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中国人为什么没有甜点
在紧跟潮流的旧金山,最近流行的是不走寻常路的冰激凌口味,比如第二十四街上的Humphry Slocombe推出的香蕉培根味冰激凌。目前为止,培根已经在很多种不同的甜点中出现:培根布朗尼、糖渍培根、培根花生碎。街头那家甜甜圈店甚至还有培根枫糖味的甜甜圈。现在我对“培根让一切更美好”的观点深有感触,珍妮特更是这一观点最强有力的代言人。但是我觉得这并不是唯一导致培根甜点这么受欢迎的原因:它们能大行其道,一定还有别的原因。为了拨开这团迷雾,我们来回顾一下甜点最初的起源吧。
首先,甜点(dessert)不仅指“甜的食物(sweetfood)”。去健身房的路上吃掉的甜甜圈不是甜点;是缺乏意志力的表现。甜点是一顿饭中的一道甜味的菜,也是最后一道。
从词源学的角度可以明显看出,甜点应该是最后一道菜:dessert这个词源于法语,是desservir的分词,to de-serve,也就是“把已上的菜撤走”。1539年它首次出现在法语中的,意思是在所有菜都撤干净之后,再来吃这一道;配上加了香料的红酒,也就是希波克拉斯酒,享用新鲜水果或果干、薄脆的威化,或裹了糖衣的香料或坚果,这些糖衣豆叫comfits或dragées。这些名字五花八门的甜点,在中世纪有很长的历史,始于1285年左右的第一张英语的盛宴菜单。在这顿盛宴中,“桌子被收走”后会给客人提供糖衣丸(dragées)以及“绰绰有余的威化”。(Dragée现在仍是那种外面裹着糖衣的甜食的专业名称,比如约旦杏仁或M&Ms巧克力豆。)
但是糖衣丸(dragee)这个词以及在饭后吃轻甜食配红酒这件事,早在中世纪之前就存在了。Dragee源于希腊语tragemata。据历史学家安德鲁·达尔比所说,这个词原指在古希腊时期,在用餐完毕后,桌子收干净时配红酒吃的小吃。“第二张桌子”上摆着红酒和tragemata:蛋糕、新鲜水果或水果干、坚果、甜食以及鹰嘴豆和其他豆子。
和comfits或dragees一样,它们在中世纪的继承人tragemata实际上就是小吃,而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甜点。实际上,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中,标注了公元前5世纪,热爱甜点的波斯人嘲讽希腊人竟没有专门的甜点:
(波斯人)只有很少实质性的食物,但却有很多在餐后上的甜点(epiphorēmata),而且不是上了一道就结束了;因此波斯人说希腊人吃完饭之后仍然饥肠辘辘,因为餐后他们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甜点。如果他们真有好的甜点上桌,他们吃饭一定不会这么快。
正是波斯人对甜点的热爱推动了这些简单的威化和坚果向我们如今的甜点靠拢。巴格达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原属波斯的疆域,在那里,一波饮食新浪潮发展了起来,因为哈里发的大厨学习并进一步丰富了波斯的甜点,其中甜的有甜杏仁糕点劳金纳,还有黏黏的糖果法露德哈,酸的有醋香炖肉,还有许多甜炖肉。
从我们手上拥有的最早的菜单来看,这些甜味的菜肴似乎都集中在用餐即将结束的时候上。这一特性很可能来自巴格达,也许源于中世纪的人们对健康和消化的理解:甜食可以帮助消化油腻的食物。从巴格达第一本烹饪书开始,也就是阿尔·瓦拉克在大约950年至1000年写的《菜肴之书》中,所有甜的布丁和油炸果馅饼、劳金纳以及可丽饼都是在最后上的。最引人垂涎的描述当属中世纪阿拉伯文学巨著《一千零一夜》中的丰盛大餐了,甜点之后又上甜点,比如《朱特和两个哥哥的故事》中的大餐:
