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九章
罗斯玛丽买了棉球、棉花棒、痱子粉和婴儿润肤露;预订了尿布清洁服务,并重新整理抽屉里的婴儿服。她也订了报上的出生公告,待日后凯再打电话告知孩子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在一整盒象牙色的小信封上写好住址、贴上邮票。她读了一本叫《夏丘》的书,书中宠爱小孩的论点似乎令人难以驳倒。之后埃莉斯及琼在萨迪东餐厅请她吃饭,大家也一起讨论了这个话题。
罗斯玛丽开始感觉到阵痛了;某天疼了一次,次日又疼一次,后来不疼了,接着一天疼两次。
她收到来自巴黎的明信片,上面是凯旋门的照片和工整的字迹:想念你们两位。天气极佳,食物美味,航程极顺。爱你们的米妮。
腹中的宝宝已经下沉,准备要出世了。
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罗斯玛丽到蒂芙尼的文具专柜加购二十五份信封时,遇到凯以前的声乐教练多米尼克·波佐。矮小黝黑、有点驼背的多米尼克声音粗哑难听,他抓住罗斯玛丽的手,恭喜她看起来容光焕发,凯星途大好,而且他丝毫没有居功的意思。罗斯玛丽告诉他,凯最近签了一部戏,还有华纳兄弟提出的条件。多米尼克开心极了,他说现在凯真的可以受惠于严格的声乐训练了。他解释其中的原因,并请罗斯玛丽叫凯打电话给他,最后又恭喜了半天,才朝电梯转身过去。这时罗斯玛丽拉住他的手臂说:“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送我《异想天开》的票。”她说,“我好喜欢那部戏,《异想天开》一定会像阿加莎[1]在伦敦上演的剧目一样,长期演下去。”
“《异想天开》?”多米尼克问。
“你送凯两张票,噢,很久以前了,是在秋天。那次我是跟一位朋友去看的,因为凯已经看过了。”
“我从来没送过凯《异想天开》的票。”多米尼克说。
“有啊,去年秋天。”
“没有,亲爱的,我从没送过任何人《异想天开》的票,我从来没有票可以给人,你弄错了。”
“我相当确定他说是你送的。”罗斯玛丽表示。
“那么就是他弄错了。”多米尼克说,“叫他打电话给我,好吗?”
“好,我会的。”
真奇怪,等着跨越第五大道的罗斯玛丽寻思着,凯的确说是多米尼克送的票,这一点她很有把握。她当时还考虑该不该寄感谢信给多米尼克,最后决定没这个必要。她不会弄错的。
绿灯亮了,罗斯玛丽穿过马路。
但凯也不可能弄错,他又不是天天能拿到免费票,一定会记住是谁送的。难道是凯故意骗她?也许根本没人送他票,而是他捡到的?不不不,这像是戏里才会有的情景,凯没必要骗她啊。
罗斯玛丽大腹便便地沿着五十七街往西慢慢走动,背部因坠重的腹部而酸疼。天气湿热,气温已达摄氏三十三度,而且还继续往上飙升,罗斯玛丽走得非常缓慢。
那天晚上,凯是为了某种原因要她离开公寓吗?是他自己买的票吗?为了能独自在家研究剧本?若是如此,凯根本没有必要骗她,以前他们住单间旧公寓时,凯不止一次要求罗斯玛丽出门待两小时,她也都乐于从命。不过大部分时候,凯都会要她留下来,帮他提词,当他的观众。
难道是为了女人?他跟旧情人厮混两个小时还不够,得趁她回家前,先冲去女人的香水味?不对,那天晚上公寓里飘的是单宁根的气味,不是香水,逼得她不得不用锡箔纸把坠符包起来。而且凯那晚十分热情,不像已经跟别人搞过,罗斯玛丽记得他做爱时异常激烈,后来凯睡着时,她听到米妮家传出长笛与念诵声。
不对,不是长笛,是尚德医生的竖笛。
凯是因为这样才知道那是竖笛的吗?那晚他跑去米妮家了?参加安息日……
她驻足凝望精品服饰店的橱窗,不愿多想巫师、聚会、婴儿血和凯去米妮家的事。她怎么会遇到那个愚蠢的多米尼克?她今天根本不该出门,天气太热太湿了。
有件覆盆子红的裙装看起来像美国名服装设计师鲁迪·吉恩莱希奇的作品。等星期二生产完,恢复身材后,也许她会进店里买下来,然后再买件柠檬黄的紧身裤和覆盆子红的宽松上衣……
她终究还是得走了,罗斯玛丽怀着在体中扭动的宝宝,继续行走、思索。
(被凯扔掉的)那本书中提到仪式的起源,谈到巫师聚会时招纳新血,举行宣誓、洗礼、涂以油膏,并在身上做下“巫师的印记”。凯有可能加入巫师大会吗?(淋浴是为了洗去讨厌的单宁根味。)他是他们的一员(不,他不会的!),且身上某处有着秘密的会员印记?
