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杂(“我死了陈家就无利可图...)
陈家的五公子穿着盔甲带着兵卒刚冲进客院就闻到了冲天的血腥气。
院门内陈家的仆从横尸满地,院子中,一个人正在擦剑,在她面前躺了五六具穿着黑衣的尸首。
看着陈家人的灯笼,十七八岁的姑娘撇撇嘴说:“你们来得再晚点儿鬣狗都要把这些人给吃了。”
明灯映照下,卫清歌的脸上身上还披挂着血迹,偏偏她神色如常,还挂了两分少女的埋怨,就在陈家人眼里就越发妖异得像个厉鬼一般。
陈五公子退后了半步,心中一噎,把那句“陈家府里才不会有鬣狗”咽了回去,小心看了一眼客院正房紧闭的房门,他低声问道:“敢问国公大人可还好?”
女孩儿把擦好的剑收回去,说:“不好!”
一群人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
卫清歌用脚尖踢了踢两具跟其他不太一样的尸体,又说:“好不容易多睡了一会儿,又被这些家伙吵醒,哪里能好?你们赶紧把这收拾干净,早上记得给我们弄点儿好吃的,羊杂汤泡饼会做吗?”
“姑娘但有所需,陈家莫不应从,今日之事实在是陈家防卫不周,请问姑娘,国公大人现在……”
“她又睡了。”
擦完了剑,卫清歌也转身进房准备再睡一觉,迈过两具尸体就像是迈过了两块儿石头。
陈家的部曲开始收拾起了客院,灯笼照在刚刚那女子站的地方,只能看见一片片横流的污血。
陈五公子看着黑暗中两扇紧闭的房门,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他回身怒斥,看见眼前情景也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
方才黑暗之中一干人都被院中景象和那擦剑的姑娘吓到了,竟然都没有看清那些尸体都是如何样子,直到此刻,人们才发现,有两具尸体竟然是被人从腰腹处横刀劈成了两半,被人抬起脚一拖,下半截身子几乎要断下来,肠流血涌了一地。
靠得近的部曲都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刚刚动手拖尸体的人更是尖叫惨嚎地往院外跑去,被七八个人摁在地上用鞋塞住了嘴才好歹安静了下来。
安静下来之后,整个陈家客院就像是死了一般寂静。
脸色苍白的人们无声地处置尸体,晚风卷灯火,成了此刻唯一映衬他们心跳的喧嚣。
陈五公子却忍不住看向正房,双耳似乎听到胸膛里心跳如擂鼓,刚刚那女子用的是剑,自然不能把人砍成两半,这院里能做到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他不由想起了定远公卫臻的另一个称呼,在九年前她带着先帝一路浴血回到洛阳的时候,先帝夸她是“卫家军魂所铸”,赞她是“朕之千里驹”,也称呼她为
——天下第一凶兵。
这一夜,陈家过得很热闹,这热闹最悠长的后续,就是此后很久除了在客院里暂住了两夜的主仆两人,陈家上下再也没人想吃什么羊杂汤了。
卫蔷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卫清歌坐在一旁,见她醒了,先去摸了一下她的额头,才说:“幸好没有发烧,家主,陈家的两个老大爷已经在门口等了一个时辰了,还不让我叫醒你。”
通报了正事儿,她又喜气洋洋:“我让他们做了羊杂汤泡饼呢!”
坐在床上,卫蔷伸了个懒腰,抬头看向卫清歌的时候依然是那种看小傻子的眼神儿:“他们不让你叫醒我,你就真不叫我了?”
卫清歌眨了眨眼说:“家主,两个老大爷看着实在很辛苦,我才听他们的话的。”
卫蔷忍不住倒吸一口气,由衷赞叹了一声:“清歌啊,从前在北疆,是我埋没了你,你这憨头憨脑的傻样子在这帮人精里说不定还真是神兵利器了。”
洗过脸,梳了头,卫蔷看见了一旁挂着的锦袍,她看看卫清歌还穿着昨日的衣服,又问:“陈家没给你送衣服?”