烤鸡、烤肉、米饭配蜂蜜、肉饭、香肠、填馅羊胸肉、畅游在蜂蜜中的坚果库纳法(kunāfa)、祖拉比亚(zulābiyya)“甜甜圈”、卡塔伊夫煎饼包甜味坚果馅、果仁蜜饼。
在《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中,在上完肉粥、醋香炖鹅、腌鸡肉(用开心果养肥的鸡),主人还留着他的客人吃甜点。“把这些菜收走,上甜点。”他说,上了杏仁酱、“滴着糖浆”的麝香油炸果味馅饼,还有杏仁冻。
在中世纪的穆斯林安达卢西亚,人们公认是齐亚卜将巴格达的甜美食物带入西方国家的。他是一个音乐家,在822年来到了科尔多瓦的阿卜杜·拉赫曼二世的王庭,创造了安达卢西亚乐风。传说他记得几万首歌,而且还彻夜不眠和精灵探讨作曲。据说他还是提出菜应该一道道上的第一人,从羊肉汤开始,是用杏仁和胡荽叶做的,他称之为tafaya。11世纪的科尔多瓦历史学家贾比尔·伊本·哈扬告诉我们,许多人甚至认为齐亚卜“发明”了许多所谓安达卢西亚甜点,如实际上来自巴格达的劳金纳和卡塔伊夫。齐亚卜似乎是安达卢西亚的荣耀和巴格达东庭丰盛食物的传奇的化身。
几百年之后,一本13世纪的安达卢西亚烹饪书更具体地指出,一餐应该分成7道,从羊肉汤开始(因为它特别“健康”),最后以3道甜点和鸡蛋料理结束。第一本在收复失地运动之后的西班牙烹饪书,罗伯托·德诺拉的《1525食谱》,意味着当时王庭中的大餐仍以汤开始,以甜点和水果结束。
这些新颖的食物传到了欧洲,主要的中转站是穆斯林安达卢西亚和西西里。出版于中世纪穆斯林安达卢西亚的《无名手稿》中有类似zirbaja的菜肴,这是酸甜炖鸡肉(jullabiyya)的前身,用玫瑰糖浆(sharâb al-jullâb,源于波斯语的玫瑰)炖鸡;还有用榅桲、醋、藏红花和芫荽炖的羊肉。这些菜谱在欧洲各处都被抄录,先是在西西里、那不勒斯,随后到了英格兰(皆由诺曼人掌控),于是,我们归类为“中世纪”的食物发展了起来:以水果干、生姜、玫瑰水和其他中东香料调味的肉菜。第一本英语烹饪书《烹饪之法》中就有用糖、生姜和葡萄干,或者蜂蜜和藏红花来烹制兔肉;在红酒和白糖中磨碎红枣与猪肉或鸡肉;还有像mawmanee和blankmaunger这类菜肴(即甜味米饭制成的可口布丁,杏仁牛奶炖阉鸡或鱼,源于中世纪阿拉伯料理ma\'muniyya)。
然而,放眼整个欧洲,中世纪时,在就餐即将结束的时候奉上甜点还不是一项严格的要求。许多甜味的菜肴都是在中间上的,而像阉鸡派或者鹿肉这样的风味菜肴则在最后。实际上,进入16世纪时,糖价的下降导致了整顿饭中的甜味料理增加(也影响了语言——“甜”是莎士比亚最喜欢的形容词之一)。风味菜和甜点互相交融,小羊腿可能加了柠檬、红醋栗和糖炖,鸡肉可能配上酢浆草、肉桂和糖,正如以下“鸡肉浸吐司”的食谱中写的(基本上就是把鸡肉放在肉桂吐司上),这份食谱源于1545年都铎王朝早期的《新正派料理》:
鸡肉浸吐司
取足量的酢浆草
放入肉桂和糖
煮沸
浇在吐司上
把鸡肉铺上去。
从甜味食品穿插出现在中世纪大餐的后半部分来看,它们已经开始慢慢向现在所处的位置靠拢,也就是餐后。饮食历史学家让·路易·弗兰德林小心翼翼地为不同时间段的法国食谱中对糖分的使用作了注解,并且发现,从14世纪到18世纪,法国菜系中加糖的鱼菜和肉菜大大减少,这和甜点的增加相互呼应。在摩洛哥、波斯、中亚,甚至在东欧部分地区,在肉菜中加入糖和水果仍然十分盛行,但在法国,这种配方已渐渐退出舞台。
