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颜色可以重新粉刷】求推荐票求新书收藏
芍,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看着那张温柔漂亮的脸蛋儿,久别重逢的喜悦,令李燕歌内心久久无法平静的同时,也是终于体会到芍为何别名“可离”。
只不过他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能见到程芍君。
突然李燕歌一怔,脑海记忆涌现。
是了,现在是1986年7月份,自己刚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程芍君还未定亲,自然也就没了半年后,在婚礼上那一抹凄惨的让人至今难忘的血色。
关于程芍君的记忆,实在太过久远,三十多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李燕歌,却一直无法忘怀。
还在李燕歌少年时代,青春懵懂渐渐有了对异性认知的冲动时,他最迷恋、也是最喜欢的女人,就是住在隔壁大他五岁的程芍君,这个如同小说中走出来的美丽漂亮、贤良淑德的女孩。
七八岁的童年时代,李燕歌经常跑到隔壁找程芍君玩,无他,全赖这位大姐姐长的漂亮。
十四五岁青春萌动,李燕歌反倒是很少找程芍君玩了,因为有太多太多的朋友,太多太多新奇的来自改革开放后的乐趣。
十七八岁荷尔蒙躁动期,李燕歌几乎就没有再进过她家的门,这是因为渐渐有了暗恋情愫的他,懂得了什么叫腼腆害羞。
一直到上了大学,从母亲寄来的电报一言半语中,得知程芍君许了人家年底结婚,这让整整一夜未睡。
封闭自己大半个月,逐渐成熟起来的李燕歌,才渐渐将这份少年时代的情愫压在心底。决定等过年回乡的时候,带一份礼物送给要嫁人的程芍君,除了祭奠一下逝去的少年爱慕外,也算是给自己这段还未开始就结束的爱情做个告别,
等过年回去,李燕歌怀揣几千块巨款,准备挑选一件符合程芍君的礼物时,突然听到一个噩耗。
在他回乡前一天的婚礼上,独自一人在房间待嫁出门的程芍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把三菱军刺,用这把曾经出现在战场上冰冷刺骨的匕首,结束了自己短暂而又年轻的生命。
当时李燕歌听到这个噩耗,起初是说什么也不相信,可看到俞成礼那认真地表情后,他才逐渐惊恐慌张,拼了命的往家的方向跑,一到隔壁院子,就看到屋内挂满了挽联。
从悲伤欲绝的程母那得知,程芍君送医不治的第二天,就被送进火葬场火化了,曾经那张温柔美丽的脸蛋,彻底化为白灰消散与天地。
耿耿于怀的李燕歌,本来想询问程母,程芍君为什么要自杀,可程母却是默不作声,没两天就病倒进了医院。
李燕歌后来多番打听,才从几个知情人那知道,原来程芍君是被权势给击垮了那颗本就强装坚强的脆弱内心。
……
程芍君的名字,听起来很朴素,可“芍”之一字,却大有含义。
这个字是程芍君在她八九岁时,程父特意给改的。
至于为何要改,这就说来话长了。
程家早年是个大家族,在蓉城当地是个很有名气的企业家,后来解放建国后,程家部分人跟着去了海峡对岸,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加上当时正处于动荡年代,程家也是受到了牵连。
程芍君的爷爷年纪大了,没折腾几天就走了,程父害怕牵连到妻女,也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远遁他乡。
当时要离开妻女的程父百般不舍,为此更是将女儿的名字改了一个“芍”字。
芍,同芍药,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这是程父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临别之际的不舍,和对未来有朝一日父女重逢的盼望之意。
抄家这件事情,李燕歌也是后来从母亲那知道的,毕竟那会儿他还只是个三四岁的孩子,程家也没有落魄到搬到这条老旧的墨子巷住。
可程芍君不同,她那会儿已经八九岁了,加上从小聪慧,也是亲眼目睹了被抄家的惨状,这也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不过幸好后来平反,程母因为早年上过女中,后来得到补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国企职工。
就这样度过少年时代的程芍君,渐渐地喜欢上舞蹈,后来高考分数差一点,没有选择去读大学,而是凭借自己从小对舞蹈热爱的坚持,成为蓉城第一毛纺厂文工团的一名舞蹈演员。
工作几年后,在1986年8月份,参加一次对第二毛纺厂慰问演出的时候,被当时毛纺厂的一个领导儿子看上。
处于自幼对权的恐惧,以及母亲未来有可能受到的刁难而感到害怕,无可奈何地程芍君只好答应与对方处对象结婚,但因为从小落下的心理阴影,也让她做了一个亲者痛的决定。
这些都是来自李燕歌上辈子对程芍君那少得可怜的记忆和认知。
……
站在院子里的程芍君,放下手上的小铲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抬头挺直身子,想要舒缓一下僵硬脖子的时候,余光瞥到了站在屋檐边的男孩。
看到李燕歌,程芍君嘴角上扬,眼角弯弯似月牙,温柔的笑道:“燕歌,听董婶说你考试结束了?考的怎么样?”
一声燕歌,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温柔的声音,无法忘怀的童年记忆,在这一刻与李燕歌的脑海中飞速闪现,像是快速倒放的电影,一点点的回忆了起来。
看他一直不说话,傻乎乎的盯着自己,程芍君疑惑的喊道:“怎么了燕歌?身体不舒服吗?”
回过神来的李燕歌,重新振了振神色,方才摇头道:“我没事,就是再想别的,考试的话,我感觉考的挺好的。”
看李燕歌不像几天前自己给他加油打气那样,会害羞腼腆到灰溜溜的跑走,程芍君不由微微一怔,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听到程母在厨房叫道:“芍君,葱拔出来没?”
“拔好了,我这就来。”
程芍君回了母亲一句,抬头看向烈日阳光照射下,隐约散发一抹光晕的李燕歌,她遮住头上刺眼的阳光,露出灿烂微笑道:“燕歌,要是这次你考上了大学,到时候芍君姐送你一个礼物,保证你喜欢。”
把你送给我就最好了。李燕歌心中想,嘴上却道:“你放心芍君姐,你的礼物我要定了。”
不知道为何李燕歌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程芍君只当是高考结束,李燕歌彻底放松下来,见他如此信心十足的样子,也是笑着竖起小拇指道:“那就跟小时候一样,我们俩拉钩钩?”
“拉钩就拉钩!”
李燕歌当即伸出自己右手小拇指,与程芍君来了个虚空拉勾后,目送对方挥挥手,让那一抹漂亮的倩影进了屋,他方才念念不舍的收回了视野。
多年未见的女孩,还是如记忆中那样温柔美丽,这不由让李燕歌的内心多了几分期许。
或许老天爷给自己重生一世的机会,为的就是让自己能有机会,来好好地去弥补上辈子诸多的遗憾;
无论是对未来工作的遗憾,还是对没能好好孝顺父母长辈的遗憾,亦或者是为了挽回那青春懵懂还未来得及告白就终结的情愫……
所有在他未来三四十年的漫长人生中的遗憾,都可以好好地去弥补改变。
重回这1986年的夏天,那记忆中熟悉的颜色,或许可以重新粉刷一遍,换个自己想要的渴望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