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春风不渡玉门城
正值深秋,城外苍野茫茫寒风劲长,以往大草原的碧绿早已遁形,呼啸的寒风中夹杂着铁骑的峥嵘,带着一丝草原独有的粗狂与暴戾,吹进了这座小城中。
这是大庆王朝最贫穷居民流离失所率最高的地方--玉门城。
晨曦普照,吹着寒风的大街上行人稀少,偶有一两个小贩抬着担子走过,挨家挨户的询问着是否要买点山药,好好的瞌睡被人吵醒,小贩得到的不是铜板而是漫骂声,一条大街走了下来,也就两家人买了他的山药。
走到街尾的一家铁匠铺前,他停了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一个身高八尺燕颔虎须的大汉。
“大清早的,你怎的来了?”
高悬在铁匠铺上方的旗帜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大汉哈了一口寒气,转身让小贩进了屋。
“上边有命令下来了。”小贩放下担子,摘下头上破旧的斗笠,快步走到了飘着火星子的火炉旁,伸出了满是茧子的双放在火炉子上搓揉着。
大汉赶快关上了门,紧紧了棉袄子,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炭。“快入冬了,草原上的那些人估计又要有动作了,这个时候上边下命令,难道是长安里又出什么事了?”
几块火炭燃起,小贩被这一股炙热逼得后退了一步,觉得手热得差不多了,他拿出了腰间的酒袋子,眯着眼喝上了两口。“这些事,不是我们能过问的,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这些天你发觉了草原上的异象了没?”
“这几日巡逻的铁骑兵倒是增加了不少,这与上边的命令有关?”大汉挑眉,猜测着小贩会怎么说。
“有关,入冬的时候,上边会派人下来,草原上的那些兔崽子嚣张太久了,也是时候让他们自己咱大庆的厉害了,你带几个人,出城去吧,摸清了他们的粮库再回来。”
吱呀一声,铁匠铺破旧的大门又被推开,小贩担着担子,一摇一晃的出了门……
寒风瑟瑟,大汉看着小贩远去,进屋拿了头套与酒袋子,熄灭了火炉后就出了门。
想着上边的那个命令与小贩临走时担忧的眼神,他顾不得寒风,站在路旁就揭开了酒袋的塞子,猛灌了两口酒。觉得身上稍稍暖和了一些他才塞紧了酒袋子,继续向着城东走着。
城东比那条大街更萧瑟,除去几间破旧得就像被大汉榨干的妓女一般快要倒下的屋子,就只有一间看上去很牢固却无烟火的破庙。
他的目的地,就是这间破庙,准确的来说,他是要找几个居住在破庙里的人。
“参见主上。”破庙内,三男二女单膝跪地,天气虽寒,可他们穿的还是年夏的衣裳,饶是嘴唇冻得发紫,他们也没有埋怨一声。
“这些日子,替我出城一趟,若是这次顺利,我会解了你们身上的毒,还你们自由。”大汉面色阴寒负手而立,棉袄子的襟摆被寒风吹起,就如破庙四周神情可怖的罗刹一般。
而事实证明,他不是如同罗刹,他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阎罗。
凌茗瑾紧抿着发紫的嘴唇,用冰冷的眼光偷偷看了一眼负手而立的大汉,屈指算算,她来到这个与历史上的唐朝相似却不尽相同的大庆王朝已经十年了,足足可以写就几十本一大摞血泪史的十年,她想着阎罗那句励志的话,咬着牙挺过来了。
阎罗说:我赐予你们每人一个机遇,若你们能改天换地,百年之后你们便可回到自己的世界。
彼阎罗非此阎罗,而是那个要你三更死,不留到五更人人闻之丧胆常吓得小孩啼哭不已的真正阎罗,这件事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那时她贪了一个小便宜参加了一个地府三日游,结果引来了这场人祸。
此地府三日游是真正的三日游,很不幸的她成了阎罗的实验体,被打入历史年轮中,来到了这个大庆王朝。若是能在大庆王朝改天换地,那她就可回到现代,若是不能,就只能困在这方土地一生,亲人挚爱永不见。
