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来都来了

1979年秋夜。

伦敦,查令十字街,对角巷。

一道身影将手中的婴儿摇篮轻轻放在一家又小又破的店铺门前,月光洒在店铺的橱窗里,一个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躺着一根魔杖。

橱窗正上方,悬挂着一幅已经剥落的金字招牌——“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那身影看上去匆匆忙忙,似乎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身上的斗篷破破烂烂,连兜帽上都沾着草屑。

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放进摇篮,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婴儿,轻轻敲响店门,随即挥动魔杖,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消失在原地。

悦耳的风铃声传来,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推开店门。他有一双银白色的眼睛,半长的头发有些花白。

老人发现了地上的摇篮,疑惑地拿起婴儿身旁的信,枯木般的手指撕开信封。

信纸上字体散乱,看得出是一封急匆匆写下的留言。

亲爱的加里克:

事发突然,很抱歉来不及与你见面。

我不得不告诉你这个令人万分沮丧的消息。就在今晚,我们找到了你的儿子和儿媳,他们似乎在先前的行动中受伤严重,以至于没能躲过那些食死徒的袭击。我们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万幸,我们还来得及救下这个可爱的孩子。他有着一双你们家族专属的银色眼睛,就像今晚的月光。

祝一切安好。

你忠实的,C·D

老人轻轻拭去眼角不知何时浮现的泪花,将目光投向摇篮里的婴儿。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婴儿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一脸懵逼地盯着他,直勾勾的眼神全然不像个婴儿该有的模样。

饶是老奥利凡德见多识广,依旧是吓了一跳,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冷战。

就像网络小说写烂了的开头一样,这个不同寻常的婴儿,又是一个穿越而来,父母祭天的小蝴蝶。

小婴儿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微微愣了一瞬间,紧接着闭上眼睛,小嘴一瘪,气沉丹田。

“呜...哇!!!”

嚎啕大哭,这才是一个婴儿该有的反应。

加里克?奥利凡德一手堵着耳朵,一手拎起摇篮走进店门。

一老一小穿过前厅,摇篮里的婴儿悄咪咪地睁开眼睛,打量着四下里的环境。

拥挤不堪的过道两边摆着几排落着灰尘的货架,上千个狭长的纸盒横七竖八地堆叠着,几乎码到天花板上。

婴儿似乎有些不适,顾不上继续维持哭声,微微颤抖着移开目光,不再去看那凌乱的货架。

老奥利凡德带着婴儿推开货架背后的一扇古朴木门,里面却是别有洞天。

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和外面狭窄逼仄的店铺截然相反,奥利凡德家的内宅才是欧洲魔法界三大军火家族该有的样子。

不同于传统的英式贵族老宅,这里没有太多巴洛克风格金银装饰,而是以花岗岩和大理石作为搭配,倒也显得不落俗套。

庄严肃穆中,一阵阵历史的厚重感铺面而来。

壁炉里的火焰散发着阵阵温暖,施了魔法的蜡烛漂浮在半空,点亮了整个会客厅。

一幅显眼的天鹅绒挂毯铺满一整面墙壁,上面用金银两色的丝线勾勒出一颗粗壮的橄榄树,树枝纵横交错,每一片叶子上都写着名字。

树木上方,挂毯的中央绘着奥利凡德家的族徽——橄榄枝环绕着一根魔杖。

老奥利凡德眯着眼睛,仔细地看了一遍族谱上的名字,沉吟片刻,低下头,用轻柔的语气自言自语道。

“字母‘G’开头的名字不太够用了啊...”

显然,第一次当祖父的老奥利凡德不太想选一个重复的名字,比如“加里克·奥利凡德二世”、“小格雷夫斯·奥利凡德”或是“小盖伦·奥利凡德”之类的。

思索许久,他似乎有了主意。

格伦·奥利凡德(GlennOlivander)。

小婴儿自然没法表示反对,即使这个名字让他想起了一部叫做《行尸走肉》的美剧。

入夜,老奥利凡德缓缓入眠。

刚刚得到新名字的格伦自然是睡不着的。

尽管他作为一个挂着十年元老徽章的起点高级VIP,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但作为一个平平无奇的996社畜,穿越这种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的经历还是需要些时间来接受。

仔细整理着醒来以后的碎片信息,格伦逐渐推测出当下的情形。

无论是族谱挂毯上金色细线勾勒出的“Ollivander”,还是和电影里一模一样的店铺陈设,都是摆明了告诉他——

这里,就是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唯一需要确认的是,此刻究竟是神圣时间线上哪一个节点。

格伦的脑海中,祖父大人的长相和魔法石电影里的奥利凡德先生缓缓重合。

似乎...稍微年轻了一丢丢。

看来不出意外的话,眼下就是天选救世主刚刚出生的时候了。

“《哈利波特》的子世代吗...明明是个低魔世界,危险程度还这么高,属实不是什么好地方啊...”

格伦望着窗外的星光,撇了撇嘴。

“唉...来都来了...”他轻叹一声,“走是走不了了,先凑合着吧。”

大名鼎鼎的四大宽容。

来都来了、大过年的、都不容易、还是孩子。

格伦自嘲地笑了笑。

危险归危险,不过短时间内问题不大,仗着预知剧情的金手指,老老实实上学呗。

虽说自己没有主角光环,但只要不作死去干出什么单挑地狱三头犬,参加三强争霸赛,奇袭神秘事务司之类的傻事,随便混混日子总归是安全的。

等差不多到了没鼻子怪复活的时候,用金加隆换点英镑,拉着自家老爷子去北京海淀买几套房子,18岁之前就可以提早光荣退休,专心当个包租公去了。

能不能毕业?

不重要。

魔法嘛,够用就行。

至于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还是让他慢慢拯救世界去吧。

嗯...美滋滋。

躺在摇篮里的格伦翻了个身,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进入梦乡。

...

时隔一年半,在群里大佬们的刀片警告下,我终于发书了。

作为一个上一本连签约都没成功的死扑街,一年半之后居然还有人记得我,还有人给我的老书投票,真的挺感动的。

其实现在写哈利波特子世代挺不吃香的,之所以头铁要写,就是在还老书的债啊…

最后还是要呼吁正版!反正现在是公众期,不收钱。下个起点app,给我投投免费的推荐票,又没有弹窗广告,还能在章评聊聊天,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