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到此流年各天涯
十七岁的喜欢很绵长
所幸我们都足够理性,如此才得以友情长存,才得以隔着人海拥抱与问好。
你好,十七岁的许怀一,我是十七岁的顾憧。
——引言
这世间有些人,他和她本可以有些故事,却又不甘愿存在于那些听过即罢的野话里。于是,他们之间没有故事。有的只是一碗老酒,在深夜里,“咕咕”地沸腾着。
许怀一要结婚了,顾憧没收到请柬。
两个人,到底什么时候生分到连个祝福都不送了呢?顾憧不知道。
他和许怀一认识十年。这十年,如若放在旁人身上,怕是早就结婚生子了;可放在顾憧和许怀一身上,从亲密无间到形同陌路也不过就这几年。
他们,一个想说的有千千万万,另一个却只听了三三两两。
顾憧觉得自己对许怀一好的那几年都喂狗了。这死丫头,怎么要结婚了都不通知他一声呢?怎么就这么坏呢?蔫坏蔫坏的。
气不过的顾憧问他妈:“妈,怀一要结婚了,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他妈一手拿着鞋垫,一手拿着针线,头也不抬地说:“我这不就在给怀一绣结婚要穿的鞋垫吗?怎么,你还要抢亲啊?”
顾憧有点难过,“妈,怀一她没通知我。”
这一次,顾憧是真的伤心了,尽管他口头上表现得不痛不痒,可心里到底还是有点儿憋屈的。
顾憧和许怀一要好的时候,她来他们家做客。许怀一那个小姑娘长得水灵、嘴又甜,哄得顾憧妈妈心花怒放,直拉着许怀一的手不放,非要留着她做儿媳妇儿。
顾妈妈说了,只要她嫁到自己家里来,以后这个家就全让怀一当家做主,没顾憧说话的份儿。但凡顾憧有点反抗的意思,就不要再进这个家门了。
许怀一那个缺心眼的小姑娘,捂着嘴笑得花枝乱颤,“好好好,还要打断他的腿,不能让他到处损坏我们的名声,哈哈。”
顾憧假装生气地拉着许怀一就要丢出自家的门,可又被自己的妈妈给抢了回来,“顾憧,一边去,别耽误我们娘儿俩说正事。”
许怀一得意地冲顾憧做了个丑极了的鬼脸。可那一瞬间,顾憧却觉得她真可爱,那种让人忍不住想去揉她头发的可爱。
那么,顾憧爱过许怀一吗?这个问题,许怀一说不明白,顾憧也说不明白。可以说,这算是一道世纪难题,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但是,又没有人规定每个问题都得有答案。
读书的时候,顾憧和许怀一这两个人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但也算不上什么坏学生。他们俩充其量只能叫“不作为”,说不好听点就是无所事事,存在感极低。
在那些个小日子里,两个人总是有数不尽的浮生半日闲,靠挖苦讽刺彼此的学习成绩取乐,也靠着对方是自己唯一的饭友取暖。
这种平静是什么时候打破的呢?许怀一怕是一辈子也不愿意记起,可偏偏顾憧替她记得清清楚楚。
许怀一的班主任,是个年过半百的缠人老头,别人刚擦好的书桌,他能一屁股坐得严严实实。这小老头个子不高,脾气不小,班里的孩子基本上都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可偏偏许怀一也是个硬脾气,总是跟他针尖对麦芒。
人都说,相由心生,这个老头是个顶有脾气的人,见自己几次三番的管理都起不了作用,就开始想办法刁难许怀一。见小姑娘上课有点打瞌睡的意思,马上书一摔,背着手大步跨到怀一桌前,揪着她的耳朵,把她给揪到了讲台上。
“谁让你上课睡觉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我教了这么多年的书,就没见过像你这么不求上进的学生!”老头指着怀一破口大骂,声音高亢嘹亮,骂到激动时还要奋力地拍讲桌以泄内心怒火,仿佛那桌子就是许怀一,又仿佛那是许怀一的嘴,拍一拍,软话和歉意就给拍出来了。
只可惜,老头那油腻腻的手,再怎么拍,也就抖出来点粉笔灰烘托下气氛,呛得怀一想得个后天性哮喘,来鞭挞鞭挞他。然而,许怀一到底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命,吸了一桌子的粉笔灰也依然像个吸尘器似的,一点不良反应都没有。
怀一是个硬骨头,根本不懂得只要低头认个错,这事儿就能大事化了的道理,只是一个劲儿地梗着脖子和老头对着喊:“我没睡!”
“没睡?你再给我说一遍你没睡!”见她敢顶嘴,老头更生气。
“没睡没睡,我没睡。我昨儿睡得早,今儿我不困,我没睡!”
台下的学生觉得许怀一真逗,上课睡个觉还能扯出个今儿昨儿的,不由得哄堂大笑。
老头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便摆摆手,阴阳怪气地道:“你给我回座位去。”
怀一看看老头,侧过身就往讲台下走,可还没走到座位,就又被老头给叫住了。
“你还真回去啊,上课睡觉很厉害是不是,现在都敢在罚站期间自动归位了?许怀一,你干脆别坐你的位子了,去坐我办公室的位子吧,我看我也管不了你了。”
“不是,老师,你什么意思啊?”许怀一站在过道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老头学她说话:“你什么意思啊?”
“这不是你让我回去的吗?”许怀一觉得自己要发火了,但还是努力地克制下来了。
老头冷哼一声:“我让你干嘛你就干嘛,我让你抢劫放火你去吗?”
“不去!”许怀一坐到座位上,“我也不会回到讲台上的。”
老头当天就把她家长请到了学校。
那是许怀一最难受的一天。一米五的小老头对着她一米八几的父亲吐沫横飞,那个老头绞尽脑汁地搜刮着那些恶毒的词语,来抹黑这个十七岁的姑娘。
从那以后,许怀一突然来了个大转变,顾憧觉得太魔幻了,不敢相信她还是那个每天晚自习都偷偷溜到自己班里拉着自己一起买零食的小姑娘。嘲笑了几番,他才得知她和他们老师的“恩怨纠葛”。
当时年少,睚眦必报。顾憧觉得许怀一从高一就跟着自己一起玩了,怎么说也算得上自己的小兄弟。小兄弟被人欺负了,岂能坐视不管,那太不是人了。当晚,他就扎了老头的自行车车胎。
事后,顾憧觉得自己就是电影里的超级英雄,重情重义除暴安良的,老开心了。他觍着一脸“快夸夸我”的表情去跟许怀一邀功,却不想自己倒被许怀一的三言两语给拐跑了,完全忘了自己是来邀功的事。直到多年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干了一件虽然不怎么惊天动地、也不怎么光彩,但却倍儿爷们儿的事。
许怀一说:“顾憧啊,我们上同一个大学吧。”
按理说,顾憧听到这话本该哈哈大笑的,毕竟那时候的他们,成绩差的别说上同一个大学了,连能不能上大学都是个问题。可为什么顾憧在听到许怀一的话之后,其他的话都说不出来,就只会说个“好”呢?
嘿,你有没有跟某个人约定过去同一所学校?约定着一起在未来完全未知的人生里一起携手前行?你们后来在同一个学校了吗?你们的人生可如当初梦想的那么美好?你一定很怀念那段岁月吧,那一整个高三里的兵荒马乱,你们是同一个战壕上的小步兵,虽然并不起眼,可是你我都知道,在那个并肩作战的岁月里,你们是彼此最大的心理依靠。
所以,顾憧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忙得觉都没得睡的日子,也忘不掉那个时候总会把他放进人生规划里的、可爱的许怀一。
说到这儿,我们不得不提一嘴那件许怀一和顾憧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那会儿,许怀一还不是那个把学习当成人生头等大事的“好学生”,她有着浓厚的艺术追求,甚至拉着顾憧一起加入了学校的海报社团,带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彻底地开始了不务正业。
那时,许怀一满怀憧憬地交了自己的第一版海报,本以为会和社长伯牙子期惺惺相惜,却不料海报被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许怀一觉得,大抵是自己水平不够。
几经修炼,许怀一交上了她的第二幅大作,但是又被社长退回来了。怀一憋屈了,她惊世骇俗的创作缪斯呢?
怀一决定,她要静下心来找一下自己的缪斯,谁知缪斯没找到,倒是听到了一个八卦。原来社长那个长相很学霸的女人,竟然觊觎顾憧这青瓜蛋子多时,她的多次被拒都是因为顾憧这个蓝颜祸水。
怀一气啊,可又觉得自己的才情不能就这么被玷污了。直到她在校园一角看到自己的海报上面却署名顾憧时,别说才情,面子都不要了,当着众人的面撕下海报,单枪匹马风风火火地杀到社里。
也怪顾憧倒霉,站的地方太显眼,怀一找都不用找,抬起脚就往他身上踹,“去死吧!”
