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爱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因为在门口和细毛他们打闹了会儿,待樊疏桐买了柚子回家来,已经是两个小时过去,还在院子里就听到老头子在屋里骂。他正寻思着怎么扯个理由呢,军部负责送信的文官小赵来了,拿了个信封毕恭毕敬地递给樊疏桐:“这是您家的信。”
樊疏桐“哦”了声,低头一看,信封的落款是北京某政法大学,他猜这可能是录取通知单,正要高兴呢,发现收信人不对,不是文朝夕,而是“邓朝夕”。他疑心是不是送错了,他们家没姓邓的啊,可是文官坚持说没错,地址上写得清清楚楚:“首长家的信怎么会弄错呢,我们还活不活了。”文官小赵挠着后脑勺说。
樊疏桐一想也对,就把信拿回了家。原本樊世荣看到通知单也很高兴,可是一看到“邓朝夕”顿时没了声音,跌坐在沙发上。
这时候樊疏桐也反应过来了,那丫头改了姓!
原本这也没什么,改姓就改姓,姓文姓邓都是她的自由,可她起码也得跟家里人说声啊,一声不吭地就改了,还偏偏改姓“邓”,放谁身上都难受。这明摆着就是她在提醒大家,她的爹姓邓,死了,被樊家的人害死的,她将永生铭记父亲的姓氏,永生不会忘记这仇恨……
樊世荣一句话也没说,放下通知单,佝偻着腰起身上楼。樊疏桐去扶,也被他推开了。樊疏桐只得跟在父亲身后,一直跟进了房间。
樊世荣还是不说话,摸索着坐到房间的沙发上,一抬头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陆蓁的照片,顿时老泪纵横,捶着自己的膝盖说:“蓁蓁,是我对不起你们母女,我谁都不怪,我只怪自己!我错了,我错了啊,蓁蓁……”
“爸,您别这样。”樊疏桐心里也堵得慌,轻轻在父亲的身边坐下,“是我的错,爸,这不怪您……要不是当年我做的那些混账事……对不起,爸,这些事本来应该我来承担,却让您……不过,爸,您别怪朝夕,她惦记自己的父亲没错,哪怕他们没有共同生活过,但毕竟是父女。就像我,在外面这些年心里也总放不下您,我禽兽不如也好,我混账也好,您始终是我的父亲。”
“说这些有什么用,她爸爸又活不过来了。”樊世荣喟然长叹。
“是没用,但我们还活着,爸,我余生都会来赎罪!请您相信我……”樊疏桐正要继续往下说,楼下传来珍姨的声音:“哟,朝夕回来了,大热天的,也不带把遮阳伞,瞧这小脸晒得……”
朝夕一早就出门上书店买书了,以往连波在家的时候,她想看什么书,都是连波帮她去买回来,连波去外地采访了,就只能她自己上书店买了。樊疏桐连忙出去,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地看着晒得一脸通红的朝夕,笑道:“恭喜,你考上大学了。”说着指了指茶几上的信封,“刚寄来的。”
朝夕捧着书拿起信封就上楼,脸上没有丝毫的喜悦。她甚至看都没看信封上面印着啥字,好像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根本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樊疏桐本来是要恭贺她几句,一下就被她的冷场弄得尴尬起来,因为她平静的表情无端透着傲慢,好像早就知道了结果一样的。她目不斜视地绕过樊疏桐进了自己房间,正欲关上门,樊疏桐跟过去一把用手掌抵住:“朝夕,你就这么恨我吗?”
“我要看书。”她冷冷地说。
“书什么时候都可以看,不急在这一会儿,邓朝夕!”
她愣了下,看住他。
他也看住她,推开门走进来,尽可能地用平和的语气说:“我们谈谈吧,不要说没什么好谈的,至少我有话问你。”
“就为改姓的事?”
“不是,姓什么是你的自由,我们全家都没意见。”
“那要谈什么?”朝夕将书放到书桌上,坐到了椅子上,捧起书就先看起来了,一副不愿搭理他的样子。
樊疏桐反正也习惯了她的这种态度,问她:“你是不是跟连波说了什么?”
“我说了什么?”
“不要装蒜,你的演技还不够好,至少在我面前是装不了的。”樊疏桐在书桌边的床沿坐下,“连波出去都几天了,一个电话都没打回来,这可不像他,原来他只要出门就会打电话回来报平安的,你要没跟他说什么,他怎么会这样?”
朝夕扭过头反问他:“那你认为我会跟他说什么?”
“你自己知道,何必我点破。”
“你害怕了?”朝夕没事儿一样一脸天真,可那天真分明透着挑衅,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樊疏桐,声音扬得高高的,“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害怕的样子是最好看的,我就喜欢看你害怕的样子,因为你害怕起来像只可怜的羊羔,这样很好,总比你像只恶狼要好……”这么说着,她斜睨着观察他的表情,等着这话激得他跳起来。
不想樊疏桐反倒“哧”的一声笑了起来:“臭丫头,嘴巴是越来越厉害了,难怪你会读政法大学,将来准备当律师?是不是要把我送上被告席?不过罪名是什么?”他可不是省油的灯,凑近她,压低声音说,“告我□?哦,不,当时你已经满了十六了,未满十四才算□呢……”
“樊疏桐!”朝夕倒先被激得跳起来,使劲合了下眼睛,又睁开,“你现在就给我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是你先挑起来的!”樊疏桐皱着眉,眼睛里透着狠劲,“我跟你说过,不要试图攻击我,这样我们会一起死,你明不明白?你攻击我可以,反正我百毒不侵,如果你攻击连波刺伤他,朝夕,别怪我不讲兄妹情面!”
“我们是兄妹吗?”
朝夕咬牙切齿,眼底又腾出鬼火似的光芒,一字一句地叮咬他:“什么样的兄妹?你倒可以给我解释下看看……”
“文朝夕!”
“我现在叫邓朝夕。”
“好,邓朝夕,你就真的那么想让大家都知道那事吗?”樊疏桐每次一跟她杠起来,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知道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可以让你众叛亲离!”
“那你也会失去连波。”
“我从来就没得到过他,何来的失去?”
“那你打算怎么得到他?要不要给他下迷药办了他?”
“……”
一直是这样,两个人只要单独在一起,就免不了唇枪舌剑,逼着自己说出恶毒的话,两个人都不肯向对方低头,不把对方刺得血淋淋不罢休。朝夕后来想,其实他们真正最不能原谅的恰恰是自己。看到对方,就会想起自己犯下的罪,羞耻和愤怒顿时让彼此失去理智,她是蝎子,他就成了毒蛇……
就如此刻,朝夕的下巴剧烈地哆嗦起来,脸上汗津津的,目光又神经质地跳跃起来,腾出炽烈的火焰:“你真无耻——”
“你也一样!”樊疏桐也失了常态,他不明白,每次他付出百倍的努力把和她的关系向前迈进一步,最后总是搞得倒退十步,也不知道是谁逼谁,谁要咬死谁。他看着她的睫毛蒙上泪光,一点也不心软,狠狠地说:“还有谁比你更无耻呢?文朝夕,不,邓朝夕,你已经卖给了我,五万块呢,也不少了,却只跟我上了一次床,你不觉得我很亏本吗?我没找你讨本钱,你倒还来咬人!你以为我真怕你啊?撕破了脸我樊疏桐谁都不怕,反正我已经落了个禽兽的名声!”这么说着,他只觉脑子一阵阵发昏,明明这些话并不是他的本意,却控制不住自己要发疯,“朝夕,我好生修复跟你的关系,一再地忍让,甚至允许你跟连波接近,允许你们将来共结连理,因为如果你跟了连波能获得幸福,我也会觉得欣慰,可是结果呢?你总是把我往绝路上逼,逼我不说,还把那些事透露给连波听……”
“我没有!我没有!”朝夕这时已经哭了起来,到底只是个女孩子,在强势的樊疏桐面前,她再如何的尖锐也终究不是他的对手。
“没有?那连波为什么那天跟我说,你跟他说你犯了个大错,还请求连波原谅你?除了那件事,你还有什么事要连波原谅的?从那天开始,连波整个人都变了,像丢了魂似的,见了面跟我也没几句话讲,这次出去采访一个电话都没打回来过,不是你挑拨的,还有谁?”
“我不想说,我什么都不想说……”朝夕的下巴哆嗦得更厉害了,两只纤弱的细手护着自己的胸口,好像那里面有什么戳着一样,“我永远都不会跟你说,我对连波讲了什么,除非你自己去问连波!樊疏桐,我已经受够了你,我也试着缓和跟你的关系,可你兽性不改,一而再再而三地来伤害我,连你觉得亏本了的话都说得出来!好啊,我现在就可以还你本!我还给你看,只要你敢要,我就敢还!我现在就还——”
她几乎是叫起来,开始解自己的扣子……
樊疏桐扑过去捂她的嘴,低声吼:“你疯了!”结果用力过猛,朝夕整个人都被他扑倒在床上,时间瞬间静止,两人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都吓得动也不敢动,两年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如此“亲近”。因为是夏天,隔着薄薄的衬衣,他的身体直接接触着她的身体,感受着她身体不可思议的柔软和弹性,还有那少女特有的清淡芬芳,迅速让樊疏桐的身体起了反应。
仿佛心脏被雷击了般,有那么一瞬间好像停止了跳动,血液迅速沸腾翻滚,自麻痹的心脏涌向全身的脉管,最后集中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腾的一下,那里陡然就活了,直挺挺地撑立……久未有过的炽热感让他全身发烫,他忘了害怕,忘了她是妹妹,忘了她是蝎子,忘了他是青蛙,忘了她可能会咬死他,如果,如果注定要被她咬死,那么就让他死吧!两年了,他中毒如此之深,是她让他变成了具可怜的行尸走肉,卑微地苟活于世上,他从来不怕死,他只是厌倦如此孤独地活在世上,没有人懂他,守着那么不堪的秘密,他过着连鬼都不如的日子啊……
“朝夕……”他喃喃地唤着她,松开手,就那么吻了下去。天哪!她的唇仿佛是这世上最甜软的蜜,让他一触及就身不由己,灵魂刹那间腾空而起,火舞热浪般扑向新的彼岸……那不是吻,那是恶狠狠的啃噬,仿佛要将她整个人生吞活剥,撕成碎片捣成灰粉,然后一点点地揉进胸膛和血液,那么她就是他的了,此生她都属于他了,谁来也夺不走。意外的是,朝夕并没有反抗,就那么任由着他吻,任由着他剧烈反应的身体更紧地贴近她,而她整个人都是僵着的,瞪着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可怖地瞪着眼睛,直直望着门口——
一秒,两秒,三秒……
樊疏桐终于意识到不对,停下动作,扭头也望向门口。门原本是虚掩着的,这会儿却大开,远去的脚步声再熟悉不过。
他傻了,身体迅速僵冷。
朝夕也傻了,居然忘了推开他。
一秒,两秒,三秒……
脚步声再次从门外走廊响起。
楼下随即传来珍姨的惊呼:“首长,你拿皮带干什么啊?!”
“快跑!”朝夕终于使劲推了推他。
樊疏桐翻身滚下床,身体刚着地,樊世荣的皮带刷的一下就甩了过来,啪的一声,樊疏桐的肩上挨了一下,清脆响亮。不愧是战场上出生入死过来的,虽然这么大把年纪了,腰还疼着,身手还是这么敏捷。
朝夕吓得出不了声,扑上楼的珍姨却尖叫起来:“首长——”
“你这个孽子!我还以为你改邪归正了,没想到你兽性不改,居然对自己妹妹下手!畜生哪——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畜生——我今天要不抽死你,我就不姓樊——”说着噼噼啪啪又是几下,樊疏桐的身上顿时印上条条血痕,珍姨这时已经扑进了门,哭叫着拽住樊世荣的手:“首长,不可以啊,他是你儿子啊……”
“我没有这样的禽兽儿子!我今天就为民除害!为朝夕的爸妈报仇——”樊世荣彻底失控,额上青筋暴跳,推开珍姨,对准樊疏桐又是狠狠一皮带。
朝夕这时候意识回来了,腾地站起来狂奔出门,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扑下楼,冲到院子里对着门口的岗哨喊:“快来人啊!救命啊!……”
警卫闻声就往院子里跑:“出什么事了……”话还没说完呢,就听到屋里传来珍姨的尖叫:“桐桐——”
朝夕跑进屋看到樊疏桐的时候,樊疏桐不知怎么趴在客厅楼梯口的地板上,应该是从楼梯上滚下来的。
樊世荣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手里还拿着皮带,混身发抖。
珍姨扑在樊疏桐的身上号啕大哭,哭得肝肠寸断,哭得声嘶力竭……警卫直奔客厅的电话机,朝夕听不清他说什么,只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不久大批的警卫冲进来,跟随着警卫进来的还有寇振洲、朴远琨等。
“老樊!你这是干什么!”寇振洲一边朝楼上的樊世荣跺脚,一边扑过去扶起樊疏桐,可能是伤着了头部,樊疏桐用手捧着头,脸色煞白。
朴远琨也蹲过去:“怎么样,疏桐……”
而樊疏桐当时已经说不出话,目光飘飘忽忽地望向站在门口的朝夕,那么坦然,那么无辜,那么伤心,他像是有很多话要跟她说,是说对不起呢,还是说抱歉,或者说恨她?他流泪了,浑浊的眼泪混合着殷红的血自他的眼角滚落下来,滴在地板上。他的嘴巴在动,一张一合,听不到声音,反反复复就是同样的张合,没有人听得懂,朝夕开始也不懂,后来明白过来,那是他在唤她的名字“朝——夕——”“朝——夕——”……
朝夕从来没见他哭过,从小到大,都没见他哭过。在她自小建立的印象里,这个人有着强盗一样彪悍的体魄,也有着跟强盗一样的霸道,小时候她看过一部电影《海盗》,就觉得他跟那里面留着大胡子,光着膀子,吹着口哨拿刀劈人的海盗如出一辙。海盗是不会掉眼泪的。海盗没有眼泪。可是现在这个人满脸都是泪,泪水中还夹杂着血水,他咳嗽几下,突然大口的鲜血喷涌出来,天哪,他吐血了!他捂住自己的喉咙,嘴巴痛苦地张合着,更多的鲜血汩汩地涌出来……
“桐桐——”常惠茹这时候扑进门,几步奔过去,“桐桐啊……”常惠茹抱着他哭,珍姨也哭,边哭用袖子擦拭他脸上的血迹。
寇振洲和朴远琨试图将樊疏桐扶到沙发上去。
樊世荣缓缓走下楼,估计也打累了,上前推开寇振洲和朴远琨,喘着气指着儿子:“说!你是不是畜生!是不是?!”
樊疏桐尽管被扶着,仍是站立不稳,身体微微抽搐着,无力地看着面目完全扭曲的父亲,呻吟着吐出一句:“我,我是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
话音刚落,樊世荣就大步冲上前,说时迟那时快,“爸!”朝夕突然奔过来,扑通一下跪在了樊世荣的脚跟前,抱住了樊世荣的腿,仰着脸哭道:“爸,不是他的错,是我,是我先主动的……”
空气中仿佛被什么点燃了似的,“砰”的一下就爆炸开来,那种爆炸力不亚于一颗原子弹,整栋屋子似乎都在摇晃,瓦砾横飞,梁倒墙塌,一切可耻的、卑微的、黑暗的、急于见光的和见不了光的瞬间灰飞烟灭,瞬间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众人面面相觑,齐齐看向朝夕。
“你,你……”樊世荣指着朝夕,被这颗突如其来的“原子弹”震得摇摇晃晃,耳鸣眼晕,“你说什么,再说遍看看……”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朝夕这时候已经不害怕了,没什么好怕的了,两年前,自尊和廉耻就不存在了,她早就被剥光了一切晾在光天化日之下,□裸,血淋淋,她还有什么好怕的?!她只是不想看到他死在她面前,纵然他该下地狱,也不应该是由他父亲踹下去,他父亲不是上帝,没有这个权利。而她和他前世的冤孽太深,所以此生他们才纠葛得如此惨烈,她不想下辈子还和他纠结在一起,这世的恩怨这世了,但不应该是在这种不堪的状况下了断,否则置连波于何地?她怎么跟这个人纠葛已经注定,不想他们兄弟间反目,她宁愿连波恨她,也不能让连波恨这个已经血肉模糊的人,因为她深知连波把亲情看得比命还重,就如他自己说的,他是个活在理想世界中的人,她不想让他的理想世界坍塌在兄弟反目成仇的悲剧中,她不想给自己又多条罪!