凯曾在肩上贴了一片肉色的创可贴,他在费城的更衣间里就已贴上了(“那颗该死的痘痘,”她问凯时,凯这么回答)。之后的几个月也一直贴着(“不会是同一颗吧!”她说)。创可贴现在还在吗?
罗斯玛丽并不清楚,因为凯不再裸睡了,以前他会,尤其是天气热的时候,但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不这么睡了,凯现在每晚都会穿上睡衣。最后一次见他裸身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一辆车子朝她按喇叭;罗斯玛丽正越过第六大道。“请认真看路好不好,小姐。”身后一名男子喊道。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是凯呀,又不是无事可干、没有人生目标和自尊的疯老头!他有自己的事业,一份忙碌、精彩、蒸蒸日上的事业!他需要那些法棒、巫刀、香炉和谎言做什么?他何必跟韦斯、吉尔莫、米妮和罗曼厮混?他们能给他什么别处得不到的东西?
罗斯玛丽尚未提问,便已知晓答案。理清问题,只是一种拖延回答的方式。
唐纳德·鲍姆加特的突然失明。
你若相信的话,事出必有因。
但她不信,她不相信。
然而唐纳德·鲍姆加特在那个周六后的一两天便失明了,凯当时待在家中,电话一响便抢着接听,分明是在等待消息。
等待唐纳德·鲍姆加特失明的消息。
之后一切好运便接踵而至:舞台剧、剧评、新戏、拍片邀约……若非唐纳德·鲍姆加特在凯(也许)加入巫师团体(也许真有其团)后一两天意外失明,凯在《格林尼治村》里的角色,说不定也会落到唐纳德·鲍姆加特的手里。
书上说,有可以夺取敌人视力或听力的咒语,他们全是巫魔族(但凯不是!)。巫师的集体念力、凝聚的邪恶意念,可令人双目失明、失聪、瘫痪,最终杀死受害者。
让受害者瘫痪,最后夺其性命。
“难道哈奇也是吗?”罗斯玛丽大声问着,动也不动地站在卡内基大厅前方。一名小女孩紧紧抓住母亲的手,抬眼望着罗斯玛丽。
那晚哈奇正在读那部书,并要她第二天早上跟他见面,哈奇想告诉她,罗曼就是史蒂文·马卡托。凯一知道他们俩有约,便说要出门。他说要去做什么?买冰淇淋?并且去按米妮和罗曼家的门铃。他们是否匆匆召开聚会?集体的念力……但他们怎么会知道哈奇想跟她说什么?她毫不知情;只有哈奇知道。
话又说回来,假设那个“单宁根”根本不叫“单宁根”。哈奇就从没听说过,对吧?假如那是……是哈奇在书中画线的东西,是恶魔的蘑菇或别的东西呢?哈奇跟罗曼说,他会去查证;是否因此令罗曼对他起了戒心?于是罗曼取走哈奇的一只手套,因为施咒得有受害者的物品才行!接着,当凯告知他们第二天我和哈奇有约时,他们只能被迫立即展开行动。
不对,罗曼不可能拿走哈奇的手套;罗曼进出家门时,都由她陪着迎进送出。
手套是凯拿的,凯连妆都未卸地匆匆赶回家里——他从来不会这样——然后自己到衣柜去。一定是罗曼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叫哈奇的家伙对‘单宁根’起疑心了,回家拿一份他的东西来,以防万一!”凯为了不让唐纳德·鲍姆加特恢复视力,只好言听计从。
罗斯玛丽在五十五街等绿灯亮,她把手提包和信封夹到腋下,解开项链上的钩子,把项链和单宁根坠子掏出衣外,一并扔进下水道的铁栅栏里。
去他的“单宁根”,恶魔的蘑菇。
她害怕到想哭。
因为她知道凯拿什么去交换自己的成功。
他拿宝宝交换,让他们在仪式中使用。
在唐纳德·鲍姆加特瞎掉之前,凯根本不想生孩子。他不喜欢摸扭动的胎儿;不喜欢谈孩子的事;他一直保持冷漠与忙碌,仿佛这根本不是他的孩子。
因为他知道等他把宝宝交出去之后,他们会如何处置孩子。
在阴凉舒爽的公寓里,罗斯玛丽告诉自己,你已经疯了,你再过四天就要生产了,笨女孩,也许还不到四天,所以才会神经兮兮地把一堆毫不相干的巧合拼凑成一桩疯狂的迫害。没有真正的巫师,没有真正的咒语,虽然医生找不出具体病因,但哈奇是自然死亡,唐纳德·鲍姆加特的失明也一样。更何况,凯要如何取得唐纳德·鲍姆加特的物品,拿去给他们施咒?瞧,你这个笨女孩,真要细想,就破绽百出了。
可是凯为何要骗她门票的事?
