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镜杀人(They Do It With Mirrors),又译作:庄园迷案,镜子魔术。马普尔小姐探案系列之一。简·马普尔、范·赖多克、卡里·路易丝很久之前,在她们都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一起在佛罗伦萨的寄宿学校里度过了一段青葱的岁月。20多年间,马普尔经常见到赖多克,而赖多克也常常拜访路易丝,赖多克就像他们之间的纽带似的。今天,马普尔又和赖多克见面了,可这次赖多克显然有心事,她谈到了最近的一次对于卡里·路易丝的拜访。她强烈感觉到了一种罪恶正在卡里的那个庄园中蔓延,似乎不幸的事情就快要发生了,因此她恳请对人性有着深刻理解的马普尔去卡里的石门庄园探个究竟。这究竟是赖多克小姐的杞人忧天,还是精准的第六感呢?简·马普尔为了好友,踏上了前往石门庄园的旅程,接下来的事情是那么的不可思议,谋杀真的上演了,一切就好像一出戏剧,一出精心准备的戏剧,每个人都永生难忘的戏剧……
阿加莎·克里斯蒂
《暗藏杀机》(The Secret Adversary),又译作:秘密对手,年轻冒险家。一晃五年过去了,战争已经结束,汤米和塔彭丝这对青梅竹马的伙伴在伦敦异地重逢。兴奋之余,两个年轻人决定成立年轻冒险家公司共谋生计。在餐馆里庆祝时两人意外地听到临座的人提到简·芬恩这个名字。几分钟后又有人以优厚的待遇请塔彭丝冒充简·芬恩去法国会见什么美国人。种种引起了汤米和塔彭丝的好奇心,他们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希望能得到一些有关简的消息。不久他们听到两方面的答复。一位是情报机关的卡特先生,另一位是自称简表哥的美国百万富翁朱利叶斯。然而对于简感兴趣的人远远不止这几个,还有美丽富有的丽塔女士,神秘的布朗先生,女仆安妮特……两人发现简不但带给他们所期待的冒险,还整个地搅乱了他们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将他们置身于危险之中。塔彭丝刚当了两天女佣,主人的尸体就被发现在卧室里。汤米被人打晕、软禁,下落不明。幸好遇到了犯罪学家埃杰顿爵士,帮一筹莫展的塔彭丝出谋划策。这边汤米刚刚逃出陷境,那厢塔彭丝又被布朗先生骗走、失踪了。究竟谁是简?简是谁,为什么大家都在找她?简在哪里?塔彭丝又在何方?就是埃杰顿爵士到这时也没了主张。朱利叶斯在英国各地东奔西跑,终于在一家疗养院里找到了简,但是她因为受了刺激而记忆丧失,根本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汤米不知道该相信什么。简、朱利叶斯、布朗,还有神秘聚会的成员,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塔彭丝是生是死?年轻冒险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不象人生阅历十足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几个年轻单纯的普通人。汤米和塔彭丝在此书中初次登场。两人都是二十出头,刚刚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十足。他们不是经过了专门训练的情报人员,也算不上是职业的私人侦探,凭着年青人的勇气和机灵他们揭开了许多专业人员(代表正义的执法人员和邪恶的犯罪分子)多少年没解开的谜。至于那个谜底的意义如何,仅仅是作者一时用来编这个故事的引子,并不是书的主题。故事一旦开了头,就自有其继续下去的理由和方式。所以虽然是写战争,写间谍,写犯罪集团,故事情节并不是那样的惊心动魄,人物思想行为方面也显得过于单纯。当然此书写在1922年,那时候的人相对于今天的人心思是要老实单纯了太多。那个时候的作家也不象今天的看了读了那么些007、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等等高科技、现代化工具充斥的间谍片,所以自然编不出能叫现代人动心的间谍故事。小说里对于布朗的种种描写也比较勉强,这样一个犯罪集团头子的神秘和高深莫测是一字一句明明白白写出来的、而不是叫读者慢慢读来自己体会到的。作者的目的是在借此反映平凡的人在非常时期的不平凡事迹。所以智力平平的汤米和塔彭丝能做主角,并且在系列其它的小说里一路做下去。年纪轻轻的简居然能战胜老谋深算的布朗和幕后主使者,而且一赢就是五年,典型的外柔内刚形象栩栩如生。着实成功过布朗的自白。书中的四个年轻人各有特色:塔彭丝冲动性急,汤米稳重踏实,朱利叶斯热情,简则由清纯少女转变成坚韧不拔和敌人长期斗智的英雄。塔彭丝和汤米的对话与性格相辅相成是此书的另一特色。也是喜欢这一系列的人的主要原因。诚如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在篇首的那样,此系列是献给那些过着平静生活而又期待冒险的人。
阿加莎·克里斯蒂
人性记录(Lord Edgware Dies / Thirteen at Dinner),又译作:埃奇威尔爵士之死,不祥的宴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团谜——由矛盾复杂的激情、欲望和态势构成的迷宫……我们自己做出的判断,十有八九是错的。我们的女主角:电影明星简·威尔金森,是一个绝对以自己为中心的人物,她想做的事情,就没有办不到的。这不,她又委托大侦探波洛为她办一件事,居然是让他去说服她的丈夫——埃奇韦尔男爵,和她离婚!呵呵,他要是不肯离婚,她说,我恐怕会立刻坐上出租车,去把他干掉!连波洛自己都尴尬地说,帮别人摆脱丈夫,可不擅长啊。不过没办法,他还是勉强答应了。波洛把意思传达给男爵,埃奇韦尔男爵立刻答应了离婚,丝毫没有令波洛碰壁。当天晚上,男爵被杀……有人看到简·威尔金森曾在晚上来到男爵府上。但是,简·威尔金森有不在场的证明,当晚,她在别处出席宴会,有数人作证。难道有人杀掉埃奇韦尔男爵,并且想嫁祸到简·威尔金森身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二起谋杀案发生了,而死者竟是……波洛这次要对付的,是什么样的对手呢?以分析人性著称的脑袋,还有那些灰色细胞,能向往常一样精准地发挥吗?
