第二章
此后四天,我都没有再见过龙君。我一直待在厨房,从早忙到晚:我在那儿找到几本烹饪书,正在逐个试做里面的菜式,疯狂努力,要成为前所未闻的绝顶厨师。食品库里材料很多,浪费一点儿我也不在乎。如果做出来的不好吃,我就自己吃掉。我按照那条提示来做,每次正好提前五分钟把饭送到,而且把盘盏全都盖起来,快去快回。我到达时,他每次都不在,所以我很满意,也没听到他有什么抱怨。我房间的一个箱子里有些家织布衣物,多少算适合我——我膝盖以下的双腿和手肘以下的胳膊都会露出来,而且我还要自己把它们缠在腰间,但我已经整洁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并不想取悦他,但同样不想让他对我做那种事,不管那咒语到底是什么。它都让我一晚上做梦,能吓醒四回,每次都感觉利伦塔勒姆这个词儿就在我唇边,感觉到它粘在我嘴里,像是赖着不肯走那样,而他滚烫的手还贴在我的胳膊上。
恐惧和辛勤工作也不完全是坏事,至少可以排遣孤单。它们都胜过孤独,还有更深一层的恐惧:我将有十年见不到父母的事实,我再也不能住在自己家里,再也不能在树林里自由奔跑,不管龙君的女孩们到底经历过何种异变,都会慢慢降临我身上,最终把我变得面目全非。至少,当我在炉膛前挥汗如雨,忙着切切拌拌时,我不用考虑所有这些麻烦。
过了几天,当我意识到他不会每顿饭都来对我使用那可怕的咒语之后,我不再疯狂研究厨艺。然后就发现,我已经无事可做,就算是努力找活儿干也没用。尽管石塔很大,却并不需要打扫:不管是角落还是窗台,全都纤尘不染,甚至连那幅镶金巨画的线条也不例外。
我还是不喜欢自己房间里的地图装饰画。每到深夜,我都觉得会听到里面传来轻微的汩汩声,就像流水倾泻到街沟里,白天,它就特别神气、特别扎眼地盘踞在墙上,试图诱使我看它。对它怒目很久之后,我跑到楼下,倒空了地下室的一口袋萝卜,拆开缝线,用口袋布把画罩了起来。它的金边和壮丽的画面被盖住之后,我的房间马上感觉舒服多了。
那个上午剩余的时间,我都用来俯瞰整座山谷,觉得好孤单,想家想到心痛。这是个普通的工作日,地里有忙着收获的男子,河边有洗衣的妇人。甚至连那片黑森林,看上去都让我有些安心,那么浩大狂野,无法穿透的乌黑一片:至少它永恒不变。一大群属于莱多姆斯科村的绵羊在谷地北端山脚下的坡地上吃草,它们看上去像是一片悠游的白云。我看了会儿它们这些自由自在的家伙,哭了一小下,然而伤心也是有限的,到了中午吃饭时,我已无聊得要命。
我家不算穷,也不算富。家里有七本书,我只读过其中四本,我这辈子几乎每一天,在野外的时间都比室内更长,雨天和冬天也不例外。但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太多别的选择。所以,那天下午送饭到书房之后,我到书架前看了看。我拿本书看看,肯定不会有什么不便。其他女孩一定也拿走过书籍,因为每个人都说:她们结束了这里的劳役之后,全都博览群书。
我大着胆子走到一面书架前,抽出一本几乎是在呼喊着让我触碰的书:它装帧极美,外皮是光亮的小麦色皮革,在灯光下泛出微光,色泽丰满诱人。一把它拿下来,我就开始犹豫,它比我们家任何一本书都更大更厚,封面上还有漂亮的金丝图案。但上面并没有上锁,我把它带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多少有一点点负疚感,于是试图说服自己:这种感觉本身才是真的傻。
我打开书,更加觉得自己蠢,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懂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那种看不懂,不是不认识字,也不是搞不懂字面意思——我的确每个字都认得,也知道每句话在说什么,至少前三页如此,然后我就停下来,开始纳闷,这本书到底想讲些什么?我回答不出,完全不知道自己刚读完的是什么东西。
