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她一时粗心大意,竟然打破一个要价五千两的骨董花瓶,她只是个酒楼的小小杂工,根本赔不起啊!而她的债主──这位一身贵气、器宇非凡、风度翩翩的大人,人家都说大人有大量,只要她低声下气一点,态度卑微一点,他──应该会原谅她的吧?可她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要她照价赔偿,一个子儿都不准少!五千两呀!她赔得起才怪,还好,他给了她第二个选项──签下卖身契,终生当他的丫鬟还债!这……有比较好吗?只是,她别无选择呀!只能乖乖的拎著包袱进他府里还债,而身为主子的他,除了要她做东做西之外,还对她做出许多过分的举动,就算她再笨,也明白他想将她吃干抹净啦!这应该不包括在卖身契里吧?只是,为什么她却不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