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暴风雪中的绑架
一
由于要照看杰里米,莱拉和我一直等到星期一才把我们获取的信息向警方汇报。在这个期间,我们三人庆祝了我们的小型感恩节,品尝了土豆泥、蔓越莓、南瓜派和考尼什雏鸡肉,我们告诉杰里米那是小火鸡。这大概是他和我度过的最棒的感恩节了。到星期天晚上,我妈妈在赌场花光了钱过来接杰里米。我能看出他不想走。他坐在我的沙发上,不理睬我母亲,直到她最后厉声命令他起身。他们走后,莱拉和我整理了我第二天放学后要带到警局的日记和庭审记录页。我们极为兴奋,简直按捺不住。
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凶杀重案组在市政厅有一间办公室,那是市中心的一栋像城堡一般的旧建筑。装饰华丽的拱道给大楼入口带来一种古典的理查森式建筑风格,在过道风格一变,更让人想起罗马浴场而不是古罗马式建筑。墙壁上镶嵌着五英尺高的大理石板,上面有人给灰泥涂上了融合了紫红的如番茄汤的颜色。过道有一个街区长,左转,又是半个街区左右的长度,然后是108房间,凶杀重案组办公室。
莱拉和我把我们的名字报给坐在防弹玻璃后面的接待员,然后我们坐下来等待。过了约莫二十分钟,一个男人进入等待区,右臀上别着一只9毫米口径的格劳克手枪,左边的腰带上别着徽章。他很高,胸膛和二头肌厚实,仿佛他在监狱院子里举重。不过他有一双深情的眼睛,这缓和了他强壮的外表,声音柔和,比我想象中要柔和一点。只有莱拉和我在等候区。“乔?莱拉?”他问道,伸出他的手。
我们挨个握了他的手。“你好,长官。”我说。
“我是麦克斯·鲁珀特探长,”他说,“我听说你们有一起凶杀案的情报。”
“是的,先生,”我说,“有关克丽斯特尔·哈根的凶杀案。”
鲁珀特探长移开目光,似乎在读取他脑中一个名单上的姓名:“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她是在1980年被杀的。”莱拉说。
鲁珀特努力眨了几下眼,微微偏着头,就像一只狗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音:“你是说1980年?”
“我知道你也许认为我们两个是疯子,但请给我们两分钟时间。如果两分钟以后你认为我们满嘴胡言乱语,我们就离开。如果我们说的有道理,即便有一点讲得通,那么或许有一个谋杀犯仍然逍遥法外。”
鲁珀特看了下表,叹了口气,挥了挥手,示意我们跟他走。我们走进一间满是隔间的房间,进入一个只有一张简单的金属桌和四张木凳的地方。莱拉和我坐在桌子的一边,打开我们用红绳系好的文件夹。
“两分钟,”鲁珀特说着指指他的表,“说吧。”
“嗯……唔,”我没想到他当真只给我两分钟,这让我一开始就紧张不安,我整理好思绪,说道,“1980年10月,一个叫克丽斯特尔·哈根的十四岁女孩被强奸和谋杀。她的尸体在她隔壁邻居卡尔·艾弗森的工具棚里被焚烧,卡尔·艾弗森被宣判为杀害她的凶手。有一项关键证据是一本日记。”我指着那个红绳文件夹,莱拉把日记拿出来。
“这是克丽斯特尔的日记。”莱拉说着,把手放在页面中,“检察官利用日记中的一些段落来表明卡尔·艾弗森盯她的梢并且强迫她与他发生性关系。他用这几则日记来给艾弗森定罪。但是这本日记里有几行是代码。”莱拉打开日记,翻到第一则代码信息。
“这个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鲁珀特拿起日记翻阅起来。“看见这些数字没?”他指向每页底端印着的一个数字。“这些是贝茨编号。”他说,“这是案件的证据。”
“我们正要告诉你,”我说,“我们是从艾弗森的律师那里拿到的。它们来自庭审。”
“看这个代码,”莱拉说着把有代码的那几页给鲁珀特看,“1980年9月,克丽斯特尔开始用代码写日记。不多,只是偶尔。他们没有破译代码就进行了审判。”鲁珀特看了下日记,停留在有代码的日记页面上。“好的……然后呢?”他说。
“然后,”我看着莱拉,“我们破译了代码。实际上,她破译了代码。”我指着莱拉,她从文件夹拿出一页纸,上面列了所有有代码的日记,后面是破译后的文本。她利索地把那张纸放在鲁珀特探长前面。
9月21日
今天是可怕的一天——7,22,13,1,14,6,13,25,17,24,26,21,22,19,19,3,19。我要疯了。这真是十分十分糟糕。
↓
9月21日
今天是可怕的一天——找不到我的眼镜。我要疯了。这真是十分十分糟糕。
9月28日
25,16,14,11,5,13,25,17,24,26,21,22,19,19,3,19。如果我不满足他的要求,他会告诉所有人。他会毁了我的生活。
↓
9月28日
DJ找到了我的眼镜。如果我不满足他的要求,他会告诉所有人。他会毁了我的生活。
9月30日
6,25,6,25,25,16,12,6,1,2,17,24,2,22,13,25。我恨他。我心烦意乱。
↓
9月30日
我跟DJ手交了。我恨他。我心烦意乱。
10月8日
25,16,12,11,13,1,26,6,20,3,17,3,17,24,26,21,22,19,19,3,19,9,22,7,8。他一直威胁我。2,3,12,22,13,1,19,17,3,1,11,5,19,3,17,24,17,11,5,1,2。
↓
10月8日
DJ不把眼镜还给我。他一直威胁我。他想我为他口交。
10月9日
6,26,22,20,3,25,16,12,2,22,1,2,3,12,22,13,1,3,25。他强迫我。我想自杀。我想杀了他。
↓
10月9日
我满足了DJ的要求。他强迫我。我想自杀。我想杀了他。
10月17日
25,16,17,22,25,3,17,3,25,11,6,1,22,26,22,6,13,2,3,12,22,19,10,11,5,26,2,6,1,2,5,10,1。
↓
10月17日
DJ又强迫我做了一次。他十分粗暴。很疼。
10月29日
6,1,19,10,22,18,3,25,16,19,10,22,18,6,13,26,17,3。泰特太太这么说。她说年龄差距意味着他一定会进监狱。到此为止。我很高兴。
↓
10月29日
这是强奸。DJ强奸我。泰特太太这么说。她说年龄差距意味着他一定会进监狱。到此为止。我很高兴。
“丢失的眼镜是怎么回事?”鲁珀特问道。
我把我们跟安迪·费希尔的谈话告诉他,有关他跟克丽斯特尔怎么偷了那辆车,怎么出的事,又怎么留下了克丽斯特尔眼镜的镜片这个证据。“瞧,”我说,“找到眼镜的人肯定知道车被偷和镜片的事情。他知道他握有她的把柄,可以强迫她……你知道的,服从。”
鲁珀特靠在他的椅子上,抬头看着天花板,“这么说这个叫卡尔的家伙被判刑,部分依据这本日记?”
“没错,”我说,“检察官告诉陪审团艾弗森抓到克丽斯特尔在做爱,以此威胁克丽斯特尔与他发生性关系。”
莱拉补充道:“不破解代码,就没有办法确切地知道谁强奸了她。”
“你们知道谁是DJ吗?”他问道。
“女孩的继父,”莱拉说,“他的名字是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
“你们认为是他,就因为他的名字是道格拉斯·约瑟夫?”鲁珀特说。
“这个,”我说,“以及他是那家车行的车主,克丽斯特尔从车行偷的车,因此他肯定知道镜片的事情。调查盗窃事件的警察来车行时肯定提到了这一点。”
“我们还有这些照片。”莱拉说着拿出表明百叶窗关着的照片,以及表明有人从窗口窥视的第二张照片,那时应该没人在房子里。
鲁珀特仔细察看这两张照片,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放大镜细看。接着他把照片放在桌子上,双手十指交叉,敲着手指说道:“你们知道艾弗森在哪个监狱吗?”
“他不在监狱,”我说,“他得了癌症快死了,他们假释他去了里奇菲尔德的一家养老院。”
“那么你们不是想把这个家伙弄出监狱?”
“鲁珀特先生,”我说,“卡尔·艾弗森活不过几个星期了。我想在他死之前洗清他的罪名。”
“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鲁珀特说,“我不认识你。我不了解这个案子。你带着一本日记和代码的故事进来,想要我赦免艾弗森的罪行。我不是教皇。有人要从地下室找出卷宗,仔细搜查,证实你说的是否是事实。即使是事实,谁又能确定这个DJ就是你说的那个人。我不知道有没有其他证据。也许这本日记无关紧要。也许这张照片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你在要求我重新调查一个三十年前的案子,那个家伙已经由陪审团排除了合理怀疑后定罪。不仅如此,这个家伙不在监狱了。他在一家养老院。”
“可如果我们是对的,”我说,“三十年前有一个谋杀犯在逃。”
“你读报吗?”鲁珀特问道,“你知道今年我们处理了多少起凶杀案吗?”