我折回开头,又试了一次,这次我又觉得自己开始懂了,每句话都好有道理——简直精辟到不行;它给人一种窥见了真理的感觉,就好像在解说某种我在内心深处一直明白,却无法说清楚,还有我从来不懂得的,讲得非常清晰平易。我当时满意到连连点头,进展极好,这次我撑到第五页,再次意识到,我根本无法向任何人说清第一页讲过什么,就连刚读完的那一页,也是一样说不清。
我愤愤地瞪着那本书,再次打开第一页,开始大声朗读,一字一顿。这些词儿像是会唱歌的小鸟一样从我嘴里飞出,感觉特美,像蜜汁果脯一样甘甜。我还是没办法在脑子里跟上书中的思路,但我继续朗读,如梦似幻地继续,直到房门突然迸开。
到这时,我平常已经不再用家具抵门。我坐在自己床上,而床也被我推到窗台下,因为这里光线好。龙君此刻就出现在我正对面,身体挺立在门廊正中间。我惊异地愣住,停止阅读,傻张着嘴巴。他看上去特别愤怒:两只眼睛闪闪发光,极其可怕,他伸出一只手说:“图阿利代塔。”
那本书试图从我手里跳出去,飞过房间到他面前。我在某种严重路痴的本能驱使下,盲目地想要把它抓回来。书在我的手中挣扎,还想飞走,但愚蠢又顽固的我用力一拽,最终还是把它扯回自己怀里。龙君吃惊地看着我,看上去怒火又升了一级。他风风火火大步闯进小小的房间,而迟钝的我这时才想爬起来往后躲,但我已经无路可退。他转眼就到了我面前,把我推倒在我的枕头上。
“那么,”他一只手按在我的锁骨上,把我固定在床上动弹不得,有些阴险油滑地开了口。我当时觉得自己的心脏在肋骨和后背之间来回弹跳,每一下心跳都让我浑身发抖。他把书从我手里一把夺走——至少我还没有笨到继续抢夺的地步——把它随手丢开,书落在了小桌子上。“你叫阿格涅什卡,对吗?德文尼克村的阿格涅什卡。”
他看似在等我回答。“是的。”我小声说。
“阿格涅什卡,”他轻声嘟囔,向我弯下腰,我意识到他是要吻我。我很害怕,可是又有点儿希望他这样做,然后这事就可以过去,我就不用继续每天担心,但这之后,他根本没有做那种事。他开口继续说话,近到我能在他眼睛里看到自己眼睛的倒影。“告诉我,亲爱的阿格涅什卡,你实际上从哪里来?是鹰爵派你来的吗?还是国王本人?”
我不再心惊肉跳地盯着他的嘴唇,把视线移到他眼睛的方向。“我……什么?”我问。
“我肯定能查出真相。”他说,“不管你的主人咒术多么高超,总免不了留下破绽。你的——家人——”他冷笑着说出这个词儿,“——或许也以为他们记得你,但他们不可能有你童年生活的一切物品。一双手套、一顶破帽子,或者一堆玩坏的玩具——我在你家找不到这类东西,不是吗?”
“我所有的玩具都坏掉了吗?”我无助地问,只能接着我勉强听懂一点点的这条往下说,“它们——真的?我所有的衣服倒是全都会被穿破,我们家装破布的口袋里全都是我的旧衣服——”
他重重地把我摁回到床上,弯腰逼近。“休想说谎骗过我!”他恶狠狠地说,“我会把真相从你喉咙里挖出来——”
当时他的手按在我的脖子上,一条腿在床上,我两腿之间。在极度恐惧之下,我两只手放在他胸口,用尽全身力气抵着床,把我们两个一起推了下去。我们重重地摔在地上,他在我下面,我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从他身边逃开,跑向门口。我逃向楼梯,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想逃到哪里:因为我跑不出前门,所以并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但我还是在跑,我跑下两段楼梯,当他追赶的脚步声渐渐逼近,我冲进了幽暗的实验室,那里到处是火焰和烟雾。我绝望地钻到桌子底下,躲进高柜后面的一个角落里,把两条腿死命蜷到身前。