1600年这一年标志着上菜顺序的转变已经进行了一半;当时,法国的肉菜仍然会加糖,而甜点也仍指餐后少量的小食,主要为水果或坚果。这是我们从威廉·沃恩1612年的《天然和人工健康指南》这份健康和瘦身手册中发现的。这是英语中首次提到甜点,并将它描述成“法国人的”的单词:“这种吃法,法国人叫desert,是不自然的,和锻炼或瘦身背道而驰。”
你可能想为沃恩的先见之明拍案叫好,他早就警告过这些“外国的”甜点中糖分和脂肪含量极高,但是实际上当时的甜点还没那么肥腻。沃恩当时所说的是新鲜水果,强调的只是吃完饭很难消化水果,除非是烧熟的。这也是我祖母安娜会举双手赞同的事;在她布朗克斯的公寓中,晚餐意味着煮鸡肉或鱼和土豆,还有煮水果作为甜点。她在20世纪70年代来我们位于加利福尼亚的家中做客,当时她甚至直接将甘甜熟透的杏子和桃子从树上摘下来,现煮做成糖渍水果。
百年之后的18世纪,dessert这个词已经被纳入英式和美式英语。在英式英语中,这个词还保留了“清淡的餐后小食”这一意思。基于美国人对食物的态度(比如:“要是能吃一整盘蛋糕和冰激凌加上发泡鲜奶油和巧克力酱,为什么还要吃苹果?”),你应该已经想到,到了我们这儿,这个单词的含义还包括扎实得多的甜食,比如蛋糕、派和冰激凌。我们是从华盛顿夫妇那儿得到这个启迪的。华盛顿1789年在纽约的就职典礼之后,他们在樱桃街上的曼哈顿大厦召开了宴会,宾夕法尼亚的参议员威廉·麦克莱将当晚的菜单录入他的日记中:“甜点,先是苹果派、布丁等;再是冰激凌、果冻等;最后是西瓜、香瓜、苹果、桃子、坚果。”
到了19和20世纪,经典法国菜严格要求甜食只应作为甜点上,以艾斯可菲耶为代表。虽然也有例外,但是只有少数特定菜肴,比如艾斯可菲的香橙烤鸭,还有时尚的菜肴,特别是在新式菜肴的崛起之后,比如樱桃烤鸭胸,以及葡萄或水果蜜饯煎鹅肝。
在美国食物中,这一界限稍显模糊,正如加泰罗尼亚超级大厨弗兰·阿德里亚曾观察到的。(“加了番茄酱的汉堡和可口可乐?这已经是最大尺度的甜咸共存了。”)除此以外,中世纪肉类料理还是在现代饮食中留下了一些独有的味道。历史学家肯·阿尔巴拉称之为“老调重弹”现象——烧烤用的甜酸酱、红糖和丁香火腿、鸭肉与水果酱或者蔓越莓酱、苹果酱配肉、糖衣山药——这些大多是通过古老的节日保存下来的,比如圣诞节和感恩节。伟大的人类学者西德尼·W.明茨,也是现代食物人类学的先驱,提出这“说明了人类学家已经坚持了很久的观点——节日往往保留了日常生活所遗失的”。
然而,除了这些特殊情况,我们仍然在就餐过程中先吃风味小食,再吃甜食作为甜点。
回顾甜点的历史可以发现,先吃风味小食,最后再吃甜点这一习惯是最近才在欧洲菜系中发展起来的。换句话说,这一独特的顺序,以及甜点这一概念,在有些菜系中有(现代的美国,古代的波斯),而有些没有(古希腊,以及我们即将看到的,中国)。
为了解释不同菜系究竟有多相似或不同,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如何变化的,我提出“菜系语法”这一理论,也就是说,一个菜系就像一个语系。这一比喻源于语言学中的语法。比如英语语法包括许多隐性规则,规定形容词应该放在名字前面[我们会说hot fudge(热的软糖),而不是fudge hot(软糖热的)],或者宾语应该放在动词后面[eat chocolate(吃巧克力),而不是chocolate eat(巧克力吃)]。语法规定了语言的零部件是如何组装成整体的。
就连我们自己的母语,我们有时都说不清其中的隐性语法规则,同样,一种菜系也有自己的隐性结构,规定了什么可以一起吃,什么又是“语法功能”层面上的菜肴或正餐。菜系的隐性结构中有许多规则,包括原料在一道料理中的位置,一道料理在一餐中的位置,以及某些特定味道的组合和烹饪技巧在整个菜系中的地位。所有这些结构位置帮助我们理解菜系的本质,以及它们的相似点和不同点。
