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察举的低落

我们已经看到,由于九品中正制与“清途”的配合而构成的优遇权贵士族的仕途的兴盛,察举在选官体制中已被置于较低地位;这从入仕方式、官职除授和所获乡品上,都已经昭然可见。下面,我们进一步对察举入仕者的社会成分与仕途发展进行分析,并由此观察察举的地位与作用的变动原因与结果。

一、察举入仕者的社会成分

曹魏时期由察举入仕者,我就史传作大略统计,考得孝廉24例,秀才8例,计吏14例,合计46例;一人曾应数科之举者,则做数例计。然后将之大致区分为高官贵戚子弟(从子弟在内,下同),中级官僚子弟,下级官吏子弟及普通士人4类。高官指四品以上官僚,贵戚指曹氏、司马氏姻族;中级官僚指五、六、七品官僚,下级官吏指八、九品官吏;父祖无当朝官位者,则为普通士人。其统计结果略如表9—1:

表9—1

由此表可见,曹魏时应察举者之父祖,在朝居高官者、居中下级官者与无当朝官位者,约各占三分之一。考虑到材料阙略造成的误差,可以认为秀才与计孝在此比例略同。但还须说明,“普通士人”中所列之人虽未见其父祖有当朝权位,但有的其父祖却曾仕于汉朝,或是汉代州郡著姓。为求全面反映情况,再将应察举者之父祖曾仕汉者,或其家族为汉之著姓名族者区分出来,见表9—2:

表9—2

由表9—2可见,汉代官僚名族子弟,在曹魏时有较多得举机会,但家族在汉代无官位族望者,也依然有相当的得举可能。

综合二表,可以看到在曹魏之时的察举一途,既包括高官世族子弟,也有普通士人,较为广泛地容纳了各个阶层的人士。被举者中,既有司空卢毓子卢钦,尚书、太仆杜畿子杜宽,司空、太尉司马孚子司马望,太守羊耽子羊琇、从子羊祜,司空王昶子王沦,太仆庾嶷子庾峻等名门高官子弟,也有杨丰、王基、杜挚、侯史光、崔游、陈劭、孙该等父祖不详之普通士人。《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犊民”当指牧牛之民户。又《初学记》卷二十引虞预《晋书》:“何桢字元,为弘农郡守,有扬嚣生为县吏,桢一见便待以不臣之礼,遂贡之天朝。”是其时犊民、小吏也有机会与高门同应察举。在汉家族无族望官位可纪,当朝父祖亦不居官者占23.9%,近四分之一。而据黄留珠之统计,汉代察举中平民占15.7%,贫民占8.7%,合计24.4%。(1)可见曹魏察举在从各阶层广泛取人这一点上,大致承袭了汉代的传统。作为对比,同期发展起来的清官入仕迁转之途,就在相当程度上为高官权贵所占据。两种仕途,已表现出了不同的倾向性。

西晋时期,我就史传做大略统计,其家世情况较为清楚、尚可资参考者,约有贤良方正直言等特科29例,秀才47例,孝廉、计吏、良吏、廉吏55例,合计131例。西晋时期,有一批蜀吴士人入仕晋廷,这些“亡国之余”具有特殊的政治身份,故统计时单列一项。另外,《华阳国志》记有蜀亡后其地之一批察举仕晋者,因其专记一地,如一并统计则会使此类人物比例偏大。为使统计中各类人士之比例多少接近事实一些,这些人均未计入(下同)。统计之结果略如表9—3:

表9—3

这里没有列入“下级官吏”一项,因为此项只考得一例。这未必说明八、九品官吏子弟应举者少。其原因,可能因为至晋时高级官位已大为增加,如三公变为八公,散骑常侍、侍郎变成六散骑,还增设了不少高级军职,八、九品官至此已无足轻重,家族成员如仕仅至此,其政治地位已相当低下,故史传常加省略。所考得之一例,并入下层士人计算。

