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书
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中午/雨
这是我第七个日记本。花了八块钱,在一中学校门口的文具店里所买。交代得这么清楚,并不是因为这个日记本有什么特殊之处,只是单纯地想将发生过的每一件事都仔细记录下来,这样当有朝一日终于老去,心境趋于平和,翻开这一页页,也许会有一种令人满足的仪式感和成就感。
或者,未来的某一天,我突然觉得这人世了无生趣,那这个日记本就是我活过这一年的证据,它记录着我这个平凡又渺小的人物的所有喜怒哀乐,会向偶然看到这个本子的你证明:这世界我曾来过,哪怕卑微如蝼蚁。
又或者,在我死的那一天,这个本子,连同我其他所有的日记本一起,都被随便谁随便地处理掉了,那也没关系,就当做我这个神经病的自说自话,反正我一直在自说自话,反正也从来没有人重视过我说的任何一句话。
说回这一天……
2010年8月30日,北城一中开学报名的日子,这一天,象征着我高中生涯的开始。
这个开始并不美好,一是因为从前天傍晚下起的中雨一直都没有停的迹象,空气中湿淋淋好像在发霉的潮气让人生理性抑郁;二是因为继姐李文若这么一个光鲜亮丽的参照物又开始无所不在。
也许人性本贱?
要不然我实在不明白,明明已经认命过无数次,也早已认清在那个家我就是多余的累赘,却还是会在想起那些事时失落神伤,有时候我真的忍不住反问自己:你是不是贱?
可我其实明白,贱的不是我,而是那个我要叫妈的人。
试问,这世上有哪一个母亲,会在二婚丈夫试图侵犯自己女儿的时候,跑进来先甩自己孩子一巴掌?
我真的是她亲生的吗?
无数次这样问自己,无解。
但是我可以肯定,李文若绝不是她所生。因为她和自己亲妈年轻时的照片像了七八分,就连气质都如出一辙的知书达理,和我们这种时常被骂狐狸精的女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哦,今天还在学校里见到她了。
是在我进了校门以后往教室走的路上碰到的。她和一个身材高瘦、看上去挺白的男生一起从实验楼下来。直觉告诉我,她喜欢那个男生。不是有一句话吗?“世界上有三种东西藏不住:贫穷、咳嗽和爱。”她看那个男生的眼神骗不了人,在看到我的那瞬间,脸上一闪而过的不自在和戒备也逃不过我的眼睛。
谁让我是余年·福尔摩斯,在分析她表情神态这一方面,早已累积了无数经验。
她那个状态,好像是忌惮我勾搭她心上人?
我没那么无聊。
对那种高冷挂的,也从来没兴趣。
如果以后真有恋爱或者走入婚姻的那一天,我要选的,一定是一个沉稳忠厚、温柔爱笑的男生。他能透过表象看本质,会发现我坚硬外壳之下的软弱,会耐着性子听我说每一句话,会在我无聊透顶的时候静静地陪在旁边,哪怕什么也不做……
是不是想得有点多?
如果未来不知姓名的你偶然看到这个地方,是不是要嘲笑我这个蝼蚁的异想天开了?
可是生活既已糟糕透顶,那想象,总要想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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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雨
下午去教室,领了新课本和校服。高中部的校服比初中部的好看很多,不再是深红拼纯白,而是改成了天蓝色和白色拼接,整体色彩淡了下来,却更显青春活力。
新学期新气象,看见周围崭新的一切,我的丧气都一扫而光了,嗯,今天下午的余年,是感觉自己可能会活到寿终正寝的余年。
全班五十个学生,目前也已经认识了五个,后排两个男生,黑一点的叫郑西洋,一直在睡觉的那个叫倪行,后一个没怎么交流不予评论,前一个看上去挺好相处。不过比较下来,还是我同桌更可爱,竟然一本正经地问郑西洋:“你爸妈是不是喜欢明史呀,为什么不直接给你取名郑和呢?”
