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修】

胡云笙浑身没有力气,坐都坐不好,病恹恹地歪着。

秦牧骑上骆驼后,抱着他调整了一下位置。胡云笙两条胳膊搁在秦牧肩膀上,脑袋好重,顺势也搁了上去。

秦牧揽着胡云笙,顺着北斗的指引往回走。

今天初一,本就月华稀少,天象居然还是一年难遇一次的天狗食月。胡云笙如此不正常的虚弱终于有了解释,没有月华,沙漠中又缺少绿植,两项相加才会导致胡云笙现在的状况。

只要离开塔木格里,到了有绿植的地方,休息一两天,就会没事。

顺着秦牧的提醒,胡云笙抬头看向星空,绚烂是真绚烂,倒霉也是真倒霉,已经两年没见过天狗食月了。刚好就在他来沙漠的时候,碰巧就遇到了。

不过幸好,已经拿到沙漠兰花了,过程也不曲折不艰难,也就很好了。

就是嘴巴好疼,高烧又缺水。胡云笙勉强伸手碰碰嘴唇,数数裂开几道口子,又结上了几道痂。

脑海里先前闪过的画面又一次出现,那个人是谁?怎么总也看不清楚。

不过,胡云笙能够感觉到,那个触碰很舒服,非常舒服……

想到这儿,胡云笙忍不住吞咽了口口水,是秦牧吗?

数遍记忆,能够称之为将军的也就只有秦牧一个人了,那就是秦牧吧。

……

走出去许久,秦牧回头,已经看不到兰花的任何踪迹。

“阿笙,你睡着了吗?”

四下空旷,秦牧牵住缰绳,制止了骆驼继续往前走。

骆驼走得很慢,可还是难免颠簸。秦牧想要胡云笙能够好好睡一觉,休息一下。

“嗯哼~”胡云笙虽然烧的迷迷糊糊,可自我感觉意识还是清醒的,并不是很想睡觉。

沙漠兰花很漂亮,没有分枝,和其它花不同,花瓣从底部向顶端逐朵开放,没有完整的花朵形状。花瓣的蓝色也有不同,由内向往,颜色越来越深。蓝色很美,美得不单调。

胡云笙还没来得及多看几眼,就被烧晕了,近在眼前的东西也都看不清楚,视线范围内一切都是雾蒙蒙的,好像失去了颜色,变成了黑白的。

越想越难受,都怪天狗食月这个坏天象,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现在来。

“嗷——”

“我们就在……”我们就在这里休息吧。

秦牧知道胡云笙现在听不清楚,说话都是转过头凑到胡云笙耳边说话。

只是,没想到阿笙会突然转头……

星空下,大漠中,秦牧静静地注视着胡云笙,这是自重生以来的第一次,第一次他们距离这么近,近到能够听到彼此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

胡云笙也注视着秦牧,眨了眨眼睛,太模糊了,看不真切。秦牧这个人好像近在眼前,又似乎只是模糊的记忆碎片。

真实的你……存在吗?

“秦牧……”胡云笙呢喃出声。

胡云笙的声音十分低微,纵然是这么近的距离,秦牧也听不真切。

——“听说老将军和沧海王给你们订了娃娃亲啊。”

——“是啊,他们做决定的时候我还没出生呢。”

——“那你知道后拒绝了吗?”

——“十一岁参军那年就拒绝了。”

——“曹绮将军就这么放过你了?”

——秦牧黑着脸,似乎不太想提,“放过了,因为我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

这个人好近啊,他真的在。胡云笙想。

这双眼睛,似乎总是盛满胡云笙的倒影,盛满一种胡云笙还不能理解的感情,无论什么时候看过去,都觉得很温柔,像春天绽放的桃花,娇艳、美丽,引人注目。

也似乎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在心爱的翅膀受伤后还能很快原谅这个人,让这个人待在狼群的保护之下,安心养伤。

再往下,是鼻子,还有唇,微微张着,想要说什么又没有说出口,这个人似乎有满腹的心事,只是还没找到一个恰当的说出口的机会。

你想说什么呢?

胡云笙闭上本就看不真切的眼睛,一点点靠近,直至最后,干裂疼痛的唇碰到另一个满是裂口的嘴唇。

突然被吻的秦牧:“…………!!!”

