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九章
“嘿,已经九点多了。”凯摇着她的肩膀说。
罗斯玛丽推开凯的手,翻身趴躺:“再五分钟。”她深埋在枕头里说。
“不行,”凯扯着她的头发,“我十点钟得去上多米尼克的课。”
“那就去外头吃。”
“才不要。”他隔着毛毯拍她屁股。
罗斯玛丽想起了一切:梦、酒饮、米妮的巧克力慕斯、教皇、半梦半醒的恐怖片刻。她扭身撑起身体,看着凯。他正一脸惺忪地点着烟,满脸胡碴。凯穿着睡衣,她则一丝不挂。
“几点了?”她问。
“九点十分。”
“我什么时候上床睡觉的?”她坐起身子问。
“大约八点半吧。”他说,“而且你不是睡着,而是晕倒,亲爱的。从今以后,你不准再混着酒喝。”
“我做了一堆梦,”她揉着额头,然后闭上眼睛。“梦到肯尼迪总统、教皇、米妮和罗曼……”她张开眼,看到左胸上有两道细如发丝的抓痕,像平行红线般地钻入乳晕里。她觉得大腿刺痛,便掀开毯子,结果看到七八道横七竖八的抓痕。
“别骂我,”凯说,“我已经把指甲磨平了。”他露着剪短磨平的指甲说。
罗斯玛丽不解地望着他。
“我不想错过宝宝之夜。”他说。
“你是说你……”
“我有两片指甲刮破了。”
“在我晕倒的时候?”
他点点头,咧嘴一笑,“还挺好玩的,”他说,“有种恋尸狂的趣味。”
罗斯玛丽别过头,拉回毯子盖住自己的大腿。“我梦见有人强暴我。”她说,“我不知道是谁,是某个非人类。”
“谢谢啊。”凯说。
“你也在场,还有米妮、罗曼和其他人……像是某种仪式。”
“我试着把你叫醒,可是你睡死了。”
罗斯玛丽退得更远了,她将腿晃到另一侧的床外。
“怎么了?”凯问。
“没事。”她坐在那儿,不愿看他,“大概是你在我昏死时还那样做,让我觉得怪怪的。”
“我不想错过昨晚。”他说。
“我们可以今早或今晚做,昨晚只是一整个月里的一天,就算……”
“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我这么做。”他用指头划着她的背。
罗斯玛丽扭身避开。“做爱应该是两人一起共享,而不是一醒一睡,各玩各的。”她接着说,“算了,算是我在使性子吧。”她起床走到衣柜里拿居家服。
“抱歉把你抓伤了,”凯说,“我有点兴奋过头。”
罗斯玛丽煮了早餐,然后在凯离开后,洗了一水槽的碗盘,再将厨房收拾干净。她打开客厅和卧室的窗户——公寓里仍飘着昨夜火炉的气味——铺了床,然后冲澡。罗斯玛丽洗了很久,先洗热水,再冲冷水。她没戴浴帽,定定地站在花洒下,等脑筋清醒过来,让思绪能理清一切找出结论。
昨晚真的如凯所说,是宝宝之夜吗?此刻她真的怀孕了吗?奇怪的是,她竟然不在乎了。罗斯玛丽很不高兴,不管那算不算是在闹脾气。凯在她不知情的状况下占有她,跟昏迷不醒的她做爱(“有种恋尸狂的趣味”),而不是与身心合一的她共享;更有甚者,凯还野蛮地抓伤她,弄得她浑身酸疼。那场噩梦如此真实而强烈,她几乎可以看到罗曼用蘸着红色液体的棒子在她肚子描绘。罗斯玛丽恨恨地用肥皂搓洗身体,虽说凯有最棒的动机这么做,因为他想生宝宝,而他也确实喝了一样多的酒;但她觉得再怎么冠冕堂皇的动机、喝再多的酒,凯都不该在她不省人事时占有她,或任何他应该珍惜的事物。罗斯玛丽烦乱地回顾过去几周和数个月,觉得应该有些征兆被忽略掉了,那是他对她的情淡爱弛,或心口不一的征兆。凯是演员,有人能分辨出戏子的真情与假意吗?
