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君救我!
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孟津县。
今年的冬天格外漫长,按理说这个时候桃花已开始冒尖儿,可如今依旧是一派肃杀之象。
傅旻踉踉跄跄的抱着柴火,纤细的身影好似只无家可归的野猫。寒风夹杂着雪花吹进了眼睛。模糊的视线导致他一个没站稳,直接跪倒在地,柴草散落得四处都是。
周围一帮年纪各异的男子冷漠的看着他,唯有一瘦高少年,急匆匆跳了出来,扶起狼狈不堪的傅旻,“怎么这么不小心,快,哥哥帮你瞧瞧。”
感受到对方附在自己腰肢屁、股处的手,傅旻身子一僵,不着痕迹的躲开。
此地是一个废弃的坞堡,坐落在孟津县边缘。本是前朝某小世家用来避难的,后来逐渐演变成这附近闲汉地痞的聚集地。
好不容易收拾好,傅旻刚要离开此处,便听外面有人喊道:“雷满大人回来了!”
院内人一拥而上,将个高壮男子团团围住,一边奉承一边汇报:“大人,不良帅在里屋呢。”
雷满点头,示意知道了,双眼不经意的一扫,顿时看到刻意躲在角落里的身影。冷冷发话道:“狸奴,等下拿几样东西送去。”然后转身进屋。
傅旻顿了顿,在众人奚落的目光中一瘸一拐走向厨房。
屋内,雷满与本地不良帅丁浦跪坐在案几两旁,二人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许久,丁浦才开口:“雷郎如今好大的威风,连我这个不良帅想要见你一面都难。”
雷满冷笑出声:“丁帅才是,前阵子抓了不少我们团军的人去给县令表功。往日都管你叔叔耶耶的叫着,结果发作起来毫不手软。”
丁浦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怒道:“都说了就关两天给县令看,你是不是没完了!雷满,不要忘了!无我你能有今天?”
“哈哈哈哈!”雷满张狂大笑,眼里充满暴虐:“彼此彼此吧,这些年老子给你干的脏活累活还少吗!”
“你!”丁浦气结。
雷满与丁浦原本是在大泽中行猎,雷满勇猛残暴,聚集了不少不惧生死的四野少年,仿照官军建制任命头领,自称“团军”。在孟津县打劫农户,欺压百姓。而丁浦,则是依靠着自己的武艺和狠劲儿,当上了孟津县的不良帅,负责侦缉逮捕工作。
这二人狼狈为奸,在孟津县作威作福。可也算奸诈,只欺负贫者,见到富户世家阿谀谄媚,所以孟津县上层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正当屋内剑拔弩张之时,外面传来敲门声。雷满应下后,傅旻瘸着腿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个托盘,里面摆的尽是些煮黄豆、蒸糕之类的零嘴。
如今他衣衫破旧,手指关节被冻得肿大不堪。头发也是一缕一缕,脏兮兮的垂下,只有一张小脸,还算是清秀。
丁浦皱了皱眉,嫌弃道:“能不能让你的人收拾的干净点,过些日子东都刺史与其娘子要在孟津县歇脚,这样的崽子放出去不是丢人吗。”
雷满不以为意,而是询问道:“堂堂使君,跑到咱们这儿来干嘛?”还是带着老婆的。
“几年前,易使君长女外出游猎,身边人没看住,被拐子拐了,之后他与他夫人听到消息就时不时的去外面认人。”丁浦嚼了粒黄豆,言语间带着唏嘘:“大地方做拐子的挣钱,前司马家的小儿子,就是那个从小就能写诗的傅旻,三年前也被拐了,听说当时才十岁。你可要把手下那些拐子看好了,千万别出现在易使君面前,不如谁也保不住你,人家弄死你我,好像捏只蚂蚁那么简单!”
许是被吓到,傅旻手脚一个不稳,装蒸糕的盘子“啪”的一声掉在桌子上,好在里面的吃食没撒。
“死狗奴!”雷满本就一肚子火,见此情景直接给了少年一脚,还恶毒的踹到那条瘸腿上。
傅旻抱着腿,额头上冷汗直流,但还是死死咬住嘴唇,没让自己呻、吟出来。
“行了行了,”丁浦摆了摆手,他现在毕竟是公职人员,接触的人也都是些官吏,多少有些看不惯雷满的草根习气。
雷满也知如此,但暂时还是没办法撕破脸。阴沉着面容,对地上之人骂了声:“还不快滚!”
