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进了卡沙村,我们首先去的是村长家,村长是尼玛的大哥。先找村长,这也是规矩,办事先得和老大打个招呼。
这是一个标准的藏式院落。外面是用土垒起来的围墙,围墙上堆满了风干的牛粪,牛粪是藏家用来取暖和做饭用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里面是三间两层平房,红檐白墙。紧挨着院落的是一个羊圈,里面有大大小小几百只羊,还有几十只牦牛。牦牛是高原特有的动物,身材高大,体形壮硕,毛皮可以用来做帐篷。
“大哥!”
村长看到我们,热情地放下手中的活计,兴奋地过来招呼我们。尼玛和村长热烈地拥抱后,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村长一把抓了过去,来了个满怀拥抱。那股浓浓的酥油茶味一下就冲进了我的鼻孔。
“辛苦了,欢迎你们啊!”
寒暄一阵后,我们把来意和村长说了说。村长表示已经作了动员,村民会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嘱咐我们晚上一定要去他那里吃晚饭。
从村长家出来,我们首先去的就是查亚的家,查亚家就在村长家的隔壁。当门口的我脑袋还在打怵的时候,查亚出来了。
“警察叔叔,欢迎,欢迎!”
我没听错吧,这个女孩到底在搞什么。我这么快就变老了,“小警察”变成了“叔叔”。
进了屋,屋里只有查亚的阿妈一个人。查亚的姐姐格桑梅朵在镇卫生所上班,今天没有回来。我不知道是环境影响人,还是因为这个时候我成了客人,查亚居然没有找我麻烦,还给我端茶倒水,热情得一点也不逊于一个好客的家庭主妇。我开始疑惑了,难道是阴谋?
我先给查亚的阿妈照了相。由于查亚阿妈是躺在床上的,所以给她照相颇费了一番周折。轮到查亚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但这一个要求就把我的头搞大了。我就知道把我供起来是查亚的阴谋。
“你一定要把我照美一点。”
“美”这个词有定义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它没有,因为“美”没有标准。唐朝大名鼎鼎的美女杨贵妃,按照现在的审美观,属于待在“准减肥”阵容里的人,何谈漂亮?到了现代,拿八零后女生倾慕的谢霆锋来说,在欧洲人眼中就是个标准的丑男。“美”是一种感觉,没有标准可言,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样,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西施。而是那种触电的感觉,把“美”根植在了情人的心中。
看着手里的相机,我实在没有把握,让查亚这种摸不着头脑的女生能感到美的洗礼,我只能把希望寄托于运气。因为拍照是门学问,把一个丑女拍成美女,不但需要硬件的支撑,比如灯光、化妆等,更需要技术。很显然,我两者皆无。虽然查亚不是丑女,在一般人眼中兴许是个美女:桃花面,秋水眸,樱桃小嘴柳叶眉,肤如凝脂腰如柳;神色娇俏若天成,举止落落生姿;增一分则太过,少一分则失魂!但不知为什么,对于这样一个女生,我脑袋里的第一个念头是“怕”。我居然会怕一个女生,这简直就不可想象,但事实就在眼前,我不得不承认。
“这张不行,重照。”
“这是照身份证,你要那么漂亮干吗?”
“我不管,我就要照美一点。我是圣女,理所当然。”
是的,理所当然。理所当然我就成了艺术照的摄像师,查亚成了模特,她一会儿穿着一件大红藏袍,一会儿又是一件当下流行的汉装,一会儿一本正经,一会儿喜笑颜开。我被迫改变各种姿势,选择各种角度,去寻找她所谓的“美”。
后来,她干脆把身后的红布扔了,把那只高大的藏獒拉了过来,让我拍生活照。
藏獒,又名“多启”“大狗”,古称“苍猊”“中华神犬”等。这里我要隆重介绍一下,因为它也是xī • zàng的一张名片。藏獒,产于xī • zàng,两千多年以前藏獒便活跃在喜马拉雅山脉,以及海拔三千多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地区。标准的纯种藏獒多见于广大牧区,有狮头型、虎头型之分,有安多系、康坝系、青藏系的类别区分。它骨架粗壮、体魄强健、吼声如雷、英勇善斗,属于护卫犬种,具有王者的霸气和对主人极其忠诚的秉性。中国古代有“一獒犬抵九狼”的说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藏獒的足迹。原始藏獒生活在青藏高原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寒地带以及中亚平原地区。在xī • zàng、青海、四川、甘肃及xīn • jiāng、蒙古、宁夏甚至尼泊尔境内均可发现藏獒的踪迹。
藏獒因为生活地区不同,在外观上也有差别。品相最好的上品藏獒,出于xī • zàng的那曲地区,就是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像查亚的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狮一样,前胸宽阔,目光炯炯有神,那杀气让人不寒而栗。藏獒粗犷、剽悍且有着刚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具有王者的气质,高贵、典雅、沉稳、勇敢。它被举世公认为存于世最古老的稀有犬种。在藏地有关藏獒神奇的传说很多,它被定义为英勇护主的化身。
这几年,藏獒在市场很火。好的藏獒轻易就能上几十万,而其中的雪獒则是獒中极品,数量极少,可以卖到上千万。
我本来很想抗议查亚的自恋,但藏獒那血盆大口比黑子的大嘴还令人害怕,我不得不屁颠屁颠地在院子里奔来跑去。我的第一份工作的严肃性就这样被查亚抹杀了。
从查亚家离开的时候,已是中午。我看了看一脸满足的查亚,心口那个堵啊!
