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从灵从梦里惊醒。
他惊魂未定地睁开眼,地铁的门刚打开,一群人挤了进来,原本就所剩无几的空间变得更加狭窄。
他下意识地朝地面望去,无数双鞋下都踩着或短或长的影子。
他松了口气,随即又茫然了起来——
他为什么要关注别人的影子?
难道梦里的他又被影子追着撵了吗?
他记得自己做了个噩梦,但却记不清梦的内容了,唯有恐惧感还残留在心底,让他神经紧紧绷着。
噩梦这种东西,当然是忘得越快越好,但他心底又有些空荡荡的,总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是什么呢?
只当自己睡觉睡糊涂了,书从灵揉了揉酸胀的脖子,抬头去看显示屏。地铁早就驶过了锦大站,马上就要抵达终点了。
书从灵决定直接回家,反正大四没课,毕业论文也才刚开始选题,他闲得很。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心情有些不好,本能地想回到可以让他安心的地方。
抵达家门口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边是耀眼的金红色,绚烂瑰丽。
他爸还没回来,亲娘侧躺在沙发上,敷着面膜看电视剧。
林小姝吸着红枣酸奶:“你回来啦,学校里没课了?”
书从灵:“没了。”
林小姝点了点头,指着桌上的果盘:“来吃葡萄,我下午才买的,新鲜。”说完,她又后知后觉道:“完了,几点了,我还没做饭!”
书从灵想了想林小姝的厨艺,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他提议道:“妈,点外卖吧?”
林小姝喜道:“小龙虾!奶茶!干锅!快,趁着你爹没回来,能多点就多点!”
书从灵无奈又好笑地看着她。
他老娘肠胃不好,肖正直为了给她养胃,严格遵守老中医的嘱托,三餐定时,清淡营养,按照林女士的描述,那是“嘴里淡出个鸟来”。
因此,能逮到吃外卖的机会,林小姝是要抓着羊使劲薅才行。
书从灵点了外卖,回到卧室,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天鹅绒首饰盒。那里面装着一条项链,是他用实习的工资买的——这周末是他老娘的生日,他和他爸商量好,一人送项链,一人送戒指。
书从灵把首饰盒放进抽屉,又从背包里翻文献资料,一众雪白的纸张里,一张黄符显得格外突兀。
书从灵喃喃:“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他回家的途中就发现护身符不见了,但傍晚正是逢魔时刻,长安观位置又偏,折回去不一定会遇到什么,他就给张妄发了条短信,约好明天再去求,没想到符咒被他塞在了资料里。
书从灵抽出符纸,上面的字迹潦草,根本读不出写了些什么。
书从灵辨认了半天,感叹道:“真丑,鬼画符似的。”
叶朝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叶·厉鬼·朝:“???”
好端端的他怎么会打喷嚏,肯定是哪个找死的在背后骂他!
书从灵看了会儿文献,就听见林小姝在外面喊他。
他推开门,就见林小姝捧着一束花跑进来,面带惊喜地说:“我们中奖啦!”
书从灵:“?”
林小姝推着儿子往门口走:“外卖小哥说我们是他们家第一万名点外卖的,就送了我们一束花!”
书从灵看过去,外卖小哥戴着鸭舌帽,帽檐的阴影将他眼睛遮盖,唯有微笑着的下半张脸露在外面。
书从灵莫名地警惕起来,但林小姝开心地催他:“人家要下单人签名,你快去吧!”
书从灵“恩”了一声,正走到玄关处,可对方的笑脸却忽然僵住了,并且还往后退了一步。
书从灵:“?”
书从灵走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笔:“签名对吧?”
对方僵硬道:“没错。”
书从灵在单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外卖小哥结结巴巴道:“那、那个……你有男、男……”
书从灵抬头,示意他说下去。
对方涨红了脸,拔高音量:“如果你觉得我们家的饭哪里难吃,麻烦留言告诉我们!”
“?”书从灵,“噢,好。”
外卖小哥说完了这话,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了吧唧地取走签名单,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
林小姝闻着花束里的月季,说:“我想起一句电影台词。”
书从灵:“哪句?”
林小姝:“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哦。”
外卖小哥出了小区,接通了老板打来的电话,有气无力道:“喂?”
老板:“怎么样,他收下了吗?”
外卖小哥:“他妈收下了。”
老板:“……”
老板:“没关系,这就当是我们送给丈母娘的礼物——”
外卖小哥:“别逼逼丈母娘了,他、他好像脱单了!”
