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民国美食地道,法罗教会大学门口并不允许小摊贩摆卖吃的玩的,但学校地势紧挨着皇后大道,皇后大道上有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小吃,叶青筠路过的时候遇到喜欢的会买不少,就算不喝骨头汤该长的她还是得长。
而且,她觉得这个高度没问题,是天生的衣架子,西北城里和她差不多高的女子不是没有,原身在继母温凝秀和叶雅姝“不经意”的熏陶下总觉得自己太高,日积月累就形成了一种自卑的心理。
但她现在可没有这些心理负担。
参加寿宴的衣服是请西北城里小有名气的裁缝女师傅舒婷订做的,人称一声舒老板,这个人和叶一曼是很好的朋友,通俗一点就是闺蜜,早年成了家,但丈夫是个烂赌鬼,天天拿家里的钱去赌,赌输了钱就回家打老婆,最后欠了一屁股的债掉河里淹死了,舒婷独自开了一家制衣店,因为手艺好,做的衣裳别致时髦而前卫,深受名媛圈子的太太们喜欢,一般做衣服想到的都是她的制衣店。
叶一曼已经提前给舒婷打过招呼,叶青筠直接到店里先选款式,后做衣裳,选了样板再纯手工缝制,会用最快的时间做出来。
“你看看这个款式你喜欢吗?简单大方。”现在讲究中西结合,洋玩意比较稀奇流行,舒婷打扮得十分的时尚,走起路来有种扭臀摆胯的意味,她给叶青筠介绍的是一款旗袍,素色的,淡蓝色的齐膝短旗袍,有一点点的腰身,属于宽松式的旗袍。
叶青筠性子内向,性子保守但温柔如水,舒婷特意给她推荐的都是符合她往常淡雅气质的款式。
但叶青筠看了一眼,摇头,“怎么和我的校服一个颜色。”
女学生的校服还真都是淡蓝色,舒婷笑着给她推荐其他的,但无论是旗袍还是洋装大多都是雅致的颜色款式。
“我喜欢这个款式,找这个款式给我做吧。”转了一圈制衣店,叶青筠指着一套衣样款式做了决定。
舒婷看去,有些吃惊,这个款式还没人来订做过,高色调的改良新式旗袍,颜色夺目,这个颜色对于叶青筠来说太妖艳了,她刚要给些建议,但看向叶青筠的一张脸却觉得或许也合适她,“没想到你喜欢这个,这个可能要多费几天功夫,但我会尽快赶制出来。”
***
陶翁过大寿,选在了大华饭店宴客,这次宴客更偏向于西式,所以大多参加宴会的人都是穿西装打领带,女士们则是洋装为主。
高脚玻璃杯斟满了红酒,镀银的刀叉和雪白四方餐巾,舒缓的音乐在大厅里流淌,仿佛全都透着光泽,叶弘和陶翁说了几句话,陶翁有两个孙子,已经到了已婚的年纪,这次的大寿,邀请的都是上流人士,也是相看孙媳妇的人选。
温凝秀带着叶雅姝在太太的圈子里说话,叶弘在大厅了看了半天,才找到在后花园和人玩斗蛐蛐的叶青云。
叶弘一看到叶青云就想发火,他当这里是哪,参加大寿,他上来和这些狐朋狗友在饭点后花园玩蛐蛐,但在外人面前他不发作,压着脾气问他叶青筠到了没。
“我去看看。”已经连输十几把的叶青云心情烦躁的扔手里的蛐蛐茜草,玩的正火热也不玩了。
叶弘出门的时候派了一辆车去法罗教会大学接人,但只接到了叶雅姝,叶青筠有在外活动的课程,要晚一点才过来,但宴会有已经进行了大半,再不来真不用来了。
宾客渐多,今天的寿星陶翁坐在主座上,听来往的人向他道贺,叶青云也上前去说了个吉利话,说完才朝饭店的门口走,谁知道到门口,就被一朋友拉住,“叶青云,上哪呢,你姐不是过去找你了吗?我真是羡慕你,每天都扎在美人堆了,你们叶家真是出美人,走,你带我跟人认识认识。”
“她一个坐那里,自己去,我有事。”叶青云朝大厅左边的沙发抬了抬下颌,要认识叶雅姝自己去,他又不是跑腿的,何况他看见那母女两个就心烦。
“哎,哎,不是这个,是你姐,你双生姐姐叶青筠,就是坏了脸那个。”
已经一步迈出门口的叶青云差点踩滑台阶,“叶青筠?那小矮子来了,在哪?”
