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李鸿章幕府的三大支柱

幕府制度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官僚政治体制,这种官僚政治体制的痼疾为幕府制度提供了存在的根据,幕主的职位、财富和个人品性则成为幕府制度赖以寄托的三大支柱。正如“幕府”一词本身所示,没有地方官职,自然不会有幕府。如果幕主不是地方官员,他的追随者和朋友们亦不能被视为幕友。此外,幕府的规模几乎直接与幕主的职位及其管辖范围紧密相关。一个地方官只有拥有个人财富才聘得起幕友,而其财富通常是与其做官相伴而来的。最后一个支柱是幕主的品性。一个幕府能否顺利开展工作,它是为善还是作恶,取决于幕主的个人品性。坏官可以使自己声名狼藉,使幕府声誉扫地,而好官则可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时也使其幕友步步高升。李鸿章位高权重,腰缠万贯,意志坚强,但是他还有一些无法描述的性格特点,而这些性格特点对于一个伟大人物而言却是最基本的东西。李鸿章正因为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而且恰逢其时,他才得以扶摇直上,跻身伟人之列,其幕府的规模和重要性也远迈前代,冲击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官僚政治体制。

1843年,李鸿章20岁,这一年他通过了科举考试的第一关,成为优贡,这是他日后漫长的宦海生涯和崛起成为伟人的吉祥开端。此后不久,他离开家乡安徽省合肥县东乡,赴京求取功名。[1]他连捷高中,1844年成举人,1847年成进士。通过这最后一级考试后,选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即1850年,又授编修。[2]这些使他置身于全帝国选拔出来的寥寥无几的才士之中,如此年纪轻轻(27岁)即连捷高中更是斐然可观的成绩。他本可以在京官中成为一名硕儒,然而,这种成为一个学者型官僚的良好开端在他30岁时被无情地打断了,清王朝生死存亡的危机将他推上了一条新的、完全不同的道路。

1853年3月4日,工部侍郎、安徽人吕贤基奉旨回籍办理团练,吕贤基奏请李鸿章和给事中袁甲三帮同办理,朝旨批准。[3]“……鸿章弱冠时颇有志为学,遭世大乱,为吕文节(贤基)牵率入军。”[4]从此,李鸿章以作幕友开始了其军旅生涯,并且他将通过这种渠道,而不是通过正统官僚政治的渠道,成为封疆大吏,实现其伟大抱负。

李鸿章在1853年作为吕贤基的幕友返回安徽到1859年加入曾国藩幕府这八年间,一直供职于在此期间历任安徽巡抚的幕府中,指挥军队镇压太平军和正在兴起的捻军。由于军功,他被授予多种官衔和荣誉衔,并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军事将领。[5]

1858年底,清军在合肥保卫战中一败涂地,李鸿章愤而从安徽巡抚福济幕中辞职,赴江西加入了曾国藩幕府。[6]福济是李鸿章殿试主考官之一,1854年起李鸿章开始在他手下供职。李鸿章与其座主分歧的焦点是军事战略问题。福济在1854年成为安徽巡抚之前从未参与过任何军事行动,措置也不尽合宜,而且很保守。[7]与之相反,李鸿章年轻气盛,主张采取大胆措施。由于清军往往临阵而逃,李鸿章对之深恶痛绝,与清军将领发生牴牾。[8]李鸿章对他供职的这个地方也颇不满意,他认为这个地方死气沉沉,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干,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不过,在此数年对他也颇有益处,因为他得到了军事锻炼,得到了若干荣誉衔,取得了一定声誉,并在不知不觉中建立了自己的关系网,这个关系网日后成为他组建自己军队的基础。

李鸿章在曾国藩幕府供职的两年多时间里(1859—1862),进一步获得了军事战略经验,参与了更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从中他能够见习到有关治理一个广大地区、指挥一支复杂军队所遇到的种种问题。1861年,他奉曾国藩之命返回安徽招募勇营,长达九年的见习期就此宣告结束。1862年初,他率领新招募的军队返回安庆曾国藩大营,由于曾国藩的保举,他先被授以署江苏巡抚,不久实授,从而,他通过在地方作幕友而不是在北京作学者型官僚获致高位。他作幕友时学到的经验教训将对他任巡抚、总督后在处理与他自己的幕友的关系上大有裨益。

李鸿章任江苏巡抚是他九年前离开北京后得到的第一个实授官职。此前,李鸿章也得到过几个官衔,诸如1854年授知府[9],1855年记名道[10],1856年按察使[11],1859年道台[12],但是,这些官衔或是虚衔,或是李鸿章留在军中未曾赴任。即使现在李鸿章已经成为一个高级文职官员,此后八年间他依然主要是一个军事将领,其幕友也基本是参赞军事。1865年,对太平天国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升任署两江总督以协助曾国藩剿捻,然而翌年二人易位,由李鸿章主持剿捻。1867年,他被任为湖广总督,但是直到1869年成功地镇压了捻军之后他方始赴任。从1869年到1870年他接替曾国藩任直隶总督,这期间他的主要活动有:调查四川、贵州两省的反洋教暴乱活动,与法国公使谈判这些暴乱事件的解决办法,先后策划镇压西南苗民起义和西北回民起义。[13]李鸿章被派以这些各种各样的差事是由于他的军队——淮军——的强大,也正是由于他的军队是唯一名副其实的军队,他才被委以大清帝国最重要的地方官职——直隶总督,它负有保卫首都和京畿的重任。