我进来之后就关了门,但这好像并不能妨碍他猜到我的去向。他打开门,向房间里张望,我从桌角后面看到他,他冷酷又愤怒的眼睛出现在两个玻璃烧杯之间,脸被火焰映成了不同色调的绿色。他步幅均匀,不紧不慢地绕过桌子,趁他转弯时,我迅速向桌子另一侧冲去,打算夺门而出——我甚至想过把他锁在这间屋子里,但我撞在了墙边的一个窄柜上。一个封口的小罐子掉在我后背上,滚下去,在我脚边的地板上摔碎了。
灰烟在我周围滚滚升腾,涌进我的鼻子和嘴巴里,让我喘不上气,也动弹不得。我感到眼睛刺痛,却无法眨眼,也抬不起手来擦拭它们,两只胳膊完全不听使唤。咳嗽声卡在喉咙里,我的整个身体渐渐被固定在原地,还是蹲在地上的姿势。但再也感觉不到害怕,过了一会儿,甚至还觉得挺舒服。我觉得自己的身体非常沉重,同时却又毫无重量,茫然若失。我像是听到龙君极轻微的脚步声从很远处传来,他靠近了站在我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却毫不担心他会做什么。
他站在那儿看我,冷漠又不耐烦。我没有试图猜想他要做什么,我当时既无法思考,也无法好奇。整个世界灰暗,静止。
“不,”他稍微过了一会儿才说,“不,就你这样的,不可能是间谍。”
他转身走开,把我留在原地,反正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告诉你有多久,可能是一小时,一星期,甚至一年,不过后来我知道了,只有半天。他终于回来了,嘴角带着不满。他手里拿着一团破烂,它曾经是只小猪宝,用羊毛布缝制,肚子里塞了稻草,后来被我拖到森林里遛了七年,我这辈子的最初七年。“这么说来,”他说,“你不是间谍,只是个自作聪明的家伙而已。”
他把手放在我头顶,开始念咒语:“特扎翁塔胡兹,特扎翁塔胡兹基维,坎鬃里胡斯。”
他并不是在背诵那套词儿,更像是吟咏,近乎歌唱,在他说话的同时,我的世界重新有了颜色、时间和呼吸,我的头可以移动,然后从他的手下避开。我被石化的肌肉渐渐恢复。先是胳膊能动,摇摆着想抓住什么来支撑身体,仍在石化中的双腿却把我牢牢定在原处。他抓住了我的两只手腕,所以当我终于全身恢复自由时,还是被他单手抓着,完全没有机会逃走。
不过,我也没有尝试逃走。我的思想突然重获自由,想法正在十几个方向同时游走,就像它们都在努力挽回失去的时间,但在我看来,如果他想重重惩罚我,完全可以让我继续保持石化状态,不予理睬,而且,他至少已经不再怀疑我是间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怀疑有人想派间谍监视他,更不要说国王本人了;他明明就是国王的巫师,不对吗?
“你现在老实告诉我:当时你到底在做什么?”他问,那双眼睛还是狐疑、冷酷,而且闪闪发光。
“我只是想随便找本书看。”我说,“我不觉得,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而当你想随便读本书时,却碰巧从书架上拿了卢瑟召唤术秘典,”他说,语调特别讽刺,“还纯属偶然就——”也许是我那惊异又空洞的表情说服了他,他停下来,带着不加掩饰的反感对我说,“你制造灾难的能力怎么能这么强,简直无人能及。”
他皱起眉头向下看,我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我们脚边那些碎玻璃碴儿。他从齿缝里嘘出一口气,很突兀地说:“把那些清理干净,到书房来。还有,绝对不要动其他任何东西。”
他大步走开。我一个人去厨房找来破布捡碎玻璃,还有一个桶:我把地面也洗了一下,尽管看不出任何东西溅落的痕迹,就像那些魔法物质全部蒸发,像淋在布丁蛋糕上的烧酒。我时不时停下来,让手离开石板地面,翻来覆去地看,确认自己的手指没有再次被石化。我忍不住想,他怎么会存放这种东西在柜子里,有没有把它用在别人身上过——这人或许早就成了某处的一尊石头雕像,双眼呆滞地站着,任由时间流逝,却浑然不知;我打了个寒噤。
我非常非常小心,避免碰到这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
