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有一片海,你是海上风
想要许你一世美满
上帝啊,如果你能听见我,那我可不可以求求你,让我带走那个姑娘吧,让我可以免她悲苦,给她温暖。我想爱她,我想她平安美满。
——引言
2013年的时候,阿坤听人连说带比画地明白了一件事:阿荷嫁人了,嫁给了个五十岁的老头子。
阿坤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听到这个消息后急得抓墙砸脑袋,痛哭了一大场后赤脚光手地跑了四五十公里,他跟在轿子后面咿咿呀呀地叫着。
迎亲的人当他是个傻子,丢了两个喜钱哄他走,他不依,扑喊着要接近阿荷的花轿,轿门还没碰到,就被那群人毒打了一顿。
他还是不依,伸着手,抓啊,抓啊。什么都没抓到。
这个世界真的有太多让人无法直面的苦难了。
就好像阿坤,如果……如果他不是哑巴,那他是不是可以开口说:“轿子里的是我爱的人啊。”
也好像阿荷,如果,如果阿荷不是聋哑,那她是不是就可以知道阿坤在身后,就可以飞奔着跑向阿坤。
可是,生而为人,从来没有哪个人能过得顺风顺水,阿荷尤甚。
阿荷自幼就生长在一条落败的街里,继父是母亲的第四任丈夫,母亲在这一带泼辣蛮横,臭名远扬,可因替继父生了个儿子,竟也活得风生水起。
母亲待阿荷不好,年幼的时候阿荷生了一场重病,母亲怕花钱,拖拖拉拉了大半年才去给阿荷看医生,治了许久才算是捡了阿荷的一条命,可阿荷也就此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这一年,阿荷八岁,她再也听不见这个世界的恶意了,也再也讲不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了,她所有要说的都将化作沉默。
如果你懂我。
我希望你懂我。
那我,哪怕沉默,你也知道要来心疼我。
倘若阿荷是个失智的姑娘还好,可偏偏阿荷又是顶聪明的,总爱找别家读书的小孩学文识字,一来二去,阿荷就想要上学。
阿荷给母亲比画学校,比画别家小孩的书本,母亲不依,抄起擀面杖就去别人家里对教阿荷识字的小孩破口大骂:“安生上你老子的狗屎学,莫再找我家阿荷,不然丢你书包到南岗。”
南岗是个乱葬岗,老人爱吓不听话的小孩,说那里有挖人眼睛的妖怪。
母亲站在别人家门口一家一家地骂过去,等她骂完,再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那个不会说话的姐姐玩了。阿荷再也推不开他们的家门了,也不会再有人拿着她的手,不管她听到与否,兴高采烈地对她说:“姐姐,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会心疼这个姑娘了,再也不会有人记得这个可爱的姑娘为了和大家交朋友,在隆冬腊月里挨家挨户地在每户人家门口堆一个胖乎乎的雪娃娃,又像是讨好一样,大清早地挨家挨户地指着雪娃娃求夸奖。
再也不会有这个姑娘了。
阿荷不依她母亲,她太想读书认字了。如若不是失去了听力和声音,她也是坐在学堂里的那一个,也是和旁人分享知识的那一个。
她去求继父,继父让她找她母亲:“钱都在你妈那,找你妈,找你妈。”
她求母亲,可母亲点着她脑袋,骂她“死花钱的”。
这个家似乎所有人都觉着,阿荷是个哑巴,哑巴去上什么学,老老实实地在家待几年,最后找个人嫁了算了。
阿荷到底还是倔强,三伏天里顶着太阳去河里捉鱼,去荒地里挖野菜,甚至摸黑来到坟地,只为了多捉几只药用的虫子,去跋山涉水地找那种名贵的稀罕物。
一个夏天,她从白胖到黑瘦,身上受了大大小小的伤,但也确实积攒了一笔不算少的费用。终于,她能够得偿所愿,可以去学校了,可以去聋哑学校读书识字了。
阿荷的母亲,这个干瘦泼辣的女人,一路抱怨不止地把阿荷送到了学校,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她不爱阿荷。
读书后,阿荷每个月从学校回家一次。这时候的她是极高兴的,兴奋地把新学的生字教给邻居家不满一岁的小孩子,俩人“咿咿呀呀”的,让人看了想笑又想哭。
这一年,阿荷十六岁,学着别人六岁就会的知识。
阿荷极喜爱去学校,最初她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到后来她才发现想去一个地方的原因不是因为爱着这个地方,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有那么一个人让自己爱着。
十六七岁的年纪啊,美得就像一树一树灿烂又热烈的花,让人想恋爱、想私奔,去哪都好的那种私奔。
我们因为遇见一个人,开始觉得这个世界美好得不像话,苦难是铺垫,辛苦是铺垫,困难是铺垫,通通的都是铺垫。只有你啊,是结局,是甜蜜蜜。
阿坤,是阿荷的甜蜜蜜。
俩人都不能说话,但有很多东西说出来反而就没有深意了,不过路边的街灯,校园的水杉,被风吹过的窗帘,被阳光亲吻过的屋顶,甚至就连门卫爷爷的大黄都知道,阿坤阿荷相爱得不得了。
阿坤不语,但他却搞来了两块心形的树皮,一块刻了荷,一块描了坤。
那个姑娘啊,你看好这两块树皮,他们同我们一样啊,说不出、讲不清。可你要知道,我将她赠给你的意义是:有一天,哪怕我们的脸枯老如它,我也会疼你。好多话我们都无法用言语表达,可我们有拥抱、有接吻,我当你是沉默的光,我当你是无声的热,奔涌着浸进血液里的是你啊,是我想拥有的终生啊。
阿荷沉默,可她却将阿坤赠予的树皮紧紧地揣进了怀里。
对面的人啊,你一直都是知道的,我什么都说不出来的,可你一定要相信,今天是你,明天是你,生生是你,世世是你,爱人是你,丈夫是你,余生,都是你。
倘若日子一成不变,一直这样温柔地度过春夏秋冬,那阿荷大抵也已经嫁给阿坤了,或许两个人还会有个孩子。
可时光,总不会如此轻松地对待一个人。
继父去世了。
继父的突然去世让这个本就穷困的家更加得穷困了。母亲二话不说就把阿荷从学校领了回来,整日地把阿荷关在屋子里。
阿荷开始和母亲争吵,她不能说话只能咆哮般地嘶喊却无济于事,后来只能用摔东西的法子来控诉,却屡屡招来毒打。
阿荷充满了愤怒,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呜呜哇哇”的没人听到她的难过,没人听到她的思念,她好想阿坤,好想好想,好想和他一起走。
是的,一起走吧,流浪也好,讨饭也好,你在就好了,真的,只要你在,我什么都不怕的,天涯海角,我只想跟着你。
阿荷离家出走了。她一路跋涉终于回到了学校里,她拥抱阿坤,求阿坤带自己走,哪里都好,求求你。
阿坤抱着阿荷不肯撒手。好好好,都依你都依你。你别怕,以后我来疼你。
可是哪有那么简单的私奔,哪有说走就能够走掉的疯狂,阿荷的母亲最终还是找到了他们。
那个女人啊,踹阿荷打阿坤,骂阿荷小浪蹄子,小小年纪就跟男人胡搞,不要脸,跟那个短命的爹一样,还让阿荷干脆找她爹去吧。
阿荷最终还是没能走掉,她被母亲绑回了家里,窗户、门,都被锁得死死的。
终于有一天,阿荷学乖了,几经沉默后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被放了出来。此时恰是小学生放学的时刻,叽叽喳喳的,活蹦乱跳的,好几次阿荷都看得落泪。
此时,阿荷十八岁,不能上课,不能见阿坤,或许,是再也见不到阿坤了。
嘿,你有没有在人海中和某个人走散?你会不会害怕就这样弄丢了他?
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人流中走丢了不要乱跑,站在原地,大人一定会来接你的。
那,阿坤,你什么时候来接阿荷?
