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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人寂寞
是那场突然降临的死亡出卖了她。
灾难降临之前,她是个不久就要当妈妈的女人。那时她的妊娠反应已经过去,对食物的热爱又回到她心里,睡眠也回到她的眼睛里,她的精神很好,看上去健康而强健,有旺盛的精力。她生活得很好,即便她的肚子高高地隆起来了,腰身的粗壮使原来的衣服不再适合她,但是春天的到来却使她很容易打扮自己,她穿着宽松舒适的孕妇裙,看上去是那样的闲适自在。
是一个周末,她要去郊外镇上看望一位女友。女友在电话里不止一次跟她描述小镇油菜花开的样子,麦苗儿青青菜花儿黄,那情景她是熟悉的,只是好多年没看见了。现在,怀孕使她从容起来,那就去看看吧。
她拒绝了丈夫的陪同,她说,离预产期还早呢,没那么金贵,一个人去得了。她心疼上夜班的丈夫,就靠白天的睡眠补精神,她不想让他缺觉。
丈夫送她出门,随手理了理她耳边的头发,使她的头发更整齐。
他陪她走到巷子口,那里有一路公共汽车,可以载她去女友所在的小镇。他看着她上了公共汽车,他们相互挥手道别后,他就回家了。他睡觉。他的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一个完整的晚班的确使他疲累。他的睡眠一片黑暗,那里很少有梦。
他不知道正有什么在他的昏睡中发生。那辆公交车,载着他妻子和将要出生孩子的公交车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车子撞到了路基下。他的妻子和他未来的孩子就在那一瞬间永远地弃他而去了。
他在医院里看见他们,准确点说,是看见他的妻子,他妻子的身体。
跟他谈判的是医生。医生说,她死了,在撞车的一瞬就死了,她撞坏了大脑,她没有痛苦。医生替他揭开那块白布,他看见她的脸,她的身子。她的身子和脸都是完好的,区别是它们现在看上去僵僵的,没了血色。他仔细地看她,他看见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那里没有恐惧,只有吃惊,像是看见什么叫她不明白的事情正在眼前发生。从前他惹她生气时她多半就是那表情,吃惊无辜地看着他,看得他心软,把所有的过错自觉承担在自己身上,不管事情的起因怪不怪自己,他都甘心。现在,那样的目光再次出现在他眼前,他立即就有了要承担什么的义务感了,可这一次,他能承担什么呢?
我们医院想买您妻子的身体,当然,这得您肯成全。医生在说话,在对他说。
等他终于听明白医生的话,他的直觉反应就是把自己善于操持钢铁的拳头砸在医生脸上。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虽然活得粗糙,但这并不意味他缺少教养。
我们很想把您妻子的身体留在这里,您不知道,这对医学研究,有多高的价值。医生更加小心地寻找字词,生怕伤害了那做丈夫的情感。
谈判是艰难的。一方是刚刚痛失亲人的丈夫,一方是对科学秉承严谨态度的医生。
总之这桩谈判最后定下来了。丈夫终因那笔他不再有力气拒绝的金钱而放弃了他的坚持;而医生,一个视人体研究如同性命的人得到了那具人体: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年轻女人的健康完整的身体。
据说,那个女人的身体用了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被栩栩如生地保存了下来。
我是在一个名为“人体奥秘”的展览里见到她的。于我,那只是那几天众多参观中的一次参观,是一个不明就里就走进去了的一次观看。讲解的先生一再说,一定要进去看看,这里有中国仅此一家的珍藏。讲解先生说的“仅此一家的珍藏”,指的就是那个怀孕六个月女人的身体,她在这里有一个名字:惊鸿。那是一个很诗意的名字,但在这里我看不见诗意,也因此怀疑,那不是她的本名。
讲解先生说了她的来历,她现在的身价,那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只因为,她的遭遇的偶然性导致了它科学研究价值的珍贵和奇缺。
时光过去了二十年(这也是讲解先生告诉的),她依旧保持着二十年前那一瞬发生时的表情,让她“永恒”的技术的确高超,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大方周正,大睁的吃惊的眼睛叫她的表情看上去无辜而年轻。她的双乳饱满坚挺,鼓荡着生命力,她四肢和腹部的肌肉纹理结实有韵致,她孕育和护佑她婴儿的那个地方现在像一扇永远敞开的窗,向遇见她的每一双眼睛打开她身体里的秘密:她是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女人,你看她的宝宝多健康,仿佛随时都会在她的子宫里伸个懒腰踢一下腿似的。
我回到博物馆外,九月海滨的阳光明亮清润,空气里有青草的浓浓香气。我使劲摇头,想摇落那女人在我记忆里的目光。可是摇不掉。
我再回头,看见明亮的阳光使博物馆待在黑影里。
那里,藏着科学的凉意。
名 角