后来的照相很顺利,再没有遇到查亚那样的自恋“人才”。我们花了整整一下午,卡沙村的大部分村民都照了相。只是还有几户住得比较远,我和尼玛只有明天再去照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回到了村长家里。村长热情地招呼着我们。
“阿珍,待会做点好吃的。”
“做点好吃的”这几个词一跑进脑子里,我就感觉被查亚折磨的身体轻松了很多,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进屋后,尼玛和村长拉起了家常,毕竟是两兄弟,肯定有说不完的话。我则走出院子,眼睛西边的斜阳。这个时候的斜阳仿佛有点慵懒,发出的光把大地涂成了红色,暖暖的红色。我的脑袋这个时候一片虚空,就像佛家所说的忘我一样。我忘记了今天的不快,忘却了我的存在,仿佛这个世界就剩下天边的一点红,这也许就是高原那独特淡然的魅力。
正当陶醉的时候,我看到了查亚牵着她那藏獒走了过来。我想溜,但晚了。
“警察叔叔,看什么呢?”
“没看什么。我还有事,进屋了。”
“慢着。照片你可一定要给我洗了,我会来取的。”
“吼!”
仿佛是说好的,查亚的命令刚下完,藏獒开始了警告。我感觉我的脚在打怵。我从小就怕狗,小时候没少被狗追,狗追我逃,我逃狗更追,结果导致我的屁股一次又一次出现血印。虽然我现在知道,在狗面前绝对不能跑,要以狠制狠。但在藏獒面前,这招又不管用了,你狠它更狠。
“哦。”
“查亚!”
这个时候西边传来查亚母亲的声音。我趁这个当口,还没待查亚反应过来,溜进了村长家里。我猜我的形象基本上快赶上逃荒的了,还好查亚没有跟过来。
回到屋里,我加入了尼玛他们。村长对内地人吃什么比较感兴趣,要是彭杰在这里就好了,他吃的学问比我大。但他毕竟在一千公里外的昌都,连想他都觉得遥远。
一小时后,晚饭做好了,里面的组合我从没见过,烤全羊加青稞酒。烤全羊我不必解释,相信很多人都品尝过,只是藏家的烤全羊没有那么多的调味品,只有盐巴。而青稞酒,藏家是家家会酿制。酿造前,首先要选出颗粒饱满、富有光泽的上等青稞,淘洗干净后,用水浸泡一夜,再将其放在大平底锅中加水烧煮。大约两小时后,将煮熟的青稞捞出,稍晾一下,去除水汽后,把发酵曲饼研成粉末均匀地撒上去并搅动,最后装进坛子,密封贮存。如果气温高,一两天即可取出饮用。
对于羊,我喜欢,对于酒,我更喜欢。当村长把酒杯端起时,我二话没说,一口就下了肚,因为这个时候我需要排忧。都是查亚给我找的事,这个偏远的地方,我上哪去给她洗照片?可我敢不洗吗?我天生怕狗,何况还是藏獒!