农村有个习惯,提前好多年就替儿子盖好新房,可自从阿荷的继父去世后,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断了,现在别说新房了,就是砖瓦他们家也没办法搞出来。
阿荷的母亲咬咬牙,终于还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一步步地踏进了别人家的门,那人是有名的泼皮无赖,打了一辈子光棍。
她在那里待了一夜,阿荷一夜未合眼。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母亲住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少,阿荷的心就像蛀了一个洞,慢慢、慢慢溃烂。
后来,家里就张罗着盖房子的事情了,一大群人“呼啦”一下就把老房子推倒了,尘埃迷住了阿荷的眼睛。疼,想哭。
房子盖好的时候,弟弟说不想上学了。
母亲不说话,阿荷不能说话。
不上学对他们家来说就意味着要成家,结婚不比盖房子,里里外外花的都是钱。阿荷的母亲两宿没睡好觉,直到第三天才算洗了把脸,又拐到了街尾。
这次和上次不同,母亲回来的时候给阿荷带了身新衣服,她给阿荷寻了门亲事,远在千里。
阿荷不肯穿,哭着嚷着往墙角躲,她知道,为弟弟的奉献,终于轮到自己了。
可这世间,哪有由得了阿荷的事情,阿荷的命运又有哪一刻是她自己掌握的,就连阿坤送她的树皮都难以逃过母亲,一把火,被烧得干干净净。
阿荷哀求母亲不要这样,却不曾想母亲竟跪下来求她帮帮弟弟。
于血缘来说,这二人一个是生养她的母亲,一个是血浓于水的弟弟,阿荷纵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含着泪答应。
有的时候,生命血缘是个很玄乎的东西,有些人她明明就不爱你,可偏偏她一难过你就心痛,你就好想抱抱她,告诉她,“好好好,我都答应你”。
就比如阿荷,她明明可以有选择的,明明可以不这样的,可偏偏,跪在她面前的是她的妈妈,十月怀胎,她又能怎么办?
2013年,有个哑女不远千里嫁了个老头,轿外锣鼓喧天,好不热闹,轿内死气沉沉,心如死灰。
也是2013年,有一个傻小子追着花轿跑了四五十公里,最后被送亲的人打得皮开肉绽。
同样还是2013年,有一个哑女在嫁给一个老头的第三天,离奇失踪,娘家人索赔十万元。
是了,这个哑女是阿荷,她没有失踪,她是被母亲接回家来了。
骗婚。
母亲带着她骗了一场又一场,短短几个月,阿荷结了好几次婚,每一次都精疲力竭,生不如死。
阿荷有时候也想,就这样吧,就这样一死百了吧,痛苦的岁月太长了,她快看不到天亮了;就这样吧,真的太难过了,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可当她看到母亲发愁的面容时,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她把买来自杀的老鼠药扔掉,捂着头痛哭了一场。
明天醒来,她还是那个不会说话的小姑娘。
小半年过去了,阿荷的母亲终于攒够了儿子的成家钱,她再也不需要阿荷去骗婚了,再也不需要去求阿荷可怜可怜自己了。
那,谁来可怜阿荷?
安定下来的阿荷变得更加沉默,她常常卧在床边,两只眼空洞地往窗外看,有时候,突然会流下大把大把的泪水,她从来都想不起来擦干这些水花。有时候,她还会从这些水花里看见阿坤。
阿坤,阿坤。
每次在泪光中见他,阿荷都好想抱抱他,可阿荷知道这是假的,她不敢抱他,怕自己轻轻地一抱他就跑了。
后来有一天,阿荷忍不住了,抱一下吧,就偷偷地抱一下,她真的太想他了,却不承想,这次她抱住的是一个温热的肉体,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是那个活生生的阿坤。
阿坤擦干阿荷的泪水,亲了亲她的脑袋。
小朋友,我来接你了。
阿坤要娶阿荷,马不停蹄地娶她。
阿荷的母亲说:“行,娶她可以,我要八十万元,没有八十万元,你以后别进我们家门。”
八十万元,对农村的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算得上一个天文数字,可阿坤就是打心眼里要娶阿荷,当场就拍桌让家里人准备钱。
感谢上帝怜悯,让阿坤凑够了这八十万元,让他带走了阿荷这个小姑娘。
阿荷后来问他,知道自己嫁过人吗?
阿坤回答她,“知道,可你现在嫁的是我。”
是的,你嫁的是我,不用再害怕了,不用再害怕没有三两天就被人接回家,然后又紧锣密鼓地嫁给下一个人了。这次是我,我可以在人海把你搂紧,我可以给你一个家了。
阿坤绝口不提他曾追过阿荷花轿的事,他知道,这是阿荷的一个伤疤,小姑娘的日子过得够难过的了,哪还能再让她想起过去的悲苦?是的了,我的阿荷,你乖,以后我来照顾你。
在嫁给阿坤的第二个年头,阿荷怀孕了。
她最初只是给阿坤指了指橘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阿坤当她馋橘子,就剥好放进她嘴里,却不成想阿荷一口都吃不进去,连早上吃过的饭也一起吐了出来。
这是个什么病?阿坤吓坏了,抱起阿荷就要去医院,幸好跟他妈妈打了个照面,问清楚情况后,摸了摸阿荷的肚子,无声地说着:“宝宝,乖乖。”
阿荷怀孕了,最高兴的是阿坤,每天他都要亲亲阿荷的肚子,要跟自己的小宝宝打招呼。
好不容易等到预产期,阿坤比阿荷都紧张,在产房外面来回走动。
半晌过去,孩子总算是出生了,是个小姑娘。阿坤来不及抱抱心爱的孩子,第一时间就去亲吻了阿荷。
“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的天使。”
阿荷和阿坤的孩子一切正常,在她奶奶的教育下,几个月的时候就会喊爸爸妈妈了,虽然阿荷听不到,可是他们都能看得到。
有时候,很多奇迹都在讲述着苦尽甘来这个道理,谁都不敢想象阿荷的前半生,谁也无法预料阿荷的后半辈子,但正是因为这些“无法预料”,才真真切切地让阿荷是阿荷。
所有苦难都是包裹着珍珠的沙砾,碾过这些苦难,阿荷才得以盛开。同样,碾过这些苦难,阿坤才得以娶了阿荷。
阿坤替孩子上户口的时候,顺带把阿荷的名字改了,改成美满,从夫姓,许美满。
他跟所有问他原因的人比画:你莫要问我为何要唤她这个名字,为何非要执着地改她名换她姓。你哪知道,这个姑娘顶着“阿荷”这二字过了多少年的困难;你哪知道,我心爱的姑娘,因为“阿荷”这二字承受了多少苦痛。我多庆幸我战胜了她母亲,也无比庆幸我战胜了自己,我娶了这姑娘,这是最好的事了,从此世间再无阿荷,只有我的妻,许美满。
从此世间再无阿荷,只有许美满。
而他们的日子,也再无动荡与眼泪,三口之家的寻常幸福,终于被他们获得。
会有那么一个人的,会有那么一个人穿过层层人海来到你面前,会替你抚去伤痕,会替你摆平苦难,会紧紧地抓着你,会对你说,“你是我的妻,我的美满”。在这之前,你要等,你要爱着自己。你要告诉他,你会站在原地,你在等他。
即便时光飞逝,爱你依旧如初
合适的爱情是愈合伤口的良药,它会沿着神经轨道,关闭令人痛苦而又难以忘怀的记忆,也会释放令人安稳的气息,触摸到被深藏,却最真实的内心。面对他,你不用再故作坚强;面对他,你愿意宽容世界。
——引言
“报告领导,厨房已打扫完毕,请做下一步指示!”超哥一个左转立正,外加标准敬礼。胖乎乎的脸上堆满了喜感的笑和肉,还有几颗挂在下巴的汗珠。
倩倩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来,胖子,吃颗花生米再干活,看你累的!”倩倩跳下沙发,踩着一只拖鞋,单腿跳着要去给超哥塞酱香花生。
33岁的倩倩休假在家备孕中,超哥包揽了里里外外的大小事。如果说,女人是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一辈子的操劳。那倩倩遇上超哥,便成了一天的公主,一辈子的皇后。
超哥比倩倩大六岁,身高比倩倩要高了25厘米,倩倩158厘米,超哥183厘米。
所以说,不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超哥都忍不住想把倩倩宠成孩子。
这是他们搬到新家的第三天,两人租住了六年的三环房,终于在二环内买了自己的房子。按超哥的话来说,他做梦都没想到,曾经外债两百万元的自己,能买上房子,还能娶上媳妇。
从18岁,到28岁都坚持不婚主义的倩倩,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步入婚姻接受男人,也收获了幸福。
六年前,超哥创业失败,和朋友合伙投资户外广告,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朋友却人间蒸发不翼而飞了。超哥面对着几百万元的负债,只骂了句:“真不是个东西!”