1870年以前曾国藩得到的所有荣誉衔都来自军功。1853年,他在安徽和州败太平军,赏戴蓝翎[14];1854年,因收复含山有功,赏戴单眼花翎[15];1863年,他的军队从太平军手中收复苏州,加太子太保,赏穿黄马褂,这是最高的军功奖;1864年南京陷落,太平天国覆灭,皇帝封他为一等肃毅伯,赏戴双眼花翎[16];1868年剿平捻军后,朝廷又将由于捻军曾一度冲破他的包围圈并威胁到京师而褫夺的他的那些荣誉衔赏还给他,并授协办大学士。[17]

到1870年,李鸿章已经成为疆臣领袖,但还并未到达他一生飞黄腾达的顶点,在此后的25年间,他成了清王朝的栋梁,因为他是中国事实上的外交大臣,中国北方所有陆海军实际上的最高指挥官,发展帝国工商业并实际上垄断了北方所有工商企业的主要企业家,还是慈禧太后的亲信顾问。不论是在亚洲,还是在欧美,没有几位政治家肩负过如此重大的责任,他堪与俾斯麦、格莱斯顿和伊藤博文相媲美。

李鸿章生平的这第三个时期开始于1870年,是年,在任直隶总督的同时,他开始兼任北洋通商事务大臣,负责上海以北所有条约口岸的对外通商事务。[18]正是通过这一职位,他得以跻身于中国外交界。1871年,他与日本谈判了中国第一个现代条约,他是1871—1880年间与日本谈判琉球归属问题的中方首席代表,1874年日本派兵讨伐台湾(Formosa)时他还参与了台湾防务的筹划。70年代,他与英国人在烟台(chefoo)谈判解决了马嘉理案(the Margary case)(1876),并且劝告朝鲜与日本(1876)、美国(1882)及欧洲国家就通商事务进行谈判。80年代,李鸿章卷入了中法外交纷争和军事冲突中,这场冲突导致了1885年的中法战争;也是在这10年间,他试图恢复中国在朝鲜的地位、恢复中国对朝鲜的控制,他干得很成功,1882年他与伊藤签订协定,遏止了日本的侵朝阴谋。1885年英国人占领巨文岛(Port Hamilton)后,李鸿章狡黠地利用英国人对俄国扩张的恐惧,成功地使其撤离了该岛。1886年,他建议与梵蒂冈建立直接的联系,以之为更加有效地控制中国基督教事务的手段,但是由于法国的干预而未获成功。1893年朝鲜局势恶化之时,又是李鸿章尽力压制着“主战派”(war party),使其没能轻举妄动,也是他就此事与日本谈判,1894年谈判破裂、战争爆发以后,又是李鸿章的陆海军与日军血战并被击败,当然大丢面子的也是李鸿章。[19]

除了保持住淮军是中国最有战斗力的军队之外,李鸿章还创建了自己的海军,并于1885年被委派为新设立的海军衙门的会办大臣,这一职位使他具有了控制全国海军事务的权力。为了充实其陆海军人员及装备,他建立了水师学堂(1880)、武备学堂(1885)、船坞、兵工厂、技术培训学校以及从旅顺港(Port Arthur)到山东的一系列防御工事。为收回中国经济利权,他还开办了各种工商企业。1872年,他创建了中国第一个轮船公司,随之又开办了中国第一座近代煤矿(1877)、铺设了第一条铁路(1880)、架设了第一条电报线(1881)、兴办了第一座棉纺织厂(1882)、创立了第一座近代金矿(1887)。[20]为了表彰他对中国的贡献,清政府授予他大学士衔(1873,有清一代只有两个满人、两个汉人享有过这一名誉衔)[21],加太子太傅(1879)[22],并赏戴三眼花翎(1894,此前这一荣誉只授予满洲王公)。[23]李鸿章在1895年失势以前,已经取得了在满族统治下其他汉人(如果有的话,也为数极少)还从未得到过的权倾朝野的赫赫声势。

与其官位相称并被倚为支柱的,是李鸿章的万贯财富。在中国,财富主要是通过当官来罗致的。与中国的价值观念相一致,李鸿章也是利用其职权积聚了一大笔财富。谣言盛传,说李鸿章的财富不可胜计,据说在他死时其财产约4000万到5亿两白银——相当于4200万到5.35亿美元。[24]然而,没有人真正知道李鸿章的财产到底有多少,在这个问题上唯一可靠的具体证据,是1904年4月4日在李鸿章当时尚存的子孙之间订立的“合同”,这个合同分的是李鸿章的不动产。该合同代替了遗嘱,是直到丧事结束后才写就的。李鸿章的遗产是在其长子李经方、已故次子之长子李国杰、四子李经迈之间分割的。合同条文如下:

1.庄田十二块、坟田一块、堰堤一道,安徽桐城县城内产业四处,另加省城安庆房地产十四处,均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2.合肥县撮城庄田一处,留作祭祀葬于该处之李鸿章两妾及经方发妻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3.合肥县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一处),由经述之子国杰经管。