前世今生,走南闯北、绝境求生、查明秦家军被污蔑的全因、打仗、复仇,无论什么境地什么时候都一直陪在身边的人,爱人,刻骨,是继续活下去的支柱和向往以后生活的信念,是阿笙,秦牧一生最爱的人。

前生十几年所有和阿笙在一起的日子,在脑海一一划过,有滚烫的眼泪逃出眼眶,肆意落下。

“阿笙……”

秦牧闭上眼睛,紧紧抱住胡云笙,痴缠、深情、思念,所有想说又无法说出口的,都在一吻中。

胡云笙不知道什么时候晕了过去。秦牧抱着胡云笙让他靠着行李半躺在沙漠中,这才发现,阿笙的水壶丢失了。

秦牧轻轻抚摸过胡云笙的脸颊,突然笑了起来。他们现在的关系应该怎么说呢?是更近一步了还是阿笙当他是润唇膏了。

……前世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特别是在两个人确定关系以后,阿笙借口嘴唇干裂占过他不少便宜。

不过不论是哪一种,都可以。秦牧一点都不介意当阿笙的润唇膏。

见两位主人没有继续要走的意思,两匹骆驼也一前一后就地卧下,睡觉。

秦牧拿过自己的水袋,用水给胡云笙润唇。

条件简陋,没有任何工具,只能用指腹一遍遍摩挲过这双干裂的唇,一次又一次,缓慢、轻柔,前世相处的点点滴滴,记忆慢慢浮现。

从最开始的相看两生厌、利用、谈条件,到后来为了各自的目的勉强凑在一起,塔木格里、抚江州、蜀地、京城、连月斋……走过无数个地方,相处无数个日夜,渐渐地两个人越靠越近,不知不觉间,对方的身影就走进了心里,住在心房,落地生根。

秦牧总是会想,如果没有遇到阿笙,恐怕他早就已经死在了大山之中,复仇也就成了虚妄,那些背负在秦家军身上的“罪孽”也将永远都洗刷不清楚。即使侥幸还活着,或许也早就没有生存下去的斗志,丧气潦倒,找不到活下去的希望,浑浑噩噩到死。

……

许是休息够了,胡云笙慢慢转醒,浑身都泛着酸疼,不想动,也不乐意动。

胡云笙刚睡着的时候,秦牧还知道胡云笙是身体太虚弱了,需要休息。

随着时间一点点等过去,秦牧也越来越慌。他有可能会再一次失去阿笙的念头像是一张巨大而又黑暗的网,笼罩在秦牧上空。被网笼罩之下的他们无处可逃,越是挣扎就会被束缚得更紧。

好在,胡云笙醒了。

胡云笙妖力减退,虚弱发烧,全是因为这一次意料之外的天狗食月。

伴随着天狗食月的消失,散去的妖力重新聚拢,胡云笙休息够了,身体自然也就恢复了。

秦牧担忧、痛苦地挣扎了许久,如今终于撕破巨网。他激动地抱住了胡云笙,心头全是喜悦,甚至还有几分感激,感激阿笙能完好无损的醒过来,好好活着,只要阿笙还活着,他活着就还有更多意义,还有活下去的动力,“太好了,你没事真的太好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的胡某人,舔舔自己嘴巴上干裂结痂的口子,“我的大将军哎,你好好看看,我像是没事吗?像是没事吗?你看看我的嘴,快裂成六七块了,好疼。”

“哈哈……”秦牧笑出声,忙拿起水袋,“等我们离开这里,很快就会好的。我水袋里还有水,你多喝点。”

半年来,秦牧总觉得自己活在梦中,眼前皆是不真实的虚妄。直到现在,才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失而复得的喜悦。

胡云笙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被人抱着的感觉了,小时候被爹娘抱着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他也抱过很多很多小狼崽,感觉都是柔软的、热乎的。

没想到被人抱着的感觉居然很舒服,除了柔软和热乎,还有心安。

记得以前阿娘讲过一句话,“吾心安处既吾乡”,看来是不准确的。这小小的怀抱也住不下人,怎么能成为心安处呢?

如果半妖也能通过修炼化为大妖的话,胡云笙想了想,彻底化为一只蝴蝶,停靠在秦牧身上休息,那倒是可以成为故乡的。

胡云笙情不自禁地牵动嘴角,露出笑容,可是随即嘴唇上的裂口就在提醒他,你看看你裂成七八.九瓣的嘴唇,你不能笑哦,小心伤口越来越大,变成裂唇嘴,丑兮兮的。

胡云笙抬起指腹摸了摸满是结痂的唇,他和一个穿着盔甲的人热吻的画面又一次突然地出现在脑海。

对了,前几日,在沙漠兰花附近,这副画面也出现过,只是似乎没这么呃……激烈?

