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风幸幸在车祸中并没有受太大的伤,额角和膝盖上磕碰出的淤青已经处理过了,而失忆这种事,住院并没有什么帮助,所以确定她没有别的问题,薄应雪就让人给她办理了出院手续,带她回家。
车停在医院门口。
通往停车场的斜坡有点陡,不方便使轮椅,风幸幸说:“我自己走吧,车祸又没伤到腿。”
轮椅倒是停了下来,不过薄应雪却没给她下地的机会,弯腰直接把她给抱了起来。
侧脸撞到男人的胸口,风幸幸才意识到,什么弱不禁风身娇体虚全是错觉!藏在衣衫后面的身躯蓬勃有力,只不过薄应雪平时总穿大上不止一码的宽松衣服,才会显得过分清瘦。
风幸幸被一路抱去了车边。
日常接送薄应雪的加长轿车前,司机体贴地为他们拉开车门,助理将轮椅折好放去后备箱,整个过程对于薄应雪眼睛和双腿恢复的事丝毫不惊讶,只是看向她的眼神带了那么点诧异。
“风小姐还好吗?”助理打量着她,问了一句。
在场除了跟着薄应雪进去的保镖知道前因后果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怕他们不小心坏事,薄应雪半解释半提醒地说:“幸幸撞到头,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少去叨扰她,免得她费神。”
助理会意,跟司机对视一眼,彼此归位,不再多言。
现在风幸幸算是明白了,薄应雪康复的事家里上上下下都知道,就她一个人蒙在鼓里!
很气,却又没脸质问。
毕竟谁让她鬼迷心窍找霍从淮当他哥的替身?她理亏,她活该!
脑子乱糟糟的,以至于一路上都无话。
等车停下来的时候,她才回过神。
“幸幸,我们到家了。”薄应雪推开车门,先她一步下了车,站在门前准备抱她下来。
然而当风幸幸抬头朝外望去时,却看到一栋全然陌生的庄园别墅,比她下血本买来讨他欢心的江景别墅气派了不止亿点点。
“这里是我们的家?”
她噎了下,很想提醒他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但薄应雪脸上的表情却告诉她,他没走错。
“嗯。”他略点下巴,手搭在她腰间,气息袭来,狩猎的网一般将她包裹,与此同时,亲昵的低应也在耳边响起,伴着他温热的呼吸,一字字诚恳得叫人听不出半点虚假,“这里是我们的家。”
风幸幸:“……”
好家伙!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居然连象征南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别墅都能买得起!
这就是学渣和学霸的差距吗?
她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才终于在风氏站稳脚跟,人家双眼失明双腿残疾却一声不吭地暴富了!不说这块依山傍水的地皮有多值钱,单是建在地面上的这栋别墅就价值不菲,粗略算了算,得抵上好几个风氏了吧?
气她找他哥的劣质替身不肯告诉她治好眼睛和腿的好消息就算了,但是俗话说“狗”富贵勿相忘,他暴富之后居然连金大腿都不给她抱一下,简直连狗都不如!(艹皿艹)
扭头气势汹汹看向薄应雪,然而对上男人的眼眸,她一腔怒火就像幽灵屁一样,悄无声息地散了。
算了,她理亏。
-
离开医院时已是黄昏,加上这栋别墅离市区较远,风幸幸进门后简单熟悉了一遍这个所谓的“家”,就到了该睡觉的时间。
虽然是完全陌生的地方,但她对于这栋别墅的喜爱程度却远远超过了自家狗窝。壕是一方面,不过更根本的原因是这栋别墅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每一处的设计都长在她的审美上,可以说完全就是按照她的喜好来装修的。
尤其是主卧,简直就是把她脑子里想要的婚房给照搬还原,满足她所有的浪漫幻想。
要不是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假装失忆,她真要怀疑这次车祸撞掉了她和两小无猜的竹马结婚住在这样一栋堪比城堡的别墅里的记忆。
从家佣手里拿过换洗衣物,薄应雪转过头看到风幸幸站在那儿发呆,女人眉头微微皱着,让他禁不住也跟着拧了眉。
“不喜欢?”他问。
“什么?”风幸幸回过神,不解地望着他。
薄应雪注视她片刻,然后解释:“婚房当初是按照你的喜好来装扮的,你要是现在不喜欢了,我明天就让人重新装。”
这么大的卧室,推翻重装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况且照他这样奢侈的手笔那得赶上她一单生意了!