我摇了摇头。
“迄今为止我们处理了三十七件,今年三十七件凶杀案。去年我们处理了十九件。我们没有足够的人力去侦破三十天前发生的谋杀案,更不用说三十年前。”
“但是我们已经破解了这个案子,”我说,“你只需要核实一下。”
“没有那么容易。”鲁珀特开始把文件堆叠起来,似乎在示意我们的会谈结束了,“证据要足够有力到说服我的上司重新审理此案。然后我的上司必须让县检察官认识到他们三十年前错判了一个人。之后,你们必须进法院说服法官重新审判还他清白。现在你们说这个艾弗森只有几个星期的寿命了。即便我相信你们——我没有说我相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死之前还他清白。”
我简直没法相信我的耳朵。破解代码时莱拉和我异常激动。真相从纸页上跳了下来对我们叫喊。我们知道卡尔是无辜的。我怀疑鲁珀特探长也知道这一点,这让他的“我们太忙了”的理由难以被人接受。我十分熟悉卡尔的卷宗,知道在认为卡尔有罪时他们投入了大量资源。而现在——现在我们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整个系统却荒废了。这似乎不公平。鲁珀特把那叠文件还给我。
“这不对,”我说,“我不是个疯子,我不是在谷物碗里看到了一个幽灵或者跟一只狗说过话,跑过来告诉你他是无辜的。我们带来了证据。而你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因为你们人手不足?简直是胡说八道。”
“现在,等一下——”
“不,你等一下,”我说,“如果你认为我满口废话,撵我出去,我会理解。但是你不调查一下就是因为工作太多?”
“我没有那么说——”
“那么你要调查一下?”
鲁珀特抬起一只手示意我不再说话,他凝视着我前面的文件夹。接着他放下手,靠在桌子上。“这么办,”他说,“我有个朋友在无罪项目工作。”鲁珀特伸进口袋,拿出一张他的名片,在后面写了一个名字。“他叫包迪·桑登,是哈姆林法学院的法律教授。”鲁珀特把名片递给我。“我会从仓库找出旧卷宗,假设它还在那里的话,你联系包迪。也许他能帮忙。我这边我会尽我所能,但是不要抱太大希望。如果你说的这个人是无辜的,包迪能帮忙拿到重回法庭的证据。”
我看着那张名片,一边有鲁珀特的名字,另一边写着桑登教授的名字。“让包迪给我打电话,”鲁珀特说,“我能告诉他卷宗里有什么,如果有的话。”
莱拉和我起身准备离开。
“乔,”鲁珀特说,“如果这是白费心机,我会找你。我不喜欢被戏弄。明白吗?”
“明白。”我说。
二
卡尔没想到那天我会去拜访他。
跟鲁珀特探长会面后,我把莱拉送回公寓,然后开车去希尔维尤告诉卡尔这个好消息。我本来以为会在窗边找到坐在轮椅上的卡尔,但是他不在。一整天他都没有下床,他没法下床,癌症让他虚弱到需要通过管子输入氧气和食物。
起初洛格伦不愿意让我见卡尔,但是我把我们取得的进展告诉她后,她心软了。我甚至给她看了有代码的那几篇日记和破译后的版本。我向她解释卡尔是无辜的,她变得悲伤。“恐怕我不是一个好基督徒。”她说。
她让珍妮特去看看卡尔的情况,看他是否愿意接待我。一分钟后,她们领我去了他的门口。卡尔的房间里有一张床、一个茶几、一把木椅、一个带嵌入式梳妆台的壁橱、一扇看不到风景的小窗。青苔色的墙壁没有任何装饰,除了一张有关保持清洁的指示布告。卡尔躺在床上,一根塑料管往他的鼻子里输送氧气,另一根塑料管扎在胳膊上输入维持他生命的营养物质。
“抱歉打扰你,”我说,“不过我找到了些你应该看看的东西。”
“乔,”他说,“见到你很高兴。今天要下雪吗?”
“我不这么认为。”我说,看着窗外蓬乱的紫丁香丛枯萎的树枝,它们遮住了他的视线,“我今天去见了一位探长。”
“希望能下雪,”他说,“在我死之前下一场大雪。”
“我知道谁杀死了克丽斯特尔·哈根。”我说。
卡尔不再说话,看着我,似乎他要转换他的思绪。“我不明白。”他说。
“记得那本日记吗?检察官用来证明你有罪的那本日记?”
“哦,是的,”他说,露出惆怅的笑容,“那本日记。我总是想起她是那么甜美的一个女孩,在后院练习她的啦啦队动作。她一直认为我是个性变态——一个儿童性骚扰者。是的,我记得那本日记。”
“你记得日记里有些行里有数字吗?代码?我破解了——嗯,我们破解了代码——我弟弟,我,还有那个叫莱拉的女孩。”
“啊,”卡尔笑了,“你们真聪明!代码说了些什么?”
“她说的全是被胁迫发生性关系,受到威胁,她根本没有说到你。她说的是一个叫DJ的人。”
“DJ?”他说。
“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我说,“她说的是她的继父,不是你。”
“她的继父,可怜的女孩。”
“如果我能让警察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我能证明你无罪。”我说,“如果他们不调查发生了什么——我将亲自调查。”
卡尔叹了口气,头更深地陷入枕头里,注意力转回那扇小窗和枯萎的紫丁香丛。“别那么做,”他说,“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冒险,此外,我一直知道我没有杀她。现在你知道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的回应让我颇感意外。我不相信他竟然如此平静,换作是我,我会穿着睡裤哀号跳跃。“难道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没有杀她?”我说,“澄清你的罪名?让所有人知道检察官把你送进监狱是错误的?”
他温和地笑了笑。“记得我告诉过你我的生命以小时计算?”他说,“我应该拿出多少小时为三十年前的事情烦恼?”
“但是你为没有犯过的罪一直囚禁在监狱里,”我说,“这错得很离谱。”
卡尔转向我,淡白的舌头舔着干裂的嘴唇,凝视着我,“我不后悔被逮捕,被送进监狱。如果那天晚上他们没有逮捕我,我今天就不会在这里。”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你知道克丽斯特尔被杀的那天我买了把枪。我买那把枪是要用在我自己身上的,不是用在那个可怜的女孩身上。”
“你自己身上?”
他的声音变得微弱,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那天晚上我没打算喝醉。那是个意外。我两三次将枪举起来对着我的太阳穴,但是没有勇气扣动扳机。我从碗柜拿出了一瓶威士忌。我只想喝一点再开枪——只抿一小口来给我一些勇气。但我喝得太多了。我猜我需要更多的勇气。我醉倒了。我醒来时,两个高大的警察正把我拖出家门。要不是他们逮捕了我,我就会完成那件事情。”
“你在越南没有自杀,因为你不想进地狱。记得吗?”
“到我买那把枪的时候,上帝和我已经说不上话。我已经在地狱。我不在乎了。没有关系。我不能忍受我做过的事情。我没有颜面再多活一天。”
“就因为你在越南没有救那个女孩?”
