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 10 章
刘峰焦急的走来走去,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重婚罪不重却也不轻,刑事处罚肯定是有的,运作的好的话进去的时间不会长,但足够毁了他。
妻子的社交圈子,是不可能容得进去一个有案底的人的,刘峰并不相信妻子对他的爱有多少,连公司核心事务都从不交予他处理,防着他的意图不能更明显。
若不是妻子足够大方,给他挥霍的钱很多,足够宣泄他在家里憋出的火气,或许刘峰早就顶不住离婚了。
刘峰毫不怀疑,他出了事,第一个抛弃他的,就是将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妻子,那时候,还有人愿意给他找关系运作,越是推演着后果,刘峰便越是害怕重婚罪被揭发。
洛雨一进门,便看到刘峰来回的转圈,脸上全是因脑补过度而留下的冷汗,看到丈夫这般不成器的样子,她便不禁开始怀疑自己当时的眼光,难道是全被这张连迷惑了,真是晦气。
嫌弃的看着丈夫,洛雨轻哼一声道:“你做这副窝囊的样子作甚,给我丢人现眼的,对了,你今天不是去晨晨的学校找那个小杂种了吗?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可是给小杂种换学校了?”
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刘峰内心的恐惧被妻子的冷嘲热讽打断,平白心中生出一股子怒火,为什么他这般担心害怕,妻子还能理所当然的训斥,当真心里一点都没有他吗?
“你到底把我当什么,家里的佣人吗?”一声质问的怒吼,突然爆发,吓得洛雨一个激灵。
是刘峰的心理素质不好吗?因为一个重婚罪崩溃成这样,不是的,在这个家里,战战兢兢地哄着掌握财政大权的妻子,隐隐地总是在担心着被赶出这个家,失去优渥的生活,物质上的富足弥补不了精神上的日日折磨。
能忍耐洛雨那么多年,谁也不敢否认刘峰的忍耐力,但多年的压抑,一点点的积累着,它们没有被消化,而是随着时间而日益增多,只等着到了临界点的时候一朝爆发。
当时懵逼了的原身,没有如方泽宸般找到绝佳的反击点,反而被扣上了小三孩子的帽子,一切顺利的刘峰,也就没有爆发的可能。
“刘峰,你怎么回事儿,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什么时候把你当佣人了”比谁的声音更大不好说,但谁的声音更尖,胜出的定是洛雨,指望她能好声好气的安慰爆炸了的刘峰?这辈子是不太可能了。
“难道不是吗?不不不,恐怕在你的眼里,我的地位还不如一个佣人,佣人还没得你那么多的训斥打骂。”退后几步,刘峰带着几分神经质的低吼道:“你心情好了,我心情如何都得好,你心情不好了,我就是出气筒,你何时将我当过一个人看待,你就连养一只猫都是精心的,却对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你把我当什么,啊,当什么。”
眼眶通红,刘峰的眼里带着几分疯狂,他受够了,受够了连一只猫都不如的生活,受够了妻子对他连一个尊重都不屑给予。
“刘峰,你疯了吗?”洛雨带着几分不可置信,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向窝囊的丈夫,会大声的质问她。
“是,我疯了,被你逼疯了。”吼完,刘峰转身离开,头也不回,那身影竟能看出几分坚定。
砰的一声巨响,是刘峰狠狠地摔门声,洛雨被巨响震得一个颤抖,却顾不得自己产生的这点下意识的反应,见丈夫真的离开,内心生气的同时还是有焦急的。
对刘峰,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洛雨确实是爱的,不管是因为外在相貌这等肤浅的原因,还是别的什么,但爱不会因为原因而变成无关紧要的东西,想要舍弃,是很难的。
若不是因为爱,洛雨这样的白富美般的存在,又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婚了可以再离,在她们这个圈子里,利益才是永恒的结合,除了商业联姻,互利互惠,婚姻关系如何儿戏都是没关系的。
之所以与刘峰结合那么多年,还生下了孩子,究根结底,还是因为一个爱字,只是这份爱从一开始便是不对的。
能轻易抢过来的人,注定他本身便不值得去抢。
洛雨只要稍微有点脑子,就会想到,刘峰既然可以背叛原配,那便能轻易背叛自己,本身连微末的爱都不存在,只是金钱带来的追随,脆弱的只需要一个比自己更有钱的人出现,只要想想,洛雨的心里便充满了对这份关系的厌恶。
爱上的人,实在是太不符合洛雨的期待了些,不仅窝囊没担当,还是因为钱才与她在一起的,谁的爱,想掺杂俗气的原因,再是不讲理,洛雨也曾做过爱情的美梦。
爱人不符合预期,又不舍得放弃,就造成了这段扭曲的婚姻关系,洛雨掌控着刘峰,将其紧紧地抓在手里,每当爱情的不完美折磨着洛雨的时候,情绪便需要发泄。对象,当然只能是在造成这一切原因的又近在眼前的丈夫。
房间安静地落针可闻,洛雨的面色扭曲,带着狠绝,这么多年,以为刘峰已经成为了被驯化的狗,没成想还有反抗的时候,狗,就该待在她打造的笼子里,指甲渐渐收拢,洛雨不允许栓好了链子的狗跑掉。
让刘峰反抗的原因是什么呢?洛雨很轻易地便将范围定在了方泽宸的身上,是因为看见儿子想到旧爱,还是儿子本身唤醒了刘峰的父爱。
无论原因是什么,洛雨不想去查,不想去问,她只想让出走的狗爬着回来求自己,既如此,便将对方在乎的踩到污泥里,看那时这个所谓的父亲,会不会为了儿子摇尾乞怜。
负气走出家门,刘峰吹着冷风,理智逐渐回笼,多后悔谈不上,事已成定局,还是要想方法解决,刘峰想着,或许暂时的分开,可以让那个疯婆娘有所转变,这样想着,一向窝囊的刘峰,竟是硬气了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