4.合肥县田产两处、庄田三处,坟地一处,留与经迈为其殁后之祭田及墓地,由经迈本人经管。

5.李鸿章在合肥县、巢县、六安州、霍山县之其余田产及其在庐州府、巢县、柘皋村、六安州及霍山县之房产,均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上述由产房产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岁入用于祭祀和维修庐州府城祠堂之外,其余部分用于扩置房地产。由国杰经管。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后,若李鸿章祭田及恒产岁入逾二万担,除上述开销外,所有盈余部分由三位继承人平分,本规定永不变更。

7.合肥县东乡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继续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售。

8.上海一价值四万五千两白银之中西合璧式房产出售,其中二万两用于上海李氏祠堂之开销,其余二万五千两用于在上海外国租界买地建屋,该幢房屋应为三位继承人之公有居处,归三人共同拥有、共同管理。

9.江苏扬州府一当铺之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之开销。

10.分别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之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之公有居处。

11.根据李鸿章生前指示,江宁学馆分与国杰作宅邸,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作宅邸。[25]

不幸的是,《合同》既未提及李鸿章各个庄园及城镇不动产的规模、位置或价值的具体情况,因而无法确定其总值,也未提到任何现金、珠宝细软及其他财宝。著者访问李鸿章已故孙李国超(李经迈的独子)时,他对李鸿章动产的处置情况也不甚了解。最可能的情况是其动产在李鸿章死前或死后不久就分了。[26]不论如何,这份文件确实反映了李鸿章不动产的情况,它们均在安徽和江苏二省,因为文件中丝毫未提及他在天津或北京有任何不动产,尽管他在北方任职多年。还有,尽管谣传李鸿章的当铺遍布全国,文件中却只提到了一处。李鸿章是否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是中国最富的人,至今还是个问题,但是即使是他已故的孙子也承认他是个相当富有的人。[27]

中国人把追求财富看作是一种自然愿望,一个人即使多子长寿,如果不是个财主,也不会被人们看作大人物。[28]人们是依靠德才为进身之价也好,用金钱买官也好,当官是发财致富的一种手段。1896年李鸿章在纽约会见格兰特将军(General Grant)的儿子时,他首先问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是不是很富有,当格兰特作出否定的回答时,李鸿章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父亲在历时五年的反英战争中身为将军并使战争获得胜利、嗣后又两度当选为美国总统,而你,他的儿子,却很贫穷!呜呼,我真不理解这怎么可能!”[29]即便是官吏本人要廉洁正直,他也仍要使他的家人和亲属过一种哪怕不奢侈豪华也要舒适安逸的生活。社会压力最终常常会压倒出于道德因素的考虑。[30]为财富辩护的言论在儒家经典中亦可见到,孔子说:“帮有道,贫且贱焉,耻也。”君子应当富贵尊荣,小人则应贫穷寒酸。[31]从理论上说,官是君子,因此他应该是富有的。

然而,官员的薪俸少得可怜——一个县令的年薪是100两到300两——而且他还得自己掏腰包支付公私开支。[32]为了缓解这一状况,1728年雍正帝下令增设附加薪俸即“养廉银”,其数额是基本薪金的数倍。[33]养廉银的数额一地与一地不同,此官与彼官相异,但是1871年直隶总督的养廉银是1.5万两。[34]即使有薪金的这一增加,官员们也不指望自己的薪金能满足支付所有事务性开支及幕友的薪水。结果便是他们不得不截留一定比例的由他们经手的国家税收,并责令百姓为其提供一切运输服务。官方劳役服务费并不固定,全视习惯而定。[35]清廷十分清楚这一情形,1709年康熙帝在给湖南巡抚的谕旨中说:“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36]

李鸿章身为封疆大吏,手中掌管着包括陆海军军费、地方税收、他省协饷等等数以百万两计的政府税款,简直不能确定他到底中饱了多少,即使只是1/10,那也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另外,李鸿章在他主办的工商企业中用购买或收受的股资以分红利的形式所得的收入也难以估量[37],同时,这些公司还为他提供特别服务如免费运送货物,这一特别服务与其他特权相结合,就使得他可以从事免税贸易。[38]他从投机钻营者手中收受了无数的礼品,他过生日时,下属们也得送些东西来孝敬。还有报道说他控制着安徽的大米贸易,他的庄田里还种着罂粟。[39]这些说法的真实性令人怀疑,但是毫无疑问,李鸿章利用职权在中国经济的内销外贸两方面罗致财富。然而,他罗致财富并不仅仅是为了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巩固和加强其权力的工具。

在中国,财富是通向高官和权力的必备之物,它能为你打开仕途之门,它能保护你免于受到损害,它能帮助你结党联盟,它是与人交往的润滑油。任何一个高级地方官员,如果不用大量金钱在京中结交当道,他很快就会失去靠山而丢官。在小说《太平天国纪事》中,有一段写到主人公——供职于常胜军的一个中国文人——对一些英国人描述他的曾祖父——一个大学士——退休时花了多少钱:

“向皇帝辞行的日期已经定下来了,要保证见到皇帝,他还不得不花钱开路。因为是大学士,他已经是在京城了,因此不必为进京花钱。但是他还得花好多钱,首先是皇城的门卫,其次是紫禁城的门卫,再次是御殿的侍卫们,打发了这些人之后,他还得打发宫廷内侍、内务府总管大臣、掌仪司郎中、传导官、总管太监等及其他一些人,这样他才能到达御前。”