也许她得多冲几次澡,才能涤净这些思绪。罗斯玛丽关掉水,用双手压挤滴水的头发。
她在出门购物途中,按了卡斯特韦特家的门铃,归还布丁杯。“你喜欢吗,亲爱的?”米妮问道,“我觉得我放了太多可可酒了。”
“很好吃。”罗斯玛丽说,“你一定得把食谱给我。”
“那是一定要的。你要去市场吗?能不能帮我一点小忙?买六颗鸡蛋和一小罐三咖速溶咖啡,我稍后再给你钱。我最讨厌为一两样东西出门了,你不会吗?”
现在她和凯之间有了距离,但凯似乎毫无所觉。他的戏十一月一日就要排演了,剧名是《我可认识你》。凯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自己的角色、练习角色需要用的拐杖和腿部支架,还亲自到剧本发生地布朗克斯的高桥区造访。他们跟朋友吃晚饭的次数多过两人独处;没有朋友一起吃饭时,尽谈些不疼不痒的事,如家具、随时会结束的罢工和世界职业棒球大赛。他们去看了一场新音乐剧的预演,以及一部新电影的拍摄,参加了一位朋友的金属结构展开幕派对。凯似乎从不正眼瞧她,总是在读剧本、看电视或看别人。他在罗斯玛丽上床前便就寝了,某天晚上,凯跑到卡斯特韦特家去听罗曼讲剧场的故事,她则待在公寓里看电视上播的《甜姐儿》。
“你不觉得我们该谈一谈吗?”第二天早晨早餐时罗斯玛丽说。
“谈什么?”
她看着凯,他似乎真的不知情:“我们之前谈的事。”她说。
“什么意思?”
“你都不正眼看我的这件事。”
“你在说什么?我有看你啊。”
“你没有。”
“我有。亲爱的,你怎么了?到底怎么回事?”
“没事,算了。”
“不行,别那样说。究竟怎么了?你在烦恼什么?”
“没有。”
“唉,宝贝,我知道我一直忙着研究角色、练习用拐杖等等。是因为那样吗?天啊,亲爱的,这件事很重要,你知道吗,我不能时时刻刻用浓情蜜意的眼神看你,不表示我就不爱你了,我有很实际的问题要考虑。”他似是而非的话听来十分迷人真诚,就像他在《公交车站》里演的那名牛仔一样。
“好吧。”罗斯玛丽说,“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
“你?你绝不是会乱发脾气的人。”
他从桌上探过身亲吻她。
哈奇在纽约布鲁斯特镇附近有栋小屋,他偶尔会去那里消磨周末。罗斯玛丽打电话给哈奇,问她能不能去住个三四天,也许住上一个星期。“凯开始演新角色了,”她解释说,“少了我的干扰,他会更进入状况。”
“你尽管住吧。”哈奇说。罗斯玛丽到哈奇位于列克星敦大道及二十四街的公寓里拿钥匙。
她先到熟食店,看以前住这附近时认识的柜员朋友,然后才去哈奇家。哈奇的公寓窄小阴暗,却整齐有序,有张丘吉尔的照片,还有一张蓬巴杜夫人[1]以前的沙发。哈奇光着脚,坐在两张桥牌桌之间,每张桌上都摆了打字机和一堆纸。他会同时写两部书,第一本书卡到瓶颈时,便转而写第二本,等第二本写不下去了,再回头写第一本。
“我很期待去那里。”罗斯玛丽坐到蓬巴杜夫人的沙发上说,“我前几天才突然意识到,我这辈子从没独自生活过,独处的时间从不超过几小时,想到能独居三四天,真是宛若天堂。”
“可以趁机静坐自省,思索自己的过去与未来。”
“没错。”
“好吧,你可以不必再强颜欢笑了,”哈奇问,“他是不是用灯打你了?”
“他没拿任何东西打我。”罗斯玛丽说,“这个角色很难演,是一个佯装已经适应残疾的跛脚男生,凯得配合拐杖、腿部支架演出,所以自然非常投入,还有……还有,嗯,反正就是非常投入。”
“我明白了。”哈奇说,“我们换个话题吧。前几天新闻把罢工期间没报道的事全做了概述,你怎么没告诉我,你们那栋快乐大厦又有人自杀了?”
