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小屁孩想杀人

“呯!”

浑身是血的肖逸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拳击碎了一名凶徒的喉结。

这是五名凶徒中的最后一名。

尔后两眼紧紧盯向京城方向,宛如一尊血色雕像。

良久不动

时间不知流逝非几,眼中神光逐渐涣散,最终带着一丝不甘轰然倒下

一代英雄,就此谢幕。

生如夏花!

夜深深,风啸啸。

就算是呼啸而过的狂风,也带不走无尽的闷热。

江汐府茅草丛生的乱葬岗,在惨白月光的映照下一片荒凉。除了枯草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时所发出的“哗哗”声之外,再无任何声息。

阴森!

肃杀!

就连四处觅食的野狗,也不敢光顾这冷森森的乱葬岗。

突然

一道“嗦嗦”的声响从乱尸堆中传来。

那堆尸体是一个时辰前丢入,约有上百具。

尸源,来自江汐府两个为地盘火拼的小帮派。

“噫!我还活着?那么凶狠的两刀竟然都没捅死老子?这是在哪里?瞧这模样,应该是乱葬岗?!”

一道瘦小的身影,艰难地从尸山中爬出。

“嗯?我一米八五的大个,怎么变成一个小屁孩了?难道失血过多还会让身型变小不成?

不管了,狗命要紧!

目前尚未脱离危险,能苟下来再说其他。”

此人正是之前重伤而死的肖逸笑。

用烂布条简单包扎一下仍在流血的伤口后,他立即向乱葬岗深处密林缓缓挪去。

没有丝毫迟疑!

直到再也无力前进,肖逸笑方才在一处乱蓬蓬的长草丛中平躺下来。

就在此时,突然乌云翻滚,朦胧的月色消失不见,天地瞬间变得一片漆黑。未几,闷雷炸响,银电破空,豆大的雨点不要命的猛砸而下

直到此时,肖逸笑方才长松一口气:“好一场及时雨!我刚才爬行的痕迹嘿嘿,完美!”

想到这里,肖逸笑再也支撑不住,再次昏迷过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昏迷后,胸前那块神秘的玉佩开始发热,一股热流缓缓走遍身后,当即汇集于两道刀口旁,开始治疗血肉模糊的伤口。

两个时辰后。

肖逸笑再度醒来,感觉浑身舒坦。伤口不痛了,腿不麻了,腰也有力了,精神更是前所未有的饱满。

触摸一番已经结疤的伤口,他满脑子的疑惑。

伤口怎会自动痊愈?

难道这雨水是疗伤圣水?

别慌,稳住!

静下心来,将乱糟糟的思绪整理一番之后,肖逸笑方才长叹道:“唉,到底还是死了!网络中常见的魂穿,竟然实实在在地宠幸于我了!

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凌九霄。

取帝临九霄、踏破苍穹之意!

名字倒是比我的肖逸笑来得霸气,可现实身份却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一枚!

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逼一个。

难怪身体如此瘦弱矮小。

执行完这次任务之后,咱原本要去相亲呢,据说对方还是教育系统的一枝花

特么竟然牺牲了!

不过,咱好歹在牺牲之前拼死击杀了五名世界级凶犯,也算是不辱使命!虽然光荣了,但一命换五命,值了!”

“等等魂穿?

凌九霄这小子也是出身孤儿院?

魂穿、孤儿这不是网络主角的常规操作么?

网络主角的父母,果然是个高危职业!

如此说来,我岂非也会拥有强大的金手指?”

想到这里,忍不住低喝道:“哪个谁,赶紧出来对,就是你!往哪里躲?早看见你了!”

独自一人像蛇精病似的呼喝了许久,却是毫无动静。

“没有金手指?就这副瘦弱的身子,还玩个毛啊!即使没有金手指,那也得活着。”

死过一次的凌九霄,不想再次离世。

一番国骂吐槽后,无奈接受了现实。

“魂穿就魂穿吧,至少还活着不是?咋也比魂飞魄散强!可身子骨变得如此瘦弱,这就有些不太科学了。”

“再等等!

这小子竟然是被自家兄弟给捅死的?

草,就因为平时不对付,就敢在乱战中对自己人背后下黑手?泥马有这样混江湖的么?

小凌同学,你安息吧!

咱既然接管了你的躯体,自然也会接管你的恩仇。

噫!

这里是有着数十万年历史的异世大陆?而且还是拳头为尊、妖兽横行的世界?

当地官府每日都会来乱葬岗焚尸一次?

还好醒的早,没被官府一把火烧成灰烬。”

肖逸笑,呃现在应该叫凌九霄,能这么快接受现实,是因为他是一名自我控制力极强的成熟青年。

警察这个职业给他带来了无上荣耀和强大力量,同样也带来了无尽的危险。从穿上警服成为特警的那一刻起,他就做好了随时为国牺牲的心理准备。

况且,他这不是还没有死透吗?

只是换个世界,换种活法而已。

而且,还平白赚了十二年青春好时光。

“仇不隔夜!牛三,明日就是你的死期!

