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沈西淮最近有点儿背,手头项目没一个进展顺利,出差地点东一撇,西一捺,有一半时间都住在飞机上。他几年没感冒,这回却赶上了,体质跟不上,到每个地儿都有点水土不服。

食欲也跟着下降,晚上那餐应有尽有,排骨不错,肉包骨,可下头没铺苦瓜片,没铺苦瓜片的排骨都不叫排骨,虾饺太腻,羊颈肉太老,最后只吃了几片刚做出来的鲜年糕,到这个点儿早消化了。

他饿了脾气就不太好,偏下飞机时被人无意撞了下,才想起最近肩膀又开始疼。

往年十月的淮清雨水少,他刚出机场,滂沱大雨就紧追而来,助理提早被他放回家,他自己开车,肩膀只要一动就疼。车子前几天被沈西桐拿去开,车头上蹭一条漆,她视若无睹,原封不动送回来。

现在被红灯拦在十字路口,雨刮器一下一下划着弧线,他低头找吃的,发现有必要找沈西桐聊聊,再给她多派点活儿,不然她不会无聊到有时间用口红在他车里留一行字儿。

“回来吱一声,津皖姐度假该回来了。”

他费力擦干净,又从盒子里翻出一包饼干来,包装袋上画了只狗,显然是沈西桐养的那只傻狗的干粮。

他丢回去,最后找出一罐糖,倒了两粒丢进嘴里,果味的,有点酸。

到家快速冲了澡,擦头发时看了两眼手机,不出所料一片恶评。

开唱片行是他高中就起的念头,原本安排在成立唱片公司之前,但这事儿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凡事牵扯上爱好,就越加耗费时间。

淮清其实并不缺唱片行,小时候他常去FAB和爱书人,后来改去Strange Fruit,周末去淘片的人尤其多,狭窄的空间里塞满了人和唱片,后来他家换了地方,名字也改了,他反而不愿意去了。偶尔想淘古典黑胶,他就往赋格跑,他家还卖酒,人很杂。莱蒎家有点黑,去一次就够。再后来常驻Floso,老板经常组织音乐讨论会,他们乐队一起去,每回还能往他家买几件衣服。

毕业后去英国读书,每年的4月21日是英国唱片店日,为了去过节,他读了三年书,也就逃了三次课。波多贝罗路上的Honest Jon唱片公司就是从唱片店发展而来的,他家的前身是间肉铺,离政经学院只有八公里。Rough Trade East更近,他没什么时间出校门,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这儿。他喜欢David Bowie,有几次开上五六个小时的车去纽卡斯尔,Vinyl Guru的logo是一张小丑脸,他家有成套的David Bowie的签名专辑珍藏版。

等去加州读研,洛杉矶的Amoeba占地面积六七百平,唱片高达十万张,可以逛上一整天,但距离太远。他更常去旧金山的Aquarius Records,有一回在群里喊人,其他人都不太感兴趣,唯一一个说想去的却腾不出时间,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他去过很多个唱片店,但只有1625是完全按照他自己喜好而存在的。宋家的小路正在规划建立1212大厦,他则筹建1625唱片行,沈西桐为此给他们取名为“数字兄弟”。

1625在国庆节当天正式营业,半个月过去,网上的骂声仍旧不减。“圈钱”的帽子一旦被戴上,就很难再摘掉。

他鲜少将这些评论放在心上,一是多得看不过来,二是他实在没那个闲功夫为陌生人的情绪买单。

他推了窗站外头抽烟,雨水时不时打在身上,衣服湿了一片,他浑然不觉,只定眼往院子里看。西边几颗果树已经结了青果子,小到看不太清,夏天长过几回红蜘蛛,有段时间叶子上还布满柑橘凤蝶的卵,他一一手工除了,又施了不少肥,加上好天气,一整个夏天过去,似乎都拔高了一些。

屋里手机在响,他将烟掀灭,又站了会儿,才回去接了。

接通之前,他挑了张唱片,Paul的《Mccartney III》,全球仅发行333张,他费了些力气才抢到,灯光下可以看见彩胶上繁星点点。

唱片机是几年前随手淘的,手提皮箱式的棕色巫1900,设计灵感来自《海上钢琴师》,音质有些欠缺,但还不到彻底报废的时候。

皮箱盖内部有个照片格,他在里头放了张谁人乐队的合照。

刚组乐队那会儿,他们排演英伦居多,多半唱的Oasis。Oasis与Blur那场著名的“英伦摇滚之战”闻名至今,乐队排练时,队员们会拿这场内战来类比他和班上另一位男生,那人总比他考得好,让他将“万年老二”的头衔一而再再而三地坐实。