如果真的很舒服的话……

先前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不是秦牧去摘兰花了,就是他晕倒了,导致没有了实施的可能。

想到这儿,胡云笙笨拙地学着脑海里出现的画面,抱住了秦牧的脖子,看看这张俊俏的脸上,这双眉,这双眼,这个鼻子,这张嘴唇虽然也全是裂开的口子,但也是好看的。

胡云笙闭着眼睛就吻了上去。

………………

一点一点都不舒服!

秦牧的嘴巴上也全是裂痕和结痂,吻上去,坚硬的痂像是锋利的刀,在胡云笙嘴唇伤口上肆意霍霍。

刚才闪过的画面里,他们似乎不是这么亲吻的。一定是刚才吻的不对,重新来!胡云笙想了想,试探着伸出了舌头——

然后,他就被秦牧嘴唇上的硬痂刮到了,一阵刺痛从舌尖蔓延开来。

胡云笙:“……”

那些看似很舒服很享受的画面,一定是他身体太虚弱嘴唇裂的太疼,才会产生的幻觉。对,一定是幻觉,不然怎么解释,他现在不仅嘴疼,舌头也很痛的现实。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快到秦牧来不及做更多的反应。

虽然如此,秦牧的心里早早就乐开了一片桃花林,一本满足,嘴唇上的疼痛完全抵不过心底的快乐。

.

走出沙漠,小雀早已焦躁不安地在村口走来走去,模样熟练,像是已经在村口就这么走了千百回。猛地看到担心的人回来,一时还有点不适应。

“嗷嗷嗷——”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二十多天的秦牧:“……”

虽然还是听不懂狼语,不过在狼群混迹多年,靠猜也能猜个大概了。

至于胡云笙,已经二话不说,去揍狼了。

总之,平安取得沙漠兰花,两人一狼都很高兴。见面没一会儿,遇上正好路过村口的向导,就一起去向导家,准备休息一晚就回赤云山。

包括来回路上的时间,他们出门已经一个多月了,路上快一点的话,还能赶得上回山过新年。

回向导家路上,胡云笙和小雀依旧在玩笑胡闹,追打着玩儿。秦牧不动声色落后两步,走在向导身侧。

“我和阿笙不在的这段时间,辛苦您照顾小雀了。”秦牧说道。

向导早年经营过骆驼商队,遇到过一次劫匪,后来就安心待在家,给来沙漠的陌生人们当当向导,赚点日常生活。

不论是来盗墓的、淘金的、玩耍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人都见过,只要钱的够,提什么古怪的要求都尽量满足就是。

帮忙喂一匹大狼,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向导摆摆手,“哪里话?您付酬劳,我们出力,没有辛苦一说。”

秦牧看着前面越跑越远的一人一狼,状似无意换了个话题,“最近有没有什么其他人来过这儿?您忙不忙?”

向导:“没有没有了,冬天太冷,基本上没有人来,看到你们来的时候我还很意外哈哈哈哈。”

秦牧点点头,又闲聊了几句。没多久就到了向导家,阿笙和小雀的争斗,以小雀趴在地上休息,胡云笙躺在小雀的毛身体上收尾。

真是多少次都不会变的结局,秦牧微微一笑,放下行李说道,“我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带回去的。”

“嗯嗯,”胡云笙懒洋洋地说道,“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特产,顺便看看有没有卖骆驼肉的,给爹爹他们带点骆驼肉回去也行。”

秦牧:“好。”

这次顺利拿到沙漠兰花,以后不会再回这里了,那么和林辰锐在塔木格里的碰面,也就只有现在这一次机会了。

装作对什么都感兴趣的冒险旅人,秦牧前后搜寻过村落的每一寸,都没有发现可能会躺在哪个角落等待救助的林辰锐,更没有发现任何林辰锐来过的痕迹。

应该是不一样了,或许林辰锐还在这里,只是不是重伤,又或许他现在还在京城,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确定不会在哪个犄角旮旯捡到林辰锐后,秦牧没有忘记阿笙惦记的特产零食。询问各家有没有出售骆驼肉或其它特产。

一下午的时间,秦牧借机搜寻过全村,查探了全村所有住户,都没有找到林辰锐。

秦牧稍微安心,等到他再次回到向导家,胡云笙和小雀已经睡着了。

向导家的客居室,烧的是土炕,小雀和胡云笙都睡在土炕上面。秦牧进屋的动静惊醒了胡云笙,胡云笙眼睛都没睁开,梦呓似的,“好不容易能睡个舒服的安稳觉了,你还有精力跑一下午,快过来睡了。”

秦牧吊了一下午的心直到此时才终于归位,缓声轻道,“这就来。”

吾心安处既吾乡,有阿笙在的地方就是心安之所。

秦牧脱掉外衣,躺在胡云笙身旁。胡云笙大手一伸,毫不吝啬地分享了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