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红
江岸胡吹海塞了一通,说完合上嘴,低头随意一瞥,眼角余光扫到明照身上:
对方正凝视着他的侧脸,唇角微微上扬,噙了一抹白月光般温柔的浅笑,见到他将眼光投过来,也不闪避,安然与他对视。
两道视线在空中交汇的那一刻,恍若触电般,江岸心跳乱了一拍,率先败下阵,飞快将目光收回来,耳背泛起密密绯红,不自觉张开嘴,努力寻找些无关风月的话题。
“我……啊!我的缝衣针不见了!”他终于逮着个机会主动低下头,做其他事情。
那根插在白线团上的短针,不翼而飞,甚是古怪。江岸原本帮明照缝缝补补衣服,应付过去的计划泡汤。
孔雀这傲慢冷漠的性子,真让他穿得破破烂烂,给自己跑堂,着实有些过意不去。
特别,他还忽悠了人家。
江岸暗中数了数怀中碎银子,然后肉痛地捂住一半脸,“行吧,我带你去买成衣。”
这就是家里没个女眷的坏处了。穿衣服只能买成衣,不能买了布匹回家自己裁剪缝制。
这时间百姓多穿麻布衣裳,一匹麻布,少的三五百文,多则八百一千,即一贯钱。每一贯钱,按官价,能换一两官银,一两多碎银子,在锦南府治下的萧河县,能买小半亩地。
等他这个客栈整饬好了,去掉开支,那进账,光想想,做梦都能笑醒。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来客背后的功德金光,这才是他往后安身立命、飞升日凤凰的命根子。
昨日逛街时他便瞧见了一成衣铺子,今个要出门,即把明照给拐那儿去了,登门时先与店掌柜寒暄下:
“掌柜的,这几日生意可好?”
“还行,还行,客官是要收件什么料子的成衣?”
“便宜的。”
店掌柜脸上堆的笑挤下去了点,没方才热络了,不过还是拿了货出来,“您瞧瞧这身柳庄产的布袍子,不过一贯钱,是城里人最爱穿用的款式。”
“行,够大众,再来条白色儿的汗巾,我家跑堂要用。”
“合着您是给伙计买衣裳啊!”店掌柜这才注意到一直跟在江岸身后的明照,笑道:“您这掌柜当的,比王员外都心肠好!”
城西那户姓王的人家,每逢腊八都施粥给穷人,传为美谈。
店掌柜回身拿出另一件麻布裁的蓝灰色衣裳,“既然是给伙计买的,您看看这身,穿着也不委屈了,只要五百文。”
“那感情好。”江岸眼前一亮,赶紧推明照去后面试穿,自己溜到街上,挑挑捡捡,给他带回了一双耐穿的小牛犊皮子鞋。毕竟跑堂嘛,别的不费,就鞋子费。
明照在里头换衣服,他坐铺子外头等着。
不多时,那店掌柜反而先出来了,将他神秘兮兮拉到一边,“客官,您家伙计这一身,可能卖给本店?”
江岸一愣,便见他拿着明照换下来的两件破损衣裳,一脸陶醉地抓手里欣赏着,兴奋不已道:
“您家伙计一定认识哪位贵人呀。这青砂罗,官价六十六贯一匹,宰相穿得,不过如此,也不知是哪位大人打下来的旧衣裳,让小人有幸第一次瞧见。”
“六十六贯???”
他兜里所有碎银子加一块,不过剩五六贯钱。这丫的一件破衣裳,竟然能值几十贯?
怪不得孔雀原先瞧不上他。
这赤/裸/裸的贫富阶级差距啊!
江岸心情虽复杂,跟店掌柜商量价钱倒不含糊,一番唇枪舌战,总算达成共识,“那便十贯大钱,成交。”
既然孔雀卖身给他了,那孔雀的就是他的,他的还是他的。
江岸心安理得地收下店掌柜递过来的银子,去找明照说这事。
他一手推开门,猝不防地,瞥见了一明晃晃的男人的背,凝实光白,肌纹细致,劲瘦笔直若峰峦老柏。
然只是虚晃一下,眨眼间,背的主人已套上自己的蓝灰袍子,转过身,眼带愧意,“抱歉。”
鼻内突然又一热,江岸赶紧捂住,“没、没事。你怎么又穿上了?”
他暗自松开手,看了一眼手掌,掌心已经被泛滥流出的鼻血染红。
明照轻声道:“之前对你死缠烂打,纵我不记得了,也有错。现在,更不该让你等急了,匆忙进屋污了眼,往后,我必多多注意。”
眼睛没有污,污的是鼻子……这人好不容易说话说囫囵了,却是开口就要和他拉开距离。
江岸看着自己鼻血横流的掌心,在心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都是自找的。
“血腥味?”明照嗅觉极其灵敏,甫一闻见,便察觉那是什么气味,将视线移到江岸身上。
江岸捂着嘴,上下牙齿跟舌头一边打架,一边说话:“不、不小心自己把自己舌头咬破了……”
“让我看看。”明照利落地挽起袖子,凑近,作势要拉开江岸捂脸的那只手。
江岸立刻心跳如兔奔,呼吸都快被他给吓停了,头一遭如此近距离见到这人韵致风流的丹凤眼,没留神,自个儿已经呆头呆脑注视了许久。
等反应过来,两颊醉酒似的酡红,已经藏都藏不住了。
江岸“等等!”一声,打破两人之间,莫名的静谧氛围。
他两腿往后撤,用空闲的一只手舞了舞,坚决不让明照跟上来,接着便像只被揪了屁股毛的大白鹅,又傻又呆,逃得飞快,火速窜出里屋,等来到成衣铺外面一墙根处,拿兜里帕子将鼻血擦干净,才真正从窒息中脱离,平心静气往回走。
自己找的事,打碎了牙,也得往肚子里咽。
绝对不能让明照知道真相!
