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秋天的夜晚总是格外肃凉。

与窗外略显飘零的萧瑟景象不同,圣金国际大酒店内此刻正灯火通明,仿佛要在这漫漫长夜里热闹到天亮。

觥筹交错间,有人注意到了角落沙发里,把脑袋埋在外套下的青年。

他留着一头中长的黑发,松松散散地用一根皮筋蓄着,仅露出来的那只手臂白到发光,也随意地垂在沙发边上,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慵懒倦怠的气息。

“那不是唐老板吗?怎么睡着了?”最先注意到他的人疑惑道。

旁人正忙着喝酒交际,敷衍地猜测了一句:“或许是累了吧?”

“累了?这种场合下唐老板也会累?那真是闻所未闻了。”

说完,旁人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以往这种宴会,唐老板都是出了名的交际能手,几乎能把参加宴会的所有人都结识一遍,美其名曰交个朋友。

实则像他这样靠遗产发家的暴发户,先前没有结交基础,唐家又只剩他一个独苗,哪会有真正的豪门大户愿意和他交朋友呢。

至于为什么能让他屡次参加这种上流宴会,只不过是给已逝的唐老爷子面子,又想看他笑话罢了。

几人凑在一起笑了两声,很快回到刚才的聊天话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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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在沙发上半睡半醒的唐淳蜷了蜷手指。

有点冷。

他把那只露出的手臂收了回来,裹在黑色大衣下,体温迅速回升不少。

冷是没那么冷了。

但是……真吵啊。

唐淳有一瞬间想把旁边那群人拖出去的冲动。

但眼下的境况似乎并不适合他这么做。

因为他现在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有钱但没权没势的……暴发户。

从祖上三代都在福布斯富豪榜上挂名的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到成年后才认祖归宗,并靠继承了一笔遗产一夜暴富的土老板,唐淳只经历了穿书这么一件事。

好巧不巧的是。

他正好穿进了昨天熬夜看完的小说里。

这本小说主要讲三位主角的浴火重生。

作者为了串联起所有剧情,特地设置了原主这位垫脚石角色,作用名副其实,就是给主角铺路的。

书里“唐淳”是个富豪,虽有万贯家财,但也不是无限有钱。

作为本书第一大颜狗,“唐淳”会先后喜欢上三位主角,在前期疯狂追求主角,给主角大把大把的花钱,跪舔到不要命的那种,堪称万人舔。

但清高孤傲的主角们,怎么会看得上豪掷千金却低俗浅陋的配角呢?

于是,源源不断的钱花进去了,却半分回应也看不到。

“唐淳”把所有钱都拿去给主角铺路,越铺越没有尽头,到头来自己欠了一屁股债,还不断被仇家追杀。

最终,“唐淳”在出租屋里自杀死去。

垫脚石的一生也就到此为止。

恋爱脑,没救。

唐淳如此评价。

他原本觉得这样的冤大头人生也就书上看看,跟自己半毛钱关系没有,没想到第二天就穿了进来,还穿成了冤大头本头。

回忆到这里,周遭的吵闹让唐淳变得更加不耐烦。

正要起身,身边的沙发忽然塌陷下去一块。

随之而来的是邱寰宇稍稍激动的声音:“哥,你猜我看到了谁?!”

唐淳迟疑了下,在装睡和睁眼之间纠结了两秒。

这人是原主姨妈的儿子,也就是他的表弟。

原主几乎所有的亲戚都没了,目前只剩下这一门亲戚,而邱寰宇正好和原主最亲。

不过邱寰宇此番这么激动,见到的人无非就是小说的第一位主角——池煜。

小说里池煜现在还只是个糊穿地心的小演员,按理来说,他没资格进入这样的宴会。

但唐淳暂时不是很想知道主角的相关事迹,于是撑着脑袋耷着眼皮说道:“姨妈有跟你说过,来这里要注意形象吗?”

邱寰宇迟愣了一下。

他妈出门前确实是这么嘱咐他的。

唐家如今已经没落,他们虽然也继承了外公的一部分遗产,但现在说到底也只能算是小门小户,参加这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宴会,自然要注意言行。

“大喊大叫什么?”唐淳懒洋洋问了句,却不给他回答的机会,继续说道:“我去上个厕所,你在这里好好反省。”

邱寰宇顿时没敢再吭声。

唐淳对他的反应很是满意,于是挑了下眉,站起身往卫生间方向走去。

这一路上他都没跟人打过招呼,但奇妙的是,每当他路过一个人,那个人就会带着疑惑的目光朝他看过来。

回头率简直百分百。

卫生间离宴会厅稍有些远,唐淳花了几分钟才找到。

中途经过一道走廊,看见走廊外的露天泳池边上围着一群年轻人,大约六七个。

人群中央似乎跪着一个青年,眼睛被细长的黑布遮住,手脚也被人绑着,远远看去,像是在做祷告法事。

唐淳对这种鬼神的东西向来不感兴趣,也不想掺和别人的事,于是很快收回目光,转身进了男士卫生间。

上完厕所,唐淳来到镜前,仔细端详了下原主这张脸。

和他原来的模样毫无二致。

连鼻梁边上那颗痣都长得一模一样。

以前有人说过他长得很妖冶,但总感觉离人很遥远,再魅惑众生的眼睛也总是透着一股子疏离和淡漠,仿佛世间万物都和他毫不相干。

令人垂涎又不敢靠近。

很奇怪的形容,但唐淳并不在乎,他很满足自己的样貌。

欣赏完自己的美貌,唐淳便开始慢条斯理地洗着他那双金贵的手。

洗了没一会儿,脑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他想起来一件事。

小说里这个国际酒店出现过,但相关剧情是,一群吊儿郎当的富二代差点欺辱了小说里第一个出现的主角。

也就是池煜。

刚才泳池边上的那副场景……莫非那个被围住的人就是池煜?

