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红枫

于瘾的玩票儿公子哥特质远近闻名,人生信条大概就只能浓缩成“老子开心”。

因为不想下乡所以去读了SVA,在这样一所作业堆积成山又号称school of no holiday的学校还能抽出时间做做音乐,偏偏身上各类艺术细胞发达,在音乐这一头也能闯出一些成绩。近一年才开始尝试写中文说唱,所以从他十五岁到十九岁这阶段发的歌的被圈子里的人定义为大悲咒组曲,当时大概圈子里的人都只是知道有个叫S!CK的rapper总是写一些令人feel sick的炫技英文韵脚。

于瘾眼瞧着简灼接了个电话就马不停地走了,觉得简灼大概是家里房子塌了,所以才不像以往一样先和他过上几招再做撤退的打算。

他百无聊赖地拿起刚刚老冯递来的柠檬汁,正要喝却发现那冰块上漂浮着什么不明物体。

——三个烟头。

于瘾晃了晃玻璃杯,烟灰就乌卒卒地洇开来。

他显然过于低估了简灼,简灼此人显然非池中物。

放下高杯,于瘾心情很好地笑起来,甚至听见老冯说Janice放他鸽子都没有生气。

毕竟这任务对操作要求不高,甚至文身师打雾不好也没关系,纹个简单线条臂环而已,不需要兴师动众。

老冯对他解释一通,又对他指了指对面的人,说那人忙完那边就来帮他做。

那是于瘾第一次见到钟辞。

大概是觉得有些面生,所以于瘾多看了两眼,到最后都没能成功移开。

因为钟辞不太“正常”。

只要钟辞走出这个工作室大门,没人会觉得他会在这里工作。

穿梭在多彩的人物间,他却只有简洁干净的衣着,泛出病态白色的皮肤,柔顺帖服的黑发,没有繁复文身,没有斑驳孔洞,一切的一切放在这里都显得太不和谐。

钟辞拉起黑色的口罩,垂眼用塑料夹钳住面前女生的下唇,又把针穿下去,再堵上锁。不像其他善于做心理暗示而给顾客表演快速穿针的那些穿刺师,动作是不带任何安抚意味的轻缓。

被通知说预约的客人已经来了,钟辞应了一声,起身带有公职意味地叫打唇钉的女顾客好好消毒,便走到一边的工作台换手套。

钟辞初来乍到,没有稳定客源,收费当然极其便宜,找他的一般都是尝鲜的毕业高中生,所以钟辞在看见于瘾的瞬间,出现了很长的怔忪。

于瘾只能这么试着解释。

但他根本不知道钟辞其实很擅长school,作品集是拿出来会被老冯质疑是不是盗用的程度,怎么想也和“学徒”这个单词挂不上关系。

带着黑色口罩,所以钟辞的一双眼就显得尤为的分明,而从那之中掷出的目光也晕着浓重色彩。

这越界的陌生坦诚倒让于瘾起了兴致,他问钟辞,知道要做什么吗。

钟辞根本没有回答他,像是回过神般地指了指于瘾的外套,示意要准备的人分明是他。

机器被轰动电源,发出躁动的滋滋震声。

钟辞凑近转印上去的线条图案,柔软的额发垂下来,轻轻地随着震动扫着于瘾的皮肤。

“文身师没有文身。”于瘾垂眼瞧他,低声说。

钟辞不为所动,但于瘾觉得他的手好像开始在轻轻发抖。

椅子上强烈的白炽灯穿过钟辞的耳骨,血液奔涌被大肆地袒露在视线底下,不知什么原因,好像有些红烫。

于瘾垂首,凑钟辞更近,似乎想要博得一个回应的眼神。他向来不在意人与人间的距离阈值,没什么廉耻心地伸手抚住钟辞的耳郭,拇指按着软骨周向下轻捻,最后凝在耳垂。

针在于瘾皮下来回,在有一小些零碎频率里,那力度似乎开始变得欠佳,细小的血珠微微渗出来,困在四周的凡士林间。

轻飘飘地看着那缎般的无瑕皮肤,于瘾再次陈述:“穿孔师没有孔洞。”

伴随着墨水一个没轻重的逃出线框,机器哀鸣一声,彻底熄了火,取而代之的是钟辞抬起来的眼神。

于瘾根本没有办法去在意自己的文身图案如今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因为面前的钟辞,和他像是快哭了的表情。