陆小艺她爹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演了一辈子戏,跑了一辈子龙套。
陆小艺她妈结婚二十年也没生下一男半女。四十岁那年突然花开一树,生下了陆小艺。果实落地那天,那女人却如熬干了油的灯,熄了。陆小艺她爹中年得女,且以老伴的性命为代价,自然宝贝小艺得厉害。
小艺长得美。小艺她爹夸小艺:你看我家小艺,那肤色、那眉眼,天生一个美人像!真是天上没有,地下无双。左邻右舍初听这话,本是要骂的,又想这小艺自小没妈,她爹夸她两句,算是补偿她一份母爱,也便跟她爹唏嘘一番。
许是从小看爹演戏,小艺竟无师自通。一次剧团演出,演小旦的王小玉崴了脚,急得导演跳脚。小艺在后台看她爹化装,见了,小声问导演:您看我行吗?导演瞪着眼睛瞅小艺。小艺见导演充满疑惑的眼神,就比比画画地在后台唱了起来,导演没想到会有这样好的替补演员,高兴得抱起小艺直转圈。小艺自此加入了演艺圈。
小艺她爹死时,小艺已演过十部很有影响的戏了。小艺她爹临死感慨地说:小艺啊,你一年顶得上爹一生了!说完这话,闭目含笑死去。
小艺哭她爹。小艺的哭声里透着艺术气,圈内人评说小艺的情感炽烈逼真,但不知怎么,总让人想起小艺在台上演戏的情景。
小艺十八岁那年演的一部戏荣获了国家大奖。被一著名导演识中,那导演就带着小艺离开了小城。不久,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报纸、电视上,小城人获知小艺又演了一部什么戏,又获了一个什么奖。
小艺二十岁生日那天,在导演为她举办的生日酒会上结识了导演的儿子。导演的儿子刚从法国归来,一眼看见小艺,就说他是铁片遇见了磁铁,就跟导演说他要娶小艺。导演爱小艺,更爱儿子,就成全了这一对玉人。
婚后的小艺越发美丽出众,她的美丽有一种慑人的力量。初时,小艺的千娇百媚,富于戏剧化的言行逗得燕尔新婚中的丈夫开怀,对小艺越发生出一种化解不开的爱,常常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跌了。
日子久了,小艺戏剧性的泛滥在丈夫那里只能换来宽厚温情的一瞥,然后是目不转睛地盯到他的报纸上去。小艺便有些不悦。一次,小艺又百般纠缠丈夫,导演的儿子就在小艺的耳边轻笑一声:小艺,我现在觉得你跟我在床上都像是在演戏呢!小艺便灰了脸。以后排完戏回家,就慵倦地卧在沙发上,样子极像是她家的那只狮子狗。丈夫逗她,她也不理。丈夫倒极体贴,以为她拍戏累了,问她冷暖温饱,而小艺终是慵倦,终日难见笑影。
可是只要一入戏,小艺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全都活泛过来。仿佛是上足了力的木偶人,急切渴望释放出全部的力。
《霸王别姬》剧组挑小艺去演虞姬。小艺的演技在这部戏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她把那个虞姬演得千般柔情,万般刚烈,连导演都被她感动得涕泪滂沱。特别是项羽被困垓下,虞姬舞剑自刎的那一场戏,那每一个眼神、每一句唱白都让人为英雄美人垂泪,直至虞姬在剑光中揉碎芙蓉红满地。
小艺竟从这部戏里醒不来了。她说中国只有项羽一个男人,她说这话时眼睛里放射出一种让人心碎的光芒。她把项羽的扮演者当成了项羽的化身。
《霸王别姬》封镜。之后,“项羽”在一部警匪片里演一个警察。按剧情需要,警察需从十层高楼跳下。当然这一切都是特技,那警察也只是一个穿着衣服的木头人。当木头警察从高楼上坠下的一瞬间,摄影师从镜头里看见一个白色人影,仿佛是一只敛着翅膀的鸟儿,也跟着一起坠下去了。她落在了木头警察旁边,在摄影师的镜头里定格成一只静美的蝴蝶。她的白色羽衣洇在了一片绯红之中。
只有导演的儿子不哭。他说:小艺是上帝精心制作的一件艺术品,俗世里的生活她不快乐,于是上帝就将她收回去了。而人生,又怎能时时刻刻都在戏里啊!
怎么回事
经过近半个月侦探摸底,他在这个下午进入了那扇门。
年轻女人的房间。他迅速判断,此女独身,而且像修女一样简单纯洁。
他的眼睛像精密的探测仪,从床到衣柜,到卫生间,到厨房,最后又回到小小的客厅。他在心里微笑。
更可喜的,是那姑娘很美,神情庄重,气质高贵,恰到好处的矜持,一点点的幽怨要细心识别才能发现。
现在那姑娘在墙上,静静打量他这个贸然闯入者。
门后的衣架上挂着她的外套和围巾,它们搭配在一起的色调让他觉得赏心悦目。他走过去,把围巾和外套摘下来,又走上前去,搭在照片上的姑娘的颈脖上,他现在连她的身高都能判断出来,甚至她的味道也仿佛可闻。他顺势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一个情郎见到他的爱人那样。
为了延续他的幸福感,他走到衣柜前,把每一扇门、每一个抽斗都打开,那里井然有序地放着她的日常用品,她的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用两根指头挑起一件胸罩,在自己的胸前比画了一下,之后他矫正了自己刚才的拥抱姿势,把手臂往里缩了两厘米,心里说,这样的拥抱才适合你。
行动干净利索,决不能迟疑犹豫拖泥带水,这是干他们这行应该的,但是今天,他违背了自己的准则,他在犯规。
他一直是个谨慎小心的人,不在“工作”时冒任何一个危险。鬼知道他今天是怎么回事?