那时沈西桐还在上初中,这位没有烦恼的女学生总喜欢对着他成绩单叹息不已,甚至故意学宋小路他们喊起他“二哥”来。篮球赛时她带着一众女同学跑场边盯着那人看,目光毫不遮掩,末了跟在他后头继续感叹:“人家不仅成绩比你好,长得也比你帅,没天理啊没天理。”

他有点不爽,或者说很不爽,但一丁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来。

有回艺术节他不愿意再排Oasis,坚持要演披头士。

队员颇不理解:“你不是不怎么听他们么?”

他确实不怎么听,但必须要演。那次艺术节的视频被他保存下来,到现在也还会翻出来看,经典名曲《A Day in the Life》被他弹得稀烂,他第一次庆幸贝斯手不那么容易被看见。

后来经常听披头士,但最喜欢的还是谁人。

他对着谁人的照片出神,直到电话那头的人抬高音量。

“沈西淮!你到底在不在听?”柴碧雯压着火气。

“听着呢。”

他语气漫不经心,柴碧雯对她这儿子气不打一处来,“敢情我说了半天你一句没听进去,说了让你周六晚上回家来吃饭,桐桐的那位同学……”

“没空,去不了。”

他直接打断,挂了电话。

雨渐渐大了,他闭眼躺沙发上,怎么也睡不着,身体似乎极度缺水,他觉得渴得厉害,起身喝下一杯凉水,手机又响了。

沈西桐这一顿饭喊得及时,但去了才知道她特意跑这么老远只点了一盘三色沙拉,他车子直接停外头,冒雨进的餐厅,头发还往下滴着水,坐下点餐前,先跟斜对面的人打招呼。

苏津皖找服务生要了条干毛巾,适时递给他,“给你点了份意面,你看要不要加份生蚝。”

“够了。”他胡乱擦着头发,“跟幽默那边谈得怎么样了?”

西桐冲她哥翻白眼:“合同都签了,改天我们一起请雨濛姐吃个饭。”

幽默工作室是明月影业下属的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明月影业的千金关雨濛,跟沈西淮同岁,两人不太熟,只小时候一起玩过几回,后来去了不同学校,渐渐见不着,只成了点头之交。宋家的小路跟她一块儿长大,他把这位大两岁的姐姐当崇拜对象,而小路的奶奶以前也一直把她当孙儿媳看待。

关雨濛是个狠角色,单从新闻里的报道就能看出来这人情商极高,雷厉风行,杀伐决断,也不爱讲情面。

苏津皖这回能跟幽默工作室签下经纪合约,虽完全是因为实力与明星性兼具,但一开始确实是靠沈西桐牵的线。

沈西桐先找的宋小路,知道他喜欢酒,试图用一瓶库克黑钻香槟收买他,酒没送出去,关雨濛倒是见着了。

西桐忿忿:“他竟然说不稀罕,这香槟五位数好不好!”

库克黑钻香槟,是香槟中的“劳斯莱斯”,市面上少见地用黑皮诺酿制的酒款。沈西淮先前在宋小路那儿喝过几回,小路家里有只废弃了的小橡木桶,就是从库克酒庄带回来的,只是把橡木桶带回来的人已经跟小路分了手。

“他最近忙什么呢?”

沈西淮连续出差大半个月,这段时间都没能见上小路。

“你们肯定猜不着,我前段时间想找他吃饭,他说他在粮仓口,他不说我都忘了,那小区他竟然还肯花精力,位置不是偏得很么?我看他最近确实很闲,说是正给那小区拍宣传片,他什么时候这么上心过?还亲自跑现场…”

意面这时端上来,沈西淮饿狠了,埋头吃了起来。

苏津皖见他吃得急,顺手给他倒了杯果汁。

“就你那胃,这么吃能行么?”

