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 23 章

“什么?那几个贱种竟敢跑了?”听说季路西一家连夜举家潜逃,季老爷勃然大怒。怒道一半又揪起前来禀报的下人,“那几个贱奴可曾卷走老爷我的刀斧与毛驴?”

下人瑟瑟发抖:“确是如此,老爷的刀斧与毛驴,俱已丢了。”

“什么?!”季老爷死死捂住了胸口。

作为季家村最大的地主,季老爷的发家史并不算光彩,他本也是贫家子弟,因读了几本书,被这季家村原本的富户看中,招做了上门女婿,谁晓得这位季老爷读书没甚么天赋,盘剥乡民倒是天赋惊人,不到十年,便将原本只是寻常富户的岳丈家,变成了方圆几十里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缺德事干的太多,这季老爷与娘子成亲近十年,也不曾诞下一儿半女,无奈之下,季家娘子只能给夫君买了一个妾。

被人牙子判定为“屁股大好生养”的妾,进门整三年,别说一儿半女了,连根毛都没生下来。

这下子,原本还有些幽怨的季家娘子也着急了,顾不得闺怨,季家娘子一口气给夫君纳了三个妾,各个都是标准圆脸盘、大屁股的宜男之相。

背负着季家血脉延续的季老爷,每日努力在四个妾之间耕耘复耕耘,又耕了五年,四个妾倒是愈发白胖(季家伙食好),季老爷却渐渐骨瘦如柴,除了脾气愈发古怪之外,依然连根毛都没收获。

就像季老爹猜测的那样,耕耘十年、颗粒无收的季老爷,每每看到庄子上农户家活蹦乱跳的小崽子,眼神便愈发阴鸷,直到某天,家里的下人再次说起庄子上谁谁家里又添了个大胖小子,季老爷终于变态了。

他假借祭祀河神,让人从庄子上拉走了那个长的最好看的小崽子,亲眼看着小崽子被捆在竹笼里沉入河底的时候,莫名的,季老爷心里涌起一股快意:你们一个个的,不是都在背地里笑话老爷我生不出孩子吗?既然如此,那你们也别想要孩子了!

从那以后,几乎每一年,看着肚皮平坦的妻妾,季老爷都忍不住找各种理由,从庄子上挑选那些长得最好、最健康的小崽子,或祭龙王,或祭瘟神,满天神佛那么多,他总能让庄子上的神棍想出理由来。

非但如此,季老爷每次命人去抓童男童女祭祀,还会让所有村民出钱,举办盛大的祭祀典礼,让那些胆敢在背地里嘲笑他的村民,自己出银子送自己亲生的小崽子去死……那种感觉,实在是令人欲罢不能!

而就在几日前,进山打猎的季老爷,看到了季路西家的两个小崽子。

大一些的季秋梨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眉目秀美,小一些的季秋棠更是肥壮可爱,简直就是季老爷理想中儿子的模样。

这本该是他的儿子!怎么能投生到季路西这个贱奴家里?

目光阴鸷地盯着两个小崽子看了一会儿,季老爷突然笑了:既然投错胎,那便干脆叫他们下去重新投胎好了,弄死了这么多小崽子,总该有那么一两个会投胎到他们家吧?

这,便是季路西举家潜逃的真相了。

以上,孙悟空统统不知道。

不过,他也没兴趣知道,相比于把这讨厌的害他背黑锅的地主老爷揍得当场去世,他更喜欢白闻秋给他出的那个主意——

“如今你师父的肉身寄养在我这里,也不知道还要寄养多少年,你身上又没有多余的银子支付你师父的生活费,倒不如趁机劫富济贫一番,那姓季的地主老爷凭什么欺负乡邻?不就是仗着有几个臭钱?若是他身无分文,看哪些狗腿子哪个还听他的!”

这话说的……简直非常有道理啊!

孙悟空深以为然,瞬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然后,季老爷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穷光蛋——

“老爷不好了!库房遭贼了!连箱子都被贼人偷走了!”

“老爷不好了!家里的牲口全都不见了,连后门看门的大黄狗都找不到了!”

“老爷……不好了!外面来了好几个牙婆,说是咱们都被人卖了,如今那些牙婆正拿了卖身契嚷嚷着要进来拿人!”