现在你再看他,从容走到姑娘的床边,在床上躺下,让他觉得美好的气息在那里格外浓郁,差不多立即就进入梦乡。他睡了十分钟,或者半分钟,之后他猛然醒来,惊跳而起,仿佛刚醒悟自己此刻置身此地的真正原因。他迅速走到梳妆台前,一一打开那些抽屉,把他认为值钱的东西迅速装进自己的袋子。
该走了。
但他的目光却停留在镜子里,他低头从放在镜子边上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又借用了主人的圆珠笔,仿照孩童的笔迹,十分稚拙地写下一行字:妞,我想亲死你。
他把纸条放在梳妆台正中,用笔压住,确定主人归来即便得知自己遭盗的不幸事实时,也能在临昏厥前看见这个字条,读完这一行字。
之后他拍拍自己戴手套的两只手,带着他的获得,离开现场。
这依然会是一桩在警察那里挂着的案子!挂着挂着,连警察、连失主都会忘掉这事,世界太大了,大到这样的事件连本市晚间新闻都上不了。晚上躺在自己的床上,他不无遗憾地这般想。他想,若是能上新闻,说不定他就有机会在记者的镜头里看见失窃姑娘的真实容颜呢。
时间一天天过去,现在,他改行了。“金盆洗手”以前是一个词,现在是他心里能体会到的真切感受:轻松、自在、释然。
他带着释然之后的轻松和自在,衣冠楚楚地走进一家豪华购物中心,一阵香风扑上他的脸,使他心旷神怡,等他从迷蒙的香气里醒过神,就见到那个姑娘,正站在一排高高低低的名贵香水瓶子后面迎面而立。他眼睛一亮,满心欢喜,不由得冲着她“嗨”了一声:是你啊?原来你在这里上班?
他热情相迎,忘了过往,只是惊讶与欢喜。
那姑娘准把他当成了一位久未谋面的熟人,没准是自己十年不见的小学同学呢。他没看错,这确实是个有教养富美德的姑娘,她对他也是笑脸相迎,一边期盼他能早点报出大名好让她免受尴尬。
他一直走到她跟前,他把脸凑上去,直到姑娘独一无二的香气清晰可闻。他用低沉的嗓音在姑娘耳边细语:妞,我想亲死你。
然后他像是说出了一个深藏心间已久的心愿似的安静退去。
他不能回头,因此他没法看见那可爱姑娘脸上的笑容是怎样一点点冻结在脸上,红晕如何一点点退去,苍白又是如何铺满了那张迷人的脸蛋。
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他正在睡觉,他惊讶谁一大早就来敲他的门,不做贼就不怕谁敲门,是的,他早就不当贼了,他也早没了警惕心,因此当他打开房门,看见警察的一瞬,他还是有点吃惊,但他立即就明白了,并且明白自己无路可逃。
于是,他和那个比自己年轻几岁的警察开玩笑:要不是我提供线索,就是再过十五年,你也不会破案的。
年轻警察谦虚点头,在他的手腕上拍一下,说,我承认你是个奇迹。
离 婚
上午九点半钟,白里曼法官准时出现在法官席位上。在审理完今天的案件之后他将退休,彻底告别这个他效力了三十年的法庭。
白里曼法官今天审理的是一桩离婚案,被告是婚姻中的丈夫,原告是妻子。
在提问前,白里曼法官照例认真打量双方,这是他三十年里养成的习惯,不管案件当事人因何来到这里,白里曼法官都会用平等的、近于神父的目光打量他们,似乎希望借此把他普世的爱赠予对方。
白里曼法官温和地打量这对夫妻,丈夫高猛威壮,妻子细瘦伶仃,仿佛在过去的生活里,他们一个用狠了加法,一个用狠了减法。
注视过他们之后,白里曼法官用温和的声音询问原告方。
白里曼:“你确定要和你的丈夫离婚?”
妻子:“是的,法官先生。”
白里曼:“你丈夫有外遇了吗?”
妻子:“这个我不确定,法官先生。”
白里曼:“他虐待你吗?”
“这个……”瘦弱的妻子神情更加迟疑。
“你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呢?”白里曼法官停顿一会儿,温和地问。
“我结婚的头一个月就确定我不能和我的丈夫在一张床上睡觉。”
“是何缘故?”
“他打呼噜,我没法形容他的呼噜,但是,法官先生,你想象一下你整夜睡在冰山和冰山之间的风口上是什么感觉。无论我盖多厚的被子,都没用。”
“ 你就因为这个要和他离婚?”
“也不是,法官先生,我和我的丈夫在过去的二十年,没在一张床上度过一个通宵。上个月,我们结婚整二十一年。”
“你在二十一年之后提出离婚,另有缘故吗?”
“我的丈夫,无论什么食物,到他嘴里,好像都无须咀嚼,两下就吞咽下去,我每次看他吃东西,都要替他担心,担心他被噎住,尤其吃鱼的时候,我都捏着一把汗,到头来,我自己完全忘掉了食物的滋味,我几乎不想再吃东西了。一顿又一顿,只要是我丈夫和我一起进餐,我只能看着他吃。”
难怪她那么瘦弱。白里曼法官想。“你是因为这个理由要与你的丈夫离婚?”