卡尔转过头,我能看见他胸腔的呼吸变得急促。他再次用干燥的舌头舔他的嘴唇,停下来整理思绪,然后说:“那不是全部。当然,事情是从那里开始的,但那不是故事的结束。”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注视他,等待他解释。他请我给他倒点水,我倒了。他润了润唇。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他说,声音柔和而冷静,“这些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连维吉尔也不知道。我告诉你这些,因为我承诺过我会对你坦诚相告。我说过我不会隐瞒任何事情。”他的头靠在枕头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扭曲而可怕的回忆引起的痛苦划过他的脸。某种程度上我想要他免除这种痛苦——告诉他可以保守秘密——但是我不能。我想听。我需要听。
他振作精神继续说:“维吉尔和我都中枪的那场战斗之后,他们送维吉尔回了家,我在岘港休养了一个月后,被送回我的分队。有维吉尔和塔特在时,越南还可以忍受,但是没有他们,我想不出一个词来形容我有多么消沉。就在那时,我想着事情不会变得更糟糕,可是事情就到了那个地步。”
他的记忆再次回到越南,眼睛失去了焦距:“1968年7月,我们执行一次常规的搜捕与捣毁任务,搜查某个不知名的村子,寻找食物和军火:跟往常一样。那天热得要死,达到人所能忍受的炎热的极限,还有跟蜻蜓一般大的蚊子来吸你的血。让你纳闷怎么会有人住在这么个破地方,到底为什么有人会为这个地方打仗。我们在搜查这个村子时,我看到一个女孩从一条小路上跑下来进了一间小屋,吉布斯看着她,跟随她,一个人朝那个方向走。牛轭事件又要重演了。”
卡尔又喝了口水,嘴唇发抖,继续说:“那一刻,我身边的战争似乎消失了。所有的大话,呼喊、炎热、正义与邪恶——全消融了,只剩下我和吉布斯。对我来说唯一要紧的事是阻止吉布斯。我不能让牛轭事件再次发生。我走向小屋,吉布斯脱下了裤子。他把那个女孩打得血淋淋的,用一把刀比着她的喉咙。不知怎么回事,我拿起来复枪对着他。他看着我,把烟草唾沫吐在我的靴子上,说他马上就来收拾我。我告诉他停下来,他没有。‘有本事就开枪,你他妈的胆小鬼,’他对我说,‘开枪啊,他们会立马枪毙你。’”
“他说得对。我准备死在越南——当然——不是那样子死去。当我放下来复枪,吉布斯嘲笑我,直到他看见我拔出刀。我刺他的时候,他的眼睛睁得跟鸡蛋一样大,我刺穿了他的心脏,看着他在我手中流血而死。他看上去非常吃惊,难以相信。”卡尔的声音平稳、冷静,像一架飞机从风暴中摆脱,“你看,乔,我谋杀了吉布斯中士,残忍地杀害了他。”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卡尔不再说话。他的故事结束了。他告诉了我真相。随后的沉默压迫着我的胸口,直到我感觉我的心跳要停止,但是我等待卡尔继续说下去。
“我帮那个女孩穿好衣服,把她推出门,告诉她跑——快点溜——进丛林中。我等了一会儿,朝空中开了几枪叫来骑兵部队。我告诉他们我看到有人跑向丛林。”他再次停顿下来,看着我,“你看,乔,终究我是一个谋杀者。”
“但是你救了那个女孩的命。”我说。
“我没有权利杀死吉布斯,”卡尔说,“他在美国有妻子和两个孩子,我谋杀了他。我在越南杀了很多人……很多,但他们是士兵,他们是敌人。那是我应做的工作。我谋杀了吉布斯,在我看来,我还谋杀了牛轭的那个女孩。我没有拿刀割她的喉咙,但我一样杀了她。他们为克丽斯特尔·哈根被谋杀逮捕我时……呃,在内心我认为还债的时候到了。进监狱之前,每天晚上入睡我都看见那个可怜的越南女孩的脸,看见她晃动手指请求我去她身边,去救她。不管我喝了多少威士忌,我永远不能让那段记忆暗淡下去。”卡尔合上眼睛,摇了摇头,“老天,我喝得多么醉啊。我只想停止那种痛苦。”
卡尔说话时,脸上渐渐失去活力,他的话语散落,从他的唇边磨损出来。他又喝了一口水,呼吸不再颤抖才说:“我以为去监狱后,我或许能压制我的那些鬼魂——埋葬掉那部分的我,埋葬掉我在越南做过的那些事情。但是到头来,没有足够深的洞。”他抬头看着我,“不管你多么努力,有些事情你总是没法回避。”
他的眼神告诉我他能看到我的愧疚枷锁。沉默环绕在我周围,我在椅子上不安地动来动去。卡尔闭上双眼,抓住他的肚子,疼得龇牙咧嘴。“老天,这讨厌的癌症让人狗娘养地疼。”
“要我叫人吗?”我问。
“不,”他说,咬牙切齿地说,“过去了。”
卡尔把双手扭成一团,一动不动地躺着,直到他的呼吸恢复到平静、微弱但有规律的节奏。“你想知道真正的逆转吗?”他说。
“当然。”我说。
“花了那么多时间想死,尝试去死,而监狱让我想活下去。”
“你喜欢监狱?”我说。
“当然不,”他在疼痛中笑出声来,“没人喜欢监狱。但我开始读书、思考,试图理解我自己和我的人生。然后一天,我躺在铺位上,琢磨帕斯卡赌注。”
“帕斯卡赌注?”
“这个叫布莱兹·帕斯卡的哲学家说如果你可以选择信上帝或不信上帝,最好信。因为如果你信上帝而你错了——呃,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你死后进入宇宙的虚空。但是如果你不信上帝而你错了,那么你将永远待在地狱,至少依据某些家伙来说是这样。”
“算不上信教的理由。”我说。
“根本算不上,”他说,“我周围有成百上千人等待着他们生命的结束,等待着死后更好的世界。我也一样。我想相信在彼岸有更好的东西。我在监狱里消磨着时间,等待着那个渡口。就在那时我脑子里闪出了帕斯卡赌注,出现了一点小转折。要是我错了呢?要是没有彼岸?要是,在万古的时间长河里,我只有这唯一一次生命,我应该如何度过?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这就是全部?”
“呃,我猜会有不少牧师死后感到失望。”我说。
卡尔咯咯发笑。“呃,没错,”他说,“但那也意味着这里就是我们的天堂。每天我们身边都上演着生命的奇迹,我们将那些不可理解的奇迹视为理所当然。就在那天我决定要活出精彩——而不是简单地活着。如果我死后发现天堂在彼岸,嗯,那很好。但是如果我不像已经置身天堂那样度过我的生命,死后发现只有虚无,呃——我就浪费了我的生命。浪费了历史长河中我唯一的一次生存机会。”
卡尔迷迷糊糊地出神,凝视着外面一根光秃秃的树枝上飞来飞去的山雀。我们注视着那只鸟好几分钟,直到它飞走。卡尔的注意力又转回到我身上。“抱歉,”卡尔说,“一想到过去我就有点偏哲学。”
他再次去抓肚子,发出痛苦的轻微叫声。他紧闭上眼睛,咬紧牙关。痛苦没有过去,反倒愈演愈烈。他以前也经历过一次次阵痛,但我从没见过像这次这么严重。我等了几秒,希望疼痛过去,卡尔的脸扭曲,鼻孔张得大大的想要呼吸。难道会这样结束?他要死了吗?我跑进大厅叫护士。一个护士拿着注射器跑进他的房间,清理了卡尔静脉注射的开口,给他注射了吗啡,他的头滚回枕头上。他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精力完全衰竭。他看上去几乎没有一点活气。他试图保持清醒,但是没有做到。
他睡着了,我守着他,我思忖着他还剩下多少天——多少小时。我思忖着我还剩下多少时间能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三
回家后,我从钱包里拿出麦克斯·鲁珀特的名片,有包迪·桑登名字的那张,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桑登教授听起来很和蔼,并且挤出第二天四点的时间跟我见面。那个星期二我最后一节课是经济学,直到三点半才出来。要是我早知道那天的课是照本宣科地读教材,我会逃课早点去哈姆林大学。等我从圣保罗的公交车下来时,还有九个街区要走,而只剩下六分钟。前七个街区我一路小跑,最后两个街区我敞开大衣行走,让冬天的冷风吹干我的汗水。准时到达桑登教授办公室门口。
我原以为法院教授会是有着谢顶白发,扎着蝶形领结,穿着驼毛夹克的老人,但是桑登教授身着蓝色牛仔裤、法兰绒衬衫和平底便鞋,蓄着稀少的胡须,一头棕发,只是太阳穴上有点白发,像一个建筑工人那样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
我带来了材料文件夹——我给鲁珀特探长看的那个。桑登教授在杂乱的办公桌上理出一块空间,给我拿了一杯咖啡。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想到卡尔已经假释出狱的信息曾扼杀了麦克斯·鲁珀特的热情,我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桑登教授。我不希望桑登教授仅仅因为卡尔不在监狱,就不考虑我的论据。我从洛克伍德家的窗户照片开始我的描述。“有意思。”他说。
“还有更有意思的。”我说,从文件夹中拿出那几页日记,把它们摆在他面前,引导他看这一连串的日记,向他说明检察官如何用它们画了幅错误的画,给卡尔·艾弗森定了罪。接着我给他看了破解后的日记,上面清楚地拼出了凶手的名字。读到DJ时,他歪着头笑了。
“DJ:道格拉斯·约瑟夫。这讲得通。”他说,“你怎么破解代码的?”
“我患自闭症的弟弟。”我说。
“专家?”桑登教授问道。
“不是,”我说,“纯属运气。克丽斯特尔·玛丽·哈根那个秋天在上打字课,她的代码依据的是那句话……你知道的,有字母表上每个字母的那句。”
桑登教授在记忆中回想:“有关一条懒狗的那句,对吗?”
“就是那句,”我说,“那就是她的代码:她的密码机。一旦我们发现了解开代码的钥匙,答案就白纸黑字显现出来了。我们是这么想的,道格拉斯让丹尼帮他做伪证说他在经销店。丹尼讨厌他的继母,我们知道他们的婚姻不牢靠。也许道格拉斯告诉丹尼他在掩盖另外一些事情。”
“比如什么?”桑登问。
“依据克丽斯特尔当时的男朋友安迪·费希尔所言,洛克伍德先生常背着他妻子去脱衣舞夜总会,”我说,“也许道格拉斯让丹尼帮他做伪证,因为丹尼认为他在保护他爸爸陷入类似这样的麻烦。此外,没人怀疑道格拉斯。警方立刻就锁定了卡尔·艾弗森。大家都认为是卡尔干的。”
“继父是凶手这一点说得通。”他说。
“为什么?”
“他离她近——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他可以为对她的冲动做出解释。他利用发现的秘密支配并控制受害者。成为一个成功的恋童癖的关键是孤立受害者,让她觉得自己不能告诉任何人,让她相信那会毁掉她和她的家庭,每个人都会责怪她。他就是这么做的。他从眼镜入手,利用这一罪行威胁她并施加影响,让她触摸他。接着他让她做更多,一步步跨越新的边界。让人悲伤的是克丽斯特尔的自救途径,她知道她可以扭转局面,这反倒确保了她的死亡。他不可能让她拥有那种权力。”
“那么我们怎么能抓到这个家伙?”我问。
“证据中有体液吗?血,唾液,精液?”