朝夕仰着面孔,泪水小河一样地淌满她的脸,但她心里已经拿定主意,虽然抽咽着语不成句,仍是字字清晰:“是我,是我喜欢疏桐哥哥,我们……我们一直在……在恋爱,怕您责怪,我们就一直不敢公开……是我的错,我从小就喜欢疏桐哥哥,我同意回聿市也是因为他,我想念他,非常非常想念,就跟妈妈曾经很多年都在想念父亲一样,我……我不想重走妈妈的老路,我喜欢就要去追求,我喜欢就会付出,虽然我现在还小,但我已经跟疏桐哥哥私定了终身,我大学毕业了就嫁给他……”
樊世荣整个人往后踉跄着倒退几步,他捂住胸口,仿佛中了一枪,看不见的鲜血哗啦啦地自心底涌出,他指着朝夕说不出话,又指着樊疏桐:“你,你……”
樊疏桐大笑,站都站不稳了还在笑,笑着笑着就不行了,摇晃了下几下,像一摊烂泥样的瘫倒在地上,更多的鲜血从他的口鼻中流出来。
寇振洲抱起樊疏桐的头,指挥旁边的警卫:“快!快去叫车,送医院!……”
“救护车!”朴远琨也跟着喊,樊疏桐的状况已经不是单纯的吐血,他抽搐得可怕,眼神涣散,情况十分危急。
马上有人拨打电话。
一堆的人扑过去围住樊疏桐。
朝夕就跪坐在樊疏桐几步远的地方,透过人缝,她看到他虚弱地睁了睁眼睛,逐渐涣散的眼神依然在望向她,嘴角隐约透出笑意。隔着这段距离,是幻觉又像是真切的,朝夕就觉得他眼中那逐渐熄灭的光亮突然又回光返照般地燃烧起来,仿佛一簇黑色的火焰,在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里无声地燃烧着,或许它的主人已经死了,它还在把最后的光亮传达给主人最放不下的人,她是他最放不下的人吗?
朝夕看着那个人,心里冷一阵热一阵,冷热交织着在身体里打着旋,一颗心直直地朝无底的深渊旋下去,旋下去。
而他还执拗地看着她,满脸是血。
明明已经没有了力气,还不肯移开视线,就像将死之人眷恋墓地一样,他不由自主地把头脸和身躯朝她的方向僵直着,整张脸朝着她一动不动……
他知道,只要他是站着的,他就无法靠近她半步。她何止是蝎子,她根本就是全身长了刺,稍微靠近她就被刺得血淋淋。那么他就躺下吧,就如此刻,哪怕下一秒就被他们搬到坟墓,他也无憾了,她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言,他也无憾了。可是朝夕啊,你就不能靠近一点吗?你宁愿跪着说出这个弥天大谎,也不肯靠近我一步,我拼命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到头来还是隔着高山大海,朝夕,如果我真的就此躺进坟墓,我就再也看不见你了啊,靠近点吧,我冷,好冷啊,我需要你的温度,一千个一万个谎言都抵不上你原谅的目光,抵不上你靠近一点点,哪怕是一厘米……
什么香味?淡淡的,很特别,亦很熟悉……樊疏桐疑心是做梦,又像是幻觉,让他情不自禁地被诱惑,贪婪地嗅着,无奈那香气忽近忽远,若有若无,令他焦急异常。他用两只手抓住枕头,用的力气太大,指关节突兀地暴起,好像唯恐那香气会消失不见,他不顾一切地挺直着身体,四周是一片死寂的黑暗,仿佛置身冰冷的海底,他什么都看不到,他双目失明了吗?
“桐桐……”
有人在黑暗中唤他的乳名。声音那么温柔,是……是……哦,是妈妈!是妈妈在唤他……“桐桐,桐桐”妈妈唤着他的名字,仿佛就在身边,那香味就是母亲从前最喜欢的紫藤萝花香,过去母亲最喜欢在姥姥家的院子里种紫藤萝,多少年了,那徘徊梦里的清香恍惚就成了母亲的气息,他拼命去记忆,很多年来也就剩了那淡淡的花香,萦绕在他孤独的梦境。
那时候他还很小,五六岁的样子,每天他都看见母亲在院子里伺候那些紫藤萝,深深浅浅的紫,将整个院子装点得分外美丽。那时他们住在乡下姥姥家,每次樊疏桐问母亲,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母亲就会笑吟吟地指着院子里的紫藤萝说,等那些花开了,你爸爸就回来了;如果恰巧紫藤萝是开着的,母亲就会说,等明年的花开了,你爸爸就回来了。当时只有四五岁的樊疏桐很不理解,爸爸回来跟紫藤萝有什么关系,长大后听母亲唠叨时才知道,母亲和父亲正是在紫藤萝花下认识的,母亲也是在紫藤萝花下送走的父亲,母亲亦问过父亲同样的问题,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父亲亦是指着瀑布般美丽的紫藤萝说,花开的时候,他应该可以回来了。
当时的父亲,正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保卫国家保卫人民,那就是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樊疏桐那时还小,不懂战争的残酷,只天天盼着父亲快点来接他和母亲,听母亲说,爸爸打完这场仗就接他们去城里住。其实去不去城里住他才不在意,他在意的是爸爸一定要回来,他要跟爸爸在一起,让小伙伴们瞧瞧,他的爸爸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可是等啊等啊,樊疏桐一直没有等到爸爸回来,自卫反击战都结束了,爸爸还不回来,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派解放军叔叔来乡下看看他和母亲。
每天放学,他都要在村口的榕树下等上好一会儿,期待可以在路的尽头看到爸爸朝他走来。不仅他等,母亲也在等,紫藤萝一年开得比一年好,总也没等来爸爸。他知道母亲很伤心,因为村里人背地里都在议论,说爸爸在部队上当了大官,不要他们母子了。他不相信爸爸是这样的人,爸爸在信里都说了,虽然仗打完了,可部队工作非常繁忙,等他忙完了就来接他们,可是爸爸什么时候忙得完啊……
一直到他九岁时,爸爸终于派人来接他了!他无法形容第一眼看到父亲时的陌生感,他并不是第一次看到父亲,他三四岁的时候,父亲还常去乡下看他们母子,自从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父亲就再也没去看过他们。中间隔了五年的时间,他完全认不得父亲了。同样,父亲也认不得他了,当时诧异地摸着他的头跟母亲说:“红药,这是我儿子吗?都长这么高了,好小子!”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父亲当了多大的官,就知道周围的解放军叔叔们见了父亲就站得笔直敬军礼,喊父亲“首长”。父亲的威严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气质,忙完工作他把那种威严也带回到了家里,即便是对自己妻子和儿子,也少有随和的时候。每次樊疏桐有意靠近父亲的时候,父亲就会不耐烦地喊他的警卫:“小黑子,过来,把桐桐带外面玩去。”母亲有时候去书房给他送茶水点心什么的,要是父亲在研究军事地图,往往头都不抬,就一句:“我在忙着呢,你先出去吧。”
母亲生性懦弱,只能是一声不吭地退出房间,还得轻轻把门给带上。在乡下时母亲就很孤独,没想到回到丈夫身边一样孤独,又没什么事干,只得整天在院子里种些花啊草的,自然也种上了紫藤萝,只要不下雨,母亲每天都会在花架下织毛衣。
时隔这么多年,樊疏桐依然记得母亲静静坐在花架下织毛衣的情景,美得像幅画,只是那画面无端地透着伤感。原指望回到父亲的身边能被父亲格外呵护,不想竟然得到这般冷落,他那时还小,母亲的感受他不太清楚,他心里是非常不好受的,天知道他是多么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拍拍他,哪怕是问句“上课有没有认真啊”之类的话,他也不至于憋着一肚子火成天跟人打架,最后打成了一混世魔王。
那不能怪他啊,父亲不允许他靠近,他就只好一个人在大院玩。在他来大院之前,寇海是大院里头的孩子王,他刚来时,寇海还很藐视他,经常挑起事端,带着一帮孩子故意捉弄他。有一次寇海又捉弄他,骂他乡巴佬,他奋起反击,把寇海打得头破血流,寇海手下一帮小孩都不敢靠近。那一次真是打得很痛快,也打出了他的威风,寇海是哭着回家的,跟他老子告了状。他老子寇振洲还纳闷,他儿子素来在大院里无法无天,居然还有被打的时候,一问才知道是新来的乡巴佬樊疏桐打的。寇海他老子当即哈哈大笑,连声称赞虎父无犬子,不知道是称赞他自己的儿子呢,还是称赞军区总司令樊世荣的乡巴佬儿子。第二天他就把这事跟樊世荣说了,怎么说的樊疏桐不清楚,只知道父亲一回家就抓他过去问:“为什么跟人打架?”
“他们骂我乡巴佬。”
“骂你乡巴佬你就打架?我也是乡巴佬啊,你爷爷和你爷爷的爷爷都是乡巴佬,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嘛。”
结果樊疏桐回道:“可我也是司令的儿子,士可杀不可辱!”
樊世荣当时就瞪大了眼睛:“你还知道士可杀不可辱?”
樊疏桐一脸天真的正气:“当然,我爸是司令,司令的儿子怎么可以被人欺负?我要不打回去,别人会笑话你有个孬种儿子,爸,我不是孬种!”
“哈哈哈……”樊世荣当时朗声大笑,破天荒地把他搂进怀里,“好小子,是我樊世荣的种!好!好!……”
没有人知道,樊疏桐多么留恋父亲的怀抱,父亲身上有种类似硝烟的味儿,父亲说,那是他从战场上带来的。樊疏桐向往那种味道,就跟他迷恋母亲身上的清香一样,他做梦都想被那样的气息包围。他发现,他越淘气越在外面横行霸道,父亲就越关注他。哪怕是揍他,也比不理不睬强。于是他就变着法子在大院里闹腾,因为数次收拾了寇海,他当之无愧地成为大院的新霸主,他身上的确是继承了父亲的霸气和威严,连寇海后来也自行投奔到他的手下,跟着他一起冲锋陷阵,把大院搅得是鸡飞狗跳,混世魔王就是这么炼成的。
然而,成年后他终于明白,无论他在外面如何称霸称王,他和父亲之间始终隔着座山,此生都不能逾越。这是他的悲哀,也是父亲的悲哀,骨肉至亲又如何,还是挽回不了越走越远的父子之情。没有情了,如果说当年父亲举枪射他是故意打偏手下留情,那么这次父亲一点也没手软,他作为儿子、作为男人的全部尊严都被父亲的皮带抽没了,他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毫无反击之力,他也不想反击,因为他终于看清了父亲的面目,父亲只是生了他,却从来就没有把他当儿子。从来没有。
特别是跟父亲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来时,他觉得自己可能没命了,脑子里仿佛碎了一样,剧烈的震荡感让他陷入长久的黑暗。
他陷入黑暗前看到的最后一张脸是朝夕,他在黑暗中拼命寻找那张脸,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是她八九岁时的样子,时而是她十五六岁时的样子,不断交错,不断重叠,最后他什么都看不清了,陷入更深的黑暗……
“我甘于这么做,就是要将你拖入比我更深的黑暗……”这是两年前她跟他说过的话,果然得到应验。
樊疏桐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醒来时看到病房里站满了人,有穿白大褂的医生,也有寇海、细毛他们,还有哭得眼睛红肿的珍姨。后来陆陆续续有人看他,都是军区的高层,有寇振洲、常惠茹,朴远琨等,他们说的话都是千篇一律,他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跟寇振洲说:“把首长叫来,我有话跟他说。”
他没有叫爸,也没有叫爹,而是叫“首长”。
他脸上的伤痕在那一刻扭曲得可怕。
不过两分钟,樊世荣就出现在病房,因为他一直就站在病房外。战场上出生入死那么多年,他没有怕过,可是当儿子推入抢救室十几个小时都没有出来时,他怕了,怕得全身冰凉,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原本皮外伤不至于这样严重,但樊疏桐从楼梯上滚下来时头部受到了致命的创伤,照了CT,医生说脑部中度震荡,而且有出血现象,虽然出血不多,但是情况比想象的还严重,那些血最后淤积在一起,刚好压迫了部分脑神经,以后会留下后遗症,比如头痛,记忆衰退等,而影响最大的是视力,如果淤血情况更严重些,很可能会导致失明。
医院集中了国内最权威的专家会诊,都是连夜从北京上海那边飞过来的,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目前不能做开颅手术,一是技术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二是淤血的位置正在脑部神经集中的位置,非常危险,搞不好就出不了手术室,只能到以后医疗技术发达些了才能考虑开颅清除淤血。三天四夜,樊世荣没有合眼,日夜守候在病房外,谁都拖不走他,寇振洲和朴远琨都还好,只是不停安慰他,可是快言快语的常惠茹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了,哪怕他是司令,是整个军区的统帅。
常惠茹声泪俱下地说:“你对得起赵红药吗?你要是这么不待见这儿子,当初生下来就应该摔死他,不应该把他养这么大,让他受这样的罪!他是你的儿子,你亲生的儿子啊,红药临终时是怎么托付你的?不就是年轻人谈恋爱吗,我家海子女朋友交了几个,哪怕我不同意,但我从不干涉,他们抱着亲也好睡也好,我管过吗?谁没有年轻过?我们都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桐桐来这大院,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不是天生就这么浑,是你不管他,你自己说,除了打你管过他多少?现在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你倒管起来了,管就管吧,你怎么不干脆抽死他?!抽死了,让他去地下找他娘疼去,这辈子投胎给你做儿子,是他前世造的孽啊……”
……
常惠茹当时在抢救室外哭得肝肠寸断,她也是做娘的,赵红药活着的时候跟她是顶好的姐妹,她也答应过红药,要好生照看桐桐。红药去世后,她一直就是把桐桐当自己的孩子看,每次樊世荣揍儿子,她都要求情说好话,她知道樊世荣的脾气,也知道樊世荣的狠劲,只当他是管儿子管得紧恨铁不成钢,没想到这次竟然要置儿子于死地!事情的影响很恶劣,为此军部召开紧急会议,将对樊世荣进行军纪严惩,上头也已经明确指示,樊世荣即将退居二线。
樊世荣并不怕退居二线,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退下来是迟早的事,北京那边也多次派人过来找他谈话,他也表示同意组织上的安排。他都快六十了,老了,孩子们也大了,他也想好好安度晚年,就等着孩子们成家,他能抱上孙子,尽享受天伦之乐。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樊世荣万没想到他竟然会以这种方式退下来,他是军人啊,一生视荣誉为性命,他十几岁就光荣入伍,跟着前辈在朝鲜战场上浴血奋战,枪林弹雨中几次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到今天,他本应该在全区将士庄严的军礼下光荣地引退,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因为家庭纠纷而退下来啊!他一生的功勋,一生的荣耀,一生的骄傲,偏偏在他晚年时灰飞烟灭,他该如何面对全区的将士?如何面对他手下带的兵啊!
然而此刻,樊世荣觉得最难面对的恰恰是让他荣誉尽毁的儿子,当寇振洲出了病房要他进去,说儿子想见他时,他腿都哆嗦了,想当年他面对敌人的炮火都没有半点畏缩,每次冲锋他都是冲在最前面,他何至于像现在这样竟然怕见自己的儿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病房的,进了病房,他也没有朝儿子看,四顾张望,目光是虚的,始终没有焦点。
“首长,您不看我一眼吗?”
樊疏桐虚弱的声音冷得结冰。
樊世荣愕然地望向病床上头上缠满纱布的儿子,他说什么,他叫他首长?
“谢谢,您终于肯看我了。”樊疏桐脸上伤痕累累,那是看得到的地方,还有看不到的地方,那伤是永无结痂的可能了,比如心上。他长久地凝视着从小当英雄崇拜的父亲,嘴角动了动,牵出一丝冷笑:“是不是觉得我的样子很丑?觉得我不像您的儿子?我也觉得我不像,因为我没有您那样的心肠。首长,您不愧是首长,我们之间的父子情分也就到此为止了,多余的话我没力气讲,我是想跟你说三句话,第一句,您不再是我的父亲,我也不会再叫您父亲,哪怕是梦里也不会叫;第二句话,我不欠您了,什么都不欠,您的那一顿皮鞭足以抵消我对您的亏欠,我还要感谢您,让我此生不再背负不孝的名声,不是我不孝,而是您没有作为父亲的资格;好了,第三句话,我跟朝夕是认真的,我会娶她,轮不到连波娶,该我娶,因为是我欠她。如果我们将来结婚,生的儿子也不会姓樊,要么跟我妈姓赵,要么跟朝夕姓邓,反正不会姓樊,因为从现在开始,对不起,我也不姓樊了,这个姓氏是我此生的耻辱,我姓赵,叫赵疏桐,记清楚了,我叫赵疏桐。好,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请您出去。即刻,出去。”
说完,樊疏桐的手指冰冷地指向门口。
“疏桐……”寇振洲试图劝止。
“出去。”樊疏桐的手保持着不变的姿势,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
樊世荣叹口气,终于转身朝门口走去。一生都没有这般沉重过,仿佛双腿灌满了铅,每迈出一步就要付出全身的力气,只觉提不起来,怎么都提不起来……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很累,很累,真想就这么倒下,永远永远也不要起来。
出了病房,樊世荣头晕眼花,茫然地打量走廊上站着的一群人,都是军区的干部,脸色肃穆,齐齐地望着他。
寇振洲也跟着出来了,好奇地指着他们:“你们来这么多人干什么?”
