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握手言和
当天下午哥特气愤地跟我说了一事儿,他在公共厕所里出来,碰见一男的用一特×的表情瞪着他,哥骂了他一句,“有病啊?”
结果那男的还追上来了,“你,从男厕所出来的?”
“废话!要不从女厕所出来?”
“对啊,你应该从女厕所出来才对啊?”
“你真有病啊?有病看医生啊?看我干吗?”
那男的还急了,“我看你丫才真有病呢。昨个儿还穿着高跟鞋跟我说是女的来着,今儿个又从男厕所出来了。你丫变态啊?”
哥一听这话以为真遇见疯子了,说了句有病就离开了。然后回来特气愤地跟我说这事。我说,“你可真够衰的,不过也终于轮到你被人家说变态了。嘿嘿。”笑得特奸诈。
第二天我跟哥站在了学校的新生报名处。我俩站一特明显的地儿。其实主要是我俩这形象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更加明显了。大多数的目光都在我俩身上聚焦,有的惊奇,有的爱慕,不过眼神爱慕的大多数是女生。
我眼神一飘就看见窗外一白衣身影闪过。明明暗暗隐隐约约的跟了他一路。他终于隐身进来了,“哎!帅哥!我!女侠!”那小子竟然是白衣!他没注意到我,没几秒钟他身后多了一个倩影,长头发美女。我疾步过去,一拍他肩膀,那小子一张笑脸迎过来,看见我之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表情360度大转弯退出了我一米之外去了,接着一声惨叫。然后周围的目光刷刷的往这儿射来,虎视眈眈的跟狼似的。
“你小子叫唤什么跟杀猪似的?”
长发美女在一旁抓着他的胳膊,“你没事吧?”
“怎么了?”哥闻声而来。
“哥,我跟你说,他就是我昨个儿说的那个不知道自个儿几斤几两重还硬要英雄救美,不是,英雄救妹,结果被人揍得找不着北的那小子。”我一指他,立马又吓他一跳,他双手叠在胸口,眼睛瞪得溜圆,嘴张的我一个拳头都能塞进去。
哥看他一眼,“是你?你还没回医院?又跑学校来了?”然后回头跟我说,“这就是我昨儿下午遇见的精神病医院偷跑出来的那个。”
我按住哥,“我说不是……”我一时没纳过闷儿来。
“咯咯。”那长发美女突然笑了。她这一笑我立马明白过来了。没一会儿我聪明智慧的老哥也知道怎么回事了。那小子还傻了吧叽的,没办法啊,我只好自报家门,我清清嗓子,“嗯!我叫林墨。本市一个小镇里出来的。这是我的孪生哥哥林飞。说白了,我俩龙凤胎。嘿嘿,长的一模一样吧?”
那小子总算是明白了。挠挠头,一个劲儿的傻笑。“噢,我叫段伊蒙。这儿小北京城的主儿。这是我一个四合院里的,叶潇潇。”
“段伊蒙,叶潇潇。都挺好听的嘿。挺配得上这俩人的。哎,不对啊,她不是你妹妹吗?怎么一个姓段,一个姓叶啊?昨儿个那么拼命,噢,不会是你情妹妹吧?”我嘿嘿的奸笑。
“想哪去了,我们俩一四合院的,从小青梅竹马。我比她大,她当然得管我叫哥了。”
“噢。”我拉着长声,似笑非笑的,惹得叶潇潇脸都红了。
“得,握手言和。”我伸过手去趁机又占了一下帅哥便宜。我发现面对帅哥时我也挺聪明的。嘿嘿。
不打不相识。我们这帮子人就这么认识了。结果一晃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当初天南地北的凑巧走进一学校的,三年后的今天又手拉手的一起奔海川来了。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三年的时间却没有让我们的友谊淡化,反而像陈年的酒般越来越浓,越来越醇。我们的双手就这样紧紧地握在了一起,甚至连大学的路都选择了同一条。没想到当初一握手,就注定了要一起走,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