西晋时期一大批蜀吴士人出现于察举之途,这涉及西晋并吞蜀吴后对其地士人的政策,是一种绥抚手段。蜀亡之后随即就有杜轸、陈寿、李密、谯秀等一批蜀士察举入洛。李密《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促其出仕,“急于星火”。《华阳国志》记有蜀亡之后其地人士应秀孝等科察举者37例。《大同志》称泰始二年春,“武帝弘纳梁、益,引援方彦”。李密、文立都曾表请晋廷优假梁、益人士。《晋书·文立传》记其请故蜀大臣名勋之后五百家不豫厮役,叙用其子孙流徙中畿者,“一以慰巴蜀之心,其次倾吴人之望”,事皆施行。孙吴灭亡后晋廷仍照此办理。华谭父祖皆孙吴高官,太康初华谭举秀才入洛,晋武帝亲加策问曰:“蜀人服化,无携贰之心;而吴人趦睢,屡作妖寇……今将欲绥静新附,何以为先?”华谭对曰:“吴始初附,未改其化”,“所安之计,当先筹其人士,使云翔阊阖,进其贤才,待以异礼……可以永保无穷,长为人臣者也”。于是武帝特加奖擢,“时九州秀孝策无逮谭者”(事见《晋书·华谭传》)。这次秀才对策决不止于一次人才考核,其意义几近乎于一次政治谈判。在这一背景之下,一大批东南名士被察举贤良秀孝入洛,在晋廷中占了一席之地。

在“绥静新附”的政策之下进入晋廷的蜀吴人士,其政治地位自然无法与中朝权贵高门比肩。据《晋书·华谭传》,华谭举秀才入洛后,王济“于众中嘲之曰:五府初开,群公辟命,采英奇于仄陋,拔贤俊于岩穴。君吴楚之人,亡国之余,有何秀异,而应斯举?”(《世说新语·言语》记为洛人嘲吴人蔡洪事)除少数人外,这些“亡国之余”大多不能跻身“清途”,因此作为一方人士,由察举一途进入政府,便是顺理成章的了。

而且,蜀吴原来相当看重察举。《华阳国志·后贤志·司马胜之传》记蜀国“特重察举,虽位经朝要,还为秀孝”,故司马胜之已历官尚书郎、秘书郎等职,然至“景耀末,郡请察孝廉”。《三国志·吴书·陆逊传》注引《吴书》记曰:“(孙)权嘉逊功德,欲殊显之,虽为上将军列侯,犹欲令历本州举命,乃使扬州牧吕范就辟别驾从事,举茂才。”所以蜀吴人士对察举入仕也乐于接受。

晋廷对东吴名族之应举者,还给予了一些特别待遇。《通典》卷一百一《礼六一·周丧察举议(晋)》:“江表初附,未与华夏同,贡士之宜,与中国法异。前举孝廉不避丧,孝亦受行不辞以为宜。访问余郡,多有此比。按天水太守王孔硕举杨少仲为孝廉,有周之丧而行,甚致清议。今欲从旧,则中夏所禁;欲不举,则方士所阙。”知吴人有丧仍可应孝廉之举,而这原是“中夏所禁”,将“致清议”的。可见这是一种优待。又《抱朴子·审举》:“昔吴土初附,其贡士见偃以不试,今太平已近四十年矣,犹复不试,所以使东南儒业,衰于在昔也。”是吴土之贡士,可不经策试而任官。(2)按吴土秀才华谭、纪瞻等应举后是经过策试的,葛洪所言或是特指孝廉可不试经,故又称东南儒业为之而衰。由之东南名族以察举入仕成为传统。《宋书·郭原平传》:“会稽贵重望计及望孝,盛族出身,不减秘、著。”其风可溯至西晋以至孙吴。又东晋之孝廉每岁郡各1人,而丹阳、吴会、会稽、吴兴皆2人,数量加倍,亦当与此风有关。西晋之应察举者蜀吴人士占到30.5%,说明察举是其出仕的主要途径。

由前面的统计又可看到,西晋时察举一途之中,下层士人之比例有较大增加。如不考虑蜀吴人士,则高官贵戚子弟、中级官僚子弟和下层士人比例分别为24.2%、29.7%、46.1%,下层士人几占半数。可见,此期察举一途中容纳了相当一批普通士人。