为首的是军区副指导员,看看樊世荣,又看看寇振洲,显得很为难的样子。寇振洲更觉疑心:“有什么事就快说,首长累了,要休息。”
“报告!”副指导员先敬了个军礼,咬咬牙,压低声音说,“刚刚得到抗洪指挥部的消息……首,首长的儿子连波……”
“连波怎么了?”樊世荣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寇振洲也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将副指导员拉到一边:“出什么事了?”
副指导员表情沉痛,磕磕巴巴地说:“连……连波同志在新广县水库溃堤后跟他所在的单位晚报社失去联络,报社派人去找,经过指挥部的搜救和最后确认,确认……”
“确认什么,你快说啊!”
“经……经过确认,连波同志被列入失踪人员名单。”
话音刚落,寇振洲就听到身后“咚”的一声响,回头望去,樊世荣已经瘫倒在地,而不远处的走廊拐角处站着的正是朝夕,手里提着的保温瓶“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汤水全部泼了出来,流了一地……
樊疏桐最终还是知道了连波失踪的事情。
虽然大家都在极力隐瞒,但樊疏桐何其的敏感,一向善于察言观色,大家躲躲闪闪的神色怎么逃得过他的眼睛?一提到眼睛,樊疏桐就暴躁不已,昏迷醒来他就发现自己看什么都像隔了层纱,模糊得厉害,问医生才知道他的视神经因为被淤血压迫,极大地受到了损伤,直接导致视力下降。当时他就踢倒了输液架,把医生赶出了病房,寇海他们忙安慰他,黑皮嘴巴最会说:“没事,看不清就戴眼镜嘛,你长得这么仪表堂堂,戴眼镜更显得儒雅潇洒,不像教授也像学者,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姑娘!”
黑皮自从开了婚介所,开口闭口不离姑娘小伙,每次别人去他那里征婚,他就吆喝说“我们这里的姑娘个个标致,瞧瞧这张照片,多像林青霞”,要么就是“你看看这个小伙,多帅气,四大天王都被他比下去”,“什么,太胖了?姑娘胖点是福啊,好生养,这你都不懂?”,“年纪大了?没事啊,男人越老越值钱,老点的男人才会体贴人”……寇海就忒不待见黑皮这张油嘴,说他像人贩子,细毛就更会形容了,说他像窑子里的老鸨,黑皮也不计较,在外面混久了脸皮也厚了,你怎么说他他都呵呵笑,用常英的话说:“这老哥,用烧红的铁去烙都不脸红。”
因为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黑皮明显要比寇海他们显老,连年纪最大的樊疏桐都没他老成,不仅秃了顶,还掉了颗门牙,他自己说是不小心碰掉的,但众人闭着眼都猜得到是被人打掉的。只是这些事大家都不便说穿,免得伤他自尊。黑皮人是圆滑些,可心眼还是很好的,眼见樊疏桐视力下降,第二天就送了副眼镜到医院,自己还很不好意思:“士林,对不住了,我没什么钱买不起贵的,你先将就着戴上吧,总好过啥都看不清。”
樊疏桐虽然浑球,嘴上也没怎么说,但还是很感动,只是让他尴尬的是,紧随其后来看他的寇海和细毛,还有常英,每人都不约而同给他送了副眼镜。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都笑了起来。黑皮挠着可以当灯泡的秃顶说:“我说你们也忒没意思了吧,好不容易轮到老哥我报答士林一回,你们也来掺和,什么意思嘛。”
樊疏桐很欣慰有这么一帮兄弟,也笑道:“谢谢你们了,我可以每天轮着戴,没事。”说着打量众人:“咦,连波怎么还没回来?他要回来,肯定也送我眼镜,要是看到我这满身的伤,一定哭得跟个娘们儿似的。”
众人低头的低头,看窗外的看窗外,当做没听见。
“问你们呢,连波怎么还没回来!”
“嗯,这个……”寇海笑得极不自然,“抗洪哪是一时半会儿就完的事,这次的灾情很严重,可比你想象的严重。”
“那他电话总该打个过来吧?”
细毛反应最快:“灾区都淹成那样了,还电话呢,我听我爸说,很多群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暂时在临时帐篷里躲雨。”
“那连波住哪儿?”樊疏桐刨根问底。
众人答不上来,一个个紧张得直冒冷汗,正僵持着,门被推开,一个小小的人影走了进来。“哦,朝夕,又来看哥哥了?”众人如释重负,一齐对朝夕挤眉弄眼。朝夕眼睛根本没朝大家看,低着头默默将珍姨煲的汤搁到床头柜上,因为怕碗打破,网兜里垫了些报纸。原本樊疏桐没有注意到那些报纸。但当朝夕拿出碗倒了汤递他手上时,他的目光无意中瞟到了那些报纸,常英不愧是警察,反应极快,迅速抢过报纸揉成一团顺手扔进门口的纸篓。虽然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樊疏桐的目光却盯牢了那些报纸,指着纸篓:“捡起来,给我。”
“那些都是旧报纸,待会儿我去给你买新的。”常英说。
“捡起来。”樊疏桐看了眼朝夕,意思是要她去捡,声音不高,样子却很骇人。朝夕战战兢兢地站在床边,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不捡是吧,我自己捡。”樊疏桐说着就要下床。
“别,士林……”寇海脸都灰了。
最后是黑皮捡起来,默默递给了樊疏桐:“士林,你要想开点,我们知道这事瞒不住,可情况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樊疏桐没听他的,摊开了报纸,正是连波工作的聿市晚报,头版就是两行巨大的黑字:新泽水库溃堤,本报记者连波失去联络。标题下面还配了溃堤的现场图片,甚至还附了一张连波的照片。
房间里静得可怕。
足有两分钟,樊疏桐拿着报纸一动不动,像尊雕像。他缓缓将目光瞥向朝夕,难怪她这几天一句话也不肯说,人也消瘦得不像样子,单薄得像是纸糊的,他很担心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跑,还以为她是为他的伤势忧心呢,原来是因为连波……
而朝夕没有抬头,始终不肯跟他目光对接,放下碗,纸人似的飘出病房。樊疏桐扫视全屋,目光最后落在了寇海的身上,朝他伸出手:“把车钥匙给我。”
“士林……”
“给我。”
“你的伤还没好,不能……”
“给我!”樊疏桐吼叫起来,额上青筋突突地跳。谁也没想到他的动作会那么快,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拔掉针头跳下床将寇海推挤到墙上了,待众人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成功地从寇海的裤袋里夺过了钥匙,人也已经冲出了门。“快拦住他!”黑皮叫起来,跟着就追出去。
来不及了,到大家追出住院部的大楼时,樊疏桐已经拉开了寇海的桑塔纳车门,他正欲上车,感觉衣角被人拽得死死的,扭头一看,是朝夕!“干什么,放手!”樊疏桐扯过衣角,朝夕又一把拽着他:“带我去。”她哀哀地看着他。
“你去有什么用,碍手碍脚!”樊疏桐掰她的手。
“带我去!”她只有这一句话,脸色苍白,目光透着灼人的狠劲,“否则你就从我的身体上压过去……”
樊疏桐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她,没办法,只得让她上车,因为寇海他们已经朝他奔过来了。他的驾驶技术一向很牛掰,麻利地打了个弯,一溜烟地驶出了医院。寇海他们追得快断气也没追上,还是细毛反应过来:“快!快坐我的车!黑皮你去打电话,报告给我爸,要他们派人追,常英你赶紧去通知交警部门,帮忙拦……”
樊疏桐何其的聪明,并没有直接驶向高速公路,而是一边在市区里兜圈,一边给阿斌打电话,要他以最快的速度开车到高速公路路口等着他。待寇海他们追到路口时,就剩了那辆桑塔纳孤零零地停在路边,里面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细毛当时就气得直骂:“呀呀呸的!这小子有反侦察能力……”
因为前线灾区严重,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不计其数,根本没法知道他们上了哪辆车,寇海说:“赶紧叫人到收费站逐辆检查,发现他们就拦。”
“拦个屁啊,你以为他会走高速公路?”
“你是说他会走乡间公路?”
这时黑皮和常英也从后面赶了过来,见状也傻了,常英指着那辆车:“怎么会这样?!你们这两个蠢材!”她也分析樊疏桐可能会走乡间公路,更是急得跺脚,“他想找死啊,到处都是山体滑坡,泥石流……”
路况很不好,刚下过大雨,路上滚了很错碎石,别说樊疏桐有伤在身,就连朝夕也被颠簸得吐了好几次,樊疏桐气得骂她:“叫你别来,你偏要来!”朝夕狠狠地回道:“我不来,你要死了谁给你收尸?”“哦,谢谢,你还记得给我收尸。”樊疏桐恨不得把她扔出车,可又不时用眼光打量她,想来最近她备受煎熬,脸瘦得都凹进去了,眼窝也是,更加衬得一双眼睛鬼魅似的大得吓人,都这个时侯了,她都不忘跟他斗嘴,一秒钟的缓和都不给他。
“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你们都瞒着我?”
“不是我要瞒的,是他们要瞒的。”
“多久了?”樊疏桐也是因为整天躺在病床上,眼底熬得布满血丝,见朝夕没明白过来,就吼,“我是说连波失踪有多久了!”
“四五天吧。”
“混账!”樊疏桐狠狠捶了下方向盘,“四五天!我居然一点信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去找?”
朝夕蓦地就涌出满眶的泪:“找了,都在找,你爸和寇叔叔派了好几架直升飞机日夜搜救,很多警卫战士也都在溃堤附近进行拉网式寻找,没用,一点消息都没有……”她瑟瑟地抖起来,这几天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每天都哭,不停地哭,她真怕自己还没见到连波就哭死过去,想过很多种分开的可能,就是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他说过他最怕看不到她了,即便不能守在她身边也一定要看得到她,哪知道竟然是她先看不到他了,这些天拼命在脑子里拼凑他的样子,结果反而是越来越模糊,他的脸,整个地模糊了……
“不是还没见到人吗,哭什么哭!”樊疏桐被她的哭声搅得很烦,板着脸呵斥道,“生也要见到人,死也要见到尸吧,现在还不是你哭的时候!”一边呵斥,一边愤恨地摆弄方向盘,转过来转过去,心情糟糕到极点:“如果你早点告诉我,至少我还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五天了,你们现在才告诉我,就算他没被洪水冲走,只怕也饿死了,混账!你们这群混账!”
“你爸不让我说。”朝夕抽泣着说。
“你听他的?他都恨不得我死!”一提到父亲,樊疏桐的表情就扭曲得可怕,面目全非,当时他们正行驶在一条狭窄的山路上,左边是山坡,右边是被雨水浸软了的松土,稍不留意就会跌下几十米高的陡坡,樊疏桐刚把方向盘打向左边,猛听到头顶有轰隆的声音,当即拼尽全力往右打方向盘,一秒,顶多两秒,一块巨大的落石滚落在车边,朝夕吓得尖叫,樊疏桐也吓得动弹不得,因为他的半个车头已经陷进了右边的松土,正在缓缓下滑……
“别动!”关键时刻樊疏桐保持着异样的冷静,到底是军人出身,心理素质非常了不得,他慢慢地,慢慢地把车往后倒,眉毛拧结着,眼睛一下都不敢眨,朝夕也屏住呼吸,尽管身子抖成一团,仍是大气不敢出。
“别动,别动……”樊疏桐注意力全在车头,额上的汗水顺着脸颊直往下流,而汗水中有盐分,他脸上的伤痕还没有结痂,极大地刺激到他的伤口,不仅脸上,浑身的伤痕也都泡在了汗水中,他身上的条纹病号服已经被汗湿浸透了,朝夕听到他疼得直吸气,可是又不能有半点的松懈,否则就是车毁人亡。
“小心点。”朝夕叮嘱他,连声音都在发颤。
就是这么一句“小心点”,让樊疏桐稍稍放松了下,他瞥了她一眼:“放心吧,我车神的名号不是白当的。”樊疏桐颇为自信地也安慰了下她,原来他还是车神啊,朝夕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还真不愧是车神,临危不乱,耗费二十分钟后竟然稳稳妥妥地将车子倒回了路面,正要高兴呢,忽然发现路中间横着那块刚刚滚下来的巨石,就其体积来产,如果当时砸在车上,估计他们已经成了肉饼,糟糕的是,他们虽然逃过了这一劫,却断无可能移得开巨石。
樊疏桐下了车,围住巨石转了好几个圈,气得直骂:“妈的,存心拦老子的道!”如果他们这个时候倒回去呢?也不可能,路太窄,根本没有倒车的空地,否则还是免不了车毁人亡。“怎么办?”朝夕望着那块巨石眼睛都直了,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樊疏桐猛地将他往身边一拉,“轰”的一声,又是一块体积不小的石头砸在了他们脚边,朝夕吓得魂飞魄散,樊疏桐意识到这里不宜久留,刚下过暴雨,还会有更多的石头滚下来,如果他们不及早撤离,只怕还是要成肉饼。
“只能走过去了,加快脚步,来!”樊疏桐牵着朝夕绕过巨石往前走,他观察了下地形,高坡下面是农田,这条山路应该可以通向下面的平地,到了平地就要安全得多了。可是他忽略了,他是一个重伤病人,身上伤痕累累,又被汗水浸透,每走一步都疼得他发抖,而且他还要照看朝夕,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朝夕的脚被路上的碎石划得也是血淋淋的,头顶有七月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脚下有尖锐的碎石,她很快就体力不支,全靠樊疏桐扶着走。
其实没走多远,樊疏桐也不行了,不仅身上的伤口被汗水泡得刺痛,脑袋更是裂开了痛,痛得他想吐。
他知道,他是真的不行了。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找了块稍微远离山坡的空地,樊疏桐摇晃着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将朝夕也扯倒在地。
“你怎么了?”朝夕试图扶起他,“起来啊,这里太阳太大了,我们会被晒死的!”她朝前面看了看:“不远了,可以看到下坡路了,马上就可以走到下面的农田那里去了,我们可以找户人家休息下。”
樊疏桐呻吟着摆头:“我不行了,头好痛,身上也痛……”
他痛苦不堪,竟然又开始抽搐起来,朝夕惊慌失措地拍他的脸:“你怎么了?别这样,这里没有人路过,我找不到帮手,背不起你啊……”朝夕急得哭了起来,拽着他的手拖他起来,他无力看着她,反而抓住她的手拽她坐下。
“朝夕……”他唤着她,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嘴唇透出乌色:“别动,就待在我身边吧,我可能要死在这儿了,你就陪我会儿吧,该死,怎么这么痛!朝夕,替……替我擦擦汗……”
朝夕连忙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手帕擦拭他额上淋漓的汗水,他却将她的手贴在他脸上:“朝夕,朝夕……”他虚弱地喘着气,“能不能把那天你当着大家说的话再说一遍给我听?就是你跪在我爸脚下说的那些话……”
朝夕愕然,怔怔地看着他。
“我想听,虽然明知道你是撒谎,可是我想听……”说着他眼中滚下浑浊的泪水,嘴唇哆嗦起来,“你能在那个时候救我,让我很欣慰……朝夕,连波可能……可能不在了,我也不行了,以后你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对不起,如果这个道歉还来得及,我想向你真诚地道歉……”
“别说了,救你别说了,我不要听!”朝夕满脸的泪,蓬头垢面,试图瘵他扶着坐起,“你不能死在这里,连波刚刚出事,你要死了,你爸怎么办?”