那朋友是超哥从玩弹珠时代就认识的伙伴,一起打游戏开黑,一起撸串,一起吹牛。二十多年的交情了,这说变就变。最打击人的不是难以翻身的债务,而是被践踏的感情。
很长的一段时间,超哥都萎靡不振。超哥不懂,为什么那个亲如兄弟的人就这样走了?生意上的失败可以再来,但是情感上的打击是一辈子的。这世界就是这样,谁付出的多,谁受的伤就多,若不是超哥真看重这份感情,也不会如此痛心。
最黑暗的时期,他想过要报复世界,“如果有人和我一样痛苦,那我可能就不这么痛苦了”。倩倩,便是超哥想要下手的一号对象。
那年,也是相亲网站最流行的一年,超哥注册了N个相亲网站的账号,想要“劫财顺便劫个色”。
“负二代”这是超哥自嘲取的会员名。也正是因为自嘲的趣味,品位独特的倩倩,愿者上钩了。
“嘿,你为啥叫负二代啊?是负了几个亿啊!”这么快就有陌生异性Q自己了,超哥有点诧异,毕竟是半小时前才注册上线的。“这不会是托吧?”超哥胆战心惊地策划着一场“欺骗活动”。
“差不多十个亿。”超哥没打草稿,发出消息就觉察出这牛吹大了。
“来,我借你一个亿。”两个无聊的人,在这毫无论调地开始了第一波接触。
一个创业失败,情感受挫;一个创业起步,感情空白。
那时候的倩倩刚注册公司,运营良好。倩倩就是个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工作的女强人,独立、自信又美丽。
这世上有两种人会迷上网络。一种是超哥这种现实中失败,寻找出口和解脱的;另一种是倩倩这样的,现实中成功了,但是心里有太多缺憾的。
两个人毫无保留地倾吐,她寄托情感,他排解情绪。
“倩倩,能借我十万元吗?”第二波接触,超哥就问了这么个有被拉黑风险的问题。
“那,等见了面再说。”倩倩却没开玩笑。
对超哥,倩倩有种难以抗拒的信任感,她也说不清缘由。隔着屏幕的好感,通常是最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哪一天你的好感强烈升温,对方就消失了。
半个月后,两个人就约着见面了。第一次见面约在咖啡馆,两个人谈天说地,就是没提到十万元的话题。
倩倩比照片上美,超哥比想象中胖。
超哥瞬间改变策略,“劫色第一,劫财第二”。
之后,超哥开始沉浸在对倩倩的美好幻想中,超哥是那种你看了他一眼,他连孩子名字都想好的“自恋狂”。面对比自己小六岁的倩倩,超哥毫无抵抗力。倩倩就是那种会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人,娇小,却不娇嗲。
超哥想要保护这个娇小,却有独立魅力的女人。
自小和母亲生活的超哥,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从被母亲辛苦地拉扯大,到支撑起这个家,他成为母亲最大的依靠。超哥肩负了太大的责任,也正因如此,超哥全身散发着令人信赖的光芒。
“呵呵,说什么报复世界,我不过是想换个地方走一遭。”超哥嘲笑自己报复世界的幼稚想法,让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去学坏就像让一个恶人从良一样难。
和倩倩的深入接触中,超哥也越来越不会伪装,本就不是个恶人,有了爱,就越来越接近自己。
先立业后成家的超哥,对倩倩一见如故,更一见倾心。
如果事业成功,超哥会毫不犹豫地追求。
可是如今……
倩倩说,她的预感告诉自己,这个男人肯定不坏。见面之后,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身上安全又踏实的气息,让人想要靠近。
这种气息,让倩倩想要卸下防备。这么多年,习惯了扮演女强人的倩倩,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正视这份孤独,任凭委屈和无力感从心底一点点蔓延。
女强人,只有夜晚是属于自己的,只有在黑夜里才是自由的。黑夜是静默的,它静静地感受着倩倩的愁绪,待夜光散尽,太阳一点点升起,这份自由便消失了。
她是成功的比同龄人要早,年轻,又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倩倩承受和付出的也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倩倩承担了太多,又坚强了太久。越是故作坚强,越让人心疼。
此时的倩倩,想得到一份完整又长久的爱,想得到来自超哥,那踏实的爱。
“如果我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就能做一个普通的孩子了。”倩倩羡慕每一个普通人,普通也就是安稳,就不必去承担同龄人所不必承担的压力和痛苦。当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不知压力地成长时,倩倩只能靠着自己从贫穷里爬出来,活下去。
在倩倩十岁的时候,母亲被同村人带进传销组织后就失踪了,留下上小学的倩倩和一个酒鬼父亲。这个男人,是倩倩唯一的依靠。而父亲却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对一个没有能力挣钱,又好赌的人来说,这个十岁的孩子,并不能唤醒他的上进心,反而成了最烫手的包袱。
随后,父亲便扔下倩倩,独自逍遥去了。
倩倩被村里的老先生收留,也因此没有失去接受知识的机会。老先生是村里唯一一所小学的校长,自外地被流放到乡下,便一辈子没有离开。
老先生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直至终老,也饱含赤子之心。
他,是倩倩黑暗童年里的一道光,一道微弱但温暖的光。
没有伞的孩子,更要努力奔跑。倩倩知道,这辈子注定只能靠自己了。
从学习到工作,倩倩都拼命去闯,没有情感牵绊的人,才会朝着一个目标,无所顾忌地去闯荡。
倩倩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要成功,她要离开别人的施舍,要过得更好。
越是成长,越是孤独,拥有的越来越多,也会越怀念所失去的东西。到后来,你可能不那么恨了,可也释怀不了。父亲的不告而别,成为倩倩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血浓于水”的亲情都淡薄至此,这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情感?倩倩不敢相信任何人,男人尤甚。她恨男人,又渴求男人的爱。她要男人爱自己,又强制告诉自己不能去爱。
爱了才会受伤害,因为她爱父亲,父亲的离开,才会让她痛苦地记恨。倘若她像父亲一样寡情,这二十多年,会比现在要快乐百倍。
相似的人会相互吸引,互补的人才能共处。倩倩和超哥,都是缺乏爱,渴求爱,又害怕爱的。
见面后的一周里,两人没再联系。
超哥停留在对倩倩的美好幻想中,因为太美好,所以不敢去追求。谁会和一个“负二代”在一起呢?两百万元的债,足以扼杀一段刚刚萌生的爱情了。三十多岁的超哥觉得自己没有爱的能力,她自信优秀,而自己负债累累。在一段感情里,超哥不想在经济上当弱者,女人是用来宠爱的,需要用甜言和礼物一起宠爱。
缺乏安全感的倩倩心乱如麻,一个任何时候都会自我防护的人,哪怕是透进了一丝危险气息,都会焦躁不安。倩倩怕控制不住自己,爱是会受伤害的,倩倩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一周又一周,两人还是没有任何联系。
谁都不敢迈出第一步,然后,只有越走越远。
“我这刚周转过来,有十万块,你还需要吗?”在深夜,倩倩刚发出这条莫名其妙的消息,就想要撤回。
呵呵,借给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十万块,是不是太荒唐了?倩倩狠狠地锤了自己的脑袋。此时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深夜里,倩倩终于忍不住主动找了超哥。再过几小时,天就要亮了,倩倩冲动的勇气也会随着夜色隐藏。
天亮了,超哥还是没有出现。
那个人像是消失了,倩倩不知道超哥有没有看见这条消息,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超哥成了一个谜,倩倩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突然闯进自己的生活,又莫名其妙地消失。
成人世界的爱情太狡黠了,在没开始之前就想要全身而退。
想护我周全,又想你奋不顾身。
超哥确实在这座城市消失了。考了船长证的超哥,去了广东,随着西部印度洋航线的船队,终日出海。面对广阔浩瀚的海洋,有什么是不可以化解的呢?超哥想在海洋里找一个答案。
海洋所附有的包容力量,使超哥忘记过去,从头再来。
纵使被朋友欺骗,也不会去怀疑人性。超哥相信人性本善,每一次背信弃义肯定都是迫不得已的。半年过去了,超哥已经淡然了。放下了愤怒,放下了怨恨,却放不下心动。
年轻时的心动,像五彩斑斓的热气球,痴男怨女把心动放飞,旋转、上升,心动随爱情升温。三十岁后的心动,却总被人压制、隐藏。
超哥怎么可能不心动呢?从那次见面后,超哥就忘不了倩倩。她的发、她的声音、她坚定又倔强的眼神,还有她独有的强烈又温婉的女子气息。
超哥又怎能放肆自己心动呢?心动不是可以在天空中放飞、升腾的热气球。它是生活在阴暗面的一粒种子,明明已经冲破泥土生长发芽,却害怕阳光,害怕被关注。
倩倩美丽、年轻、成功,而自己负债百万元,无家无业。面对这么优秀的倩倩,超哥想爱而不敢爱。
这爱,必须是克制。
克制,逃避,然后去改变,再追求。
“在我有能力去爱的时候,希望你还在。”
这无非是一场冒险,爱是需要告白和陪伴的,谁会在原地等你回来?