“如果他拒绝这样做会怎么样呢?”伯吉斯先生问。

“那他就会因为没有觐见皇帝被指控目无君上、对君不忠,这样他就很可能被拿问审判,流放边疆,这是一种活着的死刑;同时他的家产会被悉数没收。

“我曾祖父花了二十五万多两银子才见到了皇帝。……他给皇帝和皇后送礼花的钱更多。”[40]

有报道说,1895年李鸿章被褫职奉命进京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政敌的伤害,被迫在朝廷大臣及其他各色人等中花了一笔800万两银子的巨款——相当于850万美元。[41]李鸿章得以坐镇直隶达25年之久,原因之一很可能是他定期向慈禧太后和其他朝廷大臣赠送厚礼。[42]这一现象如此普遍,已经成为官场活动的一部分,因而,在官方记载中,即使有,也很少提到它。然而,这一点从李鸿章的品性、其权位的取得和巩固、他用财富获取巨大政治权益的政治智慧、以及他视财富为向权力奋斗的基本工具等诸方面很容易推测出来。

据认识李鸿章的西方人士描述说,李鸿章的私人生活是很简朴的。他饮食简单,习性谨严。[43]他在给父亲及朋友们写的碑文中,以典型的儒家思想强调节俭的观念,因而在西方人士中,他是以贪婪吝啬而臭名昭著的。[44]尽管李鸿章否认这一指责[45],但是他显然不愿意轻易花钱,除非是花到有用的地方。

有钱就有权,正因为如此,李鸿章才对它孜孜以求。也是出于这同一个原因,他使用金钱时审慎小心,但是一旦需要,他也能慷慨大方。金钱使他通向朝廷的联络渠道畅通无阻,也使他得以聘用能干的幕友。他相信以名利相诱具有广泛的号召力,这是使人们将其精力贡献于某一特定目的的最佳刺激物。[46]他支付给幕友的薪金是多少从无知晓,但是其中许多人的确在他手下发了大财。不过,李鸿章得以身居高位、腰缠万贯并罗致幕友,却是依赖于三个支柱中的第三个,也就是最后一个,即他的体格和品质。

李鸿章品性的诸多方面中,最突出的乃是他对做官和获取名利的强烈愿望。这一愿望大多数中国人都有,但是对李鸿章而言,做官几乎就是为了做官,别无他意。

李鸿章20岁北上进京时,在下面这首诗中抒发了他的抱负,同时,也预言了他未来的生活道路:

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丈楼。

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

定须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野鸥。

笑指卢沟桥畔月,有人从此到瀛洲。[47]

在本诗首行中,李鸿章表示他年届20,已为成人,正在去碰运气。清代以前,外出旅行时随身带剑是很普遍的事情。第三行暗示他将成为一代硕儒,远迈前贤。第四行中用一“侯”字,意味着他想要竭力仿效汉代班超这样伟大的军事将领。班超在“三千里”外的边境上因抗击匈奴而被封为“侯”。杰出的学者和政治家常常被比作“骥”,李鸿章也打算踵步前贤。卢沟桥即北京城外著名的马可·波罗桥(Marco Polo Bridge),许多名人曾从这里取道进京,取得了彪炳青史的功名,而这正是李鸿章的抱负所在。[48]

在写于同时的其他诗中,李鸿章更进一步抒发了他的宏伟抱负。他痛惜虚掷了20年光阴,无所事事,说为了有所作为,他必须离乡赴京,那里有许多著名学者,他可以跟着他们读书学习。[49]他将“功”、“名”二字作为奋斗目标[50],发誓要趁着年轻努力用功,以便能成为达官显贵。[51]纵观他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除了没能成为名儒之外,这些诗中表达的其他愿望几乎都实现了。

曾国藩评价李鸿章,说他是“拼命做官”[52]。这一评价的确是中肯的:从1862年李鸿章担任江苏巡抚时起,到1901年他辞世时止,几近40年,除1882年因奔母丧离职数月外,他从没有离过职。即使在1895—1900年这一段声名狼藉的时期,他仍旧保留着几项官职,并期望有一天能东山再起。大多数中国官吏是逃避责任,而李鸿章却似乎是伸手包揽责任;他从不推卸令人棘手的任务,总是被寄望做创始性的工作。[53]他崇拜韩愈(768—824)[54],似乎也遵循着韩愈的训诫:面对政敌和公众的反对,要勇于斗争,决不后退。然而,韩愈为之奋斗的是捍卫儒学,他决不会赞成李鸿章几乎是为官位的盲目献身。[55]

李鸿章一生中,自始至终表现出非凡的精力和勇气。如果说道德文章是和曾国藩联系在一起的,那么身体活力则和李鸿章联系在一起。[56]他至少有六英尺高,抬首挺胸,比大多数中国人都高。他饱满的精神状态衬托着他高大的身躯,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有一种粗朴的肌体力量。[57]他举止庄严高贵,给人一种聪敏、机智、果决的印象。[58]1896年他环游世界,到达英国后,即使当时他已是73岁高龄,他那威严的仪表还是引得有人这样描绘他。

我从(下)议院往外走时,突然迎面遇上李鸿章,他正在被引进下院去听一个辩论。这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陌生人,看上去身材异常高大,面容慈祥和善——蓝色官服雍容华丽,举手投足威严高贵,带着优雅的笑容欣赏着他所看到的一切。就外貌特征而言,很难想像有任何一个人能和李鸿章相比。这倒并不是因为他给人留下了功勋卓著、权势显赫的印象,而是他的风采传达出一种神仙般的自足、超脱而又对芸芸众生和蔼、慈悲的威严。[59]

