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所谓的“偶”,其实就是他捏出来的泥人。当初他选择在梵行定居,一个人独来独往,很是寂寞。后来从山脚舀了点青泥拌上水,照着自己的身体构造,捏了很多泥人和他做伴。中阴镜海,是一部分中阴身①奔走万里后途经的一片海,他在海上放红莲,然后养泥胎于莲,吸收了四十九天的灵识,那些泥人会生出骨肉来,就像真正的人一样。

原本一切都很好,他也喜欢满城热闹的景象,可是因为他不会捏女人的缘故,一些到了适婚年龄的偶开始蠢蠢欲动。加上附近山头的妖女不停引诱,他的偶走失得越来越多,多到令他头疼的地步。他们都不知道,魇都是他用自己的灵供养的一座城,偶在城内,可以天长地久活下去,可是一旦出城,三个月便耗尽灵力,最后变成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直至灭亡。

他培养一个偶,很不容易。第一批是他亲自带大的,彼时满城小儿哭闹,他吃孩子的名声大概就是那时候传出去的。后来大的带小的,他就轻省多了,闲下来有时间喝一喝酒,种一种花,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可是如今生变故了,儿大不由爹,那些偶要女人……他自己都没有女人呢,怎么给他们捏媳妇!

每当这时候,蜥蜴看他的目光就充满怜悯。一位不了解女性身体构造的令主,是没有办法捏出像样的女偶来的。所以令主迫切需要娶亲,只要有了夫人,盲点就扫清了,到时候想捏多少女的就捏多少,简直不要太方便。

不过遗憾的是令主对待男女情/事,好像依旧一窍不通。咫尺之遥的未婚妻,他只敢远远跟随着,不敢现身,令蜥蜴很着急。

“等把她送到朽木山,我就回去。镜海红莲花开五十五天,应该来得及。”令主叹了口气,“朽木山距离魇都不算远,她走上三五天,也就到了。”

蜥蜴舔了舔长舌,重又爬上树去,趴在一边说:“主上,只捏男人,终究治标不治本,我觉得这次你可以试试捏女人。”

回想起以前失败的案例,令主沉默了。他转过头来,风帽太深,罩住了整张脸,帽口里面黑咕隆咚,什么都看不见。半晌道:“如果会害得她们见不得人,那还不如不要创造她们。”

这话确实说得剜心,蜥蜴还记得那个胸前长着一排肿瘤的男人,他的存在简直就是魇都的笑话。每一个偶在被赋予灵识后,都有自己的意愿,最后他央求令主销毁他,令主为此难过了好几年。

活着一辈子,走弯路在所难免,不要沉溺于过去嘛。今时不同往日了,蜥蜴说:“失败是因为之前没有好的模子,现在魇后就在眼前,令主何不想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跑过去说‘我想照着你的身体,捏一些女人出来’?这也太唐突了!”他丧气地撑着脸道。反正他已经想好了,在她面前必须表现得清高优雅,如此才能彻底改变她对他的成见。

蜥蜴想了想,也对,钨金刹土的灵医,绝对不是好轻薄的。忽然灵光一闪,它说有了,“明的不行来暗的,主上可以先偷看她洗澡。反正她将来要嫁给主上,提前看和洞房看都一样。”结果话才说完,又被一脚踹了下去。

怎么能偷看姑娘洗澡呢,这种事是一个好教养的人做得出来的吗?虽然现在魇都急需女人,也不能病急乱投医,做人也好,做魔也好,必须要有操守。

他遥遥看向沉睡的人,她真好看,好看的东西可以激发灵感,以后确实是要照着她的身段捏女人的。

原来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她们更加玲珑有致。碱海之上她引地火焚烧蛀铁虫,动静太大激起水浪,浇湿了她的裙子。他趁机看过一眼,腰很细,屁股比他大,当时他心头就小鹿乱撞了……

一整座城,阴阳不平衡,出事在所难免。因此他的婚事不单是他一个人的事,更关系到他三千年的心血,关系到整个魇都的兴亡。他曾经因为情伤,一度自暴自弃过,甚至不打算再娶亲了。但严峻的局势摆在眼前,没人做媒,他只好自己广撒网。

第一任抛弃他的未婚妻,是梵行金刚座前的小仙。梵行刹土沦为秽土之后,他就决定走出这片土地,上外面找媳妇去了。铁围山那边的南阎浮提,过去万年间他逛过几回,比起其他净土,钨金刹土最有人情味。于是他强行做客十六城,每一城都留下了聘礼,谁先拿了他的聘礼,谁就给他做媳妇,这是当时和城主们的约定。当然他这个人很讲究缘分,聘礼安排得一点都不刻意。比如那对血蝎,魇都的偶都拿来当宠物饲养,他就随便挑了一对,送到森罗城去了。谁知那么巧,灵医艳无方有需要,血蝎收下后用在她徒弟身上了。交易达成,落子无悔,令主觉得自己赚到了。本来只想找个好姑娘和他过日子,顺便供他了解一下生理构造,结果他艳福齐天,一个旷古烁今的大美人落到他的网兜里了。