……

季家村的村民最近真是扬眉吐气,欺压了他们近十年的季老爷,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万贯家财一夜消失不说,原本对他还算和气的老丈人也翻脸不认人,竟然直接丢了封和离书将他扫地出门。

后来村里人才知道,原来,季家闹出怪事那晚,季老爷的岳父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仙人指点:原来,他女儿多年无所出,根本就不是生不出孩子,而是季老爷这个赘婿不能生!

原本想招个赘婿延续血脉,没想到却招了个不抱窝的公鸡,这下老丈人也翻脸了,再加上季老爷那些狗腿子都被牙婆拿着卖身契抢走了,老丈人再也不必顾忌什么,当场便将季老爷赶出家门。

半年后,季老太爷重新替女儿招赘了一个憨厚老实的女婿,没想到不到三个月,女儿便有了身孕,季家后继有人,季老太爷高兴得整摆了三日流水席。

此时,早已没人再提起曾经独霸乡里的季老爷了。只是几百里外的乱葬岗上,多了一副枯骨罢了……

即便孙悟空听了白闻秋的话没有一棍子打死这祸害乡邻的小人,那些被他一念入魔害得惨死的幼童冤魂,也不可能放过他。

事到如今,唯一能证明季老爷曾经辉煌人生的,竟然就只剩下——

“不错不错!有这么些银子,足够养你师父百年终老了。”收到了孙悟空同学扛上山的一大笔生活费(→来自季老爷十年的苦心积攒),白闻秋给了孙悟空一个欣慰的笑容。

没想到——

“那还是不够啊!”孙悟空瞬间萎靡,“那个与我师父换了肉身的血魔不是说了?他乃是不死之身,万一他总也不死呢?那我岂不是要一直替他交生活费?”

此言一出,非但白闻秋,连阿季和白栩都忍不住呆了呆。

“咳~莫非你是想让你师父的肉身早日圆寂?”白闻秋面色诡异地看着孙悟空。

不至于吧?为了少交几年生活费,竟然在潜意识里巴不得唐三藏早点死?

这到底是什么该死的塑料师徒情哦~

孙悟空:“……”

难道我内心深处,真的希望师父早死早超生?

可怕的尴尬中,最后,还是万年和事佬白栩勇敢地站了出来——

“哈哈~郎君莫怪,听闻大圣素与那十殿阎罗交好,想来,若是唐长老不幸圆寂,阎罗王定然会替唐长老安排个绝世好胎!”

“噗~神特么绝世好胎!”白闻秋一口花茶都喷了出来。

不过,这倒是个缓解尴尬的好借口,孙悟空立刻冲过去搂住了白栩的肩膀:“好兄弟!下回想吃甚么,哥哥给你打回来!”

这小雀精真是不错,又乖巧又机灵,哎!孙悟空再一次忍不住羡慕起白闻秋的好运气,这么机灵的小妖,怎么就不是他花果山的呢?

罪魁祸首季老爷扑街了,孙悟空更是盗走了季家所有家奴的卖身契,顺手也把季路西全家的身契也拿了回来。

没想到的是——

“求老爷千万不要赶我们走,我们全家都愿意留下来替白老爷种地!”季老汉颤巍巍地丢开拐杖要带着全家人跪下来,“老汉全家都是奴籍,便是消了籍,没得片瓦遮身,更无耕地养活家里这许多人口,早晚也是要卖身为奴的,倒不如留在此处替老爷看守庄子,求老爷怜悯!”

季路北和大哥有些紧张地匍匐在地上,他们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实在是厚脸皮,人家好心救了自己,现在连卖身契都给他们拿回来了,没想到他们一家竟然赖着不肯走……唉!也实在是舍不得走,兄弟俩活到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吃到那么多肉。

在这个底层农奴连豆子都吃不饱的年代,白骨精随手就让人赏了好几十斤野猪肉给他们,这般慷慨慈悲的地主老爷,到哪里去找哟~

嘴里回味着午间喝的肉汤,季家人磕头磕得更虔诚了。

“郎君,不如便留下他们吧?反正山里多得是无人耕种的荒地,您若不耐烦看到他们,随意指个无人的山坳给他们便是了,每年叫他交些米粮蔬菜上来,也省得咱们自己种。”阿季在一边替季家人说好话。

“那便依你,也不用找什么无人的山坳,就之前塌掉那座山好了,你带他们过去安顿。”白闻秋想了想道。

“多谢季娘子替俺们求情!”季月氏感激地冲着阿季笑道,“说起来,季娘子也姓季,不知老家是不是山下季家庄的?”

