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意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之作——————————————————————————————————————————————未考据我在二十岁的那一年踏上了纽约的土地。
我在纽约的街头,凭借着自己的的“三寸不烂之舌”,当起了“掮客。”
那时候纽约街头的“废奴运动”已经结束,但不可否认,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恢复了自由身的人,劳动能力很强,他们大多数人没能接受高等教育,想要活下去,只能卖力气。
我就充当起了在中间给他们介绍雇主,给富裕人家介绍佣人的角色。
赚到钱之后,我立刻就给还在哈佛尔的哥哥——菲利普写信,告诉他我赚了一点钱,希望能够赔偿他的损失。
实际上,如果只是我大哥菲利普一个人的话,我并不想那么早就把钱寄回去,我想拿着那笔钱租一所大店铺,做大一点的买卖。
但是菲利普并不是一个人,我们搬到哈佛尔的第二年,我们的父亲就做主让我的大哥菲利普娶了一个哈佛尔本地人家的女儿。当时的我不是很喜欢那个人家的女儿,我觉得她太过于市侩,我看到过她在集市上因为一点点小钱和摊主斤斤计较。
当然,现在的我即使理解她在那个时代,那种生活下的市侩,我还是不怎么喜欢她。
在没有举家搬到哈佛尔时我的哥哥菲利普有一个未婚妻,是当时和我家家境相当的小贵族之女,我认为那个女孩和菲利普极其般配,菲利普也经常和她见面。可是在我们搬家之后,菲利普再也没有提起过那个女孩儿。
菲利普他们三年抱两个小姑娘,过了两年,父亲去世后的年初,他们又生了一个儿子,小侄子出生不久,我就被送上了去往纽约的船。
菲利普一家五口,三个小孩子,两个大人,其中一个大人要留在家里照顾孩子,不能出门做帮佣挣钱,五口人的生活全靠菲利普微薄的薪水支撑着,我偿还他的那一部分钱至少可以支撑到大一点的两个孩子可以照顾弟弟的时候,这样,家里的另一个大人可以出去接一点帮佣的活,菲利普也可以轻松一点。
那笔钱邮寄回去之后,因为同行的人越来越多,钱也就越发的不好挣,而店铺的租金越来越高,直到两年后,我才攒够了一半的钱,然后我和一个在纽约长大的本地人合伙做买卖,因为他的家人都在纽约,所以我们决定他留下看店,我动身去往南美看货源,如果可以就将南美那里当做长期的供货源,我留在南美供货。
动身前往南美之前我又给菲利普写了一封信:“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那时候的我是真的想挣上一笔大钱,把剩下的债务还清,再攒下一笔钱,衣锦还乡。
可是我识人不清,我和那个纽约的本地人合作的第三年,终于,我们的店铺开始盈利了,那个本地人翻脸不认人,说店铺是他自己的,而我那几年一直在南美,周围的商家也不认识我,都认为我是骗子,原本我以为,他不会也不敢和我真正的撕破脸,毕竟,南美的供货源一直是我在运作操办,结果并没有,原来,他早就让他的家里人联系好了另一个供货源,当时制度也并没有像现在我看到的这样严格,所以,我输了。
离开哈佛尔那个家的第五个年头儿,我——输得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