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书呆子之旅
出了考场,阿尔法的当务之急就有四件事:
一、放一个分-身跟着主角团走,不能错过经典剧情。
二、想办法大量挣钱以及找人、寻物。
三、从零开始学习念力。
四、积累战斗意识与经验,包括训练其他素质。甚至可以拜几个老师,深入学习真正高深的武技,这样她也不至于永远只靠速度更快、能量更高、力气更强来瞎打了。
其实以前放出去的分身就已经在进行相关工作,只不过她们主要是出去紧急补习这边的文字和其他文化常识课程的,如今也已经回来了好一些;这一次她放出去的,则目的更明确,持续时间也会更长。
除去背负艰巨任务的部分外,还会有一些分-身专门负责休闲娱乐或旅行——目的是放松精神和增加阅历。
这个奇怪的机制不仅仅出于她筑基之前的心态变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几年前的那次意外(因为不肯吃东西,还害得大蛇丸一周内做了7种不同口味的汤)。
经过后期的实验和分析,她已经得到了结果:正是因为她把所有时间耗在“正事”上,精神长期绷紧,最后彻底放松不下来,导致心神损耗过剧,才造成了晕眩多天起不来的恶果。
从此之后,她就知道,不仅是休息,放松和娱乐也是人生特别重要的一环,它就像是机器上的润-滑-液,能给精神增加更多的弹性。
对于本体的安排,阿尔法自然也考虑好了:找一个山清水秀荒无人烟灵气充裕最好是自然保护区的地方,开一个洞府,直接闭关,这样既不容易被打扰,也较为安全。
反正增加阅历的事都可以交给分-身来办,假设她常年保持500分-身在外面的话,一年就可以累计到500年的阅历,正常筑基期的寿命一共才300年,除非她实在太没悟性,否则即使考虑到拓展经脉所需的硬性时间,两年之内,她也绝对可以结丹了。
实际情况当然不可能这么理想化,中间必然会造成大量的折损和其他意外,但这个思路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她在上一个世界就执行得还可以。
不过在第一阶段,绝大多数分-身的任务还是去收集艾尼莫尔要求的材料。以前不认识字的时候,她光是看看后面的数字,还觉得也就那么回事,现在识字了,再看材料单,那可真是一口老血堵在心口,喷都喷不出来。
随随便便一门古乐器就要两、三个亿,这已经是材料单上最容易得到的东西。
其他比如性格孤僻不爱出世的音乐猎人呀;隐藏在绝地险境甚至只出现在传说中的特殊石头啊;根本连标价都没有,需要去拍卖场与人竞拍的散碎乐章啊;必须在特定地点特定季节才能得到的过了那个点就又要等一年否则就会腐烂无用的特定植物啊;诸如此类的东西多达80多项。
其中的任何一项,可能都需要数十人花费几个月几年时间去求索,有的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异想天开。
而艾尼莫尔给她的时间,就只有一年。
如此有挑战性的东西,阿尔法是越看越有劲——主要是气的,要是她最终发现艾尼莫尔是欺骗的话,她就算找遍全世界,也要把他揪出来揉碎。
既然决定要收集材料,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以她现有的条件,做些什么会比较挣钱?
天空竞技场肯定是可以去刷几遍的,虽然它能提供的经验值不太高,但好像来钱还挺容易,有了200层以上擂主的名号后,出去做别的事也更容易接触到高层。
而且她除了分-身术外也会变身术嘛,可以换几个身份多刷几遍,顺便还能训练念力。
除此以外,保镖、杀手来钱都算快的,开公司之类的反而周期太长,不符合她的需求。而且她也不见得有这种才能。
获取罕见宝物去拍卖也不错,她的神识可以略微的渗入地底,或者也可以去开矿开石油?