顾憧不清不楚地被怀一揍了一顿,直到怀一转身走,他都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他听到有人骂怀一,也不管事情的原委了,和那几个人理论起来。第二天,得知真相的顾憧杀了个回马枪,退了那个破社团,找许怀一负荆请罪去了。事情处理得干净利落,比他扎爆张老头轮胎的英雄事迹还爷们儿。
事后,许怀一和顾憧说:“原来你还是个爷们儿啊,会招蜂引蝶不说,这暴脾气引得我的少女心怦怦跳不停。”
顾憧抬手想像以前一样,揉一揉她黑亮的头发,可是竟然无从下手。都说,好朋友之间最忌逾矩,不然下一秒可能就会变成陌生人,顾憧竟然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放下了自己的手。他不知道这就是喜欢,可是他知道许怀一是他拼了命也想保护的小老虎。
形容许怀一是个小老虎,估计是顾憧这个文盲活这么多年用词最准确的一次了。因为,顾憧这辈子似乎注定了只能被许怀一抓得遍体鳞伤,却无论如何也收服不了她这个小泼妇。
当然,顾憧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先见之明。在和许怀一多年的持久战上,他乐此不疲地做着他的事后诸葛亮,直到他们分道扬镳,直到许怀一瞒着他嫁人。
而这,要追溯到高考过后的那段时光。
高考一结束,顾憧还没来得及和许怀一见上一面,就被顾妈妈匆匆发配去了上海找他的老姑。他跟许怀一打电话说:“你知道不,我听说今年分数线特别低,咱们俩肯定能去一个学校。二十二日晚上十二点出成绩,咱们俩一块查,你等着我给你打电话,我们商量一下去哪个学校。”
顾憧信心满满,总以为人生就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不断高升。艰难困苦?那只是传闻中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遭遇罢了。
二十二日那天晚上十二点,顾憧给许怀一打了很多个电话,可是,许怀一一个都没接。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许怀一没有考好而已。所以,顾憧的电话怀一一个都没接,后来实在嫌烦,就把手机给关了。
那天晚上,许怀一哭到累得睡着,而顾憧握着手机睡着了,耳边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
第二天,许怀一开了机,看到顾憧发来的短信:怎么不接电话,我也没考好,别难过。
你看,这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种人,怎么她什么都不说,他就统统都知道。可也正是这种理解,让怀一有些不知所措,她败了,怎么承受得起这么重的关怀?明明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失败。
许怀一终究也没和顾憧一起商量去哪个学校,她爸爸替她找了一个中外合资的学校,国内读两年,国外读两年。
或许,一切真的都是天命。她和顾憧,真的没有太多的命中注定。
当顾憧从上海回来的时候,许怀一已经到大学校园里了。似乎,只需要一个暑假,短短的三个月,许怀一和顾憧过往的所有交情就这样变成了往昔回忆。顾憧深切地感受到,他和许怀一生分了。
顾憧有时候也问自己,为什么当初不早点回来?有时候又笑自己,回来了又有什么用,替她收拾行李?送她到车站?这太可怕了,他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许怀一忘恩负义。
后来,许怀一常常跟顾憧发信息,“我们学校可漂亮了,你来了,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带你飞。”
顾憧也给许怀一打电话,“小样,后悔不?我们学校男的帅、女的美,不然你现在回去复读一年,明年来给我当小学妹吧。”
那时的他们还是那么的和谐友好,可没想到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他和许怀一竟然会沦落到不再联系的境地。
可能,人生便是如此吧。漫长的一生中,谁没经历过几次错过,没有几件憾事。
书上有云:“我同你一路走,一路走,当走过某个岔路时你告诉我说‘人生是不一样的,一同走过的是机缘,就此别过的也是机缘。能巧合地和你一起面对过风霜雨雪,就真的很感激了’。”
顾憧把这段话背了下来,他觉得自己和许怀一一同走过的是机缘。虽然他总控制不住地骂许怀一那个叛徒,可是听到她要结婚,他还是厚着脸皮地跟着妈妈一块去了她的婚礼。
那天,顾憧给许怀一包了个大红包,他甚至幻想着用这个红包砸醒许怀一这个倒霉孩子。可是他顾憧穷啊,他所谓的一掷千金也不过是别人眼里的九牛一毛,放礼堆里,许怀一可能拿着放大镜也找不着。
许怀一穿婚纱真好看啊!
在她身披白纱出来的那一瞬间,顾憧好想冲上去把她造型好的头发揉成记忆里毛茸茸的样子。可想归想,顾憧却是真的,他看着台上那对新人幸福恩爱的样子,笑得比谁都开心。
就是台上的那个女孩啊,顾憧十二岁就认识她了,他们在最可能发生故事的那几年没有发生故事,所以他和她永远都不可能有故事。
只是,二十七岁的许怀一啊,你眼前同样二十七岁的顾憧多么希望他还是那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啊。
如果可以,十七岁的顾憧一定要和你说一声:“怀一啊,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怀一啊,你永远都不能不理你的顾憧啊,你要和他走完一辈子的,不能中途弃权的呀。”
如果可以,那这篇故事是否能换个结局,又或者直接连主角也换了,不要是他和许怀一的故事就好了。
只可惜,这世上怎么也不会有如果。
所以,顾憧只能远远地看着许怀一,默默地说一声:“好运,永远的许怀一,我的小姑娘。”
沉默的爱
如果相遇在更早的时间,也许如今的结果便不是结果。
然而,这世上终究没有如果。
——引言
“人,究竟有几种面目?”问这话的时候,他正蹲在地上用抹布擦地。油污水渍,很快就将抹布弄脏。他将抹布放回盆里加上洗洁精用力地搓了两下,然后抬头看沙发上悠哉地边敲键盘,边吃零食的年轻女子。
“谁知道几种,反正不是一种。”她答得理所当然,脸皮比城墙还厚。
他气得咬牙切齿——这小丫头反应倒挺快,一下子就能听出他话中另含的意思。
沙发上坐的那位美女名叫昔昔,两人认识一年时间,比邻而居。如今的关系比朋友更近一点,比恋人又少一点,比亲人总觉得多一点说不出的微妙感。
一年前,那一场春雨过于急骤,将上山来踏青的人困住。他在那棵白梨树下遇见昔昔,弱不禁风的花瓣被无情的暴雨摧残下来,落了一地,昔昔站在树下,落汤鸡一般无处躲避。
他住在山上,一个人。昔昔在他家换了衣裳,喝杯热茶。
雨没有停的意思。
闲来无聊,他去书房找本书给她看。昔昔看见电脑前亦如的相框,欣喜地拿起来看。
“我是亦如的粉丝。”她这样说。
将作家视为偶像,昔昔对于文学方面想必有些见解,于是在雨水敲击瓦楞的悦耳声音中,两人聊了起来。从中国文学到西方文学,从古典文学到近代小说,他没有想到,昔昔竟然和他聊得来。她看的书不算多,然而每一本喜欢的作品她都有自己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
聊得投机,不知不觉天色已晚。雨其实早已停了,但没有人注意到。
这里交通不太便利,虽然他有车,可黑天下山还是不太安全。两人达成了共识——在这里住一晚。
那一夜是深沉的,关了灯之后伸手不见五指。昔昔坐在窗前,脸向着漆黑无边的夜,低低的,似乎在喃喃自语。
他们说,你的寂寞是为了等待某人。
那又怎么样?
……心中有爱,人会寂寞吗?
……
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这是一本言情小说中的内容。女子痴恋男子多年,男子单恋着永远得不到也放不下的其他人,女子自知不如他心中的人,不敢告白却也放不下,索性在男子住所附近买下一块土地,种下了满园的向日葵,陪他看着日升日落一同老去。
男人一直到最后都不知道那份苦涩的单恋。女子每日看着向日葵,一句话在心里反复了多年,终究未说出口——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典型的小女儿言情,一个纠结到死,谁也没有得到幸福的故事。他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推荐,好奇点开看了,然后就被那种比他还纠结的自苦伤到了,后悔至今,连作者名字都没敢记。
昔昔没有看书,只是静静地,仿佛在对自己说话。她在背书,他知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那段话、看着她落寞背影的时候,他总觉得她那段话是说给他听的。
他在等人。十年了,还在等。
虽然那人说了期限,可是她一拖再拖,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个期限究竟有没有尽头。十年,他等得无怨无悔,可是,确实有些倦了。
昔昔的出现正是时候。
第二日,昔昔抱着相机,他当向导带她重新仔细游览了这座山。直到傍晚,还有几处不错的风景还没有走过,于是昔昔便住下,相约下一天。
如此,小坐变小住。昔昔租了他的房子,一住便是一年。
他在寂寞岁月里找到了一个愿陪他一同寂寞的朋友。昔昔也找到一个能让她安心创作的净地。
昔昔是自由撰稿人。
“好累。”她吃饱喝足却没敲出多少字,看着已经打扫完的他,忍不住抱怨。
“你别想玩,快点写。”他看出昔昔的企图,吓唬她,“敢拖稿小心编辑软禁你”。
此话果然奏效,昔昔一直飘向窗外的目光立刻收回,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奈地长吟一声,抱起电脑继续码字,然后继续删除。
“你就不能帮我理顺下思路?人要懂得怜香惜玉。”她一边漫不经心地敲键盘,一边贼心不死地骚扰他,“我身体不好,你得善解人意。身体状况不好,精神状态怎么能好?精神状态不好,你让我怎么写出好的作品?”
