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的镇压

希腊精英犹豫不决,一边怀疑地看着失控的女祭司,私下又秘密进行狂欢仪式。相较之下,罗马人则采取坚定的立场。在罗马文化中,军国主义胜过传统的社会庆典,战神马尔斯(Mars)终究征服了狄俄尼索斯。罗马人把狄俄尼索斯贬为只会寻欢作乐的酒神巴克斯。希腊文orgeia原指狂热的宗教仪式,到了罗马便衍生出其他意义并延用到现代,包括粗鲁、过度、大吃大喝、饮酒过量、滥性。希腊文的“狂喜”(ekstasis)一词,在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拉丁文中,常翻译成“迷信”(superstito)。[10]

音乐和舞蹈是传统狂欢活动的基本元素,但根据某位艺术史家的研究,到了帝国时期,对强调清醒、务实的罗马人而言,那些活动就变成“外来”的了。[11]尽管罗马人每年也有农神节,庆祝时会饮酒、设宴,甚至还有交换身份的仪式——主人和奴隶暂时交换身份,但显然,社会阶级仍约束着掌权者,使他们不信任底下那些兴高采烈欢呼的人。比起古希伯来人和希腊人,罗马人更加拘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观察到,“贵族阶级组成理性、高尚的政府部门,并逐渐扩张,家族成员占有了整个城市、省份。他们完全拒绝跳舞这类的狂欢活动,有荣誉感的高尚人士参加的话,有失身份”。[12]罗马官方如此彻底地谴责舞会,奥古斯都时期的学者科尼利厄斯·尼波斯(Cornelius Nepos)也向他的读者解释,为何杰出的希腊人会沉迷于这种不正当的活动:“研究者不应以自身的习俗评断外地的习俗……但我们都知道,以罗马的社会惯例来说,有名望的人不宜投入音乐活动,跳舞更是有害身心。然而在希腊,官方却允许举办这些活动,众人都称赞这些娱乐。”[13]罗马的建筑与雕像代表着不可让步的绝对权力,罗马贵族每日的举止姿态都在对旁观者展现个人的权威。在公开场合,任何形式的狂欢都无法诱惑他,因为“有损尊严”。光彩的雕像细致地表现出罗马人的尊严,它是多么神圣,足以作为社会精英的典范。[14]

不过,有些富裕的罗马家庭还是会在私下场合跳舞,但仍然内心矛盾。这些人经常受到轻视,还被说成声誉不佳的生意人。根据史料,公元前150年,罗马执政官小西庇阿(Scipio Aemilianus Afri-canus)就曾下令关闭舞蹈学校。[15]两百年后,又有文献指出,若女人在家中为宾客跳舞,不可展现舞技,也不可表现得太“专业”,否则会被批评是随便的女人。[16]举例来说,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Juvenal)有次看到某位出身名门的女人跳舞,便认为她在展露情欲,思量着“温暖老男人冷掉的蛋”:

啊,高涨的热情充满她们的灵魂

高潮吧!如此情欲的叫喊,如此多的醇酒

流泄到大腿上!

索菲娅的花冠落下,她对青楼艳妓下了战帖

扭啊摆啊,谁赢得过我

她仿效的,正是米杜里娜(Medullina)那震动的臀啊![17]

毫不意外地,罗马的官方宗教因而是个“冰冷且单调无味的宗教”,[18]其目的在加强社会阶级,而非提供机会让信徒与神灵交流。他们没有专责的祭司,祭祀的时候,高层就指派男性贵族主持仪式。奥古斯都宣布自己是神之后,皇帝具有了神性,宗教和世俗权威的连接便牢不可破了。至于仪式本身,没有人期待当中会有狂热、激动的场面,或扬起任何情绪,而是强调整个流程要精准与完美,连最微小的细节都要注意。以宗教仪式中常见的牲礼为例,罗马人要求祭品要有完美的体型,最好还是自愿牺牲的。所以这些动物被抬出来时,脖子都被朝前拉长,仿佛准备迎接屠刀。献祭的仪式若有一丁点差池,就必须重来,直到祭祀的人员做到正确为止。祭司在献祭时若帽子掉下来,就得被迫辞职。[19]诸神是祭祀典礼的评判,每个细节都要满足他们的要求,人类无从置喙。

罗马宗教的贵族化暗藏着危机。冗长的官方仪式确实强化了阶级与人民服从,却也使罗马的神禁不起异邦平易近人的神一再挑战。罗马帝国四处征战,人口包含不同的民族,从欧洲西部的高卢人与不列颠人,到温文有礼的希腊与埃及人,因此罗马人根本无法不接触他国的神灵与狂热仪式。直到最近,还有历史学家语带轻蔑地称呼这些狂热庆典为“东方的宗教”,意在把这种“不理性”的源头指向西方世界之外,也把罗马帝国最后的衰败归因于此。就地理上来说,“东方”一词只适用于盛行在小亚细亚的众神之母西布莉女神,但她在公元前204年传入罗马。公元初期,对伊西斯女神的崇拜从埃及传遍罗马,狄俄尼索斯(巴克斯)也不再是外来的神明。