“也不全是,法官先生。他总是那么重的关门,他开关水龙头也非常用力,是的,法官先生,就是‘狠狠的’,仿佛他在生门或水龙头的气。我家的水龙头和门锁都是更换得最勤的物件,或者正是这个缘故。我请求他轻点关门、轻点开关水龙头,但二十一年过去,他都做不到。我每次听见水龙头开到极限发出的哗哗流水声,我就有尿涨的感觉。我不由地想,若是我家的水龙头每秒出水一吨,我丈夫恐怕也会开到极限。”
法官白里曼听到这里,觉得遇见职业生涯的难题了,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他判过那么多的离婚案件,分明和眼下这桩大不相同。
就在白里曼先生犹豫沉吟之际,他听见瘦弱的妻子继续说——
“一年四季,我丈夫只有在冬天才不会在家里光膀子,他那么爱光膀子,夏天如此,春天和秋天也是那样。我在厨房里炸鸡腿,他光着上半身在边上看,使我紧张不安,为他的光身子操心,结果几次误把味精当盐放了。法官大人,就在昨天晚上,我的丈夫把家里很多‘不完美’的瓷碗、瓷盘、瓷杯子都打碎在地上了,不是因为他和我吵架,是因为他觉得那些‘有印痕的’瓷碗、瓷盘、瓷杯子难看,他说那些印痕、划痕洗不掉,就有不洁净感,不完美。法官大人,那些瓷器是在厨房的地砖上击碎的,当我丈夫用力使它们碰撞在地板上破碎的时候,我感到我的牙齿在咀嚼沙砾,又像是脖子的骨头被什么东西压碎了。法官大人,我确信我不能再和我的丈夫在一个屋顶下过下去了。我恳请法官大人同情我,准予我和我的丈夫离婚,若是法庭不同意离婚,我将撞死在法庭之外的第一根廊柱上。”
白里曼法官看见妻子低下头,不再言语,似乎在啜泣。
那一直不说话,在边上听他妻子诉说的气鼓鼓的丈夫,这时候大声向白里曼法官提出抗议,他说,若是法庭同意他妻子离婚,他将撞死在法庭之外的第二根廊柱上。高猛威壮的丈夫说完这话,气哼哼地向法庭之外走去,边走边解衣服的扣子,三步之外,上衣已经在他手上了。白里曼法官看着那个哆嗦着一身肥肉离去的背影,禁不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白里曼法官再次确信这是三十年职业生涯里遇见的最叫他踟蹰不决的案件,禁不住发了一回呆,随即他被一声巨大的关门声震醒过来。一团灰尘遮住了白里曼法官的视线。刚才猛烈的关门声震毁了白里曼法官头顶那副悬挂多年的“中正”条幅,落下来的那个“正”字这会儿恰好盖住了白里曼法官的脑门。
白里曼法官狼狈地宣布休庭。
走到隔壁的法官室,白里曼法官从窗户向外看,他看见那丈夫挥舞着手上的外套,一步两级地跨下了台阶,他继续向前,走过了第一根廊柱,走过了第二根廊柱,随后,连第七根廊柱都走过了。
不久,那个细瘦的身影也出现在白里曼法官的视线里,她小心地走下每一级台阶,仿佛台阶是玻璃做的,她不确定是否会踩碎它们,或者,那台阶上正结着一层光滑的白冰似的。
那妻子走到了第一根廊柱边,停了下来,白里曼法官大吃一惊,直到看见那妇人并没有把身子撞上去,而是把她消瘦的脸紧紧地依偎在廊柱上,才放下心来。
这是深秋季节,白里曼法官无端想象那张瘦脸贴在冰凉的石柱上会是那么的寒冷。
他叹息一声,想到自己明天就要退休,今天还遇见这样一件离婚案,无奈地摇了摇满头白发的脑袋。
这辈子
现在,他躺着,她站着,在这高高山巅。风送草木香,燃烧柏枝的香气格外浓郁。
这从前的一对夫妻,现在一个坟里,一个坟外。她看丈夫新土的坟,感叹他比自己有福。她葬他,谁葬她呢?
白云飘动的样子像她的心情,散漫去,无拘谨。回顾二十年的婚姻,之于她,就像一所学校,她如幼童,从123,从aoe学起。
起初她一点不明白,觉得他们的不睦是他的错误,分明是他在挑剔,他在嫌弃她。嫌弃什么呢?说东说西,最后其实就是嫌弃她本人。那些看在别人眼里分明的优点,在他眼里都成缺憾。直到某一天,她明白了他那样待她的理由:他在平衡他对另一个女人的亏欠,那个才是他的所爱,但他无力选择和所爱相守一生,因为他对母亲的孝敬,即便母亲的决定违拗自己的本心,他却会放弃所爱,成全母亲。
成全了母亲就是成全了她么?天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条不归路,她被选择,被拘谨,她作为妻子活着,却是夹缝里的花,磐石下的草。
她尊敬他的母亲、她的婆婆,她也是尊敬她的丈夫的吧?因为在这方圆百里的城中,谁不知道她的丈夫啊!在所有外人的眼里,他们的婚姻正是郎才女貌的现实版。
她这夹缝里的花、磐石下的草,也要保持花的娇媚、草的强劲。哪怕有一个爱的敌人,横在她和他之间。
他凝目看她,她看见他瞳孔中的女人,不是自己。他爱怜她,那痴迷也是给另一个女人的。这种种,就算再迟笨一点,都能感觉得到,何况她从来都是谨慎敏感的一个女人。
隔着一个人,他和她的距离。如此近,却分外远,远到他注目她,都成偏见。
那时他的寡母健壮地活着,她对她的夸赞、抬举就是一顶遮蔽风雨雷电的保护伞。等那顶伞倒下时,她已从一株羞涩的小苗长成一棵根深叶老的大树了。
搬走她,已经要考验他的勇气了。
他力不从心了么?
或者,时间漫长得连他都忘了自己当初的心?