“他巴不得我死……”樊疏桐痛苦地抓住朝夕的手,显然听到了她说话,只是他再也无法坐起,只能像条将死的狗蜷在一起,“朝夕,我是真不行了,我……我现在问你,你可以原谅我吗?无论过去我对你做过什么,你能原谅我吗?朝夕,别让我带着你对我的恨死去,我不要你恨……”他的泪沁入她的手心,她感觉他的脸上滚烫,不仅脸上,身上也是烫得像是刚从开水里捞出来的。
“你别说说,我去叫人……”她知道他的伤口发炎了,所以引起高烧。
“别走,朝夕!我怕再也看不到你了,我不行了……”樊疏桐已经虚弱到无法睁开眼睛,他无力地将头歪向她的怀里,喘着气,“听我把话说完,朝夕!我知道我这个人太死心眼,两年来,我不是没有试过忘掉那件事忘掉你,可我办不到……一开始,我拼命工作,不断勾引女人上床,可是,每次还没进入善,甚至一触到对方的皮肤,我就疯了似的叫你的名字……然后到发现床上的女人不是你时,我就瘫了,从此我就成了一个幽灵一个活死人,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你一定觉得我很肮脏无耻吧,可我是男人,那件事后却整个废了,废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跟太监一样,做不了男人……你还小,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明白,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你是我的毒药,又是这世上唯一的解药,只有你能救我,因为我发疯似的迷恋上你,每次看到你跟连波在一起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恨不得即刻死在你们的面前!所以我是个虚伪的人,一面允许你们在一起,一面又在心里诅咒你们,这简直让我疯掉!这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朝夕,你离我那反近,我却触不到你,稍微一靠近你就竖起全身的刺,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加快,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恨不能把脑子掏空,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我早晚会把自己溺死在那些想象的细节中,我这是自己在杀自己,可我没法不这样,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原本拽得紧紧的手也慢慢耷拉下来,朝夕恸哭着,抱着他的头,哭得声嘶力竭,不停地摇他:“你熬一熬,求你熬一熬,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可是没用,他滚烫的不断扭动着身体渐渐回归平静,就像一个疲惫的旅人,终于倒在了荒漠中,不用给他挖墓地,他愿意这样了无牵挂地葬在天地间,葬在风的怀抱里,葬在璀璨的星空下,葬在明媚的阳光中,葬在心爱的人的身边……如果生命就此现上句号,他很高兴能死在她的怀抱里,她的心就是他的墓碑,他可以保证她会在心上铭刻他的名字,无论是恨他,还是原谅了他,抑或别的什么,她都会记得他……
而他不会听到,空旷的田野里回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叫:“来人啊,快来人啊——”
连波的命真是大,水库溃堤的时候,他和老刘正在堤边采访拍照,就听到轰隆一声,旁边的人大叫:“溃堤了,快跑!”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冲到了洪水中,好在刚开始溃堤时,水库还只决了个小口,水流不算太急。他在水中拼命挣扎,试图往岸边靠,但是慢慢地水流量越来越大,他就渐渐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老乡家里,已经不能算家了,整修房子都泡在了水里,是老乡在一棵倒下的大树边发现了昏迷的他,估计就是那棵树拦住了连波继续往下游漂流,侥幸逃过一劫。老乡发现他还有气,就叫上几个的把他抬到了地势稍高的地方,后来洪水稍退了点,连波就被老乡接到家里住下了,可是四面被洪水围困,没法跟外面联系,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直到数天后直升机在老乡家的上方盘旋时,连波带领几个老乡站在屋顶上呼救,这才被搜救队发现。
连波没有想到,只不过失踪几天,家里就天翻地覆。攀疏桐在跟父亲的冲突中从楼梯上滚下来,头部受重创,颅内大出血。本来醒了,在慢慢恢复,结果他又急着去找连波,因劳累和颠簸导致脑内再次出血,专家们原本建议不开颅,可是情况危急不开也得开了,不想开了十分钟都不到,仅做了最简单的清理就缝合上了,血全部淤积在脑动脉的位置,谁都不敢再碰,一动就是死。连波赶到医院的时候,攀疏桐还在重症监护室,头上缠满纱布,昏迷不醒。他问谁,谁都不肯告诉他民生了什么,只听医生说,攀疏桐脑子里的淤血将伴随他一生。
连波发飙了,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咆哮如雷,可是没人敢吭声,最后还是珍姨将他拉到旁边,将事情的大致经过告诉了他,珍姨哭着说:“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呢?我们都不知道啊,你爸也不知道,还以为桐桐在欺负朝夕,否则也不会下那么重的手,现在你爸也悔得不得了……”
“谈恋爱?”连波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不是,朝夕亲口承认的,她幸亏她承认,要不你哥就没命了。”
“他们……在谈恋爱?”连波还没回过神,身体摇晃了几下,脑子里还在极力抗拒,“什……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听他们说过?”
珍姨叹口气:“说是很久了,朝夕说的,从小就喜欢疏桐哥哥要,她答应回聿市也是因为疏桐,她说非常想他……”
没有人知道连波当时是怎么想的,谁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他就像一只挨了一枪的鸵鸟,突然就没了声音,将自己整个地埋进了沙地。
他一个人蹲在走廊尽头的墙角,抱着头动也不动,头发如一茬枯草,胡子拉碴,脸庞僵硬灰白如石像,眼睛也是死的,谁来劝他都没反应。
包 括朝夕来到他跟前,他也没有反应。
这太出手朝夕的意料了!她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他,抱着一颗必死的心去找他,当时她就下了决心,如果找不到他,她也不会活着回来,她随身的小挎包里连刀片都准备好了,天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决心啊……当他毫发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以为老天怜悯她,听到了她心底的祈求和哭诉,将他完整地送回到她的身边,她当时就扑进他的怀里哭得差点昏死过去,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太反常,也抱着她哭……
可是在获知攀疏桐受伤的经过后,连波先是陷入沉默,然后整个人都变了,看着朝夕时的目光,一片森森的冰凉。至于父亲痛打攀疏桐的事,他没有太多的质问,他什么都不愿说,他只是不想跟父亲再住在一起,随后就搬出了军区大院,往到了攀疏桐两年前为他买的公寓里,谁去看他,他都不见。
也就是自那以后,连波和养父樊世荣之间拉开了一道毕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他很少再和父亲说话,见了面也形同陌路。
这个样子大约过了半个多月,攀疏桐已经能吃东西也能开口说话了,连波每日都会去医院看望哥哥,但只要朝夕在,他就抽身走人,所以,朝夕从未与他们兄弟同时在病房里待过,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说过什么,更没有想过攀疏桐会跟连波说什么。
但是很奇怪,连波去看了几次攀疏桐后,突然态度就变好了,见着朝夕居然主动打招呼,又跟她有说有笑的,还主动帮她准备去北京读大学的行李,缺什么,他就忙不迭去买,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那种关切明显透着笔分,已经沦落成表面的客气,跟从前发自内心的呵护完全不是一回事。朝夕素来敏感,如何分辨不出来?她几次想问连波,马上被他敏感地转移话题,连波只字不提他失踪的那几天里攀疏桐和朝夕发生的事,朝夕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天,她在医院的走廊上拦住了连波:“连哥哥,你别演戏了,你是个好记者,但未必是个好演员,我也不想当你的观众,你大可以把你的心里话说出来。”
连波还在搪塞,支支吾吾:“朝夕,你在说什么呢,马上就要去北京了,还有很多事要忙,别胡思乱想。”
“连波!”朝夕忍耐到极限,大声叫了起来,睫毛颤动得格外厉害,一双漆黑的眸子霎时蒙上了水雾,“你不要把我当傻子!连波,我不傻,我现在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也不是别人说的那样,我没有和你哥谈恋爱,这是压根就没有的事……”
“朝夕!”连波也扬高了声音,脸上顿时乌云大起,炯炯的目光突然燃烧起来,他指着走廊那头的病房,“你哥还在那里躺着,头痛得死去活来,你怎么还有心想说这些话?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吗?我现在什么都不想知道,我只要我哥哥快点好起来,他是为了去找我而弄成这样的……”
“他是被你爸打的!”朝夕也失了控。
“但他不去找我,情况会有这么严重吗?朝夕,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只想着自己……”
“我想着自己?”朝夕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头晕目眩,刹那间冷汗就把她全身沁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
“好了,我不想说了!我要去给哥拿新的CT照片。”连波不想继续跟她争执,撇下她自顾上楼。
“连波——”朝夕见状歇斯底里的嚷起来,把自己整个儿点着了,冲过去一把拽着他,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像要呼吸不上来了,“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想着自己了?你怎么可以对我说这种话?”
“那你要我怎么说?”连波转过身反问她,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他从未用这样的面目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过话。他一直是三月天最和煦的风,把她当做掌心的宝,她已经习惯并依赖于他的和宠爱,可现在究竟是怎么了,他突然就变成了隆冬刺骨的寒风,无视她的绝望,无视她的哀求,他几乎是恶狠狠地跟她说:“朝夕,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过去我对你说过什么,你都忘了吧,算是我的误会。你是我哥的女朋友,是我未来的嫂子,我还能对你说什么?朝夕,你已经成年了,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你好好用脑子想想,我还能对你说什么!”
他这么说时,那消瘦冷峻的外貌,格外的庄严肃穆,表情陌生得好像他们从来就不曾相识。
而朝夕突然就明白了,就在刹那间,她什么都明白了!他在放弃她,他以为她和攀疏桐真的是恋爱关系。他不想介入,他要退出——天啊,怎么会这样!朝夕只觉天旋地转,细挺的鼻梁渗出一层汗水,黑晕的眼圈当中直窜出不顾一切的熊熊火焰,她扯着他的衣用不放:“连波,你不可以这样误会我,你把我当做什么了,跟了哥哥又跟弟弟吗?我有这么无耻吗?我起码给我解释的机会吧,你分明在逃避,是在把我往那间病房推……连波,我是个人,不是猫狗不是宠物,你不想要了就甩手送人……”
“朝夕!这样的话你也说得出来?我从来只把你当妹妹……”
心底有细微碎裂的声音。
哗啦啦,哗啦啦,碎了一地。
朝夕突然就哑了口,迷迷蒙蒙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明白:“……妹妹?”
“是的!妹妹!”连波加重语气,他从来没有这样狠过,眼底布满血丝,眉心拧在一起,“不然你还以是什么?从小到大,我一直就当你是妹妹,如果我说过什么让你产生误会,我现在就可以跟你道歉。朝夕,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你说你犯下弥天大罪,希望得到我的原谅,开始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现在我知道了,你不就是心里有负疚吗?觉得对不起我哥,又……又不能放下心里的感情……”
朝夕整个地神经错乱了,下巴可怜地哆嗦起来:“我对不起他?你说我对不起他?我,我……”
“好了,你别说了,何必把话说穿呢?大家都留点面子不好吗?”连波打断她,不想跟她继续争论下去,无情地掰开她的手,“不管怎么样,我们始终还是一家人,等你毕业了,跟我哥举行婚礼,就更是一家人了。”
朝夕像在听一个疯子在说话,抑或疯了的是她,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茫然地看着他:“你就这么希望我嫁给你哥?你就断定我会嫁给他?我才十八岁,我连大学都没读,你就给我定下终身?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我爹还是我妈,管起了我的终身大事大事?你就是你爹是我妈,也轮不到你来管……”
“文朝夕!”
“我叫邓朝夕!”
“好,邓朝夕,我都忘了你改名了!”连波脸色铁青,指着她,“你还有没有一点点的怜悯之心,我哥都这样了,你居然只想着撇下他,纵然他做错过什么,可他是个负责的人,你呢?!你就这么对他吗?”
连波吼了起来,把过往的护士和病人都吓一跳。
“请保持安静,这里是医院。”值班护士忙过来制止他。连流意识到自己失态,很抱歉地点了下头:“对不起。”说完转身就走,根本不向朝夕看,朝夕伸出手想再次拽他都没来得及。他冰冷的背,像一堵墙彻底阻断了两人继续沟通的可能,就在刹那间忽然意识到什么,脑子里电光火石,噼里啪啦炸成一片,她抖抖地缩回了手,脸顷刻变得苍白,怔怔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问:“你哥跟你说了什么?”
连波身子顿了下,没有回头,停住脚步反问她:“你觉得他会对我说什么?”
“他……什么都跟你说了吗?”
“你觉得呢?”
他的话极大地刺激到她,心凛凛地起了一阵痉挛。够了!什么都不用多说了。她明白了!真是可耻啊,她竟然误会至此,巴巴地以为他死里逃生地回来会跟她重叙旧情,可笑的是,他们从未有过什么“情”!原以为是他误会了她,误会她和攀疏桐真是恋爱关系,结果反倒是她误会了他,他只是把她当妹妹,他都亲口这么说了,从头到尾是她恬不知耻,不要脸地想跟他叙旧情!这简直就是当众掴了她一巴掌,让她从天上跌到地上,又从地上直接跌进万丈深渊……
而让朝夕万没料到的是,数天后,连波再次来到医院时身边竟然多了个女孩,他跟大家大方地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方小艾。”那是个很清秀的女孩,笑容恬美,也显得很有教养,见着谁都落落大方地打招呼,跟朝夕打招呼时,竟然赞叹不已:“好漂亮啊,连波,没想到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
朝夕当时木愣愣在看着方小艾,又看看连波,心跳骤然停止,嘴唇颤抖,死人一样僵硬的脸上霎时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连波却避开她锥子一样的目光,神色自若跟方小艾说:“我妹妹从小就漂亮。”方小艾当时好像还应了句什么,朝夕没有听到,她什么都听不到了,也看不清了,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走出病房,经过连波身边时,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漠然地瞥了他一眼,那目光森冷得让连波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朝夕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无爱也无恨了,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那天是她一个人走路回大院的,下着小雨,回到家的时候浑身已经湿透,连头发上都滴着水,很多年后珍姨回忆那一幕,仍是唏嘘不已,那个小小的人儿,像是失去了灵魂的木偶,眼睛是死的,眼神是散的,米色的碎花连衣裙湿巴巴地贴着她纤瘦的身子,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淌着什么,仿佛是从心底渗出来的,怎么也拭不去,嘴唇抖得厉害,身子也在抖,好像生命的热潮已经散尽,她成了具冰冷的尸体,就等着下一秒躺进棺材,永远闭目。
珍姨被她的样子吓到,都忘了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只顾着跑到浴室去给她拿干毛巾,而朝夕却站在客厅里,死了的眼珠陡然又活了,因为她看到了角落里摆着的那架钢琴……那是他为了她买的琴,她曾经当他是今生唯一高山流水的知音,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什么都完了,这辈子最后一缕光亮已经沉入地平线,她的太阳下山了!待珍姨拿了干毛巾出来,朝夕已不见人影,她还以为朝夕上楼去了,就先进了厨房,结果不到两分钟,外面客厅传来惊天动地的“嘣嘣”声,把整栋屋子都要震垮,珍姨惊慌失措地跑出去一看,吓坏了,只见朝夕不知道从哪摸出一把斧头,使出浑身的劲在劈那架钢琴,光亮的漆面顿时面目全非,琴键也被劈得四散横飞。珍姨拦不住她,也根本没办法靠近,整整半个小时,朝夕将那架钢琴劈得四分五裂,连门外的岗哨都惊动了,却无可奈何,因为那个时候的朝夕已经疯了,披头散发,歇斯底里,跟她妈当年发疯时的样子如出一辙。珍姨不得不给连波打电话,连波听明情况,沉默片刻,淡淡地说了句“让她劈吧”就挂了电话。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连波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他也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人生的很多事就是这样,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肯定是对的,以为自己怎么样都是为了对方好,也不管这么做是不是被对方接受,是不是对对方的伤害。特别是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更是坚定不移地以为自己走着的是一条真理之路,真理是不会有错的,错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马克思都不是完人呢,而受伤害的一方呢,有没有想过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不会去想,也不愿意去想,这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像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挨了一刀,骤然的疼痛根本没法让你去想刺你的人动机是什么。
朝夕那年不过十八岁,还没正式迈入大学的门槛,以她的年纪和阅历是不可能想得这么深远的,就像樊疏桐说过的,她还没有长大,对人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她还需要继续成长,而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很显然,连波就是她付出的代价的之一。
朝夕并不知道,连波在做出那样的决定之时比她挨一千刀一万刀还痛苦,那是一种毁灭性的灾难,而他又不得不面对这场灾难,因为哥哥还在病床上躺着,朝夕马上就要都大学要展开新的生活,他不能毁了她,父亲遭此打击也垮了,整日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出来,全家就他一个人还站着,还能站着,他没法只想到自己,他的天性和他所受的教育不允许在这种状况下想到自己,虽然他一直是个感性的人,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但前途未卜的儿女情长对于亲情和责任,他必须放弃前者,哪怕朝夕恨他,他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他必须要做出的选择。
对于朝夕和樊疏桐是否真是恋爱关系这件事,他没有直接问过樊疏桐,不是不想问,而是问不出口,当时樊疏桐刚做完开颅手术,浑身伤痕累累,头上缠满了纱布,他心都碎了,如何还能给哥哥的伤口上撒盐?可是樊疏桐心里明镜似的,刚开始不能手滑,每次看到连波就笑,是那汇总很欣慰的笑,因为连波还活着,只要他或者比什么都好。后来终于能说话了,身体也慢慢恢复,死是死不了的,樊疏桐觉得时间已到,兄弟俩终于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长谈。
“你很想知道我跟朝夕的事吧?”樊疏桐那天笑着问连波。
连波没吭声,没吭声就是默认了。
樊疏桐叹口气:“早该告诉你的,否则也不会弄成现在这样,悔都悔不过来了,对不起,秀才。”他目光哀凉地看着连波,心里其实也挣扎得厉害,他深知连波的善良,也知道连波一直喜欢朝夕,从小就喜欢,当然朝夕也喜欢连波,可是他怎么办?他的脑子都开了颅,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也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生死挣扎,他才看清在这世上什么对他最重要,那是他在最绝望的时候流露出来的最深切的渴望啊,能不能得到是另一回事,争不争取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她在撒谎,我根本就没有跟她恋爱。”樊疏桐以这件事作为谈话的开头,着实让连波颇感意外,“我们这种样子算什么谈恋爱,针锋相对,水火不相容……可是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地喜欢,我瞒过了你,瞒过了所有的人,却瞒不了自己,在两年前我得到她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陷入对她的迷恋,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这两年来我挣扎得很痛苦,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们……”
“得……得到她?”连波不傻,捉住了最关键的三个字。
“是的,当时她还只有十六岁,她就把自己……给了我……”樊疏桐压根就不想隐瞒,他深知这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连波是晚会知道这件事,与其那样还不如他自己来说,“我一直很后悔,怎么对自己的妹妹做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可是……你知道的,男人有时候难免会失控,但那不是我的本意,两年前我去看她原来是想去赎罪的,当时我就想只要她肯原谅我,就是拿刀割我的肉我也认了……”
连波问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听你讲过这件事?”