好在阎罗为了安抚她的心,让她看了一眼这位凌茗瑾的百年生活,让她可气可恨的是明明阎罗说的是投身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如意郎君生无天灾大难安享天年的大富大贵人家当一个千金小姐,可等她睁开眼,却发觉自己身处一处破庙,而自己三十剩女之身,也已经变成了一个七岁小乞丐,身前的这个大汉,正是在自己乞讨之时用一个馒头将自己骗去了一处大宅子,让她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煎熬。两年前,大汉见自己已经武艺有成可以为其做事,就将她领回了这个破庙替他办事。这个破庙,是厄运开始的地方,也是厄运继续的地方,她的生活,好像并没有转变。
办的是刀口舔血生死不知的事。行走在黑暗中暗露锋芒的她,从一个小乞丐变成了大乞丐,依旧每日蜷缩在破庙,受着别人的白眼等着铁匠铺那个大善人的施舍,今日这个面善心恶的大汉到来,就是让他们去做一件天大的难事。
打探草原蛮人的粮库所在,事后赐他们解药还他们自由,这对他们几人来说,无疑是让他们看到了刀山后的山珍海味荣华富贵,单单这么一句,就足以让他们拼命一搏。
但这句话里透着玄机,凌茗瑾发紫的嘴唇轻颤着,联想到了山珍海味之后的毒药,若是自己等人做成了这件事,便成了他的得力手下,他怎会放自己自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已经不再需要自己这些人了,等待自己的不会是解药而是毒药,二是他不过是一个丢掷骨头让小狗更卖力向前冲的屠夫,所谓的解药,不过是他的手段而已。
但她作为那条随时都可能被屠夫宰杀的小狗,没有选择的权利,在大汉简单的几句交代过后,他们起身拜别,离开了破庙。
出了玉门城,才觉得风也是伤人割骨的刀,每前进一步,都比得上她在那座大宅子里挨棍子的痛苦,草原不比城中,城中虽萧条人情冷漠,但有一睹城墙围着自己也会踏实,草原不会有城墙,只会有枯草之下的深坑与觅食的野狼,还有训练的铁骑兵。
蛮人深居草原,在寒风如此猖狂的深秋,一般不会出现在草原边沿,更不会出现在玉门城外。没有蔚蓝的蓝天,没有碧绿的草原,没有翱翔的老鹰,没有豪迈放歌的牧羊人,第二次来到草原,凌茗瑾说不出的失望。
要避开铁骑兵与觅食的野狼潜行在枯草中着实不易,草原上的草就像居住在草原人的人,坚韧而锋利,他们穿的不过是年夏的衣裳,再好的布料也会被坏破,凌茗瑾解下腰带撕成四片绑在手肘膝盖处,才算是稍稍掩住裸露在外的皮肤。
“子絮,草原野狼的鼻子比狗还灵,快把伤口包扎一下,免得引来了狼群,再向前二十米,草就很茂盛了,到时就不用爬着前进了。”
叫子絮的这名女子一直跟在凌茗瑾身后,她低头看了看流血的膝盖,抿着嘴唇撕下了一块布,其他三名掩护在后的男子,也停住了爬行,解开了腰带包住了手肘膝盖。凌茗瑾虽是女子,但以她冷静而睿智的头脑,明明早一年入大宅子却早早超过四人的武艺,都让她在这几位可称得上伙伴的伙伴之间充当着领导的身份。
但人心的叵测,又岂是这么好看透的,凌茗瑾具有现代职业女性的头脑,她对这几个人从来不会掉以轻心,就如刚才提醒那个名叫子絮的女子,不过是她不想自己命丧草原。大汉不用担心他们有二心,就是因为他知道这几人都清楚明白那毒发作的可怕,凌茗瑾却没有这个条件。
值得庆幸,她们这一路都没碰到铁骑兵也没碰到狼群,每向前十多米都能感觉到草茂盛高度的变化,越是接近草原深处,这些草长得越是高而茂盛,他们在草原上的前进就如一幅人类进化史的画卷,从爬到屈膝,从屈膝到直立。
依稀听到了歌声,凌茗瑾拨开草丛,如鹰隼一般半眯着眼,将前头围着一处小湖搭就的帐篷记在了心里,歌声源自几名剪着羊毛的蛮人女子,听见草丛悉悉索索有动静,一名女子抬头朝着凌茗瑾这边忘了一眼,嘟嚷了两句便继续剪起了羊毛。
这就是草原深处蛮人的住处了,凌茗瑾朝着身后的几人挥了挥手,照着之前的商量几人迅速的分成了两队各自消失在了草丛中。
剪羊毛的女子又抬起了头,蹙眉看着被风吹得索索作响的草丛与身旁的女伴说道:“方才你们可听到了什么声音?”
“哪有什么声音,该是你听错了。速度快些,不然该是要错过篝火大会了。”她身旁的女子轻笑了两句,拉了拉有些松动的围脖巾。
女子想想也是,便不再看专心剪起了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