“法医证实她被强奸;他们在她体内发现了少量精液。”
“如果证据中仍有样本,我们或许能够提取DNA。唯一的问题在于:这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他们没有DNA证据。他们或许并没有保存样本,就算他们保存了,也会变质得没办法使用。潮湿的样本没法好好保存。如果有一滴干血迹,DNA能保存数十年。”桑登教授按下扬声器按钮拨了一个数字,“让我们给麦克斯打个电话,看他那边有什么。”
“包迪!”麦克斯·鲁珀特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好吗?”
“你知道的,麦克斯,仍然为了信仰和原则而斗争。你呢?”
“要是我再接到一桩谋杀案,我就去杀人。”他笑着说。
“麦克斯,我现在在开着免提电话。我跟一个叫乔·塔尔伯特的孩子在一起。”
“嗨,乔。”这句话从免提电话中蹦出来,就像我们是老朋友。
“嗨……探长。”
“我在看乔拿过来的证据,”桑登教授说,“我认为他掌握了一些情况。”
“你总是在努力,包迪,”鲁珀特说,“我从地下室拿出卷宗看了看。”
“有液体吗?”桑登问。
“那个女孩尸体在一间工具棚、车库或者是类似的地方被烧毁了。她的双腿大部分被烧掉了,她体内的液体蒸发了。实验室可以确定存在精子,但是样本年代太久弄不出什么东西。凶手是非分泌型[1],样本里没有血。据我所知,没有玻璃片保存下来。我给BCA打了电话,他们也没有什么证据。”
“BCA?”我说。
“刑事局。”桑登教授说。
“可以看作是我们的鉴证人员,”他把注意力转回电话上,“没有血迹?唾液?”
“她的衣服都在火中被烧了。”麦克斯说。
“指甲呢?”我说。
“指甲?”桑登教授在椅子上挺直了身体,“什么指甲?”
突然我感觉我也是谈话的一部分。“那个女孩的假指甲。他们在卡尔·艾弗森的后门廊找到了一个。道格拉斯把它放在那里肯定是用来陷害卡尔的。”
“如果受害者在反抗中弄掉了她的指甲,上面也许有皮肤细胞。”桑登说。
“卷宗里没有指甲。”鲁珀特说。
“它应该在B保管室。”桑登说。
“B保管室?”我问道。
“那是法庭保存在审判中被确认是证据的地方。”桑登说,“这是一起谋杀案,他们会保存证据。我们派个跑腿的人从艾弗森那里拿一个样品,再得到法院指令去检测那个指甲。如果指甲上有DNA,要么能证明艾弗森有罪,要么就能给我们提供重新审理案子的依据。”
“我会把证据目录清单传真给你备用。”鲁珀特说。
“谢谢你的帮助,麦克斯。”桑登说。
“别客气,包迪,”麦克斯说,“我会准备好。”
“星期五打牌见?”桑登说。
“好,到时候见。”
桑登教授切断了联系。我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我想要确认一下。“那么,桑登教授——”
“请叫我包迪。”
“好的,包迪,如果这个指甲上有皮肤细胞——他们能从中提取到DNA?”
“可不是,兴许还有血。听起来它保持干燥。不能保证他们能找到DNA,但是如果可以——并且不是卡尔·艾弗森的——再加上日记和你发现的东西,我们有足够的材料走出第一步,也许撤销他的判决?”
“最快在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我们大概需要四个月的时间拿到DNA检测结果,再有几个月才能上诉到法庭。”
我的心一沉,垂下头来。“他没有那么久,”我说,“他得了癌症。他可能活不了四个星期,更谈不上四个月,我需要在他死之前证明他无罪。”
“他是你的亲戚?”
“不是。他只是我认识的一个人。但是我需要做这件事。”自从莱拉破解了代码,有关我外祖父落水的记忆就出现在我的睡梦中,每当我想要休息一下时,脑中就浮现出那些画面。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改变过去,但是这没有关系。我现在需要做这件事。为了卡尔?为了我的外祖父?为了我自己?我说不上来。我只是需要做这件事。
“呃,那就有些棘手了,”桑登教授在桌上敲着手指,“我们可以使用私人实验室,或许要比BCA快些,但即便如此,也无法保证。”他又敲了几下,“我可以试着找人帮下忙,但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他对我皱了皱眉,耸了耸肩,“我只能说,我会竭尽所能。”
“除了DNA测试以外,还有什么事情我们依据这本日记可以做?”我问道。
“这本日记很好,”他说,“但是还不够。如果这个叫洛克伍德的家伙可以上法庭坦白他的罪行,我们能进展得快一些,除此之外,我们只能等待DNA结果。”
“坦白……”我轻声对自己说道,一个想法开始成形,一个黑暗而莽撞的念头,一个将跟随我回家,并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不停刺激我的念头。我起身,手伸过桌面去握包迪的手,“我不知怎样感谢你才好。”
“先别谢我,”他说,“要完成这件事情,需要很多人的支持。”
接下来的几天,在尽力赶其他课程的功课进度的同时,我脑海里一直转着两个念头,它们像一枚被抛掷的硬币来回翻转。一方面,我可以等待。桑登教授已经把置于卡尔案子车轮下的垫块拿掉了,事情正在进行中。指甲会被送去做DNA测试。如果克丽斯特尔跟她的攻击者扭打过,DNA将属于道格拉斯·洛克伍德,那个证据,再加上日记,可以证明卡尔的清白。但是这条路需要时间——卡尔·艾弗森恰恰没有时间。桑登教授的努力至多只能视作是有力的一击。如果他不能及时拿回DNA结果,卡尔到死时还是一个谋杀犯——我就失败了。
硬币的另一面是一个鲁莽的想法。我需要知道为了洗清卡尔·艾弗森的罪名,我尽了一切努力。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时还是个谋杀犯,明知道我本来可以做出改变。这已经不再是作业要不要拿A,甚至也不是我秉承的对错最后应该相抵的天真信仰。这关乎我,关乎我十一岁时看着外祖父死的事实。我本来可以有所作为,但是我没有。我本来至少可以尝试一下。如今,面对着行动或等待的选择,我觉得我没有选择。我必须行动。此外,要是指甲上没有DNA怎么办?那么等待的这些时间都是白费。
小如草莓籽的一个想法在我脑中生长起来,一个由桑登教授无意间播撒下的种子。要是我能让洛克伍德坦白呢?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搜索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这个名字,找到了一则警情通报宣告他因为酒后驾车被捕,还有一则县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中提到一个叫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的人因为在自己的地产丢弃汽车被认为妨害公众。两个网站都给出了在奇萨戈县的同一个地址,就在明尼阿波利斯北部。酒后驾车通报上给出了他的年龄,符合。我写下那个地址,放在厨房台面上。三天来我看着它像跳动的心脏一样起伏,同时我说服自己去——不去——追踪道格拉斯·洛克伍德。最后,一个气象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我做家庭作业时打开新闻来制造一些背景噪声,听到气象员宣布一场史无前例的降雪马上要狠狠地袭来——我的话,不是他的——厚达二十英寸的雪。雪让我想起卡尔,他多么渴望在死之前看见一场暴风雪。我想去见他,看他观看雪时眼神中的喜悦。我决定在我去见卡尔之前,我要找到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并且尝试让他坦白。
四
我对待去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计划就像我要接近一只沉睡的牛。我不停踱来踱去,再三斟酌这个主意,试图鼓起勇气。那天我坐在教室里,双腿抽搐。我的思绪游离,没法集中注意力听课。
下课后我去莱拉的公寓,想告诉她我决定去找洛克伍德,也许是想给她一个机会说服我放弃这个计划。她不在家。离开之前我最后的行动是给鲁珀特探长打电话。我的电话转入了语音信箱,我挂断电话,把手机放进背包。我告诉自己只是开车去洛克伍德家——过去看看他是否还住在那里。然后我会向鲁珀特报告,虽然我强烈怀疑鲁珀特得到我的消息后会去展开行动。他会等待DNA结果。他会照章办事,毫无进展,直到卡尔·艾弗森逝世。因此,带着我的数字录音机,我的背包,我毫无规划地向北出发了。
一路上我听着喧闹的音乐,让那些歌曲压过我的疑虑。我不去想我在做什么,六车道的沥青路变为四车道,然后两车道,最后我转入了前往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家的碎石路。三十分钟后我就能开到那里,从摩天楼和混凝土开向田野和树木。稀薄的灰色云彩挂在午后的天空上,十二月微弱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一阵蒙蒙细雨变为雨夹雪,北风预告着暴风雪的到来,温度陡然降低。
经过洛克伍德的家时我慢了下来,那是一栋老旧的农舍,因为年代久远而倾斜,木板墙彻底腐烂。前院的草整个夏天没有被割过,看上去更像一片休闲地而不是草地,一辆一扇后窗是塑料薄片的旧福特金牛在砾石车道上腐朽。
我在房子旁边的一个田间入口掉头,沿原路返回。靠近他的车道时,我看见一扇窗户前有人影闪动。我浑身涌起一股寒意。杀死克丽斯特尔的人自由地行走在那扇窗户的另一边。想到洛克伍德的罪孽玷污了卡尔的名字,一阵愤怒在我体内升腾。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这只是来乡间的简单行程,寻找一栋房子的侦察任务。但是在内心,我一直明白不只这些。
我缓慢地驶入了洛克伍德家的车道,砂砾在我的轮胎下面嘎吱作响,我紧握住方向盘的手心出汗。我在那辆破损的金牛后面停下车,关掉引擎。门廊处很暗。房子内部也显得昏暗,唯一的光来自屋内深处。我打开数字录音机,把它放进我的衬衣口袋,走向门廊去敲前门。
起初,我没有发现任何动静,也没有听到脚步声。我再次敲门。这次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后面有光的房间,扭开门廊灯,打开了前门。
“道格拉斯·洛克伍德?”我问道。
“对,我是。”他说着上下打量我,似乎我跨越了一个不能擅自进入的界线。他约莫六英尺二英寸高,脖子、下巴和脸上的胡子茬儿三天没刮了。他浑身散发着酒精、香烟和汗水的味道。
我清了清喉咙。“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在写有关你的继女克丽斯特尔之死的故事。我想跟你谈谈,如果可以的话。”
一瞬间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又眯了起来。“那件事情……那件事情早就结束了,”他说,“这是关于什么的?”