就史传所记,如光逸为博昌小吏,后得举孝廉;马隆史称其“出贫贱”,州举“才堪良将”,至东羌校尉;易雄“少为县吏,自念卑贱,无由自达,乃脱帻挂县门而去”,后仕郡为主簿,举孝廉;赵至父为士伍,辽西举计吏,后又举良吏;李含为“寒门少年”,陇西、始平两郡并举孝廉,后又举秀才;陈 身家“孤寒”,元康中郡举孝廉;熊远之祖为石崇苍头,本人仕县为功曹,后举孝廉又举秀才;苏峻为史称“单家”,得举孝廉;陶侃被视为“小人”、“寒宦”,亦为孝廉;陈敏得举廉吏,被斥为“七第顽冗,六品下才”。又如《太平广记》卷三一八引《异苑》:“并州祭酒桓回,以刘聪建元三年,于途遇一老父,问之云,有乐工成凭今何职?我与其人有旧,为致清谈,得察孝廉。”是以乐工之低贱亦得举孝廉。又如秀孝吴甫、杨旌、许孜、赵君平、董养、董联、刘沈等,既非名族,史传中其父祖又默默无闻,都当为下层士人,然而他们都得以察举秀孝。

作为对比,西晋时代那些煊赫无比的高门权贵,其子弟却很少由察举入仕。表9—3中可见西晋应察举者家族有居四品以上官位者,仅占16.8%,约六分之一。而且这其中仍有一部分够不上当朝最大的权贵,或一流高门。其家族在当时居于权势中心者,仅司徒温羡从子秀才温峤,中书监卢钦子秀才卢谌,差可拟之。琅邪王衍被举“奇才可以安边”,乃特例,而且他并不接受。那些最大的权势者,例如《晋书》所称晋初“攀云附翼”之八公太宰司马孚、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司马望、司徒何曾、司空荀 、大司马石苞、大将军陈骞,以及司空裴喜,司徒王浑、王戎,尚书令贾充,录尚书事王沈等,其家族子弟皆不由察举入仕,偶尔得举亦不应不就。

由之可见,西晋时代,高门权贵子弟由察举入仕者,比例有明显减少,下层士人却有相当增加,同时又有一批蜀吴人士由之入仕,后两类人物合计占62.6%,就是说在官僚士族的眼中,察举之地位和吸引力,已颇为下降了。

这种变化之原因,当然是由于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为高门权贵子弟别辟了入仕捷径所致。步入察举一途者虽然也有高官士族,但同时又有大量下层普通士人甚至寒门单贱,以及蜀吴“亡国之余”,品类颇杂,广泛地容纳了各个阶层、各类身份的人物,这就不足以标志高门权贵的高贵身份。同时,岁举员额平均分配到各州各郡,如某郡为权贵之乡里,员额亦不增加;某地非权贵之乡里,员额亦不减少。这就无法满足高门权贵子弟依父祖势位大量出仕的要求。特别是,我们已经指出察举制较“清途”有更为鲜明的功绩择优制的色彩与制度保证,由于悠久传统它一般仍以经明行修、才优能殊者为察举对象,且有“试职”之法、策试之制;同时它又被九品中正制与“清途”压抑在相对较低的地位之上,由秀孝察举所得之乡品一般在二、三、四品之间,并无优遇;策试后只能拜七品之议郎,八品之中郎、郎中,这是权贵子弟凭“赐官”即可轻易获得的。因此,使高门权贵子弟修身励行,务学勤职,自郡县吏职仕起,依才行功次与寒门单贱同应察举,经严格考试任为“散郎”,自然是勉为其难的。如果没有九品中正制与“清途”,他们或许也会使察举制适合其需要;但既然已经别有了入仕华途,他们对察举自然大失兴趣了。

当然,士族中还是有由察举入仕之人的。首先,察举曾为汉代仕进荣途,至晋虽已为贵游公子所轻,但形式上仍有相当荣誉,故士族之中一些有志之士,仍愿由之入仕。但士族分子如应察举,那就要合于察举的传统标准,而不能徒以门阀,至少原则上是如此。如新野庾衮,父兄皆贵盛,他却甘心隐逸躬亲稼穑,故察孝举秀又举清白异行,入《晋书·孝友传》;又如东晋之庐江何琦,祖何龛后将军,父何阜淮南内史,从弟何充为司徒,然而他本人苦孝事母,养志衡门,琴书自娱,耽习典籍,故得举孝廉,屡被征召,亦入《孝友传》。又如温峤,“性聪敏,有识量,博学能属文,少以孝悌称于邦族”,为司隶都官从事时敢于搏击贵势,故得举秀才(见《晋书》本传)。