“超哥,有你的电话,印度洋边防站打来的。”阿亮从船舱上来,找到了倚在甲板栏边的超哥。
此时,他们刚刚经过澳大利亚湾,入海口沉积物被水下峡谷切割成宽广的冲积扇,超哥朝海里丢了一个玻璃瓶。不知道这承载心动的玻璃瓶会漂得越来越远,还是会被沉积的泥沙埋葬。
回到船舱,超哥拨通了边防站的电话。
“您好,我是孙尚超。”
“您好,这边有您的一封信,来自中国上海。我们帮您保存,请您尽快取回。”
并不觉得太惊喜,自从出海以来,这种信件已经收到几十封了,他期待的人却还是没有出现。
超哥离开舱室,继续在甲板上等待。
距离印度洋边防站还有一百多千米,按平均速度算的话,至少还需要两天两夜的时间。
超哥深吸了一口气。
“希望是你。这第98份期待。”超哥在Facebook上发了一条消息,定位索科特拉岛。这是他第23次经过这个地方,一个浪漫又美丽的岛屿。
半年前,他和倩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听倩倩说起过这个岛屿。她在梦里来过这儿。
在两天两夜的等待里,超哥对倩倩的想念越来越深。从清晨的海面起雾的那一刻起,到海航灯熄灭的那一刻止,对倩倩的想念占满了超哥的思绪。
越是思念,就越是愧疚。越是愧疚,也越是思恋。
半年前的不告而别,绝非超哥本意。他看见了倩倩的消息,在愧疚和内心的纠缠中,超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需要还是不需要,这都不重要了。那时候,超哥已经离开上海到了广东。
断绝牵连才能护你周全。两百万元的债务和黑借贷的威胁,超哥必须独自承担。
超哥很多次想主动联系,又怕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的现状配不上她。”这是超哥奋发图强的动力,也是超哥选择逃避的借口。
经过40多个小时后,终于到达边防站。在着陆的那一刻,超哥的心突然颤抖了下。
这次出行历经了28天,近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让着陆产生一种奇妙又踏实的感觉。超哥想着那封来自上海的信,离这信件越来越近,期待被一下子点燃。
万一是她呢?
超哥的手一直在抖,内心也跟着起伏波动。这次,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封信似乎承载了沉重的意义。它饱含的深情与温度,让它在这个国度显得太特别。
当超哥打开信封的时候,眼睛一下子亮了,又湿润了。
“你去了我的梦,为什么没有带上我?”这特别的信件里只有一句话。
信封里只有一张明信片,明信片背后的图片,正是索科特拉岛屿在晚霞中熠熠生辉的样子。那是超哥在半个月前经过这里拍下的照片。岛屿、晚霞、海鸥,定格在思念里。他把这张图放在Facebook的个人首页上,希望倩倩能看见。
明信片的右下角,署名:倩(等你回来)。
这第98份期待,终于是她。超哥惊喜万分,这必定是她!
三天后,超哥便启程回国。
在海上漂泊了半年,超哥以为可以平复心动,没想到心动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不是收到了倩倩的明信片,超哥永远也说服不了自己。
“就在这海上一直漂着吧,努力生活、赚钱、还债。”超哥规划的未来里,不敢有倩倩。
在机场的人群里,两个人的目光时隔半年又一次碰见。灼热、珍惜、忍不住想要拥抱。
倩倩一把抱住超哥,把头埋进超哥的胸前,深深感受这渴望的安全感。这突然闯进生活的男人,出现,消失,又再次出现了。倩倩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自超哥消失后,她想了很多很多,如果自己早一点跟着心走,去联系他,去找他,超哥也不会消失这么久了。这个时候,倩倩再也不想去压制自己的感情了,这压制真的是太痛苦了。
超哥瘦了,留了胡子,皮肤也因终日出海变得黝黑而粗糙。倩倩剪了短发,却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要脆弱了。
“我喜欢胖一点的你。”
“有你在,就不会瘦下去了。”超哥轻轻吻了倩倩的额头,在闭上眼睛轻吻的那一刻,超哥完全拥有倩倩,倩倩也完全属于超哥。
这场包含太多期待而胜算几乎为零的冒险,就此结束。谁都不会去提当年相互疏远,又不告而别的事情。
我不必说,而你会懂。因为相似,所以相互理解。超哥和倩倩,都是渴望爱又害怕爱的人啊!
倩倩卸下了防备,超哥也放下了顾虑。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更重要了。
命运这次没有为难他们。如果上帝是个女孩,可能也在偷偷地抹眼泪吧。
再也没有犹豫,再也没有顾忌,两个人在第二天便回到老家登记结婚。
没有办酒席,没有昭告天下。
“那就旅行结婚吧!”
“就去索科特拉岛吧!”
那个出现在倩倩梦里的浪漫岛屿,那个深深刻在超哥思念里的美丽岛屿。
婚后的第二天,两个人就出发了。海洋、岛屿在远方等着这段恋人,超哥早就把对倩倩的爱和想念告诉了遥远国度的山与水,他所经过的每一片海域、每一座岛屿,都被这深情打动。
如果你是男人,你肯定会说,“喜欢啊,去追不就得了。”
如果你是女人,你又肯定会说,“心动啊,接受不就得了。”
但是倩倩和超哥都过了冲动的年龄了,每一次爱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彼此。如果我爱你,你不自由了;如果我爱你,你变得不像你了,那这份爱,为什么要开始?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超哥就表白了。可事后又后悔自己的冲动了。
那时候的倩倩,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表现。
相遇,失去,又重逢。这被两个人压制的爱情,没有被时间搁浅,反而在时间的考验里,越来越成熟。经过深思熟虑的爱情,或许缺了点因冲动带给人的热度,却多了份细水长流的踏实感。
牵到了你的手,就一定不会再放开了。
我要和你一起,在时间里漫步,到老。
“超哥,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倩倩突然问起超哥这个问题。
“六个月吧。”超哥一本正经地说道。
“嗯?六个月?你是干活干傻了吧?”倩倩诧异,两个人在一起明明已经六年多了。
超哥一脸坏笑,他把拖把杵在胸前,宠溺地看着倩倩。
“和你在一起,时间像在飞逝。再多六年、十二年,还是觉得心动如初。”
超哥的情话一波又一波,倩倩一不小心“扑哧”一声又笑了。和超哥在一起,任何时候都会有甜蜜炮弹来袭,突然得防不胜防。情话是说给心动的人听的,倩倩对于超哥,是永不会枯竭的灵感。
两个一半才是整首歌
抬头看一眼星空,回头温一段旧梦。
所有零星的片段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有你,也有我。
——引言
毕业后我被分配去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漂泊在外、举目无亲是什么感觉。不过,好在我结识了几个好朋友,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悲观,人必须得往前看。
刚子是我在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的上司,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说话腔调里总是带着“我是爷儿”的那份霸道。这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虽然说话霸道,但人却不霸道,工作上很好相处。
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位高就会对你指手画脚,总是会尽量顾及每一个人的感受,这让我改变了“老板一向尖酸刻薄”的看法。他是最像“哥们儿”的老板。
他对员工的好不在于每个月发了多少奖金,而是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都扬起长帆起航,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划着桨。
他请我吃饭,我从来没有掏钱的机会。他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你又不是老板,能有什么钱?我来付!”
