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哇哦
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
这句话朝秋之前不怎么信,他总觉得自己这人生就跟股票似的,这会儿已经到最底下了,怎么着也该跟二次函数一样,有个往上的发展曲线了。
触底也该反弹了吧?
直到这会儿,他跟个破麻袋似的被撞得高高抛起来,“咚”的一声摔到马路牙子上,他才意识过来,还有比跌停更倒霉的。
譬如:退市。
再譬如,退市的时候,对家的那只股还死里逃生、风头正好、一路涨停。
他眼睛被血模糊了,只能勉强透过围上来的人群看到顶上的大屏幕。大屏幕里他刚刚抛弃了订婚礼的未婚夫正当着一众媒体记者的面焦急地等在出机口,在看到从中不紧不慢安然无恙走出的omega时,一瞬间竟然热泪盈眶。
……而那个Omega,该死地、好巧不巧地、偏偏地——
还和朝秋自己长得有点儿像。
很好,非常好。朝秋想,还有什么比死之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个替身更能给这段狗血故事助兴的呢?
连他自己说起来,都觉得刺激透了。
*
朝秋这个名字,在上流社会里,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然,这八个字在他这儿,实在不能算褒义词。
朝秋五岁死妈,六岁有了继母,紧跟着血缘上的亲爸也变成了实质上的后爸。
他十六岁才姗姗腺体成熟,分化成了一个Omega。
刚成熟,就被迫踏上了相亲的不归之路。
第一次相亲,对方闻他一下扭头就走。
第二次相亲,对方闻了他后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扭头出门。
第三次相亲,朝秋已经能微笑地对相亲对象说:“谢谢,出去请关门。”
毕竟,他是个娇弱的Omega,门开的太大,吹过来的风冷。
朝秋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他对自己的信息素味道也很满足。毕竟比起香菜或榴莲这种让人敬而远之的气味,他不过是没有味道而已。
他的气味更近似水——无声无息、不显不露。
要是让他整天一股香菜味儿,他铁定能瘦。吐瘦的。
可惜除了他,没人这么觉得。他的继母甚至忧心忡忡地说:“这可怎么办呀……哪怕是香菜,那也是有人喜欢的,可……”
朝秋明白她话里的未尽之意。
身为一个Omega,他没有味道。
这比闻起来臭还让人绝望。
这让他成为了一个实质上的beta。
以至于他后来被陆景南捡走时,所有人都觉得他捡了个天大便宜。
说起来陆景南……那又是一段孽缘了。
那时候他跟被打折促销的货一样,被一个又一个买家拒绝,以“史上最失败的Omega”驰名大小报纸。
“迟迟不能为家族做出应有的贡献。”他父亲如是说,于是给他打了一针易感剂,逼他进了易感期,趁着聚会把他和罗家出了名的来者不拒花天酒地的二公子关在了一起,打着把他们一锅炖了熬粥的主意。
结果被朝秋看出来了,自己拖着潮热的不行的身子跑了,从窗口跳进了楼下游泳池里。
——他就是在那里遇到了正在游泳的陆景南。
陆景南,Alpha圈最出名的钻石王老五。依照那些恨不能整日围绕他打转的蜂蝶的说法,他“俊美的就如同神话里的阿波罗,炽烈的让人睁不开眼。”
他偏灰蓝的眼,慎重忧郁,像“浓雾里笼着的海。”
朝秋觉得这些Omega们都很有文化,比如他们夸赞陆景南时,那用词相当文绉绉。
他还曾经在网上读过他们写给陆景南的诗,整整七十二行,还押韵。
而他,他只会说——
“好看,真的好看。”
尤其是腹肌。
说真的,有哪一个天真的Omega能不爱那像巧克力一样整齐排列的腹肌呢?
反正朝秋是爱的。
爱到鸡-叫。
他专心看腹肌时,陆景南垂下眼,看了看摔到自己身旁的这个狼狈不堪的小Omega,旋即厌恶地一把将他推开,推了极远。
朝秋踉踉跄跄还没站稳,陆景南忽然瞳孔一缩,又俯下身,手指抵着他下巴,强迫他将头抬起来。
“……”
“……”
目光对视。
朝秋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长相,他并非是那种艳丽挂,反而与他的信息素相匹配,眉眼平静清秀,整个人就像一潭水。
尤其这会儿因着难熬,微微皱眉,那就是因风皱面,别有一番韵味。
陆景南将他看了好几遍,终于松开手。
“给他药,”他听见陆景南吩咐仆人,“把他这状态解决了,打听下是哪家的。”
那时候,所有人,包括朝秋自己,都多少认为陆景南是对他有意的。
因为几天后,陆景南就上了门,表明想要朝秋和他多相处相处。
朝父为能攀上这棵大树喜不自禁,当晚就把儿子打包,没名没分送去了陆家。陆景南在那之后对朝秋也的确不错,总是深情款款地看着他脸,一看就能看许久。
当时朝秋还以为对方是喜欢自己长相,现在想想,心里就只剩下一句妈卖批。
那是喜欢他吗——那是喜欢他那白月光好吗!