她借口多多,一旁的他却纹丝不动,丝毫没被她的聒噪影响到。不过听到她厚脸皮的话,还是有种想要教训她的冲动。
“昨天看流星雨……不对,今天凌晨两点半拖我起来看流星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身体不好?”
这小丫头,总是爱找借口。
昔昔被堵了回去,一时语塞。
今天凌晨两点半,昔昔用力地砸他的房门。门刚一打开,一件外套就落在了他的头上,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拖着跨过了门槛。
昔昔说那个时间有流星雨。两个人坐在树上眼巴巴地等了好久,等得花都谢了,流星连个影都没有。最后困得两人相互靠着睡着了,一觉醒来正好看到零落的流星划过天际——足足迟了一小时。
他一直没有早睡的习惯,等到一点半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睡意,刚躺下来就被她吵醒。他们为了那场所谓的流星雨,熬了一夜不敢睡。等到最后一颗流星消失,天已经亮了。
今天早上一块睡懒觉,昔昔还好睡得比较足,他就惨了,被电话铃声给轰炸醒,是编辑在催稿。被吵醒已经够令他火大了,更让他抓狂的是,催稿的是昔昔的编辑。
那位编辑与昔昔打交道不止一回,足够了解这个女子。她睡觉的时候手机不开,电话线不接,所有门窗封上,整个人像是陷入一场冬眠,没睡够谁也别想找到她。作为这座山上少有的住户,昔昔唯一的邻居,也是唯一能把她从床上喊起来的人,他无法避免地承担起替编辑催稿的重任。
倒垃圾回来,想问昔昔中午吃什么,却看见电脑在一边放着,而她则歪在沙发上,以极别扭的姿势,闭着眼打起了盹。不该一时心软答应她在客厅写作,房间里有人睡觉,她怎么可能安心写?
他没打扰她。昔昔的睡眠一向不好,这会儿醒了,哪怕只是换个姿势继续睡,她也可能再也睡不着。他去房间里拿了条毯子给昔昔盖上,悄悄地拿过她的电脑去书房。虽然嘴上说不管她,但眼看着交稿日期临近,他还是无法看着她熬夜抓狂。
昔昔从“玉女”到“魔女”的转变着实让他大跌眼镜,现在想想,这丫头三位数的智商不像是她吹牛。她先是用不太地道的厨艺成功虏获他家狗狗阿呆的胃,每天雷打不动地带阿呆散步,陪它游戏,一天三顿全是阿呆爱吃的。没几天阿呆就归昔昔名下了,几天见不到狗影是常有的事。她还总鼓动阿呆偷家里的东西,常常他做了东西,阿呆叼起来去昔昔屋子吃了。还总是将他的袜子拖鞋偷到昔昔家藏起来,以至于他常常单脚跳着去拜托昔昔帮忙。
开始的几次,昔昔看他的目光有点防狼的戒备。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那样误会,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另一个表现:改变他的生活习惯,包括他一直以来的规划。她看上了一块他想用来种玫瑰花的空地,整理出来种上了向日葵。向日葵多好啊,多温暖。她不顾他的阻止,强行让那一片黄色丰富了寂寞的山。还总是不分时间、不分天气,只根据心情的好坏拉着他去赏向日葵,哪怕晚霞满天或者刮风下雨。他多年来散步的固定地点就这样被她强行改变了。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第三个表现: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在他门口唱歌。不把他叫醒,绝不罢休。昔昔的歌喉,真让人不敢恭维,尤其她还总唱红歌和山歌,那么长的调,他不想醒都难。他的作息时间逐渐正常,也终于过上了人的生活。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第四个表现:野心勃勃到反客为主。她非常喜欢向日葵,到向日葵盛开时,她每日穿梭于园中流连忘返,找各种角度拍照,阿呆和他都没能幸免,被她硬拖着成为她相机下的主角。好吧,这一点他忍了。连同她把向日葵的照片变成别墅的装扮,他都勉强接受了。
可……
“把别墅的名字改成向日葵怎样?”她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可恶!这丫头,想造反不成?把他这个主人放到哪里去了?昔昔几乎都要让人做牌匾了,但看他的目光一时半会儿妥协不了,只好暂时作罢。可是嘴上仍把挂着其他名字牌匾的别墅唤成向日葵。
昔昔是向日葵的主人,他也勉强算是。阿呆是葵花子一号,她的宠物龟为二号……他那个清净典雅的家彻底变了样。
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那篇只写了一半的小说,剩下那部分终究由他代替填写完成。发过去,编辑看过了,有些怀疑,“虽然是昔昔的风格,但比以前写的好,不会是有人代笔吧。”
昔昔站在他身后,调皮地笑着,不客气地回了一句,“代笔又怎样?你还敢不付我稿费?”
昔昔与编辑认识许久,已可以自在地开玩笑。编辑看着电脑这边的两人,“哦”了一声,意味深长的表情。
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对昔昔好,像哥哥对妹妹,像男朋友对女朋友。昔昔每每听到这些话都不辩解,只是看着他笑。他便接过那些人的话,也笑,“是啊,她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
然后昔昔便笑,也跟着开起了玩笑。
他没有妹妹,昔昔也没有哥哥。
他不是无原则宠爱昔昔才帮她做这些,只是昔昔在生活中太不会规划,太不会照顾自己,他无法放心,更狠不下心。
外出旅行的第七天,早上起床刚开手机就接到昔昔的短信,是早发来的,一连十几条。内容只有一个:救命,我在房间。
他以为昔昔出了什么事,慌忙赶过去。才到昔昔房门口,一个人提着餐盒过来和他打招呼。昔昔的门近在咫尺,他终究没走过去。拦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家杂志社与昔昔一同写稿的朋友。他们参加笔会,昔昔没去,与他漫无边际的旅行,谁想碰了个正着。他们那些人虽然不常见面,但是平日里交情不错。
那家杂志社创刊没几年,昔昔是第一批投稿者,由一只菜鸟成长为拥有固定收入的撰稿人,这家杂志社功不可没。
“好想看见咱们几个人的名字排在一起。”有人提议。
“没戏,”编辑泼冷水,“半年前答应过我一篇稿子,现在一个字也没看见。她这个月能交稿,我把名字倒过来写。”
昔昔是拖稿大王,众人皆知。不催绝对不交,催了也不一定交。她还同时给另外一家杂志社投稿,一个五千字,一个八千字,加在一起一万多字。可她给这家杂志按时交了稿,另一家杂志十有八九出问题。一来二去大家都习惯了,于是“乌龟妹妹”的名号理所当然地落在她头上。
“为了咱们的心愿,努力吧。”有人出了馊主意。紧接着昔昔就很悲摧地被人软禁了。
听完整个故事,接过昔昔朋友分给他的早餐,他非常没义气地转身走了。昔昔被拦在门口,可怜巴巴地望着他,那种情形像极了电视剧中的某个场景。
“乌龟妹,好好写。”临走前,他很欠扁地留下一句话,身后传来昔昔恐怖的喊声。
离开宾馆很久,他还是控制不住笑。因为一个人一直笑个不停,总招来异样的眼神——他被当成神经病了。想将这个乐事与大家分享,他发了条微博,他的粉丝很多,他不会独自享乐。连着几天,他都被这件事带来的好心情笼罩着,似乎有些得意忘形。
昔昔抱着笔记本电脑在房间里独自奋战,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将稿子写好改好,才被那些损友放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她缓过神来还没来得及逐个报仇,那些人已作鸟兽状散去。
