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晚上七点半,圆门大街的某livehouse,聚了不少男男女女。
金敏带着强子、棒槌和大飞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舞台边儿上找了个地方。
今晚上,冰狗乐队只是作为一个外来乐队的暖场嘉宾上场,所以早早地在台上调试着设备。
“来啦?”场子里放着点儿不慌不噪的背景音乐,元宵站在台上,怕金敏听不清,又打了个手势。
“嗯。”金敏点一点头,就转身和强子他们几个聊天了。
“你两派出所里到底干了些啥?怎么关系突然好上了?”棒槌看着元宵还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问金敏。
对着这个莽汉,就算是把那些修琴送衣服的事说清了,怕他也不能理解这里面所包含的复杂情绪,只好信口胡吹:“把他睡了!”
这个玩笑哥几个常开,但都明白,大家杠直的,谁睡谁都不容易。
“真的假的?哈哈哈。”强子大嘴一咧,下巴上堆出好几个褶来。
“你觉得呢?”金敏偷空瞅了一眼台上,演出都要开始了,美少年还在那磨磨叽叽呢。
“有可能,”大飞插嘴,“我看那小子就一副娘炮样,该睡!”
“哈哈哈。”几个人一通笑,金敏也没拉下,心里想着,你们怕是没见过他爷们的样儿!
上次演出,只顾着看吉他手了,完全忽视了其他人的存在。如今放松心情一瞧,这乐队还真有点意思。
原来柴禾就是坐在角落里的鼓手,只不过今天没戴眼镜,上次吃饭的时候他说了,不戴眼镜可以让他打得更欢实。曼丽也和往常不同,吃饭的时候,是个话不多说,绝不吃辣椒的邻家小女孩,现在,化了妆,露了点肉,高嗓飙起来,真有点摇滚女将的架势。
唯独那杵在对面的元宵,不再具有高冷气质,因为金敏知道,看上去酷帅的神情,只不过是因为这货——怯场!
三首punk风格的暖场曲效果不错,氛围一下炒热了。到外来乐队正式演出的时候,观众的情绪已经高涨到爆。
强子、棒槌、大飞他们也跟着人群一起嗨!
“喂,走啦!”金敏看元宵他们几个在场边已经收拾好设备,揪了揪哥几个的衣领。
“嘛去,不是来看演出的吗?”
“看完了!”金敏拽着一伙意犹未尽的人往外走。
屋里屋外,就隔着一道门,温度却差了三十来度,除了棒槌,其他几个人都立刻缩着脖子裹衣服。
“喂,这呢!”元宵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招一招手,金色的光从顶上泄下来,北风带着几片儿碎雪,像是绘本里的王子在呼唤他的城民。
金敏看不惯他这引人瞩目的劲儿又被他吸引着目光,把微笑挂在脸上,招一招手,对着身边儿的人说:“上次那是误会,今晚上我请客,你们可别乱说话啊!”
“得儿!”
“管他误不误会,你心里没砍儿就成。”
两军相会,加上第一次见面的冰狗贝斯手,一共八人,在金敏口中“相当熟悉”的圆门大街上找到一家小店。
这小店是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常来的地儿,那时候还想着好好学习呢,住了半年校,后来发现这学校里和厂区里的混法也差不多,就失了兴致,索性也不好好学了。不过凡是教材一本不落,倒是都认真读了,平时打打酱油,期中期末的时候来考个试,运气好的话还能混个班里前十。
“老板,来个包厢!”强子刚迈进小店就叫唤上了。
“里边请,上二楼,菜单马上到!”
一行人上了二楼,钻进一间小隔间,八个人整好八张椅子,熙熙攘攘地坐下。
都是吃过饭来的,这会儿也就刚九点,没什么胃口,索性随便点了点儿下酒菜要了两箱啤酒,让服务员开了半拉。
“上次吧,”还没来得及彼此介绍,金敏就把酒给各位倒上,眼睛盯着杯子,也不知道在给谁说,“有点儿误会……”
元宵猜到金敏要说什么,他才不想要乐队的人们知道自己摸黑被打的事儿呢,要不然空手道黑带以后在二中还怎么混?
他立马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啥都不说,以后是朋友!”
“哎,有意思!”强子、棒槌和大飞顿时来了精神,这城里的小子也有不蔫的时候啊。
“所谓……所谓……那什么……”强子想引经据典,无奈读书少,磨叽了半天也没说出啥来,索性也端着酒杯一饮而尽,“以后都哥们儿!”
没有人介绍冰狗乐队的其它几位,他们只是微笑着,一听强子的动静,改成了大笑。也就不用再相互介绍,都是年轻人吃吃喝喝很快就熟悉了。
天南海北,瞎吹乱侃,两队人马颇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兴致高昂,乱喝了一气儿,大飞和强子已经开始给贝斯手和曼丽教划拳了。
过了一会儿,金敏拍拍棒槌的肩膀,两人换了一个座位,指着柴禾说:“你俩都是打鼓的,有得聊!”
“哎对,”棒槌喝得有点脸红,整个人冒着热气,把袖子捋得老高,“你俩吉他手,也有得聊!”
“滚边儿,”金敏推了棒槌一把,坐到元宵身边侧头问,“喝大了?”
元宵拿着半杯酒晃晃:“没!我得清醒着,怕这帮小子把挨打的事儿说出去!”
“切,”金敏笑着端起自己的杯子往元宵杯口上碰了一下,“你怕啥?”
“丢人啊!”
“你那天是故意不还手的吧?”金敏也觉得自己有点大了,不过在和元宵一样刻意保持着清醒。
“看出来了?”
“就冲你飞起来踢人那一下,根本不像没打过架的。”
“真没打过街架,道场里倒是能来两下,练过五六年空手道,不过……我爸去世后就不怎么练了……”
元宵说着,金敏看出他眼里有哀愁,刻意岔开话题:“我也有点怕他们说出去!”
“为啥?你那么拽,一句话小弟都上了!”元宵不屑撇撇嘴。
是啊!我怕啥?金敏舔舔嘴角,端起酒杯一口喝光——我怕真被你和你的朋友当成小混混,我想像你们一样,上着学玩着琴,做一个没有瑕疵阳光般的美少年啊!
一顿酒,两箱没够又加了几次,最后到底喝了多少记不得了。反正,进去端端正正的八个人,出来的时候个个东倒西歪。
柴禾、曼丽、贝斯手打车先走了,强子、大飞、棒槌嚷嚷着再去下家喝。
金敏强迫自己保持清醒,可脚底下还是越来越软。
看自己的同伴走了,元宵才像是松了口气,瘫坐在路边,抱着吉他,也不顾二中校草的形象了。
“你们先走吧!我得送他回去!”金敏热劲儿上来,大敞着皮夹克,滑坐在元宵身边。
“能行吗?”大飞算是最清醒的一个。
“没事儿,他两也不行了,你送他们吧!这个……”金敏拍了拍元宵的后背,“我搞定!”
一会儿,来了一辆出租车,三个人跌跌撞撞地挤进车里,大敞着车窗,鬼哭狼嚎地成风而去。
金敏起身,提起元宵的琴包,伸出一只手来:“走吧!咱们回家睡去!”
“嗯。”元宵只是答应不见动身。
“你倒是起来啊!”金敏的手还停在那里。
元宵挣扎着微微抬头,路灯下的碎雪片儿比之前大了不少,落在热气腾腾的少年身上,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小水珠:“金敏?”
“嗯?”
“早十几年你特么死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