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它丢了命

张皓雯,女,二十四岁,比现在的李氏小不了几岁。她原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而且活的顺风顺水。她家中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更是由于成绩出色,远渡重洋去了国外深造。原本以为自己毕业后或者留在国外拼出一片天地,或者回国帮助家里打理家业,谁知道父母却想让她早早嫁人,而且是嫁给能帮家里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的父亲的合作伙伴的儿子。

她心里知道,父亲是想把公司留给她那比她小十岁的弟弟。而她若是不服从父母的安排,进入公司或是另谋出路,都只会成为弟弟的威胁。她思考了一番,干脆离开家,自己跑到远离家乡的一线城市去找工作,很快,她优秀的背景就给她带来了许多不错的面试机会,而她也如愿以偿的进入了一所一流跨国集团公司的最后一轮面试。

在面试之前,她神使鬼差的觉得自己应该去买个什么东西给自己带来点好运气,这次面试对她而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终于可以离开学校,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目标了。

进入大公司只是她理想中的第一步,她并不想一辈子给别人打工,等她在大公司积累够了足够的经验,她也想像父母一样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

谁知,当她走向一家珠宝店想要买个小饰物的时候,街角的一个小摊的摊主却喊住了她。

“姑娘,这是你掉的吧。”

张皓雯以为是什么骗人的把戏,根本没有回头,谁知道那人却追了上来,手里拿着一枚小小的玉戒指,强调着:“姑娘,这是你的。”

张皓雯下意识的想和她拉开一点距离,以免被讹上,但她一看到那戒指,目光就被吸引住了。这戒指很小,显然她是戴不上的。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戒指让她觉得似曾相识,就像这摊主说的一样,这好像就是她的东西。

她忍不住就把手伸了过去,那戒指却在接触到她手指的一霎那发出了隐隐的光彩。待张皓文把它拿到手中的时候,她惊讶的发现,这戒指的尺寸,其实还挺适合她的。

“奇怪,刚才看着明明很小啊……”她试着把戒指往右手食指上套了套,刚刚好!她抬头想问问这戒指多少钱,毕竟这不是她的,要是买,她对玉石有点研究,这玉看着像是真的,温度和光泽都很不错,只要价钱不太离谱,她愿意买下来。

“哎,这个……”她刚一开口,却发现刚才的摊主和摊子都不见了。

张皓雯感觉刚才发生的事就像天方夜谭一样,不过,既然得了这么个称心的东西,她也不用去珠宝店了。她回头往自己的住处走去,谁知原本闪烁着绿灯的人行道上,从对面窜来了一辆急速行驶的失去了控制的大卡车。

就这么着,张皓雯捡了枚戒指,却把命给丢了。

这边刚出生的张皓文正舒服的依偎在李氏的怀里,后院灶火房里两个二十来岁的妇人却在一块儿叽叽喳喳议论个不停:“二嫂,你说咱大嫂咋这么金贵呢,生个娃还要杀一只鸡?你生了两个男娃儿了,当时也不过让我给你熬了点红糖水,再加个鸡蛋,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说话的妇人个子不高,也就二十出头,一双圆溜溜的眼,略微有点龅牙,虽然如此,她的皮肤偏白,眉眼清秀,模样长的还是挺不错的。这就是家里头老四的媳妇儿王氏。她这一句话一落地,对面正拿着个木勺在锅里头搅和的老二媳妇儿刘氏眉毛马上竖了起来,咬牙切齿的抱怨道:“可不是嘛,人家是教书匠的女儿,家里个个懂得识文断字的!哪能跟咱们这些粗笨人一样儿?先前就两个丫头片子,大哥都快把她宠天上去了,你看我们家老二那只知道窝里横的货,莫说对我,就是对两个娃儿也动不动就拳打脚踢,也不想想是谁成天在家里累死累活伺候这一大家子吃喝……”

刘氏长得又高又壮,嗓门也大。她还没说完,王氏就在旁边轻轻咳嗽起来。刘氏仍在那咋咋呼呼的道:“他四婶儿,你这是咋了,大热的天儿,你难不成还着风了吗?”

刘氏往后一瞥,原来门口来了个瘦瘦小小的老太太,说是老太太,其实也就四十八九岁。这年代的人一辈子辛劳得很,五十不到看着就像半截入土的样子。老太太虽然又黑又瘦,长着一张四方脸,大鼻头,但两只眼睛射出来的光却寒飕飕的,让这两个年轻妇人一下子都闭上了嘴。刘氏怯生生的开口道:“娘,二嫂子这鸡汤快炖好了,要不……您先尝尝味儿?”