樊疏桐显出很无助的样子,“我能讲吗?我怎么讲?但我心里为这事一直不好过倒是真的……连波,我没法跟你详细说我是怎么对她动情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特别是有了那……那种关系,身心会很大的蜕变,我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她,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我这两年都没有碰过别的女人,因为总是会想到朝夕,每一次想到她就不行了,我做了两年的太监,你信吗?”
连波信吗?
樊疏桐知道,他会信。
因为他说的是实情,他的确做了两年的太监,他真是发自肺腑地在说这件事啊,没说一个假字,上帝可以作证,只是他并不信上帝。
“连波,我知道我以前很浑球,可是在感情上我绝对是个认真的人,我应该对朝夕负责,如果她愿意让我负责的话,而且,今天我也不妨把话跟你挑明,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朝夕,如果你不介意……不介意我跟她的过去,我可以让步,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是哥哥,哥哥应该让着弟弟,成全你其实也是成全朝夕,我愿意。”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看着她幸福,其实也是一种满足,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带给朝夕幸福,因为你对她的感情不比我少,瞎子都可以看得出来,何况我还没瞎,何况我们是兄弟。”
“而我愿意成全朝夕也是因为她救了我,当时如果不是她跪着说出‘实情’,我早就死在我爸的皮带下了。你知道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主动承认这样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愿意为我作出那样的牺牲,我为她牺牲又有什么不可以?”
“连波,我现在就可以把她交给你,只要你愿意。”
连波会愿意吗?
樊疏桐知道,他不会愿意。
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樊疏桐太了解这个呆子,如果别人为他挨一刀,他会愿意为对方挨十刀,挖心掏肺都不在话下。
这个呆子啊……
果然,跟樊疏桐谈过话后,连波说彻底改变了对朝夕的态度,把她当妹妹吧,只能这个样子,哥哥伤成这样子都愿意成全他,他就是再喜欢也不能接受啊!而且他也觉得朝夕的心智还不够成熟,不是说她见异思迁,而是她现在还小,以后还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人,他不想早早地说把她困住,她现在这个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少女情怀嘛,喜欢一个人容易,忘掉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否则她怎么会喜欢上樊疏桐后又转移视线,喜欢他了呢?所以那天在医院走廊他才会对她发那么大的脾气,说那么狠的话,虽然事后心里也很痛,可长痛不如短痛,要让她死心只能这么做,而且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他就跑去鹊桥婚介所找黑皮,拿出五十块钱往黑皮桌上一拍:“给你。”
“哟,你这是干吗呢?”黑皮一头雾水。
“我要征婚!”
“啥?”
“我要征婚,你给介绍个对象!”
黑皮吓得直哆嗦,结结巴巴地说:“秀……秀才,你没受刺激吧?”
连波不耐地瞪他一眼,“你哪来那么多废话?你是开婚价所的,我来征婚,有什么好奇怪的?你这要不行,我可以找别家!”说着就要起身。
“别介,秀才,介绍对象是我的强项,这不是问题,不过这钱……”黑皮又将那钞票往连波跟前推,“你收回去,自家兄弟,还收什么钱啊。”
连波按住他的手,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通融:“你要不收钱,我马上就走!”
没办法,黑皮只得暂时收下钱,他就觉得纳闷,以连波的条件还用得着上婚介所?喜欢他的姑娘只怕排成队,这小子肯定受了刺激,还不是一般的刺激,莫不是为朝夕和樊疏桐的事吧?但黑皮不敢问,连波当时那样子像是吃了炸药,跟平常的斯文和气判若两人,他可不想找晦气,因为最近大家都不怎么正常,就说常英吧,头天也上他这儿来过,也要他给介绍个对象,一身警服闯进来,吓得黑皮还以为自己又犯了什么事了。好吧,上他这儿来的是客,想要找对象他就要尽职尽责,黑皮问连波想找什么样的姑娘,结果连波来了句:“你看着办吧。”
“啥,我看着办?我说秀才,找对象的是你……”黑皮更加确定这小子是受了刺激,脑子都不好使了。“你说个大致标准,我来给你推荐,包你满意。”
连波板着脸,沉吟片刻,说:“就一般的吧,性格好点就行。”
“模样呢?”
“随便。”
黑皮差点被噎死,怎么跟常英的口气一样的啊,他头天也晕么问常英,问她想找什么样的对象,结果常英凶巴巴地吼了句:“是个公的就行,哪来那么多废话!”吓得他再不敢吱声,但是黑皮的脑袋瓜子还真是好使,他稍微琢磨下连波征婚的原因,心里就有了主意,从一大摞资料里抽出一张给连波:“你看看这个怎么样?多清纯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林青霞,人我也见过,说话好温柔的……”
连波只是随便瞟了眼,却愣了几秒。
黑皮试探道:“你要是觉得看着顺眼,我马上可以给你安排见面。”
连波拿起了资料,盯住了报名表格上的照片。黑皮心里都乐开花了,这个呆子,心想摆平你还不简单,谁不知道你喜欢朝夕啊,那我就找个样子差不多的罗,一准中!果然,连波看了那女孩的照片后,点点头:“好吧,就好了。”
黑皮拍了下桌子:“行,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只要记住她的名字,到时候别叫错就行了。”
“她叫什么名字?”
“方小艾。”
常英突然找黑皮介绍对象也是受了刺激。
自樊疏桐和朝夕的“恋情”在大院里传开,常英性格大变,一连好几天,她都失踪,家人和同事都找不到她的人,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常英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瘦了一圈,也不说话,寇海问了她几句她就一拳挥过去,当时寇海的左眼就青了,成了半只熊猫。如果不是常惠茹拉着,兄妹俩估计又是一场好打。
第二天,常英闯进黑皮的婚介所要求介绍对象,黑皮不想成熊猫,乖乖地给她填了资料,说马上给她安排合适的。结果常英前脚刚出婚介所,后脚又跟进一个警察,也是一身警服,看样子警衔还不低,黑皮当时吓得脚跟都软了,一大早就两上警察登门,他也不知道招了什么晦气,好在那们警察同志非常和气,背着手在黑皮的婚介所里里外外溜达了个遍,黑皮跟在后面,一边递烟一边满脸堆笑:“警察同志,我们这里是守法经营。”
“没说你不守法啊,你干吗这么紧张?”警察接过烟,反而瞅着黑皮乐,朝门外看了看,指着常英远去的背影,“刚才那们……就是那位警察同志进来做什么?”
“哦,你是说常英啊,她来征婚的。”
“你认识她?”
“认识啊,我们住一个大院,是我一哥们的妹妹,我看着这丫头长大的。”黑皮挠着后脑勺,一脸的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一进来就说要我给她介绍个对象……”
“咚”的一下,警察同志坐到了椅子上,掏出五十块钱放桌上,“嗳,内(那)个……我也来征婚,你也给我介绍个对象吧。”
黑皮张着嘴,样子像是遭雷劈了。
“没听明白?”警察脱下警帽,也挠着脑袋,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这不工作忙嘛,没时间找对象,家里又催得紧,没办法……”
“哦,哦,是这么回事,”黑皮反应过来了,总算松了口气,连忙将那张钞票还回去,“这钱我不能要,帮人民警察解决个人问题是我的荣幸,也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您赶紧拿回去。”
警察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黑皮:“你小子,嘴巴还真地说,应尽的义务……哈哈哈……行行,就冲你这话我们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黑皮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经常来看他?开门做生意,警察没事就登门那是好事?我的天,那别人还真以为他在开黑店,贩卖人口呢……但他只能赔笑,从后脑勺挠到秃顶,讪笑道:“内(那)个,当然是没有问题,我很欢……欢迎您经常来看看,这是我的荣幸,不过请问您想找什么样的对象呢,我……准给您挑个好姑娘。”
“嘿嘿,嘿嘿……”那警察一个劲地傻笑,目光有意无意地瞟过桌上常英刚填过的资料,一语双关,“这个嘛,你看我工作很忙,如果是个普通姑娘只怕很难理解我的工作,最好是……最好是……”
说着目光又瞟过常英填的资料。
“最好是同行。”黑皮多贼啊,这么多年的江湖可不是白混的,“没有问题,我一准给您安排个同行,又漂亮又大方……”说着故意用手拍拍常英的资料。
“哈哈哈……”那警察又哈哈大笑起来,指着他,“好小子,不愧是在外面混的,这脑袋瓜子还真不是一般的灵光,行,你就给我安排吧,这钱呢……”他把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推到黑皮跟前,“你必须收下,我是人民警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是纪律懂不?”
“懂懂懂,好警察,好警察!”黑皮忙不迭点头,伸出大拇指,又拿出一份空白表格给那警察填,那警察也公事公办地填完,黑皮拿过来一看,差点晕过去,竟然是市局刑侦队副队长黎伟发,他今儿可是遇上大神了!
打发走这位大神,黑皮连忙给寇海打了个电话,把常英来征婚的事情通报给他听,结果寇海在电话里火气大得很:“我管她干什么!她最好明儿就给我嫁出去,少个祸害,臭丫头!”黑皮不用问都知道寇海肯定又被常英K了一顿,连忙说:“自己的妹妹嘛,干吗计较,你放心,我会给她找个好对象的,一准救你于水深火热中。”
寇海说:“快点找,快点找,我烦死她了!”
于是两天后,常英去公园跟黑皮安排的对象会面,结果“碰巧”接见了自己的顶头上司黎队,正坐在双方约定的椅子上看报纸,常英很尴尬,问黎队:“黎队,您今儿怎么有空上公园来坐了?”在她的印象中,黎大队长一向忙得脚不着地,刑侦队最忙的就是他了,甭管大案小案他都必须事事过问,有时候忙得连回家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就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打发一宿,这么个大忙人怎么还有闲工夫在公园看报纸?
结果黎队冲她一笑,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在执行任务,你呢?”
常英反应很快,忙接过话:“我也在执行任务。”
黎队露出颇为不解的神色:“执行任务?你是我的手下,你执行任务我这个当头儿的怎么不知道?”
常英眼皮一翻,恨不得举枪自尽。
……
后来的情形是怎样没人知道,但是几天后寇海气势汹汹打电话给黑皮,扬言要砍死他,理由是他竟然吃了豹子胆给常英介绍了个警察对象。原来常英还真把黎队带回了家,是她带回家的还是黎队自己跟着回去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寇海肺都气炸了,在电话里把黑皮骂了个狗血淋头。黑皮才不生气,因为这表示他配对成功了,他乐不可支地跟寇海说:“警察好啊,有个警察妹妹就拽得不得了,现在又有个警察妹夫罩着你,你丫就是抢劫,也没人抓你。”
“滚!你丫怎么不去抢劫!”
“我要是有两个警察罩着,我就去抢,只抢你!”黑皮乐开了花,因为这是他数天风第二次配对成功,捷报频传,是个好光兆头啊,他摇头晃脑地跟寇海说,“哎呀,我今儿接到你这电话真是太高兴了,上午都接到方小艾的电话,说连波约会她了,哎哟喂可把我乐得,成就一段姻缘就是对社会作一份贡献,我陆春江功德无量啊……”
“方小艾是谁?”寇海冷不丁问。
“连波的对象啊,我给介绍的。”
“连波也找你介绍对象?”寇海受惊不小。
“可不是,我忒有眼光,立马给他挑了个跟朝夕差不多样子的,还真就被他看上了,那姑娘是计委的,家里条件不错。”黑皮当媒婆上瘾了,觉得自己很有功劳。寇海却在电话里嘀咕:“连波这小子脑子没坏吧,他哥开了颅,他又没开……”
樊疏桐出院后的第二天,连波带着他到湖滨去看地。
已经秋天,湖滨遍野都是翻飞的苇丛,有好几个湖泊连在一起,远处是连绵的青山,虽然地方偏远但风光是很不错的,即使是冬天,芦苇已经发英枯萎,但那起伏的芦花浪一般层层涌向潮岸,一会儿向东倒,一会儿向西扑,加上呼啸的狂风掠过旷野,那种极致的苍凉透出电影般的画面效果,令人震撼。
樊疏桐看着那些芦苇,心里某个地方动了动……
潮岸的风很大,仿佛能把人给吹透,连波穿了件臃肿的深蓝色棉袄,一张脸冻得通红,可是他丝毫没有感觉出冷的样子,仰望灰色的天空,看不到流云,只有心里某个模糊的面孔被他用眼光在天空一笔一笔地勾勒……
“哥,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上这个来吗?”
连波一动不动地站在风里,像是铁了心要把自己站成一棵树,因为朝夕很喜欢舒婷那首脍炙人口的诗,里面有这样的句字:“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融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当时朝夕还跟他说,她来生也会做一棵树,等着前世约定的人过来找她,连波问她为什么想做树,她说树在地上生了根,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树始终还是在原来的位置,这样那个她要等的人才不至于找不到她……连波当时听了心潮起伏,接过她的话:“那我也做一棵树吧,就站在你身边,这样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我和你也始终在原来的位置,谁也不会丢失谁。”
那样的话他居然说出了口,非常明显的暗示!朝夕何其的聪明,当下就领会了,脸颊绯红……
连波一直记得她当时脸红的样子,目光婉转,低着头不好意思看他,可是她默认了他的许诺,第二天就在笔记本的扉页上面画了一棵树,故意拿着那本子请教他问题。他当时看到那棵树幸福极了,激动得一个晚上没睡着觉,也在扉页上画了棵树,还故意将枝叶连接在朝夕画的那棵树上,然后趁着朝夕熟睡时将那本子轻轻放在她的枕边……这是他们隐秘的评议,就像舒婷的诗里写的,没有人可以懂,除了他们自己。他当时是怀着怎样的信心和决心许下那样的诺言啊,可是他非但没有实现,还那么残忍地将她推开,残忍地割裂了他和她之间的一切联系,如果他们真是两棵树,曾经枝叶相连,那么他无疑是用锯子锯掉了那些牵牵绊绊的枝叶,树当然还活着,可是已经两不相干,因为他从树根到树心已经整个的枯死了,活着的仅仅是具没有灵魂没有心的空壳……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樊疏桐打断了他的遐思,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当然是有原因的。”连波依然背着手站着,一动不动,眼神像是被掏空了似的,直到将目光投向那起伏的苇丛,眼睛里才有了些神采,“哥,我带你来这儿是想拜托你一件事,你能帮我做到吗?”