而她,早已按他的审美塑造了全新的自己,养成他喜欢的生活方式。他胃不好,她天天给他熬粥,二十年不间断,他从不说什么。抹布永远洁净芬芳,厨房洁净明亮,最灵敏的鼻子都嗅不出刚刚烹饪过复杂饭菜的踪迹。衣柜里的衣服,一定是经过熨烫之后才挂进去,在厨房穿过的家居服一定不能穿进卧室。没事坐着,哪怕一个人,也要挺直了腰背,不能塌着哈着,他说这叫“慎独”。她还学会了跳复杂的舞步,优雅地、十分专业地跳。黄土地养育大的她,也学会了咿咿呀呀的黄梅戏……
零零碎碎的、一点一点的不适,现在都成了她的习惯。
习惯了就好了,什么爱不爱、喜欢不喜欢的。她有一次对镜咿呀,冷眼对镜中人语。
隔着,也习惯了。习惯了,也平衡了。
因此,当他身染重病只能用躺着的角度,有充足的时间重新审视她和他的“这辈子”,重新体味她之于他生命的意味的时候,他这个校长检讨了,检讨他给她的压力、限制、冷漠与隔离。他真诚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她对他无私的照顾。而她,即便此刻,面对他这个“负担”,她脸上也是三春晖。
她笑着,说,感谢他这个校长,把她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村姑培养成一个在如此大的城市里也能游刃有余的优雅女人。把一个只能简单炊事的粗糙妇人培养成一个能烹制精致淮扬菜的巧妇。她说正是这清爽的淮扬菜,滋养了她的好皮肤好身材呢,她早已不喜欢家乡饭菜的重油与肥腻,而是真心喜欢淮扬菜的清淡。她说当她吟唱黄梅调的时候,仿佛身处叮咚的鸣泉边,让她在这个干燥的大城里从来都没有干涸之感。
她差不多要深情倾诉:我爱我现在的生活,爱现在的自己。
他却偏要跟她诉说自己的困惑,他说他怀念家乡饭菜的味道了,那味道让他想起童年的梦想。从前那么渴望逃离的地方,现在却被他梦魂萦绕。他说自己对母亲的敬爱与畏惧。他说他的困惑就是如果他接受她,安然接受,就是对另一个女人的背叛,如果都是背叛,他选择背叛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或者,他背叛了三个人。他说他的遗憾,就是不能给自己生命中最密切相关的两个女人一个完美的人生。
她想宽慰他,却找不到词语,只好不说什么。
他很快走完了自己的路。死亡终止一切。
就像现在,他躺着,她站着。一个坟里,一个坟外。在这高高山巅。她觉得此刻他们是如此的平等。
——这都是我自己修行的结果。
——我满意自己,真的很满意。
——我是一个好妻子。
她承认这就是此刻她的心情能像白云飘飞的原因。
这时候有人过来跟她说,那个真正的淮扬女人也来参加他的葬礼了,在另一面山坡上,眺望这边的葬礼。
在就在吧。她向那一面山坡上望一眼:她想站着,或是坐着,随她。她又说,不要打扰她。
于是,她向山下走去,她觉得自己脚步轻快,无拘无束,像一片飘动的云。
走西口的哥哥回来了
嫂嫁过来的早上,唢呐的高音要把青天吹破,弟和狗剩们迎过山崖,戴红花的哥拉着驴走,端坐驴背的嫂比岩畔的桃花好看。狗剩说,他想和嫂睡觉,弟当即冲上去和狗剩撕破了脸。
闹过新房的夜晚,像鞭炮燃过的地面,狼藉而荒凉。嫂出来喊躺在磨盘上的弟回去睡觉,嫂用一根手指在弟的脸上戳一下,弟觉得有热血从那里涌出来,那个夜晚的深处,弟脸上的热也没能退去。他竖起耳朵向哥嫂的那边听,似乎什么也没听到,又似乎听见无边的喧嚣。
这是黄土腹地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哥、嫂、弟。父母去世早,弟在哥的背影里找到父亲的依靠,现在,他又从嫂身上体味母亲的气息和温度。这个家庭也是贫瘠的。大风一年刮一次,从初一刮到三十。哥就算把年轻身体里的力气都祭献给身下的土地,土地的出产也难养活他们三张嘴。
哥要走西口。哥离家的那个早上,嫂的眼泪流啊流啊。嫂一天里几次惊慌慌地走到道场边,向哥离去的方向望,暮去朝来,嫂快站成道场边另一棵歪脖子枣树了。弟怯怯地看嫂,弟在嫂的惊慌里惊慌慌的。一天天,一月月,只有野地的风,殷勤敲打他们的门窗。夜里的敲打声响起,嫂屋里的灯就会亮了灭,灭了亮。
弟盼哥早点回来,弟想要替哥走西口,让哥留在嫂屋里。弟把心思说给嫂听,弟看见嫂久违了的笑容,活泼如那根在他脸上一戳的手指,弟的心长出了翅膀,呼啦啦要飞起来。
惊雷滚滚的暗夜,弟看见嫂屋里的灯亮起,又被闪电湮没,他听见嫂的喊声,在他耳边溅出一片火花。弟担心窑被震塌,赤脚奔到嫂门口。有我呢,有我呢,我不叫嫂害怕,弟在心里宣言。嫂扑出来的一瞬,和门口的弟撞在一起,倒在地上。弟和嫂像是游过了一片海,又仿佛门外的大雨浇到两人身上。湿淋淋的嫂和她的弟。
现在,站在崖畔望哥的,是弟,在屋里望崖畔弟弟的,是嫂。时间走得既慢又快。腊月到了,家家走西口的人儿陆续回来了。弟在嫂的回眸里,看见一片云影,一片霞光。弯弯的羊肠般的小路上,哥的身影出现了,只一眼,弟就认出,正是自己的亲哥。
哥归来的夜里,弟不见了。无声无息,像一滴水消失在哥脚下的黄土里,又像一粒尘土归于一片黄土世界。哥努力回忆被弟迎接拥抱的感受,而此刻,只有大风入怀,猛烈得使他窒息。哥当然要找他的弟,他没有找回他的弟,他摔下了崖畔,也没能用自己的腿脚把弟带回来。弟死了,所有人都这么说。
现在让我承认,我就是那个弟。
他在哥归来的夜里,在嫂窗上的光暗去后,长跪不起,他喊爹娘、哥嫂,砰砰有声地磕过十二个头之后,离乡了。踏着哥归来的脚印,越走越远地离开了故乡。这一走,三十二年。他走到哥嫂今生都无法走到的远处,他遇见过好几位姑娘,他和她们谈过几场半途而废的恋爱。这一年,他五十岁了,他在报上偶然读到一则新闻,说一条公路要修到一个叫漾儿洼的地方,他放下报纸,沉吟良久,嘱咐秘书给当地政府打电话,说他要捐资修那条公路。他想,有了公路,哥就能有一辆最好的轮椅,轮椅将变成哥刚强的双腿。
公路开通的那天,他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故乡物是人非,荒冢累累,其中一堆是哥的。只有嫂在照耀得山川一片暖色的秋阳里,迎接他。嫂的笑容沧桑,却撼动他半枯的心,他仿佛看见十八岁那年的自己,以及那个馨香的嫂。
还能那么欢乐吗
两个人,正在幽会。当然是一男一女。
气氛是热烈的,场面却不能公开。
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忽然脑袋缺氧,说,如果我们的另一半这会儿也和我们一样,在相似的房间,做同样的事情,我们还会这样欢乐吗?