老太太吴氏拄着个拐杖噔噔走进了屋,脚步之快让人觉得她的拐杖其实是个摆设,而事实上,吴老太太的腿脚利索的很,拐杖更多起到的是震慑作用。比如现在,她就扬起拐杖对着老二媳妇儿刘氏一指,出声骂道:“你大嫂刚生了孩子,你在这儿嚼什么舌头,还编排起自家男人来了?传华什么时候无缘无故揍过你了,都是你自己这张嘴整日价瞎咧咧。”

说罢,她又瞟一眼刘氏,这个老四媳妇儿也不让她省心,看着整天温声细语,老实巴交,其实心眼儿最多,吴老太太“哼”一声道:“怎么着,炖个鸡汤还得俩人围在灶头上,饼子烙好了吗,待会儿男人们从地里干活回来,你让他们喝西北风?!”

一顿疾风骤雨般的训斥之后,老太太把拐杖一拄,慢悠悠走了出去,感受着自己的余威在这个小小的灶房里回荡着。身后两个儿媳妇低眉耷拉眼,赶紧老老实实干活儿去了。她们还没回过神儿,吴氏忽然又一转身,道:“炖好了就赶紧盛一碗到主屋来,你们爹也跟着忙活了一晚上没睡,他岁数大了,经不得折腾,得喝两口补补精神。”

刘氏傻愣愣站着,王氏赶紧应了一声:“知道了,娘,这就端去。”一边说着,一边向刘氏示意,让她赶盛汤。刘氏这才回过神儿来,慌手慌脚端出个破碗开始往里头舀汤。

张皓文小憩了一会儿,很快就醒了,他是被饿醒的。李氏还在目不转睛的瞧着他呢,忽然看见自己的儿子伸出两只攥得紧紧的小拳头在空中晃了两下,紧接着哇哇哭了起来,李氏赶紧解开衣襟,开始给张皓文喂奶。张皓文吃饱喝足有了力气,比刚才感觉好多了。他隐约觉得,自己手里头有个东西。

这东西仿佛一直跟随着他,从现代到这里,张皓文感受着右手中那润润的一块硬物,猛地他明白过来了。这是那枚玉戒指!

他这会儿喝完了奶,精神十足。他试着活动了活动右手,那温润的感觉还在。趁着李氏整理衣服,他想把戒指拿到眼前看个究竟,却忽然感觉又是白光一闪,那戒指再次套上了他的右手食指,却化作浅浅的一道白色,仿佛成了他手指的一部分。

这戒指肯定隐藏着什么玄机,张皓文一心想弄个清楚,谁知却发现随着自己戴上戒指,他能看着眼前的东西了。虽然还是模模糊糊的,但凡是视野中的物品大致都有了轮廓。他正在惊讶,忽然看见门口人影晃动,进来了一个高大的男人。

来的正是他爹张传荣,身后还跟着个小小的影子,张皓文估计是他的哥哥或姐姐。张传荣进屋后咳了一声,道:“我刚才去看了爹,咱们又给爹添了个孙子,他老人家心情不错。名字的事儿,我也跟他提了,我跟他说,孩子的娘希望他将来能识文断字,就叫他张皓文吧,爹也同意了。你身子弱,这阵子在家里好好歇歇。我去地里头瞅一眼,对了,灶上给你炖了鸡汤,你待会儿多喝点补补身子。”

张皓文激动的发现他听清了大部分张传荣所说的话。他的名字竟然还和前世叫法一样,虽然最后一个字是不同的。他能感觉到,这个“文”字好像还是他爹娘鼓足了勇气提出来的。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家,怎么连让孩子认字都是奢望呀?

这时,李氏又说话了:“哎,等等,咱娘……”

张传荣似乎停下了脚步,李氏接着问道:“咱娘没说什么?”

张传荣想了想,道:“哦,娘那时候不在屋里头,听说去灶上给你看着炖鸡汤去了。娘……她应该也是高兴的。”

说完这句,张传荣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张皓文却听见自己头顶上,李氏悠悠叹了口气。

张传荣走了,张皓文又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戒指上。他的右手食指有点发凉,他想拿到眼前瞧瞧,这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怎么他爹娘也没纳闷吗?

他刚凝神盯着右手看了一眼,什么还没来及看清呢,他的身子就好像被那戒指吸了进去。下一霎发生的事让他震惊——他的视力完全恢复了,他不可置信的着眼前的景象——郁郁葱葱一片茂密的树林,脚下清澈晶亮的溪流潺潺流过,这地方虽说不大,但风景非常秀丽,恍若人间仙境。这让他深切的怀疑,自从自己遇到那个把戒指塞给他的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至于是美梦还是噩梦,这个一时半会儿他还难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