沈西淮是个急性子,无论做什么都讲究效率。以前乐队约好排练,但凡有人迟到一分钟,他都能不耐烦,偏偏主唱跟吉他手天性慢热,迟到十分钟是基本,沈西淮索性单独给这俩把约定时间提前了半小时,让他们体会体会等人的滋味,后来也就不迟到了。

苏津皖跟沈西淮同班,两人每回都一道去排练室,他走路也快,没有等人的习惯。有一回她半路被班主任喊住,等再跟上去,他早不见了身影,后来在三楼琴房门口看见他,他听音乐很容易沉浸进去,她站楼道口喊了好几声,他才走回来。

排练室在四楼,那时候他们还在排Oasis,然而一首曲子排到一半,沈西淮忽然丢下贝斯往外跑,剩下三人面面相觑,等一齐追出去,到楼底下却没看见人,给他打电话也不接,后来他自己提着几瓶饮料回来,说刚才饿急了,出去吃了碗面。

吉他手仍然有点蒙,“还以为你发什么疯呢?下次校运会百米跑没你我不看,就没见跑这么快的。”

沈西淮确实擅长运动,或许也是因为性子急,动作快,人特别容易饿。他吃饭也挑,苏津皖偶尔会顺道给乐队带饭,另外两个给什么吃什么,他就不太乐意,太咸太淡都不行,葱姜蒜不怎么碰,部分海鲜也吃不了,宁愿饿着肚子排练几小时,完了再去吃顿好的,后来苏津皖就单独给他买点别的。

吃得急,也吃得少,那盘意面分量并不多,他吃了一半就放下叉子。

如果不是饿了,沈西淮可能吃一口就得放下,面偏咸,他喝了一整杯果汁才把味道压下去。

他有点想吃排骨,但很少能有人把排骨做得好吃。

填饱了肚子,他就有些心不在焉,原本想跟西桐说公司的事儿,她直接上来捂他嘴,“还有没有天理了?我喊你是来谈工作的吗?”

沈西淮嫌弃地将她手甩开,又听她问:“你到底哪天有空?能跟雨濛姐吃饭吧?”

“再说吧。”

他兴致缺缺,拿了车钥匙要走,到门口又把西桐喊上。

兄妹俩共撑一把大伞到了车边,西桐见他哥从车里拿出来一个大袋子,想这人竟然知道给她带礼物,但千万别跟以前一样。

她稍微撇开看一眼,得 ,她这个妹子在他心里是没有一点地位了,里头装的是蛋黄冻干和牛肝冻。

“你是不是只记得binbin了?”

binbin是西桐的狗,一只白色的金毛,前阵子刚满五岁。

沈西淮没应,忽然皱着眉看向西桐身后。

西桐立即跟着回头,远处一部车的窗子里探出一颗脑袋,恰好被相机挡了个严实。

“靠,真是闲的,”西桐冲那头喊:“拍什么呢?!有本事过来拍啊!”

那人无动于衷,仍对准兄妹俩拍了好一会儿,等钻回去又故意打了会儿双闪,这才掉头开远了。

西桐已经被她哥掰回去,她气不过,往她哥肩上拍了两下,“早知道我今天就把那件Valentino穿出来,亮瞎那群狗仔的狗眼!”

沈西淮被妹妹逗笑,他伸手去理被她扯乱的衣领,还没理好,西桐又凑上来,眼疾手快地抓下他衣领。

她脸色一瞬间变了,“沈西淮!这什么东西?!”

沈西淮神情一敛,把她手拂开,伞递回给她,转身便上了车。

西桐紧跟不放,扶住车门看他:“你怎么想的呀?你…你跟津皖姐到底——”

沈西淮直接打断她,声音冷下来,“要我跟你说多少遍?”

他去拉门,西桐不让,“那你交别的女朋友了?”

她哥脖子上好几处印子,她没法往别处想。

“你不说,我不会让你走!”

他耐心告罄,不怒反笑:“你给我变出来一个?”

西桐立即怂了,她哥鲜少用这种语气和人说话,一旦用了,就代表彻底没了耐心。

她只敢低声嘀咕:“谁让你总跟个和尚一样,我还不是怕你哪里出毛病了么……”

沈西淮直接掀上门,隔着车窗,西桐还冲他说了句什么,听不太清,等看着西桐进了餐厅大门,他仍没动。

大雨倾盆,噼里啪啦打在车身上,他深深陷进椅子里,脖子上似乎隐隐在发疼。

脑袋里晃过那晚的画面,那人肩背窄瘦,细腰盈盈一握,乌黑长发海藻般铺在身后,衬得她愈发白净。樱桃唇红润,手指修长,大概是太疼,或许也因为别的,她指甲频频陷进他肩背,有几次她手无处借力,错乱中抱紧他脖子,印子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他很快从画面里抽离出来,坐直系好安全带,引擎发出声响,车子飞速闯入茫茫雨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