场面到此,热烈的身体迅速降温。男人最早意识到危机,想要扭转局面,晚了。
只好停下来。等待。
等公共汽车一样,等待激情的到来。但是,那些幻想出来的画面真切立在眼前,像一面沮丧的镜子,一目了然,没有掩饰。还有谁需要辩护?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公平吗?上天啊!怎么会这样!他们各自在心中呐喊。
现在女人已经冷静下来,她从枕上抬起头,双手托住下巴,很认真地打量身边的男人。第一次,她看见自己以前没有看见的,隐藏在他表情深处的那些真实,比如冷漠、比如自私。他也是一个冷漠的人啊?她发现这一点,几乎有点吃惊;他也可以是自私的凶狠的吧,虽然在此之前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朝这个方向想。她甚至回想了这几次和男人在一起的种种细节,最后她得出结论,爱是不堪闻问的,比如,他们互相吸引、从两个彼此一无所知的陌生人变成这么亲密的两个人,但是,他们真的在彼此的心灵中、灵魂里亲密了吗?她说过她爱他吗?他说过他爱她吗?两个彼此都没有说过爱的人,却能做爱人在一起做的事情吗?
怎么了?哪里出了差错?他们在一起的感觉不是很好吗?激情,缠绵,忘我。
但是,那是否是饥饿的人遇见美好的吃食,之后他饱了,但是,这个吃饱了的人还记得食物吗?他需要记住食物吗?你吃过那么多次饭,你记住哪顿饭了?
她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搅得心烦意乱,几乎要哭了。
她的脸色一定极其难看,因此他也不能继续抽他的烟,他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压灭了烟头,抬起胳膊,扭过身体,想要把她拉进怀里,但她像一条光滑的鱼,滑溜溜地游出了他的臂弯。他有点悻悻的,这使她刚才推断他也是冷漠、自私的那些表情符号越发分明了些。
她把脑袋抵近他,他以为她要重回他的怀抱,但是,她只是做了一个像哭一样的笑的表情,离开了。他看着她快速地穿好衣服,这使他觉得自己赤裸地坐在她面前的样子很滑稽、很尴尬。他也行动起来,快速地穿戴整齐。
他安抚她坐下,给她和自己各泡了杯茶,希望这个美好的下午不至于就这样收场。
她把袅着水汽的茶放在鼻尖,深吸一口,很夸张地说,香。
香!他喝一口,附和着说。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想要开启新的话题。但她抢在了前面,于是他笑了,做出一个礼让的手势。
她给他讲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讲一个美国作家在法国某小城邂逅了一位法国女郎,但他眼看就去机场了,他们不得不匆忙分手,分手前他们相约,五年之后,还在他们相遇的地方见面。
五年过去,美国作家想起这个约定,答应书商去法国为自己的新书做宣传,宣传的大幅海报贴在女郎所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然,女郎知道他来了。
再次见面依然匆匆,但足够他们把当年走过的路线再走一遍,走过公园,走过天桥,走过塞纳河的某一段……女郎带他去了她的公寓,他坐在她的单人床上,听她用吉他演奏她谱写的一首爱情歌曲,听她讲述五年来不成功的几次恋爱。女郎提醒他,只有半小时了。他们看着对方,微笑,觉得时间珍贵,却不确定能做什么。
他们拥抱。回到塞纳河畔,他们上了一条船,她在电话里通知接他的法国司机等候的码头,这样他们就能在一起多待十分钟。眼见着接他的司机来到眼前,女郎最后问他,你结婚了吧。他们看着彼此,长久地微笑。再次拥抱,挥手永别。
她长长地叹一口气,为漫长的电影介绍做了结束语。
他们没有突破限制,时间的、空间的限制。她看着他说,他们没有做爱,初见,以及再见。导演不让他们做。导演高明。
不见得就高明,他说。想要去摸她的手,她却站起来,说,我该走了。
他收回手,说,这就走吗?看她的眼睛,看她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就说,那好吧。
她走到门边,折回脸,他适时地拥抱住她。她把整个身体都转过来,贴在他的胸口,他觉得她的拥抱像是一只猫的拥抱。轻。他用力地抱她,直到她的身体恢复了重量,她似乎在哭,他感到她的哆嗦,他们拥抱着倒在身后的床上。
月光下
苏红妹夜里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被一个怪物追赶得撒腿狂奔,鞋都跑丢了。回头就见那怪物捧着自己的鞋怅然张望,一副要还她鞋子的样子。
苏红妹就在这时分醒来,满头大汗,心口怦怦直跳,摸着鼓胀的腹部,明白自己是在梦中,慢慢安下心来,想,亏着是梦,要是真跑,还不把肚里的胎儿给跑丢了?
