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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追着史肚皮在房间里到处乱跑。他俩一同喘着粗气,穿过楼上的过道,一路从木楼梯上跑下来,最后来到寒冷的露天门厅。史肚皮是麦克斯家的一条云白色大狗,他俩经常像这样满屋子乱窜,还不停地打闹。麦克斯的妈妈和姐姐也住在这栋房子里,她们可不喜欢麦克斯和史肚皮之间的游戏。在她们看来,这种游戏很粗野,发出的噪声也让人不得安宁。麦克斯的爸爸住在城里,一般每周三和周日会打电话回来,但有的时候也不打。
麦克斯向史肚皮猛冲过去,结果没有撞着它,却一头撞到门上,门把手上的一个小篮子被他撞了下来。这个小篮子是用柳条编的,可以装些小玩意儿。麦克斯觉得这东西很傻,妈妈却坚持要把它挂起来,还说它会带来好运气。对麦克斯来说,把篮子撞到地上,在上面踩几下,就是这个篮子的最大用处。这次,麦克斯也把小篮子撞到了地上,史肚皮就一爪压了上去,然后又去刮篮底,发出那种令人不安的声音。一开始,麦克斯还有点担心,不过,看到史肚皮脚上拖着个篮子还想满屋子转,他就不再担心了。麦克斯笑得前仰后合。任何有理智的人都能看出这有多可笑。
“你就打算整天像个傻子一样吗?”克莱尔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问道,“你到家才不过十分钟。”
克莱尔是麦克斯的姐姐,今年十四岁,就快十五了。她对麦克斯所做的已经没什么兴趣了,至少不会一直保持这种兴趣。现在克莱尔已经是个中学一年级的学生。以前她喜欢和麦克斯一起玩的游戏现在对她已没有吸引力了。比如“狼与主人”的游戏,麦克斯仍然觉得很好玩。现在,不管麦克斯做什么,克莱尔总会觉得特别讨厌,她说话的语气里也总带着不满。不过,她好像对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这种态度。
麦克斯没有回答克莱尔的问题,因为不管他怎么说,都会有麻烦。如果他说“不”,那就是承认自己的确有点傻里傻气、疯疯癫癫的;如果他说“是”,那就是说他不仅承认自己一直是个傻子,而且还会继续这样疯下去。
“你最好给我躲远点,”克莱尔说道,还重复了她爸爸最喜欢说的那句话,“我一会儿有客人要来。”
如果克莱尔动过脑子的话,她应该知道,让麦克斯躲远点只会让他变得更引人注目;告诉麦克斯她有客人要来,他也不会有想走的意思。“麦卡来吗?”麦克斯问。在克莱尔所有的朋友里,他最喜欢麦卡,别的那些家伙都是傻瓜。麦卡也特别关注他,还经常和他聊天,向他提问题。有一次,麦卡甚至还在麦克斯的房间里玩乐高积木。她很喜欢麦克斯挂在衣橱门上的那件狼头衫。毕竟,她还没忘了要找找乐子。
“不关你的事,”克莱尔说,“别来烦我们,行吗?别叫他们陪你玩什么游戏,反正你的那些破事儿千万别让他们插手。”
麦克斯知道,与其看着克莱尔和她的朋友在一起玩,跟她们捣乱,还不如和别的人待在一块儿。所以他跑到外面,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科雷家。科雷是个新搬来的小孩,住在街那头新盖的房子里。虽然科雷的面色总是惨白惨白的,脑袋也特别大,麦克斯还是想给他一个机会,和他交个朋友。
麦克斯骑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走着S形路线,满脑子都在想待会儿和科雷可以干些什么,当然还要想想可以怎么对付克莱尔的那些朋友。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几天前,路上的积雪还像干粉一样,现在都开始融化了。草坪上剩下一块块斑驳的雪迹,马路上和人行道上也到处是融雪。
最近在他家周围总有些怪事发生。旧房子都被拆掉了,在原址上盖起了更大、更抢眼的新房子。麦克斯住的地方一共有十四户人家,这两年已经有六户人家的房子被拆了。被拆的房子都是那种一层的小平房。奇怪的是,这些房子被拆的时候都有相似的原因:它们的主人要么远走他乡,要么老死了。而新来的屋主觉得老房子的地段很好,想在这儿建大一点的房子。所以最近麦克斯家附近总有造房子时发出的噪声。不过对他来说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就有几乎用不完的二手建材,包括碎石子、钉子、木头、电线、绝缘材料和瓷砖。有了这些东西,麦克斯都可以自己动手在湖边树林的树上造一个有模有样的房子了。
麦克斯踩了踩脚踏,把自行车丢在一边,去敲科雷·马霍尼家的门。正当他弯下腰开始系鞋带,系到左脚第二个扣子的时候,门慢悠悠地开了。
“是麦克斯吗?”科雷的妈妈耸立在他面前,穿着黑色紧身裤和小号的白色T恤,上面写着“好!就今天!”而T恤的里面是一件黑色的莱卡上衣。这身打扮让她看上去活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高山滑雪运动员。在她身后的电视里,一段健美操的录像被暂停了。屏幕上有三个肌肉健硕的女子,都一手向上伸,一手向右伸,不顾一切,表情扭曲,似乎想去拿屏幕外面的东西。
“科雷在家吗?”麦克斯站起来问道。
“真不好意思,麦克斯,他不在家。”
科雷的妈妈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的大罐子,上面有个黑色的把手,看上去有点像咖啡杯。她喝了一口,朝门廊这里看了看。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她问道。
麦克斯稍微想了想,猜她会不会有别的意思。他当然是一个人来的。
“嗯。”他说。
麦克斯注意到,科雷妈妈的脸上总是带着吃惊的表情。她的态度和声音表明她已经知道了,但她的眼睛好像在说:“这是真的吗?什么?这怎么可能?”