其二,汉魏以来一些经学世家,至此仍多得察举。庐江杜夷,“世以儒学称,为郡著姓”,三察孝廉;秀才卢谌,为汉代名儒卢植之后,“世以儒业显”;秀才王接,“世修儒史之学”;孔子二十二世孙孔衍,“经学深博”,州举异行直言。孝廉须射策试经,秀才对策亦须以经典为本。至晋高门权贵之贵公子多已鄙薄经术、无意章句而竞于玄谈;而有志经学者,仍以经明行修而应察举为常规性仕途。同时,贤良秀才对策是显示才气文采之机会,故文才出众者,多被秀才之举。如潘岳、潘尼叔侄,皆父祖二千石,家族多居位者,二人“俱以文章见知”,皆得秀才举。

其三,士族亦有高下盛衰之别。高门子弟有优越的机会步入“清途”,官位门第较逊者未必就有同等机会。至于所谓“著姓”、“豪族”,亦颇复杂,或以世仕州郡,或以宗党强盛,或以屡出名德,或以世传儒术,都可以此称之。早在东汉,就是既有弘农杨氏、汝南袁氏这种官僚世家,也有“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的与官僚无干之乡里豪人,还有陈寔这种“贫俭无仆役”、出门使诸子将车的名士家族。《华阳国志》记巴、汉中、蜀、南中等各地郡县均有大姓,如牂柯郡“大姓龙、鲁、雷、兴、仇、递、高、李”之类,然此类“大姓”在当代政治之中有多大影响,就很不相同了。如果仅为一郡一县之望,那与朝廷上贵盛于时的高门华阀相比,显然不能等量齐观。偏于一地的著姓,二三流士族以及门望不够之官僚子弟,如果不能与高门比肩进入“清途”,他们就多以察举入仕。察举员额正是按州郡平均分配的。如安乐秀才张寔,其父不过受叔锡官得乡品五品,然史又记其“家世孝廉”;敦煌索氏,“累世官族”,但在朝廷中并无势力,然而索充为孝廉,索靖、索袭为贤良,索鲠、索绻、索璆、索聿、索琳为秀才,一姓得举者即考得8人。

综上所述,西晋时代由察举入仕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物:第一,才行功能表现优异之下层士人;第二,蜀吴士人;第三,二三流官僚士族子弟;第四,明经术、有文采之士人。由此看来,察举在当时较多体现了功绩择优制和从各阶层广泛取人的特点。而高门权贵子弟对察举已甚轻视,他们多由“清途”入仕以维持权势和身份。因此察举之地位,已有相当之下降。

二、应察举者之仕途发展

下面,我们对应察举者之仕途发展情况,加以考察。

前面已经指出,秀孝应举者在对策后以除授议郎、中郎、郎中等“散郎”为通例。“散郎”之除授表示士人已经成为王官,因此它们也构成了入仕之一阶。但“散郎”并非实职,居此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迁调,那就依个人之背景、家族之势位而有很大不同。无权势奥援者,常常是累年不调。如前引《太平御览》卷四一四引《广南记》,记交趾秀才吴甫“累年不迁”,《北堂书钞》卷七九引作“七年不迁”,“不迁”即指久居郎职而不除授实官。又《晋书·夏侯湛传》:“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又同书《潘岳传》记其举秀才为郎后,“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还有许多秀才,举后以郎家居而不在朝。如《晋书·周玘传》记其举秀才为议郎,后石冰起兵扬州,周玘结众讨平之,又“散众还家”;同书《夏方传》:“州举秀才,还家”;同书《成帝纪》:“宁州秀才庞遗起义兵,攻李雄将任回、李谦等”;同书《陶侃传》记交州秀才刘沈与杜弘等在广州谋反,为陶侃擒杀;同书《苏峻传》:“年十八,举孝廉,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纠合得数千家,结垒于本县”。是周玘、夏方、庞遗、刘沈、苏峻等,皆举秀孝而家居者。大约亦是因为“累年不调”,故以“散郎”还家闲居。

