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程观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正坐在二十一楼的落地窗前看下面仿佛要连成一线的车流,宾馆配的小冰箱里放着洗好装盘的葡萄蜜瓜橙子,下层放着拉图和木桐葡萄酒,小柜子里还塞了些零食。

——刚下飞机,小李接我,一会儿回来,困了就先睡。

——不困,等你呢。

如果我能睡得妖|娆而性|感,那我也不妨边睡边等,但路乔从来都说我睡着就像死猪一样,扭成一团蓬着头发,如果我能在程观回来的时候提前醒来睡意朦胧地睁开眼,微张着嘴脸颊绯红地看向他,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但我一睡就会睡到天亮,而我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和他共处的夜晚。

所以我寂寞地坐在可能一晚可能将近一万的酒店房间地板上吃腰果。

得知房价的那天我惊呆了,差点就要收拾东西立刻滚出去。

程观异常淡定地哄我说没关系,自家酒店住着不花钱。

?谢谢您,我还真的有被安慰到哦。

前台说他把这间总统套房包了一年,至少一年里我不用再操心租房的事情,还能顺带着养他买给我的白猫奶豆,就得过且过地住了下来。

我赤着脚从地板上站起来,对着落地窗的倒影看自己的腰线和腿,想象摄入的脂肪一点点长在身上,叹了口气把腰果包扔在了茶几上。

窗外的广告牌上是当红小生顾辛旅,和现在一众娘里娘气挑染卖萌的男星不一样,他像是从上个世纪穿越来的老派硬汉流,脸颊还有些奶气,但眉宇硬朗,脸颊线条清晰英气,鼻梁挺拔,有时有些直男,说话不转弯的那种,既不讨好粉丝也不争流量,专注地做他自己爱的音乐。

我大学时曾疯狂地迷恋他,在他二十一二岁刚出道的时候发了疯一样收集海报签名专辑,省吃俭用坐飞机跟着他去各个城市,抢前排的座位听无数遍同样的演唱会,举着手机对着他的脸永无止境地拍拍拍。

直到我看到他在晚会上端着酒毕恭毕敬地站在程观面前,点头哈腰说谢谢程总照顾,感谢程总提携,然后笑得谄媚,一饮而尽,拘谨地站在一边等程观点头。

那是一个在无数次采访中说自己为了保护嗓子滴酒不沾作息规律的人,一个靠作品说话不随便接代言甚至很少出席活动的人,一个让粉丝可以把“风骨”挂在嘴上爱他卓尔不群爱他珍惜羽翼的人。

程观没有点头,他过来搂我的腰,低语道:“你是不是喜欢他的歌?我让他唱给你听。”

我看着那张曾经迷得我愿意赶半夜的飞机去外地接机,又赶着凌晨六点的飞机回学校的脸,笑着说:“不用了。”

程观不是个被大众熟知的暴发户土豪,他是个彻头彻尾低调行事的富二代,也就是全国各地飞一飞谈谈生意签签合同,但小到日用品牌子,大到综合型商场或是楼盘,好几个我常年眼熟的东西背后却都是程家的产业,陈默给了我一个列表,是隶属于程观家公司下的不同品牌,例如做少女品牌服装的乐乐屋,例如做电器的匹玛,例如做家具的诺瑞克,像是隐在贸易链网中心的蜘蛛,触角搭在不同的丝上。

我的钱就顺着这些丝,条条大路通罗马,送到了同一批人的口袋。

微信群里聊得沸沸扬扬,准备着下周的大学同学聚会,说是三周年不容易,能到的都到场。

我掐掐算算,那天正好程观飞广州,我有空。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地板上,脚翘在沙发上,头枕在流氓兔玩偶上,屏幕里叽里呱啦都是美妆博主大兔尾巴给口红试色,手臂划得一道一道全是深浅不一的红,我按了暂停凑近屏幕去看,春季新品哑光豆沙色应该衬我的肤色。

程观把包往鞋柜上一放,蹲下来看我衣冠不整地躺在地上,手掀开袍子伸进去摸了摸我平整的小腹:“吃过了?”

“这也能摸出来?”我把手机锁上,随手一丢,扑上去搂他的脖子,亲昵得像是饿昏了的猫见铲屎官:“你吃了吗?我下厨。”

“你会做饭?”他扬眉侧脸瞧着我。

“我会下泡面。”我实话实说:“但我泡的泡面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泡面,我还可以给你加个蛋。”

他似乎兴致不错,捏了捏我:“今晚不用了……”

他低头咬住我的嘴唇,细细地吮|吸,扶着我的后脑,温柔地像是对待一件艺术品,最后吻了吻我的嘴角:“我更喜欢你。”

我愣了一下才发现他把我比作了泡面,气呼呼地去解他的领带,他拍拍我示意我慢些,然后不慌不忙去洗手间把手洗净又烘干,我眼巴巴地坐在地上等他,肌肤裸|露在外丝丝缕缕的凉,恨不能贴在地暖的地板上,但迷迷糊糊却觉得他停下来去洗手的样子较真又迷人。

我望着窗外迷茫地看了一会稀稀落落飘的冬雪,才想起来关灯,但我跳起来还没走到遥控器那里,他就一手捉住了我的手腕,手掌还有些湿润,俯身吻了下来。

我抵着他的下巴笑:“关灯呢。”

他不依,另一只手牵着我的手松开皮带,步步趋近,我乖巧地顺着他的步子,直到背脊一凉,贴在了落地窗上。

我下意识地侧头往后看,脚下就是近百米的高空,川流不息的车群来来往往,对街的灯火明灭,居民楼昏黄的小格子里依稀映出人的身影。

我慌地勾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哀求:“不要在这里。”