“你是怎么过来的?”她问。
这又是个奇怪的问题。麦克斯的自行车就在他身后不到四英尺远的地方,很容易就能看见。她怎么可能看不到呢?
“我骑车来的。”他说,还用大拇指在肩膀上晃了几下,指了指身后。
“一个人来的?”她问。
“嗯。”麦克斯说道,心想:这个女人还真……
“一个人来的?”她重复了一遍,眼睛望着远方。可怜的科雷!他妈妈竟然是个疯子。麦克斯知道,面对一个疯子,自己说话要小心一点。难道人们不该对疯子多加小心吗?他决定要客客气气地说话。
“是的,马霍尼太太。就——我——一——个——人。”麦克斯说得非常慢,也非常小心,整个过程中始终和对方保持眼神交流。
“你爸妈让你一个人骑车吗?而且是在十二月?你还没戴头盔?”
看来这位女士连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情都搞不清楚。很明显,麦克斯是一个人来的,他也的确是骑车来的。他头上什么也没有,那科雷的妈妈为什么要提到头盔呢?她是对这一切产生了错觉。又或者,她是功能性失明?
“是的,马霍尼太太。我并不需要头盔。我就住在附近。我是从人行道上骑过来的。”
麦克斯顺着马路的方向,指了指他们家的房子,从科雷家这里就能看见。马霍尼太太把手放在前额上挡住阳光,眯起眼看了看,就像一个在海上落难的人朝地平线那里寻找救援船的踪迹。她把手放了下来,转头看着麦克斯,叹了口气。
“哦,科雷在上家政课。”她说。麦克斯不知道家政课是什么意思,不过这听起来总没有做冰凌子打鸟好玩。这些玩意儿老早就在他脑子里转了。
“哦,好的。谢谢你,马霍尼太太。你跟他说一声,我来过了。”麦克斯说。他向科雷的疯子妈妈挥了挥手,就转身骑上了他的自行车。他走的时候听见马霍尼家的门关了。但是,当麦克斯上了人行道准备回家的时候,却发现马霍尼太太就在他身旁,故意迈着大步,手里还提着那个银色罐子。
“我不能让你一个人走。”说着她就大步流星地跟在麦克斯身边。
“谢谢你,马霍尼太太。不过每天我都是一个人骑来骑去的。”麦克斯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踩着脚踏,而且保持和她的眼神交流。这位马霍尼太太看上去比刚才更奇怪了,而麦克斯也感觉心跳加速。
“今天不行,你不能一个人骑回去。”她说完还用手去抓自行车的坐垫。
这下,麦克斯害怕了。这女人不仅是个疯子,而且现在还跟着自己,甚至伸手来抓自己。麦克斯开始加速了。他想,他骑车总比她走路快吧。于是,他就用力地踩着脚踏,现在都已经站在脚踏上了。
马霍尼太太也加快了脚步——不过仍然在走,没有跑起来。她的两肘在空中左右挥舞,嘴角一斜,看上去已经下定决心了。难道她在微笑吗?
“嘿!”她咧嘴大笑,“真有意思!”
