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咯咯……咯……咯咯咯……来追我呀!咯……追我,追我,咯……追不到,你追不到,咯……快点、快点……别站著傻笑,快来追我……”
  “风之林”中布满高耸入云的苍郁林木,枝摇叶疏透著璨璨金光,撒上每一瓣尖长的绿叶片,淡淡的灵动辉映万丈光芒。
  风拂过,发出一阵阵如少女嘻笑般银铃声响,轻轻柔柔地好不悦耳,仿佛守候森林的妖精们在此玩耍,迎著和风雀跃地在花朵上跳舞。
  这是人类无法到达的第七空间,游鱼天上飞,五彩蜻蜒悠然地顺著流动的泉水往湖泊去,与早就绝迹的翼手龙同享这份清静。
  悠扬的笑声由林中传出,有著紫罗兰般迷人眸色的美丽少女在风中轻笑,一头褐色长发迎风扬起海浪似的波纹,迷眩了金色阳光。
  她在欢笑,她在游戏,她在恋爱的漩涡中翩翩起舞,歌咏著爱情的美妙,并享受被爱与爱人的喜悦。
  若说谁是世界上最快乐的,那么她会高举起牛奶白的双臂大声回答——是我,是我,我最快乐,我要所有人都分享我的快乐。
  “敢说我在傻笑,你这顽皮的鬼灵精别被我逮列,否则……”俊美如月的男子假意地追逐著,眼中流露出对少女的溺爱。
  “咯……咯咯……否则你要怎样,剥了我的皮炖魔女汤吗?”荷米丝俏皮的眨眨眼,轻摇银杏滑身而过。
  那是一种情人间的嬉戏,她知道他不会伤害她,正如她爱他一样的爱著她,他们是为了相爱而邂逅,共谱一曲永恒的爱之歌。
  撒著娇,她脸上洋溢的色彩属于聿福的颜色,没人不被她一身的欢欣所感染,笑逐颜开地与夏日恋情共舞。
  他故做考虑的低付,“不错的建议,我还没尝过魔女炖汤,相信鲜嫩可口的能让我一口吞了。”
  他语带双关地谵睨小嘴微嘟的少女,俊逸的身形慢条斯理地轻步踱著,丝毫不见半丝轻躁,笑得自在地朝她所立的位置定去。
  “把我炖了煮汤你舍得?”眉一扬,身为魔女莉莉丝的女儿的她舞起一阵轻风,扬落片片银杏往他发上洒下。
  “顽皮,看我不打烂你屁股。”手一挥,尚未落在头顶的绿叶如分开的瀑布向两旁纷落。
  “哦!你乱用魔法,小心我去告密。”嗯哼!捉不到,她会飞……
  啊!谁拉住我的脚?
  轻盈如萤的身子才离地不到一个人身,调皮的眉眼犹带著笑,一股不强不弱、力道适中的拉力让她往下沉,无法飞高的跌入一具宽厚的胸膛内。
  “你想去向谁告密呀!我的小捣蛋鬼。”威胁一流的魔法师实在是不智之举。
  “讨厌啦!你吓人家一跳,我还以为我的法力顿失哩!”差点吓出她一身冷汗。
  “真讨厌还是假讨厌,要不要我离你远一点?”他嘴里说要远离她,然而温柔的臂膀却轻环著她。
  “你敢?!”杏目微瞠,紫罗兰光芒闪耀著夏日的阳光,暖洋洋地。
  “是不敢,我怕反过来被你炖成汤。”轻点她的鼻头一下,他仰头一笑。
  清朗的笑传遍林中每一角落,低头吃草的狮子抬头一望,继而觉得无趣的摇摇尾巴走开,改嚼胡萝卜培养一丝气质。
  “雷米尔,你敢笑我!”红通通的脸蛋染上一层霞色,荷米丝娇嗔地环上他的脖子状似恐吓。
  眼底多了深情的雷米尔低头给了她一吻。“吾爱,你的表情不够凶狠,徒负魔女之名。”
  爱她,是他今生唯一的选择,他感谢老天将她送到他面前,让他们有机会相爱,不致错过彼此。
  “哼!人家才不想当坏心眼的魔女,人见人怕留下恶名。”她又不是自愿当魔女的,一出生就注定她未来的人生。
  俏生生的脸儿上有著极度不满,龇牙咧嘴地想咬他故意逗她的食指。
  “那你想当什么?”他问道。
  想了一下,她原本不乎的脸顿时绽放出春天般光彩。“我要当撮合天底下有情人都能美满一生的好魔女,让他们跟我们一样永不分开,快快乐乐没烦恼。”
  这就是她的想法,无忧无虑地沉醉在爱的怀抱,不去介入纷扰的世俗,过著只有两人的生活。
  “天真,但值得支持。”只要她喜欢的事,他都会是她背后最大的助力。
  看著她脸上满满的笑意,雷米尔的心中也涨满对她的爱,他知道自己是中了她布下的魔咒,此生此世将无力挣脱。
  而他也无意挣脱,她的美好是上天所赐,他会用生命来珍惜她,直到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为止。
  “又笑我了。”嗔了一声,荷米丝突然一脸认真的捧著他的俊颜问道:“雷米尔,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是不是?”