要是真跑掉了呢?那最好!苏红妹想。对肚子里的孩子是要还是不要,苏红妹一直没想好。说真话,她不想现在就有孩子,但孩子不想自来,使她心生了好些烦恼。但既然有了,苏红妹也没像别人那样坚决去医院拿掉。因为她小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听她母亲说,她就是母亲不想要的时候怀上的,要是那时母亲狠心想个办法把自己弄掉,这世上就没有她了。
怀孕五个月了。随丈夫来城里打工一年零五个月。这一年多,她很少做梦,偶尔做梦也全是现实的烟火色,比如拿工钱了,比如找到比现在这个窝棚好出一大截的房子,而租金又不贵的,比如攒够了一大笔钱,再出来打不打工都无所谓了。但是眼下,那一切都还是属于未来的一个遥遥无期的设想。
这就是苏红妹不想要孩子的原因,对她来说,在城里养一个孩子,是艰难的。
在苏红妹的迟疑犹豫中孩子勇猛生长,直到苏红妹想要拿掉孩子的时候,已经晚了。
苏红妹躺在黑暗中,感到一点伤感,一点茫然。她不由设想起有了孩子后的生活。前几年,好在孩子还小,只要吃饱穿暖,等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的时候,也许自己的境况就好些了呢。走到哪个山再唱哪个山上的调吧。苏红妹把身体放到一个舒服的角度,希望重新入睡。天一亮,她还要买菜,给工地的二十个工人做饭呢。
七月的一个早上,苏红妹的孩子降生了。是个男孩,一个缺了一只耳朵的男孩。刚刚苏醒过来的苏红妹再次昏晕过去。
这个孩子我丢定了。苏红妹大喊大叫,哭得泪腺都干涸了。她本来就不想要他,他还跟她打鳖子。苏红妹觉得心里又厌恶又委屈,她硬心不给他吃奶,想把刚刚下来的奶水又给憋回去。孩子饿了哭,冲点廉价奶粉喂他,竟像给他喝琼浆玉液似的,“吭吭”地,发出那么幸福满足的吃奶声,一口气就能把奶瓶里的奶喝干净。饱了,就那么安静着,睁大着一双黑亮亮的眼睛,看着苏红妹,不知是不是给苏红妹表达着讨好与巴结。要是这两天找不到要这孩子的人家,她就趁黑把他丢到出门见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苏红妹心想。
那夜,苏红妹被胸口火烧火燎的感觉闹醒,抬头见一轮清明的朗月升起在窝棚外面的椿树枝杈上。月光照耀得苏红妹的床头一片光亮,孩子睡在苏红妹脚底,恰好就在那片银光里,月光下孩子熟睡的脸安静如一朵莲花,惊得苏红妹发了半天愣,忍不住爬到床那边,认真地、正眼端详她的孩子,第一次,她看出了孩子的漂亮和美。饱满的、宽阔的天庭,通直端正的鼻子不都是自己的翻版么,棱角分明的嘴唇像孩子爸爸的,但比爸爸的更好看。看到孩子那只完好的耳朵的时候,苏红妹一阵伤心,大概因为只有一只耳朵吧,这只耳朵就长得格外尽力,渴望尽善尽美,它简直就是一只丰满的银元宝。孩子是否知道他的母亲在打量端详自己呢,所以把那只残耳提前藏匿好了,他偏脸向她,这使他看上去就是个没有缺点的好孩子。苏红妹忍不住去捏孩子的手,孩子的手心是那么的柔软温热,在她捏他的时候孩子醒了,安静地看着月光里那张打量自己的脸,母亲和孩子在月光里互相打量端详,凭着本能,孩子第一次向自己的母亲撒娇,他努着嘴巴,像是在寻找母亲的气息,苏红妹下意识地向孩子送上自己的奶头,有点紧张、有点羞涩,还有点慷慨大方地把奶头向孩子的嘴唇递去,孩子一下子就逮住了母亲的奶头,满怀感谢与喜悦地紧紧含住,用力吸吮。苏红妹觉得一股热热的液体从身体深处,从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汩汩涌出,使她身体里难言的拥堵和不适立即消散,使这一刻的她心思如此的柔软静好。苏红妹俯身在孩子脸前,她闻见孩子脸上好闻的味道,忍不住凑近孩子的额头,她亲了孩子一口,孩子显然吃饱了,他放了奶头,却不把自己的脸拿开,就那样眯着眼睛,半张着嘴巴,任由母亲温热的奶水如喷泉似的淋洒在脸上,那一刻,苏红妹的眼泪滴答落下,一起洒向自己的孩子。
是不是因为我总不想要你才害你缺了一只耳朵呢?
那个梦中追赶我的怪物,是不是你早在担心会被我遗弃?
你已经吃了我的奶,你不是我的孩子你还能是谁家的孩子呢?
我要把你给扔了你就尝不到老家的沙地甜瓜,是比母亲的奶水还甜的甜;沙鼬从一个洞跑进另一个洞,只是你眨一下眼的工夫,你信不信?我要真把你丢了谁带你去看那些?