以前风幸幸花钱大手大脚,后来自己当了老板才知道赚钱不易,改头换面成了一分钱都要斤斤计较的抠门资本家,薄应雪这口吻,听着就像电视剧里那些为美人一掷千金的冤大头。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悄悄暴富惊艳所有人的,不过风幸幸这些年当老板的不易告诉她,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于是忍不住教育起来:“重装什么?这不挺好的?干嘛瞎折腾浪费钱?虽然你现在……”
顿了下,确保演技在线,她改口,“虽然‘咱们’现在不缺钱,但谁能保证不遇到什么突发状况?留点家底应急总是好的,再说节约是美德,你思想品德那门课一定没认真听。”
见她一副管家婆的架势在那儿数落,薄应雪眼底浮起笑意。
“好,听你的。”
风幸幸正说孺子可教。
又听得他缓声补上一句,“不过,我可以节俭,但你不用。”
风幸幸:“?”
薄应雪看着她,表情一本正经:“否则我赚钱给谁花?”
风幸幸愣了愣,有些不自在地假咳了声,移开了视线。
虽然她指天发誓对薄应雪绝对没有非分之想,但不得不承认,她家竹马长了一张梦中情人脸,刚才那句话从别人口里说出来是尬到抠出万里长城的土味情话,他说出来,居然让她不争气地漏了一拍心跳。
没再提装修的事,风幸幸从他手里夺过换洗衣物,躲进浴室洗澡去了。
玻璃门映出女人模糊的影,而后是细碎的水声,在耳膜上荡漾而过,痒得磨人。
门外,薄应雪从那扇门上收回视线,藏在头发下的耳根烧得滚烫。
他僵硬地转身走去阳台,吹了会儿泛凉的夜风,盘旋在胸口的那团火才稍稍降下。
他必须表现得更自然些,否则很容易被看穿……
他知道这么做很卑鄙,等风幸幸恢复记忆后,又会承受怎样的后果。
但在医院得知风幸幸车祸失忆,他就像藏在暗角饥饿的老鼠,终于嗅到了诱人的香甜,就算代价是他的命,也想尝一口奢望已久的美味。
他喜欢风幸幸。
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
可惜,她总看不见他。
比起他烂透了的性格,还有这张气死人的嘴,果然还是温柔沉稳的薄应月更讨女生喜欢。
他看着她情窦初开,看着她追逐哥哥的身影,表面上满不在乎,还时常嘲讽她花痴、欠揍地笑她为哥哥化的妆像被猪亲过,心里最隐秘的地方却发了狠地嫉妒。
要是风幸幸肯喜欢他,那他以后就不再捉弄她。他会帮她写作业,考试卷子直接写她的名字,零花钱都给她买买买。他会比哥哥更宠她,往极端了说,命都可以给她。
但风幸幸不肯给他这个机会,少女把所有的热情都给了薄应月。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故意找哥哥的茬,试图激怒对方,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和情敌打一架。
然而哥哥从来都是好脾气地笑笑,并不和他计较。如此,他显得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而哥哥在风幸幸眼里的形象更加高大。
他时常怀疑是哥哥故意耍心机,直到那场事故中,本能活命的哥哥选择牺牲自己来保全他,他才知道,这世上真的就有这样美好的存在。
那一天,情敌永远地消失了,他也永远地输了。
哥哥成了一抹完美无缺的月光,永远落在风幸幸心上,谁也无法超越。
他藏起那份心思,想着就这样以青梅竹马的身份待在她身边,得不到她的爱,能得她的关心、能长久陪伴她也好。
只是,随着霍从淮这个劣质替身的出现、随着风幸幸在海市蜃楼中一步步沉沦,他心里的那根弦越绷越紧,终于,在得知她车祸失忆的那一瞬间,应声而断。
有没有一个可能。
忘掉一切的风幸幸,可以和他有一个新的开始?