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唱到一半要换气,我接着后面唱一句周杰伦的《东风破》,哼着哼着就把她带到沟里去了。
她叫小玉,偶尔会抱着吉他来地铁站唱两首,但最近不常来了。
她说现在时间越来越不够用,生活限制了她的自由。衣食住行像四根绳索,紧紧地勒住了小玉的脖子,每向前迈一步,呼吸就变得异常艰难。她说不挣钱就活不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都无法满足,谈理想就像是在水里憋气,坚持得越久越是难受。
不过,小玉天生嗓音条件好,很快就被一家酒吧老板看上了。她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虽然酒吧不大,但有人听她唱歌她就知足了。
酒吧规定,每天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九点,不算客人给的小费,另给三百块钱工资。
签合同那天,小玉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因为这件事情,公司里的同事鄙视了我好几回。
晚上她请我吃饭,她第一次喝酒。我开玩笑说:“现在麻烦大了。”
她说:“麻烦什么?”
我说:“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免费的,现在要想听你唱歌,还得跑到酒吧里点瓶威士忌。”
她乐呵呵地说:“阳子哥,只要你能来,这瓶威士忌算我的。”
我点点头,说有空一定过去捧场。
酒吧里的小玉渐渐褪去青涩的面孔。她的嗓音依旧清脆动人,只是眼神里添了几分成熟的味道,那是被生活压榨出来的俗气,但刻进风花雪月里的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私底下小玉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已经很难得了,没曾想一直坚持着,还能顺带着挣点钱,真是无法想象。
我说,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忍受的苦和获得的甜是成正比的,付出肯定会有收获的。
她点点头。
在酒吧里唱歌,小玉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她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刚子。刚子是小玉的忠实粉丝。
以前刚子去酒吧总是喝醉,但现在好像变了,他再没有醉过。他的目光不在酒上了。
刚子是老报馆酒吧的常客,老报馆酒吧相比于一般的酒吧而言显得不那么燥,是个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小玉还没去酒吧驻唱的时候,酒吧的气氛还没那么活跃,每个人都沉在自己的世界里。小玉就像是一股醒酒的风,总是能让人晕晕乎乎的时候感受到一股清凉。
刚子第一次听小玉唱歌就被她深深迷住了,说实话我也迷,但没有他迷的那么有兴致。
以前他去酒吧的时候总会把我们也顺带捎上,但渐渐地他变得神出鬼没。
他早早地来到酒吧,点上一瓶百利甜,跑到最靠近舞台中央的位置。有时候也喝点老青岛和黑啤,然后等着六点开场,一直听到散场为止,从不中途离开。
他喜欢小玉,不敢明说,只好用小费来婉转地表达。这一点有些不符合老北京爷们儿的风度。就这事,我笑了他大半年,刚子居然也有不敢做的事。
直到表演结束的时候,小玉去后台卸妆,然后背着吉他往回走,刚子就偷偷摸摸地尾随。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差点没把小玉吓个半死。
她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被人跟踪了,让我赶紧过去救她。
我说:“你别急,先稳住,等我先拿根棍子。”
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和小玉在聊着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刚子,我第一反应是,小玉遇到流氓了吗?
我拿着棍子大声嚷嚷了几句,来个虚张声势,其实心里怕得要命。
刚子扭过头盯着我手里的棍子,脸都吓白了,原来他比我还害怕。
他躲到小玉的后面,结结巴巴地解释:“哥,你千万要冷静啊,我不是什么坏人。”
我这才看清那人是刚子。
我目瞪口呆,这还是我认识的刚子吗?回到公司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都惊呆了。
我开玩笑说,“老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拦着你,你差点就犯罪了知道吗?”
刚子安之若素,道:“喜欢的就要义无反顾地追下去,喜欢要让她先知道才行!”
这是他长久以来奉行的“快炒”理论,他说遇不到喜欢的就算了,遇上了就得猛火急攻,一举拿下!
我说酒吧里的女生也不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小玉了?他只回了我一句,小玉看着真实。事实证明,刚子还是有眼光的。
刚子仍然每天守在酒吧里,悄无声息地向小玉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结果每次都搞砸。
他想让小玉感受到自己的烂漫,于是提前定制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小玉,I LOVE YOU!”
小玉唱歌的时候,他就站起来,把牌子举得高高的,一边喊一边舞动着牌子,结果他的声音比小玉的吉他声还高,整个酒吧的听众都愤怒地盯着他。酒吧老板拿喝过的芝华士浇他的脑袋,他抖着脖子往外跑,边跑边骂:“狗屁的酒吧,老子下次再也不来了。”
第二天,他忍不住又去了。
这一次他安安静静地听完了所有的歌,等大家散场的时候,他悄悄把藏在座位底下的玫瑰花拿出来,然后去化妆间找小玉。
结果他心急火燎,一不小心冲到女更衣室里去了。七八个姑娘吓得惊慌失措,一边捂着胸口,一边拿着撑衣竿戳刚子的头,骂他是“臭流氓”!
玫瑰花被打落了一地,踩了个稀巴烂。小玉刚从化妆间出来,被这一幕惊呆了。刚子捂着头蹲在地上,被吓懵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后来事情闹到酒吧老板那儿,刚子说都是误会,酒吧老板有意想讹刚子一笔,故意说他是性骚扰,想要他赔偿女演员的精神损失费。刚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来多亏小玉从中周旋,刚子才全身而退。
刚子说:“小玉,谢谢你,玫瑰花我下次再给你买。”
小玉无奈地摇头。
为了能和小玉有的聊,他特意买了把吉他。他自己不会弹,但装模作样总是会的。一开始,他去报了个吉他的学习班,后来他发现自己怎么也学不会,学了一个月,只会弹《小星星》。
刚子甚至把他那首弹的支离破碎的《小星星》搬到了公司,我们集体调侃他,他也不生气。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真的可怕。
有一次,酒吧散场的时候,他背着自己的吉他找小玉,他对小玉说自己也想学,但总是弹不好,能不能教教他。
小玉说:“你能学得会吗?”
刚子笑眯眯地说:“能。”
可到真正学的时候,刚子笨得要死,比在吉他班的时候还要笨,五根手指不知所措,紧张得直哆嗦。最后连《小星星》也不会弹了。
不过刚子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尤其是在追求小玉的时候。他大概是意识到自己之前似乎太过激进了,送花和表白对小玉来说似乎没什么感染力。于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他又开始贯彻他的“慢炖”理论。他说求爱就像是炖排骨,得用小火慢慢煨着,时不时加点水别炖干了就行,最后时机成熟了就一锅端。
这段话总让我觉得很有心计。我甚至在想,刚子是不是对小玉图谋不轨?但后来想想,刚子没错,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只有对自己爱的人才会鬼迷心窍。“死缠烂打”被刚子玩到了极致。他经常趁双休的时候跑到小玉家里,一去就拎好几个塑料袋子,里面全是从菜市场买的菜。他的嘴很甜,每次都把小玉的奶奶哄得很开心。
小玉说:“这是我奶奶,干嘛让你叫那么欢?”
刚子皮皮地说:“迟早也是我的奶奶!”
小玉的脸有点红,道:“没见过像你这样耍无赖的!”
刚子吐吐舌头:“我就无赖了,我就赖着你!”
小玉懒得理他,他就自己钻到厨房去了。刚子经常借故学吉他,到了饭点的时候就赖在小玉家里不走,然后“蹭吃蹭喝”。这一次他打算亲自下厨,感谢小玉的关照。
奶奶掩着嘴,神秘兮兮地问小玉,进去的小伙子是不是她对象,小玉摇头说不是。奶奶嘴上没说话,眼睛却笑弯了。
刚子跑到厨房里忙活了好一阵子,最后呛得一鼻子灰出来,总共做了五个菜,四个阵亡,最后一个菜是盐水焖豆角,味道还凑合。
他端着盘子冲小玉傻笑,就像是个非洲原土著,就差把厨房点着了。
小玉看着刚子忍俊不禁,她摇摇头:“你是来捣乱的吗?”