  不知为了什么她心头竞生起害怕,好像她就要失去他了。
  “傻话,我会牢牢圈住你,不让你走出我的世界一步。”紧紧的抱著她,钢铁般强壮的臂膀宣示著对她的誓言。
  他们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谁也别想拆散。
  “我爱你,雷米尔,真心真意的只爱你一个。”看著他,她的魔女天份预告了她一股不安。
  “我也爱你,荷米丝。”我可爱的小魔女。他在心里添了一句。
  动容的荷米丝突然有想哭的冲动,不自觉地说出,“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我希望你忘了我,让我一个人承受相思的苦……”
  俊美的五官浮上怒意,愤然的声音被林中的风扫去,只留下树叶卷动的声响,无人听得清楚他未完之语。
  挺拔的身影渐渐淡去,雷米尔的影像慢慢消失,一室的孤寂是白色的墙,以及一架曲把正在转动的留声机,幽幽地唱著思念的歌曲。
  时间在想念中流逝,望著窗外浮动的朵朵白云,很久没有心痛感觉的荷米丝托著腮,一滴清泪由眼角滑落。
  “也许我会先忘了你,雷米尔,你现在过得好吗?”为什么她已经不再那么想他了?
  是情淡了?
  还是爱已走远?
  或许是时空阻隔了她的思念,让她的心逐渐掏空,再也不复记忆当初最深爱的那个人,一切的过往将随她淡化的形体湮灭。
  叹了一口气的半透明白影坐在紫铜打造的雕花喇叭上发呆,怀想过去的天真岁月,浑然不知一道怀有恶意的红影正朝她扑来。
  “桀……桀……让我吃了你,我会更强壮。”
  吃了她、吃了她,有魔力的鬼魂最棒了,吃了她、吃了她、吃了她、吃了她……
  “什么吃……啊!你……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走开、走开,你走开……”她才不给吃,吃了她就真的什么也没剩了。
  突地受到攻击,荷米丝反应极快的一闪,化成白烟钻入留声机中,以残存的能力封住喇叭口,不让邪灵恶鬼入侵她寄身的小小天地。
  虽然她有七成把握对方没法伤害她,但是一瞧见那张想吃了她的血盆大口,还是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身子缩成一团的直打哆嗦。
  要不是适逢世纪彗星靠近地球,受到影响的她这会儿魔力减半,身体几乎全透明了没什么自保能力,不然她也不会请那个看得见她的臭男人代为保管她的家——留声机。
  只是她没想到他不仅看得到她,还看得到其他的鬼,不时捉两只来玩玩当是消遣,使得大鬼小鬼一窝蜂地来骚扰她。
  “好吃,好吃,给我吃,我要吃……吃,吃吃……快出来,让我吃了你……”
  鬼声凄厉的在喇叭口叫吼,飘来飘去的徘徊,垂涎的口水滴在喇叭管上,好似不吃了她誓不罢休。
  “你……你休想,还不赶快离开,我叫姓云的臭男人收了你。”什么好吃,她又没有肉体怎么入口!
  笨鬼一只。
  “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你,快给我吃,不要让我生气,我要把你吃掉……”
  谁理你生不生气,横竖都要吃掉我,我干么顺你心意出去让你吃,我有那么笨吗?