当放下酒杯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尼玛和村长都直愣愣地看着我,眼神中有惊讶还隐隐带点责怪。我不知道我错在了哪里。我记得以前巴罗告诉我,在藏家做客要注意一些事情,但我早就抛在脑后了,这下只有后悔的份。
“小羽,看我。”
尼玛碰了碰我,然后端起杯子,用右手无名指尖沾上一点青稞酒,对空弹洒。同样的动作做完三下之后,村长又敬了尼玛一杯。尼玛每喝一口,村长就给尼玛添上一次酒。当添完第三次酒时尼玛才把这杯酒喝干。
看完这一整套程序后,我脸红到了耳根,尴尬异常。好在村长比较豪爽,没有计较,而是大口地给我敬酒,我也大口地还酒。两小时下来,我也不知道肚子里装了多少酒,我实在没时间数,村长的热情我只能是老老实实地接着。后来,所长和尼玛又跳起了祝酒歌。我虽然听不懂,但也和他们翩翩起舞,可能是兴致所在。我第一次发现我还能跳舞,虽然我知道我的舞姿和“大象”差不多。
酒喝到很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上床的。待到酒醒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上。
可能是所长带来的潜意识,这次我没有恋床,来到了院子外边的草原上。这个时候,旭日刚刚东升,牧民们纷纷把家里的牛羊往外边的草场赶。一阵阵喧闹声搅碎了这秋日的宁静。
我无意中侧头一眼,看到了查亚。她手里抱着一只小绵羊,小绵羊可能是生病了,奄奄一息,查亚的手不停地在小绵羊的肚子上来回抚摸。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的我有种想作弄她的冲动。也许是被她压榨久了,又或许这个时候她表现了女人柔弱的一面,是男人都想占点小便宜,这也是一种生活情趣。
我把警服脱了下来,乱乱地搭在肩上,一脸坏笑地出现在了查亚的背后。
“美女!”
查亚回过头来,我看到了她的眼睛里带着惊恐。
“你想干吗?”
“都是年轻人,你说我想干吗?你说我还能干吗?”
我继续往前面走。查亚开始往后面退。
“你别过来,否则我不客气了。”
我看了看她周围,白马和藏獒都不在,我的胆子更大了。
“那你就不要客气,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样?”
话一说完,我已经突破了人与人的安全距离——十五厘米。我明显感觉得到查亚的心跳加速了,她可能真在担心我会怎么着。
“嘘……”
查亚的手不知道在嘴里是怎么摆弄的,一声清脆的哨音响了起来。
“吼!”
我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紧接着从院里立刻奔出一个黑影,是藏獒!我两脚马上绷直了,撒腿就跑,警服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脱手的。
“救命啊!”
奔跑中的我,第二次喊起了救命。
但藏獒丝毫没有因为我的逃跑而放弃追逐。它完全把我当成了杀父仇人,一个劲地紧追不舍,还好我的百米是进了十一秒的,要不然,早就被逮到了。
就这样,人和畜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我仿佛又看见了流云开始往后面退。
跑了一阵,我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按道理藏獒追我是小菜一碟,但这条死藏獒不知是没吃饱还是昨天刚配完偶,居然没有把我逮到,反正距离和我保持在三米左右。我仿佛成了羊,成了它嬉戏的对象。
我看了一眼远处的查亚,她则一脸坏笑,肯定是她的主意。本来今天想作弄一下她,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现在还成了清朝的难民——满地跑。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恨不得……
各位看官,高原上实在是不适合剧烈运动。哪位要是能来高原,能不运动尽量不要运动,这是忠言。要不然,岂是“难受”二字能概括的!
“不跑了,老子给你拼了,你个死狗。”
说完这句话,我就摆开了架势,准备一绝决雌雄。虽然面前是强壮的藏獒,但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嘘……嘘……”
又是一阵哨声,那该死的藏獒瞪了我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我真想上去踹它两脚,但发现脚根本迈不出去,大脑自动把攻击策略从主动出击改为被动防御了。
“小警察,好不好玩?”
查亚走到我身边,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刚才一脸惊恐的查亚是不是装的。她哪里会怕我,她把我的调戏当成玩了。
我郁闷地看了看她,什么也没说,赶紧溜开了。草场哪还敢待,这里是她的天下!
到村长家门口,我看到了尼玛。他的脸上一直带着难以捉摸的笑容,刚才那一幕他肯定看到了,原来他也喜欢看热闹。看来只要是中国人,都有这秉性。
五天过后,卡当的南面我们跑了个遍。我和尼玛回到了派出所,准备补充一下粮草。
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黑子。和查亚的接触,让我知道必须有一个能保护我的东西,那就是马,起码能逃嘛!