卫清歌说:“我收起来了。”
和之前那些世家送来的衣服一样,卫清歌都收起来等着带回北疆,不只是她,这些日子以来,连卫蔷这个堂堂一品国公也是这么干的。
这些锦袍卖去西域能换来羊马和种子,在北疆,羊马和种子才是一切,因为能养活更多的人。
看看也已经到自己肩膀高的卫清歌,卫蔷摇头说:“这次就不用了,经了昨晚那一遭,我少说能多弄万两银子回去,一套衣服而已,你自己留着穿。”
陈家给卫蔷准备了全套的穿戴,玄色锦袍流纹如水,又另有金冠、金袍带,金纹绣靴。
卫清歌转了两圈儿也没给卫蔷把金冠戴好,卫蔷也早就生疏了这种事儿,随手拿了一枚簪子半挽了头发,到了玉饰环佩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带了,只能吩咐卫清歌把余下的都收起来带走。
手握十二州的堂堂一品国公,比打仗更厉害的本事就是刮地皮了。
其实也不用吩咐,卫蔷低头换靴子的时候卫清歌已经把桌布当成包袱布了。
“家主,我……家主,您可真好看。”回身看见穿戴好的卫蔷,卫清歌连自己原本要说什么都忘了。
也不只是卫清歌一个人觉得。
屋门大开,卫蔷抬步走出去,等在外面的陈家众人皆是一滞。
昨日,他们都见过这位衣着落拓的定远公,只觉得她虽然五官秀美,但是明珠蒙尘,美人失色,今日看见了却觉得她略用衣服一衬,晨光之下竟让人想起了一句“皎皎明月光,灼灼朝日晖”,明眸摄人,难以直观。
陈仲桥对着卫蔷深深行了一礼:“国公大人,昨夜……”
“陈刺史,你们陈家床铺香软,门庭却松散,我不过刚到你们陈家一天,刺杀我之人就能准准地找到我所住的地方,可怜我难负众位盛情,才只带了一个小丫头来到河中府,没想到,竟然受了如此一番惊吓。”
惊吓。
陈家两位老爷昨天半夜就去看了那六位刺客的八块尸体,之后就再难入睡,闭上眼就是一片的血肉模糊,撑到现在到现在连吃早饭的胃口都没有,再看人家一觉睡到天大亮,神完气足,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被惊被吓了。
陈仲桥又深深行了一礼,道:“国公大人,请您听下官一言,昨夜之事陈家有护卫不周之责,可那罪魁祸首却并非陈家而是不想让您回东都之人……”
“罪魁祸首?”
卫蔷的腰间悬着她那把长刀,她身量高挑,肩直臂长,那把刀还是显得有些长,刀柄近一尺,刀身长近四尺,远胜寻常战刀尺寸。
昨日无人注意这把刀,今天,所有人的眼光都似有似无地围着刀在飘。
此时,卫蔷的手握住了刀柄,她说:
“陈刺史你也不必急着给那些人找个来历,昨夜之事,可以说是有人不想让我进京,欲在中途截杀我,也可以说是有人想让我觉得此事是不想让我进京之人干的,所以才布下了一局。你兄陈丞相请来圣命请我归京,我若是死在路上,大概不会有人怀疑是你们陈家所为,可我这人杀人杀惯了,从来不认为天下有什么事,是什么人绝对干不出来的。”
她缓步走下台阶,站在了陈仲桥的面前。
“我死了,陈家就无利可图吗?”
