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房东女儿失踪

经过之前算命的事情,他现在对宁枝有一种极端的恐惧。

眼前这个女人明明和宁枝长得一模一样,看上去要年轻好几岁。

可麦子清楚地记得,宁枝的腿被砸断了。就在三天前,当时她躺在血泊里的图片被他们群里的人做成了表情包,上面的“报应”二字他记得清清楚楚。

短短三天的时间里,她怎么可能站得起来,还来到了他家后山!

可那个人就是站在那里,在他看过去后依旧一动不动站在原地,鬼气森森的脸上面无表情,一点儿没有追过来的意思。

“啊!滚啊!都给我滚——”

麦子原本就紧张的神经瞬间,被站在路边的宁枝拉破精神阈值,惊恐大叫一声,驾车跑上更高的山路。

他不断看着后视镜,一时间连不断靠近的警笛声都忘了。

就在车快要开上山顶时,他蓦地感觉车里一冷,这才发现前方的光线早就暗了下来。

狭小的车厢里,脖子后的冷风呼呼地吹,他脖子后的汗毛站军姿一样竖着,直到感觉到一只冰凉的小手放在他脖子上,紧接着就是另一只略大一点的手。

两只手放在他的脖子上,不断用力合拢,肺部的空气一点点被挤压出来,麦子的脸很快涨成了猪肝色。

他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一张忘记了四年的脸却越来越清晰。

“你……”

麦子盯着不断凑近的脸,瞳孔收缩。

“嘻嘻……”

婴孩儿喜悦的笑声由远及近,直到停在他耳边。麦子艰难垂下眸看过去,他胸口正趴着一个还没掌心大的人形肉团,一张五官不清楚的小脸儿缓缓凑上来。

他突然想起四年前,那个被他强迫后,成为他女友的女人。

那时候他们都才十四五岁,但他已经过早的了解那档子事,迫不及待想偷吃禁果。在周围找了一圈,很快把目光放到了一个喜欢他、又父母离婚无人照顾的女孩儿身上。

那个女孩儿说不上多漂亮,但是却是最好下手的人。

于是一天夜里,他悄悄尾随在女孩儿身后,找到机会将女孩儿生拉硬拽到角落,在女孩儿惨烈的呼喊中强迫了她。

事成之后,他又诓骗女孩儿说他会给她一个家,因为父母离婚没了家的女孩儿傻子一样信了他,不但没有报警,之后事事配合他,哪怕他说要拍那种视频,只要说一句“为了我们之后的家”,女孩儿就乖乖配合。

直到有一天,女孩儿突然怀孕了。

其实这也在麦子的意料之中——他为了舒服和省钱从来没有做过避孕措施,女孩儿怀孕也很正常,只是他没想到会这么早。

不过他只是在惊讶后,很快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想把孩子卖了。

以他们现在的经济实力,肯定没有办法养孩子,但是卖了孩子却是可以换钱的。最好是个男孩儿,他长得这么好看,孩子肯定不差,万一长得白白嫩嫩的,说不定能卖个十多万。

十多万啊,够他玩多少女人了……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有一天他和女孩儿吵架,踢了女孩儿肚子一脚,那孩子要保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老头上门,跟他说这个孩子不要浪费,用这女人和孩子的性命,能为他博一个锦绣前程。

麦子已经忘了当时是怎么想的,只觉得自己很相信这个送上门的老头,于是配合他完成了那个将女人开膛破肚的仪式,将刚刚成型的孩子取了出来……

之后,他确实如那个老头所说的一样,一路平步青云,即使什么都不会,依旧凭着一张好看的脸月入几百万。

直到他自己闲着没事想为苏暖找场子,却遇到了宁枝这个硬茬。

他看着昔日开膛破肚的女友和那个黑漆漆的鬼婴不断靠近,直到四只长着长长指甲的手抓上他的脸,视觉上的冲击让他再也忍受不住大叫出声。

“啊——”

后面跟上来的警察听到这声尖叫,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快!去看看嫌疑人怎么样了!”