当然这些只是初期的设想,具体有没有可操作性,还要看实际情况。
……
在市中心,一个名叫普莉玛·纳尔森的大学生陷入了烦恼。
这个18岁的女孩独自来特肯市进修,之前误租了位于本地治安最差的街区的房子,每天出入家门时,都被隔壁邻居和街上的混混虎视眈眈,日子过得心惊肉跳。
但她的下一笔生活费最起码要等两个月后才能筹集,此时换房是不可能的。可她现在就算有房住,也根本没有一天能获得安眠。黑老大的闹事与窥伺、楼道中的脚步声、隔壁时而敲击墙壁、偶尔转动门把手的声音,每一样都持续的折磨着她的神经,让她在半夜三点都大睁着眼睛。
一周之后的某一天,在图书馆磨蹭到闭馆之后,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往出租房的方向走了。
普莉玛·纳尔森在附近的广场上游游荡荡。她决心干脆找个地方露宿,虽然同样有可能遭遇麻烦,但最起码周围还可能出现愿意对她伸出援手的人。
结果她刚坐下,不远处的一个比她更年轻的女孩却被几个大男孩给围住了。
她认识这个女孩,因为她已经连续三天在图书馆中见到她。她长得也很显眼,每天又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汗衫和黑色短裤,常常一坐下去就从早阅读到晚,一刻也不停下。
普莉玛相信,这个女孩绝对是个和她一样的人,沉浸在知识的殿堂中,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当她看到对方自出了图书馆后便随意找条长椅躺下去呼呼大睡时,天知道她的内心遭受了怎样的震撼!
“喂,小妞~”一个染着红发,嘴里嚼着口香糖的高个子男孩扛着他的滑板道:“我们已经见到你在这睡了6天了,嗯?难道公园的长椅是用来给你当床的吗?”
那个极为年轻的孩子不得不坐起来,迟疑地问:“你们有事吗?”
“有——事,当然有事~”另外一个头上和手臂都缠着绷带的男孩踢了长椅一脚,“喂,像你这样的漂亮姑娘也会成为流浪汉吗?为什么不给自己找个屋子住呢?只要你愿意,就算要穿晚礼服,带珠宝首饰都可以吧?”
“我并不想要那些,”年轻的孩子低声道,“我要睡觉了,不要打扰我。”
“诶!”红发大男孩一脚踩在长椅上,伸手拽那孩子的胳膊,“走吧,我们带你去个好地方!”
其他几个男孩也七手八脚拉扯她,少女显然无法反抗,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被那帮人渣给带走了。
也是奇怪,明明刚才附近还有不少人,但发生这件事之前,却正好全部散开了,留在原地的,只有因为脚疼而蹲在矮一截的布景石阶上的普莉玛·纳尔森。
她首先是想拉开嗓子叫人,却在站起来后才发现周围空旷无比,这下她就不敢开口了。接着她想:那些人渣没有看到她,甚至连那个孩子也没有,如果她此时离开的话,没人会知道她曾目睹过这件事。
而且她如果冲上去的话,只不过让那些人增加了一个猎物而已。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鬼鬼祟祟的跟在那群人身后。
他们把那孩子扯进了一个散发着紫色幽光的酒吧里——从后门,这让普莉玛更害怕了,她难道还能冲进去抢人吗?
对了,她已经知道那个孩子被带去了哪里,至少她可以立刻去警局,不会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最起码那个孩子可以少受一些罪,而且可以逃出那个地狱!
普莉玛左右张望一番,她必须记住这个街道和酒吧的名字,以便到时候能够精准的找到位置,不至于让事情变得更坏。
然而,正当她打算离开的时候,那道脏兮兮的小门又打开了,穿着洁白汗衫的短发女孩平稳的走出来,甚至还轻轻带上了门。
“太好了,你没事!”激动之情让普莉玛忘记了腼腆,她跑过去道:“我之前在图书馆见到过你,刚才看到你被他们带了进去,简直吓死人了!”她后怕地揪住自己的衣服,“里面发生了什么?你没事吧?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容易就放你出来?
她的后半句话没能问出声,因为酒吧的小门没有锁住,它自己吱嘎一声反弹了回去,而她也借此看清了里面的场景。
所有的桌椅台凳都翻倒或破碎了,无声无息的躯体被胡乱压在其中,许多手脚以不自然的角度翻折着,布料和地面上,似乎染上了斑驳的暗色。
面容俊美的孩子,似乎对普莉玛的关心十分感谢,恳切地回答道:“我没事,谢谢你。”接着她有些好奇的问:“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一个人在外面?如你所见,社会还是挺危险的,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我……”普莉玛抓着胸口的布料,反射性的后退一步,但紧接着,一个让她狂喜的主意突然出现在她脑海中!
“我可不可以……邀请你,到我那里去居住呢?我之前看到你睡在公园的长椅上,而我那里最起码有可以遮雨的顶棚和柔软的床!”她涨红着脸补充道:“只需要你能帮我一点……小忙,我发誓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
“哦?”年轻的孩子点点头,“可以啊。”
于是阿尔法-368就有了住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