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chapter 13
厨房里的那张桌子,一向都是休利特和酒馆里的员工们谈话的场所。只要关上通往后巷的侧门和通往前边店面的门,厨房就能形成一个单独的空间,勉强可以当做是办公室。
每个月末,休利特总要穿上他那件蹩脚的旧礼服,坐在桌子前面,整理一个月的账目。所有的员工都知道,这件旧礼服象征着身份的转换,只要休利特穿上这件衣服,就意味着他不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酒保,而是这家酒馆的主人。如果他穿着这件衣服跟人谈话,那么他要说的肯定是一些重要的事。
当初爱丽丝刚来这家酒馆的第一天,休利特就是穿着这件蹩脚的礼服,坐在这张桌子旁边,做下了雇佣她的决定。这会儿他还像那时那样坐在她的对面,神情却不像上次那样轻松。看着他这样子,爱丽丝也愈加紧张,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难不成他要辞退她?按说这不可能。据爱丽丝所知,休利特从来没辞退过什么人。可是除此以外,还会有什么重要的事呢?
休利特看着爱丽丝,似乎对即将出口的话感到难以启齿。但他不能逃避,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爱丽丝,抱歉,这家酒馆要关了。”
这消息比休利特要辞退她还要令人惊异,从爱丽丝能在街上跑着玩的时候起,这家酒馆就已经存在了,在她的认知之中,这家酒馆应该永远存在,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这里居然也会关门。
听到休利特这么说,她总算明白了他这几天神情恍惚的原因。她赶紧问:
“为什么?”
“它的主人把它卖掉了。”
“我以为你是它的主人。”
休利特叹了一声:
“我也希望如此,可惜,我所拥有的只有这里的桌椅板凳,刀叉杯盘。这栋房屋的主人另有他人,我一直没能攒够钱把这里买下来。前几天他通知我,说是有人把这里连房带地全部买下,要求我在一个月之内离开。”
“新房主不准备再出租吗?”
“我打听了一下,买下这里的人是城主手下的男爵,他要把这里全部拆毁,然后建一家更加气派的酒馆,无论如何,这座城市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就要走了,最后一个月,我会给你们发双倍的薪水,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休利特显然已经这出人预料的消息让爱丽丝无暇再考虑自己住处的问题,她结结巴巴地问:
“你要到哪里去?莉娜呢?”
休利特摇了摇头:
“我还不知道。这些年我攒下了一点钱,如果有机会,或许还够我换个地方再开一家酒馆。但无论如何,我都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至于莉娜……我还没问过她的计划,但我想,她大概不会跟我走。”
爱丽丝没有向休利特追问他是怎么得出的这一结论,她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一年,隐约明白在这家酒馆里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难言的过去。在这些人之中,莉娜的秘密可能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们说完了话,爱丽丝恍恍惚惚地从厨房里出来,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住处没了,工作也没了,她该要怎么办?她还能做些什么?
爱丽丝这时候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个小孩子。当遇到这样的难事时,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谈话谈完了,收拾了东西准备开门。爱丽丝抬起眼睛去看莉娜,只见莉娜一点不笑,爱丽丝还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子。莉娜与休利特之间的关系很难形容,爱丽丝相信他们是知己。
“莉娜,酒馆没了,你以后怎么办?”
莉娜摇摇头,不说话,
虽说酒馆快要关门了,今天还是要开业。休利特计划着要在这一个月内把地窖里储藏的酒全部卖光,在酒馆门口打出了限时优惠的广告。女侍们也都打起精神来,决意要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多赚一点小费,好能想法子熬过之后找不到工作的日子。
开门没多久,不死罗姆就到了。
按说他这么一个佣兵,不该长期驻留在这么一座没有战乱的城市。爱丽丝原本以为他是被莉娜迷住了,但仔细观察,他对莉娜的追求似乎又没有那么猛烈。或许他只是想要在下一次以命相拼之前,找个地方稍微休憩,和酒馆女侍调调情。无论如何,他一向都是女侍们最喜欢的那种客人:相貌英俊,不惹麻烦,给小费的时候出手大方。因此,当他来到这里,她们全都聚拢到他的周围。
前两天,爱丽丝没特意往不死罗姆那边凑,她不好意思。
如今她也只能相信那位神明的预言,相信眼前这个佣兵的命运与她有所牵连,与他同行,可以让她安全地长大到十七岁。到了那时候,她就成年了,有足够的力量去生活,也有足够的智力下决心,到底是否要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或者干脆全靠自己走完余下的人生。
她来到罗姆的面前,再一次地向他提出请求:
“请收我做弟子,教我学剑。”
不死罗姆没想到爱丽丝会再一次提出这样的请求,不免转过头,很认真地看她。上回她提起的时候那么轻易放弃,让他错估了她的决心。这女孩子的眼睛很亮,身形很灵巧,从罗姆的眼光来看,她应当挺适合学剑。不过他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收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做徒弟,想也知道会有很多麻烦,他可绝对不能答应。
他刚要张口拒绝,莉娜却先开了口:
“请答应她吧。”莉娜对他说,“酒馆最近要关门,这孩子很快就要无处可去了。”
这下可让罗姆为难了,他喜欢莉娜,不愿意直接拒绝她的请求。可要让他收一个年幼的女孩做学徒……这事实在是麻烦极了。他想了想,对爱丽丝说道:
“看在莉娜的份上,要我收徒,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不过我是个有名的佣兵,想要做我学徒的人不知有多少。我可以同意收下你,但学费可是一点也不能少的。”
爱丽丝听见他松口,不免喜出望外:
“这是当然,只要您能收下我就好。”
罗姆决定要说一个她绝对付不起的数字,以便打消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这数字又不能过于离谱,以免让她们看出他是在故意刁难。他想一想,说出了那个数目:
“两枚金币。”
在没接到什么任务的情况下,两个金币大概是罗姆半年的收入,即使对于像罗姆这样有名的佣兵来说,这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小笔钱。以他的名声来说,收两枚金币作为拜师的佣金,称得上合理,甚至可以说是很便宜了。不过罗姆可以笃定,眼前这小女孩拿不出这么多钱。
没想到爱丽丝的眼睛却一下子亮起来。
上午她到房东太太那里去的时候,曾经拿了一枚金币放在口袋里,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把它拿出去。这时候她把那枚亮晶晶的金币掏出来,放在了罗姆的手掌心里:
“这是定金,剩下的一半等您开始教我的时候再付。”
罗姆吃惊地看着手掌心里的金币,条件反射地拿起来放进嘴里一咬。
没错,是真的。
作为一个佣兵,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
他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又看了爱丽丝一眼:
“以后你要是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爱丽丝点点头:
“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