傅旻强撑着站起来,扶着门走了出去。
雷满嗓门大,周围的闲汉全都听到里面的情况,有几个尖酸的还掐着嗓子道:“李二狗,你家小情儿又被打了,还不过去哄!”
“哄你野娘,都给老子闪一边去!”李二狗,也就是方才那个去扶傅旻的,伸手把众人扒开,带着少年去了厨房。
此时外面的雪已经越来越大,少年只穿了件薄薄的布袍,很快,那只伤腿就没感觉了——被冻麻的。
等到了后厨,李二狗从尚有余温的灶台中掏了一把灰,递给傅旻,“涂上吧,不然你这条腿早晚得废了。”
傅旻轻声道了句谢,然后挽起裤腿,发现好不容易有些长好的地方再次裂开,红肿得吓人。
李二狗看着对方白白嫩嫩脚丫子,咽了口唾沫,凑上前去:“狸奴,你要是跟哥好了,哥现在就去请郎中。”
傅旻纤长浓密的睫羽抖了抖,似乎在思考,之后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被少年清澈的目光扫过,李二狗只觉得仿佛心里被小爪子轻轻挠了一下。
有戏啊!于是连忙接话:“你放心,哥哥说到做到!”
接着又恨铁不成钢道:“狸奴啊狸奴,不是我说你,好好的非要把那丫头放走,好不容易碰到个外地肥羊,绑了他家小娘子卖到妓馆,再敲上一笔,都够吃到明年了。你把人放了,人家告到官府,一帮弟兄被关在大牢。要不是哥给你求情,别说是腿,命都保不住!”
“当时脑子一热,没想那么多,”傅旻低头,看不清他的表情,“我知道错了。”
总算是服软了,李二狗心中得意洋洋,将手搭在对方肩膀上。
傅旻下意识躲闪了一下,在其翻脸之前软软的说了句:“腿疼。”
这一句叫得李二狗身子都酥了,连忙道:“你先忍着啊,现在街上查的太严了,听说那什么东都刺史过两天要过来,等他走了就去看郎中。”
傅旻乖巧的点了下头,然后好奇问道:“刺史是大官吗?”
李二狗一个县城闲子哪里又懂,信口胡诌道:“比我们县令稍微大点吧。”
“那……他来那天我能去街上看看吗?我还没见过大官呢。”傅旻带着几分怯意,接着又连忙补充一句:“如果不行就算了。”
李二狗犹豫了下,咬牙道:“怎么不行,估计有的是人看,你收拾的干净点,我带你去!”
“谢谢二狗哥。”
……
过了两日,刺史夫妇终于抵达孟津县。
县令携一众大小官吏以及本地富户在门口恭迎。老百姓们也自发聚集,纷纷在街道两边看热闹。
东都刺史易敏达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据说也是世家出身,长得器宇轩昂,言辞十分温文尔雅。他的妻子宁氏坐在后面的马车里,没有露面。
看到盛大的恭迎仪式,易敏达微微皱眉,对孟津县令道:“如今圣人身体不适,都在简衣沐浴为其祈福,你身为朝廷官员,以后万不可这般铺张。”
县令点头哈腰称是,心中却不以为然。观察到易敏达面有倦意,立刻取消了原本准备的歌舞,打算将人直接带到县衙。
李二狗站在人堆里,远远的看着易敏达的样子,不屑的撇撇嘴。刺史什么的,也不过两只眼睛一张嘴,没什么大不。
“狸奴,看完了吗,该回去了。”他转头向身边望去,却发现早已空无一人。
易敏达骑着马,耳边尽是县令逢迎的话,心中不免有些烦躁。刚想张口令其闭嘴,一道矮小的身影便从路边窜了出来。
周围不良人急忙上前阻拦,手中佩刀马上就要砍在那人脖子上。
忽然,只听那人口中大喊:“我是前司马家小儿子傅旻,使君救我!使君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