“哦,我没跟你说吗?”罗斯玛丽反问。
“没,你没讲。”哈奇表示。
“是一位我们认识的人,就是我跟你提过,那个曾经吸过毒的女孩,卡斯特韦特夫妇帮她戒了毒瘾,他们跟我们住同一层楼。我应该有跟你提过。”
“就是跟你一起去地下室的女孩。”
“没错。”
“看来他们没让她戒成功,女孩跟他们同住吗?”
“是的。”罗斯玛丽说,“出事后,我们跟卡斯特韦特夫妻混得挺熟,凯偶尔会过去听剧场里的逸事,卡斯特韦特先生的父亲在世纪交接时,曾担任制作人。”
“没想到凯会感兴趣,”哈奇说,“这对夫妻应该年纪挺大了吧?”
“老先生七十九岁,老太太也有七十岁左右了。”
“他们的姓好怪,”哈奇问,“怎么拼?”
罗斯玛丽拼给他听。
“我从没听过这种姓,”哈奇说,“大概是法国的。”
“名字也许是,但人可不是。”罗斯玛丽说,“他是本地人,太太来自俄克拉何马,一个叫‘布什海德’的地方,信不信由你。”
“天啊。”哈奇说,“我得把那地名写进书里,我知道可以用在哪里。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去小木屋?你需要一辆车。”
“我打算租一辆。”
“开我的去吧。”
“哎哟,不行,我不能用你的车。”
“拜托你就开吧。”哈奇说,“我只会把车从街道这一侧开到另一侧,拜托了,你可以帮我省掉很多麻烦。”
罗斯玛丽笑道:“好吧,我就帮你忙,开你的车。”
哈奇把车子及木屋的钥匙交给罗斯玛丽,画了张地图,打了一张指示单,包括泵、冰箱及各种可能的紧急状况。然后他套上鞋子及外套,送她下楼到车边——一部淡蓝色的旧奥兹莫比尔轿车。“车子的登记文件在车子的贮物柜里,”他说,“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不急着用车或小木屋。”
“我应该不会待超过一个礼拜,”罗斯玛丽说,“凯也许不想要我住那么久。”
罗斯玛丽在车中坐定后,哈奇把头从车窗探进来说:“我有各种好建议可以给你,不过我打算只管自己的事,免得遭到不测。”
罗斯玛丽亲吻他说:“谢谢你没管闲事,也谢谢你借我车子,还有其他种种。”
罗斯玛丽在十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离开,到小木屋住了五天。前两天她完全不想凯,算是报复他满心欢喜地同意她走。她看起来像是需要好好休息的样子吗?很好,那她就离家一长段时间,绝不想他。罗斯玛丽在黄橘色交错的绝美树林中散步,早早就寝,睡到自然醒,阅读杜穆里埃[2]的《飞鹰》,用煤气炉煮各种美味的食物。一次都没想到他。
第三天,罗斯玛丽想到凯了。他虚荣、自我、肤浅又满口谎言,娶她是为了享有观众,而不是要一名伴侣(她这个刚离开乡下的小姑娘,实在太笨了!‘噢,我在这里住了快一年,已经很习惯演员了。’结果她却像叼着报纸的小狗一样,跟着凯在屋子里乱转)。她会再给他一年,把他调教成好丈夫;凯若不合格,她就抽腿闪人,反正也没有信仰上的问题。同时她想回去工作,重拾自己曾急欲摆脱的独立与自主。他若未能达到标准,她将毅然离去。
那些特大号的饭菜,男生分量的炖牛肉罐头和辣肉酱,开始令她反胃,到了第三天,罗斯玛丽觉得有些恶心,只吃得下汤和饼干。
第四天,罗斯玛丽醒时,因思念凯而哭了起来。她独自在这寒冷肮脏的小木屋里做什么?凯犯了什么天条吗?他醉了,没征得她同意便占有她。那真的是罪不可赦,对吧?但凯正面临职业生涯中最大的挑战,而她非但没在一旁加油打气,反倒跑到荒山野地里,自怜自艾地把自己喂到想吐。凯本来就虚荣又自我,可毕竟他是演员,不是吗?劳伦斯·奥利维尔[3]恐怕也是这副德性。可是凯有时会撒谎;但那不正是他迷人的地方吗?那种与她的拘谨截然相反的自在与漫不经心?