罗斯玛丽脱掉衣服,慢慢冲了个冷水澡,她笨拙地转动身体,抬头迎向水柱,试图做理性的思考。
凯说谎必然另有原因,也许他那天跑去酒吧了。没错,一定是其中一个家伙送票给他,凯谎称是多米尼克送的票,是不想让她知道他跑去玩了。
一定是这样的。
瞧,就说你是笨女孩吧?
可是他为什么连续多月不肯裸露身体?
反正她很高兴自己把那个该死的符坠扔了,她早该这么做了,打一开始就不该从米妮手上接下。能摆脱那讨厌的气味,何其快哉!罗斯玛丽擦干身体,喷了一堆古龙水。
凯不肯裸露身体,是因为他长了红疹,羞于示人。演员都很虚荣,不是吗?那是一定的。
但他干吗把书扔掉?常往米妮和罗曼家跑?而且还等着听唐纳德·鲍姆加特失明的消息?并且在哈奇弄丢手套之前,连妆都没卸便匆匆返家?
罗斯玛丽梳好绑好头发,穿上胸罩内裤,走到厨房去喝了两杯冰牛奶。
她不知道。
罗斯玛丽走进婴儿房,移开墙边的浴盆架,用图钉把塑料纸钉到壁纸上,以免宝宝洗澡时溅湿。
她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是疯了还是变得清醒了,不知道巫师究竟是否有强大的力量,不知道凯究竟是她心爱的丈夫,或是背叛宝宝和她的敌人。
快要四点钟了,凯再一个小时左右就会回来了。
她打电话到演员工会,取得唐纳德·鲍姆加特的电话。
电话才响了一声,便有人很快且不耐烦地回答:“喂?”
“请问是唐纳德·鲍姆加特吗?”
“没错。”
“我是罗斯玛丽·伍德豪斯。”她说,“我是凯·伍德豪斯的太太。”
“哦?”
“我想……”
“我的天,”他说,“夫人,你最近一定很幸福吧!听说你住到布拉德福德豪宅里,拿水晶杯喝陈年佳酿,还有一堆穿制服的侍从伺候着。”
罗斯玛丽说:“我想知道你过得还好吗?病情是否有任何改善?”
对方哈哈大笑:“你真是好心哪,凯·伍德豪斯的老婆。”他说,“老子好得很!好得不得了!老子进步神速,我今天只打破六个玻璃杯,只摔下三段楼梯,敲着拐杖走过两辆消防车前!老子每天每样都越来越好,越来越进步。”
罗斯玛丽说:“凯和我都很难过,竟然因为你的不幸而蒙利。”
唐纳德·鲍姆加特沉默片刻后说:“罢了,去他的,反正事情就是这样,有人落就有人起。他反正还是会闯出名堂的,跟你说实话吧,我们回《闲言碎语两小时》复试时,我真的以为他会得到那个角色。凯真的很厉害。”
“他也以为你会得到。”罗斯玛丽说,“结果他猜对了。”
“只是暂时得到而已。”
“很抱歉凯去看你那天,我没能一起去,”罗斯玛丽说,“他问过我,但我无法同行。”
“看我?你是说我们一起碰面喝酒那天吗?”
“是的。”罗斯玛丽说,“我指的就是那天。”
“幸好你没来,”他说,“他们好像不让女生参加?不对,四点后就可以了,没错;那时已经过了四点。凯人真好,我猜大部分人都不会有他的……雅量。老实讲,我就办不到。”
“输家请赢家喝酒。”罗斯玛丽说。
“我们当时哪会知道,一个星期后,事实上还不到一个星期……”
罗斯玛丽说:“是啊,才几天后你就……”
“失明了。是的,那天是周三或周四,因为我去看了一场日场表演——我想是星期三吧——接下来的周日就出事了。嘿,”他大笑说,“凯该不会在饮料里掺东西吧?”
“没有,他没有。”罗斯玛丽的声音忍不住发颤,“对了,你知道他这边有你的东西吧。”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他说。
“你那天没丢东西吗?”