至于能由“散郎”迁调为实职者,所得之官亦因身家背景而颇有差别。下面我们对应秀孝之举者经“散郎”所调之官加以统计,以资参考。在统计中,如史传明记除拜“散郎”事,则将拜郎后所见之第一官计入;如未记拜郎事,则推定为史传省略,并以应举后所见之第一官职酌情计入。

两晋孝廉之迁调可资参考者26例。其情况略如表9—4:

表9—4

从以上统计看,孝廉郎所迁调之职大部分为七、八品官。其中县令长占到30.8%,近于三分之一,可见孝廉为县令长的重要来源。又《华阳国志》别载巴蜀之晋孝廉18例,其任用可考者12例,有2例分别为王国中尉及平西参军,其余10例则均为县令,占83.3%,更可证明上述结论。余者,魏太学博士五品,晋不明,估计晋之太常博士亦五品;公府长史、司马在六品,估计丞相西阁祭酒亦在六品。五、六品官约占23%,其余县令长及其他七、八品官约占77%。

两晋秀才迁调可考者约31例,情况略如表9—5:

表9—5

其中,如把公府祭酒推定为六品,则调为五、六品官者共8例,占25.9%,略高于孝廉;县令长及其他七、八品官占74.1%,略低于孝廉。秀才之任用,较孝廉略优。又县之令长占29.0%,可见秀才与孝廉一样,也是县令长之重要来源。

下面观察秀孝在仕途上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前举秀孝合计57例,又孝廉苏峻、秀才张髦举后直接迁调之官不明,但此后之官居可知;又秀才谷俭仕止于中郎,孝廉汜腾;任旭仕止于郎中。将这5例补入,合计62例。其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分别列如表9—6:

表9—6

由表9—4、表9—5看,由秀孝入仕并非不能迁至清官。表中所列之黄门侍郎、著作佐郎、太子舍人等,皆属清官。但两晋南北朝之士族门阀注重“起家官”,起家方式与起家官职有别,则社会地位大有差别。依倚父祖门资势位而“少历清官”,最能标志个人身份之高。察举一途入仕虽然也能迁至清官,但由这种包容了寒门单贱、“亡国之余”的仕途入仕,并不能显示门胄的清华。

从表9—6看,似乎秀孝迁至高官的比例尚且不小;但这一观察方法并不全面。因为所能迁至之官越高,就有越多的机会进入史传,同时又必定有大量秀孝因不得迁至高官而于史默默无闻。在两晋150余年之久的时间之中,由秀孝出身居于“公”位的一品官僚仅见1人,二品官僚仅见7人,包括尚书令、九卿在内的三品官僚仅见19人,这说明察举入仕者在仕途上,大多数是步履维艰的。

我们可以由一个比较来说明这一点。我根据黄大华《东汉三公年表》、华湛恩《后汉三公年表》,并就《后汉书》做大略翻检,其结果是,东汉三公之由秀孝出身者,多达29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还有8人曾历敦朴、直言、有道、尤异、理剧等科目而为三公。又据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及《后汉书》,东汉仅尚书令、九卿、司隶校尉、河南尹之由秀孝出身者,就多达47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另有18人历贤良方正、有道、尤异、理剧、明经、至行等科目而至此类高官。尽管东汉统治时间较两晋为长,但即使考虑到这一因素,东汉由察举入仕者之仕途发展较两晋为优这一点,仍然明明可见。(汉之三公至晋已成“八公”,晋一、二、三品官的种类也颇多于上述东汉官员)前已指出,晋代由察举入仕者有相当一部分为下层普通士人。这就是察举制在门阀社会中地位下降之原因。而大部分高级、中级官员不出此途,就是很自然的了。

但是由上述三表也可发现,察举制度毕竟使得普通士人以及寒门单贱有了入仕升迁的机会,甚至有了迁至高位的可能。例如由察举入仕而居一品官僚之唯一一人,是孝廉陶侃。陶侃家至微贱,得举至洛后被视为“小人”,“伏波将军孙秀以亡国支庶,府望不显,中华人士耻为掾属,以侃寒宦,召为舍人”(见《晋书·陶侃传》)。得居二品官者之甘卓、戴若思,皆孙吴“亡国之余”,戴若思已沦落至劫掠为生,然而他们都由察举而渐渐崭露头角。又张寔,其父张轨初得叔父锡官,乡品仅为五品,可知其家族在中朝毫无地位;然张寔仍得举孝廉,终至二品方镇。由于察举对士人之才行功能之审察相对地较为严格,更多地体现了择优原则,因此就使一些下层士人以至寒门单贱,有可能以才行功能得举,因缘时会发挥才能而迁至中高级职位。如无察举之法,各州各郡大约会有不少下层士人要白首衡门、永无出头之日的。在门阀鼎盛之时,察举之途为下层普通士人保留了一小块立足之地。我们说察举在当时有弥补士族政治弊端的作用,也正是为此。