于是一腔怒气便发到他身上,自昔昔重获自由,他的耳根子就没清静过,昔昔的碎碎念神功不是吹的,白天听她嗡嗡叫,晚上就连睡觉也总觉得耳边有人说话,出现幻听了。紧接着他的荷包狠狠地出了一回血。这小丫头,宰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因为他不讲义气在先,只能生生受着,连一句委屈都不敢说。
女人,果然不能惹。
那次出游,他结识了昔昔的朋友和那家杂志社的编辑,他们跟竹筒倒豆子一样说了昔昔早期投稿的一些趣事,有些是昔昔曾跟他提过的,还有一些因为太糗,她一直不好意思说。这回他全都知道了。
像是终于抓住了魔女的小辫子,他得意无比,言谈之中不免显露出来。昔昔无法阻止那些人说,也无法阻止他听,于是愤愤的,差点咬碎自己的牙。
或许是那件事伤到昔昔的自尊,自旅行回来,她便把自己关到书房里,孤身对着电脑奋战,饭不正常吃,觉也是很晚也不睡。两人的轮值打扫,她干脆打电话叫小时工。他们住的地方是山上,有些偏远,哪有小时工千里迢迢来这打扫,还不够车费的呢。他只好担负起小时工的责任,一边打理家务,一边关注着昔昔的动向。
结果那个月,昔昔不但按时交了稿,就连下个月的稿子也写好了存在编辑那。惊得编辑立刻打电话给他,询问昔昔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如此。
他还没观察出昔昔有什么异常,昔昔就在他没准备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清晨一脸倦容的昔昔从书房出来到冰箱处倒牛奶,他站在门口看着昔昔缓慢而安静的动作。她把杯子放到嘴边,顺手关上冰箱门,然后转身侧过头看他的方向,目光没有焦点……
“昔昔,你怎么了?”他感觉到异常,开口询问,然而话音未落,昔昔的杯子已经抢在身体之前落地,洒了一地毯的乳白。紧接着,昔昔的身体像慢镜头一样从冰箱旁悄然倒地。
他的心瞬间停止跳动。
贫血,熬夜,再加上身体上先天性的不足,住了两天院,做了一系列检查之后她“嘻嘻哈哈”着又回到了家。
“你看,都是你气的吧。”怕他责备,昔昔干脆先发制人,打着哈哈想这样搪塞过去。他无言,安静地为她熬鸡汤,昔昔没听到他的数落,心里反而不安,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反应。
“真是不明白你,一万多字。至于熬一个月吗?你每天晚上那么晚睡都干什么了?不会跟网友通宵聊天了吧?”他终于像平常一样欺负她,昔昔很调皮地笑了笑。
昔昔的身体状况比他想象的要差,虽然此刻看着没什么大事,不太影响生活,可是放任下去,总有一天会无法收拾。
她早就知道了吧!所以作为一个职业写手,她才会放弃灵感最好的晚上,选择白天艰难地织着她的梦,她必须保证睡眠来养身体;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她才会放弃城市里便捷的生活方式,选择千里迢迢地来人烟稀少的山上居住。因为她不能有太大压力,而她是个随心所欲便能长寿,束手束脚便连活着都不能的人;因为知道自己身体状况的不乐观,所以她才会偶尔用那种飘忽哀伤的语气说话,因为对未来,她根本没有把握。
他把鸡汤端给她,然后去书房找一本食疗养生的书籍。关于昔昔的身体,吃药只能让身体更糟而已,如今唯一有效的方子就是在生活中注意。从现在开始,他得改变昔昔的生活习惯了,就像昔昔调整他的作息一样。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亦如会突然出现,就像他没想到昔昔会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一样。他的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
握着电话,他好半天回不过来神。昔昔站在他不远处,先是夸张地催着他出门,可他一言不发,他的表情让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她脸上的所有表情瞬间凝固。
他们本来要去云南看当地的民族特色。昔昔那么聪明,瞬间便全都明白了。
“我有朋友要来。”他只说这一句。
昔昔点点头没问什么,转身回自己房间收拾东西。来这里一年,她置备了太多东西,每次出门都无法空手而归。他看着她手忙脚乱地整理,拿了这个又舍不下那个。可是行李箱太小,车也太小,她不能把所有喜欢的都带走。
“扔了吧。”昔昔将东西从箱子里扯出来放到床上,淡淡的悲戚,对他这样说。那些被她放弃的东西,从一只玩具绒熊到价值上万元的翡翠手链,有的是她自己买的,有的是他送的,还有一些是被她压榨抢来的。
她统统不要了,只带走了来时穿的一件衣服和笔记本电脑。有关于他的,她齐齐割断了。
他从没有说过自己在等人,可昔昔一直都知道。
昔昔搬走了,干净得好像从未来过。房间里空得厉害,他的心像被人剜了一刀,不知道是痛还是什么。阿呆看着他,用询问的表情,它不了解发生了什么。昔昔走得太仓促,甚至还来不及向它道别。
比起约定,亦如提前来了,她提着行李箱站在他面前,每一句话都是一句重锤,生生将他对昔昔的记挂钉入生命深处,再也没有拿出来的机会。
她说:“我来履行我们的约定了。我辞职了,跟出版公司的合约也提前解除了。”
曾经,他等她时,她说,“我要给你一份完整的爱。现在的我属于创作,属于和我有一样梦想的孩子们,此刻我能给你的那么少,可我是真的爱你。”
她在大城市生活十几年,有不错的工作,不错的人脉,有一年多似一年支持她的粉丝,那个城市,俨然已定格了她的人生,她放不下。而他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
“一生一代一双人。”为这句话,他抛开了一切的不可能等她,无怨无悔。寂寞如他们,或许一生只为了那一次感动活着。
一年、两年……十年,他看着亦如在人前越来越风光,笑得越来越幸福,离他越来越远。有时候他在想,他的等待是不是会拖住她走向幸福的脚步?或许她的幸福早已不是他,只是她没有发现。
他把等待变成了一种习惯,已不再奢求结果,那条有昔昔名字出现的微博,是他委婉地了断,不想再用感情拖着她,放过她,也放过他自己。以后的岁月,以朋友的身份看着她幸福,足矣。
然而,亦如并不认可,没人知道过去的几个月沉默的她做了怎样的思想挣扎,只有如今的结果残忍地摆在面前——她抛却一切来找他,孤注一掷地把所有幸福压在他身上。
关于昔昔,关于他游离过的那颗心,她只字不提。甚至,没问过他真实的想法。
如果说神一般完美的亦如是夜空仅此一轮的明月,昔昔便是开在尘埃里不显眼的一朵小花。一个皎洁,一个芳香;一个梦幻,一个深刻。然而两个性情截然相反的女子,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忍不说。
他忽然有些慌乱。
亦如以女主人的身份住了进来,并且像居住多年一样很快就适应过来,她砍了向日葵园,腾出地方种了她最喜欢的玫瑰花,娇艳艳的红如她一样美丽。她每天领着阿呆散步,改变了它的生活习惯,包括吃东西的口味。她换了所有家具,甚至改变了装修风格……一点一滴,完全变了模样。
她什么都没说,可是她把该做的都做了——这是十年前互许终身时构思的家的模样,十年后终成现实。
因为昔昔的离开而空下来的家重新被填满,满到再也装不下任何。
婚讯在亦如住进来后不久便对外发布。他们两个都是文学圈的名人,朋友圈子广,所以尽管很努力地想要低调,还是引起很大动静。他们是在众人的祝福和羡慕下结为夫妻的。这是他等待十年最好的结果,他应该幸福。
再也不见昔昔,所有关于她的消息只是每月定期看有她文章的杂志。没有他的催促,昔昔这个拖稿大王竟然一次也没落下。只是文字中带着点哀伤,似乎心被剜了一刀,说不出是痛还是什么。
与亦如旅行,在那个宾馆,竟然又遇到编辑——昔昔熟识的编辑。
曾经,不知道他心中装着其他人的编辑开玩笑说,“我看你和昔昔挺配的,郎未娶女未嫁,你愿意疼她,她愿意为你千里迢迢地住到深山。你愿意帮她代笔写稿,她也愿意让你碰她未完成的作品。这世界,在她这个年纪还有谁能放弃一切甘愿寂寞?”