“那倒不是,”阿季歪着头想了想,很痛快地否定了,“我死的时候,这白虎岭方圆数百里俱是荒山野岭,并不曾有人家。”

季月氏:“……”

她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呵呵~我家郎君说了,既然要长久留在咱们这白虎岭,那么,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能不知道了。”阿季微微扬起下巴,矜持地看着季家众人——

“不知你们可曾听说过白虎岭尸魔?”

“尸尸尸尸尸……尸魔?”季路西牙关开始打架。

咕咚一声,季月氏两眼翻白,晕倒在地上。

其余季家人:“……”

他们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以及,怪不得这位慷慨大方的新主子,一出手便是一整个野猪屁股,感情整个白虎岭都是他们家的,别说一头野猪了,就是一百头,还不是他老人家一句话的事儿?

恶趣味地欣赏了一番季家人的惊恐,阿季抿嘴笑了笑,这才出声安抚——

“你们无需惧怕,我家郎君最和气不过了,虽说从前吃人,但……嘻嘻~听说现如今修道之人都流行吃素,我家郎君近日也开始茹素了,你们运气不错。”

不错什么?赶上了尸魔大人改吃素,免于被一口吃掉吗?听到这番话,季家人忍不住泪牛满面。

“行了,好好替我家郎君种地,别的不说,跟了我家郎君,这整个白虎岭,便再无人,也无妖魔敢欺负你们了。”

这句话倒是极大安慰了季家人。需知,他们便是被季老爷之流欺凌得实在过不下去了,才冒险逃入深山的。

像他们这样的下奴,身无恒产,能活着便是最大的运气了,阿季说得没错,他们运气是不错,赶上白骨精改吃素,而且正好需要有人给他种植瓜果蔬菜,只要好好种地,相信暂时应该是安全的。

见季家人这么快就接受了白闻秋这个鬼主子,阿季眉头一挑,对这几个凡人倒是观感更好了些:虽然她早已习惯了凡人对他们这些鬼魅的厌恶与恐惧,但,谁不想做个正常人呢?

白闻秋当时失手震塌的半座山,整个塌下来足有好几十亩,看得季家人目瞪口呆,再次坚信了阿季小姐姐说的“整个白虎岭再没人敢欺负他们”这句话,挥挥手就能震塌一座山,这……这是个法力高强的老鬼啊!

季家人从此便老老实实扎根白虎岭,成为了尸魔大人最忠诚的农奴。

路易斯对此羡慕不已。

路易斯骨折的腿终于好了。

虽然和他从前吸血鬼的肉身伤口愈合能力完全没办法相比,但,比起这里的凡人,已经称得上是神速了。

痊愈后的第一件事,路易斯就申请要求和孙悟空一起去寻找唐三藏的魂魄以及肉身。

这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挂掉的日子,他真是一天都不想再过了!

“恐怕你们是出不去了。”白闻秋沉吟片刻,沉重地告诉了路易斯一个不幸的消息,“这白虎岭,似乎对妖魔鬼怪设有某种禁制,想来,路易斯先生,也是因为在山脚下不慎触动结界,才被雷劈伤的吧?”

“什……什么结界?”路易斯目瞪口呆。可怜他一个外国鬼,哪里能明白华夏修仙文化里的专业术语?

“总之,但凡曾经杀伤人命的妖魔鬼怪,进了这白虎岭,便再难出去。”白闻秋怜悯地看了路易斯一眼。

“那为何他能来去自如?”路易斯指着孙悟空悲愤道。

他心里其实已经相信了白闻秋的判断,虽然不知道那个结界到底是什么,但他确实是恰好走到山脚下,才莫名其妙被一阵雷电狂劈,追得断了一条腿了。

“大圣与我等自然不同,”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大圣真的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听闻大圣曾师从菩提老祖,老祖座下亲传弟子,自然与寻常妖魔不同。”

打个比方,如果凡人是普通老百姓的话,那么具有一定法力的妖魔鬼怪就是富二代,孙悟空这样“师从名门”的就是这个时代的特权阶级。

“这猴子竟然还是贵族?”路易斯也惊呆了。

这可真是猴不可貌相。

身为曾经的贵族,再没有人比路易斯更明白,“特权阶级”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了。

