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七章

第二天晚上吃过饭,凯跑去卡斯特韦特家。罗斯玛丽将厨房整理干净,正考虑要去做窗框的垫子还是到床上阅读《应许之地的男孩》[1]时,门铃响了。是卡斯特韦特太太,旁边还带了一位满面笑容的矮胖女人。女人的绿洋装肩上,有个巴克利竞选市长的纽扣。

“嗨,亲爱的,我们没打扰到你吧?”罗斯玛丽开门时,卡斯特韦特太太问。“这是我的好友劳拉·路易斯·麦勃尼,住在十二楼。劳拉,这位是凯的太太罗斯玛丽。”

“你好,罗斯玛丽!欢迎搬到布拉德福德大厦!”

“劳拉刚刚在我们家见到凯,她也想见见你,所以我们就过来了。凯说你在家闲着,我们可以进来吗?”

罗斯玛丽只好客气地请她们进客厅。

“噢,你们买新椅子啦。”卡斯特韦特太太说,“好漂亮!”

“今早才送到的。”罗斯玛丽说。

“你没事吧,亲爱的?你看起来好像很累。”

“我没事。”罗斯玛丽笑道,“我今天月经第一天。”

“你可以起床到处走动吗?”劳拉坐下来问,“我月经前几天痛经得厉害,根本无法动弹或吃东西,或做任何事。丹尼得让我用吸管喝杜松子酒止痛,当时我们可是滴酒不沾,只有大姨妈来时例外。”

“现在的女生比我们当年勇敢多了,”卡斯特韦特太太也坐下来说:“因为有各种维生素和更好的医疗条件,她们比我们健康多了。”

两个女人带了一模一样的绿色缝纫袋,罗斯玛丽诧异地看着她们打开袋子,拿出钩针(劳拉)和缝补针(卡斯特韦特太太),一副准备耗在这里织东西闲聊天的样子。“那边那个是什么?”卡斯特韦特太太问,“椅罩吗?”

“是窗框垫子。”罗斯玛丽心想,好吧,我也来。她走过去拿起垫子,回来加入战局。

劳拉说:“你们真的把公寓改动很多,罗斯玛丽。”

“噢,趁我还没忘记。”卡斯特韦特太太说,“这是罗曼和我送你的。”她在罗斯玛丽手里塞了一小包粉红色纸巾,里头有个硬物。

“送我的?”罗斯玛丽问,“我不明白。”

“只是乔迁之喜的小礼物而已。”卡斯特韦特太太很快地挥挥手,不理会罗斯玛丽的问题。

“但你们没理由送……”罗斯玛丽打开用过的粉红色纸巾,里面是特里的银丝球护身符和搅成一团的项链,球内填充物的气味逼得罗斯玛丽扭开头去。

“东西很旧了,”卡斯特韦特太太说,“超过三百年了。”

“好漂亮。”罗斯玛丽盯着银丝球,不知该不该说出特里曾拿给她看过,但时机稍纵即逝。

“里面的绿草叫单宁根。”卡斯特韦特太太说,“可以带来好运。”

对特里则不然,罗斯玛丽心想。“好漂亮,但我们不能拿这么贵……”

“你已经拿了,”卡斯特韦特太太织着棕色袜子,眼都不抬地说,“戴上吧。”

劳拉说:“你很快就会适应那个味道了。”

“戴呀。”卡斯特韦特太太说。

“嗯,谢谢。”罗斯玛丽犹疑地把链子套过头顶,将银丝球塞到领口下,项链贴在胸上凉着,让人很不舒服。等她们一走我就摘掉。

劳拉说:“这是我们一位朋友手工打造的项链,他是个退休牙医,喜爱做金银饰品,我想不久你一定会在米妮和罗曼家遇见他,因为他们家很好客,说不定你会认识他们所有的朋友,呃,我们所有的朋友。”

罗斯玛丽从椅垫上抬眼,看到劳拉因最后一时口误,尴尬地红了一下脸。米妮则毫不知情地忙着织袜。劳拉笑了笑,罗斯玛丽也回应地笑着。

“你会自己做衣服吗?”劳拉问。

“不会。”罗斯玛丽顺势改变话题说,“我偶尔会试着做,但都做不好。”

结果今晚过得相当愉快,米妮谈着她在俄克拉何马的儿时趣事,劳拉教罗斯玛丽两种便捷的针法,并热心解释保守党市长候选人巴克利虽不被看好,但应该能赢得选举。

十一点钟,凯回到家中,安静内敛得异常。他跟两位女士打招呼后,走到罗斯玛丽的椅边,弯身亲吻她的脸颊。米妮说:“已经十一点了?我的天!走了吧,劳拉。”劳拉说:“你随时可以来找我,罗斯玛丽,我住在12F。”两位女士收拾着缝纫袋,很快离开了。

“罗曼的故事跟昨晚的一样精彩吗?”罗斯玛丽问。

“是的。”凯说,“你玩得还好吗?”