那一段话,他没告诉昔昔。编辑想必也是没说的。
编辑说的没错,除了昔昔,没有人愿意陪他住进深山与寂寞为伴。亦如嫁给他,两人却有大部分时间旅行在外面,云南、杭州,中国、外国,他们像两只比翼鸟,不知疲惫地飞向世界各地。有好多地方,他们各自去过了,一起再去一次。亦如说每个地方待一段时间,等全世界都走遍了,再重头走一回。因为有些感觉,时间久了还需要重温。这样走走停停就过了一辈子。
一辈子,她说一辈子。爱的定义在他们这里不再狭隘,不是占有,不是要求,分别相互等待的那段岁月,他们对彼此的忠贞也是一辈子的一部分。
编辑说,昔昔不只是撰稿人,她还是作家。她出过几本书,有点名气,只是人过于低调。
编辑要把书给他,他没接也没看,可他知道那是什么书,他一开始就该知道的。
书里,她是怯懦的单恋者,一辈子都没能说出心里的那句话。现实中的她终于走出了那一步,却还是没得到最后的结果。是他配不上她的感情,他知道。
晚上,他难得睡得早,梦里出现了许久不见的昔昔,她站在凋零的向日葵园里,在他看得见的距离,却那么远。他想要走到她身边去,她却摇着头,神色是他看不懂的。他想要告诉她,自分别后,他有很多话要说,说山上山下寻找她的阿呆,说那个空下来的屋子,说那片被玫瑰取代的金黄色,说……
一年,她留下了那么多。如今,却只剩下回忆。
如果不是阿呆魂不守舍地终日趴在空屋子的门口,他会以为昔昔的出现不过是个梦。
一个他灵魂深处的梦。
隐约有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他以为是遥远的昔昔,可那个身影却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起来,越来越像枕边的人。
她为什么要哭呢?一切不是按照她的预期发展吗?她还有什么伤心的事,哭得这么伤心。
他想问亦如,想听亦如的答案,可是他张不了口,因为那声音那么近,近到像从他耳边传来,也像从他心里传来。他的脸颊湿了,不知道是亦如的眼泪还是他的,或者根本就没有眼泪,只是他的错觉,是他的梦。
他想到了那天夜里,昔昔喃喃着的那段话:
他们说,你的寂寞是为了等待某人。
那又怎么样?
……心中有爱,人会寂寞吗?
……
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有些话昔昔一直在说,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可是,他不能懂。
两个女子,他终究都辜负了。
我和你拥抱了撒哈拉
我不爱吃糖,那种甜兮兮的东西实在不是一个大男人该吃的。
可是突然间,十六颗糖,伴着十六次敲门,一起敲响了我的世界。
有人笑着问我,给你吃糖好吗?
好啊,谢谢你。
——引言
住进这个小区大概已经三个月了,我有些呆滞地划拉着手机屏幕,瞥见此刻已经是下午一点。该吃饭了,这个念头第一时间跳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是个不大的两居室。按理说在市区租房子不是笔小花销,特别是独居一整个房子,像我这种刚刚毕业的穷学生哪敢想。原因有些尴尬,我是靠吃软饭住进来的。房子里没什么别的吃的,因为我已经几天没下楼了,有的只是我妈昨天来看我的时候买的几个梨子。
她说,你稍微吃一点水果,梨子下火。
呵,在很多人眼里我现在是该下火了。
高中开始我就在追我女朋友,很卖力地追。她喜欢五月天,我一个跑调的家伙居然能用每天半夜上网的那点时间,学会了《温柔》这首歌的吉他谱,抱着吉他在元宵晚会上一句一句唱给她。不知是舞台的灯光太好看,还是周围的起哄太诱人,我唱完以后对着话筒大喊:“方轻雅同学,我愿意许给你一辈子的温柔!”
那位方同学,第二天在我的桌兜里放进了一盒半温的牛奶。
那是我喝了整整七年的牛奶。我和小方在一块七年,她每天早上都要带给我一盒,甚至我们辗转到了现在的城市后,她也要从家里重重地背一行李箱的量给我。她说,现在什么都变得很快啊,但是你一喝牛奶的时候,那副蠢兮兮的样子就还是我的小傻瓜。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嘻嘻的,嘴角那颗小痣也仿佛会说话一样。我很喜欢亲她的时候顺便亲一下那颗痣。
大一那会儿在学校门口的一个算命摊子上,戴着墨镜的大爷说,“姑娘你这颗痣位置不对啊,是薄情的位置。”随后掏出一张传单招揽我们说,“来来来,大爷这里点痣五十块钱一颗,包你长情永远。”
小方和我当时笑得不行,对大爷的话嗤之以鼻,不过是个江湖骗子想骗生意罢了。小方抱着我,在回去的路上不断地问我,“要是我真的是个薄情的家伙,我们小傻子可怎么办呀?”我当时用着开玩笑的口气告诉她,“那你的小傻子就要生病了,要你亲亲才能好起来。”
如果真有时光机,那现在的我八成是想回到那时候的,给那个家伙一拳头。因为他真的生病了,没有小方的吻,也好不起来。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和小方是不同的专业,但我们俩都在考虑考研还是找工作的问题。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爸妈对我格外放纵。我手拿offer,问小方她作何打算。我想,如果小方想考研,我就早一点去找工作,拿工资养她。大学四年,小方其实从来没张口和我要过很贵的东西,我偷偷买来送她之后,她也会在其他地方补回来。她特别喜欢说,“其实这些东西我都不是很缺,攒着钱为我们以后打算,未来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在她的口里,我们的未来很长。
小方是想考研的,她还劝我和她一起考,她对校园生活的眷恋极深。在她看来,社会如同大染缸,我要是先一步离开她,那我的心也会离开她。她第一次和我闹脾气,和我冷战,然后又给我吃甜枣,撒着娇说:“你不要舍不得这个offer嘛,考完研以后我们的机会多着呢,说不定还可以在一家公司。”
我同意了。
一夜之间,我从一个毕业季的佼佼者,重新掉进了排队考研的大军里,每天抱着专业书跑到图书馆占座备考。
身边没人理解我,照我舍友的话说,“想考研的家伙大二就开始准备了,想找工作的这会儿已经夜夜笙歌打算上班了。你这个家伙还真和人不一样,嗨到现在去准备考。”
我当时扭头一笑,“为了爱情呗,这东西可真要了人命。”
一切都好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除了我,后面还有百八十号实习生排着队等着。考研也不是没我不行,考研大军每年浩浩荡荡,学校档次越高竞争越残酷。但是我非小方不可,她从没和我提过什么要求,唯独这个时候她想和我一起再多几年忙里偷闲的校园时光,我没办法不答应她。
我告诉家里,我要准备考研了,然后把拿到offer的事情瞒了下来。在我妈眼里,也许我是个不争气的家伙——临到毕业季发现找不到工作,开始慌开始急,借着考研的名头歇脚。那个时候宿舍已经空了大半。人人都有了自己的方向,我们同船四载,也终于分别,开始各自踏上新的征程。
小方也是在那个时候突然说,“你搬出来和我住吧?”