“我去,李麦快松开!你还没被定罪呢,掐自己脖子干什么!”

“快点,救人啊!嫌疑人要自杀!”

“车门打不开!”

“开锁的呢?砸窗户,动作快点!”

……

车外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车里头麦子看着空气中一大一小两个鬼魂,眼睛中的神采越来越弱。

那张脸他很熟悉,就连脸上扭曲的表情他也始终记得——那女友被刨开肚子的血腥味,还有她死死盯着他的眼,以及那个和他血脉相连的孩子……

等警察合力把门打开的时候,李麦刚好咽气。

他坐在驾驶座上,眼睛无神盯着远方,两只手死死卡着自己的脖子,整个场景惊悚又诡异,就连多年办案的老刑警都忍不住骂了一声“卧槽”。

“医生呢!医生在不在!”

“除颤器呢!人刚咽气,快点用除颤器!”

“让让让!都让开!医生来了!”

处于灵魂出窍状态的宁枝撑伞站在他们身后,在李麦灵魂离体的瞬间,手一抓,她手上多了一枚黑色的珠子,那是李麦灵魂凝成的魂珠。

这下别说是除颤仪,就是扁鹊再生也救不了他了。

紧接着,她眼神落在车旁边的女鬼身上。

她的肚子被刨开,露出里面黑色的内脏,一身白衣上大片大片的血迹,怀里抱着一个黑漆漆的小孩儿,小孩儿同样带着一个白色肚兜,不过这肚兜上也已经满是血迹。

看这两只鬼的样子,都已经快从白衣怨灵进化到红衣厉鬼的级别了。

两只怨灵注意到宁枝的视线,转动着不太灵光的眼睛看过来,身周涌动的怨气和腥臭味几乎化为实质。

宁枝并没有为了躲开这股味道向后退,甚至往前迈了一步,“你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不该继续待在这里。我可以带你去投胎。”

她死的时候大概也才十五六岁,还是个孩子,要不是李麦在其中欺骗威胁,她的人生本不该如此。

女鬼浑浊的双眼望着她,杀了麦子这个阵眼的主人后,她原本就在崩溃边缘的理智已经丧失了大半。

她抱着孩子站在树林的阴影处,靠着最后的理智祈求:“拜托你,杀了我……”

生前被开膛破肚,死后又被镇压,她已经被折磨了太多年,意识存在本身对她而言,已经是场漫无休止的灾难。

宁枝望着女人已经在暴走的边缘,不由升起两分恻隐之心,轻轻抚上她额头:“我可以送你们两个去投胎,到了地府,你们就不会感觉到这样的痛苦了……”

“不,我不想脱胎。”女人僵硬冰冷的手抓住宁枝的手腕,顿时一股难以言表的绝望从她身上传过来,宁枝顿时有些头晕目眩。

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就好像是你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暴风雪中走了几百年,那种漫天遍野涌上来的绝望感,像世间的风雪一样,足以将人吞灭,可偏偏你保持着意识的清醒,连麻木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次又一次陷进去。

那双隐隐有些崩溃的眼睛看过来。“这是人间太难了,投了胎又能怎么样,下一世就一定会比这一世好吗……甚至,可能还不如这一世吧……”

她抱紧怀里的孩子,浑浊的眼睛中流出大片大片的血泪,从那些红中泛黑的液体中,宁枝看到了一种孤注一掷:“如果你真想帮我的话,就帮我报仇吧,杀了那个老道士,杀了他……”

“杀了他!啊——”