虽然你身强力壮,但不过一介莽夫而已。

我肖逸笑,好歹也是华夏警界省级散打冠军,弄死你当是不会太难!

老子生平最恨三种人:对父母不孝者,对配偶不忠者,对朋友不义者。

这个牛三为了常态化的口角之争,竟然在自己正与外敌激烈撕杀时暗中捅自家人刀子!

岂非不义之徒?

不斩杀之,意实难平!

既然两世为人,岂能窝窝囊囊地活着?

嗯,就拿这牛三当第一块垫脚石。

风起于微末。

我凌九霄,来了!”

江汐府。

大衍王朝江阳州附近的一座小镇,临近南蛮之地。

人口不足五十万,相对数百亿人口的异世大陆而言,江汐府实在小得有些微不足道。

老街,是江汐府郊外最大的一条主街。

自从官府搬迁至华林路后,众多商会也随之而去。昔日熙熙攘攘的老街,再不复往日之繁华。

同时离去的,还有实力较强的帮派。

至于黑虎帮、斧头帮这样的小帮会,则选择留在老街苟延残喘。

他们,没那个实力去华林路抢占地盘。

有地盘才会有人,有人才会有生意,有生意才会有银子,有银子才能过上好生活。仍然苟在老街的人,过的根本不能叫生活,只能勉强称为日子。

翌日响午,和熙的阳光晒得人浑身舒坦。

老街东街虽然脏乱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贫民窟。但此刻街道上却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隐藏在街头拐角处的凌九霄冷眼一扫,就知道是自家老大黑虎掏心张老黑在摆庆功宴。

与宴之人,除了黑虎帮的五千帮众外,还有老街东街所有大大小小的店铺老板。

按照凌九霄的经验,这些店铺老板就是出资筹办此次宴会的冤大头了。

大摆庆功宴,自然是为了庆功。

昨晚,东街的黑虎帮,跟西街的斧头帮为争夺小南街大打出手,双方都死了不少帮众。

死者,乱葬岗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活着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谁特么知道下一个丢往乱葬岗的人里面,有没有自己?因此,每次帮派大战之后,无论输赢,各帮派都会大吃大喝一顿。

赢者庆功,为来之不易的胜利而欢庆。

输者庆幸,庆幸自己还实实在在地活着。

牛三,此刻已经晋升为黑虎帮的小头目。

他临阵黑杀战友的行为,只有极少数人看到。

其中,既有与凌九霄关系不错的兄弟宁小峰、史无华,也有牛三的亲哥牛大、牛二。

不过,事后他们谁都没有透露出去。

宁小峰、史无华是因为被牛家三兄弟暗中威胁不敢说。一来凌九霄人死不能复生,二来他们两人刚不过牛家三兄弟,又何必为了义气冒险?

更关键的是,牛三还是一只成功的舔狗。

他的主子,就是帮主张老黑的三儿子张成才。

如愿当上小头目的牛三,先是态度恭敬地给自己的主子敬酒。尔后,依次给大头目和其他小头目敬酒,极尽奴颜婢膝之能事。

至于黑虎帮帮主、副帮主和长老这些高层,他虽然很想扑上去抱着他们的粗腿大舔特舔,奈何苦无机会。

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了!

敬完酒之后,他这才回到自己席位,大马金刀地享受普通帮众的奉承和碰杯。还不时故意刁难一番宁小峰、史无华等跟他不是一条道之人,可谓意气风发。

媚上者必然欺下。

这句话在牛三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嚓!嚓!嚓!”

单调的脚步声,竟然压过了猜拳行令的喧闹声。

来者,正是凌九霄。

凌九霄虽然身材瘦弱,但他此刻的脚步声,却显得异常沉重。

这副身板确实力羸弱,不过他前世引以为傲的擒拿格斗术并没有丢。

在庆功宴上甩翻牛高马大的牛三,无疑可以惊爆一地眼球,也更容易引起帮中大佬的关注。一旦有大佬愿意罩着自己,就能避免张成才、牛大、牛二等人的报复打击。

现在的他,实在太弱了。

经不起折腾啊!

“凌九霄?”

“他竟然没死?”

“那两刀明明刺中了要害,肿么可能活命?”

“脸色如此苍白,他究竟是人是鬼?”

这些声音,自然是由目击证人宁小峰、史无华、牛大、牛二所发。

听到牛二所说的这最后一句,凌九霄差点没背过气去:废话!老子严重缺少营养不说,昨日还失血过多,脸色能不苍白么?果然是个铁憨憨!

凌九霄心中思付,动作却毫不迟疑。

他恭恭敬敬地向帮中大佬所在的主位席抱拳一礼:“小子凌九霄,冒昧打搅帮主、副帮主及各位长老酒兴,还请恕罪!昨日大战斧头帮时,牛三因为平时跟我不对付,趁乱背后捅了我两刀。今日此来,是想讨回一个公道,还请帮主和各位大佬成全!

不但吐词清楚,还有理有据有节。

眼角,隐隐有杀气滚动。

让一众大佬不由啧啧称奇:这小屁孩想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