大体上,罗马人对治下民族的多神信仰非常宽容,甚至自己也跟着信仰几个有魅力或有法力的神。不过这些外来的神往往是吸引到罗马社会的边缘族群,即女人和奴隶。这些人信仰“东方的”伊西斯女神、西布莉女神以及狄俄尼索斯,也多少会威胁当局。西布莉女神的祭典举办时,人们特别疯狂,历史学家玛莉·贝尔德(Mary Beard)写道:“他们(西布莉女神的信徒)披头散发,穿戴奢侈的珠宝、黄色丝袍,展现宗教狂热的一面。他们不只狂欢起舞,还疯了似地鞭打自己……神灵附身时,(男信徒)甚至自宫。”[20]罗马传统的阳刚气概面临最大的挑战:西布莉不只在她的节日引来众多女信徒,还要求男祭司当众切下睾丸。这个至高奉献的动作男性只能做一次,之后的祭典,神还要求男性拿刀割自己的皮肤,浑身是血、若无其事地在大街上跳舞。对阶级意识鲜明的罗马人来说,无法理解人为何要如此自我贬抑。现代历史学家都同意,西布莉女神的祭典因此成为“反抗主流精英”的活动,[21]比尔德说:

一方面,在当时罗马的政治体制与社会阶级下,它是例行、正式的传统祭典。另一方面,男祭司却宣称自己直接感应到众神,在众人面前陷入发狂、出神的状态,无视于其政治与社会地位……去势的男人是唯一能接触神灵的人,也是神灵的守护者,这样的身份挑战罗马精英的地位,也挑战了他们的权威以及长久以来树立的社会文化规范。[22]

但是根据传说,西布莉女神在罗马与迦太基的布匿战争中帮助过罗马,因此当局不能禁止拜神或对付她的信徒,只能嘲讽他们。尤维纳利斯戏谑地写道:

信徒来了!

疯狂的战神柏罗娜(Bellona)和众神之母西布莉,

还有一个肥胖的阉人,脸长得不大吓人。

很久以前,他拿着刀,切掉软软的性器。

现在,鬼吼的暴民和锣鼓都敌不过他的尖叫声。

粗俗的脸,头上着一顶小软帽(Phrygian cap,古希腊人祭祀狄俄尼索斯时戴的帽子)。[23]

然而,狄俄尼索斯,也就是巴克斯,并没有如西布莉一样受到官方的保护,他没帮罗马打过仗,也没有其他贡献。因此,他的信徒便被官方迫害,事实上,是被恶毒地铲除了,与几个世纪后基督徒受到的迫害不相上下。没有官方允许就自行集会,光这一点就使当权者非常反感。狄俄尼索斯的祭典首次被禁止时,执事官召集人们,对他们说:“你们的祖先不希望百姓聚集,甚至连碰巧聚在一起也不可以,除非有正大光明的理由。祖先就是不希望你们聚在一起,除非要去看官方文告、选举时接受军队召集,或是保民官对老百姓宣布事情的时候。”[24]“集会自由”看来遥不可及。罗马人要进行社交活动,只有家庭聚会或发生国家大事时(集会方式要被严格管控),这两者以外的情况都会引起当局怀疑。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成为比提尼亚(Bithynia,今小亚细亚西北)的总督后,不知是否该同意人民组成志愿者。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图拉真(Trajan):“若志愿者的人数限制在一百五十人以下,您会考虑吗?人数不多,不会太难管理。”尽管如此,图拉真还是拒绝了,他回信:“不管以什么名目或目的,如果人民可以出于任何普通的理由集会,他们很快就会形成政治团体。”[25]

官方要开始打压时,已是巴克斯的庆典与信仰已遍及整个意大利,深根人心数十年后。[26]根据罗马历史学家李维(Titus Livy)的说法,一切的纷乱都要归咎于流浪到罗马的传教士。欧里庇得斯的剧作《酒神的伴侣》也有这一幕,只是在罗马的版本里,这个陌生人不是万人迷,只是一个到处流浪、不中用的希腊人,负责牲礼、占卜一类的事情。[27]一开始他只号召女人白天的时候参加祭祀,有男人参加的话就会改到晚上:

当夜晚来临,暗黑的世界就开启,罪犯、败德之人都蠢蠢欲动。男人间的猥亵情事比男女更多,任何拒绝堕落或犯罪的人都被屠杀献祭……男人显然都失去理智,身体因狂乱而颤抖,嘴里说着各种预言;妇人装扮成巴克斯,头发蓬乱,手持刺眼的火炬,跳进台伯河。她们把火炬投入河中,趁火还没熄灭时拿出来。[28]

男男之间性爱足以引起罗马人紧张,他们并不像希腊人热情地享受同性之爱。此外,从罗马人务实的角度看来,同样令他们紧张的是,应该有许多骗子混在这种仪式中,这些人声称自己是目击者,握有某些文件和遗嘱,还经常做伪证。[29]