“当然,只要你开口,什么样的事我都可以帮你去做。”
“那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什么事?”
“你在这里建栋房子吧。哥,我曾经答应过朝夕,要为她建一个梦想的家园,要建在湖边,院子里种满紫藤萝,推开窗户能看见翻飞的苇丛,那些苇丛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母亲,还有父亲,我答应了她,可是我没有做到,也做不到了。我这么说你应该明白吧,我把朝夕交给你了,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跟你说这话,但那时你伤势很重,我怕加重你的心理负担就没有说,现在你出院了,该是我们兄弟间交底的时候了,哥,我只想说三个意思:第一,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因为我不愿意实现自己的诺言,而是因为我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你和朝夕之间的感情,不管你们有没有恋过爱,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你,否则不会冒死救你,我确信你可以带给她幸福,也希望你能给她幸福,只要你们幸福,我也会很欣慰。”
“第二,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嫌弃她,哪怕她跟你有关系,在我眼里她始终是纯洁无瑕的,虽然我并不造成婚前就有那样的关系,但我相信朝夕不是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她一定是事出有因才会那么做,她毕竟还小,据你讲当时她才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确保不犯错?何况她当时刚刚经历了丧母之痛,一时冲动难免会做傻事,我不也做过傻事吗?我也会看不起你,当然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会对她负责的吧,哥?”
“是的,我愿意对她负责。”
“那好,我就放心了。我在这附近买了块地,当然是借钱买的,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没有钱再建房子了。现在我把这块地送给你,你来给朝夕建她想要的房子吧,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她太不幸了,希望你能好好地照顾她,不要再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否则我不会原谅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连波说到这儿忽然哽咽,依然保持着树的姿势,一双手捏得紧紧的,手背青筋凸显,他低矮着面孔闭着眼睛,像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哥,知道我要跟你讲的第三个意思是什么吗?”
“连波……”樊疏桐看着他的样子很是不忍。
“我想告诉你,我……我其实很爱朝夕,非常非常的爱!从前我不敢说,是因为我觉得她没有长大,还不能真正理会爱的含义,我原想等她成年后,至少是大学毕业后再告诉她的,可是没有机会了,我不能跟她说这样的话,这辈子都不会说。所以,我今天要说的第三个意思是,我放弃朝夕不是因为我不爱她,哥,十年了,我对朝夕日积月累起来的感情,除了亲情,更多的是爱,也唯有爱才会让我放弃怎么的选择,如果你辜负了她,就是辜负了我,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说着连波整个人仰倒在枯黄的草地上,当自己死去一样,哀伤欲绝地躺在那里,他一动不动地瞪着天空,依然用眼光描画着她的轮廓,抑或在丈量天堂的距离,无限深远地延伸着,没有一丝害怕和惊慌,好像下一秒他就会死,他已经接受并且准备好了躺进坟墓,只是灵魂不得安息……
而他还在絮絮叨叨,似在跟自己说:
“哥,我现在根本不敢想她有多恨我,她恨死了我,这才是我最难过的……可是我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知道我没出息,男人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可我就是忘不了她,怎么样就是忘不了她,跟方小艾在一起的时候,总要把她幻想成朝夕才能勉强让自己保持正常人的举止,如果我撇开朝夕,不去想她,方小艾的脸在我眼里就完全是陌生的,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啊,我这辈子完了……”
……
时隔多日,樊疏桐每每想起连波那日说的话,心里真的很不好过,他觉得自己是夺人所爱,夺的还是最亲的弟弟的最爱,心里的负罪感仿佛铅一样的压在他心头,让他没办法轻松起来,情绪十分低落。兄弟俩一连数天都保持缄默,谁也没有联系谁,仿佛那天什么也没有说过。他们现在都住在各自的公寓里,很少回大院了,朝夕去了北京读大学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听说军区安排了樊世荣去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会跟着过去照顾他,说是长期疗养。
曾经很热闹的家,现在只是栋空荡的房子,静得让人心悸。
这天下午,珍姨给连波打电话,说她和首长马上要走了,家里还有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处理,要他回家看看,连波下班后回了趟大院的家,珍姨指了指客厅角落里的一堆烂木头:“瞧,就是那些……”
连波顿觉心像被洞穿了一个窟窿,虽然想象过会是什么样子,可是真的见到那架被劈烂钢琴,他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刺痛,那疼痛顺着肋骨肩背瞬即蔓延到全身,那一刻,他怀疑自己是否能活着转身……
珍姨一说起朝夕就眼眶通红,一边说一边抹眼泪:“唉,这孩子真是让人担心,你没见她那天劈琴的样子……劈完了就一个人关屋里,我怕她出事,晚上就偷偷进房去看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眼睛根本就是睁着的,可是我走到她床跟前她又像是看不见我,可把我吓坏了,就在她床边守了一夜,她竟然就睁一夜,连身都没翻,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根木头,怎么会这样,以前这孩子很活泼的啊!”
珍姨哽咽着,指着客厅墙角的一堆烂木头说:“瞧,都劈成那样了,谁都拦不住,一边劈一边哭……”
“这儿没事了,珍姨,你去忙吧。”连波打断她。
珍姨进厨房后,连波在那堆烂木头边站了很久,仿佛那是一座墓,他在凭吊着谁,脸上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哀恸。晚饭他没有吃,一个人在朝夕的房间坐着,也不开灯,就那么坐着……外面下起了暴雨,噼噼啪啪的雨点打在窗玻璃上,风声雨声透着无尽的凄凉,他知道,从今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又一次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仿佛是身体中的某个部分被生生地剜去,疼痛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开始怀疑那个地方还能不能活过来。那个地方是他的心。
没有办法,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出另外的选择,哪怕她恨他。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将来长大后能理解他,哪怕她再也不见他,虽然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但感觉上他还当她是个孩子,就像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她是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孩啊……
十年前他还在重庆读军校,突然接到家里的电报,说哥哥出事了被关了禁闭,他连夜赶回聿市,去医院看望那个被哥哥扔下楼的“妹妹”。病房门当时虚掩的,连波推门进去时,病房内只有护士在,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连波第一眼见到朝夕时的感觉,那时候朝夕还只有八九岁的样子,脸蛋粉嘟嘟的,看到连波时仿佛花朵绽放,竟然露齿一笑,就是那笑让连波心里划过一阵刺痛,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小朝夕心里陡然就生出一种异样,闪电一样照亮了他黑暗的心田,他没有办法移开视线,慢慢靠近她,像靠近一个遗失多年的梦,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你是谁啊?”小朝夕当时躺在病床上,歪着小脑袋打量他,虽然脸上的伤痕明显,可看上去她的精神还不错,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
连波俯身微笑起来,发自肺腑地笑起来,像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看着她:“我叫连波,是你哥哥,你可以叫我连哥哥。”
小朝夕的黑眼睛弯成了月亮,露出一口细白的牙,一点也不生分:“连哥哥,你是来看我的吗?”
连波点点头:“对啊,我来看你的,你摔在哪里,还疼不疼?”说着他在她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小朝夕格外好奇地打量他:“不疼了,我是个勇敢的孩子,不过连哥哥,你为什么才来看我呢?”
连波一愣,笑道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说?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啊。”
“咦,我好像见过你呢,肯定是见过!”小朝夕还真像那么回事地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你是不是从翡翠城堡过来的?我每晚都在书里看到你呀,我最喜欢那本书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呢,是不是那只乌鸦告诉你的?”
连波当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后来他才搞清,原来她是把他当某本童话书里的人物了。多么纯真的孩子,无论大人的世界多么浑噩纠缠,她的眼睛和心灵只看得到美好,她就像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的小公主,丝毫不曾想过未来她的人生会遭遇到怎样的不幸。
朝夕是不幸的,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已经这么不幸,他还要把她往悬崖下推,别说朝夕,他连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此刻他仰倒在朝夕睡过的床上,忽然感觉到脑袋下枕着样软软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一件睡裙,白底小碎花的图案很清新,衣服上还留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春天田野里的花香,让他不由得深呼吸,再呼吸。然后他发疯似的把它捧在胸前,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朝夕,朝夕……”
他在心底绝望地唤着她,好像这样她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可是他知道她不会来的,他那么残忍地撇下了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了。曾有过的美好的甜蜜,此刻都变成了粗壮的尖刺,深深扎着他的心。他将头埋在她的衣服里,狼一样地低声号哭起来。凄切的哭声,在静寂的夜空,时轻时重,犹如山谷里呼啸而过的狂风。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在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做“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耽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然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得是上铺,每晚都在床上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能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哥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虽然生着病,可就有话怎么说,病中的美人才真的楚楚可怜,朝夕的身段好,皮肤好,那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永远低垂,犹自哀怜的样子让Z大的男生无不趋之若鹜,就连毗邻的S学院也经常有男生来瞻仰朝夕惊世骇俗的美丽,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无论是食堂、图书馆、教室还是宿舍区,总有各色男生往她身边靠,跟她搭讪,或者莫名其妙送张电影票什么的,而朝夕就像是一座千年冰山,从不对那些男生露笑脸,没有人可以融化得了她,她也不会给别人一丝一毫的温度,这样的美人是不会讨人喜欢的,哪怕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生。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在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床上睡得饥肠辘辘,虽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他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力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淤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吓得寇海赶紧住嘴,半天没敢再吱声,她也没有吭声,像是突然陷入无底的深渊,无论她心底怎么恸哭呐喊,都不会有人听到,没有人可以听得到。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怕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摄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有伤他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打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他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提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来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回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行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找洗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来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地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掌纹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
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都说是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定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私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熏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她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哪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菜,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感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春仿佛站了脂肪,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地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多年后他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性幻想,他觉得她就是他的性幻想,得不到只能幻想,一想就更加欲罢不能,这辈子都欲罢不能……
可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他领教过她的厉害,她身上的刺可是带毒的,不扎死他,也会毒死他,一年前的那个暑假,就因为吻了她一次,也差点被老头子一枪给崩了,还挨了顿好打,让他的头部留下致命的创伤,不得已他去美国又开了一次颅,脑部的淤血虽然有所改善,但医生说后遗症断不了根了,头疼将伴随他一生不说,他一辈子都摘不下眼镜了,以前他就忒看不习惯人戴眼镜,说戴眼镜的人怎么看都像伪君子,看着正派其实一肚子的坏水,现在倒好,他也被列入“伪君子”的队伍,报应啊,他常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没办法,这世上总有他奈何不了的事情,他奈何不了头疼,奈何不了视线模糊,奈何不了朝夕,奈何不了父子决裂,奈何不了兄弟相离,也更奈何不了自己的命运——从前年纪轻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什么可以难倒自己……即便当初在深圳的码头上抗麻袋时也没觉得有多难,那时候他也只是个混混,每天不仅要为填饱肚子发愁,还要挨工头的揍,那都是些下三烂,连下三烂都可以揍他,他算个什么东西?虽然绝望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坚信自己早晚会翻身,他不会一辈子抗麻袋,不会一辈子被那些下三烂欺负,他樊疏桐绝对有这个能耐!谁叫他从小就是“司令”,他本身就是司令的儿子啊,就是爬着走也不会是孬种,可是现在他知道,相对于造化的无所不能,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拗不过造化弄人。
就如此刻面对朝夕,他完全的无能为力,千言万语早已掏空,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她说着一些漫无边际得闲话,想以此获得她的共鸣,可是看她的样子明显就在敷衍,他问十句她才答一句,目光散乱,常常莫名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他越发的茫然无助起来,渐渐地有些明白,相聚和分手一样,都是命运设定的棋,谁也无法改变来自上苍的嘲弄和打击,哪怕她是他日思夜想……想得都要发疯的人,明明近在咫尺,他还是不敢太靠近,她就像个危险的星球,一靠近就会撞得粉身碎骨,就因为那些不堪的过去,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沟渠,那是他此生都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万丈的深渊啊……
吃完饭,樊疏桐问朝夕下午有没有课,朝夕当时正走神,一走神就说溜了嘴:“没课。”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樊疏桐马上接过话:“那太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瞧瞧,你一定喜欢。”可能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相互间多了些客气,让朝夕始终拉不下面子,即使心里厌烦得不行,也只得陪他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完全成年,都快二十了,心智已不是过去那个喜怒溢于言表,动不动就嚷嚷生气的小女孩,特别是跟林染秋接触久了,性格上也受了很大影响,很多事都看开了,不再去斤斤计较到睚眦必报,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活得那么累,何况面前这个人开过两次颅,多少跟她有关,她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苦大仇深似的,即便他们之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她依然还是恨着他,不过恨一个人太就会变得麻木,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反正今生今世她都不会跟他再有交集,仇人也罢,恩人也罢,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可是樊疏桐会这么想吗?
当然不会。
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回来,脑袋被切开两次,他已经明白这世上什么可以放弃,什么不能放弃,可以放弃的他已经放弃,不能放弃的他断不会再松手,哪怕脑袋再被切一次又有何妨,又不是没切过,他拼了命地活下来就是为了要拽牢她,生生世世要跟她拴在一起,否则怎么对得住他开的两次颅?
他把朝夕带到一个偏僻的四合院,跟那些噪杂拥挤的大杂院不一样,这个院子收拾得非常干净,只是地方有些偏,车子从哪些胡同里穿出来又往城郊方向行驶了三四十分钟才到,古朴的灰色院墙将整个院子围得严严实实,推开红漆铁环大门,满院菊花香。朝夕正寻思着香味从哪里来,樊疏桐领着她穿过古朴前院和中庭到达后院,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后院直接连接着一片花田,种着清一色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一片连成一片,因为天冷都罩在塑料薄膜搭成的花棚内,纵然外面寒风刺骨,这里面却是菊香四溢,感觉跟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樊疏桐指着满院的菊花问朝夕:“看,美不美?”
朝夕深吸一口气,贪婪地呼吸者那沁人心脾的芬芳,顿觉神清气爽,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等闲情雅致?”樊疏桐带她走进花棚,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是我一个朋友种的,这园子也是他在帮我打理,因为我长期没在这边,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偏巧他去了西藏,要不你可以认识下他……”
“西藏?他是西藏人吗?”
“嗯……应该算半个西藏人,他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西藏人,他是在西藏长大的,十四岁后才过来这边。”
“他为什么种菊花,种着卖么?”朝夕显得有些兴趣,不时俯身去闻那些菊花,一扫先前的抑郁沉闷,恢复了她这个年龄特有的活度。
樊疏桐难得跟她有共鸣,很耐心地跟她解释:“卖只是一方面,他就是靠种菊花维持生活的,但更多的是自赏,因为他非常喜欢菊花,就跟你喜欢紫藤萝一样。”朝夕有些惊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他还记得她喜欢紫藤萝,樊疏桐继续说:“他还写过一本小说呢,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什么菊花香来着,据说蛮出名,但我没看过,你知道我从不看这类小说的……”
朝夕立即兴奋得叫起来:“啊?他就是《淡淡的菊花香》的作者于连啊!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她的潜台词是,他这样的混混怎么可能认识写书的作家。
樊疏桐哧的一下笑出声:“我怎么不能认识?虽然我没读多少书,在你眼里跟文盲同一级别,但我的见识不低啊,认识的人很多呢,我还认识书法家、画家。搞艺术的、搞科研的、搞外交的、政界的、经济界的、法律界的,我都认识几个,我还有个朋友是研究火箭发射的呢……”
换句话说,是人是鬼他都认识,而且还都是精英人士,朝夕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瞅着他,脸上露出小女生特意的羞涩笑容,神色中竟颇有几分崇拜。樊疏桐一时有些飘飘然,没想到自己总算有让她崇拜的地方了,像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还从来没见她崇拜过谁呢,可是接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朝夕忽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试探地问他:“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于连老师要本签名书啊,我可喜欢他那本书了……”
樊疏桐尴尬不已,敢情崇拜的不是他啊,愣了半响,只得点头:“没有问题,于连回来了我就找他要,不过那书写的啥,很好看吗?”
朝夕立即眼光怪怪地打量他:“你跟他是朋友都没看过他的书啊?”那眼光就跟打量一文盲似的。
樊疏桐也看着她,一双温柔的眼睛在阳光底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他就那么看着她,才难得理什么于连,叹道:“朝夕,真没想到我还可以再见到你。”
这么说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眼中浮出黯然如夜色的悲伤,很无奈,很伤感,很绝望,那目光就像是生命进出的最后一星火花,闪烁着隔世的璀璨,变得格外细腻明亮:“你真是太狠了!当初走的时候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每天都怕得要命,不是怕死,是怕死了再也见不到你,被海子他们哄上飞机的时候,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跳下去算了,到了地球的另一边,隔着一个大洋啊,做鬼都不知道怎么个做法了,你理解那种恐惧吗?”