刚子嬉皮笑脸地说:“是不怎么好看,但味道不错的,就是没你做的好吃!”
刚子没做过饭,这是他第一次。他花了五天时间在网上找视频,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练习。那段时间刚子经常请我们去他家玩,说是搞什么Party,我们很兴奋,结果后来才知道,所谓的Party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焦煳煳的饭菜,我们心灰意冷。他说这是他最近新研制的大餐,尝到就是赚到,我们尝了一口,确定那不是人吃的,于是我们决定逃离。最后,他用尝一次给一百块的丰厚报酬顺利地收买了我们。
但刚子天生不是做饭的料,捯饬了好久,依旧停留在“能吃”的水平。
小玉嚼着盐水焖豆角,说:“真难吃。”
刚子指着桌子上的半堆豆壳,说:“难吃你都吃一盘了!”
小玉狡辩说:“我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刚子喜欢摄影,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拍点什么,这就是他一直跟我们说的,“人的精力不能全为了工作,有时候也得陶冶陶冶情操。”摄影是他认为记录生活最好的方式,公司里挂满了他拍的风景照片。
他每天忙得乐此不疲,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免费的模特。
他把小玉的相片整理好放在精装的相册里,每到她过生日的时候,他就抽一张送给小玉。
有一天,小玉突然对刚子说:“这照片上怎么老是我一个人啊,看着孤零零的,要是再多一个人就好了。”
刚子这回突然脑子短路了似的,说:“要不你找个朋友我再帮你拍几张合照?”
小玉说:“他们最近都忙得很,要不咱们拍一张怎么样?”
刚子在生意场上脑子转得很快,在感情上往往比别人慢半拍,这下总算听明白了。
他兴冲冲地拿着相机,两人去了附近的公园玩起了自拍。那是小玉第一次靠在刚子的肩膀上,也是刚子第一次拉小玉的手。
刚子乐呵呵地说:“喏,小玉你看,现在照片上是两个人了。”
小玉点点头,说:“嗯,洗出来记得给我一张。”
后来,刚子干脆开了一个影楼,工作之余也有时间琢磨自己的爱好了。
刚子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也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他就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人,适合过日子吧。软磨硬泡是他的本事,小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感动着,即便有些棱角也被刚子磨平了。
有一天,刚子突然对小玉说:“别去酒吧了,我赚钱养你!”
小玉摇头:“唱歌是我的梦想。”
刚子说:“那就唱吧,反正我也爱听。”
小玉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少有的能把梦想坚持到底的人。即便活得不易,也要把“梦想”两个字描摹得字正腔圆。
刚子则是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的人。
刚子说一切都听小玉的,她想唱就一直陪她唱下去。他说哪怕全世界都没人听她唱歌了,自己永远都是她的听众。
我也学着老北京的腔调,说:“刚子,你这是铁杆儿粉啊!”
他幸福得要死,说:“低调低调。”
2012年9月21日晚上8点36分左右,我接到小玉的电话。
电话那头,小玉在哭,说刚子出事了,让我去酒吧一趟。去到酒吧,看到刚子倒在地上,周围全是血。小玉脸色惨白,蹲在角落里,嘴唇哆哆嗦嗦的。地上好多碎酒瓶子,小玉的吉他被摔成两截。
我说:“别愣着,快叫救护车啊!”
赶到医院已经是九点多了。我和小玉守在急诊大厅,她急得都快哭了。我安慰她,说刚子命大,肯定能挨得过去。最后,刚子的头皮被缝了十几针,因为失血过多,差点就过去了。
我问小玉怎么回事。
她说:“晚上有几个小青年闹事,非让我陪他们喝酒,我不愿意,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刚子急了,拿起酒瓶子砸了他们的脑袋,后来刚子就被他们几个给打了……”
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刚子,脑海里浮现当时的场景,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不过谢天谢地,刚子总算捡回一条命。缝了十多针,想想都肉疼。
我一直在想,刚子那么胆小,以前我拿根擀面杖都能把他吓到半死,他哪来的勇气啊?
刚子躺了一个多月才恢复,遗憾的是,因为头部受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一到下雨天,他的半边脑袋就疼得厉害。左耳的听小骨碎了,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听力。
事后我问刚子,“你当时打人的时候不怕吗?”
他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一热就不知道怕了。”他还开玩笑,说现在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了。
小玉说对不起刚子,于是她辞掉了酒吧的工作,那把摔断的吉他被她收在盒子里,说以后再也不会弹了。
国庆节前夕,小玉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和刚子结婚了。
我说:“这是好事啊,整天东奔西跑的,有了家就有了奔头,一切都会好的。”
拍婚纱照那天,刚子开心得要死,西服扣子都扣错了。
他握着小玉的手,说:“拍了这么多照片,这大概是我们拍的最美的一张合影了。”
小玉拽着刚子的领带,说:“婚纱照都拍了,你可不许反悔了哦。”
刚子很爷们儿地说:“傻子才反悔呢。”
结婚那天,刚子突然从后台抱来一把吉他,那把吉他他已经好久没碰了。刚子并不是一点没学会,想起之前学吉他的日子他总想笑,自己为什么那么笨呢。
也许刚子天生就五音不全,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弹过一首完整的曲子。然而,当婚礼现场的伴奏响起的时候,刚子的手指突然变得灵活起来,原来他不止会弹《小星星》,还会弹《知心爱人》。
调子很慢,慢得像一个说书人,却从没有什么调子能让我如此感动。刚子不喜欢弹吉他,不喜欢进厨房,但小玉喜欢,他就喜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玉,说:“小玉,对不起,我太笨了,学了几个月却只会弹一半!”
小玉眨着眼睛,眼睛红红地说:“没事儿,剩下的一半我弹给你听。你的一半加上我的一半才是完整的。”
刚子弹的那半首曲子是我听过最五音不全,但也最让人动容的。
2014年的时候,我也结婚了。婚纱照是刚子帮我拍的,全程免费。
那一年他和小玉生了个女儿。
刚子拿出相册,乐呵呵地说:“你看,现在照片上又多了一个人。”
我说:“是哦,小家伙长得真漂亮啊。”
他说:“那是,和她妈妈一样漂亮。以后我每年都要给我女儿照相,等她18岁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那多美好啊。”
他家里有一个柜子,里面摆满了相册,相册上写着日期。
我说:“这么多照片,花了不少时间吧?”
他笑笑,说:“我答应过小玉,每年生日都送她一套相片。记录美好的东西,花再多的时间都值得!”
我点点头,道:“做一个好爸爸和一个好丈夫也够你吹一辈子牛了!”
他笑,小玉也跟着笑。
我从那里深受启发,于是决定也要记录点什么。每天收集一点点感动就好,最可贵的是一直坚持做下去。
小玉和刚子结婚后,听她唱歌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我始终记得在安河桥北站,有一个弹吉他的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很有神。
10月26日是小玉的生日,晚上她叫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想着给小玉挑件礼物,但又不知道买什么,去商场逛了半天,却什么也没买着。
后来瞎逛,无意间路过一家乐器店,突然瞟到了挂在墙上的吉他,于是会心一笑,心里顿时有了底。
我把吉他送给小玉的时候,小玉开心得不得了。但她说已经好久没弹了,很多和弦都记不得了,怕是想弹也弹不出当时的味道了。
说起这些话,着实有些感伤。
刚子看了看小玉,说:“收下吧,吉他就是你的命根子,我知道你舍不得,有机会我陪你去安河桥北,你弹我听!”
我笑了。
不论在哪里,有多远,仍然有人想到你,这种幸福真是无以言表。对于小玉来说,有个人愿意陪在她身边,愿意为了她而冒险,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的呢?