她的情绪陡然失控,一段晃晃悠悠的记忆也随着两个人相接触的手腕传过来,不过仅仅只有一瞬,不等宁枝看清楚,眼前的女鬼一声尖利的惨叫声,整个灵魂炸开。

翻飞的黑色血肉之中,宁枝眼神惊愕,身上笼罩这一层黑色的光,将那些从天而降的血肉隔开。

她低头看自己手腕上的黑色手印——刚刚她在女鬼的记忆中并没有看到凶手的脸,但看到了一个符号,像镰刀又像凤凰。

她对那个符号相当熟悉,甚至曾经她身上也有那个符号,那是黑玄师的标志。

但让她惊讶的是,女鬼不过只是想让她看一眼那个黑玄师的长相,竟然就被反噬了……

那个人到底是个什么人,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哎呦,”在车旁边封锁现场的警察搓了搓手臂,看向女鬼炸开的地方,他什么都看不到,但依旧忍不住皱了下眉,“怎么感觉突然变冷了不少呢?这天气也没到冷的时候啊……”

宁枝手里撑着黑伞,没理会他的碎碎念,心事重重地拿着李麦的魂珠转身离开。

——

宁枝回到出租屋时,正巧看到隔壁的顾姐来给两个小家伙送吃的。

顾姐和原主记忆中的浓妆艳抹,满身脂粉味不同,她穿着白色上衣和黑色长裤,脸上一点妆没化,端着刚出锅的小肉包,乍一看上去和普通的邻居阿姨没什么两样。

在原主的记忆里,两个小崽崽没被饿死,这位顾姐的功劳占了大半。

她站在一旁看了会儿,正想回去,就听见杂乱的脚步声从一旁传过来,房东夫妻两个着急忙慌往一楼跑,身后还跟着两个热心邻居。

“桂芬姐?”顾姐站起身叫住他们,“你们这么着急去哪儿啊?”

顾姐虽然干得是特殊行业,但是人不错,从来不跟出租楼里的男人接触,让防着老公出轨的女人长长松了口气,偶尔也能和她说上两句话。

“我……我找我们家茹茹!”房东大姐眼睛通红,头发乱成一团,神情慌张,“小顾啊,你昨天下午以后见过我家茹茹吗?”

茹茹是房东大姐的独生女,今年上高三,平常会参加课外补习班,所以经常晚上十一二点回来。

而顾姐每次都是凌晨两三点多才回家,有时她回来的早,还能陪茹茹走一段路。

刚开始的时候,因为顾姐工作的原因,房东夫妻不太高兴女儿和她接触,后来慢慢和顾姐接触,发现她也是个苦命人,关系倒是慢慢好了起来。

“我昨天没出去,”顾姐担忧皱眉,“桂芬姐,茹茹昨天没有回来吗?”

“没有!”一说到这个,房东大姐忍不住哭起来,“都怪我!我平常都是等她回到家才睡得,偏偏昨天发懒早睡了一会儿,早上起来才发现她一直没回家,电话更是打不通……”

“好了,现在后悔也没用。”房东大哥在一边搂住妻子的肩膀,同样满面愁容,依旧强撑着安慰妻子,“既然小顾你没看过,那我们再去别处找找。”

顾姐点点头,“那你们报警了吗?”

说到这个,房东大姐掩面痛哭,“警察说失踪还没24个小时,不能立案!万一我们茹茹真的有什么事情,还没24个小时可能就……”

“姐,你先别急。”顾姐脑子活络,“你们再去找警察,就说茹茹最近情绪不对,担心孩子做傻事,他们就会帮着去找人了。”

“对对对!”房东大姐醍醐灌顶,“还是小顾聪明!”

她着急忙慌往一楼走,丈夫跟着她一起去警局重新报警,其他亲戚朋友继续去补习班附近找人。

一直到晚上八点,宁枝躺在床上,手里被顾姐塞了个包子,房东大姐一家还没回来。

宁枝吸收了李麦的阴魂,腿虽然没完全好,但是至少不会生疮流脓、腐烂发臭了。只是要想重新站起来,她还得吸收很多怨灵才行。

顾姐吃了口包子,站在宁枝床边,看着她藏在被子里的一双残腿嗤笑一声,“让你跟我去你不去,现在连这种行当都做不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