后花园围了一圈的人,叶青云好不容易挤进去,入眼便是一抹颜色夺目的杨柳细腰正立在搪瓷蛐蛐罐前和公子们斗蛐蛐。
“叶三小姐,你看你选的这种不行,选蛐蛐我在行,我帮你重新挑一只,这一把就当给你练手。”玩蛐蛐的公子哥眼见叶青筠的蛐蛐在罐子里直被斗得逃命,笑着给人卖好,企图博取好感。
叶青筠拿一把白玉似的小折扇,打开又合上,大方道:“不用,就这只,这不是还没输呢。”
“行,你说的——”算。
“小矮子,你干什么!”叶青云一个箭步冲过去,揣住人的胳膊。
叶青筠转头,一身高色调的改良新式修身旗袍紧裹住曼妙的身材,颜色艳丽夺目,锦缎旗袍上大朵朵的花开富贵翩若惊鸿,令周围一切都失了颜色。
叶青云彻底愣住,他从未见过叶青筠如此的姿态,高挑婀娜,五官立体深邃,浓重的西方感,但弧度不失东方女子的柔和,娇艳姿媚勾人魂魄。
“……你,你,你。”叶青云脑袋不清楚磕磕碰碰的吐出几个字,末了,揣着叶青筠的手更加抓紧了些,看向周围一群几乎口水要流成河的人,“离远点,离远点,你们靠这么近做什么!”说罢转头朝叶青筠道:“玩什么蛐蛐,玩物丧志,走。”
叶青筠:“……哎,我这才刚开始挑了只金头大王。”
“叶青云,这赌局才开始,你可不能把人带走,像什么话。”斗蛐蛐的公子哥不乐意了。
“不就是要钱吗?给你。”他要翻大洋,却反应过来之前输了几把已经把钱输了个干净。
斗蛐蛐的公子哥一丢手里的蛐蛐茜草,“叶青云,我像是差钱的人吗?”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还真不缺几个斗蛐蛐的钱。
两人同时脸色不好,叶青筠拿着小折扇,笑得落落大方,“我这一把都还没赌,看我今天给你赢钱,杀他们一片。”她笑靥如花,话音清脆娇媚,让周围的人都对她好感飙升,越看越喜欢,而叶青云也鬼使神差的听话了。
“你都没斗过,会吗?我看看你选的蛐蛐。”他凑过去,把叶青筠拉着护住,让围着人别往这边沾,然后嘴里开始挑她选的金头大王的毛病。
蛐蛐都是选叫声洪亮的,叶青筠选的这只金头大王,个头小,颜色略带点紫,偶尔才叫唤几声,声音也听着病恹恹的,在蛐蛐罐里一路只知道逃命,怂的不像话,没想到最后来个力挽狂澜,竟然赢了。
蛐不可貌相。
后花园这人越围越多,女儿家要有女儿家的姿态,小家碧玉,或者是学识渊博各种各样等等,斗蛐蛐是公子哥们的玩的,还从没有女人来掺和的。
宴寿大厅里的年纪轻好玩的都跑没影了,最后连这次寿宴上陶翁的两个孙子也不见了,小年轻们都跑到了后花园凑热闹了,大厅里只剩下长辈们在寡淡的谈生意打招呼,等他们反应过来去找人的时候,看到的是比赶集还热闹的后花园。
长辈过来呵斥了几句,一干小辈忙收拾东西散开,也不敢玩了,人群散开后,斗蛐蛐的公子哥说下次请叶青筠看电影去舞厅跳舞,被叶青云追的一顿好打。
叶青筠抱着蛐蛐罐想找个地方放好,等寿宴结束拿回去养,迎面就走过来一男一女。
是原书里的男女主,在一起郎才女貌,看着果然登对。
秦黛,书里的女主,西北城里有名的角儿,嗓音甜美,身为戏子却有傲气,识文断字,多少富家子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看到叶青筠她展颜一笑,从胡思勉的怀里挣脱,疾步走了过来,美目欲泣,焦急道:“青筠,你,你还好吗?”她知道事情的时候,恰好叶青筠已经跟随贺英离开了西北城,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外地演出,才刚刚回来,想着陶翁的寿宴,不知能不能碰上人,没想到还真碰上了。
这位原书女主是个妙人,可惜和男主纠纠缠缠,历经磨难才修成正果,孙雪林这个豪门名媛没少给她苦头吃,更别提两人门第身份差距,叶青筠把蛐蛐罐放下,侧开脸让秦黛看脸上的擦伤,“没事,快好了。”
秦黛稍垫脚尖去看,脸上的擦伤在那么明显的地方,她自责道:“怪我。”孙雪林要对付的是她,倒让别人糟了罪。
“谁也不怪,你看我现在不好吗?”叶青筠抬手,眼眸流转,神采飞扬,不怯不弱,身段妖娆,让秦黛恍如隔世,噗嗤的笑出声,“你,你还真不一样了。”若是以前脸蛋伤了,她是万不会出来参加什么寿宴的,如今像是一块经过了精雕细啄的璞玉,终其透漏光芒,让人惊艳。
“叶三小姐,上次的事情抱歉了,是我的过错。”胡思勉等她们两个叙完话,才上前和叶青筠打招呼,他一张脸好像随时都带着笑意,眉目温柔,但不失英挺,游走在西北城的名媛中,独独爱上了以唱戏为生的秦黛。
这是原身第一次喜欢的男人,然而现在的叶青筠心里没半点涟漪,她直白的盯着胡思勉看,心里暗道:阳气纯净,可惜底蕴差点意思,玩玩采点阳气也能算上品。
被一个小美人这么直白的盯着看,胡思勉硬是被看尴尬了,“……我有什么问题?”
“没什么,胡少爷很英俊。”
胡思勉:“……”
“你刚刚斗蛐蛐?”秦黛看向她摆在花台上的蛐蛐罐,“呀!罐口没盖实。”透了个手指粗的缝。
叶青筠低头去看,里面的金头大王刚爬到罐口,蹬着两条腿,弹簧一般,一跃,跳了出来,正好跳到叶青筠的身上,吓得她手里的小折扇也掉了,一连后退了几步,要看蛐蛐跳哪了。
“青筠!”秦黛喊了她一声,伸手去拉她。
叶青筠后退的脚已经踩到了花园里的石头,眼看就要摔倒,肩头却被人轻轻扶住,一股淡淡松枝香味沁人心脾,萦绕鼻间。
“小心。”清润淡薄的声音飘入她的耳中。
叶青筠瞬间觉得腰软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