“还行,我把一些工作做完了。”

“我看到了。”

“而且还收到一份礼物。”

罗斯玛丽将符坠拿给他看:“这原本是特里的。他们送给她,特里给我看过,一定是警方把它还回来了。”

“也许她根本没戴。”凯说。

“她戴,特里很以它为荣,仿佛那是生平收到的第一份礼物。”罗斯玛丽取下项链,将项链和符坠放在掌心里把玩观察。

“你不戴吗?”凯问。

“有臭味。”她说:“里头有种叫‘单宁根’的东西。”她将手一递,“从那个著名的花房来的。”

凯闻了闻,耸耸肩说:“不难闻。”

罗斯玛丽走进卧室,打开化妆台的抽屉,里头有个锡制的巧克力盒,里头装满各种零碎的小东西。“单宁根,有谁想戴?”她询问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把项链放入盒里盖上,关起抽屉。

凯站在门口说:“你若收了礼,就应该戴上。”

当晚罗斯玛丽醒来,发现凯坐在黑暗里抽烟。她问凯怎么了,凯答说:“没事,只是有点失眠。”

罗斯玛丽觉得也许是罗曼提及过去的明星,让他感慨怀才不遇。凯会再去听故事,也许是某种受虐心态作祟。

她搭住凯的手臂,叫他别担心。

“别担心什么?”

“所有的一切。”

“好,”他说,“我不担心就是了。”

“你是最棒的,”她说,“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厉害,一切都会如愿的,将来你得去学空手道,才能甩掉那些摄影师。”

他在燃亮的烟光中笑了。

罗斯玛丽说:“你很快就会有机会大红大紫了。”

“我知道。”他说,“去睡吧,亲爱的。”

“好,小心烟。”

“我会的。”

“你若睡不着,就把我叫醒。”

“好。”

“我爱你。”

“我也爱你,亲爱的。”

一两天后,凯带了两张周六晚上《异想天开》[2]的门票回家,说是声乐教练多米尼克给的票。凯在多年前初演时看过了,罗斯玛丽一直很想看这出戏。“跟哈奇去看吧,”凯说,“我可以趁机练习《盲女惊魂记》[3]的戏。”

可是哈奇也看过了,因此罗斯玛丽约了琼·杰利科同行。两人在餐厅吃饭时,琼跟她坦承要跟迪克分居,两人除了住址相同,已无任何共通之处可言。罗斯玛丽听了消息十分难过,因为凯这些日子十分冷漠且心不在焉,有心事却不愿分享。琼和迪克的疏远是否一开始也是这样?她对琼越来越不耐烦,她妆化得太浓,在小剧场里鼓掌又太大声,难怪她和迪克会没有共通点;她聒噪粗俗,迪克内敛敏锐,一开始就不该结婚。

罗斯玛丽回家时,凯刚好从淋浴间出来,有着一周以来难得的好心情,罗斯玛丽也跟着开心,告诉他戏比预期的好看,坏消息是,琼和迪克要分居了,他们其实是很不同的人,不是吗?《盲女惊魂记》练得如何了?很好,他都练熟了。

“单宁根臭死了。”罗斯玛丽说,整间卧室飘着一股刺鼻难闻的味道,她从厨房拿了一片锡箔纸,在符坠上紧紧缠了三层,再把纸端扭封起来。

“也许过几天味道就没那么强了。”凯说。

“这样好多了。”罗斯玛丽在空中喷洒空气清新剂说,“如果味道再不散,我就把它扔掉,然后告诉米妮说我不小心搞丢了。”

二人鸳梦重温了一番,凯十分狂野热情,稍后罗斯玛丽隔着墙,听到米妮和罗曼在家中举行派对,并听到跟上回相同的单调唱诵,几乎像在念经一样,以及同样夹奏其间的笛音或黑管。

凯的好心情延续了整个星期天,他兴致勃勃地在卧房橱柜里做架子和鞋架,并邀请一票《路德》的工作伙伴到家中吃“伍记”蘑菇鸡片。星期一,凯帮架子和鞋架上漆,并将罗斯玛丽在二手店找到的长椅染了色。他取消与多米尼克的课,整日紧盯电话,每次第一记铃声还未响完,便已接起电话。下午三点,电话再次响起,正在客厅尝试各种椅子摆设方式的罗斯玛丽听到他说:“噢,天啊,真是的,唉,可怜的家伙。”

罗斯玛丽走到卧室门口。

“唉,天啊。”凯说。

他坐在床上,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握住脱漆剂,没理会罗斯玛丽。“他们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吗?”他说,“我的天,太可怕,太可怕了。”凯听着电话,然后坐直身体。“是的,我可以。”他又说,“是的,我愿意,我很不想用这种方式得到,可是我……”他又仔细聆听,“那方面的事你得跟艾伦谈,”艾伦·斯通是凯的经纪人。“不过就我们所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魏斯先生。”