我们已经见过了菜系语法的一个方面:就餐顺序。美国菜和欧洲菜都有这个规则——“甜点最后上”,而另一个规则则与entrée有关,美国正餐中默认的上菜顺序规则如下(括号表示可选菜肴):
美国正餐=(色拉或开胃菜)主菜/entrée(甜点)
这一规则表示美国正餐包括主菜,紧跟在可选可不选的色拉或者开胃菜之后(也可以两者都选),之后可以再跟一道甜点。
然而,法国菜还会加入一道奶酪,以及清淡的蔬菜色拉,这两道一般都是在主菜之后上(当然甜点还是在最后,或者用法语说,salé puis sucré):
法国正餐=(entrée)主菜(色拉)(奶酪)(甜点)
在欧洲,即使在相邻国家,这一规则也截然不同;意大利菜有一道特别的菜[第一道主菜(primo)]一般都是意面或者意大利调味饭:
意大利正餐=(开胃菜)第一道主菜 第二道主菜(色拉)(奶酪)(甜点)
美国菜的顺序变化也是最近出现的。美国人以前也把色拉放在稍后的位置,和现在的法国人一样。已故的美国最伟大的散文家之一,M.F.K.费雪,也是我最喜欢的美食作家,提出我们现在这种先吃色拉的习惯源于20世纪初期的加利福尼亚。费雪在洛杉矶东边的小镇惠蒂尔长大,大约在一战时期,她一直都在开始吃饭前先吃新鲜的生菜色拉,她东岸来的朋友见到都震惊了,因为她们都是在之后吃色拉的。(20世纪的东岸正餐可能以葡萄柚开头,这是我另一位纽约祖母贝丝奶奶一生坚守的习俗。)
除了以上的区别,美国和西欧的就餐顺序还是挺相似的。真正截然不同的是中国菜,甜点根本不是一顿饭中的一部分。最常见的现代翻译,粤语中的甜品,或者普通话中的甜点,很可能是从西方舶来的一个指代甜食的词的衍生,而非甜点(dessert)。一顿传统中国正餐的尾声往往是一道汤或者偶尔会有(等桌子撤干净后)的新鲜水果。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传统的幸运签饼(fortune cookie)会成为甜点。詹妮弗·李的《幸运签饼纪事》就告诉我们,这种小小的、塞着幸运签的零食在19世纪的日本就已经出现了。但直到20世纪的加利福尼亚,它们才开始在日本及中国餐厅作为甜点出售。菜系语法解释了原因:中国菜传统上没有甜点这一道,而幸运签饼这一小小进化则填补了美国人对甜点的渴望。
缺少甜点也解释了为什么烘焙以及烤箱在中国菜中无足轻重;我在中国的家里就没有烤箱,而现在珍妮特的妈妈住在圣盖博谷,家中的烤箱对她而言不过是一个方便的锅子储藏柜罢了。
当然,中国菜中是有甜食的,比如美味的甜汤,也就是糖水,现在也作为甜点上桌,但是更常作为零食或者小夜宵。我和珍妮特喜欢在凌晨一点去我最喜欢的糖水店,吉瑞街上的九龙塘:花生糊加汤圆、蜂蜜豆皮、红豆汤、龟苓膏,虽然我不怎么喜欢红枣雪蛤(一种蛙的输卵管,还是别提了)。
虽然中国菜没有这种在最后上一道甜点的习惯,但它有不同的结构:原料和组合上的制约。举个例子,一顿粤菜往往有淀粉(米饭、面条、粥)和非淀粉(蔬菜、肉、豆腐等等)。这些可以混在一起变成一道菜(变成炒面、炒饭、炒粉等),也可以分开,变成盖浇饭。用英语来描述这些菜就很奇怪了,但粤语有单独一个字描述这些“非淀粉”,餸(sung)。粤语中的“买杂货”叫“买餸”(因为家中一定常备淀粉)。因此一道传统的粤菜中会有淀粉和餸,或者我们可以用语法规则来写:
一顿饭=淀粉+餸
菜系语法所蕴含的不仅是一道菜的结构。每个菜系中,对一道料理应如何组合口味都有独特的隐性规则。我喜欢把菜比作词,而原料和口味比作组成一个词或一道菜的声音(“音素”)。