等我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书房,我拿走的那本书已经回到了书架上。他在来回踱步,放在小桌子上的那本书被推到一边冷落着,我进门时,他又对我皱眉。我低头看:裙摆上又有刚才擦地留下的水迹,而且它本来就偏短,几乎遮不严我的膝盖。我的女式汗衫更糟糕:那天早上给他做饭时,溅了些蛋液在上面,我急着把面包取下以免烤煳的时候,又把手肘那里烤焦了一块。
“那么,我们就从那个开始吧。”龙君说,“我不想每次看到你时,都感觉受到了冒犯。”
我强迫自己闭上嘴,不去道歉:如果我开始为自己的邋遢道歉的话,这辈子就不用干别的了。尽管只在塔里住了几天,我也知道他喜爱任何美丽的东西。甚至连他数不尽的图书,也都没有重样的:它们的皮封套有各种颜色,搭扣和铰合部用黄金打造,有时还坠有其他各种形态的宝石。任何人能在这里看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这间书房窗台上的吹塑玻璃杯,还是我房间里的画作,都很美,而且都摆放在各自的小天地里,尽情展示它们的魅力。我是这一大片完美中极其扎眼的巨大污点,但我不在乎: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义务为了他变成什么美女。
他不耐烦地示意我走过去,我小心翼翼地向他的方向跨出一小步;他抓过我的两只手,让它们在我胸前交叉,指尖放在对侧肩膀上,然后说:“现在你说,瓦纳斯塔勒姆。”
我瞪着他,表示无声反抗。他刚才说的这个词儿,在我听来跟之前对我使用的魔法一个样。我能感觉到这个破词儿就想闯进我的嘴巴里,吸收我的力量。
他抓住我的肩膀,手指捏得我好痛,我能感觉到他每个指尖的热量穿透我衬衫。“我或许不得不忍受你的愚蠢,但我绝不会原谅懦弱行为。”他说,“马上说。”
我想起被变成石头的事,他还能对我做什么?我开始发抖,开口说话时声音极小,就像声音小了,那咒语就不会控制我一样,“瓦纳斯塔勒姆。”
我的力量通过身体积聚起来,从嘴里喷出,而在它离开我体内的地方,空气开始震荡,并沿着螺旋形线路环绕我的全身。我跌坐在地,喘息不止,身上已经穿了一件造型奇特的巨大长裙,它是窸窣作响的丝绸做的,绿色跟叶褐色搭配。大团的丝绸裹着我的腰,淹没了我的双腿,裙摆长到没完。我的头被压到向前低垂,因为头上还有一套弯曲的金属头饰,加上一条纱巾坠在后背,上面有金线绣花的蕾丝纹。我迟钝地打量龙君的靴子,它们也是精细加工过的皮革:上面同样绣了雅致的藤蔓图案。
“看你那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这次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把戏而已,”他在高处说,看上去对自己的手工成果极其不满,“至少你的外表改善了一点儿。看你能不能从现在开始保持仪容庄重。明天,我们会尝试另外一种。”
那靴子转向,从我身边走开。他坐回自己的椅子,我想他是继续读他的书了,但不是很确定。过了一会儿,我手脚并用爬着离开书房,身上还是那件美丽的套裙,头也没抬。
接下来的几周,大致都是一个样子。每天早上,我都是在天亮之前一会儿醒来,然后躺在床上等窗户发白,试着想出逃跑的办法。拟定逃跑计划失败之后,我把早餐送进书房,而他会跟我一起施放又一个咒语。如果我没能保持仪容整洁——通常我都做不到——他就会先对我使用瓦纳斯塔勒姆,然后还有下一个咒语。我所有的家织布衣物一件接一件消失,而那些笨拙又复杂的套裙则像一座座小山占据着我的房间,上面的锦缎那么多彩,刺绣那么鲜艳繁复,几乎不用我穿,自己也能接近站立起来。我睡觉时,几乎无法从这些衣服里面挣脱,而内层的鲸骨支架也挤得我呼吸困难。