  瞧外头的鬼发狠又要泼地想进来留声机里却没办法,心安了一半的荷米丝屈著腿朝鬼扮了扮鬼脸,不改顽皮本性地嘲笑对方的无可奈何。
  只是此举倒把红衣女鬼惹恼了,红衣女鬼一出手,一时间她的家居然产生剧烈震动,东摇西晃地像是白河大地震,把她的脑袋都摇晕了。
  完了、完了,她要拆了她的家,这下她真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了。
  “姓云的,你到底死到哪去?还不快把你的鬼带走,真要压垮了我的房子,我非找你算帐不可。”死道士、臭道士,她一定会被他害死。
  还有该死的彗星,早不来晚不来,偏在这时候来,害她得寄人篱下当起受鬼欺侮的小可怜。
  哼!等她能力恢复后铁定要他们好看,有仇必报是魔女天性。
  “我不是念无量寿佛的死道士,我姓云,叫云中岳,你可以叫我一声云先生或是恩公。”
  戏谵的笑声匆起,一道俊挺的人影倚在门口看似吊儿郎当,毫无伸出援手之意,对于不知感激的“房客”是不用太客气的。
  “都什么年代还叫恩公,你不是捉鬼的吗?眼前的鬼还不收一收。”看了碍眼。
  不知不觉把心底不满说出口的荷米丝朝他吐吐舌头,一副不屑他挟恩以报的死样子,通灵御鬼本就是道士的专长,他抢人家饭碗还好意思嘻皮笑脸。
  “不,我的职业是建筑师。”云中岳笑眼里多了一丝精厉,射向红衣女鬼。“对了,你的房子快要垮了,要不要我替你盖一栋新的,保证让你住得舒适。”
  “你……你想袖手旁观?”枉她把家托付给他,真是所托非人。
  他笑了笑,举手拂拂额前落发。“老被人叫死道士、臭男人的,你想这不太礼貌吧?”
  “你……”好,算他厉害,她退……退一步。“云先生,麻烦你了。”
  荷米丝的形体透明了,气也更虚了,不过仍隐约传来上下两排牙床互磨的声音。
  “既然你都开口请求了,我怎好放你自生自灭呢?有失待客之道。”而这个客人就快要转手了。
  笑容依旧是令人讨厌的无赖状,但凌厉的眼却隐隐射出冷芒,修长的五指倏张,掌心朝著正想逃走的狰狞女鬼。
  红光一出,惨叫声立起,一条肉眼不得见的绳索将鬼魅捆住,线的一头稳稳地握在他手中,时松时紧地逗弄著张牙舞爪的女鬼。
  本家在南京的云家人都拥有异人的能力——通灵御鬼,能见另一世界的灵体也有足够力量驾驭他们,使其为己所用。
  这样的事是自古遗传下来的,每一代会有一名灵力特强的男丁,其四肢某部位会出现弯月形红色胎记,这人也会成为家族中的族长。
  清末民初时云氏宗族大举移民纽约,在满是洋人的世界里建立起傲人的事业,直至今日发展成一个举世皆知的金控集团。
  只是这云中岳可是家族中的一头黑丰,叛逆又浪荡,二十岁不到就来个吓死人的闪电结婚,生下一儿不到两年又因了解而分开,与离婚的妻子维持友好的关系。
  云中岳与其子都生有这红色胎记,而且灵力强大。
  “姓云的,你好了没?”怎么没动静了?
  房子不摇了,几近透明的形体走至结界口看了一眼,正想数落他几句,一道银亮的光加上太阳的折射闪了闪,吸引住她所有的目光。
  那是……那是……那是……
  她激动地低喊,“雷米尔的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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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雷米尔的指环会戴在他指上?
  雷米尔来了吗?
  他想起她了是不是?
  还是……还是他已不在人世了,指环随著他死亡而四处流转?
  荷米丝脑海中转著无数的问号,一个接一个像愈滚愈大的雪球快要将她淹没,没有答案的在眼前飘动,刺得她胸口又疼又涩。
  以她精血咒化的指环是用来桎梏雷米尔关于两人的记忆,使他不再记著她,忘了曾有的刻骨铭心,折磨她一人好过两人都受苦。
  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快乐,在当时紧迫的情况下,她不作他想的牺牲自己,只求心爱的他能了无牵挂的活下去,不因她的死亡而寡欢终生。
  但是他还活著吗?这许多的时光过去,意外出现的指环代表什么,她可以抱著期待吗?
  心里又慌又乱的荷米丝盯著雷米尔的指环不放,猜想著他下一秒钟是否会在她眼前现身,届时,她该以何种表情见他呢?