每种语言的发音都不同,但是却又惊人的相似。比方说,每个语种似乎都有听上去像英语中的t或者p的音。为什么呢?已故语言学家肯·史蒂文斯(在他的《言语量子理论》中)解释道,人类的舌头和嘴巴的生理机能是一样的,而像t这样的声音是通过舌头(还有嘴唇、声带)的配合发出来的,相对来说这种音更容易发,也更容易听及辨别。
然而,不同语言中,相同的t和p的发音还是有些许不同。英语的t和意大利语或粤语的t是不同的,法语的p和西班牙语的p又是不同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说外语时会有口音:我们已经成为了英语t的发音专家,所以我们很难舍弃所学,发出日语或法语的t。
一样道理,用来发音的这条舌头也布满了味蕾,因此人类对甜味、酸味、苦味、咸味以及鲜味等味道的感知能力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的菜系可能会用不同的原料来展现这些大同的味道,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味。
举个例子,每个菜系都有甜味元素。我最喜欢的是马来西亚椰糖,它带有隐约的烟熏和焦糖味道。在这里很容易就能找到椰糖,但找不到好的马来西亚椰糖,所以我只能自己去马来西亚的时候带回来——虽然我很少去——或者靠来自亚洲的慷慨的客人们。
相反,美国食物中的甜味来源于精致白蔗糖或玉米糖浆,或者,在比较特别的情况下,枫糖浆。在淘金热时期,旧金山什么东西里都加糖蜜,像浇番茄酱一样浇在食物上。英联邦国家的甜点则往往使用金蔗糖浆,墨西哥用粗糖,泰国用巴尔米拉棕榈糖。
关于酸味,在中国用的是米醋,东南亚用罗望子,美国用柠檬汁或谷物酿的醋,中美洲用酸橙或青柠,法国用葡萄酒醋[因此就有了vin-aigre(酸葡萄酒)这个词],犹太人用的则是叫酸盐的一种柠檬酸晶体。这也是我母亲用来做包着米饭、牛肉和番茄的生菜时用的(我很爱吃这道生菜卷,但是我父亲却说这是“穿着寿衣的牛肉”)。其他全球大同的味道包括咸味或鲜味(来自海盐、盐渍橄榄、刺山柑、酱油、鱼露、虾酱、凤尾鱼等等)。
有些味道不是全球通用的。把不同的味道用不同的方式组合起来,是菜系形成的基础,这是已故学者伊丽莎白·罗津称之为“味道原则”的概念。她指出,一道菜如果用上了酱油、米酒、生姜,那吃起来就是中国菜;如果相同的原料,但是加上酸橙、大蒜、胭脂树果实,那吃起来就是尤卡坦菜。要是你加洋葱、鸡油和白胡椒(或者在烘焙的时候加上黄油、奶油芝士和酸奶油),那你就获得我妈妈和祖母的犹太菜真传了。
为了在分子层面上检测罗津的味道原则是否可以运用到各个菜系,最近的研究用计算技术分析了网上食谱数据库。印第安纳大学的Y.Y.安和他的同事们测试了6万份网上的食谱,来验证“食物配对假说”,这是最近提出的一条理论,认为好吃的菜肴往往会组合含有相同味道化合物的原料。比如番茄和马苏里拉奶酪中都有4-甲基戊酸。另外,安和他的同事们发现北美和西欧食谱以及亚洲食谱之间的有趣差异:前者往往会将含相同化合物的原料配对,而后者往往组合没有相同化合物的食材(比如牛肉、生姜、辣椒、猪肉及洋葱)。这一差异意味着对相似或不同化合物的偏好可能也是产生不同菜系的原因。
有趣的是,东亚缺乏甜点这个事实,似乎对他们的研究结果至关重要。他们发现北美的原材料中最常见的可配对化合物都在甜点的原料中,如牛奶、黄油、可可、香草、鸡蛋、奶油芝士、草莓,还有花生酱。北美和东亚的食物配对方式之所以不同很可能是因为北美有甜点。
菜系语法的最后一个方面必然与烹饪方式有关。在中国菜中,所有材料必须都烧熟才能吃;一道生的菜,比如蔬菜色拉,则会破坏中国菜的结构。我们可以说色拉在中国菜中是“语法上说不通”的。虽然如今色拉在中国餐厅中也能买到(粤语发音sa leut),但是传统意义上,在中国,生啃胡萝卜、芹菜或钟形辣椒是很诡异的,就和在美国吃鸭脑一样。