“你就安心留在此处吧,待我寻到师父,便来与你换回肉身。”孙悟空不禁有些同情这血魔。这下好了,即便没有白闻秋手下看守,这家伙也逃不出白虎岭了。

孙悟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留下路易斯神色怅惘地看着院中晒得满满的葫芦干。

因为白闻秋爱吃,阿季和白栩又吩咐手下的小妖四处寻找,几乎将白虎岭的野生匏瓜全部摘了回来,老掉的挖掉瓜瓤晒成葫芦瓢,嫩的全部切片,摆在太阳底下晒干,听自家郎君说这种晒干的葫芦干,泡发后拿来烧鸡最是美味,几个鬼跃跃欲试,都想尝个新鲜。

葫芦干没那么快晒好,嫩的葫芦却还有不少,白闻秋摸了摸下巴,突然想到另外一个好吃的——

葫芦这玩意儿哪里都能长,以前他们乡下房前屋后种的都是葫芦藤,嫩葫芦吃不完,家里就摘回来剁成馅儿,再买点肉,一起包葫芦肉馅的包子,因为嫩葫芦饱含水分,哪怕提前挤掉了一些水,做出来的包子依然汤汁肥嫩鲜美,白闻秋一口气能吃好几个。

让白栩去筛了些细麦面出来,揉成面团后,隔着温水发酵,发酵后的面团胖乎乎的,灰白色的麦面并不好看,闻着却也是一股醇厚的麦香味。

一切都很完美,唯一让白闻秋略觉不足的,便是剁碎的野猪肉馅儿,带着一股子怎么都去不掉的腥臊味。

“算了,下回捉鹿或是山麂来吃吧。”山里不缺野味,只是白闻秋习惯性地优先选择猪肉,没办法,在他们那里,野生鹿和山麂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吃不得。现在想想,野猪毕竟和养殖的猪味道不一样。

好在白骨洞附近野葱很多,让几个鬼去拔了许多野葱,剁碎了加进馅料里,果然味道比之前好了许多。

做好的包子不能马上蒸,还要醒发一段时间,蒸出来的包子才好吃。

盯着香婆和阿季将做好的包子放在案板上醒发,一转头,白闻秋看了看呆坐在院子里的吸血鬼路易斯,忍不住叹息一声,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总这么等着也不是办法,要不还是找点事情做吧?”

“做什么?”

“种地?”白闻秋试探道。

“你要我像那些农奴一样匍匐在地上耕种拔草?”路易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我可是瓦伦西亚男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尊贵的子爵大人!”

“那就没办法了,要么耕种,要么狩猎,目前白虎岭只能提供这两个工作,你选一个吧。”

路易斯简直想吐血。

他有得选吗?

这天傍晚,吃完热腾腾的葫芦肉馅儿的包子,尊贵的吸血鬼子爵大人,憋屈地扛着鱼叉出门捕鱼去了。

“捕鱼总比耕种好。”子爵大人默默在心里安慰自己。钓鱼和游猎,向来都是贵族们很喜欢的消遣。

抛开不能吸血这点之外,其实白虎岭还是满符合路易斯的审美的,这是与他们西方世界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景,充满了神奇的东方韵味,坐在云闲水静的山溪边,路易斯便忍不住又作了一首小诗——

青绿的树叶

在不该的季节

缓缓坠落枝头

轻盈地流连在风中

旋转低吟叹息

然后

寂静无声地……

“噗通!”巨大的水花,打断了子爵大人的诗兴。

“谁?!”路易斯勃然大怒。

作为一名即兴创作型诗人,他最恨的就是有人在他灵感突发的时候打断他。

简直就是游戏打到最关键的时候突然断网!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

盯着飘荡在水面的一片衣角,路易斯犹豫片刻,不情不愿地甩掉外衫,噗通一声跳了下去。

被打断了即兴创作的小诗,自然是不爽的。

但,有人落水了,还是要救的。

大不了,救上来之后,若是那人不道歉,再打一顿出气好了。

该死的命运,并没有给路易斯出气的机会。

那人死了。

捞上来的时候就没了气息,而且,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早在这人落水之前,便已经死了。

看着衣衫褴褛的青年,路易斯有些手足无措,半晌,捡起掉落在岸边的外衫,将这纤细瘦弱的男子包裹好,扛在肩上打包带回了白骨洞。

“咦?路易斯先生好运道,咱们白虎岭可是许久没打到这么大一条鱼了。”白栩笑眯眯地准备接过路易斯的“渔获”。

没办法,死去的男子被路易斯从头到尾包住了,远远看去,可不就像是一条鱼的形状?