说着他扶了扶眼镜,低下头,看着地下的菊花地,像是在凭吊着过去的年华和青春,几乎是呻吟着说:“朝夕,我们不要再恨了吧,让我再被锯一次我也毫无怨言,要还不行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也可以,我只是希望我们再不要这么彼此怨恨……”
“我没有说还要彼此怨恨。”朝夕打断他,目光闪闪地看着那些倾吐芬芳的菊花,心里的话像涓涓泉水一样流淌出来,“愿不原谅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还活着,过去的事情我已经不愿意去想了,你也别想了吧,好好活着,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
“什么意思?”樊疏桐捕捉到了最关键的词语,抬起头看住她,朝夕什么表情也没有,也不看他,目光幽幽地在空中飘散着:“我们两个不能再碰到一起了,你还没闹腾够吗?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世界你进不来,我也不想进入你的世界。”
“你还在想连波?”樊疏桐呻吟着,用力阖上眼睛,又睁开,“朝夕,我捡回一条命飞越大洋过来,就是听你跟我说这些的吗?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难道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是连在一起的,你想撇开我也要问老天答不答应,我都这样了!这样了……”他指着自己的头,嘴唇哆嗦起来,“你还不肯放过我吗?一定要这样用你的冷漠将我再次踏进地底下吗?我哪点不如连波,让你到现在还对他念念不忘……”
“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提到这个名字!”朝夕突然提高声音,眼睛里又洒出了泪,她决然地转开脸,“我也不想听到这个名字!因为我已经在努力忘记这个人,就快要忘记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快想不起来了……”
“是吗?”樊疏桐听到这话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这个样子像是忘了他吗?你为什么会哭?一提到他你就哭,你这是忘了吗?你有没有为我哭过,发自内心地为我哭过?”
朝夕不想跟他继续说下去,绕过他就忘花棚外跑。
樊疏桐一把拽住她,集中了全部的精神,眉骨耸起,拉直了两道浓眉,“你想跑?你又想跑!除了跑你还有什么本事?”
朝夕挣扎着,嚷起来:“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请不要再烦我!”
“我怎么烦你了?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跟我多待一会儿就会死人吗?我拼了命地回来就是这么被你当狗似的嫌吗?文朝夕,你有没有心啊!”他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双手将她紧紧钳住,任凭她又踢又打,固执地捧起她的脸,下了赴汤蹈火粉身碎骨的决心,“你给我听好了,我既然活着回来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你,我都是死过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别以为你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脚就可以把我踢开,你办不到!你是蝎子,我就是毒蛇,我以毒攻毒,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她也叫了起来,那声音凌厉地传开去,更多的眼泪从她的眼中涌出来,“你放过我吧,求你放过我吧,我受够了!我爸妈都被你们樊家害死了,这么大的仇我都放弃了,你还要我怎么样?你非得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就算我欠了你,我也受了足够的伤,够还了!你为什么还要逼我……”说着用劲推开他,夺路而逃,没跑几步又被樊疏桐抓住,她拼命喊叫起来,樊疏桐不由分说用嘴堵住她,将她整个人装进怀里……
朝夕被他吻得透不过气,眼睛却仍然瞪着,拼命挣扎起来,因为她在他眼中看到了久违的野性的火焰,她本能地意识到了什么……
可是任凭她怎么挣扎,樊疏桐就是不肯放开她,她刚好又叫了一声,他趁机将舌尖探入其中,辗转缠绵,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彷如甜香的蜜,她要了他的命,她真的要了他的命,他如此迷恋她,发狂一样的迷恋,即便她的唇带着毒,即便下一秒就死去,他还是舍不得放手,可是她为什么就是不懂他,就算她不爱他,至少不用把他当仇人吧,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竭尽全力想让彼此间的怨恨烟消云散,想好好地爱她、疼她,可到头来怎么还是这般水火不容?
不知道是谁先停止的挣扎,因为他们都吻到了泪水的味道,咸咸的,带着淡淡的苦,一直苦到了心里,他放开她,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一腔依恋无遮无拦地倾注在她的脸上,“朝夕……”他颤声唤着她,放佛有柄尖刀扎在他的胸膛,疼得他每一个字节都在发颤,“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你没有给过我机会,你怎么知道我不如连波?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话,可你已经说出了口,现在翻脸不认账,睨置我于何地?”
“我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被你爸打死!”朝夕带着哭腔,羞辱和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倒退两步,哀求着,“樊疏桐,你清醒点吧,我们没有可能的,就算没有过去那些事,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不爱你,我爱的不是你!”最后干脆咬咬牙,“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咯噔一下,樊疏桐心上的尖刀像是猛然绞了下,脸上的表情瞬时僵住,目光陡然变得尖锐,锥子一样直扎在她脸上。
“你说什么,男朋友?”他的眉心又开始突突地跳起来。
朝夕横下心,点头:“是的,我已经交男朋友了。”
唯有如此,她才能摆脱他,她必须摆脱他,他们是彼此的克星,她必须远远地逃开他,否则他们只能是同归于尽……得到确定的答复,樊疏桐被火灼烧一般,倏地瞪大眼睛,从齿缝间蹦出一个字:“谁?”
“你不认识。”
“我问他是谁!”
“他是谁有那么重要吗?反正不是你……”
“啪”的一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她脸上,樊疏桐的下巴可怕地抖起来,可以听得见牙齿咯咯的撞击声,血红的眼睛在镜片后面可怖地瞪着朝夕,他指着她,逼着自己说出一句最难堪的话:“你果然跟你妈一样,天生的贱货!”
朝夕捂着脸,骇恐地瞪着他。
彷佛一道闪电劈过她的心田,深藏的仇恨陡然觉醒,让她顿时失了控发了狂,她挥舞着双手尖叫:“不许你侮辱我妈妈!”
那一声尖叫凌厉中透着癫狂,她像只受伤的小兽不顾一切地扑向他,竖起了最尖利的刺,她要刺死他!要跟他拼命!他怎么骂她都可以,扇她耳光也没有关系,但是他不能侮辱她已经去世的可怜的母亲,他怎么忘了,她母亲是被谁害得发疯的!这个魔鬼,他果然是兽性不改,竟然对一个已经入土的亡者出口不逊,她就是即刻死在他面前也绝不会轻饶他!
樊疏桐被她推得倒退几步,一不留神就翻倒在菊花地里。
两人在菊花地里厮打在一起,先前虚伪的和睦戛然而止,没有办法,他们就像是与生俱来的天敌,不能相碰,一碰就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有人可以预见,他们自己也无法预见,因为他们已经变得不是自己,灵魂被愤怒和仇恨烧得灰飞烟灭,谁也不认得谁了,连自己都不认得了。
被他们压塌的菊花渗出浓香的汁液,他们满身都是凌乱的花瓣,只是那芬芳的菊花香在朝夕后来的回忆里,成了令人窒息的毒,从此她不敢再闻菊花香,她在十六岁已经死过一次,好不容易挣扎着活过来,这次又死了,死得更彻底,她二十岁的青春年华就那么被撕碎,跟那些黄的白的细细碎碎的花瓣一起碾成了泥。
樊疏桐当天晚上回到聿市。
也亏了寇海这帮鬼崽子想得出来,一下飞机,海子没让他出机场,直接将他劫上一辆桑塔纳,大摇大摆地从特殊通道驶离机场,樊疏桐还纳闷呢,就凭一辆破桑塔纳还能这么招摇,后来他才看清,原来这是辆海关缉私车,寇海一身缉私制服,人模狗样的,跟随来的黑皮也挂着这身皮,果然他们是以缉私的名义混入机场的,樊疏桐一上车就骂:“缺德吧你们,老子又没走私,你们就这么欢迎我的?”
寇海说:“要不我们能借到你吗?你们公司的人都等在接机口呢,你是我们的人,可不能被他们带走……”
樊疏桐心想完了,老雕肯定以为他一下飞机就被“缉私”了,只得赶紧掏出大哥大给老雕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报了个平安,老雕在电话里松了口气,忍不住也骂他:“你说你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阿斌打电话给我说你被缉私队的车带走了,吓得我差点心脏病发作,正准备打电话找人去捞你呢,臭小子!”
挂了电话,黑皮一把抢过樊疏桐的大哥大:“好家伙,比细毛的那部还气派,原装进口的啊……”
那个时侯传呼机已经不再是唯一的通讯工具,一种被称为“大哥大”的移动电话开始逐渐被人熟悉,也就是后来的手机雏形,硕大,拿在手里想拿了块转头,用现在的眼光看那真是俗得掉渣,可那会儿大哥大不像传呼机,是人是鬼都可以配得上,能用得起大哥大的那还真是大哥大,除了樊疏桐,细毛在一帮兄弟间是最早用上大哥大的,不用说,是他的准二姐夫进贡的,这个人情太大了,细毛硬是撺掇二毛跟何夕年订了婚,据说来年就要完婚,何夕年一高兴将喀秋莎的产权作为聘礼划到了二毛的名下,细毛全权管理,他现在不当公仆了,到喀秋莎当经理去了,羡慕得黑皮每每见到他都想打劫他,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这会儿黑皮死死拽住樊疏桐,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口不择言起来:“乖乖,士林,我可不可以亲你……”
“滚!”樊疏桐甩开他的猪手,笑着说了句英文,机器流利,“I\'m not gay。”
黑皮问开车的寇海:“他说啥?”
寇海因为工作关系懂英文,拍着方向盘笑得前仰后合:“他说他不是同性恋,哈哈哈……”
“靠,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别人是踏着敌人的尸体冲向胜利,你是踩着女人的身体迈向新世纪……”黑皮的油嘴滑舌一点也没改,拽住樊疏桐的胳膊,直往他身上靠,“士林,你怎么才回来,祖国人民想念你啊!”说着又嗅他身上,狗鼻子灵得很,“咦,我没闻到美国味,怎么闻到一股香味,唔……菊花的香味,你刚参加完葬礼啊?”说着干脆掀起他的衣服闻,“咦,我的天,还有女人的味道……你肯定刚泡完妞,我闻得出来……”
“滚!”樊疏桐又一把推开他,“你从哪儿看出我泡妞了?”
“肯定泡了!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味道,是那种刚刚发完情的味道……”
“哈哈哈……”寇海在前面笑得快岔气。
樊疏桐眼底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异样,狠狠踢黑皮一脚:“你丫才发情呢,我累了,先闭会儿……”说着转开脸,没有闭上眼睛,却看住车窗外疾驰的夜色失了神,他又回来了!只不过走了一年多,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夜色中闪烁的霓虹透着冷冷的光,迷离变幻,像极了朝夕的眼睛……
寇海径直将车开到喀秋莎,不用说,一帮兄弟已经准备好了给他接风洗尘,也不管他时差倒没倒过来,需不需要休息,老远就看见一身西装笔挺的细毛站在门口迎接他,很意外,连波也站在那儿,不是他一个人,他身边依偎着一位清丽的佳人,夜色中看不太清面目,樊疏桐一时有些恍惚,差点以为是朝夕……
唉,怎么又是朝夕!
樊疏桐竭力拉回恍惚的神思,跟细毛和连波一一拥抱,相互拍着肩膀,说这些没有意义的寒暄话,没有意义,他真觉得什么都没意义,可是他们不懂,一心想给他接风洗尘,何夕年把喀秋莎最大的一个包间留给了他们,而樊疏桐此刻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闭目养神,不是因为累,而是心里太乱,乱极了。
包间很热闹,人来了很多,不仅有细毛和黑皮,还有何夕年和二毛,加上连波和女友,以及细毛的女友丁小芹,一桌八九人坐得满满当当,连波坐在樊疏桐旁边,按理兄弟一年不见,应该有很多话,可是连波大多时候是在没话找话,樊疏桐也只好没话找话地回答,两个人应付得非常吃力。
但这不影响包间内的热闹气氛,久别重逢,大家总少不了谈起小时候做过的荒唐事,那时候真是快活啊,无忧无虑,哪怕是挨大人的打都有各自的生活,每个人都是一堆的烦心事,也就谈论过去的时候觉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其实年纪也都不大,倒都觉得自己老了。
席间,寇海讲了个常英小时候的笑话,说:“英子小时候看过一本童话书,具体的故事情节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大致讲的是一个公主爱上乌鸦的故事,那只乌鸦会说话,是公主小时候的玩伴,好像是被施了魔法才变成乌鸦的,那乌鸦是一个什么城堡的卫士,那城堡里住着个王子,王子爱上了公主,乌鸦非常忠诚,为了成全王子就自杀了,在他死去的地方还长出一棵树,乌鸦临终前曾经嘱咐过王子,待到树长大结了果子,要他摘下果子给公主吃,公主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就肯定会爱上王子……”
“那后来呢,王子摘果子给公主吃没?”黑皮觉得挺有趣。
“摘了,最后的结局是公主果然爱上了王子,从此在城堡里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不都是这样的嘛。那本书英子小时候很喜欢看,还缠着我爸要给她弄只乌鸦来,我爸你们知道的,从小就宠我妹妹宠得没名堂,要什么就给什么,乌鸦弄不到就给英子弄了只乌鸦,因为英子那时候还小嘛,我爸骗她说八哥就是乌鸦,她还真信了,一天到晚教那只八哥说话,你们猜我妹妹教八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细毛饶有兴趣地问:“什么话?”
寇海自己忍着笑,敲着筷子:“妈拉个巴子。”
“哈哈哈……”
黑皮和细毛笑翻了,黑皮笑得直拍桌子:“这可太像英子了,没想到她小时候还这么可爱。”寇海感叹道:“她小时候是挺可爱的,长大了就忒烦人,有时候我跟她杠起来,我问我妈干吗要生她,生我不就行了嘛,你猜我妈说什么?”
寇海模仿他妈的口气:“我要不生她,能治得了你?”
细毛笑得差点把刚入口的洋酒全喷出来,这时候一瓶洋酒已经喝完了,他招呼服务员再拿瓶上来,喝惯了啤酒的黑皮对此极端的鄙视:“假洋鬼子!”
黑皮最不待见的就是细毛现在的假洋鬼子做派,特别是到喀秋莎当经理后,生活作风极端的腐化堕落,穿洋装、开名车、抽雪茄,没事就跟他的准二姐夫何夕年到欧洲兜风,黑皮经常嘲笑他是伪资本家,朴赫也不是省油的灯,称呼他“人贩子”,这会儿,朴赫一边开洋酒,一遍又数落起黑皮:“我这假洋鬼总比你这人贩子好吧?你让大伙瞧瞧是不是这样,隔老远看呢,你就像个人贩子,走近点吧是有点像人贩子,到了跟前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人贩子,你就是个人贩子!”
黑皮做事就要把酒泼过去。
大家又笑开了。
一直是这样,两人只要碰上面就掐架,互揭老底,而寇海呢,还就乐见他们打嘴仗,然后在旁边煽风点火,但是谁也不敢为难寇海,因为他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刑侦队队长的准妹夫,黑皮这会儿就很聪明地转移目标:“我算哪门子人贩子啊,我们的寇公子才具备招摇撞骗的一切基本要素,他才真的适合当人贩子,形象正派,又有警察妹妹,警察妹夫罩着,抓谁都不会抓他头上去。”
寇海没心没肺地接道:“我要是当人贩子,一准把你们俩卖了,卖泰国当人妖去,我负责点钱,刚好最近想换车。”
黑皮指责寇海:“你丫一点人性都没有,人和妖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总归都是妈生的,你怎么下得了这个黑心?”
寇海只觉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原来是《大话西游》里面那个啰嗦得要死的唐僧说过的台词,这电影那时候很流行,寇海曾经陪前女友去看过,结果看完不久女友就和他拜拜了,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有他妈的功劳,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怜的寇海还跟他妈常惠茹斗法斗了两年,结果还是没斗得过他妈,也不知道他妈施了什么法术,女友铁了心要跟他分手,说是不想耽误他,分手信里还不忘把至尊宝说的那段广为流传的话加进去:‘对不起,海子,如果上天能够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所以,一听黑皮又讲了那部电影的台词,寇海就情绪低落,耷拉着脑袋埋头喝闷酒,黑皮见风使舵,二话不说,立刻递给寇海一张名片:“兄弟,知道你这阵子失恋不好受,上我们鹊桥婚介所吧,你跟你妈子之所以玩儿完是因为她还不是改变你命运的人,我给你介绍个更好的姑娘,没准你遇上她之后你的人生就会改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我等着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哈哈哈……”
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寇海扑上去就要跟黑皮拼命,可是又不免悲从中来,长叹一声:“我命真苦啊,摊上这么个观音老妈,我都不过她,甭管我带谁回去在她眼里都是妖精……可是我妹妹带黎伟民回去,他怎么就那么喜欢呢?现在家里根本就没我说话的地儿了,黎伟民的地位都比我高,我回去晚了他们不等我吃饭,可要是黎伟民回去晚了,等到半夜他们也要等,我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说着,还真接过黑皮的名片,“行吧,既然我妈是降妖的,你就干脆给我介绍个真正的妖精,要能拿得下我妈……”黑皮眉毛一抬:“呦,这可有难度,你不是说你妈是观音老妈吗?谁能降得住观音?”