“据我所知道没有。”
“你确定?”
“你不会是指我的领带吧?”
“是的。”她说。
“他拿了我的,我拿了他的。凯想要回他的领带吗?他可以留着我的,反正对我来说,戴什么领带或有没有戴,都已经无所谓了。”
“不,凯并不想要回领带,”罗斯玛丽答说,“我不明白,我还以为他只是借来的。”
“不,是我们两个交换的,听起来你好像以为是他偷的。”
“我得挂电话了,”罗斯玛丽说,“我只想知道你好些没。”
“没有,一点都没进步。谢谢你打电话来。”
罗斯玛丽挂断电话。
四点零九分了。
她穿上内衣、裙子,套上凉鞋,拿出凯放在内衣底下的急用金——一叠不怎么厚的纸钞——放入手提包里,并将电话簿和一瓶维生素丸放进去。阵痛来了又走,这是今天第二次阵痛了,罗斯玛丽拿起放在卧室门边的行李箱,穿过走廊,走出公寓。
去电梯途中,罗斯玛丽又转身折回来。
跟着两名送货员一起搭乘员工用电梯。
然后在五十五街拦了一部出租车。
萨皮尔斯坦医生的接待员拉尔克小姐瞄了行李箱一眼,笑道:“你要待产了,是吗?”
“还没,”罗斯玛丽说,“但我得见见医生,这件事很重要。”
拉尔克小姐看了一下手表:“医生五点钟得离开,还有拜伦太太……”她瞄向一名坐在旁边看书的妇人,然后对罗斯玛丽笑道:“不过我相信医生会见你的。请坐,等医生一空下来,我就通知你到了。”
“谢谢你。”罗斯玛丽说。
她把行李箱放到最近的椅子旁,然后坐下来,手提包的白色手把都被她握湿了。罗斯玛丽打开皮包,拿出纸巾擦拭掌心、上唇和太阳穴,心脏怦怦怦急跳着。
“外头天气如何?”拉尔克小姐问。
“热死了,”罗斯玛丽说,“三十五度。”
拉尔克小姐发出哀吟。
一名怀胎五六个月的妇人从萨皮尔斯坦医生办公室走出来,罗斯玛丽以前见过她。两人彼此点头,拉尔克小姐走了进去。
“你随时可能会生,对吧?”女人等在桌边问。
“星期二。”罗斯玛丽说。
“祝你好运,”女人表示,“在七八月前生完,真是明智之举。”
拉尔克小姐再次走出来:“拜伦太太请进。”接着又对罗斯玛丽说,“看完后,医生就会见你了。”
“谢谢你。”罗斯玛丽答道。
拜伦太太走进萨皮尔斯坦医生的办公室,然后关上门。桌边的妇人跟拉尔克小姐商量另一次约诊,然后走出去跟罗斯玛丽道再见,并再次祝她顺利。
拉尔克小姐埋头写字,罗斯玛丽拿起一本手边的《时代周刊》。“上帝死了吗?”黑底上的红体字问道。罗斯玛丽找到目录,翻到“影艺版”,有一篇芭芭拉·史翠珊的报道,她试着阅读。
“闻起来好香,”拉尔克小姐朝罗斯玛丽的方向嗅着说,“那是什么味儿?”
“一种叫花漾甜心的香水。”罗斯玛丽说。
“你如果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我觉得这比你平常用的好闻太多了。”
“那不是香水,”罗斯玛丽说,“是一种幸运符,我把它扔了。”
“好极了。”拉尔克小姐说,“也许医生将来会效仿你。”
一会儿后,罗斯玛丽问:“你是说萨皮尔斯坦医生吗?”
拉尔克小姐表示:“嗯,他会抹刮胡水,但那并不是刮胡水,对吧?而且他有个幸运符,只是他并不迷信,至少我认为他不迷信。反正他身上偶尔会出现一样的味道,我不管那是什么,他身上只要一有那味道,我就没法靠近他,他的味道比你重多了。你都没注意到吗?”
“没有。”罗斯玛丽说。
“你来的时候大概没碰到吧,”拉尔克小姐说,“或者你以为闻到的是自己身上的味道。那到底是什么,化学物品吗?”
罗斯玛丽起身放下《时代周刊》,拿起行李箱。“我先生人在外头,我得跟他说件事。”她说,“我一会儿就回来。”
“你可以把行李箱留在这里。”拉尔克小姐说。
罗斯玛丽还是一并带走了。
[1] Agatha Christie,英国犯罪小说之后,亦著有多部剧本。