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M城的七月,充满了南方雨季独有的潮湿与闷热,季岚川站在一人高的穿衣镜前,只觉得自己是一条快要被蒸熟的咸鱼。
镜子中的青年雪肤红唇,微微偏头的样子像极了一只清纯无害的小白兔,偏生他一双眼睛生得极为漂亮,迤逦的眼尾恰到好处地为这张稍显寡淡的脸上添了三分风韵。
饶是季岚川这种见惯了美人的“上流人士”,也忍不住对眼前的“自己”低低地吹了声口哨。
然而在下一秒,青年半合的眸中突然有两尾阴阳鱼隐隐浮动,那一黑一白两尾小鱼栖息在青年的左眼,看不真切却又有说不出的灵动。
就是这两尾游鱼,让镜中之人蓦地多了几分不似凡人的仙气。
食指在左眼轻轻拂过,季岚川啧了一声,没想到自己竟把这只阴阳眼也带了过来。
在变成眼前这个娇娇弱弱的小美人前,季岚川是一名靠算命点穴过活的靠谱天师,他天资过人又自带一只阴阳左眼,没费多少力气就成了圈子里最知名的“季大师”。
可或许老天也看不下去他这么一路顺风顺水无灾无难,入门时便被师傅告知的25岁命劫,季岚川没能躲过,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经历了一场连环车祸,然而再次睁眼,季岚川就已经变成了这个名为“季岚”的书中人。
没错,虽然名字和职业都不太接地气,但季岚川本质上却是个爱在网上冲浪的小宅男,在那起连环车祸发生前,他还在用ipad追一本狗血的耽美小说。
最近以豪门白月光为卖点的小说大火,季岚川也跟风选了一本来看,如果当初知道自己会在死后穿越到小说之中,打死他也不会点开那本狗血大乱炖的《豪门蜜宠之我是白月光》。
想到这里,季岚川不由狠狠地翻了个白眼,无奈镜中青年的皮相太好,就算是这样不雅的动作,被他做来也好似在撒娇嗔怪。
眉眼盈盈、长腿细腰,原主就是那个被读者评价为“除了脸一无所有”的心机白莲炮灰受,在正牌受白时年出场前,他就是被主角攻秦子珩带回家“慰藉心灵”的替代品。
等主角攻受重逢之后,原主就三番两次地挑事被打脸,最终落得一个真面目暴露被扫地出门的标准结局。
现在是原主被带回秦家老宅的第三天,时间离正牌受白时年出场还有整整一个月,至于主角攻秦子珩,则是因为内心的别扭而接连在公司住了三天。
还真是一出标准的替身大戏。
随手解开衬衫扣到最顶端的扣子,完整接受了原主记忆的季岚川也不怕自己露馅或遭天谴,作为书中世界的炮灰受,这具身体里的魂魄本就残缺,再加上双方在灵魂相撞时互换记忆,原主季岚在和季岚川立下约定后便主动离开——
在得知自己是小说中的炮灰后,是个人都不想上赶着被主角们虐。
只不过借着他人的身体重生,季岚川也不得不付出一些相应的代价,除了要替原主走完几个重点剧情外,他还得替对方完成“让秦子珩对季岚求而不得”的执念。
因果已结,季岚川作为半个道家人自然不会轻易违背,反正他的魂魄完整,就算那原著剧情的威力再大,季岚川也绝不会不受控制地做出什么脑残事。
“叮铃铃——”
单调的手机铃声响起,季岚川用食指一划,就听到了电话那边歇斯底里的咆哮:“季岚!这都几天了?你到底还想不想播?!”
嫌弃地把手机从耳边移开,季岚川学着原主的样子小心翼翼道:“杨哥。”
——这个世界的玄学并不盛行,在没有找到合理改变性格的契机前,季岚川还是要认真扮演好原主的角色。
无缘无故性情突变什么的,他可一点都不想被抓到精神病院做研究。
听到青年软糯动人的声线,电话那边的人噎了一下,过了几秒才凶巴巴地接道:“少来这一套,你这几天都去哪了?”