后来发生一宗诈欺案,官方以此借口强制取缔酒神信仰。公元前186年,令人困扰的西布莉信仰才传入八年,一名贵族骑兵的遗孀密谋诈骗她成年的儿子普布利乌斯·阿布修斯(Publius Aebuti-us),要夺取他继承的遗产,于是叫他去主持巴克斯的祭典。根据李维的记述,普布利乌斯同意参加,也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女友希丝佩拉(Hispala),希丝佩拉以前是个奴隶,后来变成一个有钱的妓女。多年前身为奴隶的她,知道参加祭典是多么可怕的罪行,所以求他不要理会他母亲,千万别参加祭典。希丝佩拉曾经答应神,要对祭典的过程保密。但普布利乌斯的母亲不肯退让,希丝佩拉只好违背诺言,尽管“惊怕到连寒毛都在颤抖”,她还是跑去向罗马当局告发,说有人在举办这种祭典。

罗马当局的反应非常理性,他们立刻召集人民,揭发巴克斯祭典中暗藏的阴谋,并下令全面禁止。举报的人有赏,但调查结束前,任何人都不准出城。显然,罗马城里暗藏了众多巴克斯信徒。当局宣布展开肃清后,整个城市陷入极度恐怖之中,数以千计的人试图在政府逮到他们前逃走。当局接二连三地展开搜索,大约七千名男女被拘押,大多数都被处决了:男人交由官方处理,女人则被送回家,以私刑伺候。

我们无从知道李维讲的故事和其指控的露骨情事究竟是真是假。除了希腊人原有的狂热舞蹈,在狄俄尼索斯的祭典中,罗马信徒真的进行男男之爱吗?他们如何在狂乱的仪式中锻炼意志、提炼毒药,忍受这些痛苦的折磨?

至少我们可以从李维的故事中推论出,在公元前186年,或在李维写作期间、耶稣即将诞生前,罗马的贵族阶级很苦恼,尤其是忧心罗马人的男子气概。那个骑兵的儿子、优秀的青年,居然差点被他的母亲——一个女人骗走遗产。说穿了,女人就是这件事的“祸源”,巴克斯的信徒都暗藏鬼胎。套句李维的话,在男信徒犯下的许多罪状中,同性通奸“让他们和女人没两样”。[30]总而言之,不管男人在秘密仪式中做了些什么,绝对都不符合罗马军国主义对男子汉的认知。执政官带头扫荡巴克斯“阴谋分子”时,发表了如下宣言:

罗马的公民们!你们觉得那些向神明效忠的年轻人,可以成为军人吗?兵器应当交托给在猥亵的神坛前聚集的男人吗?这些男人,沉浸在彼此的酒色淫欲中,他们会提起刀剑自始至终捍卫你们妻儿的贞洁吗?[31]

公元前186年官方取缔巴克斯祭典后,是否出现抗争运动或者政治权谋斗争,学者们至今仍有不同看法。罗马男性贵族担心非法的狂欢集会会威胁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财富靠刀剑获取,舒适生活靠奴隶维护,家事靠女人打理。男性政治领袖不断给罗马女性设各种限制,比起来希腊的姐妹们还比较清闲。回到意大利,狄俄尼索斯信仰被官方查禁两百年后,公元19年,罗马政府取缔了另一个会举办狂热仪式的“东方”信仰——伊西斯。同样地,这次也以丑闻为引爆点,官方宣称,有人通过祭典来从事不法行为,这次的受害者则是女人。有人举报,有男子求爱被拒绝,于是把当事女子骗去神庙,性侵得逞。这次罗马皇帝提比略(Tiberius)似乎也反应过度了,他将伊西斯的祭司处死,把女神的追随者,连同四千名土匪一起流放到撒丁岛(Sardinia)。[32]从此以后,罗马再也没有神秘宗教,只有在官方主办的场合,例如马戏团或人兽争斗,民众才有机会欢庆。

所以古代人的性情可以分为狄俄尼索斯与耶和华两种类型,一个是注重享乐与平等,另一个是强调阶级与战争。一边追求当下的享乐,另一边则致力于如何面对未来的风险。一边的特色是女性化、雌雄同体、玩乐精神,另一边则是冷冰冰的族长权威与教条。罗伯特·格雷夫斯、乔瑟夫·坎伯和许多学者也是这样理解西方文化的兴起。男性权威与军国主义大胜农耕时代的纯朴与无政府传统;族长式的“天神”(如耶和华与宙斯)胜过伟大的女神与她们的配偶。以前人们参加祭典、进入狂喜状态后就能接触到神灵。新的神只透过先知或牧师发言,还用威吓的口气警告或下令。

但耶稣降临后,这种二分法就消解了。追随者宣称他是耶和华之子。耶稣让执拗的耶和华更有人性,使他变得和蔼可亲,又充满宽恕精神。此外,有一点很少被人提起,追随者描绘耶稣的形象时,许多特质是来自异教的神明——狄俄尼索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