“我在写一个有关克丽斯特尔·哈根的故事,”我重复道,“有关卡尔·艾弗森和1980年发生的事情。”
“你是记者?”
“你知道卡尔·艾弗森获得假释从监狱出来了吗?”我说,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让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卡尔被提前释放了。
“他什么?”
“我想跟你谈谈这件事。只需要几分钟。”道格拉斯回头看了眼破损的家具和沾染了污迹的墙壁。“我没想到有客人来。”他说。
“我只有几个问题。”我说。
他低声嘟囔着什么,走了进去,让门开着。我踏进门,看见起居室里堆满了齐膝深的衣服、空食品盒,和你能在一个糟糕的车库拍卖中找到的垃圾。我们才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住,转过脸来看着我,说:“这不是仓库。”他说着,低头看了看我潮湿的鞋子。我看着塞满入口的成堆垃圾,想就这点与他争论一番。但我脱掉鞋子,跟随他去了厨房,来到一张盖满旧报纸、债务催收信封和一周左右脏餐盘的桌子旁。桌子中间,一个半空的杰克丹尼威士忌瓶子像节日摆设一样醒目。洛克伍德在桌子边的一把椅子里坐下来。我脱掉外套——小心地不让洛克伍德看见我衬衣口袋里面的录音机——把外套搭在一把椅子的椅背上,坐了下来。
“你妻子在吗?”我问道。
他看着我,就像我刚往他身上吐了口唾沫。“丹妮尔?那个贱人?她二十五年前就不是我妻子了。她跟我离婚了。”
“真是遗憾。”
“我不遗憾,”他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箴言21:19。”
“好的……我想这可以理解,”我说着,尽量想办法回到我的话题,“嗯,如果我记的没错,丹妮尔做证说克丽斯特尔被杀的那天晚上她值夜班。没错吧?”
“嗯……这跟艾弗森出狱有什么关系?”
“你说你在汽车经销店工作到很晚,对吗?”
他紧闭双唇,端详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想要弄明白,仅此而已。”
“明白什么?”
这时我的缺乏规划昭显了出来,宛如一个走调的钢琴键高声宣布它的存在。我原想隐晦一些,聪明一些,设圈套在不知不觉中套出洛克伍德的坦白。然而,我使劲地咽了一下唾沫,像抛出一个铅球一般随口说道:“我想要弄明白你为什么要在你继女的事情上撒谎?”
“搞什么鬼?”他说,“你算哪根葱——”
“我知道真相!”我吼出这句话。我想要他的抗议在他喉咙里成形之前打断他。我想要他知道一切结束了。“我知道克丽斯特尔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为什么……”洛克伍德咬紧牙关,身体前倾靠在椅子上,“克丽斯特尔出事是上帝的惩罚。她咎由自取。”他砰砰捶着桌子,“在她额头上显著地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2]。”
我本想竭力争论一番,但他蹦出的圣经经文让我困惑。他在吐出一些他很可能已经对自己讲了多年的话,一些减轻他罪孽的话。在我能够纠正自己的意思之前,他转向我,眼中燃着怒火,说:“你是谁?”
我从后口袋拿出那几页日记的一个复本,把它们摆在道格拉斯·洛克伍德面前,破解的版本放在上面。“他们给卡尔·艾弗森定了罪,因为他们认为克丽斯特尔这几篇日记里写的是他。你记得她在日记里写的那些代码、那些数字吗?”他看着他面前的那几页日记,然后看着我,又看回日记。接着我给洛克伍德看了破解的版本,里面列出了强迫克丽斯特尔发生性关系的他的名字。他读着这些时,手颤抖起来。我看着他的脸变白,眼睛凸出并且抽搐。
“你从哪弄到的?”他问道。
“我破解了她的代码,”我说,“我知道她写的是你。你是那个强迫她做那些事情的人。你强奸了你的继女。我知道是你做的。我只是想给你机会在我去找警察之前解释一下为什么。”
一个念头在他眼后闪过,他用一种混杂着恐惧和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不……你不明白……”他手伸向桌子中央拿起那瓶杰克丹尼威士忌。我紧张起来,等着他朝我挥动,准备好阻挡并反击。但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他在他的衣袖上擦嘴,手不停颤抖。
我触及了要害。我说的话把他推到了绳子的边缘,我决定再推动一点。“你在她的指甲上留下了你的DNA。”我说。
“你不明白。”他再次说。
“我想要明白,”我说,“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告诉我为什么。”
他又喝了一大口酒,擦去嘴角的唾沫星子,低头看着日记,用一种低沉颤抖的声音说起来,话语单调机械,似乎他在说着本来想保留的话语。“父母跟孩子之间的爱,”他说,“跟圣经一般神圣。过了这么久,你来到这里……”他按摩着头的两侧,使劲按压太阳穴,似乎试图把在他脑中撞击的思绪和声音抹掉。
“是时候解决这个问题了。”我说。我鼓励着,就像莱拉从安迪·费希尔那里套出信息。“我明白。我真的明白。你不是一个魔鬼。只是事情出了点差错。”
“人们不懂爱,”他说,似乎我不再在房间里,“他们不明白孩子是来自上帝的奖赏。”他看着我,在我的眼神中寻找着理解的迹象,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又喝了一口,沉重地喘气,眼睛在一对闪动的眼睑后翻起,我以为他要挂了。但他闭上眼睛又开口了,这次是从他体内某个深处的黑洞里掏出话语。他的话冒出来,黏稠而密集,像旧熔岩,“‘我所做的,我自己并不明白’,”他低声说,“‘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憎恶的,我倒去做。’[3]”他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他握住威士忌酒瓶瓶颈的指节发白,他握着它就像握着一个救生圈。
他要坦白了,我感觉得到。我小心地看了眼我衬衣口袋里的录音机,确保没有东西遮住小麦克风。我需要录下洛克伍德亲口承认的他做的事。
我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士忌酒瓶砸向我的脑袋。这一击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头撞到墙上。直觉告诉我朝前门跑,但是洛克伍德家的地板开始像一把螺丝起子一样旋绕。我受到损害的平衡感把我甩向左边,抛向一台电视机。我能看到前门在一个长长的黑暗隧道的尽头。我对抗着旋转的房间往那边走。
洛克伍德用一个平底锅或椅子的后背——某个坚硬的东西,打我——把我打倒在地,我离门还有点距离。我拼尽力气往前扑,我感觉手摸到了门把手,打开门。这时我的后脑勺又挨了一击。我跌跌撞撞地冲进门廊,跌进齐膝高的草里,黑暗吞噬了我,我仿佛落进了一口井里。我浮在那黑暗里,看见头顶一小圈光亮。我游向那光亮,与把我往下拉的深渊抗争,强迫自己恢复知觉。一旦我触到那光亮,十二月的冷风再次灌进我的肺里,我能感觉到结霜的草抵着我的面颊。我在喘气。后脑的疼痛推进到我的眼睛,一股热血滴在我的脖子上。
洛克伍德去哪了?