  起起伏伏的心情转折反映在她表情变化上,时喜时忧坐立两难,不安的屏气凝神后又匆地一叹。
  “不要告诉我你忽然发现自己爱上我,那我得非常抱歉的拒绝你,尺寸绝对是最大的问题。”遗憾呀!
  斜睨著眼前十公分左右的小透明女,故做轻佻的云中岳伸出一指量量她的身高,意思是他对矮人族美女不感兴趣,她太迷你了。
  “少往脸上贴金了,我的眼光才没有低到瞧上你这个臭男人,你尽管作白日梦吧!”跳上跳下的小小身影做出不屑的表情,张开的手掌放在鼻前一扬表示嗤之以鼻,她是可以变成正常人形体,只是碰到这臭道士,她不屑改变而已。
  “是这样吗?那你干么直往我身上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得我好心慌哟!”生得好看不是他的错,千万别太仰慕他的神人风采。
  嘴角抽了一下,一向古灵精怪的荷米丝也有无言以对的一刻。“你指上的指环哪来的?”
  这才是重点,之前她怎么没瞧见它。
  “你指的是这个吗?”扬扬修长的五指,云中岳炫耀地在她眼前一晃而过。
  有点恶劣的行径,明知道她的视线全专注在他意外获得的指环上,他还刻意摆出一无所知的神情吊她胃口,十足的恶棍行为。
  “对,那是雷米尔的指环,为什么它会在你手上?”她奋力一跳想捉住那枚她以生命化出的指环,却被他虚晃一招而落空。
  喜悦和忧虑同时并存,看不出是欢欣或悲伤,时间逐渐洗去荷米丝以为至死不悔的深情,然而此刻那份早已习惯的心痛又袭上胸口,清楚得宛若第一次感受。
  是爱吗?她不清楚。
  因为爱该只有甜蜜没有痛苦,宠她的雷米尔不会忍心她皱一下眉头,他总是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将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捧至她面前。
  “我不晓得什么雷米尔,这指环是我捡到的。”他大言不惭地把偷说成捡,一副做了善事的模样。
  他不认识雷米尔?失望之余荷米丝非难的一问:“你在哪里捡的?那是我给雷米尔的指环,照理说会一直跟著他。”
  除非他死了。
  一想到此,她心头倏地抽紧,不愿接受心爱之人已不在人世的事实。
  “过去。”云中岳简单带过,一副无意详解的模样。
  “过去?”脸上出现短暂的困惑,继而灵光一现地领悟他话中的意思,她口干舌燥的呐呐问:“你是说你去到有雷米尔的年代?”
  回到过去对魔法高强的魔女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非常非常的困难,得面临在时空间迷失再也回不来的重重危机,所以一直没人敢轻易尝试。
  但他只是个人而已,又如何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并顺利平安回来现代?那简直是破天荒的奇遇。
  “我说过我没见过雷米尔,不过我带回一本活历史。”故作神秘的云中岳勾起嘴角,不急著掀开手中的牌。
  “活历史?”那是什么意思?
  半透明的身影坐在喇叭口摇晃著双脚,随风扬起的褐色长发轻拍白皙脸庞,让她显得娇小而梦幻,如梦般充满神奇性。
  “也许让你亲眼见见你就会明白了,这是本价值连城的活史书。”希望她能禁得起惊吓,不致把最后一丝魂魄给吓掉。
  离婚后的云中岳曾失踪一段颇长的时日,没人知道他去哪里,又做了什么事,遇到什么人,浪荡的个性像一阵风飘泊不定,没人留得住。
  他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宛如一出不入流的闹剧匆匆落幕,没听见掌声悄然下档,唯一的收获是他年仅五岁的鬼灵精儿子。
  时间并非永远只有一条线,偶然的交会叫“时间路”,在他毫无讯息的那段日子便是与时间交错了,走向“过去”那条路。
  而那次的“奖品”就是多了个拖油瓶,他口中的这本活史书。
  “什么书这么值钱,我看你又信口开河……啊!是……是你?!”