那个对比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对方是那白月光,他就是碗底抠都抠不下来的饭黏子;对方是朱砂痣,他就是被一巴掌拍到墙上的蚊子血。
只有他,全程卖力又卖心,觉得自己信息素浅淡陆景南吃了亏,成天给陆景南做饭、给陆景南操心,不知道费了多少劲。
现在想想,只觉得滑稽——小丑竟是我自己。
先前他存在,那是因为白月光没有回来。
白月光一旦回来了,哪里还有他这样的替身存在的意义?
这不,陆景南说晚上要试着请那位白月光回来吃饭,朝秋立马就被管家连人带行李地遣送出去了。这寒深露重的夜里,他们二人秉烛夜话促膝长谈,他就只能在路上晃荡,规规矩矩走在路上,还被闯红灯的车撞。
只可惜给陆景南熬的汤浪费了。管家说白月光口味清淡,喝不惯这种,他的汤应该连桌都上不了,和他一样,最终都是一盆水洒出去的命运。
朝秋昏昏沉沉地想,不知道为何,还有一点点隐约的、说不上来的难过。头顶上的万家灯火旋转着映入眼帘,夹杂着身旁人断续的惊呼,有救护车的声音从远至近响起。乱糟糟的人群把他簇拥起来,仪器的声音单调而重复。
可他的手机没有响。
一声也没有。
他也不是为自己。只是——
他拼命睁着眼,在袭来的脑部钝痛感和晕眩里,忽然眼眶酸涩,有点想哭。
……那可是他熬了七个小时的汤啊。
*
这是他的最后一个想法。
紧接着,他便彻底陷入了昏迷。
*
《冷酷太子:倾城娇妃硬要宠》是一部最近在omega圈子里有点儿名气的小说,不少人在看。要硬说这本书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晁丘,实在是苏的让人腿软。
他,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却偏偏在面对那个omega时,流露出一分无法控制的温柔。
他,运筹帷幄,算无遗策,却偏偏在面对那个omega时,第一次无法一切尽在掌握。
那个人,是冷血无情的他唯一的豁出一切、誓死不让、弱势温柔。
偏偏又是这样的晁丘,拥有着让人心疼的过往。身为晁家的太子爷,为报家仇,他从小便韬光养晦,伪装成omega混入上流,任由自己的养父母摆弄,为的就是找准时机一击致命。
这能不香吗?!
无数春心泛滥的小omega都觉得香死了,恨不能抱着主角那据说修长有力的腿高声喊“哥哥正面up我”。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这部书略长,隔壁病床的小o听管家断断续续念了好几天才听完。
“晁丘的眼里闪过四分挣扎三分痛苦三分隐忍,最终还是慢慢地别过了头去,低声道:\"不要靠近我了。……我是生在腥风血雨里的人。\"”
“啊!”听书的小o满眼泪花。
“晁丘将背叛者的头颅踩在脚下,慢慢摩挲着手中那柄乌黑发亮的枪。
\"没错,我就是个alpha。\"
他冷笑道,放出了自己的信息素。
\"现在,还有哪个不长眼的要上来试试?\"”
“哦!”听书的小o满脸痴红。
“晁丘一直想要的就是这样一个omega。不一定是贤惠的,不一定是美的——但一定是能在此刻走进他心里的。”
“哇……”听书的小o满心澎湃。
好棒!!!
等他痊愈搬走时,他还不忘带着那本书——这可是他最近的最爱,还能再回去好好温习一下。
管家提着他的东西,听见他说:“隔壁那张床的好惨哦……这几天醒都没醒过,也没个人来看看。”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还有点莫名的眼熟。
像是在哪儿见过。
在哪儿呢……
直到走出医院,瞧见街边报纸封面上大写的“惊!陆家掌门人陆景南当众逃离订婚礼,竟是为了……”
瞧见旁边配着的那张失魂落魄的脸,他才猛然清醒,捂着嘴叫道:“啊!是那个……是那个被逃婚的朝秋!”
*
与此同时。
被逃婚的朝秋缓缓从病床上坐了起来,神情莫测,瞳孔放大。
他唯一的朋友这会儿得知了消息,正一把把医院隔离用的帐子撩起来,揉搓着小手绢儿焦急地看着他:“怎么样,阿秋,你没事儿吧?”
朝秋在他的注视下,缓慢地、目光复杂地盯着自己的手痴了一会儿,终于摇了摇头。
——该怎么和你说,我的朋友。
我刚刚意识到。
我这双手上,可沾染了不少的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