三、察举的低落

西晋前期,由于君主和事功派官僚的努力,察举一度尚称繁荣,并在取才选能、扩大统治基础、绥抚蜀吴士人和崇隆经术抑止浮华之上,多少发挥了某些作用。这是有利于专制皇权与官僚行政的。但是这种形式上的繁荣,并不能掩盖其地位与作用在实际上的下降。随着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的兴盛,进一步说,随着士族政治的发展,察举的低落是不可避免的。

据《晋书·夏侯湛传》:“泰始中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乃作《抵疑》以自广,其辞曰……而官不过散郎,举不过贤良。”是以应举后任用不优、升迁不捷而居心怏怏。又同书《王接传》:“永宁初,举秀才。友人荥阳潘滔遗接书曰:挚虞、卞玄仁并谓足下应和鼎味,可无以应秀才行。”友人劝其“无以应秀才行”,也反映了应举在时人眼中已非入仕荣途。(3)

据《晋书·赵王司马伦传》,惠帝永宁元年司马伦“乃僭即帝位,大赦,改元建始。是岁,贤良、方正、直言、秀才、孝廉、良将皆不试”。又《王接传》:“是岁,三王义举,惠帝复阼,以国有大庆,天下秀孝一皆不试。”“三王义举”事在司马伦篡位之同年三四月,所免之策试当为次年年初之事,是永宁二年之策试亦未实施。秀孝策试之制遂趋松弛。

东晋偏安之初,庶事草创。《宋书·百官志》叙州秀才,“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并对策问”只是制度上的规定,实际上经常荒废。《晋书·陈 传》记其于元帝太兴中上疏称:“昔江外初平,中州荒乱,故贡举不试。宜渐循旧,搜扬隐逸,试以经策。”元帝也有意恢复察举考试。《晋书·孔坦传》:

先是,以兵乱之后,务存慰悦,远方秀孝到不策试,普皆除署。至是,帝申明旧制,皆令试经,有不中科,刺史太守免官。太兴三年,秀孝多不敢行。其有到者,并托疾。帝欲除署孝廉,而秀才如前制。

后孔坦上疏,请“崇修学校,普延五年,以展讲习”,元帝“听孝廉申至七年,秀才如故”。又同书《甘卓传》:

中兴初,以边寇未静,学校陵迟,特听不试孝廉,而秀才犹依旧策试。卓上疏以为:“答问损益,当须博通古今,明达政体,必求诸坟索,乃堪其举。臣所忝州往遭寇乱,学校久替,人士流播,不得比之余州。策试之由,当籍学功,谓宜同孝廉例,申与期限。”疏奏,朝议不许。

知孔坦原请秀孝免加策试五年,元帝令孝廉可七年不试,秀才则照旧策试。但尽管如此,策试之实施依然困难重重。《甘卓传》记朝议不许其奏之后:

卓于是精加隐括,备礼举桂阳谷俭为秀才。俭辞不获命,州厚礼遣之。诸州秀才闻当考试,皆惮不行,唯俭一人到台,遂不复策试。俭耻其州少士,乃表求试,以高第除中郎。

是“秀才如故”策试之后,就几乎没有秀才应举了。又《宋书·五行志》:

晋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麇见于前,获之。孙盛曰: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晋自丧乱以后,风教陵夷,秀无策试之才,孝乏四行之实。麇兴于前,或斯故乎?