我的胳膊成了石头:不管用的手不自然地搁在我身边。我集中所有的能量和意识来让我的手指动起来,然后是我的手腕、手肘和肩膀。我从身下拉出手,把手掌放在冰冷的地上,把我的上身从野草里支起来。我听见身后,周围有响动,草摩擦着棉布的声音,但是混沌中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感觉到一根带子,像是帆布带,缠在我的喉咙上,拉紧,让我不能呼吸。我试图跳离地面,站起来,但是头上受到的重击让什么脱节了,我的身体不听我的使唤。我往后摸,感觉到他的手在死死地攥住带子末端拉紧。我不能呼吸。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我感觉落回那口井里,回到无尽的黑暗中。我倦怠乏力之时,脑中闪过一阵憎恶,憎恶我的天真,憎恶没有看到这个男人攥紧酒瓶的目的,憎恶我的生命将会悄无声息地结束,随随便便地,俯卧在严寒的草地里。我让这个老人——这个喝了大量威士忌的娈童者袭击了我。
五
我做了一个梦,然后从梦中苏醒过来。
我独自站在一块休耕豆田里,一阵冷风抽打着我的身体。乌云在我头顶翻滚,带着积压的愤怒,扭成一个漏斗,随时准备把我卷走。面对威胁我坚决不让步,乌云分崩离析,一小点一小点地降下来,那些小点冲我扑过来,越变越大,长出翅膀、喙和眼睛,变成黑鸟。它们充满敌意地俯冲而下,落在我身体的左边,啄着我的手臂、我的臀、我的大腿和我左边的脸。我拍打着这些鸟,跑过田野,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撕扯我的皮肤。
就在这时我感觉世界在颠动。那群鸟不见了。那片田野不见了。我努力去了解自己当前的现实,眼前只有一片黑暗,听得见汽车发动机的嗡嗡声以及轮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嘎嘎响声。我的头阵阵抽痛,整个左半边身体灼烧着,仿佛有人像刮鱼鳞一般刮着那部分,喉口感觉像被钝锉刀磨过。
随着疼痛加剧,我的记忆恢复了,我记起威士忌酒瓶砸到我的头,带子勒紧我的脖子,他腐烂的臭气充斥我的鼻孔。我被弄得像胎儿般蜷缩起来,塞进一个寒冷、黑暗而喧闹的地方。我的左胳膊压在我的身体下面,但我可以动我的右手指,把它们抵在我的蓝色牛仔裤上抽动。我感觉到了我的大腿。我的手滑过臀部,穿过盖过胸部的薄衬衣,摸索我的录音机。没有了。我去摸身体下的地板,碰到了地毯的绒毛,潮湿、冰冷,刺激着我身体左边的皮肤——如同我梦中的黑鸟带给我的感觉。我知道这是地毯。这是覆盖我汽车行李箱的垫子,行李箱和车轮之间生锈的洞口溅进来的水让它总是湿的。
天啊,我心里想。我在我汽车的行李箱里——没有大衣,没有鞋子,穿着牛仔裤和衬衣的身体左半边浸在冰冷的水花里——不知道去往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我无法控制地哆嗦起来,牙齿咬得十分紧,感觉要断了。我想翻个身,来缓解一点左边的痛苦,但是没能做到。有东西阻碍了我的膝盖。我小心地伸出手,颤抖而易折的指甲探索黑暗,摸到了靠在我膝盖上的一块煤渣的粗糙表面。我伸得更远,摸到了第二块,两块之间有一条原木链子相连。我顺着链子往下摸,发现它缠绕在我的腿肚子上,在膝盖那里缠了两圈箍住了。
煤渣块拴着我的脚踝。这不太合理,至少一开始我没弄明白。过了一会儿我才理清。我的手没有被捆,嘴巴也没有贴上带子,但我的脚踝被拴在煤渣块上。他肯定认为我已经死了。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想找个地方扔掉我,某个有水,有湖或河的地方。
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袭来,让我停止了思考。我的身体因为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要杀我。他认为他已经杀死了我。想到这里,我恢复了一点意识,颤抖的身体平静了下来。他认为我死了。一个死人不能抗争,不能跑,没法搅乱最好的计划。可这是我的车。洛克伍德犯了个错误,踏足了我的地盘:即便蒙着眼我对我汽车的行李箱也一清二楚。
我记起一本平装书那么大的小塑料板,从行李箱内盖住了尾灯。过去一年两个方向灯我都换了。我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两秒,找到可以让我拉开盖住右边方向指示灯塑料板的小插销。我快速地转动了一下,从托架上取出尾灯灯泡,让行李箱充满美好的光亮。
我双手抱住灯泡,让它的热量温暖我冰冷的指关节。接着我扭曲身体去够左边的尾灯,小心地不猝然移动或弄出声响,以免让洛克伍德注意到他的“货物”还活着。我拉掉塑料板,拉出左边支架上的灯,让这辆车没有尾灯,把行李箱照得跟正午一样亮。
缠住我脚踝的链子被一个钩子缚牢了。洛克伍德肯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系得那么紧。我努力想解开链子,冻僵的手指自动蜷缩起来,似乎得了关节炎,我的大拇指跟一片花瓣一样无力。我再次抓住灯泡,紧紧地握住它,感觉它在发热,白炽灯照射着我冻僵的皮肤。我一次又一次试图解开链子,但是没法松开它。我需要一个工具。
我没有多少工具,但我拥有一辆烂车,坏得厉害,因而我把我有的所有工具都放在了行李箱:两把螺丝刀、一把月牙形小扳手、一把钳子、一卷强力胶带,一罐WD-40润滑剂,全用一块油污的毛巾包着。我抓住螺丝刀,用我脆弱的右手,把螺丝刀头塞进钩子和链索之间,扭动它,推动它,一毫米一毫米地挪动螺丝刀头。一旦我感觉到螺丝刀咬到足够多的链子,我向上推动把手,迫使链子脱离钩子。链子落到地上,发出一阵响声,似乎在行李箱的小空间里发出了回声。血涌回我冻僵的脚,疼得我想叫,我咬紧嘴唇。我屏住呼吸几秒钟,等待洛克伍德做出反应。我听见一阵轻微的音乐从收音机传来。洛克伍德仍在开车。
自我从支架上拉出尾灯,过去了至少十分钟。如果附近有警察,他早就会截住我的车。我们经过的街角和拐弯比在高速公路上密集,路上偶尔的磕磕碰碰表明我们在边远地区。乡村公路,少有人经过,尤其暴风雪就要来了。
我思索着可能的选择。我可以等待警察把我们拦下来,但是没什么可能性。我可以等待洛克伍德到达他的目的地,打开行李箱发现我活着,大为光火,但那时我多半早就死于体温过低。或者我可以逃走。这时我想到行李箱并不是设计来装人的。我检查了行李箱盖,发现三个小六角螺帽把行李箱锁住了。我紧闭的牙关透出笑意。
我在工具中翻找,抓到了我的月牙形扳手,冰冷的把手刺痛我的手,仿佛它是燃烧的干冰。我用那块油污的毛巾裹住扳手,试着转动蜗杆来调整扳手。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把右手大拇指放进嘴里暖热关节,同时左手拿着尾灯来加热。
车子放慢速度停了下来。我右手抓住扳手,准备跳出行李箱。我会让洛克伍德大惊失色,并且杀掉他。但是雅阁又动了起来,向右转弯,速度加快到横冲直撞的程度。
我又试了试扳手上的蜗杆,它转动了,我旋紧扳手的钳口直到它们在第一个六角螺钉处闭合。我把扳手放在我两手的手掌之间,我的手指由于寒冷而蜷曲萎缩。我必须集中力量,仿佛我是一个小孩试图尝试完成远超过我能力的壮举,我的胳膊抖动得很厉害,使得仅仅是将螺丝与扳手的钳口对齐到一条直线上都要花费很长时间。
等我弄出第三个螺钉时,我的身体不再颤抖。这种平静是否来自我努力专注地完成任务或是进入一个新阶段的体温过低,我不知道。最后一颗螺钉落下时,行李箱开了一条缝隙。现在,阻止我打开行李箱的唯一障碍是连接行李箱碰锁和司机位旁边的行李箱分离杆的一条金属丝,一条我用钳子简单拉一下就能弄掉的金属丝。
我把行李箱盖子推开了几英寸,内部照明灯打开了。我快速关上了盖子。我忘记灯了。我等待并倾听着,看我的差错是否引起了洛克伍德的注意,但他没有改变速度。我摘下灯泡,用东西蒙上另一个尾灯灯泡,再次打开行李箱。我大概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经过身下的公路,这条公路消失进没有其他车灯,没有房屋灯光,没有闪烁的城市灯火的黑暗里。我想从行李箱出来,但是我不想经受在这种速度下撞在路面上的那种痛苦。
我又颤抖起来,撕扯着腿肚子、胳膊和背上的肌肉。我需要尽快行动,不然我会被冻僵,什么也做不了,最后被冻死。我把那块油污的毛巾撕成大小相等的三块,把其中两块折成差不多我脚那么大的长方形,用强力胶带把它们小心地包在我的脚上,包裹一层又一层做成鞋。我把第三块油污布包在月牙形扳手的把手上,卷成足够大来阻止排气管排出废气。我轻轻地扯下又一块约三英尺长的胶布,把一端系在行李箱盖子上锁原来所在的洞口。我蒙住了尾灯,这样我打开盖子时,不会有光从行李箱漏出来。接着我用钳子剪断行李箱释放线,用胶带粘住盖子,让它处于关闭状态。我测试了下我的逃跑出口,用一只手把它推开几英寸,另一只手握着胶带把它拉回来。该逃了。
我松开足够的胶带让行李箱打开一英尺左右,空间足够让我的肩膀穿过,但愿还不足以吸引洛克伍德的注意力。我首先把头滑动到车后侧,用右手上的胶带把盖子拉下来,抵住我的背,左手拿着包毛巾的扳手。寒冷的空气让我无法呼吸。