在古代中国,烹熟食物是文明的象征。邻国那些吃生食的就没有吃熟食的那么文明了。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认为,这种生熟食物的对立在所有文化中可能都是相似的:烹饪在任何地方都象征着文明、社交以及掌控大自然。
但卫生问题或许是中国人不吃生食的主要原因,连水都不能喝生的,喝前一定要煮开。喝开水(还有茶,具有抗菌效果)可能帮助中国避免了西方曾遭受的通过水源传播的瘟疫。美国人和欧洲人一直以来都喝生水,这也是西方世界遭受许多次霍乱等大瘟疫的部分原因,直到19世纪我们开始解决城市供水才有所改善。
对生水的抵触已深深扎根于中国文化。虽然现代的香港和台北的城市用水都经过处理并且完全安全,可以即饮,但是像我的朋友菲亚这样的在非常考究的城里长大的人还是会先煮开水,甚至还把煮好的水倒进大水罐中放进冰箱。
隐性的文化规则让我们认为甜点必须是甜的,或者克尼什馅饼应该是鸡油味而非牛油味,因此它也深埋于我们心中。菲亚不愿在台北喝生水,费雪的朋友惊诧于先吃色拉,对蛙类输软管或者生胡萝卜的厌恶,都源于菜系的本质。它本质上是一种非常丰富的文化结构,其中构成它的味道元素,以及如何结合各元素的语法规则,都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扎根于文化中了。
在我看来,最近这种把猪肉加入甜点的热潮背后一定也有菜系语法的影子。培根冰激凌破坏了美国菜系的隐性规则,因为这一规则规定了甜点必须是甜的,不加肉的或者不是咸鲜味的。我们喜欢培根冰激凌不是因为这是最好吃的培根料理方法,而是,至少一部分原因是,它打破了常规,它有趣,它有反抗精神,它甚至……“说不通”!
实际上,挣破常规是创新的一种方式,在现代菜中非常普遍(“分子美食”或“解构主义”烹饪法)。常常有些语法上说不通的菜肴(爆米花汤、太妃或白巧克力鹅肝、焦糖番茄配热覆盆子果冻)成了创新的手段。但别忘了我们从世界各地学来,成为日常饮食一部分的东西,比如番茄酱、冰激凌、马卡伦。一开始这些都只是有钱人才能品尝的异国珍馐,但渐渐就本土化了。我们还没有解释是什么导致了本土化,我们又是如何改进这些异国食物以融入我们自己的菜系。可以用菜系语法来解释这个问题:进口的外国奢侈品融入本地菜系的隐性结构之后,最终成为日常菜肴。当中世纪香料在西欧食品的味道原则中失去了中心地位,马卡伦和橘子酱也失去了它们在中世纪的组成部分玫瑰水和麝香。当番茄和糖成为了美国味道原则的一部分(浓厚的番茄酱、番茄汤、意面酱),酸甜的番茄版本的鱼露风靡了美国。与此同时,番茄在中国的菜系语法(淀粉+餸)中,并非是通过番茄酱或意面酱的形式,而是通过番茄炒蛋这样的菜肴来体现。牛奶和奶油在欧洲菜系中的地位则因东方的糖浆变成了西方的冰激凌或美国的冰冻果子露。因为四旬斋对于中世纪基督教的宗教、文化以及饮食结构至关重要,酸甜炖肉成了鱼和薯条。最后,随着甜点成为我们菜系中的一部分,新进口的材料造就了新的甜点,如马卡伦、椰子蛋糕、安布罗西亚,都是源于新引进的椰子;还有源于美国土著食物的胡桃派。菜系语法甚至说明为什么幸运签饼,原先只是日本庙宇中的小食,成为了美国华人餐厅的标准甜点,为美国食客填补了甜点的空白。
甜点不仅仅是一种感官上的享受(包括那些让我们给餐厅打高分的甜点)。它是隐性文化结构的映射,是非肉眼可见的食物的语言。它藏在我们的齿颊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