“不是鱼,是一个死掉的人,掉在水里,我捡回来的。”路易斯卸下肩上的男子,揭开外衫,赫然是个面色青白、早已死去多时的人。

“赫!路易斯先生,好端端的你捡个死人回来做什么?”白栩大吃一惊。

“不是那个叫阿季的小姐说的?这白虎岭,所有的一切都是白先生的,而且你们东方人不是说,人死了之后就会变成鬼吗?我想他虽然死了,但要是变成了鬼,掉在白虎岭的水里,也算是白先生的奴隶吧?白捡的奴隶鬼,为什么不要?”路易斯虽然是个纤细敏感的诗人,但同时也是一个坐拥半个封地、拥有上百个奴隶的贵族,这个账他还是会算的。

白栩:“……”这么说起来的话,竟然很有道理的样子?

路易斯大人,还真是被他们家郎君洗脑洗的妥妥的!

“这是何处?你们又是何人?”就在路易斯和白栩商量该怎么处理这个白捡的“奴隶鬼”的时候,一个淡淡的鬼影突然出现在院子里。

那鬼魂懵懵懂懂地看了路易斯和白栩一眼,又绕着地上湿淋淋的尸体转了两圈,青白的鬼脸上,突然流下两行血泪。

“我想起来了,我已经死了。”

“被阮度那个负心汉下毒害死了!”

“阮度,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长发散落、浑身湿淋淋的男鬼仰天大笑,更多的血泪从他青白的脸颊滑落,诡异的是,大约是被复仇的信念加持了,那原本浅淡的鬼影,竟然渐渐凝实起来。

路易斯和白栩这才发现,这男鬼竟然长得十分美艳,是的,美艳。哪怕是见多了美艳女妖的白栩,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白虎岭所有雌性妖魔鬼怪加在一起,只怕都不如眼前这个男鬼好看。

他们家郎君也十分俊美,但自带威严气势,哪怕长得再好看,一般的妖怪也不敢盯着他老人家看。

眼前这个男鬼就不一样了,眉目如画,皎皎如月,修眉入鬓,鼻梁高挺,左边眼下一颗泪痣,非但没有破坏掉整张脸的美感,反而更添了一种惊心动魄的勾魂……

“吵什么吵?这里哪个鬼死得不惨?就你最惨?闭嘴!”因为主子的纵容、最近愈发泼辣的阿季姐姐拿着擀面杖冲了出来,先给了白栩两下,“叫你去磨面,你给老娘在这里玩死人!不就是个冤死的鬼?咱们白虎岭每年不知道多少这样的厉鬼,还不都被咱们家郎君一口吃了?大惊小怪什么?还不赶紧将他关到笼子里去?”

悲愤血泪的男鬼:“……”

突然哭不下去了怎么办?

看到美艳男鬼比方才更加惨白的脸,白栩微微不忍,凑到阿季身边低声求情道:“阿季姐姐,咱们郎君不是早就不吃生魂了?看在他是个新鬼的份上,您就别吓唬他了吧?”

什么关到笼子里?白骨洞关押活人的笼子,不是早就被香婆婆拆了拿去当柴火了么?

“哼!郎君方才说午间要吃切面,你赶紧去磨面。对了,问问这新鬼会不会推磨?不会的话就赶出去吧,咱们白骨洞不养闲鬼。”阿季姐姐冷酷无情地捏着擀面杖扭头进去了。

“我看你也别哭了,死都死了,哭也没用不是么?方才你也听到了吧?这院子里里外外的事情都是那位阿季姐姐做主,你若想留在这白虎岭,第一个不能得罪的便是这位姐姐。对了,你会不会推磨?”

新鬼:“……”

等等!

你们都没人问我是怎么死的吗?

白栩微微叹息一声,赶紧跑进屋准备扛些麦子来磨面了,至于这个新鬼?既不能成为白骨精的食物,又不能替白骨精制作食物(推磨),估计待会儿阿季姐姐就要跑出来赶人了。

“我看你水性不错,不如随我一起去捕鱼吧?对了,你方才说你是被害死的,来,跟我说说。”路易斯正闲着无聊,想到他尚未动工的东方奇闻录,顿时灵感上头,笑眯眯地邀请这位疑似冤死的新鬼一起加入他的皇家捕鱼队。

“谁被害死了?”话音未落,白闻秋从外面进来了。

额,今天的白总,打扮的颇有些山隐居士的感觉,黑长直的秀发以两根极为简洁的木簪交错挽起,一身麻灰色粗布衣衫,交领处隐约可见精致的锁骨,臂弯处还十分接地气的挎着一个青绿的竹篮,篮子里随意堆叠了些鲜嫩的野菜,实在是光风霁月、皎皎如仙!

