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

温清的嘴巴一张一合的,眼珠子都要瞪掉下来了,这也太莽了吧!

白云捧着晶核三蹦两跳的跑到他的面前,兴高采烈道:“这个糖豆可好吃了,你快尝尝!”

温清:“……”

这分明就是丧尸脑里的晶核啊!

而且这些晶核还是五颜六色的,像极了野外绽放得极其妖艳的野蘑菇,这一粒下去,妥妥就是孢头中毒。

他看着死无葬身之地的丧尸们,胃液翻涌着。

我,温豹豹就是死在这里,饿死了,都不会吃这样的东西!

他斩钉截铁的摇了摇头,这样的“脏东西”,他才不要呢!

白云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模样,他用爪子紧紧的攥着晶核,随意的往自己身上柔软的皮毛上抹了抹,直接把晶核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吧唧的咀嚼了起来。

温清:“……”

亲,你这个动作实在是太接地气了吧?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从那棵树上摘的野枣呢,网上抹一抹就开始吃了。

“你真不吃?”白云冲着他挤眉弄眼道。

温清坚定的摇了摇头,“不吃!”

这可是从丧尸脑门里掏出来的东西,连洗都没有洗,他能吃吗?不能啊!

白云瞧温清这般的不识相,便没有再说什么,

他骤然指了指温清的背后,焦急道:“快看!”

温清的注意力当即就被他吸引住了,作势就要转头。

白云当机立断直接把晶核塞进他的嘴巴里,温清还来不及把那“脏东西”吐出来,便不小心咽下去了,舌尖只留下一点点的余甜,味道更像是新鲜的水蜜桃榨汁,最妙的是这水蜜桃榨汁不仅新鲜清甜,而且,里面暗含着一股力量,那股力量顺着他的经脉周转一圈,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他的额间隐隐约约冒出了稀薄的汗珠,身体轻松了不少,仿佛变得更加轻盈。

温清眼前一亮,敢情这晶核是大宝贝呀!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宛如星河之间的“碎钻”,他冲着白云腼腆一笑,“哥,我还要了。”

白云当即昂起头来,义正言辞的拒绝道:“没有了。”

哼,刚刚的我,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温清:“……”

你手里明明就攥着一个,骗谁呢!

温清一个劲的用爪爪比划着,身后的小尾巴一个劲的甩来甩去,一脸求投喂的模样,“哥,我还想吃,这糖超甜的,特别喜欢。”

白云轻哼了一声,脑门上明晃晃的写了“我不买账”四个大字。

温清几乎是用尽了浑身解数才从白云手上讨到了“糖”,他完全没有想到晶核还有这般的妙用,怪不得发现这奥秘的白云会成为进化种,这晶核的效果真是杠杠的!

十几天下来,两个小崽子的搭配日渐默契,最重要的是白云是这里土生土长的蜜罐,野外生存能力极强,这段时间好吃好喝下来,温清都长出了小圆脸,一改之前面黄肌瘦的模样,他也逐渐明白了白云头顶那蓝杠杠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是气运值!

每个“人”身上气运值都不一样,颜色代表了对方气运的高低。

黑色是最次的,代表着死到临头,他见着好几只麋鹿死前头顶都是一片乌云惨淡的模样,不一会,那麋鹿便被在附近埋伏的狮子,硬生生的咬断了喉颈,其次便到了白色,白色远没有黑色那般杀伤性,只是白色气运值的“人”往往会很倒霉,隔三差五的出差错,白色往上则是绿色,绿色往往代表着正常的阀值。

像白云这样的蓝色气运值,实属好运常伴身边,经常会有意料之外会有收获,蓝色之上的便是紫色了,一提到这紫色,他就不得不提一下住在他们家隔壁的新任狮王,人家一位年轻帅小伙不说,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一举击败两位老狮王,成为新任狮王,瞧瞧人家那妻妾成群,儿女绕膝的模样,他当即酸了,这莫不是拿龙傲天剧本吧!

最倒霉莫过于与狮群接壤的鬣狗群,新任狮王年轻好斗,一言不合就带着老婆们去打死对头鬣狗。

鬣狗:“……”

你踏马的,还给不给人家好好过日子了!

狮群是以狮王为领袖,只要狮王一声令下,狮群就整齐一划的全军出击了,雌狮是出了名贤妻良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打得了劲敌,抓得了猎物,是数一数二的能干。

温清经常酸得流口水,妻妾成群什么的,简直香到爆炸!

鬣狗群则不同,它们以女首领为主,雌鬣狗的个头往往会是雄鬣狗的两倍,而且,雌鬣狗还有一对假丁丁,这就很奈斯,嗯,货真价实的假丁丁!

雄鬣狗必须向雌鬣狗表示臣服,要不然,绝对是会被雌鬣狗打得满头包,捕获的猎物必须是女王先进食,其次按照种群里社会地位高低一次排序,雄鬣狗只能够在最末位,可以用□□工具人形容它们的地位,说多都是惨啊!

这两者两看相厌是有理由的,一个男尊女卑,一个女尊男卑,battle什么的,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温清自打摸清了气运的规则以后,捕猎什么的,日渐得心应手,他懂得了取巧劲,优先攻击黑色气运值的猎物,这样的猎物本就大限将至,捕获起来更加的容易得手。

随着温清的业务水平逐步提高,白云对自己的小弟越发满意,瞧瞧,他们都是进化种,还配合得如此的默契,这就是命运啊!这就是神明的安排啊!

白云恨不得把自己软软萌萌小弟牢牢的锁死在自己身边了,养成系实在是太香了,我弟弟怎么那么可爱!

可惜,他的美梦在那个男人到来之际,彻底的破碎了,每每想到这件事,他就扼腕痛惜,他当时就应该麻利一点,立即咬断那人喉颈才对!

那日,他闻到了空气之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他抖了抖鼻尖,高高兴兴的带着自家崽崽跑过去捡漏,他时不时观察天上的秃鹫,这玩意眼神好使,哪里有尸体,哪里有腐肉,这玩意找得最快了。

这会的血腥味正浓郁,说明这个猎物要么处于重伤的状态,要么就是刚死不久,他们要是腿脚麻利一点,还能够吃上热乎的呢!

温清就像白云身后的小尾巴,紧紧的跟着白云。

他们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位倒在血泊的男人,男人乌黑的黑发已变得凌乱不堪,整个人硬生生的倒在草地上,仅露出半张侧颜,他的剑眉锋利且修长,双眸紧紧的紧闭,脸上一片污秽的血迹,让人无法看清他的模样,但是,他侧脸的弧度极佳,让人忍不住遐想他那血迹之下的面容,他身上的衬衣变得褴褛不堪,衣袖更是被撕扯了大半,光洁的手臂上更是明晃晃的齿痕,这齿痕极深,仿佛恨不得把他的血肉撕扯下来,依稀可见铮铮白骨。

最令人吃惊的莫过于他身上那金灿灿的气运,宛如万丈佛光,一度闪瞎温清的眼睛。

他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这气运绝了呀!

好家伙,这就是传说中的大佬吗?

一时之间,他陷入了天人交战。

这到底救不救?

这人很明显是被丧尸咬过的,危险值MAX!

可是,这个人气运过人,一看就是拿着大佬剧本的,抱紧大腿,以后少不了吃香喝辣。

这会的他还没有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只见白云亮出了锋利的指甲,一副战斗模式的样子。

温清当即黑人脸问号,不是,哥,这是大活人啊!

他还来不及摁住白云,白云已经冲上去了,赫然一副收割人头的模样。

温清:“!!!!!!”

哥,万万不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