一段不会迷路的旅行
小时候出门,妈妈总给我写上一张有家庭地址的卡片,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不能迷路。
而今,那个住在我家旁边的胖姑娘走了。我能做的,也就是让她别迷路。我在这儿,你的家也在这儿。
“嘿,迷路的大耳朵!收听我,不迷路。”
——引言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次曾感觉到自己找到商机,即将飞黄腾达。这种错觉来自我的老铁——泡芙。这个住在我家隔壁的胖姑娘,三分钟换一个爱好,然后迅速地跑到我家来告诉我。
五岁的时候,我用家里的棉被,给她裹了她妈妈刚买回来的冰棍。棉被是从我家的箱子里搬出来的,冰棍是她一个暑假的份额。这厮嚷嚷着让我学巷口老爷爷,卖完拿钱给她买花头绳戴。结果没了冰棍,脏了棉被的时候,我的合伙人泡芙第一个跑到了我妈面前痛哭。花头绳最后成了我屁股蛋上的红印。
小学的时候,我将《水浒传》的故事背下来去学校讲给同学听,一个故事两毛钱,能吃一个棒棒冰。这主意还是泡芙出的,她说电视剧里说书先生们都是这样的,极其有文采。她昧着良心说:“阿泽你比说书先生厉害多了!”
但是说书先生们都有惊堂木和茶水,我从家里把老妈的首饰盒偷出来,还给自己沏了一大杯老爸的龙井。挺苦的,我的故事没讲到一半,一个两毛钱都没有赚到的时候,就被班主任逮住了。
初中的时候,她想去和班长告白,但一手狗爬字不好意思写情书。就拍我马屁说:“阿泽啊阿泽,代写情书一定很赚钱,以后你娶老婆生娃娃要好多钱的,你没钱就只能娶我了。”
我不想娶泡芙,泡芙太胖了,从小欺负我到现在。我立刻开张了我的第一笔生意。泡芙给班长的爱称是仔仔,其实在我眼里周渝民甩出班长十个五道口的距离。我就使坏改写成了崽崽,那个奶白的小子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对不起,人是不能使坏的。我数学课开副业写情书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崽崽在他们眼里是我暗恋的某位女孩,班主任让我大声朗读并贴在了教室后门。整整三年,进门就是我的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
负责执行贴这个任务的,是那位仔仔。他后来偷偷和我说,他以为我暗恋他,因为后来泡芙这厮跑去和他说,崽崽是你啊。后半截最重要的事实“情书是泡芙想写给仔仔的”也被无耻篡改。
泡芙请我吃了一支可爱多冰淇淋来安慰我。
大人们经常教训小孩子说要长记性,所以对着长长的账本,我狐疑地看着泡芙推来的蛋糕,有点悲痛。
实在不是我,但凡泡芙命格里有半点当我财神的迹象,若干年前我就该成为马云一类的大佬,何至于沦落在学生一线,被即将兵临城下的高考压得喘不过气。而且,我妈和我说,“你离泡芙远一点,不要打扰人家学习。”
我妈的原话是这样的:“泡芙家里你也知道,你邹阿姨只有这一个指望了。从小你带着泡芙捣乱就算了,这个节骨眼可别给人家闹。”
我们那片儿都知道,泡芙的爸爸是活在一盘旧旧的磁带里的。他爸爸当年是从北京分配来我们这儿的。大好年华的小伙子,被看中在广播站上班。邹阿姨,也就是泡芙的妈妈,给广播站送饭送久了,终于获得了给这位播音员一辈子包吃包住的机会。
听说泡芙还没出生的时候,打好远好远的北京寄了一封信来,短短地写着:“望吾夫早归,家里已一切安排妥当。”小伙子的家在北京,是另一个三口之家,还给他找好了一份比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要优渥得多的活计。
他在一个谁都没想到的日子里走了。
五月五日,泡芙出生的那一天,没有爸爸在门口等着,没有爸爸握住她的小脚丫亲吻,也没有一家三口的相视一笑。邹阿姨出产房以后昏睡了很久,起来面对小丈夫离家而走的事实时,脸色没有什么大变化。最可怕的是,小伙子另成家的消息传开,邹阿姨作为一个后来者,尽管不知情,但还是被打上了耻辱柱,抱着泡芙回到了那间小房子里。
泡芙和我说,她也有爸爸,她爸爸声音可好听了,是那种豌豆黄的甜!我小时候总喜欢笑话她,小县城里的丫头片子,去哪知道豌豆黄好吃?可后来我也听到了邹阿姨和我妈的聊天,“她爸爸后来匿名寄了盒豌豆黄来,扔在家里过了期,泡芙贪吃,把一整盒变味的吃光了。”
变味,过期,倒也是泡芙爸爸该有的描述。他只给这个家留下来了泡芙,和他在广播站广播的一盘磁带。我小时候贪玩,还把那盘磁带里面的条儿抽出来,将我和泡芙一圈一圈地绑在了里面。邹阿姨下班回家,看着一地的黑色带子痛哭,而我和泡芙在里面傻笑。
我记事以后对这件事是极其抱歉的,所以对泡芙几乎言听计从。有时想一想,她爸爸那盘磁带像是我的一个坎儿,不仅仅在那个下午缠住了我们,更是把泡芙这个沉重的负担缠在了我的背后,压得我面对泡芙的请求几乎无力拒绝。
这次泡芙的请求是,让我帮她充值某个语音直播软件的虚拟币,她想给一个主播送礼物。她没有网银,邹阿姨管她比她缠着我更可怕,几乎是密不透风。她爱美以后想少吃一点减个肥都会被骂,更别说和我们一样上网购物。
我实在没想到她会陷到网络直播里去。
刚开始的时候,放学路上她给我递了一只耳机,狡黠地笑:“阿泽你听。”里面是主播的声音:“欢迎新进来的小耳朵们,关注订阅走一波,收听主播不迷路!”
我不为所动,被做作的男声和肉麻的台词恶心得不行。大概男女生欣赏东西的角度不同,我对这个主播实在不感冒。后来泡芙在草稿本上一遍又一遍地写黄豆豆,这个ID就是她在听的那位“关注主播不迷路”。这些主播名字好记,听众走马观花,但上心的居然是泡芙这个胖丫头。
我不止一次在泡芙的校服袖子里看见钻出来的耳机,她偷偷摸摸地拿着袖子堵上了耳朵,还以为没有人识破她的小心思。可能真的除了我这个小天才外没有人窥探到,老师们每日忙于授课,谁会管她这种小心机,就算看见了可能也装糊涂罢了。
结果,泡芙考试考得一塌糊涂。邹阿姨为此很生气。
泡芙哭着跑来找我,说邹阿姨骂她鬼迷心窍,连学习都不学了。最重的一句是,“你比你的那个死人爹还像我的讨债鬼。”
泡芙说:“是她喜欢我爸爸的啊,我爸爸是北京人。黄豆豆也不是鬼东西,他可好了,可关心我了。”
那副嘴脸简直让我觉得,小时候那盒过期的豌豆黄让泡芙吃坏了脑子。或者说,泡芙和“黄豆”有不解之缘,栽倒在豌豆黄以后,又栽倒在名叫“黄豆豆”的电台主播手上。
后来邹阿姨看了泡芙的手机,跑过来逼问我,泡芙最近是不是被这个电台给迷昏头了。我闪烁其词,还是被老江湖看穿了。不是我不讲义气,是眼下高三,我也为泡芙担心。她是偷偷想考去北京的,毕竟是我毁了她爸爸唯一的东西,我也总把她考到北京当成了我的任务。但是这丫头被黄豆豆搞成这样子,别说北京,西京也没戏。
我给邹阿姨下了一个软件,又给她登录到了黄豆豆的语言直播间,邹阿姨听了几句就关了,“这不是闲的嘛,一个大小伙子啥也不干每天光使嘴。”邹阿姨一脸的看不惯。
可是吧,搁二十年前,小姑娘的邹阿姨不也被每天光在广播站使嘴的某大小伙子迷了眼嘛。我心里暗想,这大概是大小邹都不自知的事情了。
泡芙省了一个月的午饭钱,把四两米饭省成了一两,一荤一素省成了一份土豆丝。没过一个礼拜,我哭着和她说,“求求你好好吃饭,我赞助你”。
不是我心疼她,是她省下的三两米饭和一份肉菜是从我的碗里拿走的。我本来就面临着身高从178cm跨到180cm的大坎儿,再这样被欺负下去,我觉得我甚至可能会退回170cm的麻瓜世界。
100块钱,我考察过,可能也就给黄豆豆的直播间一个“壁咚”的特效吧。那泡芙也就顶多沉寂在黄豆豆一堆粉丝里,没啥好兴奋的,等她过了劲头就好了。
但是我高估了黄豆豆主播的粉丝数量,泡芙潜伏已久,第一次露面就刷了一个大特效出来,这让新人主播黄豆豆非常惊喜。他给予了泡芙最大的善意与关注,一丝一丝地缠住了她。
虽然后面泡芙没再刷礼物,但是黄豆豆的直播间里人不多,泡芙又经常在线,黄豆豆忽悠着她加了他的粉丝群,两个人还连过麦。
泡芙喜滋滋地说,黄豆豆是她认识的最好的男生。黄豆豆鼓励她考去北京找他。
没错,该死的黄豆豆也是北京人,这得是多大仇?