只有傻人做傻事的时候才会这么笑。这位女士已经疯得相当厉害了。
“求你了。”麦克斯说道。现在他已经全速前进了,差点就要撞上路边的信箱。那个信箱是郑家的,上面有一个大大的V字图案,用来表示和平。话说这个图案曾经在这里引起很大的非议。“就让我自己走吧!”他恳求道。
“别担心,”她一路小跑,喘着粗气说,“我会一路跟着你的。”
麦克斯怎么才能脱身呢?她会不会就这样一路跟着他到家里?不用说,她肯定是在等麦克斯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对他干点什么。她可以用手里的咖啡罐直接砸晕麦克斯。又或者,她可以抓一个枕头,然后把麦克斯放倒,把他闷死?这种方式看上去更像她的风格。马霍尼太太眼睛清澈,表情干练,活像一个变态女护士,专以杀人为乐。
这时,突然传来狗叫声。麦克斯回头一看,原来斯克拉家的狗也跟了过来,冲着马霍尼太太大吼,还咬住了她的脚踝。不过马霍尼太太也没怎么注意,只是她的眼球好像比刚才更大了。这一路追着麦克斯好像给她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内啡肽!”她唱道,“谢谢你,麦克斯!”
“求你了,”麦克斯说,“你要对我做什么?”现在离他的家还有差不多十户人家。
“保护你,”她说,“不受任何伤害。”
她挥了挥胳膊,指了指周围的房子,麦克斯就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这条马路很安静,两边有高大的榆树和橡树。但路的尽头是封死的,再过去就是一片几英亩大的树林和一片湖。这条路上就从没发生过什么案件,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出名的事。即使在整个镇上,或者说方圆四百英里内也都从来没发生过什么大事。
麦克斯突然转了个弯,从人行道上下来,越过马路牙子,把车骑到马路上来。
“当心马路!”马霍尼太太喘着粗气说,就好像麦克斯把车骑到了岩浆里。其实,现在马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平时也一直是这样。不一会儿,她就跑到了麦克斯的身后,还是想抓住他的自行车坐垫。
麦克斯觉得回家并不是明智之举,因为那个女人现在就巴不得这样哩。一旦回了家,他一定会被困住,然后被她彻底搞定。现在他只能选择逃到树林里去。
他再次加速,好给自己留出足够的空间掉头。突然,麦克斯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径直向路的尽头方向前进,希望能到树林那里去。
“你要去哪儿?”马霍尼太太大叫一声,几乎要哭出来。
麦克斯差点就笑了出来。她一定不会跟自己到树林去的吧!他回头一看,尽管她离自己还有一两步的距离,不过要是真的冲过来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嚯,她跑得可真快!麦克斯已经快到路的尽头,几乎要碰到那里的树了。
“我不会让你从我的视线中消失的,”她扯着假声嚷道,“你放心!”
麦克斯又跳上了人行道——马霍尼太太吓了一跳,大叫一声,他身上沾着杂草和残雪。不一会儿,他就迅速闪过最底下一层的松树枝,摇摇晃晃地钻到树干那里。那棵松树非常高,上面盖着皑皑的白雪,就像长出来的小胡子。
“麦——克——斯!”马霍尼太太尖叫起来,“别到树林那儿去!”
这时,麦克斯已经钻进了树林,正朝地沟方向骑去。
“猥亵狂!毒品!流浪汉!针头!”她喊得上气不接下气。
地沟就在前面,估计有二十英尺深,十二英尺宽。一个月前,麦克斯在那里放了一块很宽的三夹板,可以当桥来用。只要越过这座自己搭的小木桥,然后及时把板子抽掉,就没人能找到他。
“停下!”她喊道。
麦克斯左右摇摆地骑着自行车。他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把车骑得飞快,甚至连斯克拉家的狗也赶不上;现在那条狗还在马霍尼太太脚边狂叫呢。
“小心!”她叫道,“那个叫什么来着!这条地沟!”
哼,他想,便继续朝小木桥那里骑去了。他又听到那种可怕的尖叫:“不要……!”
麦克斯很快跨过了小木桥。到另一边之后,他把自行车丢在旁边,一把抓起木板。这时候,马霍尼太太差点就追上他了。那块木板掉了下去,撞到地沟里的石头,一下子就撞坏了。
她停了下来。“该死!”她叫了一声,双手叉腰站在那儿,喘着粗气说:“你在那儿叫我怎么保护你呀?”
麦克斯想到了几个有意思的答案,但嘴上却坚持什么也不说。他重新骑上自行车,以免马霍尼太太一下子从那边跳过来。她比麦克斯想的要厉害得多,跑得也很快,所以他不能排除她冲过来的可能性。
这时,斯克拉家的狗仍然是全速前进,朝这里奔了过来。只见它闪过马霍尼太太,越过地沟,到了麦克斯那边。这一切对它来说毫不费力。那条狗回头看了看马霍尼太太,又笑嘻嘻地露出一嘴的白牙抬头看着麦克斯,眼睛里也充满了快乐,就好像他们俩一起消灭了一个共同的敌人。麦克斯大笑起来,小狗冲着对面的女人“汪汪”乱叫,麦克斯也学着狗的声音叫了起来。他俩一起叫着:“汪汪!汪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