又《宋书·武帝纪》晋安帝义熙七年:

先是,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按即刘裕)表天子,申明旧制,依旧策试。

可见东晋察举不但所举非人,连策试亦荒废已久了。

西晋之秀才考得47例,孝廉50例,合计97例(包括举而不就者,下同)。东晋之秀才只考得19例,孝廉仅8例,合计27例。西晋50余年,东晋则100余年,然东晋之秀孝仅为西晋之27.8%,约四分之一。可见察举至此已处于相当低落之中。又西晋秀孝举而不就者26例,应举者71例;而东晋之秀孝不就者为13例,应举者为14例。西晋之应举比例为73.2%,东晋之应举比例为51.9%。是东晋举而不就者大为增加,亦可反映察举一途之吸引力,较之西晋又大为下降了。

东晋之8例孝廉中,孔季恭、周稚、虞预、谢沈、张凭、王谈6人为吴土之人,占75%。秀才之19例中,亦有陆纳、孟嘉、庞遗、谷俭、高崧、龚玄之、龚元寿、陶淡为南人,占42.1%。这显然与东晋只有半壁江山有关。北来之士族得举者,有陈留江灌、江,东海王雅,庐江何琦,北地傅弘之,琅邪王珉等。仅从此看,似乎士族高门子弟之比例并不为小,但高门子弟当然有更多进入吏传之机会;东晋100年中,士族之由察举入仕者不过一二十人,仍不得为多。王珉为王导之孙,是两晋时期琅邪王氏之唯一被举秀孝者,然而他仍然不肯屈就,而历著作郎、黄门郎、侍中等清要之官轻至长兼中书令。东晋秀孝迁调之官,有博士、县令、司徒掾属、军府僚佐等,与西晋相似。但从整体看,东晋察举之地位与作用,较西晋又大为低落了。

“策试之由,当籍学功”,察举之不盛,策试之难行,与学校之不兴有连带关系。东晋之学校入仕制度,也处于衰微之中。

据《晋书·元帝纪》,元帝恢复了太学学官博士;又据《成帝纪》,咸康三年立太学。《宋书·礼志》记咸康三年“议立国学,征集生徒。而世尚庄、老,莫肯用心儒训。穆帝永和八年,殷浩西征,以军兴罢遣,由此遂废”。孝武帝时有太学生60人,后增至百人,太元十年又兴复国学。《宋书·礼志》:“其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增造庙屋一百五十五间,而品课无章,士君子耻与其列”,殷茂称“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臣闻旧制,国子生皆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者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晋书·五行志》:“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按国子学建于太元十年二月,国子生放火事当在其后,不当在此年正月)东晋之国子生考得一例。《宋书·长沙王刘道怜传》:“长沙景王道怜,高祖(刘裕)中弟也。初为国子学生。谢琰为徐州,命为从事史。”查《晋书·谢琰传》,谢琰为徐州刺史在晋安帝隆安二、三年间,距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建学约十二三年,刘裕、刘道怜曾祖刘混为武原令,祖父刘靖为东安太守,父刘翘为郡功曹。以其门资,自然称不上“冠族华胄”,是国子学中确有“混杂兰艾”之事。

总之,东晋国学不盛,原因一是“世尚庄、老,莫肯用心儒训”;二是士庶分别不严,“士君子耻与其列”;三是“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管理混乱。高门贵胄志在玄理,耽于享乐,自有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保证其仕途亨通,自然无意于学业了。察举与学校制度,由两汉之盛到东晋之衰,是社会政治文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结果。

【注释】

(1)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142页。

(2)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西晋王朝对待吴人”条,72~74页。周先生以“昔吴土初附”为西晋公元280年平吴事。此取其说。

(3)潘滔语中有“足下应和鼎味”语。“鼎味”为商代伊尹故事。《韩非子·难言》:“(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后世“和鼎”多指执政居相位,而潘滔之“应和鼎味”语显非此意。《北堂书钞》卷六八“毗佐三台助鼎和味”条:“《汉旧仪》云,太尉、司徒长史,秩比二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其迁也多据卿校也。”是汉之“和鼎”指公府长史。又《崔敬邕墓志》:“起家召为司徒府主簿,纳赞槐衡,能和鼎味”;又《元 墓志》:“寻辟上台,为骑兵参军,助调醹味”。是元魏之“和鼎”指公府之主簿、参军。知潘滔之“应和鼎味”,大约是指就任公府之掾属僚佐。应征辟而为公府掾,在魏晋南北朝亦是士族高门子弟习惯性的入仕方式之一。由《晋书·王接传》可知,由此入仕,地位亦较秀孝察举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