迎上她纯净如白纸的目光,压抑在心底的困兽终于冲破牢笼,再难控制。
——“幸幸,我是你老公。”
他编造了不可饶恕的谎言。
他做好了万劫不复的准备。
要的不过是——
一个得到她的可能。
-
万物渐渐沉睡,而成年人的夜生活才刚开始。
霍从淮冷着脸到了经常光顾的私人会所,点了一桌子酒,发泄式地灌了好几瓶,微醺醉意漫上来,得了消息的周砚也出现在了他的包间。
“来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给个机会让我亲自招待你这个贵客啊!”周砚正打趣,结果扫见满桌烈酒和霍从淮表情,顿时收敛,“心情不好?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霍从淮没看他,盯着手里的酒瓶,酒液晃动间,倒映出一张饱受折磨的脸:“温苒的事,薄应雪知道了。”
周砚一惊,猛地看向他:“他怎么会知道?”
“这正是我想问的。”霍从淮说着转过头来,神色晦暗不明,“他怎么会知道?”
“你别这么看着我啊!”周砚举双手作投降状,“这种事我不可能张嘴乱说!”
“紧张什么?我知道不是你。”霍从淮收回目光,低头拿过一支新酒杯,为他斟了酒,推过去。
周砚接下却没急着喝,还在想他说的那事。
“薄应雪一个瘸腿瞎子,温苒的事肯定不会是他查到的,所以……”他惊恐地一拍桌,得出结论,“所以是嫂子查出来的!”
“嫂子”二字让霍从淮皱了皱眉。
“嫂子这个称呼我们私下里就免了。”他提醒,“你知道的,你的嫂子自始至终都只有温苒一个。”
周砚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说实话,他觉得风幸幸挺好的。
人漂亮,却不是空有一张脸的花瓶,在生意场上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驾驭住董事会那帮难缠的老油条,还帮霍从淮拿下了好几单大项目;不仅如此,大概是因为早早失去父母,看尽人间冷暖,她和圈子里其他豪门千金相比,少了娇纵,多了懂事和善解人意。
作为共度一生的伴侣,他真找不到比风幸幸还好的了。
于是纠结片刻后,他还是冒着惹霍从淮不快的风险,替她说了句:“你跟嫂…咳,你跟风幸幸都订婚了,要不…就忘了温苒吧?”
“周砚!”微微扬声,霍从淮语带警告,“你知道我为什么和风幸幸在一起。”
周砚低下头去,闷闷两个字:“没忘。”
“替身,永远只是替身而已。”霍从淮对他说,也对自己说,“我爱的是温苒,从来都是。”
包间有片刻的死寂,而后周砚问:“替身的事既然薄应雪都知道了,风幸幸肯定也知道了。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你们刚订婚,这婚约还作数吗?”
虽然事情有点麻烦,不过霍从淮有把握应付,他手搭在沙发沿,把风幸幸车祸失忆、薄应雪治好残疾的事告诉周砚。
“薄应雪给我的感觉是,风幸幸目前暂时还不知情。”霍从淮判断。
周砚替他松了口气。
“不过——”话锋一转,霍从淮漫不经心地勾了勾唇,语气是十足的笃定,“就算她知道,也不可能离开我。”
周砚表情一顿,作为霍从淮的好友他无条件站在他这边,不过这不妨碍他同情风幸幸。
是啊,就算知道自己只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风幸幸也不会离开霍从淮。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
她爱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