那种痛苦的昏沉感从来没有离开我。每天早上的折磨之后,我都会在崩溃中爬回自己房间。我估计龙君自己做了午饭,因为我肯定是什么也没给他做。我在自己床上一直躺到晚饭时间,这时候我通常能爬到楼下,勉强做点儿简单的晚餐,主要动力是我自己肚子饿,而不是对他的需求有任何关心。
最让我难受的,就是不理解:他到底为什么这样虐待我?深夜里,在我熟睡之前,我会想象故事和传说里最恐怖的情节,那些吸血鬼和梦淫妖,吸取无辜少女的生命力,我会发誓第二天一定要设法脱身。当然,我从未做到。我仅有的安慰,是自己并非第一个受害者:我告诉自己,他也曾用同样的方式对付我之前的所有女孩,而她们都坚持下来了。这并没有多大的安抚作用:在我看来,十年就像是永远没完。但只要是能让我好受一点点的想法,我都会抓住不放。
他自己一点儿也不会让我舒服。我每次进到他的书房,他都会不爽,甚至包括我设法保持整洁的少数几天,也不例外:就像我的每次出现,都是存心来烦他,打断他,而不是他在折磨我,利用我。等到他通过我施法完毕,而我瘫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就会皱着眉头俯视我,说我没用。
有一天,我想尝试下完全逃过他。我本以为,如果我特别早给他送饭,他或许会一天想不起我。于是,我在天刚破晓时给他摆好早饭赶紧离开,藏到厨房深处。但到了七点整,他的一只小精灵手下,就是我以前看见过、沿着斯宾多河飞向黑森林的那种,飘然飞下楼梯。离近了看,它就像是个奇形怪状的肥皂泡,表面波动,形状持续变化,除非有阳光照耀它彩虹色的表面,其他时候几乎看不到。那只小精灵在各个角落进进出出,直到发现了我的藏身处,赖在我膝盖前面不肯走。我从蹲着的地方瞪着它,看到的却是自己的脸部轮廓,跟鬼一样回看着我。我只好慢慢起来,跟着小精灵回到书房,他坐在自己那本书旁边,凶巴巴地瞪着我。
“尽管我也想省掉看你瘫软的所谓‘乐趣’,并不期待见证你上次用完雕虫小技之后像条半死的鳗鱼一样扑倒的模样。”他厌烦地说,“但我们也都看过了任你自由行动的后果。你今天又干了多少邋遢事呢?”
其实我一直在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保持着装整洁,以求至少躲过每天的第一条咒语。今天我做早饭时,也仅仅沾了几小团污渍和一道菜油印而已。我捏住裙褶,把那些脏东西尽可能藏起来,但他还是嫌弃地看着我。我循着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显然是刚刚躲在厨房深处时,沾来了一张蜘蛛网——我估计,也是整座高塔上仅有的一张——它现在正被拖在我裙子后面,跟一片破掉的面纱似的。
“瓦纳斯塔勒姆,”我跟在他后面重复,略微觉得有一丝解脱,眼看橙黄两色丝绸组成混乱的美丽波纹,从地板上翻涌上来包围了我,就像秋天山路上被风吹落的树叶。我摇晃了一下,呼吸粗重,而他已经再次落座。
“现在看好,”他说。他在桌子上摆了一摞书,一把将它们推倒,成了散乱的一堆。“要把它们整理好,说达伦登塔。”
他挥手向桌子示意。“达伦登塔。”我跟在他后面咕哝,那咒语挣扎着从我喉咙里逃出。桌子上的书战栗了一下,一本接一本飞升起来,旋转着落到各自的位置,就像不自然的、身上点坠了珠宝的小鸟,它们的封皮有红有黄,有棕有蓝。
这一次,我并没有瘫倒在地板上:我只是两只手抓住桌子边缘,靠着它站住了。他皱着眉头看那撂书。“这又是什么犯蠢的新花样?”他质问,“你根本没有按顺序来嘛——自己看看。”
我看了下那堆书。它们明明排成了相当整齐的一堆,颜色相近的在一起——
“——颜色?”他提高声调说,“按颜色?你——”他对我大动肝火,就好像这能怪我一样。也许这给他的魔法添了乱,当他借用我的力量来施法的时候?“哦,你马上出去!”他大吼,我快步离开,心里满是恶作剧成功式的快感:噢,要是我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他的魔法,我本人是很开心的。