他无声地从脖颈侧面一路下去,手指沿着腰线向上。

“我怕高……”我委屈地低声嘤|咛,小腿贴在了冰凉的玻璃上,冷得我一颤,我想逃,但他捉住我的手腕不让我离开。

“你不怕,”他从发根梳起,五指插入我的发丝,金属发圈叮当一声落到玻璃上,又从我的腿边滚了下去,蜷曲的发丝落在了我的肩头,我心里慌得仿佛鼓点咚咚作响。

他捏住我的下巴,不许我回头,半强迫半凶狠地轻咬我的鼻尖,耐心而细致,许是觉得我背脊的确是凉的,他指尖勾了沙发上的毛垫围在我脖子上。

他带着水光亲吻我的耳垂,磨得它通红滚烫:“你在害羞?”

我抱着他的背,颇有些委屈地红了眼眶。吊灯的光落在窗上又反射在椅背镜面水晶挂坠和他的手机壳上,万千的灯光如雨落下在肌肤上滑落,像是海潮涌来淹没了无处安放的小寄居兽。

后来我气喘吁吁地趴在他身上,比往常多了三分力道咬他的锁骨,他像安抚小动物一样揉揉我的脑袋:“这种玻璃从外面是看不进来的。”

“真的?”我舔舔他被我咬出牙印泛出血丝的地方。

“除非你贴上去。”他从喉咙里低沉地笑,腹肌都开始抖起来.

我气狠了又在同一个地方咬下去,刻意拿我尖尖的小虎牙戳他,他哎哟一声捉住我的手腕吻我的指尖,含糊不清地喊我苏苏。

我累了就把下巴搁在他的胸口,心跳从他的骨骼传到皮肉,又从我的皮肉传到骨骼:“他们喊我小叶子。”

“朕的女人不会是太监,”他玩着我被汗浸湿的发尖,用手指把它们挑成尖钩一样的形状:“你是苏贵妃娘娘。”

我条件反射地要问为什么不是苏皇后,却在最后一刻刹住了车,我懵懵懂懂地明白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而我最不该问的就是名分。

他不会给我,而我也不稀罕要。

我不是一开始就分清我们的关系。

我以为我们只是普通谈个恋爱,毕竟谁知道有钱人找对象是不是都这么随意。

那天许行舟请我吃饭,说是自己升职加薪一跃成为大土豪,我当时正处于人生低谷,那种两眼一抹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时期,是陈默一口咬定五月二十是个好日子难得许行舟约一下大半年没见了总不能不给面子,怕我再自闭下去会抑郁,鼓动我出门不许我再闷在家里,况且走哪购物都打折,说不定看到好东西就能缓解一下我的心情。

谁知道许行舟把我载到了帝城酒店,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连停车场都建了地下四层,生怕那些人均十几辆车的顾客车没地方停,酒店顶层在夜里会以每一个半小时一圈的速度缓缓旋转,四面八方都是巨大的玻璃观景台,据说整个顶楼被打通作为一个厅,专门负责接待婚宴或是公司年会。

我一边打退堂鼓一边拽许行舟的袖子,说钱不够就不吃了,我最近不太有吃饭的心情,再说别升职加薪的钱一顿就吃回去了,我那几天因为避不见人不修边幅,穿了大T恤就没穿裤子,T恤边落下来刚好遮到半截大腿.

这种衣服去吃个必胜客还少女感十足,吃路边摊我保证全店的雄性生物都会偷瞄我的腿。

但跑到这种大酒店来像是混入异次元大战哥斯拉的美少女战士。

我甚至没洗头。

许行舟一边推我进去一边打包票说没事没事都订了位置不洗头也是香的,穿T恤也是美的,然后一边道歉说下次一定说清去哪里吃,一边挽着我往里拖。

我只好让他稍等一会,在大厅找了个洗手间补了个妆,发圈摘下来把头发蓬松地搭在肩上,弄点水抓了抓勉强对付,而后看着自己腿还能看,就是昨天睡前被陈默贴心地喂了一碗泡面有些浮肿,以及这段时间太憔悴,瘦得有点干瘪,但我不是很有照顾外表的心情,只勉强保持礼仪性的整洁。

许行舟是我大学同学,和我都在艺术团,我从加入就是社员一直混吃混喝直到毕业还是个社员,他后来当上了副团长,但因为唱歌跑调得离谱,一般都是坐在我后面抱着吉他伴奏。

那顿饭吃得还蛮愉快,多日不见人以后偶尔被烟火气熏一下给人脚踏实地的真实感,让人不由得怀念还在学校无忧无虑的年代。唯独我去洗手间出门回来拐向了反方向,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做,导致我厚脸皮地一路向前祈祷帝城酒店的走廊是个圈。

然后我就遇到了程观。

碰见他是个意外,问路是个意外,坐下来吃点东西是个意外,到最后留了联系方式一见再见也是个意外。

后来陈默问我为什么就那么轻描淡写就和他在一起了,毕竟在校的时候也不是没人追,但我冷的跟冰山一样从来都是三句话打发,谢谢你,你很好,我们不合适。

我咬着手指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大概程观身上确实有种不同寻常的气质,能让人心甘情愿地由着他的性子走。

况且他看起来就不是随随便便的人,那晚他不同寻常的低沉和落寞,让人没来由地心疼,而不随便的人做什么事都大概有些隐藏的原因,既然他都考虑好一切了,我又何必操心去想明白呢?

陈默说我说的都是屁话,我就是一见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