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店

“!”成为“鸡王”的林清清“林公子”,穿着一身东拼西凑地衣服,手里拿着巴掌大的无处安放的大铜板儿系统和几枚小铜板,浑身散发着没洗头没洗澡的腐朽气息,突然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周围的人看她这样打扮儿都以为是脑子不正常的男子。

也是难为大会主持人能保持体面正常主持,没看各个斗鸡的纨绔子弟都对林清清方圆一丈退避三尺吗?

本来看到“鸡王”想要结交的公子们都心态崩了。

“我心态崩了啊!”林清清内心咆哮不已,被一群斗鸡的古代人用异样的眼神瞧着,实在是太丢人了呀。“我不要脸面的吗?啊啊啊!”

然而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林清清只好假装自己穿着锦衣华服,雄赳赳气昂昂地去领彩头。

脸面这东西丢丢也就习惯了,林清清最终淡定地走出了大会现场。

本来是打算直奔一家客栈洗澡换衣的,然而,

“你不如先变小?这么大我不方便拿啊,被人注意到就不太好了吧?”林清清突然想到什么,真挚地对系统说道。

不知道系统是是不想增加暴露的风险,还是觉得巴掌给多了,先给颗甜枣。总之,系统悄默默地变小了。

林清清知道这系统一直是智能的,只是对于自己的一些要求,对方根本不屑得搭理罢了。

“卖糖葫芦,冰糖葫芦20两一个。”“卖包子啊,刚出炉的包子,香喷喷的包子三文钱一个啦。”街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这是什么混乱的物价?林清清一头黑线。肚子咕咕叫着,她不禁走到包子铺,想要买几个包子。

包子铺老板看着一个浑身散发着落魄肮脏的乞丐迎面而来,眼中透出强烈的饥饿光芒,客人都被熏跑了,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意。

真是既觉得她可怜又觉得她可恨,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摸,出两个包子递过去,“给你,走走走,不要钱,别影响我做生意。”

一边靠近一边把玩着手中的铜板儿,听到这话。林清清愕然,并觉得很抱歉:“真的非常对不起,我是来买包子的,怎么能吃霸王餐?”

“三文一个对吧?这是六文,”林清清急忙将手中所有铜板都给了老板,慌忙间似乎忘记了什么。

“哦,对了,耽误了您的生意真是不好意思,这个便作为补偿吧!”林清清说着,从自己的彩头里摸到一张一百两银票递给老板,一边飞速后退一边感慨自己的英明,刚才在领钱时以防万一兑了些零钱。

“喂!这太多了……”包子铺老板突然被塞一百两,第一反应就是给林清清塞回去。

然而林清清已经跑远了,而且很欢快,觉得自己知错就改行事周到日行一善,并没有看到对方的尔康手。

只留下一阵儿尚带恶臭的风打着旋儿吹起地上散落着的黄纸,露出底下一颗亮晶晶的铜板,在阳光底下散发出一道似有似无的幽蓝光芒,在黄纸落下又盖在其上时消失不见。

……

在周围人“看,这儿有个疯子”的目光中,林清清终于不自在了。

闻着自己身上的臭味儿,林清清打算找个客栈好好洗洗,换身衣服,再美餐一顿。

在被三家客栈赶出来之后,林清清也一路观察,觉得这世界还挺真实的,应该只有系统是玄幻的。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一家让自己住进去的客栈。“×××栈”门口匾额上的狂草龙飞凤舞,林清清只能认出个“栈”字,第三个字模模糊糊,依稀似乎是个“客”字,又似是而非。

应该就是个客栈了。

一进去,只有个伙计在,说老板家里有事先回老家,自己暂时看管这客栈,只是最近人手不足,所以不怎么招待客人。

客栈内部和电视里演的大差不差,只是略荒凉了些,想来不怎么有生意,所以才愿意让自己进来。

那伙计生的五大三粗,面相看起来不太像个好人,和大多数老板掌柜一样,额头都有红字,看来似乎是“×栈老板”。

林清清不禁感慨,要不是满大街店铺老板额头上都顶着红字,这就更像个真实世界了。刚才在街上,被那些红字搞得超级尴尬,好像在玩全息游戏一样。

看着面前的伙计,她从来不会以貌取人,所以虽然对方面相凶恶,但是林清清并没在怕。

“住店1500两,饭食500两,热水500两。”然而对方一开口,林清清就不这么觉得了,这真的是个坏人吧?