阿加莎·克里斯蒂
《空谷幽魂》(The Hollow),又译作:空幻之屋。格尔达一直以为约翰是个十全十美的人,没有坏毛病,没有不良嗜好,她也许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与亨利埃塔之间的微妙情绪,是的,在她自愿自欺的脑子里,约翰是个神,她怎么会知道他的秘密,她又怎么会知道约翰当年娶她部分原因是要逃避一个他爱着的噩梦——维罗尼卡。维罗尼卡,强制的维罗尼卡,约翰曾是那么爱她。十几年后她又回来了,来到了空幻庄园,这个让约翰爱、让格尔达怕的地方。庄园的主人是安格卡特尔夫妇,是他们邀请了包括约翰、格尔达、亨利埃塔、爱德华、米奇等等来这里度周末。对了,还有……波洛。说到爱德华和米奇,这是一对让人可叹的年轻人,爱德华爱着亨利埃塔,可是雕塑家对于自己的爱情确是如此有主见,约翰……爱德华的痛……米奇,不再是爱德华眼中的小姑娘,她是爱德华的仰慕者,爱恋者,这些,爱德华有知道多少?平静?这也算平静?无数纠缠不清的三角关系在露西·安格卡特尔冷酷的眼睛下上演。再加上维罗尼卡,你能想象吗?也许是畸形……约翰死了,是的,就像舞台上的拙劣表演。他躺在游泳池的边上,格尔达在一旁举着枪,茫然,茫然……一群人更加茫然的注视着这个情景。这是真实的吗?波洛想。这是真实的,真实的即将变成尸体的约翰缓缓地说:亨利埃塔……指控?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格尔达就这么举着枪,所有的人在想:真的吗?
阿加莎·克里斯蒂
斯塔福特疑案(The Sittaford Mystery/The Murder at Hazlemoor),又译作:斯塔佛疑案,斯塔福之谜,神秘的西塔福特。大雪覆盖下的斯坦福特宅邸内进行着一场降临会,但在游戏中精灵Ida却突然发出了埃克桑普敦镇的特里威廉上校被谋杀的口信。斯坦福特的人们于是不安起来,这时勇敢的伯纳比少校毅然担任起了去镇上查看的任务。结果发现特里威廉上校真的已经倒毙在了家中……警方很快接手了这个案子,对上校的亲属们进行调查,并且很快取得了进展。但是就在这时,去埃克桑普敦镇采访此案的记者查尔斯·恩德却遇到了一个对此案甚感兴趣的年轻、迷人、妖娆的女子——埃米莉·特里富西斯。查尔斯着迷于埃米莉的妩媚中,开始了两人一起查访这个迷案背后的真相。而当真相大白时,查尔斯却不得不面对其悲惨的结局。本案中的侦探不过是一名业余侦探。不似波洛那般可爱,也不似马普尔小姐一般和蔼可亲,但是此案中的侦探却是最具魅力的一个。跟随其一起渐渐地走进迷雾,解开真相,即使最后你在这场智力游戏中输给了阿加莎·克里斯蒂,输给了这个侦探,我你也会欣欣然地接受这个事实。呵呵……和这样的侦探一起探案,不论胜败,本身就已经是一种享受了。那么,现在祝你开卷有益。
阿加莎·克里斯蒂
《藏书室女尸之谜》(The body in the library),又译作:女侦探玛帕尔小姐,书房女尸,图书馆陈尸。马普尔小姐探案系列之一。即使你够聪明在全书末章猜到凶手,却死都猜不出那种巧妙凶残而又古怪的作案方式。在一个平常的清晨,7点钟,戈辛顿宅邸传来一声骇人尖叫,惊醒了女主人的美梦。弥漫着书香的房间里躺着一具冷冰冰的女尸——一位浓妆华饰的漂亮金发女郎。她是谁?为了丈夫的名誉,惊呆了的班特里太太要求马普尔和自己一起去死者生前的住处尊皇饭店展开调查。在那里,她们发现了重要线索——死者差点可以得到大笔遗产,与此同时,又传来另一个女孩死亡的消息……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后来我在海边一家时髦大饭店度夏的几日中注意到餐厅桌旁的一家人:一位瘸腿的长者坐在轮椅上,周围是他的一群年少的后代。幸运的是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我得以凭借自己的想象任意挥洒。当有人问我你书中的人物是真实的吗?答案是我不可能写我认识的人,或者和我交谈过的人,甚至听说过的人!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在我眼里没血没肉,然而我却能赋予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人以各种特性和想象。于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瘸腿男人成了故事的核心,而我的马普尔小姐的老朋友——上校及班特里夫人则恰好拥有那样的藏书室。我像写菜谱一样给我的故事添加了以下配料:一个职业网球手、一个年轻的舞女、一位艺术家、一个女童子军、一个舞女领班等等,最后把他们全部以马普尔小姐的点菜方式奉献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