“我不管!只要能降得住我老妈,是人是妖我都要!”寇海铁了心要跟他妈死磕到底,黑皮一高兴,口不择言了:“行,我那儿什么人妖都有……”
……
一桌的人都在笑,就樊疏桐和连波没笑,两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樊疏桐倒是有些留意连波身边的女友方小艾,样子颇有几分朝夕的模子,但也仅是有几分像而已,如果细看根本和朝夕不在一个档次,特别是笑容,虽然也算甜美可是因为两颗突兀的虎牙的关系,一下就破坏了整体的美感,何况樊疏桐压根就没觉得她美,反而嫌她很聒噪,似乎想刻意表现自己的大方,一会儿跟这个说话,一会儿跟那个敬酒,跟沉默的连波形成强烈反差,不仅显出她的轻浮和世故,还喧宾夺主了。
樊疏桐当初去美国前,连波就和方小艾在交往了,听说是黑皮做的介绍,樊疏桐以为连波是一时冲动,过不了多久就会甩了,没想到都一年多了,还跟对方黏着,是他舍不得吗?未必,樊疏桐在连波眼里根本看不到爱情的影子,反而死气沉沉的,也不朝方小艾看,任由她怎么活跃气氛,他就是不接茬,不仅连波不接茬,其他的人都不大愿意接方小艾的话,似乎都是看在连波的面子上勉强应付。
樊疏桐突然有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他在连波的脸上看到了跟朝夕同样的心如止水,连低头发呆的样子都那么像,居然找了个这么次的女友,不就是因为她有几分像朝夕吗?仅仅是有几分像,就让他舍不得丢,可见当初他丢下真正的朝夕经历了怎样的地狱爬行,樊疏桐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他分明看到了连波的欣赏裂着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那伤口一定让他生不如死,直到现在还隐隐地渗着血,连波知道樊疏桐是从北京过来的,肯定去看过朝夕,可是他只字不提朝夕,避着朝夕像避着一把锋利的剑,这越发让樊疏桐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不仅对朝夕犯下了罪,对连波同样犯下了罪,那是他今生和来世都赎不了的罪,他这辈子都将在地狱中爬行……
晚上,樊疏桐一个人回到公寓,连灯都不开,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客厅的落地窗帘是拉着的,周遭一片黑暗,只有窗帘外隐约透出些路灯的光亮来,间或有汽车驶过楼下马路的声音,更显出屋子里的沉寂。
连波起先要送他回来,被他拒绝了,他似乎有些怕面对连波,各种原因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吧,连波要他抽空回大院的家看看,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住人了,怕是长了霉,其实连波自己也很少回大院,樊世荣年前去了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跟着过去照顾他,据说是长期疗养,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的。
一年前,也就是樊疏桐刚出院的时候,樊世荣因为身心的打击病倒入院,当时情况非常危险,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单,樊疏桐在连波的劝说下好歹去医院看了下父亲,可是嘴上没有一句好话,他冷笑着看着病床上插着氧气管的父亲说:“首长,你不多撑几天吗?还是活着吧,您要是死了,谁来收拾我,为民除害呢?”
说完那些话樊疏桐就转身出了病房,再也没去看过父亲,老雕安排他去美国养病的时候,他也没有跟父亲道别。
他当父亲已经死了,可他父亲也当他死了,既如此,那就两不相干吧,反正这辈子的父亲情分已经了结了,他不欠父亲了,那一顿皮鞭,足以偿还他欠父亲的一切,现在倒是父亲欠他了。
据连波说,樊世荣经常打听他的情况,每次见着连波都要问樊疏桐在美国生活得怎么样,樊疏桐第二次开颅的时候,樊世荣在国内几天几夜没合眼,直到接到连波的电话确认手术无恙,他才放下心,连波要樊疏桐打个电话回家,跟父亲报个平安,结果樊疏桐回来一句:“你帮我报吧,就说我会好好活着,我虽然改了姓,但好歹也是他的儿子,怎么着也得给他送终,到时候我会找块好地埋了他的……”
连波有没有把话转达给樊世荣不知道,但樊疏桐的确改了姓,他现在不叫樊疏桐,叫赵疏桐了,还在去美国前他就跟寇海他们打了招呼:“以后不要叫我樊疏桐,不要提到那个姓氏,否则就给我滚,我不认你们做兄弟。”
他的土匪性子谁都知道,没人敢不听。
即便有时候大家开玩笑,也顶多叫他“F先生”,他倒也没意见,只要不直接提到“樊”,怎么叫他都无所谓,说道F先生,这还是从黑皮那小子开婚介所时就被叫开了,寇海、细毛因为被黑名冒名登报征婚,都成了什么什么先生,大家见面都相互称呼对方,“呦,我们的F先生来了。”“K先生,你也来了?”最倒霉的是细毛,他姓朴,结果被大家叫成了“屁(P)先生”,气得他每次要抓狂。
窗外有隐约的雷声……
天气预报说,晚上有大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而大雨来临前的夜,总是无比沉寂和压榨,樊疏桐陷在黑暗中,头又裂开了似的疼,背心冷汗涔涔,一直以为他对朝夕的爱仅是精神上的,她是他多年纠结的一个梦,纠结至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将他深值于心的,每次看到她,她那种莫名的孤寂和敌意,犹如隔着玻璃把自己和他截然分开,就是隔着那“玻璃”,让他忽然明白他对她的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他要她,从心灵到肉体,于是失了控发了狂,他如愿碎了那玻璃,结果只能是鲜血淋漓,他和她之间,依然没有心神合一,抑或是唇齿相依。
他觉得此刻命运之神就站在他和她的面前,已然在警告他,新的灾难还在后面,他没有办法改变什么,只能用微弱的力量,徒劳地抵抗着明天的来临,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他不会抗拒也不会悲哀,只有默默地接受,可是……
朝夕,你会懂我吗?我所做的这一切你能看到吗?我从不对自己的行为解释,是我错了,就是我错了,解释又有何用?朝夕,如果我说,我恨自己胜过你恨我,你信吗?你不会信的,因为在你眼里,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禽兽。
可是禽兽也有疼的时候,不是吗?
看着你那么痛苦地挣扎在黑暗中,我心疼,我一直为你心疼,只是你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过我的心,而你的心,都在连波身上,否则不会一提到他,你就失声痛哭,你望着我时的目光,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冷得仿佛可以让万物结冰,我还能希冀着什么?朝夕,你有想过吗?我不是生来就是禽兽,我跟你一样,来到这世上时都是有着清澈眼睛的婴孩,我们什么都不懂,只挥舞着小手,期待着大人的亲和爱,而我,从小就缺失了爱,一个人缺失爱的孩子是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的,包括对父亲,我都不懂得如何去爱他,相比他亦是如此,而我对你,明明想跟你推心置腹地谈心,明明想向你靠近,可是你对我的敌意和我本身个性上的缺陷让我们背道而驰,朝夕,恨一个人是多么痛苦的表情,为什么我们只能彼此怨恨?恨来恨去,只能是两败俱伤,就像我和父亲,不说恨,朝夕,如果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信吗?
你一定当我是疯子吧,那天我真是疯了,疯得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这次我又把你推倒了更远的地方,朝夕,那不是我的本意!对不起,朝夕……我没想要这样的,很多时候我希望自己就是那只青蛙,自觉自愿地把自己溺毙在井底,我骂自己没有出息,陷入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回忆我们曾有的过往,哪怕是伤痛,也好过空白,而让我悲伤的是,如果将你从我的记忆中剜去,我的人生竟然是一片空白,朝夕,天知道我是多么想跟你在一起,哪怕是死去……
…
起风了,窗帘被风撩得老高,昏黄的路灯下,窗外那些随风狂舞的枝叶,在凄迷的夜色里仿佛是一片幽暗的森林,樊疏桐将头埋进沙发的软垫中呜咽,只觉末日来临般,什么都是徒劳的了,他翻过身,惟愿此时此刻就有一道大霹雳,立刻就劈了他,他将手掌盖在脸上,眼泪顺着眼角涔涔地积在耳蜗里,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仿佛身体正受着酷刑一样在沙发里战栗。
“哥,你在里面吗?哥……”
门外突然传来连波叩门的声音,樊疏桐吸着气,睁着了很久才从沙发上爬起来,扶着墙摸到门口,开了门,房间里一团漆黑,连波骇得都不敢往里走,“这是咋了?”
“进来吧。”樊疏桐的声音浑浊不清,踉跄着想转身回沙发边,结果绊了下,差点跌倒,连波赶忙扶住他,“怎么不开灯啊?”
说着就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
“别开灯!”樊疏桐浑浊的声音喝止他。
“哥,你怎么了?”连波摸黑将他扶到沙发边上坐下,樊疏桐并不愿回答,反问他:“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我不放心你,过来看看,晚上吃饭时看你的脸色也很不好。”连波很不适应屋子里的黑暗,打量四周,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坐那吧,我没事。”樊疏桐坐回沙发上,借着窗外投进来的光芒,准确地从茶几上摸到了烟和火柴。
“哧”的一下,火柴的光亮显出了樊疏桐暗暗的脸,瞬间熄灭,房间内慢慢地弥漫着烟雾,连波望着沙发对面那微弱的火星很是忧心:“哥,你这是怎么了?”
“连波,我疼……”
“哥!”连波说着就要扑过去。
“别过来……”他叫,那声音可怜地颤抖着,“求你,别过来……”
“哥,你到底怎么了?说话啊,到底出什么事了?”连波急得不知所措,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人一直是坚强的,小时候即便被父亲抽得满地打滚,也不曾掉过一滴眼泪,更没有求过绕,他何曾这般软弱过?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樊疏桐在沙发那边换了个姿势,窗帘外透进来的光亮依然很微弱,根本看不清他脸上是何种表情。
因为抽着烟,他的声音又干又涩,呼吸也很凌乱,他问:“连波,我问你,如果我做了样禽兽不如的事,你会原谅我吗?”
连波坐樊疏桐对面的沙发上,尽管黑暗中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仍感受到那人的伤心,那伤心弥漫在空气里,被他一点点的吸入肺里,于是连波也变得伤心:“哥,到底出什么事了,爸知道你回来后给我打电话,要我过来照顾你。”
“别提他!”樊疏桐断然喝止。
“哥……”
“你只要回答我,你会原谅我吗?”
“我都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怎么原谅?”
“那你是不会原谅我了。”樊疏桐轻咳了两声,被房子里的烟雾呛到,“秀才,有时候我真羡慕你,不,其实我一直在羡慕你,哪怕她也恨你,心里放不下的仍然是你,一提到你的名字就原形毕露,哭哭啼啼……”
“你是说朝夕?你,你见到她了?”连波的声音有些发紧。
“你明知故问。”
“……”连波顿时没了话,缩进沙发里沉默不语。
“为什么不说话?你不问问她现在怎么样吗?”樊疏桐狠狠抽着烟,语气中不无讥讽,“你还爱她,是吧?既然如此,一年前你为什么要退出呢?后悔了吗?你有没有想过,即使你退出了,我并没有多感激你,你知道为什么吗?”一连串的发问,让连波无力招架,而樊疏桐指间的烟已经灭了,“人都是自私的,你为了所谓的成全退出,想以此显出你的高风亮节,其实……很愚蠢!因为你在退出的时候一定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你的这种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没有让我因为被成全而心怀感激,反而给我增加了莫大的压力,让我觉得欠了你的人情,一辈子都还不起的人情,所以,我并不感激你,朝夕也因为憎恨你,更没有因为你的退出而接受我,换句话说,你没有成全任何人,你只成全了你自己,让你因此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哥!”连波叫起来,突然扬高声音,“不是这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我没想要成全自己!我爱朝夕,我不否认,可是哥……我们兄弟之间的情分并不比我对朝夕的爱浅薄,我是男人,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而弃兄弟不顾,你当时都那个样子了,我怎么还能够只想靠自己……”
“瞧瞧,你多伟大!我和朝夕都应该感激你是吧?可是秀才,你将我们三个人都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了,朝夕因为你倍受伤害,而我则傻不垃唧地以为自己没有了竞争对手就会有机会,在美国就心心念念地想回来,名正言顺地追求朝夕,我以为没有了阻碍就可以一往无前,结果,结果……”这么说着,他的声音越发的浑浊不清,吸着气,仿佛说出这些话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又伸手摸索着烟和火柴,反而将烟灰缸扫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哥!”连波连忙起身。
“别过来!没事,没事……”樊疏桐终于摸到了火柴,他还是习惯用火柴点烟,在美国呆了一年多都没能改过来,他划亮一根火柴,点了烟,火柴还没灭,他看着那微弱的光亮,越发的悲伤起来:“在美国的时候,我没事就喜欢划火柴,我老是想着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那个童话故事,哪个卖火柴的小女孩饥寒交迫中,划亮所有的火柴,她在火柴强烈的光芒中看到了烤鸡,看到了她妈和外婆……所以这些年我经常一个人划火柴,因为有时候我会在那光亮里看到妈妈,是真的可以看到她!可是为什么我每次划亮火柴都看不到朝夕呢?我带到美国去的火柴都划光了,还是没有看到过朝夕,开始是因为我诚意不够,可是我都那样了,为了她脑袋都被开过了两次,我还要怎么有诚意呢?后来我慢慢明白,不是我不够诚意,而是她跟我没有共鸣,她不爱我,我们没有产生心灵感应……我妈爱我,母子连心,她在地下感应到了我对她的想念,所以我才能看到她,我妈也说过,当你真心地想念过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她,可是朝夕呢,我就是把心掏出来,把脑袋再切一次,她也不会感应到我有多想她,她不会让我看到她……但是没有办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心甘情愿为她付出,哪怕只道是挨枪子儿的事,也会逼着自己去干,做强盗也好,做流氓也好,只是因为……因为我爱她。”
说完这么长一番话,火柴也已经熄灭了。
“哧”的一下,樊疏桐又划亮一根,目光专注地盯着那摇曳的蓝色火焰,他的眼中也摇曳着那样的火焰,嘴角溢出一丝微笑:“秀才,我说这么多你该明白了吧,你的退出成全不了我,因为她爱的不是我,为什么偏偏不是我!我跟她明明是同类啊,都是黑暗世界里的魔鬼,哪怕毁灭自己也不惜将对方拖入地狱,她十六岁的时候就那么做了,我居然好了伤疤忘了疼,以为可以和她再续前缘,结果又做了一次禽兽……”
“到底发生了什么?”连波全神贯注地听着,脊背上冒出一股寒气。
樊疏桐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突然都没有了一点声音,窗外扯过几道闪电,蓝莹莹的光亮忽明忽暗,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清晰可辨,空气像是点燃了一般,连波凝神屏息,等着樊疏桐开口,看不见的火焰在燃烧……
“对不起,秀才,我跟她的恩怨不要介入进来,哪怕我们一同躺进坟墓,你都不要介入,我必须跟她有个了断,来世我宁愿不认识她,最好是不认识她……”樊疏桐的声音突然出奇地平稳,他在黑暗中扬起面孔,没人看到他脸上流淌的是什么,“可是这辈子,她已经把我拽入了这黑暗世界,我出不来了,我觉得我迟早跟那个传说中的青蛙一样,不被她蛰死,也会在这暗无天日的想念中窒息而死,我对她的想念和爱就是我此生最大的枷锁,也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的力量,我对不起她,亏欠她,也伤害了她,只要她觉得心里好受,我甚至可以去坐牢,而无论她怎么对付我,我一样会兑现自己的承诺,为她建一个她理想中的家园,也许陪着她的人不一定是我,但是没有关系,只要她能忘掉那些伤痛好好生活,我别无所求。”
“哥,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连波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血液冲上了脑门,喉咙里发出浑浊不清的声音,他意识到了灾难的来临。
樊疏桐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
“你说话啊,你把她怎么了?”
“连波,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