后来,更大的冲突终于爆发了,而我也不幸地被卷入了进去。那天,邹阿姨喊我去她们家帮忙,这个“忙”是让我给她和黄豆豆连线。我不敢不帮,只能祈祷此时的泡芙能在写作业,写作业的时候就别听了啊!我战战兢兢地问:“阿姨,拨通以后好多人都可以听见的,你要说什么啊?”
邹阿姨一脸的高冷,回应我说,就是聊聊罢了。
哦,我假装相信了。
可邹阿姨怎么会是省油的灯?我在旁边有些尴尬地捂起耳朵。说实话,虽然曾有过播音员小丈夫,但邹阿姨的普通话实在令人难以恭维。带着些乡音,和为了假装有气势的提高音调,让那头的黄豆豆和这头的我都虎躯一震。
“好啦,这个小耳朵也连好了,有什么想和大家分享的吗?”
“我是泡芙的妈妈,小伙子,我今天是来和你聊聊的。”
这种偶像剧式的对白,被这个中年妇女说出口的时候,那头的黄豆豆突然静音,关掉了背景音乐后问到:“您是不是搞错了,我这边是直播间,感觉您弄错了。”
邹阿姨粗声粗气地反驳,让他不要装糊涂,不好好学习每天骗人,坑害了她学习极好的女儿。我正被这样的话窘迫地要缩进沙发里时,一记踹门声把我吓得一跳。
客厅那头是一张圆圆的、红彤彤的脸。那张脸自我记事起,几乎是比镜子里的我还要熟悉的面容。我曾见过她无数种表情,或哭或笑,或悲或喜,却唯独没见过这样的表情。
是生气吗?我不敢去看,我怕我会羞愧至死。我总觉得,那段隐形的黑色磁带把我缠得更紧了。
泡芙跑到了我们面前,异常愤怒地将邹阿姨手中的手机丢进了沙发里面。这个胖姑娘软弱到就连发火,也时刻记得不要损坏东西这个习惯。我将手机放到一边想帮忙缓和一下局面,却被这对母女拦在了火圈外。
邹阿姨宛若愤怒的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怒火似乎就在背后燃烧着。她大声地呵斥泡芙,最后的爆炸点是:“你和你爸一样乱搞!”
泡芙的脸都白了,我叫她泡芙是因为她又胖又白,圆嘟嘟得像塞满了奶油一样。但是此刻的白更让我觉得像刷漆一样。她像个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号啕大哭:“是我想出生的吗?是你瞎了眼看上了我爸,做别人的小三!”
邹阿姨举着的手,最终还是落到了泡芙脸上。
我抱着体型比我还胖的泡芙,拼命地往外拖。我能感受到她的鼻涕、眼泪全都蹭在了我的外套上,但我也没顾得上嫌弃,直接把她拉到了我家里。我从来没想过,在泡芙心里她是个小三的孩子。
她突然抬头问我,“为什么出生的人是我啊?”
她说想不通活着的意义,我也一时语塞。
人生在世,需要背负的东西太多,我也无法去评说什么才是有意义的。可能深究“意义”这件事情,本身就没有意义。
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泡芙,就已经出事了。
也是经历了许多事后我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从发生到我彻底反应过来,当中存在着不可预计的时差。当时无所谓地告别,认为“不过如此”的看法,会在某日传来绵长的一击。人全面的“知情”来得太缓慢了,等过了很久,才会清楚其中的分量。而这个“懂得”的过程,没准要用尽一生。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有想起来那个手机,还有那个没挂断的连线。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头条新闻,“某主播直播间,母女为爱反目,竟是小三家庭”。
所有的时下热点都聚集在这个标题里,足以吸睛,若我不是熟知的人,可能也会早早点进去参与讨论吧。我不敢看,更不敢去看下面那些从陌生人嘴里吐出来的字眼。
我没想过,黄豆豆居然会把那段连线单截出来,然后上传到了自己的电台里,他靠着这些火遍了平台。我那天下午想去骂他,结果直播间里居然塞满了来看热闹的人。没有人关心那个女孩子和她妈妈后来怎么样了,都是想来看看什么样的主播会这么有魅力,竟然一老一少两母女都爱上了他。
黄豆豆还是那句让我几乎作呕的对白:“欢迎小耳朵们进来直播间,关注收听主播不迷路。”
可能后来会有很多人关注他吧,但是那个最开始的泡芙已经迷路了,她找不到她自己,我也找不到她。
临近高考的五月里,没来由的冷。
泡芙在新闻以后就跑了。她给我发短信说,她去北京了,不是找黄豆豆,不是找爸爸,是想吃一盒新鲜的豌豆黄。
她说,我从来没吃过新鲜的,可能我的人生一直都是过期吧,出生前我爸妈的感情过期,出生后我和你的玩笑也是过期,让你吃了不少亏,后来喜欢一个主播,还是因为他和我爸的声音好像啊。但是他不是我爸,我的寄托也是过期的。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她。等我翻来覆去斟酌好以后,这张电话卡也早已经被折断,扔在了某个汽车站的垃圾桶里了。
藏起来,实在是太容易的事情了,特别是在这个离开网络以后谁也联系不上谁的年代。你无法判断如果你丢了电话、QQ以外,还能怎么找到其他失散的朋友。
邹阿姨报了警,找我要了下落,去汽车站、火车站蹲了两三天,到处问人有没有见到一个长头发、白白的胖姑娘,可是毫无收获。她念叨了两天,我再也没见过她。
我妈告诉我,邹阿姨辞职了,也跑去了北京。她觉得泡芙除了北京是再不会跑到其他地方的,高考和不知去向的女儿比起来,她还是觉得找回女儿更重要。她和我妈交代:“房子你先帮我看着,实在不行我就打电话给你卖房子找她。太难找了。”
我知道泡芙迷路了,而邹阿姨选择上路找她。
我在那个语音平台做了直播,每天啥也不干,没有才艺表演,就是日常念叨,“迷路的小耳朵关注主播不迷路啊,胖耳朵也快点回家”。
他们的号码我也没有打通,我的直播间也没啥人气。随着即将到来的高考,我的手机也交给了父母,全力冲刺接下来的第一次挑战。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执念,我想考去北京,给那个胖姑娘买好吃的、新鲜的豌豆黄,然后告诉她,“咱俩中间绝没有过期一说”。
看过一种说法,“生老病死,苦的程度是降序排列的。”如今到了我的头上,苦的顺序都随着泡芙的离去一起降下来。高考后我如愿考到了北京,几本已经不重要了,我是去那个城市找人的,找胖姑娘。
好多人,真的是走着走着就散了。可能聚不起来,可能我得认命,但是我还是想试试看,也许水里捞不出来什么明月,我也只是照了沟渠,但这大概就是江心里独钓老翁的命运。
也许大多数的走散都是这样,没有像故事里“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惨烈。无非就是曾经要好的如同我和泡芙,如今不在同一个环境了。大家在各自的篇章里“无法聚头”。
所幸的是,在我收拾行囊的时候,泡芙居然回来了。她清瘦了很多,和邹阿姨一起进来我们家门的时候,我几乎目瞪口呆。
“我回来啦,我找到特别好吃的豌豆黄了,给你带了半块!还想吃的话等我明年考完啊!”她还是“蹭蹭蹭”地跑了过来。
“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啊?”我半惊半喜。
“因为收听你了,大耳朵回家了!”泡芙笑着,把她手机递给我。那上面是一个很久没有开播的,甚至粉丝少得可怜的主播页面,是我的。
若干年前泡芙的爸爸用声音来到了他们家,又走了。这次,声音帮我找回来了泡芙,我不会走。
她是我永不过期的泡芙,我不会让她吃到过期的豌豆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