林清清怀疑地看着伙计,对方脸上满是爱理不理的懒散。也许,只是这个世界物价比较奇怪?想着虽然包子三文钱一个,但是糖葫芦却要20两呢。

所以,虽然很肉疼,林清清还是忍痛掏钱。况且,这会儿天已经晚了,却只有这家客栈愿意让自己这个“疯子乞丐”住。

让伙计再帮忙买身衣服,对方又要了2500两,林清清不疑有他,乖乖给了。

伙计领着林清清到了房间,看了看环境,她还是比较满意的。然后伙计就说要去烧热水买衣服,退了出去。

关上房门,林清清一阵肉疼,身上只剩下6000两银票,连个铜板儿都没了。住一次店买身衣服就要花费五千两,在这个世界生存也太难了吧?

不对,主食应该会便宜些?可能只是在外面住店比较贵吧。

还是得尽快摸清这里的物价,要是回不去自己的世界,就得在这里摸爬打滚求生存了。

根据自己看过的穿越文来说,没几个主角能再回去了。这没什么,反正二十一世纪除了生活便捷这个优点,自己孑然一身,一无所有,也没什么好眷恋的了。

这样想着,林清清摸出黄纸包着的包子,先垫垫肚子。

……

“!怕不是个二傻子吧?”客栈伙计拿着刚到手的5000两,却并没有去买衣服,也没有做饭烧热水。

他只是冷笑道,“就算天快黑了没看到我们客栈的牌匾上写着‘××黑栈\',5000两住次客栈,哪来的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落难贵公子,呵!”

然后伙计转身去到客栈后面的小院子。小院儿正堂里供奉着两个牌位,香火倒是养的不错。

伙计一进门,旁的也不做,直挺挺到牌位前磕了三个响头,习惯地上了柱香。然后冷嘲道:

“你二老总想让您儿子做个有出息的好人,也不想想我是那料子吗?老子生来就是个恶种。”

“得嘞,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香了,待老子卸了心头愤,这就启程去当个马匪,也好叫你们知道,若不是你俩拼死拦着,老子早就发达做了山大王。哈哈哈。”

说着,伙计就大笑起来,扬手推到香烛,看着烛火点燃了供案上白布,才得意地转身出门去。

原来,这伙计本就不是个好的,性格就是愤世嫉俗,父母在时有父母压着,还算一个良民。

只是在外对人笑嘻嘻,其实对所有人都抱有恶意。父母一过世,就无法无天了。

这家客栈老板本与他父母有旧,只不过看他父母去世,又年纪大了,就张罗着想给他说个媳妇。

伙计却只觉得客栈老板给他说的姑娘生的貌丑,一定是嘲讽自己,心生愤恨。于是为了报复,将那姑娘设计嫁给了老板儿子。

之后那姑娘与老板儿子琴瑟和鸣,生活美满。

又像是撞了大运般,那姑娘竟是京城首富失散多年的亲闺女,连着老板一家都被接到京城享福去了,于是老板就将这客栈送与伙计,表达了愧疚之情。

伙计只觉得自己被羞辱了,全世界都背叛了自己,这负心的世界富人就不该存在。从此患上了仇富的毛病。

将客栈牌匾换下,重换一块儿,并亲手写下“××黑栈”这四个字,并将客栈改造成黑店,只为抱复那些眼神不好的富人。

回忆至此,伙计愤恨不已,可算给我等到这第一单生意。

遂,抽出腰刀藏到背后,摸到林清清房门外,敲三下门。“砰砰砰。”

“谁啊?”

“小的是来送热水的。”

“哦,来了”林清清刚拉开房门,只觉得胸前一痛。

弥留之际只听到那伙计不屑道:“来了我××黑栈,就给我去死,算你运气不好,谁让你眼瞎呢?最恨你们这些眼高于顶的有钱人了……”

“谁他妈……黑灯瞎火看得清……你那个是个\'黑\'字啊,还有……我只是个……穷……鬼……啊~”林清清悲愤喷血,死不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