进城后苏红妹一直积极学习普通话,在买菜讨价还价、在公共汽车上给乘务员报站的时候,她尤其努力要把自己的普通话说得没有家乡味儿。但是这一刻,苏红妹俯身在孩子脸上,一边流泪一边对孩子说话,用的是自己地道的家乡话。她跟自己的孩子是要说家乡话的,即便将来儿子的普通话说得和城里孩子听不出分别,她也要让自己的孩子先会说家乡话。
收集天香的人
收集天香。这念头,是老郝在一次来得猛烈、去得莫名的头痛之后有的。
那次头痛仿佛一个启示,一个竖在老郝漫漫人生路上的醒目路标。这之前,老郝经营着“老郝羊肉泡馍庄”。取“庄”,而非“馆”,老郝的道理是要取“庄”之庄重、郑重。老郝觉得心里的道理没法跟人说,倒不是担心别人心生歧义笑话他,要是他那么在意别人的说法,老郝也不是老郝了。很简单,老郝最见不得眼下人们心里普遍存在的不郑重。
郑重的老郝郑重地经营着他的“老郝羊肉泡馍庄”。“老郝羊肉泡馍庄”的生意从开张第一天直到更换主人的那天都是门庭若市的。
那么好的生意却要改弦更张,这是为什么呢?
好端端的、从不头痛的老郝,那天突然晴天霹雳般地头痛起来。身材比老郝娇小两倍的丁一笑,用出吃奶的劲试图搬动老郝肥大的身子,送他去医院,痛得咬牙切齿的老郝感到他像一块铁板的神经猛然松动了,因疼痛扭结的眉展开了,老郝停下挣扎,问丁一笑:我猛然闻见一股荷的香气,我头不痛了。老郝摇了摇脑袋,脖子果然是柔软的、轻盈的。真的不痛了,老郝说。
老郝捧着丁一笑的脸,在她的脖颈肩窝嗅了又嗅,他闻出了兰蔻香水在丁一笑耳边挥发出的暖暖的香味,雅诗兰黛精华液在她眉目间传递出的琥珀的味道。但是,那缕分明的,却又是幽隐的,类似于荷的香气,老郝却是没能找到源处。老郝以前自学过几天中医,对中医的药草有些认知,于是就去查香味与疼痛的关系,虽然结果暧昧不明,但是,一个异常大胆的,又是十分美好的假设在老郝心中茁壮生长。他要经营天香,把香气卖给那些像自己一样需要香气拯治的人。在充满假设和玄想的那些日子,老郝甚至希望那次猛烈的头痛再次降临,为此,他早已在门前的草坪上种好了两大缸荷花恭候。但是,这之后老郝胸闷过、胃痛过、鼻炎发作过,但头,却没有再痛过一次。即便是前面所说的这些疼痛发生,老郝固执地选择去寻找能够医治疼痛的香,不奇怪,他都一一找到了。胸闷的时候,他忽然莫名想念上幼儿园的时候幼儿园里那棵苍郁的老柏树,凭着记忆找到幼儿园所在的位置,但是,现在那里像纪念碑似的耸立着一家五星级酒店,柏树的魂都没有了。胸闷催逼着他的脚,也引领着他。他在植物园门口停下脚步,他看见那里正有一棵柏树,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那样在等候他。老郝差不多是扑过去的,他站在树下贪婪地呼吸。奇迹般的,他的胸像有一扇看不见的窗向外界打开了。
这之后,老郝身体别的部位出过这样那样的、各种不同的痛。胃痛的时候他想要闻五味子的气味,打嗝的时候他想念在火锅里烫过的薄荷叶的味道。有次左眼皮狂跳不止,他也没有“要发财”的欢喜,却那么深不可测地怀念起中学时代在半坡的一次春游中,自己举着一朵蓬勃的蒲公英,让胖丫咕嘟着嘴唇吹的情景。奇怪的,他想到蒲公英淡如秋露的味道的时候,他的眼皮不跳了。
嗨,奇迹被我遇上了。老郝想。
“老郝羊肉泡馍庄”为老郝带来的滚滚钱财,现在铺设了一条又一条或宽或窄。或远或近的道路,条条道路通往广阔的原野,终端在某一棵树下,或是某一株藤萝边。有时是波涛连天的浩渺大海,有时是一条铺满青荇的小溪。现在老郝知道大海的气息能使他目明、阔叶灌木林畅快的香气利尿,而针叶灌木林的香却使他有饥饿感。除了自己闻那些他能够抵达的香源外,老郝收集那些香,把不同的香气装进各式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瓶子里,再把一个个瓶子插入架子,把架子镶进专门的箱子,箱子放在车上。车是辆好车。老郝驾车上路,他听见瓶子里的香气们或打瞌睡,或轻声交谈,偶尔争辩,都是美好。老郝就那么宽慰、那么舒服地笑了。
老郝收集天香的脚步终止在一片桦树林边,一面向南的山坡。老郝到达那里的时候正是下午三点钟,太阳那么温暖地照耀着桦树林,仲秋已过,桦叶深红深黄,衬着梦幻一般的白色树干,美得让老郝伤心。老郝把车停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蹚过眼前大片没膝的茅草。他闻到了他认为至高的、他唯一想要的终极香气。他幸福到不想赞叹,满意到不能形容。他走到那片桦树林边缘,在桦树和草甸的交界处,他躺下。开始他听见松子落进草皮的声息,一只松鼠跑过去的声音。没有一丝风,世界真安静真温暖啊,多么像一只舒服的摇篮。老郝尽情地向外部世界伸展他的身体。老郝的全部意识最后完全沉陷进他不想赞叹也不能形容的境界里去了。他装在口袋里的车钥匙,像得到密令似的,探出口袋,纵身一跃,完全是一副向主人学习的样子。
世界归于安静。依然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