唐淳不由停住了洗手的动作,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他慢慢想起了一部分小说设定。

原本,池煜只是公司一个并不起眼的小演员,外形令人惊艳,但一直没什么水花,甚至连粉丝都没几个,拍过的剧无一例外扑街,连话题度都没有。

在唐淳看来这是小说的一个很大bug,因为惊才绝艳的人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吸引所有人的注意,想让他们遮掩锋芒,无疑白日说梦。

但作者既然这么写了,他也无可辩驳。

而池煜之所以能出现在这个宴会,是因为池煜所在的娱乐公司老总被邀请参加了这个宴会,这位老总新官上任三把火,想要多结交一些上层社会人士,按照圈内某种潜规则,带些艺人撑场面会让社交更加愉快。

于是池煜和另外几个艺人一同被带来了这里。

不巧的是,这位主角没能吸引到什么粉丝,却吸引了一群玩心大发的富二代。

唐淳略有些担心,他关了水龙头,一路回到刚才的走廊。

但这个时候泳池旁边已经没什么人了。

只有一个在打捞树叶的工作人员,弯着腰慢吞吞拾起一片落叶。

唐淳上前询问:“你好,请问刚才站在这里的那些客人去了哪里?”

工作人员挠了挠脸颊,指着东南角的电梯口道:“往那个方向去了。”

那个方向的电梯口直通五楼以上的房间。

这家酒店最

唐淳闻言走到电梯前,这个电梯的位置十分隐蔽,虽然是专门提供给过夜的客人用的,但不仔细找的话,或许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

电梯内,显示13楼的按键上挂着一层湿漉漉的水。

唐淳好像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但他却并不着急按下前往13楼的按键。

小说里,原主并没有发现这个电梯,也就不知道池煜被带去了哪里,得知池煜不见踪影后,他只顾着急匆匆找来酒店管理者,要求他们开启地毯式搜寻。

这一举动惊动了正在宴会厅忙于交际的上流人士们,原本上好的宴会,却因为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艺人搅扰了兴致。

这让不少老总恼怒,甚至连宴会的主办方、传说中的豪门大户陆家,在以后的剧情中都对这位蛮不讲理的唐老板避之不及。

最后虽然成功找到了池煜,并把他救了下来,原主却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但更糟糕的情况还不止如此。

费尽心思找到池煜后,原主没有第一时间把人送去医院,而是色/心大发,在把他带回家的路上对他动手动脚。

池煜刚好醒了过来,虽然在紧要关头砸晕原主并成功逃走,但对原主的记恨也更上了一层楼。

显然,怎么看原主的所作所为都是一桩吃力不讨好的事。

唐淳当然不会这么干。

他甚至不想掺和主角的事情。

但……刚才在宴会厅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他梦见了一个自称是小说之神的小孩,书童似的打扮,说起话来一板一眼,挺像那么回事。

小孩告诉他,只有按照原书剧情走完,帮助主角一个个登上人生巅峰,他的任务才算完成。

而只有完成任务,他才能离开书中世界,回到原来的生活。

……很荒诞的梦,但唐淳却莫名很难不信。

毕竟是穿成一个比原来穷数倍的小说角色,即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唐淳也很想尝试一下回去的办法。

更何况。

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有挑战的事——

在打怪游戏中怎么做到不掉血,甚至升血通关,对唐淳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完成任务。

可以。

吃力不讨好。

不行。

做完决定后,唐淳弯了弯唇角,修长白皙的手指慢慢按下13楼的按键。

电梯缓缓上行,唐淳随意翻了下大衣口袋,发现里面备着些东西。

很硬的铁皮触感,以及长方块纸壳。

是打火机和一包名贵的香烟。

能随时备在身上,看来原主烟瘾挺重的。

唐淳随意把玩了下打火机,很快听到一些声响。

这家酒店的隔音似乎不是很好。

不过更有可能是那群人的动静实在太大,电梯门刚一打开,唐淳就听到了喧嚣的嬉笑声。

他循着声音找去,果然在一间套房里找到了那群人。

他们把池煜扔在两米宽的床上,捆住了手脚,绑住了眼睛,或许……还迷晕了神智。

他们围在一起聚精会神地盘算怎么惩罚这个不听话的临时玩/物,有的甚至已经开始上手触碰,想要看看受了惊吓的玩/物会因排斥和害怕而颤/抖成什么模样。

没人注意到悄悄出现在他们身后的唐淳。

他站在房间门外,抬头注意到天花板上闪着微弱红光的设备。

脑中灵光一闪。

他给自己点了根烟。

唐淳并不是经常抽烟,偶尔会来上一根。

但他几乎没有需要用到香烟的时刻。

就譬如现在。

在所有人注意不到的时候,他高高举起手中的香烟,往房间离他最近的烟雾警报器靠去。

又在警报器响起的瞬间,把烟塞进嘴里,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