路易斯和新鬼君都看呆了。

“郎君,这只鬼是方才路易斯先生从河里捡回来的。”白栩放下磨盘过来汇报道,“阿季姐姐问过他会不会做活,他一言不发,便没让他进门。”

白闻秋:“……”

果然不愧是他选中的HR,进门先问专业技能,没毛病。

不过,看了看男子修长纤细的手指,文弱的身躯,白闻秋心头一动:白骨洞这几个都是半文盲,他身边正好缺个文职人员,要是这个新来的鬼是个书生就好了,想到这里,白总微微一笑,将竹篮递给一旁的白栩,冲着那新鬼抬了抬下巴:“进来吧,说说看,你是被谁害死的。”

新鬼噎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在这几个鬼眼里,自己那一番痛彻心扉、遭人暗害背弃的往事,说出来似乎也没那么悲情了。

但是,人在屋檐下,对面这个皎皎如仙的男鬼似乎法力高深、招惹不得,新鬼无奈,只能收起一腔怨愤,想到生前遭遇的痛苦折磨,新鬼牙关紧咬,眼中又淌出了血泪……

齐同舒,祖籍剑南道,益州人,本也是好人家的儿郎,谁曾想,两年前,齐同舒认识了在外云游的长安贵公子阮度,那阮度生的是一表人才,还是长安城太常少卿阮大人的嫡次子,当时,齐家正在四处找门路想送齐同舒去长安城谋个官身,阮度便夸下海口,说父亲与朝中百官多有交好,可代为筹谋,齐家大喜,不过到底留了个心眼,一面命人快马去长安城打探这位阮公子是否真是阮大人的嫡次子,一面命儿子盛情招待。

就这样,等到齐家拿到了消息,确定这位阮公子就是阮大人的嫡次子的时候,齐同舒已经和阮度同出同入、形同一人了。

“一年多前,我与阮度从益州出发,回到长安城,一开始,他确实时常带着我四处交游、结识的也多是长安城的权贵子弟……谁知、谁知那贼子竟包藏祸心,将我……将我灌醉,送到了大都护的床榻之上……”

“噗~这阮度居然是个拉皮条的?”白闻秋一口竹叶茶喷了出来。

齐同舒毕竟也是富贵人家的儿郎,遭此大辱,当时就想拼着一死,找到那阮度想先杀了这贼子再自尽,没想到阮度早就防着他了,一见他出了大都护府,便命人绑了他送到一处私宅。

在那里,齐同舒遇到了好几个和他遭遇相同的男子,他这才知道,原来,阮度的那些甜言蜜语、慷慨承诺,不过是裹着蜜糖的□□,更让他崩溃的是,阮度不仅时常安排他们出入高官府邸,还找了几个极厉害的师傅,教授他们文才武艺,有几个学得快的,已经被他以各种手段,送到了皇子们的府邸,从最低等的清客做起……

“他这是想搞事情啊……”白闻秋沉声道,他是记得历史上大唐皇室确实不太平,但万万没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这样龌龊的交易。

“阮家当家人心思深沉,怕那些倌儿馆里的清倌人进不了权贵府邸,索性便使出了阮家最有手腕的二郎,专往剑南、陇西、山南、岭南等偏远地方拐骗好人家的儿郎,以仕途名利为诱饵,拐骗这些人随他到长安城求学求官,再以龌龊手段将人拿下,有了那些个见不得人的把柄,我们这些人,从此便成了地下的老鼠,任凭阮家差遣……”

说到这里,齐同舒惨然一笑:“可悲的是,我们这些人,明明身陷泥潭,却半点不敢与家人知晓,每旬还要写一封家书回去报平安,哈哈~长安城富贵无双,家里人实在是放心得很,只怕我们应酬权贵子弟手头紧,我阿爹还咬牙卖了几百亩良田,托那阮贼的人送了过来……”

“那银子呢?”

“自然是被那阮贼霸占了!”