与李鸿章良好身体素质的非凡表现相俱而来的是其敢想敢做和对健康身心的关心的非凡表现。在镇压太平军和捻军期间,他以率部亲临前敌、冒雨出巡营垒而著称。[60]在其晚年,当他主和而不是主战的政策使他遭到举国反对时,他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决不畏缩,也不屈从人意稍做自责。[61]尽管他家资万贯,身居高位,但他并未纵情声色,而是过着一种有规律的、相当简朴的生活。[62]然而,直到晚年,年龄和阅历使他成熟起来时,他才深切认识到保养身体的重要,才开始关心起自己的身体来。在1873年写给湖北巡抚郭柏荫(远堂)的信中,李鸿章说:“年来已定,约子初就枕,少壮迟眠,积习已惯,往往伏枕至丑后始可熟睡,然闭目静息,精神较旺,其得力于箴规者多矣。”[63]李鸿章还反对吸食鸦片,并试图在其同僚中劝解他人勿吸鸦片。[64]他的养身之道是多读古人书,静思天下事。他建议朋僚们躬行此道,以得到心灵的宁静和处理公务的方法。[65]

充沛的体力在李鸿章处理公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极其讲究实际,也极有工作效率,总是脚踏实地,思想与时代现实合拍。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没有沉湎于冥思玄想和深奥的理论之中。[66]讨论任何问题时,他总是把礼节弃置一旁,不使其阻塞通向达成友好协议的道路,而且,他能够以其惊人的洞察力抓住问题的核心。[67]他精神抖擞地投身于繁重的工作,确保每一件公文得到迅速办理,如果需要,他甚至坐下来亲自拟写一封措词有力的急件,而不是坐等文案来拟稿。[68]他每次出面与外国人打交道,都意味着这项工作要以几乎非中国式的速度来完成。[69]他既不是道德主义者,也不是斗士,但是他却试图根据自己的看法去解决问题,并在环绕其周围的各种社会限制中开展工作。《红楼梦》中有一段很适合于用来描述李鸿章的现实观。有人劝一个年轻的、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官员在办理牵涉到殷实权贵之家的案件时一定要慎重其事。当他反驳说那会有损公正时,那个人说:

“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雨村低了半日头,方说道:“依你怎么样?”[70]

在李鸿章看来,像唐吉诃德一样与风车作战是毫无用处的。一个人只能量力而行,“惟有量力踏实做去”[71]。

在他管辖的范围内,李鸿章很清楚自己的权力有多大,并为其施政峻厉而自鸣得意。他有效地维持了自然和谐的状态,这对治人者来说十分重要;他决不允许任何反抗外国人的暴行发生,也不能容忍任何反抗朝廷的势力出现。[72]在直隶总督任上,他曾说过,尽管其他省份会有骚乱,直隶却不会有任何叛乱发生。[73]1874年,他的军队蠢蠢欲动,想发动兵变,他迅速果断地将其镇压了下去,并将几名叛兵枭首示众。[74]1900年任两广总督坐镇广州的短短一段时间内,他成功地镇压了活动在省河里的海盗,恢复了这一地区的秩序,这是以前历任总督所没能做到的。当他奉命赴天津谈判解决义和团变乱时,广州人恳求他留下,因为他们认为他是他们所见过的最好的总督,生怕他一离开,骚乱不法行为会卷土重来。[75]

尽管李鸿章实行高压统治,他对平民百姓的疾苦也深为关心。平定太平军和捻军后,他倾注心力致力于被蹂躏地区生产生活的恢复。在江苏,他鼓励逃亡的人们重返被严重破坏了的家园,奏请对这一地区减免赋税,并清理河道、重建官署,还为便利当地商贾在苏州和上海之间建起了邮政制度。[76]在捻军活动过的地区,他决心铲除所有捻军余部,但他认识到,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争取民众。他说:“……亟须慎选严明慈惠之牧令,广设方略,勤求教养,庶三数年后,奸宄可清,乱源自息。”[77]他认识到,有必要使用武力压制和恩惠拉拢两手政策。他经常使用“软硬兼施”一词。他不是盲目地坚持在民不聊生之时继续征收各项赋税,而是采取了一种较富建设性的政策,力图保障人民生活,以使他们有能力纳税。[78]当在个别地区使用西式轮船威胁到当地船工的生计时,他想方设法维持他们的收入。1869年接任湖广总督由上海赴武昌时,他很想乘轮船沿长江而上,因为轮船速度较快。然而,他还是遵从了当地船工的意愿,乘了中国帆船——但他是让轮船拖着这艘帆船的。[79]

李鸿章对公众的感情显得很敏感,似乎还不时地投其所好。人们会有这种印象:尽管他身为高官且出身世家,但是在他和人民之间却有某种亲密的关系。他施政是严厉的,但他又是务实的、有人情味的,虽未免粗暴但治事有方——这些品质一般人是能够理解的。