陈仲桥退后一步,袍袖一振跪在了地上。
“国公大人,您若觉得陈家有此邪心,请立刻取下官性命,下官愿剖心力证河中府陈氏百年清白。”
他一跪,陈家一众人等都纷纷跪下,百年世家的清白可以说是萦绕在整个院子里。
卫蔷却展颜一笑,说:“得了吧,我杀过那专吃汉人小孩儿心脏的蛮族恶鬼,那心挖出来看看也跟别人没什么不同。陈刺史,人死了,心是不会说话的,我若是昨夜死在了你们陈家,挖出我的心来,上面有什么,怕是你陈家说有什么便有什么。”
陈仲桥此时额头上已经冒汗了。
这定远公显然并不在乎到底是谁要刺杀她,她想要的,是把这一盆污水扣在陈家的头上。
在这一刻,他无可抑制地对面前的女子生出了杀心。
“叮。”长刀出鞘,刀尖点在陈家铺陈院子的水磨石上。
陈仲桥的脊背上突然密密地出了一层的冷汗,他也突然感觉双肩如山之重,仿佛他面前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饿虎,一头孤狼,一支绞碎无数血肉的鬼兵。
卫蔷抬起没有拿刀的那只手掏了一下耳朵,无奈地说:“陈刺史,你心里所想的事儿,实在太吵了。皇后在东都掠走了你们这些世家的女儿,你们连个响屁都放不出来,说什么堂堂百年世家,连自家院子里的女孩儿都保护不了,还要找我这个边塞闲人来帮忙,声势已然颓败至此,我这颗人头摆在你面前,你可敢取吗?”
她话音未落,气势飙涨,最后几个字已经带了风沙浴血之气。
陈仲桥支撑在地上的两只手已经暴起了青筋,一身仙风道骨刹那间散了个干净。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想起来舌头应该怎么用了:
“国公大人,您想要怎么做,请直接告知在下,莫要再说诛心之言,河中陈氏上下千余口,实在不及您一刀之力。”
听了这话,卫蔷笑了:“陈刺史,我最喜欢跟我摆明车马讨价还价之人,哪怕是心里想杀我,我也只觉得欢喜,你要是早点儿说这句话,我也省了站在这儿费唇舌的功夫。”
对着满园跪地的陈家人,卫蔷收起刀,舒展了一下臂膀。
“我有三件事劳烦陈刺史帮我做了,昨夜之事,我就不再追究。
“第一,昨夜的刺客虽然用的梁国的横刀,可掌中茧的位置不对,右手尾指外下有茧印,所善用的应该是反握匕首,这种匕首梁国少见,反而是南吴朝廷豢养的鹰犬常用,所以我昨夜被刺杀之事应该是南吴派进我大梁的探子所为,行动如此迅速,你这河中府中必然有其窝点,不如盘查所有南来客商寻其踪迹,此外,南吴野心勃勃,所图不小,还要请陈大人上表朝廷,禀告此事。”
陈仲桥听了第一件事,心里觉得不难,短短时间内,他从希望把屎盆子扣在皇后一党头上已经不断退让到只要这屎别沾到自家就好,人一旦识时务起来,底线是降得很快的。
“第二,我本就身上有伤,不耐奔波,昨夜一战,体力耗费大半,旧伤复发,吐了半升的血,可我感念各位厚意,只打算休息一日就启程去往东都。陈刺史,我如此给你陈家面子,你可有些感动?”
旧伤复发?吐血半升?还有那句厚意是什么意思?不还是要陈家给钱吗?两万五千两白银还不够么?!
可她那刀还在,陈仲桥就算是心中写满了“不感动”,也实在是“不敢动”,嘴上只能说:“陈家上下自然是感动万分。”
卫蔷收刀弯腰,单手把陈仲桥“扶”了起来,脸上笑得极为亲切:“感动就好,感动就好,你感动了,这第三件事就可以做了。”
陈仲桥努力鼓励自己抬头面对定远公的那张明丽笑脸,眉头和心中都突突地跳个不停,他僵着身子,听见定远公对自己说:
“陈刺史,我这面子可不止是给了你陈家,两京十三世家的面子我全给了,您是不是也应该把这份感念之情与他们共享啊?”
言辞入耳,带起一阵轰鸣,陈仲桥突然明白了自己刚刚为何心中狂跳,那不是在跳,那是在后悔!很后悔!
这定远公到底是个什么妖怪?她不仅要自己刮世家的地皮,还让他们陈氏百年世家去帮她一起刮地皮!?
偏偏那“妖怪”还在口吐人言:“陈刺史你放心,只要你替我写了书信,余下事情自有我手下的人去做,不劳你们帮我上门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