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枪声

沈烨接过郝山河手里的李维斯衬衫,又轻轻挂回了衣架上,语气很稳:

“郝哥,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衣服不是我应该穿得,超出我的承受范围了。”

沈烨声音很轻,但是语气很坚决,郝山河皱了皱眉,刚要说话,沈烨抢先打断了他:

“郝哥,你别着急,这样,我自己选衣服,你只管掏钱付款,你看这样行不行?”

郝山河点了点头,扬了一下鼓鼓囊囊的手包,语气很痛快:

“行,小烨,咱们可算是过命的交情,你千万别客气。”

“好,我绝不客气。”

半小时之后,这会,雨已经停了,焕然一新的沈烨,坐在副驾驶上,意满踌躇。

身上一件白色的T恤,黑色的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匡威板鞋,背后还换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

整个这一套下来,178块钱,其中唯一的品牌货就是匡威,整整88块,占了将近一半。

路过红绿灯,郝山河把车停住,忍不住说了一句:

“小烨,要不我再给你买一块手表吧,你们男孩不是都喜欢卡西欧电子表吗,也不贵。”

呵!确实不贵,最便宜的588,都顶我爸妈一个月的工资了,享受不了啊。

沈烨心中暗暗叹息,抬起手腕,展示了一下自己手腕上黑色的电子手表:

“郝叔,你看我这块手表,是不是样子也不错,25,我都带了3年,期间就换过一次电池,一点毛病没有。”

郝山河苦笑,叹息了一声,语气感慨:

“小烨,到底得是什么样的父母,得有多大的福分,才能摊上你这样的好孩子?”

沈烨不着声色的岔开了话题:

“郝叔,你可别夸我了,安安长大肯定错不了,刚才在派出所,他还安慰妈妈呢,特别懂事。”

变灯了,郝山河笑着摇了摇头,发动了汽车,郝安都已经5岁快6岁了,还能跟着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村妇女下车,唉,不提也罢。

“郝哥,就先把我放在这里吧,我头发还没剪完呢,然后,我也得谢谢老板。”

汽车到了沈烨早上理发的地方,雨已经停了,郝山河抬手看了一下手表,慢慢的把车停了下来:

“行,小烨,那我下午5点,准时就来这里接你,咱们不见不散。”

沈烨语气轻快:“郝哥再见,慢点开车,注意安全~”

说完他就下车了,一溜烟的朝着发廊跑了过去,望着沈烨远去的背影,郝山河有一种预感,沈烨不会再出现了。

是的,沈烨确实不会再出现了,人家孩子失而复得,三代同堂欢乐团聚的场面,他这个恩人会非常尴尬的。

挟恩图报,君子不为。

今天这件事,不过是什么时候,只要是被沈烨撞见,他都不会坐视不理的,饮冰十年,难凉热血,刻在骨子里的正义,从未熄灭。

看见沈烨,发廊老板连忙一脸热情的凑了过来:

“咋样?兄弟,你今天这么神勇,单枪匹马救了郝老八的三代独苗,他给你包了多大的红包?”

好家伙!沈烨心中好家伙,这些市井之徒的消息之灵通,果然不是盖的。

郝山河在香坊这一片正经有号,他是做建材生意的,半白半灰,外号老八,人狠话不多,正儿八经的社会大哥。

真正的大哥都是西装革履,举止深沉,甚至温文尔雅,只有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半桶水,才会纹龙画凤,大金链子小金表。

“嗯,郝哥给我包了一个大红包,还带我买了一身衣服,办事敞亮,贼像样。”

沈烨自然不会给郝山河拆台,再说了,人家郝山河也真的是包了,整整1万块,只不过沈烨没收而已,这钱拿着亏心。

发廊老板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啧啧,小伙,你这两下挨得是真值个了,估计都顶我干一年了,有八哥罩着,你以后在这片都可以横晃了,咋的,有钱了,做个造型啊?”

沈烨理直气壮说道:

“做啥造型?大哥,我上午后边的头发都还没剪完,再说,你还有2块钱没找我呢?”

一听这话,老板的脸色顿时就如同吃了屎一样难看。

下午3点,沈烨背着背包从旅店附近的一家农业银行走了出来,长出一口气,略略有些惆怅。

在滨城打拼了将近一个月的利润,整整8500块,都已经转汇到小城的存折上,万无一失。

最近沈烨的收入下滑了,早市连续去了十几次,大妈们的新鲜劲过了,而且该买的也都买完了。

夜市这边的情况也差不多,沈烨的模式谈不上独家,最近就已经出了几个仿效者。

夫妻档,情侣档,兄妹档,不一而足,都是自己打版,吆喝得贼花花,舌灿莲花,国人的学习能力,毋庸置疑。

最主要是沈烨和黎岚分开之后,缺少了顶尖的女模特效应,销售额更是直接腰斩。

目前,身上只留了还够一次的货款,1500,和来时差不多。

又开始下雨了,但是好在不大,不过沈烨依然没有趟水冒雨离开,一身都是新衣服,尤其鞋是新鞋,沈烨可舍不得。

“滴滴~”

汽车的鸣笛声响起,一辆巡逻警察停在了银行门口,副驾驶的车窗降了下来,露出派出所那位中年警官威严的面孔,朝沈烨招了招手。

“沈烨,过来,上车。”

这不就是瞌睡时候来了枕头嘛?多么完美的顺风车,沈烨顿时心中一喜。

连忙顶着背包,屁颠屁颠的跑到了警车跟前,拉开后座,坐了上去,警车随即发动,离开了银行。

“莫警长,您这是当班巡逻啊?”

中年警官姓莫,他一边摇上车窗一边没好气的说道:

“巡什么逻啊?我都溜溜的找你小半天了,大下雨天的,你小子还真挺能溜达。”

“找我?”

沈烨语气有些诧异:

“莫警官,我的事情,上午不是都已经说清楚了吗?你都说了就是见义勇为,还找我干啥?给我发好市民奖状吗?”

莫警官都被沈烨逗笑了:

“嘿!就算是发奖状,也没有这么快,是分局刑侦大队的刑警同志还想和你了解一些问题。”

沈烨不由皱了一下眉头:“刑警队,找我?莫警官,您可别吓唬我?”

“哈哈,吓唬你干啥?那个拐子团伙到现在还没落网,人家想找你配合取证而已。

好像是当时那个女人的同伙也在场,对了,听见刑警你紧张啥?你小子难不成干过啥坏事?”

莫警官笑得很欢畅,沈烨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似的:

“我可没有,只是在我印象里,刑警一般都是查大案要案的,杀人,抢劫啥的,所以本能的心里发憷。”

莫警官撇了撇嘴,故意板起脸:

“是啊,你小子跟我嬉皮笑脸的,你是打心眼里没看得上我们这样的派出所巡警是不是?”

沈烨连忙摆手:

“没没没,莫警官,绝对没有,刑警,巡警都是警察,是人命的保护神,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之分。”

“哈,好一张伶牙俐齿啊,铁齿铜牙,难怪小小年纪就能在夜市里独得头筹!”

莫警官是这片主管治安的警长,正儿八经的坐地炮,浑身是眼,只需稍稍打听一下,自然就把沈烨翻个底掉。

莫警官是打心眼里得意沈烨这孩子,尤其他中午和郝山河通过电话之后,知道了沈烨的表现,心里更是满意的不得了。

沈烨才刚要谦虚两句,突然听见“砰,砰”两声刺耳的闷响,我尼玛,这,这特么是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