这也太惨了吧?人财两失啊!白闻秋和路易斯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同情。

“那你怎么会被他害死了呢?”人财两得,那个阮度不是应该牢牢把齐同舒攥在手心,慢慢榨干齐家家财吗?怎么会杀了他呢?

“自然是因为我想杀了他。”齐同舒冷笑一声,“那贼子尝到好处,知道我家小妹还有两年便要及笄,竟然想让我写信回家,让家里将我家小妹也送过来,说是要在长安城替小妹寻一门好亲事……呵!我若不杀了他,真叫这贼子得逞,如何对得起阿爹阿娘?”

看了看齐同舒美艳无双的容貌,白闻秋和路易斯不由一阵沉默,心里对那无耻的阮度不由有些犯恶心,连人家未成年的妹子都惦记上了,还是人吗?

“你要杀他,怎么你自己也……”路易斯不解了。

齐同舒一阵沉默,半晌,面色赧然道:“我在大都护府找到了一些断肠草花,晒干了与忍冬混在一处,想哄骗那阮贼喝下,谁知、谁知那阮贼竟早有防备,命人擒住了我,将那一整壶断肠草茶汤灌入我腹中……”

“这也太狠毒了!”阿季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厨房走了过来,听到这里,眼圈一红,哽咽道,“不会推磨,烧火你总会的吧?郎君,香婆婆年纪大了,咱们将齐公子留下来烧火吧?”

齐同舒:“……”

“难怪你斗不过他,这个阮度,只怕绝非你想象的那般,只是个利欲熏心的小人,”白闻秋却是突然想到了一点,沉声道,“长安距离此处只怕尚有数百里,他不将你埋在长安城附近,却偏偏费了这么大精力,让人将你的尸身搬运到白虎岭,只怕是背后有高人指点。”

“什么?这里距离长安城数百里地?”齐同舒惊呆了。

“而且,鬼魂一旦进了这白虎岭,就出不去了哦。”路易斯同情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新狱友。

齐同舒:“……”

“不行!我一定要出去!我要杀了阮度!我要报仇!”齐同舒瞬间狂化,一双美目赤红,周身隐隐竟有一股浓郁的黑气笼罩。

“郎君!这位齐公子天赋绝佳啊,刚死没多久,就有这样浓郁的鬼气了,咱们留下他吧?”阿季又找到了一个收留齐同舒的理由。

“你若不信,尽管去试试,若是撞到结界、魂飞魄散,只怕你非但报不了仇,连家人也护不住了。”白闻秋冷笑提醒道,“那个阮度弄死了你,定然不会甘心,说不定,现在他的人已经拿了你的亲笔信,到你家去接你小妹回长安城了。”

“不!我没有写信!我没有!”齐同舒大惊失色。

“你也是读书人,应该知道人的笔迹是可以模仿的。”白闻秋残酷无情地提醒他,我要是你,就赶紧写一封亲笔信托人送回家,报仇,有的是机会,家人的安危才是最紧要的。”

“等到那阮度接走了你妹子,再找人去搭救,就麻烦了。”

齐同舒呆了呆,忽然屈膝跪下:“求大王救我阮家老小性命!”

“起来吧,我不做无本买卖,你替我做十年书童,我便命人替你去阮家送信。”白闻秋素手支颐,面无表情地看着齐同舒,“你被那阮度蒙骗过,应该知道,无缘无故的好意,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不骗你,但是,你可以与我交换。”

“同舒愿意!多谢大王!”齐同舒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就答应了。

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如果他真的出不了这白虎岭,没办法送信回家,难不成,便这般眼睁睁地看着那阮贼将他妹子哄骗到长安城为所欲为?那些长安城权贵的恶心手段,他饱尝过,又怎能忍心让年幼的妹子跌落那可怕的深渊?

“很好!阿季,取纸笔来,白栩,把你手下飞的最快的信使叫来。”白闻秋满意地拍了拍手,仿佛想到了什么,又面带笑容地补充道,“对了,再叫个信使,帮我带个口信给孙悟空,就说,长安城太常少卿阮大人家的嫡次子阮度,得罪了我,且鱼肉百姓、家财万贯、十分富有,他知道该怎么做的。”

“记得告诉他,若是发了大财,别忘了哥哥我就是了。”

无道之人、不义之财,不正是劫富济贫的江湖游侠们最爱的标配?

路易斯:“……”这个白骨精,真的太像他那伟大的主子德古拉伯爵了!

作者有话要说:齐同舒:我时常因为不够变态而有些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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