我使上全身力气把扳手往排气管里推,那块破布阻止了废气的流出,一氧化碳倒灌进歧管和气缸。我拿阻塞物抵住排气压力直到车发出啪啪声,扑哧了两次,然后逐渐减弱,无声地朝路肩滚动。它速度慢下来时,我从行李箱跳了出来,穿着强力胶带做的鞋子尽全力朝路边的森林跑。
到达森林边缘时,我听见车门砰地关上了。我继续跑。树枝剐破了我胳膊上的肉。我继续跑。又跑了几步,听见洛克伍德在吼着什么。我没听懂他说的话,但我能听出话里的怒气。我继续跑。又跑了几英尺远,我听见了一声枪响。
六
此前还从没有人朝我开过枪。这个晚上我却经历了——被勒得失去意识,用链条拴在煤渣砖上,差点冻死在行李箱中——我根本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糟。跑的时候我低下头曲折前行,在森林里乱撞。第一颗子弹划破了我右边十码处斑克松的树皮,又有两颗子弹划破我头顶的夜空。我回过头,看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站在尾灯的光亮中,他的右手抬起,拿枪指着我的方向。我还没来得及为再飞来的子弹担心,脚底一滑,跌进了沟里。枯萎的树枝和灌木丛划伤了我冻僵的皮肤。我跳起来,抓住一根白桦枝维持平衡,听到又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我的头顶飞过。
接着一阵寂静。
我站得笔直,越过深沟的斜边,我可以看到我的车在五十码远处,前灯大开,在公路上投下锥形的光。洛克伍德把枪对准我跌倒的声音传来的地方,不确定我在哪里。他等待着另一个声音,一根折断的树枝或者枯萎叶子的噼啪声,来校准他的目标。他倾听着,而我站着不动,我的身体由于寒冷剧烈颤抖,现在我不再跑。洛克伍德查看着车的后面,弯下身,从排气管拿出扳手,扔进森林。
他朝司机座位旁边的门走去。阻塞物从排气管拿出后,车才能启动。他有前灯,可以照亮大片田野和树林。我从沟里爬出来,向森林深处跑去,躲开我能躲开的树枝遮挡,仍被一些我没有看见的枝条擦伤、抽打。等到他把车子掉过头来时,我们之间隔着一百码的茂密森林。从最茂密的地方几乎没有前灯的光能透进来。我从一座小山上滑下,前灯消失在地平线后面。
他会搜寻森林——至少我会那么做。他不可能让我活下来,不会允许我回到现代城市讲述我知道的一切。我不停地跑,每走一步,尖锐的疼痛就从脚趾蔓延开来,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可以避开路上倒下的树木和枝条。我停下来喘气,倾听着脚步声,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应该就在那里,某个地方。我竖起耳朵听,感到头昏,思绪支离破碎。有事情不对劲。我试图抓住一棵小树,但是我的手拒绝服从我的命令。我摔倒了。
我的皮肤灼热。我在学校学过这个。怎么啦?没错。由于体温过低而垂危的人会感到热并且脱掉他们的衣服。我要死了吗?我需要动,不停地动,让血液流通。我需要站起来。我用手肘撑地,跪了起来。我不再能感觉到它们。我不再能感觉到接触我皮肤的冰冷泥土。我要死了吗?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腿像新生的马驹一样摇晃,但我站了起来。我在朝哪边跑?我不记得。每个方向似乎都是一样的陌生,一样的未知。我必须动——否则就会死。背后有一阵风,不是吗?我选了个方向,往前走——冷风推着我前进。就我所知,我可能正走回洛克伍德那里。没有关系。被子弹打死比死于体温过低好。
我又没有看见地面倾斜,从一个陡坡跌下来,像一个装满土豆的麻袋滚落,落在一条车路的中央,两条平行的车辙被卡车轮胎磨光了。看见这条路让我充满决心。我站起身,朝我面对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我的双腿发软不停打颤,每一步都威胁着要我屈服。当我认为我的身体达到极限,达到差不多只能往前倒这个程度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闪闪发光的影像。我眨眨眼瞪大眼睛,以为这是我发昏的大脑对我最后的嘲讽。但它又出现了。一片月光穿过乌云洒向地面,像一只瞄准好的剑,反射出狩猎小屋肮脏的窗户玻璃:可能有避难所,也许一条毯子,或者——更好的——一个火炉。
我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现还有一丝我之前根本无法察觉它存在的体力。我拖着缓慢的脚步在那条车道上走。那间小屋有扇金属门,锁着,但是门边的窗户可以轻易地打破。我找到了一块石头,但我的手指是我胳膊末端无用的枝节,于是我用手腕和前臂拿起石头。我用石头和身体去撞玻璃,砸碎了窗户的一个小角。我把手臂从洞口伸进去,试图紧抓住门把手把它扭开。我的手无力地垂在把手边。我离得救如此之近,但如果我进不去,就毫无意义。
眩晕再次涌遍我全身。我的右腿突然支持不住,我向前倒在小屋窗上,我的左腿努力让我保持直立。我头向后斜,前额撞向窗户,把玻璃撞成碎片,玻璃碎片瀑布般落在地板上。我打掉窗框剩下的玻璃碎片,扑进缺口,落在地板上,落下时玻璃片钩扯着我的肚子。
我趴在地板上往前爬,清点着新住所里在朦胧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东西:一个水槽、一张带四把椅子的牌桌、一张沙发和……一个烧木材的火炉。头奖!猎人们留了一小堆斑克松木柴在炉子边,在那堆木材旁边我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和一个苏打水罐大小的盒子和两根长梗火柴。我用扭曲的手指拿起一根火柴在铸铁炉边擦了一下。颤抖让我把火柴头扔进炉子的力道太大以至于火柴断成了两截,火柴头落入黑暗中。
“见——见鬼!”自从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中后,这是我说出的第一个词,说出时这声音强烈地刮擦着我疼痛的咽喉。
我把第二根火柴拿在左手里,把手腕压在我的腹部来让它不再摇晃。我用火柴头碰触炉子的金属,扭动我的身体,让火柴摩擦金属的力量大到点燃它而不断裂。我点燃了火柴边,看着火焰变大。我点燃了报纸的一角,火焰舔着干燥的报纸,很快地爬向我的手,火焰的热量让我得到满足,我像一个乞丐暴饮暴食般消耗着它。
燃烧的报纸发出的光充满整个小房间,我在柴堆旁边找到了几块松树树皮,把它们堆放在燃烧的报纸上,看着它们烧起来。很快,我就用木材生起了一堆火。树皮点燃了树枝,树枝点燃了木块,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前面,来回转动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侧都烤热到疼痛边缘。
我围绕着假想的烤肉木叉转动,皮肤暖和过来,知觉恢复,身体上的多处伤口也开始发出声音。我的胳膊和脚上布满了切口。我从腹部取下碎玻璃。我肩膀上一块特大的伤痕上仍插着松针。我的脖子上洛克伍德用带子勒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提醒我曾离死亡有多近。我解开脚上的胶带把它们放在火上燃烧,血倒回脚趾的裂缝和毛细管。我按摩着腿肚子、胸部和下巴上的肌肉,颤抖的痉挛仍然像钉子一样刺着我。
关节一暖和到能站起来,我就来到窗边,拿着壁炉拨火棍,查看并倾听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动静。在森林中奔跑时在我背后追赶的风,大了起来,抽打着格子窗帘,吹动着外面的松树,发出呼啸的响声。听起来不妙,却是天赐良机,因为它会把烟的气味带走,让我的追踪者没法追踪。我没有看见洛克伍德的影子。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他有一把枪,但他不能射击他没找到的东西。我把窗帘塞进窗框,确保它盖住了窗户的每个角落,防止火光渗透到外面。我倾听着、等待着。我可以让洛克伍德进小屋来,如果他想要杀我。现在我已经准备好应付他,将会有一场恶战。
我在窗户旁边蹲坐了至少一个小时,静听脚步声,看有没有枪管从我打破的窗户的窗帘戳进来。过了一个小时,我开始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间狩猎小屋来。我偷偷向外张望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迹象时,我看见了气象员预告过的暴风雪,棉花一般大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将能见度降到接近于零。洛克伍德现在绝对找不到我。他不会疯狂到暴风雪大作时待在森林里。我把一个沙发垫推入窗框更进一步地封住那个洞口,放弃了监视。