  震惊不已的荷米丝瞠大双眼,喉间的话像被无形的手掐住似冲不出口,上下滚动了好一会儿才发出瘩哑的低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是她朝思暮想的雷米尔,而是一位来自过去的老朋友,熟稔的面孔让她无法肯定是否出自幻想。
  “小丫头,你把自己变小了。”白发覆盖下的脸孔不超过三十岁,正神情冷肃地和她打招呼。
  真的很小,小得他不由得感慨。
  “巫斯,你怎么来了,那雷米尔呢?他是不是也来了,还有这只他该不离身的指环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臭男人指上,他想起我了吗?他……”
  他看著受彗星影响而变得更明的女孩逐渐抽长身子,满脸急切地追问她死后的一切,那份对爱的执著又再度撼动他的心。
  什么样的爱情能教人生死与共,他在这对分离的情人身上见到了真爱的力量,它的确令人心动。
  “你快说呀!一个劲的瞅著我不吭一声气,你不会把我也给忘了吧!”她的魔力还没厉害到那种程度,能操控巫师的记忆。
  叹息声幽幽响起,“不,他没想起你,我也没忘了你,我们分处在两个世界,他在过去,我在未来,我是追著一个贼而来。”
  那个“贼”正跷著二郎腿陪儿子玩积木,一下子推倒发出吵杂的声响,一下子大口的喝著茶咕噜咕噜作响,即使不说一句话仍能突显他的存在感。
  他真的不是故意要带个“古人”回来,是有个人气急败坏地拿了把锋利长剑在后头追著,叫嚷著要他把什么留下,他以为他要的是他的命,当然是卯起来跑给他追。
  结果两人一前一后的通过时间路,过去和现在交接在一起,等他们厘清事情的真相后,时间路已经封闭了,再也寻不回原来的时空。
  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有收留意外带回来的朋友,并由他口中得知一则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不承认做贼的云中岳用眼角瞄瞄“相谈甚欢”的一人一鬼,决定不插手他们的古事,那架留声机就留给刚回来的巫斯去看管,他乐得无事一身轻。
  “爸爸,鬼魂女好像在哭耶!我们要不要过去安慰她一下?”人小鬼大的云清霈自幼聪慧,古灵精怪的装大人的口气道。
  “那是喜极而泣的泪水不用我们操心,你把玩具收一收我们准备开溜。”就算真哭也不关他的事,他肯“短暂”留他们一阵子已是无上的功德了。
  被鬼缠上可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虽然他有通灵御鬼的本领也不能滥用,且这只鬼比一万只鬼还麻烦,完全无法使唤。
  尤其现在两人怕会一鼻孔出气,他脚底不抹油怎么行,目前他还没有将指环“物归原主”的打算,当然要先溜为快了,免得人家来索讨。
  “爸爸,我们要溜到哪里去?”他们已经从纽约溜到台湾,爷爷和叔叔伯伯们好像不怎么高兴。
  “咦?这个……”考倒他了,一时之间他竟不知该何去何从。
  “爸爸,你不是建筑师吗?我们买块地盖自己的房子好下好,我喜欢玩泥巴。”而且不怕弄脏衣服会被大人喷口水。
  征了一下,云中岳满意的咧嘴一笑。“好主意呀!儿子,我们去盖一栋鬼屋。”
  “鬼屋?”给鬼住吗?那他们呢?
  “生人回避的鬼屋喔!这样你那些叔叔伯伯们就找不到我们。”他得意的大笑,拍拍儿子的肩膀感谢他带给他的灵感。
  “喔!”云清霈没啥反应的收拾积木,觉得父亲的想法好笨,云家的人都有异能哪会怕鬼。“不过爸爸,他们怎么办?”
  “谁怎么办?”装傻地不把那一人一鬼当一回事,他是一问三不知。
  “他们呀!你身后的巫斯叔叔和鬼魂女。”瞧他们此刻眼睛瞪得可大了呢!
  “什么,又黏上来了?!”一回头,他眉头立时打上三个结。
  这么快就聊完天了吗?看来他们的交情也是普普通通,三句话就交代一生,没让他有收拾行李的机会。
  “你想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面对两张近在眼前的脸孔,笑得得意的云中岳当场垂下双肩,一副不胜负荷地来回看著他们,心中大叹时不我予。
  明明是想把他们丢弃的,为什么老甩不开呢?像双面胶一样两面都黏手。
  “不,我哪里也不去,我们要去那里盖房子。”
  手一指,比著河岸对面长满杂草的一处空地,一棵巨大的槐树矗立其中,一间日式木造房子就在树后,微微地散发岁月的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