老板大惊:“What!怎么可能,我还去他们学校论坛打听过,他没有男女朋友啊!”
外卖小哥痛心疾首:“我亲眼、不是,亲鼻闻到的,他身上有其他鬼的味道!”
老板勃然大怒:“是哪个不长眼的敢去泡男神,我们不是说好了共同守护世界上最好的男神,谁也不准下手吗!”
外卖小哥没有吐槽老板自己也有追书从灵的想法,而是害怕道:“那个邪气,好像和新搬来那位差不多。”
老板:“什么?是叶朝的?!”
听到这个名字,外卖小哥就打了个寒战:“我没敢细闻,但是真的太像了,那种恐怖的压迫感,我就是投胎了也忘不掉。老板,怎么办,万一真的是他……”
老板灰心丧气道:“还能怎么办,失恋呗。”
也不能怪老板的爱如此经不起风霜,毕竟叶朝这鬼,搬来锦城的第一天就把地头蛇阿青给揍趴下了,要知道那阿青可是从唐朝就开始修炼的蛇妖,在乱世中还被当地人当成神供奉过一段时间,修为不可谓不高,但碰上叶朝,就成了一只软趴趴的菜花蛇,七寸都快被人打爆了。
阿青尚且如此,更别说他们这些死了没多久的小鬼了。
外卖小哥安慰道:“老板,别放弃啊,叶朝脾气那么差,男神肯定很快就会甩了他的!”
老板顿时有了精神:“你说得对!”
等他们分手了,我就有机会上场了!
林小姝生日那天,书从灵起了个大早,为她下了一碗长寿面,加两个荷包蛋。
这是他亲爹的习惯,小时候家里家境不好,老书从早到晚都要跑业务,顾不了他们母子二人,唯独在生日那天,会撸着袖子为他们下碗面。
说实话,并不好吃,但在老书去世后,书从灵还是继承了这一习惯。
包括难吃这一点。
林小姝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她坐在餐桌前,皱着眉头小口小口地把糊掉的面团给吃了。
书从灵劝她别吃了,林小姝还要执意吃完。
书从灵觉得当妈真的不容易。
林小姝口红掉光了,她从化妆包里掏了一支出来补上,对着巴掌大的小镜子细细端详,问:“幺幺,你觉得现在的颜色好看,还是刚才的颜色好看?”
都是红色,有区别吗?
书从灵没有问出这个愚蠢的问题,而是回答:“现在的好看。”
林小姝:“好!”
然后她就选了之前的色号,一点都不犹豫。
书从灵:“……”
亲妈操作。
对于生日,林小姝原本的想法是一家三口吃个饭吃个蛋糕就好,但肖正直昨晚才告诉她一个月前就预约了餐厅,还邀请了亲戚,于是林小姝再不愿意,也只得化妆出门。
肖家亲戚并不多,因此,谁缺席了也能一眼被看出来。
肖正直的解释是,爷爷生病了,奶奶在家里照顾他。
林小姝点了点头,说改天和老肖去看看公公婆婆。
而肖仁却趁着书从灵去洗手间的时候,故意跟在他屁股后面说道:“爷爷不喜欢你,也不喜欢舅妈,所以才没来的。”
书从灵问:“你敢在叔叔面前说这句话吗?”
肖仁他爹和肖正直兄友弟恭,关系好得很,要是听到自家儿子这么没礼貌,得当场扒了肖仁裤子来一场竹板炒肉。
肖仁果然不敢再乱说了。
肖家二老不喜欢林小姝和她儿子这事,林小姝知道,书从灵也知道。
一个人喜欢谁讨厌谁,就算装得再好,也会有露马脚的地方,更别说二老也不屑去装。
而他们讨厌林小姝的理由很简单,肖正直和她结婚近十年,林小姝肚子都没动静。
二老是明说暗道,但林小姝只当听不见,统统无视,自己大儿子一下断了血脉,他们当然不会给儿媳好脸色。哪怕肖正直再三强调是他自己不想要孩子,二老也仍旧认为都是林小姝的错,于是看书从灵也愈发不顺眼。
要知道,肖家最有出息的,或者说最有钱的,就是肖正直。
林小姝和书从灵对此反应都很一致:无所谓。
误会他们是解释过的,但对方执意不信,那也没有办法。
到了用餐时间,侍者敲了敲门,前来核对预约好的菜单。
“你好,你们预约的是……”
书从灵本来正在玩俄罗斯方块,听到这个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后,抬起了头。
正好和那人面对面。
叶朝:“……”
人生何处不相逢。
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