罗斯玛丽开车到布鲁斯特镇打电话给凯,友善的柜台服务员接答道:“噢,嗨,亲爱的,你从乡下回来啦?凯出门了,亲爱的;他能打给你吗?你五点钟时打给他好了。是的。你那边天气很棒,玩得还愉快吗?很好。”
五点钟了,凯还没回来,罗斯玛丽留了话。她在餐厅吃过饭后跑去电影院,九点钟,凯依然未归,服务人员换班了,凯果然给她留了话:她可以明天八点前或晚上六点后打电话给他。
隔天,她似乎得出一个较理性而实际的看法。他们两人都有错;他不该粗心地只顾虑自己,她也不该默默隐忍。她若不告诉凯,希望他做改变,便很难期待情况能有所改善。她只须讲出来,不对,他们必须谈一谈,因为他可能对她有类似的不满,而她也浑然不知,事情必能有所改善。很多的不快乐便是像这次一样,开始时一味忍耐,不肯坦然以对而造成的。
六点钟,罗斯玛丽到布鲁斯特镇打电话,凯这回在家了。“嗨,亲爱的。”他说,“你还好吗?”
“还不错,你呢?”
“还可以,我好想你。”
罗斯玛丽对着电话微笑:“我才想你呢,我明天就回去了。”
“太好了,那真是太好了。”他说,“这里发生了好多事,排演延到一月才开始。”
“哦?”
“他们一直挑不到演小女孩的人,不过我可以趁机喘口气;我下个月要演一名飞行员,是半小时的喜剧系列。”
“是吗?”
“这是自己找上门的工作,看起来真的很不错,美国广播公司很喜欢这个点子,剧名叫《格林尼治村》;拍摄地点就在格林尼治村,而且我还参与剧本的编写,实际上算是主角了。”
“太棒了,凯!”
“艾伦说我突然红起来了。”
“那真是太棒了!”
“好了,我得去冲澡刮胡子,艾伦要带我去电影首映会,斯坦利·库布里克也会去。你什么时候到家?”
“大约中午或更早一点。”
“我会等你,我爱你。”
“我也爱你!”
罗斯玛丽打电话给哈奇,哈奇不在,她只好在柜台留言,说她隔天下午会去还车。
次晨,罗斯玛丽将小木屋打扫干净,关门上锁,然后驾车回城里。梭米河大道上因三辆车追尾,交通大堵塞,等她把车停到布拉德福德大厦前的公交站里时,已将近一点钟了。罗斯玛丽拿着小行李箱,匆匆走进大楼。
电梯员表示不曾送凯下楼,不过他十一点十五到十二点之间,并没有在电梯里当班。
凯在家,房里放着唱片。罗斯玛丽正想张口唤人,凯便从卧室出来了。他穿着干净的衬衫和领带,手里拿着用过的咖啡杯往厨房走去。
两人甜蜜地热吻着,凯因拿着杯子,只能用一手抱住她。
“玩得开心吗?”他问。
“烂透了,我想死你了。”
“你还好吗?”
“还好。斯坦利·库布里克如何?”
“他根本没出席,讨厌。”
两人再度拥吻。
罗斯玛丽将行李箱拿进卧室,在床上打开。凯端着两杯咖啡进来,递给她一杯,然后坐在化妆台的椅子上,看她整理行李。罗斯玛丽谈到灿烂缤纷的黄橘色树林和静谧的夜晚;他跟她谈《格林尼治村》,还有参与演出的人员、制作人、编剧和导演。
“你真的没事吗?”罗斯玛丽将腾空的行李拉上拉链时,凯问。
她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的月经呀,”他说,“星期二该来了。”
“是吗?”
他点点头。
“呃,只差两天而已。”她淡定地说,掩饰心头的雀跃,“也许是因为那边的水和食物不一样。”
“你以前从不曾晚过。”他说。
“说不定今晚或明天就来了。”
“要打赌吗?”
“好。”
“两毛五?”
“好。”
“你输定了,亲爱的。”
“住嘴,你会害我心神不宁,才晚两天而已,搞不好今晚就来了。”
[1] Madame Pompadour,法王路易十五的著名情妇及交际花。
[2] Daphne du Maurier,英国女作家。
[3] Laurence Olivier,英国著名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