马圈里的黑子一如既往的高大,壮硕的大腿仿佛蕴藏了无穷的力量。我给黑子抱了一大把草料,这是尼玛告诉我的,要让感觉到善意的温暖。
“黑子,你好……”
趁着黑子吃草料的当口,我开始了和黑子的友好沟通。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以后就是你的主人。知道吗,主人。”
“主人,什么是主人?就是给你吃的,给你穿的,哦,对了,你不用穿衣服哈。但你以后归我管。知道吗,你得听我的,为我服务,不许违抗我,清楚了吗?”
黑子看了看我,又低下了头。它还是对草料有兴趣。
后来我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然后把黑子牵出了马圈。我不知道黑子听进去没有,都说马是通人性的,我希望它能听进去,我不想重复前一次的“杯具”。
来到街上,路过镇卫生所的时候,我看到了查亚的白马。我赶紧扭过头,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快速通过。但这个时候,黑子莫名其妙地长啸了一声。白马仿佛有默契似的,也长啸了一声。
“小白,什么事?”
讨厌的查亚出现了。
“哎哟,小警察啊。怎么!练骑马?”
我没理她,准备继续前行,但这个时候黑马却停了下来,看着白马,就是一动不动。
“你个sè • láng,看到美女就走不动路了……”
骂只能在心底,我不敢得罪黑子,现在它是老大。
“不要叫小警察,我有名字。我叫谯羽,听清楚了吗?”对付不了黑子,我只有坦然面对查亚了。
“可我喜欢叫小警察啊,你说怎么办呢?”
查亚的态度很认真,仿佛她叫我小警察是一种无奈的喜欢。
“我说查亚大小姐,我是上辈子欠你的吗?你能不能当不认识我,或者是当我不存在,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为什么要当你不存在啊,你在这里啊,我怎么能当你不存在呢?”
“oh,mygod,神啊,这什么人啊!”
我真不知道查亚这个香港大学的高才生是什么智商,或者是她汉语就这么点水平,又或者她把我当成了冤家,来调戏我的。
“黑子,走了,再色我k你。”
我缰绳一扭,黑子居然没有反抗,乖乖地就跟我走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来有时候声音大也是一种力量。
“喂,小警察!”
我未再理会查亚,和黑子来到镇子外的草原。
上马之前,我理了理黑子的鬃毛。黑子显然很享受,眼睛一张一闭。没骑过马的人是体会不出那种感觉的,那是人和动物的一种默契,一种难言的默契。
“驾!”
这次我扬鞭的力量很小,黑子很配合地向前跑去。虽然我这个时候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想到查亚的鄙视,我就来力量了。什么阴影都见鬼去吧,不就一匹马吗,我什么时候怕过动物(这话好像不靠谱)。
草原无垠。克服了开始的慌乱,我开始享受起来。虽然没有弯弓大刀,但那种奔驰的感觉却让人心神清爽,豪气干云。
从草原回来,我就两腿长伸,躺在了床上。可能是骑马的时间久了,屁股一阵阵生疼,原来想练成骑马高手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马背毕竟比不上奔驰的座椅,那么的舒坦。
第二天,我和尼玛准备好粮草,朝卡当北面的冈底斯山出发了,冈底斯山属于念青唐古拉山脉。走之前,我大致看了看地图,发现这片区域府在二维地图上全是空白。按照常识,这肯定是无人区,但事实上这方圆1400平方公里上还有一百多户人家。这就是xī • zàng,无论气候多么恶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迹,这也许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们去选择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选择他们。
大约出卡当十公里后,我和尼玛就来到了冈底斯山脚下。这里住着几户人家,我们在这里拍完照片,就留下马匹,向山里进发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为它无论是追人还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帮我达成快速袭击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体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但当我看到矗立在我面前的灰色山体时,我开始怀疑了。我的腿毕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红军,可以攀岩飞山,创造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长在温室里的八零后。
进山之前,尼玛虔诚地跪在了大山脚下,开始了我看不懂的仪式,他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则是跷起腿,摸了摸上面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争气啊。能不能迈过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这就是我和尼玛的区别,他靠信仰,我则比较实际。以前小时候就听老师常说一句话“人定胜天”,我也一直当成格言来对待。既然人能胜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对尼玛的行为带着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对天地不敬是要遭报应的。”
尼玛见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想回击,但看到尼玛认真的表情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很少看到尼玛的神色这么严肃过。
“走了,进山了。”
尼玛祈祷完毕,在前面带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