发誓的时候,他握着沾血的帕子,又不免忐忑:
万一接下来没抗住自家跑堂美色的诱惑,欺身强上,一失足成千古恨,又该如何?
一张容颜虽相似、表情却格外冷漠的脸浮入他脑海。
【青衫冷美人赤了全身,两缕墨发披散下来遮住胸前诱人部位,一条劲瘦平直的腿不费吹灰之力,将他压倒在身下,然后,一把掐住他白豆芽似的脆弱脖子,朱唇轻启:
“是你,夺走了本教主的,嗯?”
他又拿另一只手,下滑几分,抓住可能并不存在的公狗腰,冷淡的表情为一种诡异而恐怖的微笑代替,“这腰,便是欺负了本教主的,嗯?”
“求大人放过!!!”
“晚了。”
“咔”一声,他五指同时用力,掐断身下人最脆弱的喉骨,看着对方死不瞑目、恐惧抽搐的表情,轻笑一声,‘红莲剑。’,便有一把锋利的长剑主动脱了鞘,钻到他手心中。
美人榻上得宝剑,利刃在手,更显威风,三打五除二,便把身下人所有碰过自己的四肢给砍下来,剁碎抛下床,最后这尸身,是连人彘的模样也不如……】
江岸扶墙,愣是被自己想象出的血腥场面给吓得隔夜饭都快吐出来,再次坚定本心,绝不能再对明照出手,就老老实实开店做生意,赚功德求飞升。
赶明他成了仙,再厉害的妖也奈何不了他!
“让开,让开,官差办事,挡路者严刑处置!”
“这边,这边也贴上!”
十几个戴幞头帽、穿檀色圆领衫的捕快井罗有序地命令百姓让出道路,手持一叠人像画儿,麻溜溜地往街边墙上贴,每过一条街,便贴一张。
那画儿被糊了浆糊,结结实实粘到墙上。上面画着个人头像,披发散肩,一看就是江湖人士,五官模糊,但能大致辨认出来年龄,约么二十六七岁,身边带了把剑。
江岸眼神好,一眼便瞅见上面斗大的三个字——“通缉令”!
再看那人像,可不就是明照,这几天,没别的人比他更符合带剑、红莲教徒、年轻的特征了。
周围百姓凑热闹,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听说这人自己一个杀了十几个邪教徒,还把头挂在水车上,很是嚣张。”
“胡说,明明是七八个。”
其他人又反驳了他的话,“就两个而已,还七八个,当人都不还手的?”
“你说得对,你说得对!”
众人议论到最后,竟都觉得自己听得是谣言,说两个的才是真相。真见过那死人水车的,气得跳脚,也没办法。
江岸撒腿跑回成衣店里,拉上明照就走,“赶紧的,晚了就没了,别以为你是妖怪就能作乱,这城里的城隍公可还在呢。听我的,回我那里。”
有这档子事垂在头顶,江岸连之前捎给鬼魂儿们的东西都不敢回去拿,出门便是一路飞奔,快到城门口时,他瞧见比往常更多的守卫,以及两条排成长龙的人群,心里嘎登一声。
“已经晚了。”
江岸有几分绝望地靠在明照身上。难不成他还要学人劫法场?
明照接住他的肩头,蹙眉:“为何说,晚了?”
“你傻啊,你看看墙边上贴的那些通缉令,可都冲你来的。”
明照虽不记得自己杀了人,也不记得自己真正的身份,这关头,却是突然微微一笑,“我不怕。”
他本能印象,凡人不能伤害他。
江岸直接当他失忆后脑子跟着傻了,焦急地在原地踱了几步,倏然,一拍脑门,“有了!”
他一把握住明照的手腕,带着他又回到了成衣店,买了套高挑少妇才穿的衣裳。掌柜的当他买给夫人,完全没多问。
出了成衣店,江岸又去城里马行租了一辆破烂的马车。便是这快要散架的车、即将老死的马,直将他刚靠卖旧衣服换来的银子,磨去了大半。
在马车上,他帮明照换上那身女装,自己出门赶车。
到了守卫与杂役挨个询问,江岸笑道:“各位官爷辛苦了,里头坐的是我家夫人,新婚燕尔,来城里赶集。”
一个捕快掀开车帘,瞧见里头孤零零坐着的高个儿“女人”,直接放他们通行,“走吧走吧。”
“谢官爷。”江岸松下一口心,右手挥鞭,往老马屁股上招呼了下,动作幅度稍大了些,袖子里那块抹鼻血的手帕,竟然掉下地。
“等等!”捕快把江岸喊回来,一脸嫌弃地将那块帕子捡起来,扔给他,“这年头,还有把媳妇落红带身上的……赶紧拿上,走吧!”
江岸:“……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