她们宿舍关系不太好,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容不得半点影响。也是第一次我发现小方家里条件不错,她竟然说搬就搬,在市里位置很不错的小区里租下来一套两人居。没给我一点想歪的可能,一人一间,我陪她备考。这段时间很尴尬,突然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非常多的摩擦开始暴露,小方的控制欲越发强,我下楼买包烟,她都会觉得我在逃避学习。
她简直像极了我讨厌的高中班主任。
我们俩吵过架,每次都以她被气哭收场,她嘴里常念叨的台词是:“我只想我们多一些未来,你怎么能这么自私呢?你还是人吗,竟然冲我发火。”这句话让我无数次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人,居然冲这样为我们考虑的小方发火。
就这样,日子在吵吵闹闹中终于到了考研的时候。结果格外戏剧化,我和小方一个考上了非常好的学校,一个落榜。也是在那时我才知道,我和小方报的根本不是一个学校。
她报的是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
我落榜了自不必说,小方面对我的时候没有一丝愧疚。
她说,“那天和你吵完架我很累,刚好阿南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想了想,阿南他们学校很不错,我就报了。反正你肯定也会落榜,我要是没录到他们学校咱们还能一块。”她没说的是,她录到了我们要怎么办。
我残存着一丝希望:“你等我找一下,我看看那边有没有合适的公司。现在应该也有招人。”现实的变动太快了,前几个小时还在聊以后家里窗帘要格子还是条纹样式的人,现在就要去千里之外。我没有时间去为自己的考研失败难过,也没力气去责骂她为什么欺骗我,只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去找和她离得最近的那块地方。
小方摇摇头,“你别费劲了,这段日子咱们应该都看明白了。有人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过日子。”
后面的东西就像电视断线一样,“嗡嗡嗡”地噪声持续在我的耳边。有她行李箱“咕噜咕噜”离开的声音,有她高跟鞋的摩擦声。
她似乎是说了一句话,“这房子我租了一年多,你接着住吧。钱嘛,就当我补给你的生日礼物吧。”
一个月以后是我的二十二岁生日,她就连离开,都要割我一块血肉带走。
刚开始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我妈在打给我的电话里,偶尔还会问我,“好好对待小方这姑娘,你们年轻人现在结婚晚,但是家里定一定没关系吧?”她低声下气地请我带小方回去和他们见见,她心里也替这个没考上研的儿子忧心。
我妈觉得,我要是早点定下来和小方的事情,可能小方就算考上研究生也不会甩下我自己一路狂奔。老一辈人眼里的羁绊就来的这么简单,可能家里吃一顿饭,彼此多一声称呼,就有了牵扯,就多了那么几分不忍。
可小方根本没有给我这个羁绊,我们之间只有我有那么多的不忍。
住在这个房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犯贱”。看见洗脸台,我担心小方娇小的个子是否不适合研究生住的地方,有没有人帮她垫一个凳子;看着电视机,我害怕小方又一个人看剧看到睡着没有人抱她去睡觉;看着洗衣机,我还能想起来那个连颜色分类都弄不好的家伙,是不是又会把舍友的衣服染色,并因此而闹矛盾……
我忘记了我们没有住一起之前,小方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她自己安然无恙地过了这么多年,只是短暂地居住在我的生命里,我却把她当作嗷嗷待哺的婴儿,实在幼稚。
小方走得很绝情,冰箱里那种熟悉的牛奶她一盒也没有给我留下。刚开始,我会下楼买菜烧饭,后来一个人的饭桌实在冷清,况且没有人爱洗锅洗碗,我就开始叫外卖,餐盒堆得浩浩荡荡。对门的妈妈出来敲过我的门不止一次,她指责我应该注重楼道卫生,不能把外卖盒子没有规矩地放在门口,而且每周大扫除我也没有参加。那会儿我心里对她、对一切女性都十分厌恶。
我满脑袋就一个词语形容她——家庭主妇。
我越来越不爱吃饭,经常性地拉上窗帘,房间里也不开灯,整个人就窝在沙发上,一窝就是一天。我自己是学心理专业的,那会儿怀疑自己得了抑郁症,但也仅仅是怀疑。有天强打精神去见了心理医生,得到了白纸黑字的确认。医生在开药后再三问我,身边有没有人陪。我胡乱地点头。
他告诉我,每周去一次,然后还特意留下我的号码。那是个很负责的医生,经常打电话问我的状态,他知道我也是半个同行以后更不放心,说我在接受之后,心里会承受更大的负担。他对我的好意让我有些承受不住。
但是我瘦得太快了,根本来不及演戏,就被视频对面的我妈发现了。我应付她说是因为工作太忙了。
然而,一日在我接受治疗后回家,对门的妈妈却过来敲门,给了我一袋梨子,她说我妈来过了。因为没有钥匙就坐在门口,然后又托她转告我要好好保重。我妈甚至不敢留下过夜,在她眼里,我和女友同居,若现在就有了未来婆婆入住儿媳租的房子这一说,我会不好做人。
我越想越难过。
可这个时候突然又有人来敲门,我以为还是邻居,虽然讨厌她每天让我大扫除时的那副嘴脸,但碍于她刚刚帮了我,我还是勉强地给她打开了房门。没想到门口却是一个个子不高的小女孩。
她看着我笑得很甜,“哥哥我是微微,我今天可以和琪琪一起玩吗?我有给琪琪带好吃的糖果哦!”
琪琪是对门的小姑娘,我虽然没见过,但也从邻居的口中听到过。
我怕女性,但小女孩还不足为惧。
我挤出来一个笑:“琪琪住在隔壁,你敲错门啦。”
“哎呀,我忘记啦。对不起哥哥,这个糖给你吃,很好吃的,是牛奶糖哦!”
她伸出小手,掌心是颗小小的糖。
我有些犹豫,也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到底该不该接下来。她热情地晃晃手心示意我赶紧拿走。
“谢谢你啊。”我拿了糖以后,她就开心地继续去敲邻居的门。就算关了门,我也能听见她开心的声音,“阿姨好,我是微微,今天我可以和琪琪一起玩吗?”
那个暑假里,她大概敲错了16次门。因为门口的罐子里放了十六颗糖。我一颗也没有吃过。
她每一次都很开心地敲门,带着小孩子特有的节奏。没有邻居让我大扫除的催促,没有外卖的应付,带着温度,带着一点点期待。她真心实意地想邀请门里的“琪琪”出来。
中间有过很糟糕的情况,我的体重跌成了120斤,瘦成了一把骨头。我还是照常吃饭,照常瘫在沙发上吃药睡觉,但是越吃越不好,直到医生很严肃地要我下次一定要带家里人来。我才知道我的情况又严重了。
回去的路上,我给小方打了个电话,那头是“嘟嘟嘟”的声音,小方没有拉黑我,可也没有接起。
那天微微又敲门,我没有给她开。过了三四分钟,敲门声还是没停。我心里升起一阵无名火,从来没有这么蠢的孩子,十六次了还能敲错。501和502的区别居然都分不清。我几乎有些生气地开了门,可看见她笑脸的那一刻,我心里还是熄了火。
我耐心地说:“微微你又敲错门啦,琪琪住在对面。”
她却摇头说没有。然后抬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哥哥我要开学了,要坐很久的飞机去爸爸家里读书啦,寒假才能回来看你。你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啊?”
她问得很自然,自然的就像我的亲妹妹一样。
看我一直不说话,她伸出了手,“今天给你带了五颗糖!我出门就有五毛钱的零花钱啦!”
我这才知道,五毛钱五颗牛奶糖,是这个小姑娘出门的所有。“今天全都给我了啊?”我不由笑出了声。她却很认真地掰手指:“平时出门有五颗糖,一颗给你吃,我和琪琪一人两颗,嘿嘿。”她有点腼腆,第一次和我说敲门之外的话题。
我又后知后觉地问她:“你怎么知道哥哥身体不好的?”
她眨巴眨巴眼睛说,阿姨告诉她的。
是那个催我大扫除的邻居阿姨,拜托自己家孩子的朋友,可以的话,来敲我的门,给我吃颗糖,和我说句话,让我笑一笑。我一下子呆住了,印象里那张张口闭口都是在指责我的脸孔,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隐含意义的时候,往往十分让人冲击。
这个时候她突然拉了拉我,打算离开。我赶紧让她等一等。第一直觉就是想找个什么东西去回馈给这个孩子。但是我太久没出门了,除了药和烟、外卖盒子,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一个大男人独居也没零食,只有我妈很久前放在门口的梨子。我有些尴尬,幸好梨子都没有变黑。我只好在五个梨子里面挑了又挑,找了个形状最好看的给她。
当时我是极不好意思的,一方面是因为礼物实在拿不出手,另一方面我手里还捏着她给的五颗糖,我担心她看见门口柜子上的罐子里装着其他的十六颗糖会难过。当我递过去梨子的时候,她很开心地接过去,大声地告诉我,“好漂亮的梨子,谢谢哥哥!”我更不好意思了,简直像被扒光了扔到大街上,两份礼物心意差别这么大,实在惭愧。
突然,我瞥见她整齐的娃娃头上别着的水晶发卡,一下子恍然大悟般地冲回了卧室。如果我没记错,里面有个盒子,放满了我给小方买的发卡。小方走的时候一个都没有带走,这些日子,我把它们封存在盒子里再也没有看过。我兴冲冲地把盒子递给她让她自己挑。里面的每一枚发卡都是我精心挑选过的,那一刻,终于有了可以匹配心意的礼物,让我有些小骄傲。
“哥哥送你这个,都很漂亮,你挑自己喜欢的拿,随便拿。”
“我不要,我有很多的!”
“我不能白吃你的糖果啊。”我的态度有些坚决,把盒子推得离她更近一些,半蹲下去和她平视,很真诚地晃了晃盒子。
她还是很认真地拒绝我:“哥哥,糖很便宜的,一毛钱一颗……”
“可那是哥哥吃过的最好吃的糖。”
我真心实意地告诉她,尽管我清楚那十六颗糖一颗不少地放在罐子里发呆。当着她的面,我从兜里掏出来她刚刚给的糖果,撕开包装吞进去了一颗。
很浓的牛奶味道,还带着不能忽视的糖精,是小孩子吃的东西,我向来不爱吃甜食,但此刻却觉得口中的甜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是有温度的甜,像极了喝过七年的牛奶的甜。
看她不断拒绝,我只好半跪到地上,用和她一样高的高度说:“那你选一个好不好?哥哥这下有小半年吃不到你的糖也见不到你了,很难过。你拿一个走,就当给哥哥留个纪念。这个发卡还是要让你戴起来,才有意义啊。”
她犹豫地拿了一个最普通的带蝴蝶结的发卡,那是我送给小方的第一个发卡。当时还带着一些被她吐槽的直男审美,给女孩子买东西,永远以粉色蝴蝶结为主。
小方用了很久的时间,才把我调教好,就连导购都说“你女朋友是很有福气的人啊”。然后她不要我了。
微微拿走了盒子里几乎可以说是最不好看的发卡。她似乎是在告诉七年前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你看,还是有人喜欢的,这个粉色蝴蝶结,微微就很喜欢。”
我没话找话地问她,“你还要去对面找琪琪玩吗?这下你没有糖给她吃了,要不你也给她拿一个发卡吧?”