在与李鸿章亲近的人中,李鸿章是以其热情亲切和富于幽默感著称的。他的曾侄孙李家煌凭着从先人那里得来的印象,描绘出他的形象是幽默、快活、机敏的。[80]另一方面,他又以其言词粗鲁(如果不是粗野的话)、性情乖张、傲慢无礼而闻名。他承认自己性情不好,因为这往往让他吃苦头,[81]但是对其他毛病他似乎并不想改正。他那粗鲁的言词是用来威吓与他作对的人的,但是一旦他们予以坚决抵抗,他也会软下来。他的傲慢无礼根植于其自信,他深信自己聪明能干,从不认为应该把事实隐藏在虚伪谦和的外表后面。他曾宣称:“鸿章生平不惯作伪人。”[82]义和团起义期间,一个外国通讯记者对他说,人们普遍认为他是中国唯一一个能够对付这种局势的人,他答道:“我亦相信。”[83]

李鸿章谥号“文忠”中的“忠”,意思是“忠诚”,这是李鸿章最主要的品质之一。他以对中国和清统治者的极其忠诚而闻名,他在给朋僚的信函中也屡屡表述之:“我辈受国厚恩,义未可以言去,只有竭力支持,尽心所事而已。”[84]“弟任重事烦,时虞陨越,加以内顾多戚……”[85]

除对朝廷极其忠诚外,李鸿章对朋友、同僚、老战友、家庭、亲戚和老师也忠心耿耿。从西方的、民族的观点来看,这显得很荒谬,特别是由于对个人的忠诚乃是中央集权衰落的根本原因。但是,对于受儒学熏陶的、重视文化传统的中国人来说,这种差异或是不甚明显,或是二者毫不相干。重要的东西乃是“仁”,即对人类情感的关心。李鸿章忠于朝廷,正是因为他能忠于朋友。一个人们必须在国家和家庭之间二者择一的世界,是一个不适于人类居住的世界。秦王朝及其法家曾经主张建立一个这样的世界,结果被推翻。当李鸿章和沈葆桢考进士时的房师孙锵铭(蕖田)在浙江遇到麻烦后,李鸿章代为求人,请闽浙总督左宗棠帮助他找些事干以维持其生计。[86]数月后,李鸿章又致函江西巡抚沈葆桢,看他能否在西江地区(广西和广东)帮助孙锵鸣觅一官职,因为在浙江和江苏很难找到差事。[87]镇压太平军和捻军时在李鸿章麾下效力的老兵们经常得到他的帮助,对于那些为国捐躯者,他为其奏请封典,并力图保证其家属得到供养:

杨绍铭军门鼎勋在敝处统带勋字营,随同南北征战,卓著勋劳,今夏在沧州减河防所病故,业为沥恳圣恩,予谥忠勤,庙子建祠,典礼优厚,足酬荩勚而慰忠魂。惟其身后凋零已极,上有七旬老母,内有孀妇孤儿,两兄鼎清鼎鼐未可寄命托孤。弟与同营诸统带刘省三、郭子美等再四筹商,以有功军国、死绥仗义之人,吾辈不为经纪,何以对亡友于地下?因令杨鼎清等奉其母与忠勤灵榇回蜀,派郜荻州观察护送前去。[88]

李鸿章对其发迹之地颇为自豪,对安徽事务及安徽人的生活状况饶有兴趣,对安徽同乡的生活甚为关切,他捐款支持安徽的工程建设[89],奖掖有才华的安徽人,为其谋官求职[90],对家乡的爱溢于言表。[91]《庐州府志》的修订和出版——即《续修庐州府志》——一事由李鸿章之弟发其端,他死后李鸿章亲自出面,把家庭其他成员和同府同乡如刘铭传等人罗致在一起,共同主持其事。[92]

李鸿章在其一生中表现出的对朋友的忠诚几乎已经成为传奇。有一次他写道,虽然忠诚、诚实为品行端正之根本者,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朋友,则此种品质是不可能得到的。朋友的作用在于指出对方的弱点,故而,朋友之间应当平等相待,交朋择友则须谨而慎之。朋友的批评与个人完善自己的愿望相结合,就可以产生你所盼望的忠诚和诚实。[93]交朋友也是为了在你身处困境时有人能帮你一把,而你也有义务用你的影响去帮助他们。李鸿章是如此坚定地信奉这一原则,以至他甘愿冒着丢掉自己职务的危险去身体力行这一原则。在曾国藩弹劾李元度一案中(见第四章),李鸿章从曾幕中辞职而去,这不仅仅是为了援助李元度,也是为了坚持忠于朋友这一原则。可是,这似乎是李鸿章最后一次采取如此坚决的行动。他在辞职期间,显然开始认识到这种强硬的立场除了使自己受到伤害外,没有任何益处。考虑到牵涉其间的人之常情,他用一种更为慎重的态度审视了自己的这一行为。他虽然仍会向朋友伸出援助之手,但是他会减轻对各当事人的伤害。1863年6月29日,李鸿章就曾国藩调黄翼升(昌歧)到两淮地区一事致函曾国藩,决心留住黄翼升(其人为“水师”大将),他是从以下几方面来辩驳曾国藩的:士气、战略,还有……最重要的是情谊:

昔日蒙师门奏派,鸿章与昌歧统带此军,四载以来,欢洽无间。昌歧每言常愿合伙,不愿分离,真死生患难之交。昌歧昨得调淮之信,忧惶无措。吾师识将意顺兵心,谅能体恤及此。如必欲其去,或奏令鸿章偕往,……仰候鉴裁。[94]