她那一刻的表情,让我特别想给她头顶配一句注解词:“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疑惑。”
说起来她的名字和本人很配。周小小。整个人看上去就小小一只,细胳膊细腿,还有小圆眼睛、小鼻子、小嘴巴,五官分别看都不出彩,但组合在一起却分外协调,是那种会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小可爱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
她除了是我同桌,还是我同宿舍的舍友。
宿舍条件比我想象中好,是带了独立卫生间的六人间。不过我们班算上我,统共也就四个人住这个宿舍。另外两个都是三班的,目前还没回来,中午也没见到。
至于已经在宿舍的其他三个人,除了周小小之外,其余两个也只是知道了名字,长发飘飘的叫秦诗雨,齐耳短发的叫孟文静。孟文静脸庞圆润,戴一副黑框眼镜,是那种脑门上就写着“好学生”,稳重内敛的女生。至于秦诗雨,大概从进到宿舍的第一分钟起,就看我不顺眼了。要不然,她不至于问出那一句:“你的帆布鞋好像湿了,明天还穿呀?”
穿啊,怎么不穿,谁让我只剩这么一双鞋?
就像上面那一句话所说,世界上无法掩饰的,除了咳嗽和爱,他妈的还有贫穷。
不过我也不是第一天穷了,无所谓。
她如果真的存了和我比较的心思,总会想方设法给自己找优越感。
另外,下午在教室,我意外得知了李文若心上人的名字。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江洵。以前我其实就听说过,毕竟“江清北”的绰号也不是白叫的。他就是那个不出意外的话,会名留一中校史的清北第一人。
用我初三班主任的原话说:“只要能保持目前这个水平,他角逐明年的省级理科状元都是有希望的,大家要向他看齐。”
说起来其实挺令人费解,他那个成绩,A市里面的几大名校都会倒贴钱抢着要,留在北城这小三线着实屈才。
可能学神的脑回路总是不同寻常?
他有骄傲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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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晚上/晴
这一天到最后,天终于放晴了。
晚饭后在校门口奶茶店找了一份兼职,以后每周一到周五过去两个小时,每天二十块钱的工资,老板人很好,说我明天就可以上班。
看到新鞋子在朝我招手,心情还不错,刚才在操场跑了三圈。
也许因为是开学第一天,高一新生们彼此不够熟,高二高三的又忙着联络感情,操场上晚读和运动的人都不多。跑了小半圈以后,我意外地看到了李文若那个心上人。
要说一中的占地面积实在不够大,竟然一天里连续遇到他两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和几个个子都挺高的男生在一个角落的篮环下打篮球,听着周围那一阵又一阵的喝彩声,好像打得还不错。
不过还是十足高冷。
结束时周围好几个女生跑上去递喝的,他一个都没接,水和饮料全被其他男生哄抢了。
这些男生里有一个挺搞笑,和他们那一帮人走到宿舍楼下时,没有直接上去,而是驻足回望,在我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拦住了我。
上初中以后,这种事情隔三差五便会发生,我也早已习以为常,在他伸手拦过来那一下,心里甚至没什么情绪,也有些懒得说话,所以只是抬起头看过去一眼。
那个男生和以往在路上拦我的那些男生也没什么两样,非要说特点,也就个子高、穿一身黑红色篮球衣。对了,还有自信。他比以往那些男生都有自信,自我介绍完的下一句就问:“学妹你手机号多少呀?交个朋友。”而且说这句话的时候,唇角勾着的笑意丝毫不减,一副笃定我会回应的样子。
不过还真让他失望了。
对我这种穷比而言,手机是奢侈品好吗?
我告诉他我没有手机。
回想他当时那个眼神,大概不相信。
只是他信不信对我来说不重要,我来一中是为了念书,不是为了交朋友,更不是为了谈恋爱。
老天保佑,让我顺利地走过这三年,考个好大学,远离北城这破地方吧。
……
准备睡觉,宿舍里三班那两个回来了。
知道了其中一个叫刘双,另一个叫李书会。刘双看着瘦削,眉眼却很机灵,一进宿舍便显出健谈的一面。李书会和她相比更内向含蓄,说话轻声细语,看上去温温柔柔、腼腆羞怯。
书会这名字也好听,有着浓浓的书卷气,最开始听她自我介绍,我还以为是淑女的淑,聪慧的慧,直到她说完,才知道是书本的书,会面的会。她说这名字是她爸爸取的,因为她爸爸和妈妈是在图书馆里,因为一本书认识的。
说起这些时,她的一双眼睛在发光,那种从小被关爱着长大的幸福感几乎藏不住,朝我扑面而来。
在这样的女孩子面前,我总会忍不住自惭形秽,所以到最后,也就退出她们的聊天了。
沈余年,控制住你的嫉妒,收起你的自卑。
你很棒,未来不会比任何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