穿着黑袍的令主当时得知消息,高兴得转成了一股黑旋风。再打听一下她以前和别人可曾有过婚约,结果是没有,他直接就乐飞了。

他决定先君子后小人,如果她能通过相处喜欢上他,血蝎的事就不提了。如果她看不上他,那他就凶一点,强取豪夺。一个男人,终归要有个家才像话,连酆都的大鬼头都娶了酆后,他的魇都,凭什么落于人后!

她看不见他,但朝夕相处好几天,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也难抑依依惜别之情。

他们边走边笑谈,令主对插着袖子独自怅然。蜥蜴跟在他身边,打量了他一眼,“主上,您何不换一件衣裳?女人都喜欢华美的衣冠。”

令主不为所动,他觉得艳无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再说自从他被贬到梵行起,这件黑袍就一直跟随他,遮得严实行事方便,已经习惯了,不换。

蜥蜴见他没什么反应,也学他的样子抱起了胸。他们站在高处凸起的山石上往下看,那一人一鸟可以忽略不计,未来的魇后是最耀眼的存在。她款款走过,轻柔的交领下心衣朦胧隐现,那兰胸啊,真是令人浮想联翩。

蜥蜴咂嘴,“魇后果然有料!”被令主一拳揍得现了原形。

“你再敢胡说,我就打死你!”他的手指头几乎戳到蜥蜴脸上,“听好了,本大王先回去捏泥人,你留下看护魇后。此地距魇都五百由旬,一路上少不了豺狼虎豹,你的任务就是粉身碎骨保她平安,其余两个随便。实在打不过了,报我的名号,谁敢不服,等我忙完了上门寻仇,记住了吗?”

蜥蜴哭得打噎,说不出话来。他加重了语气,“你哭什么,有这么为难吗?”

蜥蜴颤抖着示意他往后看,“主上说就说,别踩我尾巴。我留着它,紧要关头还有用。”

黑靴悻悻移开,再三嘱咐几遍,又恋恋不舍看了几眼,方驾起云头往西北去了。

蜥蜴扭过身子抱住尾巴揉了几下,心下思量,傻子才在暗中保护。必须露脸,和魇后打好交道,以后在魇都就可以当大爷了。

它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去,因为山势有点陡,收脚不住脸先着地,滚到了魇后面前。这动静自然惊着了瞿如,她跳起来化出了三只脚,一下把它逮住了。

“是我,是我……”它在爪下哀嚎,“灵医不记得了吗,我是瀚海那只蜥蜴啊。”

也算是老熟人了,无方有些惊讶,“是你?”

瞿如的爪子实在尖锐,抓得它两腹生疼。好不容易从鸟爪下逃脱,他就地打个滚,再站起身时,已经是个翩翩美少年了。

叶振衣上前一步,隔开了他和艳无方,眯着眼睛审视他,面上似有不屑,“这一路暗中尾随的就是你?”

他愣了一下,恍然大悟,令主自以为技巧高明,原来早就被他们发现了。怎么办,又不好把他供出来,他只得受点委屈,替他承担了。于是他笑得花摇柳颤,一迭声说是,“就是我。我怕灵医遭遇挫折,所以就近保护灵医。这一路上给你们行方便的是我,为你们清扫前路的也是我。若是没有我,你们绝不能这么顺利的通过妙善界,到达这里。”

他说的时候洋洋自得,背着手昂着头踱方步,神气活现的模样像一只打了胜仗的野鸡。无方终究还是存疑,如果他真有这么大的能耐,就不会在瀚海里弄得半死不活了。不过无惊无险进入梵行的腹地也是事实,姑且当他说的是实话吧。她对他拱了拱手,“那就多谢你了。路远迢迢护送我们,真是有心了。”

他说没什么,“我是为了报答灵医的救命之恩,护送的只是你,和他们没关系。”怨已经结下,反正不必留脸面。他看看瞿如,又看看振衣,哼了一声别开了脸。

瞿如撇嘴:“德行!刚才就该一爪子挠死你!”

少年反唇相讥,“我是有法力的,你可别高估你自己。”

闹得不可开交了,无方只得两边调停,荒山野岭的,以和为贵吧。瞿如愤愤然走开了,她没有理会,低头和少年搭讪:“这是第二次见面了,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少年有些羞涩,端端正正站好,脸上带着矜持的笑,掖着两手说:“我叫璃宽,灵医也可以叫我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