1863年7月14日,李鸿章又致函曾国藩,谓:“昌歧固畏淮苦,此间实系万不可少之人。前吴绅有公呈吁留,附呈钧鉴。”[95]在又写了几封语气相同的信之后,李鸿章终于用上了十分强硬的口吻:“……昌歧不行,鸿章不遣,再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办,死亦甘心,……而遽科鸿章以拥兵自卫之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吾师海量盛德,求勿以此纤芥致伤天和,鸿章与昌歧从游有年,……”[96]尽管这最后一封信听起来像是一道最后通牒,李鸿章还是压住火气,恳求曾国藩考虑到人之常情和他的耿直性格而使此事顺利解决。这时的李鸿章对曾国藩其人已经十分了解,他还知道适可而止,不使事情陷入僵局。

李鸿章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领袖。根据《领导人的职能》一书著者切斯特·巴纳德的理论,领导人首要的、独一无二的贡献应是对组织的忠诚,因为正是他被要求来出面维持组织内部的运转。李鸿章既忠于国家,也忠于幕府,而且永远是专心致力于工作。他的精力、自信、务实和权力欲定下了他全部行为的基调。他的职务使他具有开创新事物的权力,他的财富使他有可能聘用给他出谋划策并有能力执行他的计划的幕友。下属的忠诚可以用钱买,也可以用权压,但是这种忠诚充其量也还是很脆弱的。由于幕府的私人性质,要想使其行之有效,其成员必须是由奉幕主为核心的志趣相同的人组成,使他们围绕在幕主周围的,不只是金钱,而是相互忠诚和共同利益的纽带,是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可名状的吸引力,这对一个伟大领袖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李鸿章就是这样一个领袖,他罗致到身边的幕友,也和他本人一样,是中国新事物和旧事物的混血儿。

[1]《李集·遗集》,卷6,第16页;黄云:《续侈庐州府志》,卷31,页10a。

[2]《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

[3]黄云:《续修庐州府志》,卷22,页2b。

[4]《李集·函稿》,卷4,页21b。

[5]李书春前引文,第101—102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b;胡滨:《卖国贼李鸿章》,第8页。

[6]李书春前引文,第101—102页;《大清历朝实录》,道光朝,卷440,页4a—b;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4页;薛福成:《李傅相入曾文正公幕府》,第160页。

[7]薛福成:《李傅相入曾文正公幕府》,第160页。

[8]同上。

[9]李书春前引文,第102页。

[10]《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b。

[11]同上。

[12]同上。

[13]《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5—466页。

[14]李书春前引文,第101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胡滨前引书,第8页。

[15]李书春前引文,第102页。

[16] 《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17]《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18]同上。

[19]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6—469页。

[20]罗林森:《中国海军,1839—1895》(博士论文),第636、637—639、639—640、644、645、681—682、687页,经作者同意引用;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7页。

[21]《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布鲁纳特和哈格尔斯特拉姆:《中国当代政治组织》,第131号,第43页。(不确,应为“文华殿大学士”。——译者)

[22]《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23]同上,第1334页;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天津领事急件,1868—1906》,第4卷,1894年2月16日里德致尤尔。

[24]容闳:《西学东渐记》,第142页;梁思光:《李鸿章卖国史》,第5页;勒鲁瓦—博利乌:《亚洲的复兴》(第三版),第372页;丁韪良:《花甲记忆》,第348页;道格思爵士:《北京政治家》,载《19世纪》,ⅩL,第896页。

[25]张宗义(音):《合同》,手稿,1904年4月4日立,1918年5月10日改立,原件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已故之李国超处,著者有复制件。

[26]1963年6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访李国超。

[27]米勒:《中国:古代和现代》,第321页;1963年6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访李国超;李家煌1962年2月28日香港来信。

[28]阿灵敦:《青龙过眼》,第24页;濮兰德:《李鸿章》,第22页。

[29]立德夫人前引书,第262—263页。

[30]张纯明前引文,第226页。

[31]瞿同祖:《中国的阶级结构及其观念》,载费正清编:《中国思想与制度》,第238页。(孔子语见《论语·泰伯》)

[32]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Ⅰ,第17页;瞿同祖:《清代中国的地方政府》,前言,第8页。

[33]瞿同祖,同上,第22、215页,注释36。

[34]《大清缙绅全书》,同治十年,卷2,页6b。

[35]卢公明:《华人的社会生活》,Ⅰ,第304页。

[36]斯普林克尔:《清代的法律制度》,第43页。

[37]费维恺:《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和官督商办企业》,第22、99、177—178、179、180、182、206、250页;鲍尔吉:《马格里爵士传》,第125页;1863年6月13日在加州旧金山访李国超;卡尔森:《开平煤矿》,第34页;司百读:《李鸿章和淮军》,第558页;1962年2月28日李家煌香港来信。

[38]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603页;司百读前引书,第546页。

[39]濮兰德:《李鸿章》,第120—121页;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Ⅱ,第376页。

