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赤然,1914年生,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人。原名李宗贵,曾用名李忠桂。在陕西绥德第四师范学校读书时,参加爱国运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2年任小学校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2年7月任中共安定县区委书记。1933年6月被捕。1934年出狱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陕北红军第一团第一连指导员。1935年6月任陕北红二十七军第八十四师第一团连政治指导员,后任第二团政治委员。参加陕北苏区的创建和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斗争。红二十五军同西北红军会师后,1935年11月任红十五军团第八十一师第二四一团政治委员。1936年2月至5月任红十五军团第八十一师政治部主任、政治部党委书记。5月至12月任第八十一师政治委员。1936年11月重新恢复红二十七军,任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陕甘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三次反围剿作战和劳山、直罗镇、东征和西征战役。1937年1月入红军大学第二期学习,毕业后任陕甘宁红军独立师政治委员。全国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两延(延川、延长)河防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同年冬起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政治委员。人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关中军分区兼警备第一旅第三团政治委员。1946年5月起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一旅兼关中警备区政治部主任。1947年3月至9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陇东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同年9月至1948年6月任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政治部主任。1948年6月至1949年2月任西北野战军骑兵第六师政治委员。1949年2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第十二师政治委员、兰州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同年春至1952年9月任第四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50年10月至1952年9月任党委副书记。1954年11月至1959年11月任防空部队高级防空学校政治委员,1955年1月至1959年11月任党委书记。1962年3月起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党委常委,1962年6月至1965年8月任党委副书记。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2006年12月24日在西安逝世,享年93岁。出版有《李赤然将军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