潮红是湿热的雾气,漫上钟辞的每寸,他的眼眶内竟蓄上水汽,目光由此变得胶着起来,盯得于瘾一阵发麻。

疯子。于瘾想。

手臂上还是隐隐传来绵长的余韵痛感,于瘾不明白钟辞这委屈的立场,一把拽过他的衣领,“哭什么。”

钟辞好像失去了感官一样,听见于瘾这么说真以为自己流下眼泪来了,连忙伸手去在脸上胡乱地擦拭,手套上的黑墨水染花了他的皮肤。几下之后像是反应过来了,脸愈发得红,握着机器的手也僵滞在半空中。

“搞得像我在欺负你。”于瘾松开钟辞的领,他又凝着一双眼去瞧他那怪异的文身师:“现在是不是该想想要怎么补救。”

于瘾极其意外地挺无念无想的,他甚至不太想去看钟辞,觉得人都得经历进步的过程,不该太过为难学徒,于是轻轻把手臂放回皮制枕套上:“毁皮倒算不上,但不要留给我一个半成品。”

要遮盖的是于瘾上次打篮球被铁架刮出的疤,凸起已消大半,旧址上盖着斑驳的黑色墨水,却可以眼见钟辞的最后那针点错了方向。

钟辞没有说话,那种热切的眼神也被他刻意敛去大半,他摇摇晃晃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说了他们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什么图案都可以吗?”

于瘾看着钟辞那双眼睛,一时间没了火气,他怔了片刻:“随你便。”

钟辞又用手背去擦自己的眼睛,墨水已然干在脸上,衬得眼神愈发熠熠,让于瘾不合时宜滴想到原来语文课本里的“渴望读书的大眼睛”。

于瘾盯着钟辞的一举一动,眼见着钟辞运墨把那乱线湮没,瞧着瞧着,眼神却不自主地跳出来,落到了他被灯光白灼的睫毛,再跃上他从黑色衣物中逃出的长颈。

机器嗡嗡,黑胶唱片正播到The Cranberries的Animal Instinct。

钟辞用小巾去擦那些渗出的墨水,完成的图案就呈现在了灯光之下。

于瘾看着自己那块红肿的皮肤上的黑色图样,钟辞擅自将原本他那设计稿上的长线换成了有棱角的枫叶以做弥补。

那臂环的设计稿是于瘾自己做的,换了元素之后他却更觉得那是钟辞做的。

钟辞抬眼看他,又垂眼凝视着他的手臂,再次露出刚刚那种胶着的眼神,好像是在等于瘾一句评价。

不难看,但他不喜欢。于瘾模糊地想。

“你叫什么。”他问。

钟辞站起来,不像他们这样没规矩人士,脊骨撑得很直,像枝新竹。

“钟辞。”

刚刚于瘾脱下的那件ERIS BLACK的黑色牛仔外套被钟辞的动作碰落,钟辞很快脱下手套俯身去捡,抬头的瞬间却刚好对上于瘾带些困惑与愠怒的眉眼。

于瘾伸出左手将钟辞的手腕扣在扶手上,微微偏头固执地瞧他:“但我想记得你的脸。”

钟辞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只缓缓眨了眨眼,甚至没有再动一下,于是全权被于瘾当作同意的号角。

在钟辞微缩的瞳仁中,于瘾探出右手将他的口罩拉下。

很久以后于瘾还能想得起那一瞬间,他看见了,记得了的东西,偏偏是一片枫叶。

那陈旧的淡红色就覆在钟辞的左颊之上,于瘾不知道那究竟是烫伤还是胎记,像枫叶,九月新摘下就被夹进书页里的枫叶,尽管色彩褪去不再浓郁,却仍然熠熠。

于瘾想起他的手臂,皱起眉抬眼看向钟辞。他又露出那小狗般湿润的目光,可于瘾在那之中找不到任何解释,只有那无法掩盖的坦荡和意足。

“我叫钟辞。”钟辞用手背拭了拭脸上已干许久的黑墨水,似乎想要让自己此时此刻的模样体面些,不知为何,他再重复了一次,显得有些偏执:“我叫钟辞。”

我要你记住我。

钟辞最后还是没勇气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