楼梯爬到一半,我不得不停下来喘气,因为那些裙撑让人难以呼吸。但就在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不是在蜗行。我还是累,但并没有头昏脑涨。我甚至一口气爬完了剩下的阶梯,中途没有再停下来休息。尽管我还是倒在床上,睡掉了半天时间,但至少没有觉得自己像是被掏空了的谷壳。
随后的几个星期,我的眩晕程度不断减轻,就像这种练习会让我变得强壮,更能承受他强加给我的随便什么折磨。这些会面开始一点点变得——也不是好玩啦,但至少不再可怕;只是有点儿累人的例行任务,就像不得不用冷水刷锅的那种。我又可以整夜安睡,情绪也开始好转。每天我的身体都更健壮一些,不满也与日俱增。
我没有任何正常合理的办法重新穿上那些荒谬的华贵礼服——我试过,但我甚至无法够着身后那些纽扣和系带,而我想要脱掉它们,有时就不得不崩断缝线,或者折坏裙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把它们堆在不碍事的地方,每天早上穿一套家织布衣服,尽可能保持整洁,每隔几天,他还是会失去耐心,把那件衣服变掉。现在,我只剩一套家织布长袍。
我双手捧着那最后一条样式平常、没有染色的羊毛布长衫,感觉它像是一根救命稻草,然后,在突然爆发的反抗情绪中,我把它留在床上,自己套上那件绿褐两色的丝裙。
我系不上背后的纽扣,就把头饰上的面纱取下,在腰间缠了两圈,打上一个结,将将足够让整件衣服不会从身上掉下来。然后我雄赳赳地下楼,开进到厨房。这次我甚至没有竭力保持整洁:我把拖盘送到书房,挑衅似的满身蛋液、火腿油脂和茶叶渍,头发也乱七八糟,就像某个贵妇人突然发疯,从舞会逃进了森林。
这套衣服当然撑不了多久就阵亡了。我带着反感跟他念完瓦纳斯塔勒姆之后,他的魔法马上抓住我,甩掉我的污点,把我再次塞进裙撑,头发定死在脑后,又把我变成了模范娃娃形象,足以陪同某位公主游玩。
但那天早上的我,是几星期以来最开心的,从那天起,这也成了我自己专有的反抗方式。我想要他每次看到我都抓狂,而他也总是会用难以置信的皱眉表情满足我。“你怎能这样作践自己?”有一天,他几乎是有些惊奇地问我,因为我出现在他面前时,脑袋上顶着一坨米糊——我是手肘偶然碰到了汤勺,有些米糊飞到了空中——还有一长条红色果酱痕迹,留在我奶白色的丝绸前襟上。
那最后一套家织布衣服,我一直留在自己的衣柜里。每天等他使唤过我之后,我就上楼挣扎着脱下舞会礼服,扯掉发网和头饰,把镶珠宝的胸针丢在地板上,穿上那件软软的,穿过好多次的半长裙和家织布衬衣,我坚持手洗,保持它们洁净。我下楼到厨房,做自己的面包,烤面包时就靠在壁炉旁边休息,全不在意衣裙上蹭到一点儿灰尘和面粉。
我又一次有了足够的精力感到无聊。不过这次,我完全没想过再去书房拿书。取而代之地,我开始做针线活儿,尽管我一直都不爱缝缝补补。既然我每天早上都要被这些华而不实的荒谬衣服耗得精疲力竭,我最好还是把它们改造成稍微有用的东西比较划算:床单吧,也许,或者手绢之类。
针线篮在我房间,之前我都没动过:除了我自己的衣服,这小城堡里并没有任何需要缝补的东西,而它们,直到最近,我都宁愿保持破损状态。当我打开针线篮,却在里面找到一张字条,是用一块坚硬的木炭写的:字迹属于我在厨房的那位朋友。
你肯定害怕:别怕!他不会碰你的,他只想要你漂漂亮亮的。他不会想到给你任何东西,但你可以从某间客房里拿件好看的裙子,改成你能穿的尺寸。等他叫你去时,为他唱首歌,或者给他讲个故事。他想要人陪伴,但不喜欢被缠着不放:你只要给他送饭,其他时候尽可能回避,他就不会再有其他的要求。
要是我早些打开针线篮,第一天就看到这张纸,这些话会有多宝贵啊。现在我手拿这张字条,身体颤抖着回忆之前的事,他的声音跟我迟疑的声音重叠在一起,从我体内掠走魔咒和力量,迫使我穿丝绸和天鹅绒衣物。我一直都想错了,他根本就没对其他女孩做过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