他逮到大机会了。罗斯玛丽屏息等待。

“谢谢你,魏斯先生。”凯说,“若有任何消息,能麻烦你让我知道好吗?谢谢。”

凯挂掉电话,闭上眼睛静静坐着,一手仍放在电话上。他面色苍白,静坐不动,像穿了衣服,拿着真实道具:电话和一罐脱漆剂的蜡像。

“凯?”罗斯玛丽喊着。

他张开眼睛看着她。

“怎么回事?”她问。

他眨眨眼,回过神。“唐纳德·鲍姆加特眼睛瞎了,他昨天一睡醒就看不见了。”

“不会吧。”罗斯玛丽说。

“他今早想上吊自杀,现在人在贝尔维尤医院,已经打了镇定剂。”

两人难过地面面相觑。

“我拿到那个角色了。”凯说,“真是糟糕至极的方式。”他看着手里的脱漆剂,将罐子放到床头柜上。“我得出门走一走。”他站起来,“对不起,我得出去慢慢消化一下这件事。”

“我能理解,你去吧。”罗斯玛丽说着从门边退开。

凯穿过走廊出门,门在他身后轻声地慢慢扣上。

罗斯玛丽走进客厅,想到可怜的唐纳德·鲍姆加特和幸运的凯;幸运的她和凯,有了好角色,凯便能引起注意,即使戏演完了,仍会有其他机会接踵而至,甚至演电影,到洛杉矶买间房子,拥有香草花园,生三个间隔两岁的孩子。可怜的唐纳德·鲍姆加特,还有他那个没改掉的烂名字,这名演员一定很厉害,才能击败凯,可是现在却瞎了,还自杀未遂,被打镇定剂,住进了贝尔维尤医院。

罗斯玛丽跪到窗框上,从飘窗一侧望着远处底下的大厦入口,等着看凯走出来。不知他何时要开始排练?她一定要陪他出城,绝对会很好玩!去波士顿?费城?华盛顿也不错,她从未去过。凯下午排戏时,她可以出门游玩;晚上演出完毕后,大家可以到餐厅或俱乐部聚会,聊八卦,交换传闻……

她张望着等候,却不见凯出门,他一定是从五十五街的那扇门出去了。

本该非常开心的凯,竟定定地坐着,显得阴沉而烦乱,除了拿烟的手和一对眸子外,几乎不动。他紧张地盯着在公寓中走动的罗斯玛丽,仿佛她有危险。“你哪里不对劲?”她问了不下十几遍。

“没事。”他说,“你今天不是有雕塑课吗?”

“我已经两个月没去上了。”

“你何不去上堂课?”

于是她去了;把旧的黏土拆掉,支起骨架,夹在一堆新学生中,重新为新模特儿塑像。“你跑去哪儿了?”戴眼镜长喉结的老师盯紧模特儿,手下忙着捏塑缩小版的模型问。

“去桑给巴尔。”她说。

“现在不叫桑给巴尔了,”老师紧张地笑了笑,“改叫坦桑尼亚。”

某天下午,罗斯玛丽到梅西及金贝尔商场买东西,回家时,厨房和客厅里都摆了玫瑰。凯拿着一朵玫瑰从卧室走出来,露出“原谅我”的笑容,表情跟他以前读《可爱的小鸟》中查恩斯·韦恩一角时一样。

“我是个卑鄙小人。”他说,“我一心祈求鲍姆加特不要恢复视力,我真是可耻。”

“那是很自然的事,”罗斯玛丽说,“你一定觉得很矛盾……”

“听我说,”凯将玫瑰递到她鼻尖,“即使这件事情没成,即使我后半辈子只能演小角色,我也不会再亏待你。”

“你并没有……”

“我有,我一直忙着我的事业,根本没顾虑到你的需求。我们生个孩子吧,生三个,一次一个。”

她看着凯。

“生个宝宝,”他说,“会咿咿呀呀发声的宝宝,尿布啊什么的,好吗?”

“你是说真的吗?”她问。

“当然是说真的,”凯表示,“我甚至挑好最适当的时间了,下周一和周二,麻烦你在日历上画个红圈。”

“你真的想生吗,凯?”她含泪问道。

“不想,我是在开玩笑的。”他说,“我当然想生了。罗斯玛丽,拜托你别哭了好吗?求求你,你一哭我就难过,别再哭了好吗?”

“好,”她说,“我不哭就是了。”

“我真的买了很多玫瑰,对吧?”他开心地环视四周说,“卧室里还有一大把。”


[1] Manchild in The Promised Land,克劳·布朗(Claude Brown)的自传小说。

[2] The Fantasticks,音乐剧。

[3] Wait Until Dark,经典惊悚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