我四下环顾这间小木屋,一团炽热曼妙的火焰将它点亮。这是一个货车车厢大小的单人房间——没有浴室、没有电、没有电话。水槽旁边,一双齐胸高的钓鱼防水长靴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我跨过碎玻璃走到长靴边,脱掉又湿又冷的蓝色牛仔裤,穿上长靴,把牛仔裤挂在炉子上方的扫帚柄上。我在碗橱找到了两条大毛巾和一把肉片刀。我脱掉衬衣,把它跟牛仔裤挂在一起,把毛巾包在肩上,像围着一条披肩。我拿起刀,用大拇指触摸着它锋利的边缘,把它握在手里,刺进阴影里,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刺杀洛克伍德。我有衣服、炉火、沙发和屋顶,感觉像一个国王。我相信我已经逃出来了。我相信我是安全的,远离那个对我说了《圣经》经文后就试图杀死我的疯子。现在,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那把肉片刀,另一只手拿着拨火棍,等待着再一次的战斗。
七
那天晚上我像睡在屋檐上一样。炉火的每一声噼啪声都会把我从断断续续的睡眠中惊醒,让我去窗口察看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踪影。新的一天来临,暴风雪保持着它的强度,风把雪花吹成了一道炫目的白墙,让一只雪橇犬都会踟蹰不前。曙光初现的时候,我走出屋外,踏进十二英寸的雪里寻找水泵。小屋里有一个带排水管的水槽,但是没有水龙头。我没有找到水泵,于是我在炉子上将一锅雪煮化了。我有足够支撑两三天的木柴,只要我有火,我就能生存下来。
我换回我的蓝色牛仔裤和衬衣,经过一整晚它们都干了,整个早上我借助阳光查看小屋。猎人们储存了少量吃的东西。我找到了一罐远超过保质期的炖牛肉,一盒意大利面条,一些调料——足够我吃到暴风雪过去。
要走出森林我需要一件大衣,于是我把能找到的所有材料聚在一起,开始做这项工作。我用那两条毛巾做了袖子,把它们变成圆筒,用鱼线和一根弄平的钓鱼钩当针把它们缝合起来。每个袖子从我的手腕延伸到胸部,我把它们缝在一起,留出一个衣领样的洞伸出我的头。我再次穿上齐胸长靴,把背带系在毛巾上面固定袖子。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舒展身体测试我的裁缝成果,为我的创造力感到满意。我大衣的第一部分完成了。
早上十点左右,我煮了半盆意大利面条,就着咖喱、红辣椒粉和盐的奇怪组合吃了下去,用温水冲下肚。我此生没吃过比这更好的饭。午餐过后,我继续做大衣。一块厚方格窗帘遮盖着小屋唯一的窗户,它明亮的红色方格图案让我想起餐厅桌布。我在窗帘中间剪了一个洞,把它变成一件斗篷。我又从沙发扶手上拉出泡沫垫做帽子。等时候到了,我将往齐胸长靴里塞垫子碎片来保暖,再用窗帘的绳子系住帽子和斗篷。到这天结束的时候,我有了一件会让唐纳队[4]羡慕的过冬大衣。
太阳开始西沉,我再次查看了天气。雪仍在下,但不像之前那么大,没有扑面而来。我踏入齐膝的雪中,意识到我需要雪鞋。我边思考这件事边准备晚饭,用肉片刀打开了那罐炖牛肉,在炉子上煮到它冒泡。
晚饭后,我坐在火光中,用我从墙上弄到的一块松树护壁板做雪鞋。我用沙发内部的尼龙绳把壁板绑在齐胸长靴上。完成后,我满意地笑了,蜷曲在沙发上度过在小屋的第二晚。
第二天一早,我吃掉了剩下的面条,把垫子切成长条,塞进长靴里用来防冻,穿上方格斗篷,戴上帽子。我拿雪浇灭火,然后,在离开小屋之前,我用一片烧焦的木条在牌桌上写了一条信息给屋主。
抱歉弄得一团糟。小屋救了我的命。我会赔偿损失。
乔·塔尔伯特
最后我把肉片刀系在我的胯部。我难以想象洛克伍德仍在森林里追捕我,但我之前也没有看见威士忌酒瓶砸来。他想要我死。他需要我死。我有能力把他送进监狱,因为他想要杀我——即使他没有谋杀克丽斯特尔·哈根。如果他像我这样想,他应该在这片森林里,像一个猎人一样隐藏起来——手中拿着枪——等待我走进瞄准镜中。
八
虽然我在明尼苏达州长大,这里的人们在雪上走的时光几乎跟在草地上或混凝土路上走的时候一样多,但我从来没有穿雪鞋走过路。我也肯定从来没有穿着松木板做的雪鞋走过路。我练习了一番才达到正常速度,每一步陷入深达胫部的雪里,这是一个可喜的改善,如果没有雪鞋的话,我会困在齐膝深的雪里。我从一棵枯树上折了两根枝条下来当作保持平衡的滑雪杆,每一步都需要专注力来保持步伐时机的掌控与重心的转移相协调。我很暖和,没有风,森林里看来没有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尽管死亡的威胁让我情绪低落,但白雪皑皑的森林仍令我叹为观止。
正如小溪的涓涓细流将流向河水,我知道那条小车道将通向道路和文明。走了一个小时,比我期盼中走的路少得多,我走到一条路上。那仅是林间的一条小径——狭窄、弯曲,还没有被犁过——也许是一条砂砾支路。晕黄的太阳光渗透云层照到我的左肩上,告诉我那条路通往东西方向。我逃离洛克伍德时西北风吹过我的背,我认为朝西走将带我回到沥青路面。
这条小径沿着一条平缓的线上升,通向一座山的山顶。我朝着顶点行进,脑中保持着一首歌的节拍——《绿野仙踪》里邪恶女巫的警卫们走进她的城堡时唱的一首歌:“ ——咿——呀,咿—— ——啊。”我时不时停下来休息、喘气、寻找人类的足迹,欣赏这一天的美景:这是道格拉斯·洛克伍德试图从我这里偷走的一天。我身后,土地步步朝远处的一条河流下跌,那是一条相当大的河,但我不知道是哪一条河。可能是密西西比河、圣克罗伊河、明尼苏达河或者红河,这取决于我在汽车后部行李箱躺了多长时间以及我们行进的方向。
我登上山顶,看见了两天以来第一处文明的证据:一条沥青路,在那条路三四英里开外,有一个农庄,其谷仓的银色屋顶透过粮食筒仓旁的树林闪闪发光;景象尤为壮丽,宛如它就是翡翠城。农场还有很长一段路,但我知道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我还知道我吃得少,跑步会吃不消。尽管如此,我还是跑了起来。
我看过一只信天翁试图从一座沙丘起飞的慢动作视频,它的蹼足在地上拍平,身体从一边移动到另一边,竭力保持直立,笨拙的翅膀伸出来抵抗肢体倾斜和跌倒。我觉得我从齐膝深的雪里跑下山来的样子跟那只鸟十分相似——我的脚捆在松木板上,踩重步走着之字形而非直线的路。我从一个台阶冲向另一个台阶,依靠我手中的拐杖,手臂伸到荒谬的长度,在空中挥动着保持平衡。抵达那条沥青路时,我向后跌入雪中,精疲力竭,朗声大笑,享受着脸上出汗,又被冬天的风吹冷的感觉。
我把木板从脚上拿下来,沿着沥青路走向农庄,路上大部分时间在跑,需要休息时才走路。依据天空中太阳的方位,我到达农庄时已是中午过后很久。
接近那栋房子时,一只狗把头从狗门伸出来狂吠。它没有上前来,这倒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的着装实在怪异:绿色的齐胸胶靴,靠垫泡沫像稻草人的稻草一样叉开,胳膊裹在毛巾里,一块红色方格的窗帘裹在肩头,缠在手腕上。换作是我,也会吠叫。
我朝门廊和那条狗走去,门开了,一个老人拿着把猎枪走了出来。
“当真?”我说,话语中充满恼怒,“你是在开玩笑吧。”
“你是谁?”老人问道,语气柔和,更多的是好奇而不是气愤。他把枪筒放在我们中间的地上。
“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被绑架后逃脱了。你能叫警察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这里等。”
一个老妇人走到男人身后的门口,那条狗退进屋内,她的腰围占据了大半个门。她一只手放在老男人的肩上,叫他让到一边,他照做了。
“你被绑架了?”她说。
“是的,女士,”我说,“两天前我从一辆车里跳了出来,就在暴风雪来临之前,我一直藏在那边森林里的一间小屋里。”我用拇指冲肩后指了指,“能告诉我我在哪里吗?”
“你离明尼苏达北支约七英里。”她说。
“那边那条河——是什么河?”我问道。
“圣克罗伊河。”她说。
对于为什么要在我的腿上系煤砖,我的看法是对的,那么洛克伍德打算把我抛进圣克罗伊河。想到他离完成任务有多近我不禁浑身战栗。我将在冰下漂流,肌肉被冲得跟骨头分离,被觅食的鱼吃掉,直到水流冲断木头链子,支解我脚踝的骨头。我会与水流一起涌动,身体碰到石头和树木时碎成一片片,河流把我的残骸分散在这儿和新奥尔良之间。
“你饿吗?”那个女人说。
“非常饿。”
女人用手肘轻推了一下老男人,老男人让到一边——虽然他没有把枪收起来。她带我进去,给我吃玉米面包和牛奶,跟我一起等待警长的到来。
[1]非分泌型:指唾液、汗液、精液等各种分泌液体中不分泌血液型物质的群体。非分泌型的人大约占20%。
[2]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来自《圣经·启示录》。
[3]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憎恶的,我倒去做:来自《圣经·罗马书》。
[4]唐纳队:一批美国开拓者,他们受困在前往加利福尼亚州的路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