她摇摇头:“不了,哥哥我这就回家了。”
“你家远不远?”
“不远,就在隔壁小区。”她捏着发卡和我说,“哥哥你真的喜欢吃这个糖果的话,就去楼下左拐的食杂店里买!他们家柜台上有个很大的玻璃罐子,里面全部都是这个糖!”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朝她挥手说再见。
她抱住了我,踮着脚用手拍我的脑袋:“哥哥拜拜,快点好起来哦,痛痛飞走!”她用母亲抚摸孩子一样的节奏拍着我,轻轻地念着,似乎在念某种神奇的咒语,带着令人痊愈的魔力。
说完她就小跑着离开了,我红着眼坐在地上没有缓过来。
坐了很久后,我起身洗了把脸,刮了胡子,穿戴整齐后准备下楼去买糖。
以后每每心情糟糕的时候,我都会建议自己去吃一颗牛奶糖。
也许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如意,但是那也没什么。难过的时候,看一眼手心,还有一颗糖,还有一群人,他们在告诉你,没关系。
书上有太多的道理告诉我们,爱有多么宝贵,爱让我们的生命有多么美好……可没人告诉我们,没有爱情以后呢?或许假如我们遇不到爱情呢?难道人生就不能有其他温暖吗?
吃着牛奶糖的时候,我会摇头,会告诉你,生活永远会是那颗最甜的牛奶糖,别急,吃下去,也许糖衣不够甜,但是内含着的东西足够你开心地走下去。
像我现在一样。
后来,爱情安然无恙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爱一个人就要天荒地老。那个时候多好啊,总觉得一生很长,我可以陪你看尽细水长流。后来呢?后来才渐渐明白,所有的惊天动地原来都会偃旗息鼓。
嗯,是了,但我还是希望在我们老的时候,你想起来我,能够记着的是我对你好的那几年。
我们爱过,还不算太差劲。
——引言
2016年的冬天,我和柏舟一时兴起驱车去A城看瀑布。零下十摄氏度的低温,车里即使开着空调也犹如冰箱里的冷藏室,冻得人嘴角发青。可即使这样,两个大男人还是兴奋得不得了,柏舟更是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一样,看着百度上的介绍激动得嗷嗷直叫。
我一度怀疑,他是被她养的那只肥猫给咬坏了脑神经。
听人说,A城的瀑布到了冬天会结一层一层的冰,比起汛期的飞流直下还要神奇得多。
说我俩发神经也好,抽风也好,我只觉得能做点儿别人不会做的事儿简直爽翻了。只可惜,旁边坐着的是柏舟这个不怎么解风情的大老爷们儿。
其实,我和柏舟以前也来过A城。在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宿舍里几个人一起斥巨资搞了个A城三日游,同行的还有柏舟的女朋友——阿柠。当时是夏天,游客很多,放眼望去全是乌泱泱的人影,别说赏瀑布,就是想过去和瀑布合张影都得拿出挤地铁的劲儿来。
也是那天,柏舟向阿柠求婚了。在大家都准备分道扬镳的时候,他给他们多年的爱情长跑画上了句号。
我们几个亲友团使了命的干嚎:“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阿柠倒是没有很意外,她大概早就猜到了今天会有这一出,“我一个青春无敌美少女,能这么便宜你这个青瓜蛋子?”
本也就是句调笑的话,柏舟那小子却木讷得不行,一点都不晓得要适时地采用强攻战略,搂过来亲两口不就大功告成了吗?他倒好,脸红的跟个大姑娘似的,干等着对面给响声。
“那你说怎么办?”
“服了你啦,答应你还不成吗?”阿柠气急,却也是相当了解柏舟的性子,要等他说出多浪漫的话,下辈子都没戏。
他俩的感情史,是我们几个朋友眼睁睁地看过来的。用瘦猴的话说,他俩就是天“作”之合,他俩的完美结合是为了让更多少男少女免遭摧残。
男生宿舍2号楼的人也都知道,柏舟是打心眼里爱阿柠的,有多爱呢?爱到冒着被我们拉黑的风险,在和我们一帮朋友联机团战的时候,因为阿柠的一通电话关了电脑就走。这是多深厚的爱啊,起码我认为,他这种境界常人难以企及。当然,这种境界离不开他无人能敌的厚脸皮。
按故事的正常走向来,柏舟现在都该是孩子他爹了。但是谁都没想到,如今的他,以一个单身汉的身份和我这个资深单身人士合租一套房子,并且在大冬天的时候,一起发神经地到结了冰的瀑布前激动地瞎嚎嚎。
是的,柏舟到底也没能和阿柠走完他们的第五年。
面前的这道瀑布,即使是结了冰,也盖不住铺天盖地袭来的回忆。当然,深受其害的不止我一个,还有我身旁的另一个当事人。他在,我又怎么好意思说难过?
然而,不管是处在热恋期,还是失恋期的柏舟,说到底也还是那个203宿舍人人都想一巴掌拍死的怪物,除了开口没一句人话外,还有让人羡慕的记性。这不,故地重游,他却跟个失忆的大傻子似的,笑得后槽牙都露出来了。
但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画面,他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男人,裹着件土灰色的厚羽绒服,鼻尖给冻得通红通红的,却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自在的样子,只拿着相机一通狂拍。然而,镜头里却只有风景,没有人。
后来一起去洗相片的时候,我问他:“怎么不合张影呢?多好看啊。”
他笑:“你不觉得人太帅了,会让别人忽略了风景的美吗?”
我恨死了他这欠揍的德行,却也希望他能活得粗糙一点。直到后来,翻朋友圈的时候,看到柏舟的一条动态,我才意识到他是个合格的骗子。
他发了一组《春光乍泄》的剧照,意外的没有配文字。
图片中,黎耀辉独自站在瀑布前,自言自语。他说:“当我站在瀑布前,觉得非常的难过。我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站在这里。”
突然间,似乎一切都了然了。
只是,何宝荣在黎耀辉心里住了一辈子啊。
柏舟是个地道的文艺男青年,算得上我们理工科百年难遇的一朵奇葩。他张口闭口都离不开诗词歌赋,我们却只想拿一叠演算纸堵住他的嘴。
然而,谁说文艺男青年就没有春天?柏舟就是那个有能耐拿火星文等级长诗抱得美人归的奇迹。他在加入诗词社团的第二周,就成了备受妹子追捧的诗词界新星。
阿柠,就是他名声远播后被吸引来的第二批女粉丝之一。
为什么我独独记住了阿柠呢?不是因为她出挑的长相,也不是因为她后来做了柏舟的女朋友,而是因为她……厨艺绝佳。后来,我们叫她神厨小才女。
没错,这位可爱的阿柠姑娘完美地掌握了田螺姑娘在众多男性心中地位崇高的精髓,在对柏舟这个才子表露出钦慕之心的第二天,便拎着早餐来203宿舍报道了,且人人有份、种类齐全。搞得我们几个受宠若惊,一不小心就给吃撑了。
她为什么来送早餐我没搞懂,但我知道柏舟认识她。
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吧,阿柠每天都来。
2009年10月26日,柏舟在社交软件上发了条动态:谁能说,这不是爱情。不然,怎么这个世界就你懂我;而我竟然也只愿意被你懂,换作他人,统统不可。
柏舟恋爱了,在我成功成了203室游戏高手的空当。
恋爱对象是阿柠,这倒没让我们多意外。在我看来,这是203全舍人的福音。但是,阿柠再来,却没有了早餐。我试图让她回忆起曾经的自己有多勤劳、可爱又美好,柏舟却“刷刷”两记眼刀过来,差点没把我从窗户扔出去。
之后的一段时间,柏舟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忙约会,我们一宿舍人打个牌也因为人数问题只能斗地主。偶尔约他一起出去,还得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我一直以为柏舟会和阿柠一起,是因为这妹子温柔贤惠厨艺好,可我万万没想到,阿柠竟然也是个“文化人”。用柏舟的话说,他和阿柠一起的时候,灵魂都是欢呼的,他们总有聊不完的话,给他们一个石凳,他们就能从围墙野坯谈到红瓦朱梁,从风花雪月谈到人生哲学。
他说,他们是一样的人。他还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和你刚见面,两人就互相吸引,莫名觉得是一个整体。
我被他的说辞唬得一愣一愣的,以至于我一度以为,他和阿柠的关系是柏拉图境界的灵魂伴侣了,一切物质上的东西都是对他们爱情的亵渎,直到他找我借钱。
谈恋爱的花销,让柏舟在月中就花光了家里打来的生活费。阿柠和他说想要CPB新出的眼影盘,那应该是柏舟第一次意识到爱情其实是需要钱来滋养的。
不过,他后来找了份给初中生补课的活儿,成功地度过了经济危机,感情生活依旧甜甜蜜蜜。我笑他别用他的酸腐气祸害了祖国的花朵,却还是不免萌生出了一丝小小的羡慕。在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谁都有过想把自己卖给爱情的小叛逆。
当然,爱情这俩字儿,若是搁在别人身上,可以说是一部罗曼蒂克史了。可要是搁柏舟身上,那绝对是一出人间惨剧。
在他和阿柠确定关系的第二周,智商就自动降为了零。也不知道他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突发奇想地连夜赶制了一份《恋爱甜蜜指数保鲜手册》。他和阿柠各持一份,以祸害众多单身人士为终极目标。
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当我吃饱喝足回到宿舍,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我直接想用意念把柏舟送入太平洋。
男生宿舍嘛,本就不怎么整洁,柏舟倒好,直接把宿舍当成了快递接收站。
据他所言,他们的守则第十八条规定,阿柠的快递一律要把接收人写成他的名字,以预防某些图谋不轨且姿色不错的快递小哥对她有任何非分之想。
我打趣他:“你也不怕人家小哥对你有意思?”内心却是恨死了这个王八羔子,他谈恋爱,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来当观众。
忘了说,才女阿柠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购物,尤其是……网购。
这也导致了一向和蔼可亲的宿管阿姨,看到我们宿舍的人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几个最近在回收垃圾吗?”