原主是M城一所艺术院校的大二学生,因为模样好又会唱歌跳舞,他在一年前就被秦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挖走做了主播。
不过因为他“业务不行又放不开”,一年过去了,季岚的事业也没什么起色。
当然啦,这些不过是原主想让外人所看到表象,从小在条件恶劣的孤儿院长大,他早就学会了如何在确定目标后用自己的方式去争抢,在清楚自己容貌的价值后,季岚便立志要摆脱过去、做一个挤入上流社会的人上人。
哪怕只是做大人物掌心的一只金丝雀。
所以他选择了看起来最有格调和情趣的艺术学院、不厌其烦地护理皮肤与身材,就连与人谈话的技巧,他都有刻意地看书看视频私下训练过。
可以说,为了当一个称职的小白脸,季岚的确下了不少苦工。
因此,在通过公司组织的年终聚会见到秦子珩时,原主毫不意外对方会为自己着迷,如果不是季岚最后把一颗真心赔了进去,这本小说的结局到底会怎样还未可知。
对于原主这种人,季岚川虽不赞同,却也不会贬低,对方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恶事,他也没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原主心机。
不过,在面对经纪人杨勇的质问时,季岚川果断选择了和原著不同的回答、并没有这么快就暴露自己就住在大老板的家中:“对不起杨哥,这几天搬家不太方便,明晚我就开始直播。”
秦子珩有一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这在上层圈子里根本算不上什么秘密,只有原主这个无权无势被对方带进圈子的小玩意儿,才会傻乎乎地被刻意隐瞒了大半年。
要不是听说那位在海外即将订婚,秦子珩也不会破罐子破摔地把原主带回老宅。
正因如此,季岚才会在知道正牌受的存在时那么愤怒。
身为看过原著的局外人,季岚川当然不会跟原主一样四处炫耀秦子珩对他的“喜欢”,在后来的剧情当中,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他心机虚荣的罪证。
好不容易挂掉了杨勇的电话,季岚川趿拉着拖鞋,准备下楼去找点东西吃,原主为了保持身材吃得不多,这才穿来了三个小时,季岚川就感到胃部在一阵一阵的抽痛。
尽管搬进了秦家老宅,但原主住的却是一个相对偏僻的客房,这会儿秦子珩还在为白月光的订婚伤心买醉,最少要过了今晚两人才会逐渐走入全书最甜的热恋期。
秦家老宅古朴大气,其中的佣人也都规矩森严,可原主毕竟只是秦子珩领回来的一个“朋友”,在没得到秦家掌权人的承认前,佣人们对他也称不上有多热情。
二楼没人,季岚川便自己放轻脚步走下楼梯,他小的时候过过一段苦日子,只要能填饱肚子,他对吃的基本不挑。
就在他脑海里思索着要从冰箱里拿几片面包才不会崩人设时,转过楼梯拐角的青年却突然接收到了一道冰冷的目光。
那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英俊男人,对方手边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身上的西裤和衬衫则整洁得找不出一丝褶皱。
如虎下山,百兽自惊;如鹰升腾,狐兔自战,男人周身气势逼人,面相更是一等一的福缘天成。
都说五岳俱朝,贵压朝班,三停平等,衣禄无亏,再加上那饱满明洁的福德宫(眉尾上方),季岚川粗略用眼风一扫,就知道这是一个自己绝对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看相卜卦这么多年,季岚川就没见过这样除了亲缘浅薄外没有任何错处的好面相,如果按照网络小说中的概念定义,对方毫无疑问会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原来这就是秦子珩的那个便宜爸爸,没想到会在这种时候遇到对方,季岚川垂下眼睫,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三爷”。
秦三爷秦征,是原著中跺跺脚Z国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因为故事主要发生在主角攻受之间,作者对这位秦三爷的着墨很少,更多是把他当成了一个衬托秦子珩身世过人的背景板。
而事实上,秦子珩只是秦征早年从宗族中过继来的一个子侄,不知道这位秦三爷是不是有什么不可言明的隐疾,反正根据作者的描述,对方是洁身自好到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生。
是个狠人。
学着原主的样子低眉顺眼地停在楼梯之上,季岚川格外不解对方最后怎么会有勇气和这样的人顶撞,看来爱情的确会让人智商下降,连季岚这种心机boy的人设,最后都在感情的漩涡中没了脑子。
青年刚满二十,青涩又清新的模样好似春日里刚冒头的一株嫩芽,对方虽是被自己那个便宜儿子带回来的“男朋友”,可在秦征眼中,青年的确还没有那个资格叫他一声爸。
不置可否地收回目光,对美色没什么执念的秦征连多给对方一个点头都欠奉,然而就在男人将视线从青年身上彻底移开的前一秒,一抹雪白却突然闯入了他的眼帘。
那是青年的脚踝。
天气很热,青年穿了条有点短的九分裤,那无意间露出的线条弧度圆润而又性感,无端就在这样雨前沉闷的日子里显得活色生香。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抛开其他不提,单看外表,季岚的确是个不折不扣、足以模糊性别的小漂亮,原主对自己的外表和体态简直呵护到了极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没有人能从他身上找到瑕疵。
秦三爷也不能。
气氛微妙,站在台阶上的青年有些局促,他向后缩了一缩,粉嫩且饱满的嘴唇上下一碰:“三爷?”
“咔嚓——”
酝酿了一整天的雨水哗啦啦地降下,秦征闭了闭眼,莫名觉得自己有点魔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