[40]马士:《太平天国纪事》,第217页。尽管这是小说,但马士先生曾在李鸿章手下供职,对当时官场情形十分熟悉。

[41]道格思爵士:《北京政治家》,《19世纪》,ⅩL,第896页。

[42]邓嗣禹、费正清:《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89页。

[43]裴丽珠:《赫德爵士传奇》,第143页;立德夫人:《李鸿章的生平和时代》,第332页。

[44]《李集·遗集》,卷3,页3b,17b,卷4,页3a,9a;马士:《太平天国纪事》,第286页;立德夫人前引书,第194页;鲍尔吉前引书,第80页。

[45]《李集·函稿》,卷13,页8b。

[46]邓嗣禹、费正清:《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71页。

[47]《李集·遗集》,卷6,页1b。房兆楹先生为我指出了这首诗,志此鸣谢。

[48]加利福尼亚大学陈世骧教授为我解释诗意并校正译文,谨志此鸣谢。

[49]《李集·遗集》,卷6,页1b—2a。

[50]同上,卷6,页2a。

[51]《李集·遗集》,卷6,页2b。

[52]李少陵:《曾国藩》,第82页。

[53]宓吉:《阿礼国传》,Ⅱ,第328页。

[54]《李集·遗集》,卷1,页8a。

[55]德巴里:《亲儒思想的再评价》,载芮沃寿:《中国思想研究》,第86页。

[56]芮玛丽:《同治中兴》,第75页。引自《北华捷报》,1865年和1868年。

[57]马蒂格侬:《中国的伟大人物李鸿章》,载《新闻评论》(1925年9月1日),第18、20页;阿灵敦:《青龙过眼》,第23页;濮兰德:《李鸿章》,第3页;立德夫人:《李鸿章的生平和时代》,第1、6页;道格思爵士:《李鸿章》,第24页;诺曼:《远东民族和政治》,第251页;李提摩太:《留华四十五年记》,第298页;玛高温:《李鸿章阁下》,载《远东》,第2套,第1集,第3期,第74页;科士达:《伟大的中国总督和外交家》,载《国际月刊》,Ⅱ,第587页;丁韪良:《花甲记忆》,第349页;杨约翰:《伴随格兰特将军周游世界》,Ⅱ,第373页;马士:《太平天国纪事》,第284页。

[58]马士:《太平天国纪事》,第415页。

[59]濮兰德:《李鸿章》,序言第5页。

[60]立德夫人:《李鸿章的生平和时代》,第44页;1962年4月4日在加州旧金山访李国超;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Ⅱ,第84页;吴汝纶:《李文忠公神道碑》,载《李集·卷首》,页62b;《李集·函稿》,卷1,页33a;吴卫平:《淮军的崛起》,载《中国论文集》,第14卷,页33;威尔逊:《常胜军》,第296页;江世荣:《捻军史料丛刊》,Ⅱ,第42页。

[61]立德夫人前引书,第195、331页;宓吉:《李鸿章》,载《布莱克伍德出版公司爱丁堡杂志》,CLⅩⅩ,第1034期,第849、840页;丁韪良:《花甲记忆》,第355页;季南:《英国对华外交》,第245页;宓吉:《阿礼国传》,Ⅱ,第190页;庆丕:《在中国海关》,第156页;吴汝纶:《李文忠公墓志铭》,《李集·卷首》,页66a。

[62]袁道丰:《李鸿章和中日战争》,载《天下月刊》,Ⅲ,第1期,第10页;裴丽珠前引书,第143页;立德夫人前引书,第332页。

[63]《李集·函稿》,卷13,页10a。

[64]同上,卷1,页15b;江世荣前引书,Ⅱ,第149页;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Ⅱ,第376页。

[65]《李集·函稿》,卷9,页17b;卷5,页12a。

[66]宓吉:《阿礼国传》,Ⅱ,第381—382页。

[67]立德夫人前引书,第140、206页;威特:《威特回忆录》,第88—89页。

[68]立德夫人前引书,第140、207页。

[69]萨金特:《中国的慈禧太后》,第72页。

[70]曹雪芹、高鹗:《红楼梦》,弗罗伦斯等译本,第3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2页)。

[71]《李集·函稿》,卷10,页14b。

[72]斯普林克尔前引书,第28—29页;立德夫人前引书,第67页。

[73]《李集·函稿》,卷12,页14b。

[74]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Ⅱ,第278页。

[75]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中朝对外国商务开放港口贸易、航运、工业等十年报告》(1892—1901),第199页;米勒前引书,第323—324页。

[76]道格思爵士:《李鸿章》,第86页。

[77]《李集·函稿》,卷8,页50a。

[78]同上书,卷10,页33a。

[79]道格思爵士:《李鸿章》,第94页。

[80]1962年2月28日李家煌香港来信。

[81]《李集·函稿》,卷9,页1a—b。

[82]《李集·函稿》,卷13,页8b。

[83]坎宁安:《中国军人》,第91页;丁韪良:《花甲记忆》,第340页;赫德:《致中国各海关外籍雇员信》,手稿打印件,1865—1910, 1870年9月28日赫德致杜维德;路德威格:《李鸿章与中国对外政策》(博士论文),第406页。

[84]《李集·函稿》,卷13,页32a。

[85]同上书,卷13,页12b。

[86]同上书,卷5,页37a。

[87]同上书,卷6,页1b。

[88]《李集·函稿》,卷8,页517a。着重号是著者加的。

[89]同上书,卷4,页8a。

[90]同上书,卷9,页22b。

[91]同上书,卷3,页5b。

[92]同上书,卷20,页5a—b。

[93]《李集·遗集》,卷8,页1a。

[94]《李集·函稿》,卷3,页33a。

[95]同上书,卷3,页36a。

[96]同上书,卷4,页2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