大学四年,我谈了三次恋爱,最后都掰了。时间稍长一点的,腻歪了差不多一年,但也有相处了半个多月就再见的。也不是没动过要天长地久的贼心,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就散了。
柏舟和阿柠也闹过几次分手。
第一次,是因为柏舟答应提前给阿柠占座位,却误了点;第二次,是因为柏舟把阿柠的粉底盒撒了,还不知大祸将至,死不认错;第三次,是因为柏舟自己作妖,提了分手……
诸如此类的小打小闹,多得我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
不过,他俩的分手每次都跟闹着玩儿似的,基本流程我都给摸清了。无非就是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甩脸子冷战两天,第三天的时候,柏舟就像被情圣附体了似的,突然意识到他爱阿柠爱得要死要活,于是不管谁对谁错,都屁颠屁颠地跑去认错。经过三顾茅庐、负荆请罪、一条龙的上门服务以后,他俩就又腻腻歪歪地出来祸害群众了。
曾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下来的时候都只有一半,为了找到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有的人很幸运,很快就找到了;而有的人却要找一辈子。
显然,柏舟就是那个人生赢家,他把一场爱情经营得那么好。我嫉妒死了他的好运气,尤其是在临近毕业的那会儿,分手成了初入社会前老天送来的大礼。在现实面前,爱情似乎一文不值。
所以,柏舟和阿柠求婚的那天,我们都兴奋坏了。虽然曾经的无数个日夜,我每天都在烧香祷告他俩快分手,不要再祸害我的大好生活了,可毕竟见惯了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的悲情戏码,还能有他们俩告诉我们过去的四年并不是虚幻的梦境,真好。当然,关键的原因还是在被他俩祸害的这四年里,我终于意识到“他俩分手,世界毁灭”这一真理。
我总还是希望世界和平的。
哪怕那天以后,宿舍四个人里,两个人回了老家,忙着找工作或者考公务员,我和柏舟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因为工作的原因,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但是,谁说青春就注定要面临散场呢?
再见柏舟,是离校几个月之后了。他终于不再是那一副文艺男青年的打扮了,看得我顺眼多了。
我说:“什么时候结婚啊?”
他说:“快了,到时候你得来。”
我知道,他这是好事将近了。我份子钱都早早准备好了,只等着喝他的喜酒呢。可是,直到又过了小半年,我都没有收到那小子送来的请柬。我十分生气,合着他是不想请我?亏我还怕他嫌我的钱少,包了个大红包。
所以,在破天荒地接到柏舟的电话的时候,我破口大骂,谁知他直接给我来了个晴天霹雳。他说,他没结婚。
我和他约在一个小酒馆见,看见他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他现在连“人模狗样”都称不上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颓废劲儿。
我问他:“你们的婚礼不都提上日程了吗?怎么就……”
柏舟说:“她父母要我在这儿买套房子。”
我叹气,“这两年房价涨的,把你卖了也就能买一个厕所吧。”
“把我爸妈养老钱搭上,能凑个首付,我本来想着咬咬牙买下来,大不了以后累点儿苦点儿。可她说,她不想过那种没有盼头的生活。”
“我一直觉得,你和她能走一辈子的。”
“小时候,看着满天的星星,当流星飞过的时候,却总是来不及许愿。长大了,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却还是来不及。我爱她,可我给不了她要的生活,这么多年了,我只是想要她过得好啊,可是,她一个小小的要求我都要费好大的劲儿才办得到。”
果然,人生啊,就像是一出戏,总是会有许多的意外出现。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
和我见面后的第二天,柏舟就搬离了原来的出租屋,和我合住。一大清早的,我就被他硬拖起来帮忙搬行李。准确地说,应该是我搬行李,他……搬猫。
在搬来之前,柏舟没和我说过他还养了一只猫,而且是只又肥又大的青春期叛逆美短,外形很丑。丑也就算了,它还有双格外诡异的眼睛,随意一瞪就是寒光四射,我伸手摸了它一下,被挠了三道爪痕。
要是知道他要带这么个玩意儿,我死也不会对他这个妖孽燃起那么一丢丢的同情心,说要收留他。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我觉得他活该露宿街头。
我问他:“你们文青还爱养这玩意儿?”
柏舟说:“它是阿柠养的。”
“你们俩还藕断丝连呢?留这么大个玩意儿当信物,佩服佩服。不过我事先声明啊,你们俩要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楼下各种酒店请自行选择,不许染指我的寝宫。”
柏舟抬腿踹了我一脚,“猫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给她买的,因为她说想养。现在分开了,她说不好意思要我的东西,这猫就被她给还回来了。你再说那些有的没的,我踹死你。”
晚上的时候,柏舟还在收拾东西。我躺在沙发上刷朋友圈,无意翻到了阿柠,她发了好多张婚纱照,新郎我不认识,但我觉得没有柏舟好看。为了证实我的观点,我把照片放大了好几倍,细细观察了下那男人的五官。最后,我得出结论:他连牙都没有柏舟好看。
我知道,柏舟是知道阿柠要结婚的。既然他什么都没说,我就权当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阿柠会突然私信我,这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看到她的对话框突然弹出时,我打了一个冷战,觉得她应该是找我替她宰了柏舟的。谁知她问我:“他,还好吗?”
“你不该问我,你该问他。”
“我怕我见到他就忍不住了,我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和他说分手的。”
我有些激动,“那你给他留个猫干什么?让他永远对你念念不忘?我一直觉得你和别的姑娘不一样,没想到在钱的面前谁的嘴脸都一样。”
阿柠说:“他这人不会照顾自己,为了省劲儿就不按点吃饭,有个猫让他不得不去弄吃的也挺好。”
“你既然还爱他,为什么要放弃?”
阿柠沉默了,过了很久她才回我,“我永远爱他,但是,爱不等于婚姻。我妈半年前突然脑溢血,现在还躺在医院,我不是一定要房子,但我要钱。我不能连累他,他家不容易。他很快就会忘了我的,他记性不好。”
我一时哑然,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柏舟对阿柠付出的太多,可其实我错了,爱情面前从来没有谁付出得更多,只有谁爱得更深。这场爱情里,他俩都陷得很深,而生活最不需要这些。
他们能以这种方式将彼此藏进心里的一个角落,其实也挺好。还记得看过的一部电影,名字叫《苏州河》,影片开头女主角美美和男主角有一段很经典的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那样找我吗?”
“会。”
“会一直找我吗?”
“会。”
“你撒谎,像这样的事情,只有爱情故事里才会有。”
是啊,那些个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哪一个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反之,如果柏舟和阿柠真的结婚了,这就不会成为一个故事了。
不久以后,大龄文艺男青年柏舟再出江湖,开启了他的相亲之旅。相亲对象下到青春靓丽女学生,上到奔三的职场干练女强人。他说:“我要是今年五一前再找不到结婚对象,就街边随便拉个领证去。”
听他这般戏语,有时候我也会想,万一这家伙真的走出来了呢?生活像个圈,也许我们绕不回去开始,但我觉得早晚会绕出来一个你还算喜欢的结局。
也许你会觉得生活负了你,但其实它正在默默地保护着你,只是你不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